医院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医院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医院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病例讨论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1.3 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1.5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2.1 有条件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3.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3.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会:

4.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4.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4.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5.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5.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5.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5.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知丁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门职责: (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并按月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 (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 (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 (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

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节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第五条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有关各业务部门配合。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清查和核对签认制度,至少于每季度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一次。对各项债权必须取得签认记录。对清理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长期挂账、长期无结算、账龄较长、核对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七条物资采购、合同、机电等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第三节台帐管理 第八条台账管理指应收款项明细台账管理和重点外欠款档案管理。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外欠款重点项目档案。 第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债权债务台账管理制度,详细反映各项债权债务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财务部门应当至少按季编制债权债务明细表,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余额、账龄等信息,分析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提请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节债权债务的清理 第十条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业主(局指)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并根据业主(局指)批复计价确认应收账款。项目部物资、计价等部门应及时办理材料物资采购入库报销、劳务结算、机械设备

病例讨论制度

病 例 讨 论 制 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临床病例)。 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将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会的人员。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 出院病例讨论可以分科(科主任主持)或分病室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 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 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有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和教训。 3、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它出病历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位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历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办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3)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3)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三)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制度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必要时可与病理科联合举行,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几科联合举行时,医教科应有人参加。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入院病例讨论制度 1、对入院三天后凡临床未能确诊的病例,应进行入院病例讨论,尽早明确诊断。 2、由经管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一般在科内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科人员参加。 3、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经讨论后提出治疗方案。 4、由经管医师作相应的记录。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各种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各级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每月至少组织1—2次。涉及其它专科的要上报医教科,由医教科统一组织,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参加。 2、每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经管医师应作简单的病史摘要,提出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参加入员应作充分准备。 3、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作出总结,提出下一步诊疗计划,经管医师应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诊治中发现患者病情改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汇同有关人员研究进一步处理。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要详细记录病人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入院诊断、病史摘要、讨论目的、讨论摘要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讨论情况应摘要记入病历内。 5、凡涉及到院内多科大会诊时,各科派出的医师必须是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四)手术前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破坏性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并向医教科报告,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教科长代批。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2、术前讨论内容应包括: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拟定术式、拟定麻醉方式,术前准备事项、术中注意事项及术后观察事项等,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3、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即进行。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病理科参加或医教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30689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疑难病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二、定义 凡科内遇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超声科医师负责执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超声科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监督和检查全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医疗院长、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疑难病例讨论的 执行。 四、程序 1.讨论对象 各种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的病例、病情复杂的病例。 2.讨论提出 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医师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医务部,医疗院长参加或者由医务部组织全员性讨论。 3.讨论前准备

讨论前由经治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参加讨论人员应查阅相关医学资料,认真准备。 4.讨论程序 ①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旨 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②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三级医师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欧冠病 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5.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 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68188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各项债权的及时回收、各项债务的按期偿还,减少坏帐损失的发生,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债权债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终结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部对各单位的债权债务管理进行监控和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必须有主要领导和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债权债务资料,建立明细帐目,按时填报债权债务增减变化表。 第二章债权控制 第六条债权控制是指对供应、生产、销售、结算中易形成债权的不同形态的资金进行监督的活动。债权分为应收及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两类。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 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第七条交易前需订立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

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八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的委托人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财务部,以便日后检查核对和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条财务部对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或帐单等依据进行记录,按实际发生额进帐,并由不相容岗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定期对各项债权进行清理,编制各项债权分析报告,对到期未能按时收回的各项债权查明原因,及时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催收各项债权。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记录各项债权的总帐与明细帐,定期与应收与预付款单位(债务人)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年终应填制对帐单,由债务人书面确认。 第十三条各单位对所形成的债权必须按月报集团市场部存档备案。 第三章债务控制 第十四条债务的控制采用职责分工的原则,即应付账款的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及付款的人员分别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应根据核准的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会计记录。 第十六条财务部记录各项债务的总帐与明细帐,财务部与业务部核对一致,并编制各项债务明细表,供核对来自债权单位的对帐单。

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

六、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 (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科室或院内进行病例讨论。 2、涉及多科室参加的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3、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派人主持,科室各级医师(包括本科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均应参加。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讨论应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点之一。 4、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做好每位专家的讨论记录,主持者根据讨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记录材料经过整理,归于病历内。 5、各级医师认真执行讨论会诊意见。 (二)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是外科系统对即将接受 治疗病例的一种会诊形式,执行术前讨论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医疗质量,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患者手术安全。通过对某个病例的诊断分析、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式、术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或术式的改变、手术并发症等进行讨论,实现个性化治疗。同时,通过讨论可以完善病历内容,积累疑难复杂病例的治疗经验,提高诊疗水平。 1、术前讨论的形式 所有在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都要经过术前讨论。术前讨论分医疗组内讨论、全科术前讨论、院内术前讨论。 (1)医疗组内术前讨论是指患者病情稳定、手术难度不大的一、二级手术,由医疗组长主持,医疗组内所有医师参加术前讨论,并将术前讨论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载。 (2)全科术前讨论是指由医疗组长提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或主任委派的主任医师主持。病例选择: a、三级以上手术必须经全科讨论;

b、一、二级手术,但病情较复杂,预计术后出现并发症风险较高的手术; c、属于本科室开展的新型手术项目,或开展较少,预后难以确定的手术; d、为确定病变性质的探查手术或术中可能改变术式的手术; e、患者一般状态差,或涉及多个脏器疾病的手术; f、确定需要外请专家的手术; g、属于本科室少见病种或罕见病种的手术; h、有教学、科研意义的手术; i、部分特殊患者,因社会需要提请术前讨论的手术。 (3)院内术前讨论是指需2个或2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完成手术治疗的病例,由医务部主持,召集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术前会诊,确定手术方案。 2、术前讨论完成的时限 (1)组内和全科的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1天完成,具体时间由医疗组、科室自定,一般多在晨会后进行。 (2)多科室术前讨论一般应于术前2天进行。 3、术前讨论程序 (1)组内术前讨论 a、经治医师准备术前讨论资料,包括完善病历,将病程记录完成到会诊当日、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已置于病历中。 b、经治医师汇报病例,简略报告主诉、病史、主要体征、辅助检查、组内诊断、拟采用麻醉方法和术式名称。 c、主治医师提出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处置措施。 d、带组教授(医疗组长)总结归纳,确定完整的手术方案。 e、经治医师将术前会诊内容详细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2)全科术前讨论 a、参加人员:科内所有医师,特殊病例请麻醉科医师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或主管医疗副院长参加。 b、经治医师准备资料、汇报病历,做到准确、简练,需要查体的需提前通知患方,手法需轻柔、准确,步骤清晰、明了,准备必要的检诊工具,可采取多媒体形式,也可以口头汇报。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一)各科室应建立常规病例讨论制度。选择住院、出院、术前、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二)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学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临床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学为主要目的,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定期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至少每月1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患者情况,危重患者可随时进行讨论。 2、病例选择:入院3天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入院1周以上治疗效果不佳者、危重患者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 3、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治疗组内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治疗组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包括治疗组的其他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多采取临时讨论形式,着重解决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2)全科病例讨论:由治疗组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先由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结合文献,以病

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结合文献作较深入的分析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3)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处负责安排、组织,由分管院长或医务处科长主持,讨论前应作好较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摘要印发到有关医师手中。 (4)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病程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总结意见等。 三、术前病例讨论 1、手术科室每周定期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 2、病例选择:对拟进行二级及以上的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参加人员:全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手术医师、护理及有关人员,必要时麻醉医师参加。 4、管床医生应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按职称由低到高顺序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手术方案、术中、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术前病例讨论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中随病历存档,术前讨论记录应在术前72小时内完成。 8、术前谈话应有术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1天由各病区医师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填写手术通知单,手术室审核,负责统一安排手术。

2-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降低手术风险,保证患者手术治疗安全,特制定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二、定义 凡病情较重较复杂或难度较大的手术(Ⅲ级含以上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 探查性手术或对年老体弱、合并其它重要疾病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手术均要进行 术前病例讨论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科负责制定和修订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2、手术科室的医师负责执行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3、手术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术前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4、医务科监督和检查全院术前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分管副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科术前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四、标准 1、术前讨论病例 (1)诊断尚不明确的探查性手术。 (2)诊断明确的大型手术,操作复杂的手术。 (3)并发症多或易产生严重并发症的手术。 (4)患者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或体质特殊,易导致较大风险的手术。 (5)需多科协作配合完成的手术。 (6)新开展技术项目的手术。 (7)初次担任某一Ⅱ级以上手术的术者的手术。 (8)Ⅲ级及以上手术均应在术前组织讨论。 2、术前病例讨论参加人员 (1)Ⅲ、Ⅳ级手术由全科组织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护士长、 责任护士、麻醉科主任、麻醉师、手术室护士长参加。 (2)疑难、高危、特殊手术、致残手术、新开展手术的须报医务科批准, 该手术术前讨论由医务科主任主持,院内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3、讨论前准备

讨论前应将病历、影像等准备好,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详细查阅有关医学资料和书籍。 4、讨论内容 术前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禁忌症;手术条件;术前准备、手术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手术风险评估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手术意外或并发症、合并症的处理预案、术后注意事项;术后处理等。 5、讨论记录、术前准备和术后小结 (1)术前讨论应有每个人的发言记录,且应包括以下内容:诊断依据、手术指征、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及防范措施,不得流于形式。特别是对关系到手术成败,甚至危险患者生命的指标,如血糖控制、血压控制等应重点加以考虑。 (2)麻醉记录及麻醉交待内容完善,医、患双方签字完善。 (3)术前一日应有病程记录。 (4)术前应有术者查看病人记录。手术同意书项目填写完整。医、患双方签字完善。若手术有内臵物,应记明所选择术中植入的内臵物(如骨科的内固定物、起博器等)的类型。 (5)术前有麻醉访视记录。 (6)有手术护理记录单。项目及内容记录完善。 (7)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第一助手书写的应有术者审签盖章。 (8)手术记录按要求项目书写,要有术中用药、输血、失血记录,若术中有内臵物,应在手术记录中应记明植入内臵物的厂家、产地、名称、类型、型号、数目(如固定钢板、螺钉),产品附有合格证、编号标识的,应粘贴在手术护理记录(器械核对单)中。 (9)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及时。应有病人的基本情况记载。 (10)术后三天有连续记录,内容客观、有针对性。 (11)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手术者的排名应一致。 (12)病理检查及术中冰冻病理检查情况病历中应有记载。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患者的15%以上﹔(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2.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之后送病案室存档;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3)出院病例讨论会应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以下内容进行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

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起讨论。 3.疑难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病例,应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 (2)由经治住院医师汇报病史,按职称职务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发言,认真进行讨论﹔ (3)由主持人总结,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4)讨论情况在病历和专用记录本上记录,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签。 4.术前病例讨论: (1)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 (2)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3)讨论会重点讨论术前诊断、手术适应征,术式,麻醉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 (4)制订出手术方案、手术注意事项.护理要求,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讨后记人病案﹔ (5)论后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患者及(或)家属交待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并发症,并履行签字手续。 5.死亡病例讨论:

新版疑难病例讨论模板文件.doc

疑难病例讨论工作手册 科别: 年度: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需进行讨论的疑难病例:入院一周内不能确诊病例; 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 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 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 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 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住院超过30天的病例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2、凡遇疑难病例,均应组织集体讨论。讨论分为科内 讨论、科间讨论、全院讨论。 3、参加人员:本科室全体医师,相关护理人员(护士 长、责任护士),特殊病例、疑难病例可邀请医务科、其他 临床科室、功能检查科室人员参加。 4、讨论流程:组织讨论前,主管医师应事先做好准备, 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讨论时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 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 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 论的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 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6、讨论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应记录的内容包括:

(1)讨论日期; (2)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3)病情报告; (4)讨论目的; (5)参加讨论人员的发言、讨论意见等; (6)讨论结果。 7 、讨论最后形成的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主管医师应及时归纳入病案。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7 年1 月修订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患者姓名李新宁性别男年龄62 科别神经内科住院号236725 床号4-10 讨论地点医生办公室讨论时间年月日 主持人彭光耀记录者彭光耀 讨论题目: 参加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彭光耀主治医师,李雁副主任医师,杨治明主治医 师,成江副主任医师,吴胜军主任医师,焦妃住院医师,朱飞剑住院医师 讨论意见: 焦妃住院医师:姓名:李新宁,性别:男,年龄:62 岁,民族:汉族。主因“发现意识障碍 1 小时50 分钟”,于2017-04-16 13:40 以“意识障碍原因待查”由急诊收入。 病例特点:患者家属昨日下午电话联系不上患者,今日中午11 时50 分在家中发现患者坐在马桶上, 身体后仰,呼之不应,地上可见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家属急呼120 送来我院,急查颅脑CT 示: 多发脑梗死,遂以”意识障碍”收入院。患者既往糖尿病病史,否认高血压病史,否认药物过敏 史。入院查体:T35.4 ℃P76 次/分R22 次/ 分BP110/70mmHg,嗜睡,查体不合作,全身皮肤粘膜 无皮疹出血点,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口唇无紫绀,颈静脉无怒张,两肺呼吸音低,双下肺可闻 及湿性罗音,心前区无隆起震颤,叩诊心界不大,心率76 次/分,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 性杂音,腹平坦无压痛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肿大,双下肢无浮肿。神经系统查体:嗜睡,呼之 可睁眼,查体不合作。右利手,颈无抵抗,Kernig 征阴性、Brudzinski 征阴性。额纹正常对称、眼裂 正常对称,眼睑无下垂,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mm,直接对光反射灵敏、间接对光反射灵敏。 鼻唇沟正常对称、口角正常对称,张口不合作。四肢肌力检查不合作,肌张力正常。双侧肱二头 肌反射+、双侧膝腱反射+、无髌阵挛,无踝阵挛,腹壁反射正常、肛门反射未查。双侧Hoffmann 征-、双侧Babinski征-、双侧Chaddock征-。辅助检查:颅脑CT示:多发脑梗.血糖波动在8.3-14.9mmol/l 。辅助检查示:血气分析:ph7.322;生化示:CK2313U/L CKMB59U/L ALT51.7U/L AST64.1U/L GGT128U/L ALB35.7U/L BUN14.9mmol/l GLU16.29mmol/l ;血凝示:D 二聚体 1.46mg/l ;血常规示:WBC9.97*10^9/L NEUT%86.45 NEUT#8.61*10^9/l CRP164.190mg/l hsCRP 大于5mg/l ;肿瘤标记物未见异常。复查血示: 血气分析:ph7.419 spo288.2%;生化示:CK2102U/L CKMB47U/L ALT71.0U/L AST101.0U/L GGT107.7U/L TP62.6g/l ALB34.6U/L BUN8.8mmol/l GLU11.6mmol/lK3.50mmol/l ;乙肝两对半各项均示阴性;肿瘤标 记物未见异常;甲状腺功能示:FT3 2.89pmol/l ;糖化血红蛋白59.25%;血凝示:FIB8.10g/l FDP15.03ug/ml D-二聚体 2.88mg/l ;肌钙蛋白17.48pg/ml ;患者血氧较低,再次复查血气分析:ph7.510 spo295.2%。胸部CT示:两肺炎症;两肺多发实性结节影,肿瘤性病变不除外,请密切随访;胸主 动脉及冠状动脉多发钙化斑块、肺动脉增宽;两侧胸膜增厚;肝右叶低密度病灶,建议增强扫描; 颅脑核磁示:右侧基底节区、双侧脑室旁枕角旁多发异常信号,首先考虑急性期脑梗,请密切追随, 必要时增强扫描排除脑病;脑内多发小梗塞。副鼻窦炎,血管核磁未见明显异常;颈动脉彩超提示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合理保障项目盈亏的真实性,强化项目债权债务的同步管理与项目资金监控,积极回笼资金,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增强集团发展后劲,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集团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内在因果关系和过程控制需求而制定。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和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的目标及基本方法 (一)目标 1、积极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2、合理保障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3、通过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及盈亏情况同步分析、相互印证,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盈亏的真实性,合理控制风险。 4、持续、动态进行风险预警。 (二)基本方法 1、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动态、持续控制; 2、分级分类管理,分项控制; 3、明确责任主体,多部门、多层次参与,系统性控制; 4、主责部门和协作部门分工配合,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五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债权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销售或承揽合同,因提供产品或劳务等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应收账款主要指应向业发包人收取的工程欠款。 预付账款主要指按合同约定预付的材料款和分包工程款等。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六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债务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交税费。

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包括临床病例讨论、出院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讨论记录严格按照《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书写。 (一)临床病例讨论 1、医院选择适当的在医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二)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三)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一般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完整版)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1、凡重大、疑难、新开展、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及二级以上择期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二级以上急诊手术无条件进行常规术前讨论时,应由主管医师召集至少一名三年以上的主治医师参加讨论,由职称最高者担任主持人,讨论结果向科主任汇报。 2、二级手术的术前讨论在医疗组内进行,由医疗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医疗组成员,必要时通知护士长、责任护士参加。 3、三级以上手术、新开展手术、重大手术、疑难手术、外请专家进行的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的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参加。主持人根据需要确定其他应参加讨论的人员,如麻醉医师、医技专业、其它临床人员、管理人员等。 4、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病历、影像学资料、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同时将病情提前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疑难病例应提前一天请相关专业会诊。 5、术前讨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术前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手术风险评估、术前准备情况、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及拟施麻醉方案、手术风险与利弊、手术中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是否需分次完成手术、手术后观察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手术后治疗措施、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防治措施、参加手术和麻醉的人员等。 6、主管医师在术前讨论会上,应首先就上述内容筒明扼要地提出初步意见,然后逐一讨论研究。参加讨论人员应认真检查患者,详细分析病情及辅诊资料,提出各自意见。 7、主持人应在最后就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决定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者和参加手术人员以及其他事项,指定相关人员积极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如为重大手术,应安排专人提前填写《手术报告审批单》。《手术报告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上报医务部备案。 8、术前讨论结束后,主管医师应根据《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认真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 9、非急诊手术的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1—3天内完成。术前讨论结束后五天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科举行,也可以儿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事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条件成熟的科室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全科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或分组举行(由学科组长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滞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争义,均应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

14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 四、会诊制度 (5) 五、急诊会诊制度 (6)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 八、术前讨论制度 (10)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1) 十、查对制度 (12)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5)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6)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7)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19)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XX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XX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住院病人10天内不能明确诊断者或诊断尚明确但治疗效果不好者均视为疑难病人。凡遇疑难病例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会诊。全院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疑难病人的全方位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疑难病人经本专业三级医师查房仍不能明确诊断者,由主管医师在住院10天内提交本科室,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全科医师进行科内病例讨论。主管医师根据科室讨论意见,积极认真实施治疗。对疑难危重病人应随时会诊、诊治。 3、疑难病人需要其它专业科室进行科间会诊,主管医师要陪同会诊。应邀会诊科室应及时安排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会诊。 4、经科内讨论及科间会诊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病人,在病人住院两周以后,由主管医师以文字形式提出全院讨论申请,同时附一份疑难病人简介(包括:简要病史、诊疗过程、阳性体征、检查项目、初步诊断、讨论目的、邀请讨论科室),经科主任签字后,提前一天递交医务处,由医务处负责,组织全院讨论,同时报告主管院长,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讨论。 5、接到医务处通知参加全院讨论的医师,应提前查看病人,认真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帮助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6、疑难病人经过病例讨论仍不能明确诊断者,由科主任和主管医师向家属或单位及时交待诊治方面的有关问题。对

经过全院讨论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病人,要向家属及单位提出转外地治疗或请外地专家进一步诊治等事宜,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7、疑难病人讨论应由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公司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信誉,保持良好的资金运转,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X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三、本规程债权债务具体指以下各项: 3.1.债权 3.1.1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产品、商品已经交付或劳务已经提供而应收的款项。 3.1.2 其他应收款: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3.1.3 预付账款:因购买货物或劳务等而预先支付供货单位帐款,从而取得的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货物及劳务补偿的要求权。 3.2 债务 3.2.1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中应支付的帐款。 3.2.2 预收款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等而预先收取的客户单位帐款,而未来必须履行该义务向对方提供货物或劳务。 3.2.3 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因正常经营业务而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四、总体管理要求 4.1 对于各项债权债务需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 4.2 债权债务原始记录及会计记账上的要求 4.2.1 债权债务必须以完整和经过适当授权、审批的原始文件和资料作为记录债权债务的依据,并选出符合规定的原始文件和资料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 4.2.2 管理债权债务的部门记录的债权债务需与财务部门的会计记录保持一致并能够相互核对,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与财务部门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4.3 各债权债务管理部门需定期(按月或季)与往来单位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每次对账必须取得由债权债务人书面签章确认的对账单并妥善留存。财务部门至少于每半年一次对所的的债、权债务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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