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

DB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T415-2008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
2008-10-22 发布
2009-3-15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T415-2008
前言
为有利于规范城市人行道设施设置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人行道 的服务水平,根据《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袁文平 陆正海 商国平 姚颖东 陈予平 本标准于 2008 年 10 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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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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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的种类、一般规定、设置位置、设置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市区和城镇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施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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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1/283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第一类设施 设置在人行道上的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消火栓、邮筒、废物箱、公共交通站牌、 道路停车场计费表。 3.2 第二类设施 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扬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 (点) 、阅报栏、流动厕所等。 3.3 第三类设施 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广告设施、公益指示牌。 3.4 路段 两个相邻交叉路口之间的道路。 3.5 公共设施带(见图 1) 宽度大于 3m 的人行道上距侧石外边线 1.5m 范围内专用于设置第一、第二和第三类设 施(在以下的章节中简称三类设施)的特定区域。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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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设置在宽度大于 3m 人行道上的公共设施带 3.6 公益指示牌 仅限传递告示政府机关、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或地标性建筑物等所在地方向、地点、 距离信息的标牌(不得含有商业、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等信息) 。 3.7 路口人行道 圆角范围内人行道及距圆角弧线切点外 15m 范围内的人行道。 (见图 2)
15m 人行道 建筑物边线 切点 R 15m 人 行 道 路口人行道
图 2 路口人行道 4 一般规定 4.1 人行道上设置三类设施后,应确保行人通行空间安全顺畅,且不得妨碍无障碍设施建 设和使用。 4.2 三类设施应按照规划与人行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等同步设置。 4.3 人行道宽度大于 3m 的,三类设施应设置在公共设施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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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5 4.7 4.8 4.9
在公共设施带内设置设施后,设施边线外人行道通行宽度应不小于 1.8m。 占用人行道设置三类设施,确需引进线缆的,应入地敷设。 同一区域内设置多种指示牌的,应实行多杆合并,一杆多牌。 第一类设施设置优先于第二类、第三类设施的设置。 安装有顶部部件的设施,该顶部部件离地净空不小于 2.5m,且不得侵入车行道空间。
4.6 同一路段人行道宽度不一的,应选择在较宽人行道上设置,且距较窄处 5m 以上。
5 第一类设施设置要求 5.1 设置第一类设施及交通标志(信号灯)杆、路灯杆、电杆的附属开关、控制箱体的,
其设施中心点应距侧石外边线 0.5m,设施最大展开外缘距侧石外边线最近距离应不小于 0.2m。 5.2 5.3 5.4 设置第一类设施时应避开行人过街横道线进出口及居住小区、商业设施等进出口处。 邮筒、废物箱宜设置在行人过街横道线进出口及居住小区、商业设施等进出口处两侧 路口人行道,不宜设置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消火栓、公共交通站牌、道路停车
人行道。 场计费表。 6 第二类设施设置要求 6.1 确需占用人行道设置时,必须设置在公共设施带内。
6.1.2 小于 3m 的人行道、路口人行道及行人过街横道线等行人、车辆出入口处不得设置。 6.2 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扬招牌 6.2.1 设置公共交通站亭时,在离地净空 2.5m 范围内,其最大展开外缘不得越出公共设施 带。 6.2.2 公共交通站亭应采用简洁、通透、美观且宜与公共交通站牌合一的结构形式,最大 限度保障足够的行人通行空间。 6.2.3 同一站点有八条以上(含八条)公交线路车停靠的,可以设置两座公共交通站亭, 且两亭间需留有必要的行人通行空间。 6.2.4 出租车扬招牌应设置在具备出租车停靠,方便乘客上下车的居住小区、商业设施等 进出口处两侧人行道上。 6.3. 电话亭、书报亭、阅报栏、流动厕所 6.3.1 电话亭每路段可以设置一处, 每处设置不超过两座, 路段长度大于 500m 以上的可以 设置两处,两处间距不小于 300m。 6.3.2 书报亭最大展开外缘不得越出公共设施带,距侧石不小于 0.2m,且不得面向车行道 开启门面,两亭间距不小于 500m。 6.3.3 阅报栏长度不得大于 3.6m,宽度不得大于 0.4m,其外缘距离侧石不小于 0.5m,两 阅报栏间距应大于 500m。 6.5.4 流动厕所应选择沿街无商户、住户门面地段的人行道上设置,避免与沿街商户、住 户门面相向设置,两流动厕所间距不小于 500m。 6.5.5 书报亭、阅报栏、流动厕所不得在同一处连续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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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6.5.7 6.6 6.6.1 6.6.2
距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轨道交通站点的出入口处 10m 范围内的人行道不得 人行道沿街无商户、住户门面的,书报亭、阅报栏、流动厕所等设施也可沿墙面向 非机动车停放亭(点) 确需设置停放亭的, 停放亭底座长度应控制在 4.5m 以内, 且每一路段只能设置一处, 设置非机动车停放亭(点) ,应当与车辆、行人通道出入口及相邻设施保持必要的安
设置电话亭、书报亭、阅报栏、流动厕所。 车行道方向设置,但设施外缘距侧石应不小于 4m。
每处设置不得超过两座,且两亭间需留有必要的行人通行空间。 全距离。 7 第三类设施设置要求 7.1 广告设施 7.1.1 人行道上不得设置独立式广告设施,依附人行道上其他设施设置广告的,应当符合广 告规划及有关管理规定和 DB31/283 的规定。 7.1.2 依附人行道上其他设施设置广告的,不得影响车辆、行人的通行需求,不得依附路 口人行道上的其他设施设置广告。 7.2. 公益指示牌 7.2.1 7.2.2 确需占用人行道设置公益指示牌的,可以参照本标准第一类设施设置要求及本标准 2 占用人行道设置的公益指示牌,空间位置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不得 附加商业广告内容及标识。 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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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市政道路施工规范-铺砌

11铺砌式面层 11.1料石面层 11.1.1开工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石。当设计无要求时,宜优先选择花岗岩等坚硬、耐磨、耐酸石材,石材应表面平整、粗糙,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1.1.1-1的规定。

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1-2的规定。 表11.1.1-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11.1.2砌筑砂浆中采用的水泥、砂、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中规定的水泥。 2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5%。 3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1.1.3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11.1.4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5~10m,曲线段应视情况 适度加密。 11.1.5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 11.1.6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 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11.1.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11.1.8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2.1预制砌块表面应平整、粗糙,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的弯拉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砌块边长与厚度比小于5时应以抗压强度控制。 2砌块的耐磨性试验磨坑长度不得大于35mm,吸水率应小于8%, 其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规定。 3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注:①同一砌块的厚度差。 11.2.2混凝土预制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混凝土原材料、配 合比、弯拉、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资料。铺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与强度试验抽样检验。 11.2.3砌筑砂浆所用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条的有关规定。 11.2.4混凝土砌块铺砌与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1.1节的有关规定。 11.3检验标准 11.3.1料石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计.doc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 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表4.2.2-1 盲道触感条规格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 盲道 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人行道铺砌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人行道铺砌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1

深圳市XXXX股份有限公司 1.12 人行道铺砌面层(含盲道砖)施工工艺标准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城镇新建和改建道路的料石面砖、预制混凝土砌块面砖人行道面层或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铺筑人行道面层的施工。 1.2 编制依据 1 <城镇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90 2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 3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 4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层技术规程>CJJ/T 80-90 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

2 术语 2.1 料石面砖 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抗压强度不宜小于80Mpa。 2.2沥青混合料面层 沥青混合料是由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按材料组成及结构分为连续级配、间断级配混合料。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1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上报监理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2进行详细的工程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分三级:一级是公司技术部门向项目部交底;二级是技术员向施工员交底;三级是施工员向班组交底。 3加强施工测量控制管理工作,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基准线、点进行认真的复核。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布置现场测量控制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闭合测量,严格控制测量精度。 4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各工序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各工序隐蔽前必须经过项目部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及时对已完成工序的检查验收。现场质检员在每道工序完 3

城市道路人行道维护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XXXXXX人行道维护整治工程 施 工 方 案

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 目录 第一章概况及整治内容 (1) 一.概况及现状 (1) 二. 整治范围及内容 (2) 三、施工重点、难点分析 (4) 第二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5) 第三章项目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7) 一. 施工组织机构 (7) 二. 项目组管理人员安排 (7) 第四章主要施工工序安排 (9) 一. 施工流程 (9) 二. 施工工艺 (9) (一)施工准备、开挖探槽 (9) (二)拆除原有人行道及路缘石 (9) (三)路缘石安砌 (10) (四)浇筑C20早强商砼垫层 (10) (五)铺设人行道面砖 (11)

(六)调安树池 (12) (七)检查井圆改方 (13) 第五章交通组织措施 (14) 第六章工期控制目标及保证措施 (15) 一. 工期目标控制 (15) 二. 工期控制保证措施 (15) 第七章安全生产目标 (16) 一. 安全生产目标 (16) 二.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7) 第八章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18) 一. 文明施工 (18) 二. 文明施工措施 (18) 三. 扬尘施工 (19) 第九章夜间施工及阴雨天气施工措施......................... .21 一. 夜间施工措施 (21) 二. 阴雨天气施工措施 (22) 第十章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23) 一. 质量目标 (23) 二. 技术保证措施 (23) 三. 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24) 第十一章人工、机械及临时设施安排 (25) 一. 施工关键线路 (25)

市政道路海绵城市设计方式

道路硬化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5~20%;通过城市道路改造,选用优质环保路面材料,减少地表水污染,建设地表水调蓄系统,最大程度地把雨水保留下来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 一、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 海绵城市就像一块海绵哪有,能把雨水留住,让水循环利用起来。即指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同时丰富城市景观,增强城市生态功能,让城市更加宜居。 海绵城市遵循“渗、滞、蓄、净、用、排”的六字方针,把雨水的渗透、滞留、集蓄、净化、循环使用和排水紧密结合,统筹考虑内涝防治、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和水生态修复等多个目标。海绵城市建设既要实现生态目标,也要满足城市功能。因此,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必须要以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作为载体,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门、各专业统筹配合,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2 城市道路建设在低影响开发中的重要性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大量的硬化地面减弱了雨水的渗透,雨季降雨量大时容易形成洪峰,导致城市部分区域积水;导致城市热岛效应、温室效应加剧,极端气象条件和极端水文条件增多。 城市道路是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建设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道路面积不断增加,道路硬化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5~20%。道路路基范围收集到的雨水量非常可观,而目前这些资源都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如果能在现有雨水直接利用与间接利用的研究基础上,针对绿化带用水特点,研究新型路面材料、雨水就地渗蓄、利用方式,就近收集道路径流作为地下水、路边绿化带的补充水源,对推动低影响开发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 低影响开发城市道路建设设计方式 3.1 城市道路实施现状 目前在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以满足城市道路功能为目的,在雨水控制和利用思路上主要体现“排”上,忽略了对生态的保护和环境的影响;这种以“路面横坡收集-雨水口-市政管网”为主的道路雨水排放方式,主要缺陷有:①道路雨水经市政排水管网直接进入河道,道路绿地不能有效地滞蓄雨水,不能对地下水进行补充;②绿化带不能有效蓄留雨水,因经常性的浇灌绿化成为道路用水大户,每年都消耗大量自来水,加剧了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 ③雨季地表径流量大幅增加,造成洪涝灾害;④雨季地表水排水不畅,路面积水严重,面层湿滑,引发交通事故。 3.2 城市道路路面材料的选择 城市道路路面传统做法一般采用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为城市建设需要、改善生态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oc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 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符号或代号意义 A 道路石油沥青 PC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BC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PA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BA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人行道铺装导则.doc

青岛市人行道铺装技术导则 (试行) 发布实施

为提高青岛市人行道建设质量,完善人行道的服务功能,在遵守国家规范、技术规程的基础上,结合青岛市目前人行道建设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内外其它城市人行道建设经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青岛市人行道铺装技术导则》。 编制组通过对青岛市人行道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青岛市人行道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并充分借鉴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外城市,以及上海、杭州和天津等国内城市人行道建设经验,结合青岛市人行道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提出人行道铺装的技术要求,完成了本导则的编制。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设计要求、施工及检验要求和图集。 本《导则》自2012年*月*日起在新开工建设项目中施行。市城乡建设委将跟踪《导则》的执行情况,适时对《导则》进行修编。

1总则 (1) 2编制依据 (2) 3专业术语 (3) 4总体要求 (4) 4.1 横断面布置 (4) 4.2 面层及结构的选择 (4) 4.3 公共设施的设置 (5) 5设计要求 (8) 5.1 设计原则 (8) 5.2 铺装结构 (8) 5.3 土基 (10) 5.4 垫层 (10) 5.5 基层 (10) 5.6 整平层 (11) 5.7 面层 (12) 5.8 路缘石、界石及树池 (15) 5.9 无障碍设计 (15) 5.10 挡车柱 (16)

5.11 路名牌、指示牌 (16) 6施工及检验要求 (17) 6.1 土基 (17) 6.2 垫层 (17) 6.3 基层 (17) 6.4 整平层 (17) 6.5 面层 (18) 用词说明 (21)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中的以及使用过程中新增的人行道设施的设置。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的总则、一般要求、位置、密度和尺寸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7733 地名标志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YZ/T 0067 信筒 DBJ440100/T 160 井盖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政规划篇) 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城市道路 urban road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 3.2 人行道设施 facilities on sidewalks 设置于城市道路中人行道范围内的设施,包括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 3.3 人行道 sidewalk 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至车行道边缘的空间,包含通行带、设施带。参见附录A。 3.4 通行带 area for pedestrian 人行道上供行人通行的区域。参见附录A。 3.5 设施带 public facilities area 人行道上可设置公共设施的区域。参见附录A。 3.6 路口人行带 sidewalks around the crossing 道路交叉口圆角控制范围内的人行道。参见附录B。 3.7 人行护栏 guardrail 防止行人跌落或使行人与车辆隔离而设置的保障行人安全的设施。 3.8 车止石 car stop stone

人行道工程施工要点

人行道工程施工要点 一、人行道结构 东西大街东段、西段和市场路人行道按有停车普通型面层进行设计,结构层厚度为33cm,自上而下结构层分别为: 6cm厚砂灰砖面层 2c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 15cm厚水泥稳定基层 10cm厚自然砂砾垫层 素土夯实 二、人行道施工的基本要求 1、人行道横坡控制在1.5%—2%之间。 2、人行道纵坡随道路路缘石坡度,路缘石镶嵌高度为高出路边 12cm。 3、沿人行道纵向不设路缘石,所有门口留道均按慢坡道进行处 理,坡度不应大于5%。 4、沿道路人行横道上人行道部位,均按扇形坡道处理。 5、确需在人行道上留设道口的特殊部位,均按三面坡道处理。 6、盲道留设应遵循无障碍设计要求,盲道宽度最小为三块砖(20 ×20×6cm),不小于60cm。 三、人行道各施工工序和各结构层的施工要求 (一)原面砖的拆除

1、原人行道面砖由各标段施工队伍负责拆除,并将完好的面砖送 交本局指定地点堆放,将破损掉角的烂砖外运到制定的废料场。 2、送交的面砖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送交后统一清点验收, 避免在运送和堆放过程中将面砖破损和打碎,发生面砖差缺和人为破损将予以赔偿和处罚。 (二)人行道基槽开挖和管线预埋 1、基槽开挖必须严格控制设计高程,尤其是横坡坡度,不得乱挖、 少挖和超挖。 2、基槽开挖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各种地埋管线,不得挖破挖断各 种通讯光缆;有预埋管线的部位和地段,不得用机械开挖。管线需深埋改造的,应与管线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管线深埋改造工作。 3、管线预埋:沿东西大街东段和西段两侧人行道各预埋两个 DN110波纹管、沿市场路两侧人行道各预埋一个DN110波纹管作为备用管线,埋设深度为管顶与基底相平,埋设位置为紧靠已埋管线,预埋管检查井的留设距离为60——100米,具体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三)基底的平整和碾压 1、挖槽结束后,应将基底整平,并清除树根、杂草、垃圾,达到 平整均质要求。 2、基底应夯实或碾压,压实度≧93%。 (四)砂砾石垫层 1、垫层所用材料粒径不大于6cm的自然砂砾混合料,其含砂率

北京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计图)施工技术指南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Codes for Design on Accessibility of Urban Roads and Buildings)(JGJ50-2001;J114-2001)。 2、北京市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 (DBJO1-603-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05.01)。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04.04)。 二、编制原则 本指南以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为依据,通过结合实际工程中的具体情况对现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明确、分解、对应和落实,在促进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及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充分保证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布置安全、实用、经济性及设施布置的完整性,并以方便指导施工为原则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北京市公联公司组织建设的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 四、编制说明 本次施工技术指南的编制,主要是在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下,结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所涉及具体情况进行施工图纸的绘制。 本指南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 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 第三部分:配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材料的选用、构件预制及拼装等方式进行确定。 4-1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 主要内容及相关图纸有: 1.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一)、(二)(PD-01,02) 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宽(一 般大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2.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三)(PD-03) 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缘石半径较小(一般小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窄(一般小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3.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四)(PD-04) 本图适用于规划路与非规划的胡同路或街坊路相交路口处。 4.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五)、(七)(PD-05,07) 本图适用于路段人行过街时,人行道宽度较窄处(一般小于3米)。 5.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六)(PD-06) 本图适用于路段人行过街时,人行道较宽处(一般宽度大于3.5米)。 6.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八)、(九)(PD-08,09) 本图适用于转弯缘石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且人行道内侧设置连续绿化带的路口。 7.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十)(PD-10) 本图适用于规划路与街坊路或人行道相交处。 8.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十一)(PD-11) 本图适用于道路设置两侧隔离带,且道路沿线公交车站设置在两侧隔离带处时公交车站站台处人行道无障碍坡道的施工做法。 9.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过街天桥无障碍设置大样图(PD-12) 本图适用于路段中设置过街天桥时,过街天桥上人行道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及型式。 10.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过街通道无障碍设置大样图(PD-13) 本图适用于路段中设置过街通道时,过街通道上人行道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及型式。 4-2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 具体内容及相关图纸有: 1.人行道盲道:一般平面布置大样图(一)(MD-01) 本图为城市道路路段中人行道范围内盲道设置及盲道交叉时的一般铺砌方法。 2.人行道盲道:一般平面布置大样图(二)(MD-02) 本图为人行道中盲道遇障碍物或各市政管线检查井时的一般处理方法。

浅谈市政道路之人行道

浅谈市政道路之人行道 摘要:介绍目前国内市政道路人行道铺装常用的各种面砖的特点,并进行多方面比较,同时结合笔者多年从事市政道路设计的心得,对面砖的选用和人行道设计的细节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建设者及设计同行们参考。 关键词:市政道路;人行道;面砖类型;设计细节 Abstrac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urrent domestic municipal road pavement shop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monly used brick, and many more, and combining with the author for years engaged in municipal road design experiences of the selection and design of brick pavement put forward the details of the proposals and Suggestions for builders and design colleagues reference. Keywords: municipal road; Sidewalk; Brick type; Design details 1 城市的衣裳——人行道面砖 城市道路是一座城市的骨架网格,市政道路的人行道铺装是这座城市的“衣裳”,衣装展示着一座城市、一个片区的品味。现如今全国多数城市的广场、街道、停车场、小区的人行道面砖色泽黯淡无光、路面坑洼不平、破碎不堪,和城市高楼大厦的繁华形象形成很大的反差。很欣慰,笔者几年来接触的市政建设管理者对道路的形象有了充分的认识和重视,并且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比如整片新开发的厦门新站片区(面积约6km2)、晋江滨江商务区(面积约10km2)的建设业主都对道路景观、人行道铺装等非常重视,专门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编制了相应的专项规划,用于指导市政道路建设。笔者作为片区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几年来的参建经历,对人行道铺装设计有些心得,希望能与同行们进行交流和探讨。 2 常用人行道面砖类型及优缺点 目前常用的人行道面砖主要有:混凝土高强彩砖、天然石材、透水砖以及条纹步道石等四种类型。另外还有采用陶瓷小地砖和粘土烧制的亚光红砖等材质面砖,但是由于陶瓷小地砖的陶瓷与基层的收缩比不同,车辆一压或冬夏温度的变化,铺设的面层往往会出现脱落;用粘土烧制的亚光红砖,这种砖色泽鲜艳,古朴大方,具有欧美风格,但烧制成本高且浪费土地资源,故不宜发展和在市政工程中大量应用。下面就上述常用的四种类型面砖的特点进行简要的介绍。 2.1 混凝土高强彩砖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市政道路工程用规范及规程

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98版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路基: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05123-199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填砂路基施工技术规范》(DB36T 655-2012) 路面: 《混凝土路面砖》(JC/T 446-2000)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原材: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200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11)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国标)JTG E41-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排水: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人行道铺砌面层(含盲道砖)施工工艺标准

深圳市XXXX股份有限公司 1.12 人行道铺砌面层(含盲道砖)施工工艺标准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城镇新建和改建道路的料石面砖、预制混凝土砌块面砖人行道面层或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铺筑人行道面层的施工。 1.2 编制依据 1《城镇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90 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 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 4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层技术规程》CJJ/T 80-90 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2 术语 2.1 料石面砖 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抗压强度不宜小于80Mpa。 2.2沥青混合料面层 沥青混合料是由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按材料组成及结构分为连续级配、间断级配混合料。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1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上报监理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2进行详细的工程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分三级:一级是公司技术部门向项目部交底;二级是技术员向施工员交底;三级是施工员向班组交底。 3加强施工测量控制管理工作,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基准线、点进行认真的复核。根据施

工需要,合理布置现场测量控制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闭合测量,严格控制测量精度。 4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各工序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各工序隐蔽前必须经过项目部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及时对已完成工序的检查验收。现场质检员在每道工序完成后,须进行外观和实测实量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改正。 3.2 机具准备 1 机械:强制式搅拌机、碾压机、板材切割机、平板振动器。 2 仪器设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 3工具:手推车、铁锹、靠尺、水桶、铁抹子、木抹子、墨斗、钢卷尺、尼龙绳、橡胶锤、铁水平尺、砂轮锯、扫帚、弯角方尺。 3.3 材料、设备准备 1料石: (1)料石石材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 石材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关于市政道路中人行道的标准化建设

关于市政道路中人行道的标准化建设 摘要:人行道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载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民出行活动不可缺少的社会条件,人行道的建设,不仅满足市政道路行人通行要求,人行道建设水平和标准更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因此,实施人行道的标准化建设既可以美化市容,塑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 关键词:市政道路人行道建设 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行道建设必须从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结合城市风格和周边景观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一、人行道设计的基本原则 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满足行人步行交通的需要。人行道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行人的舒适、安全,因此,在人行道设计中,应强调人的主观感受。许多城市道路的交叉口,因人行横道设置的不合理而造成了行人通行的很多不便,并成为行人违规穿行道路的重要因素,甚至于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在每一个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如何设置去保护行人、改善汽车路线,避免人车混杂,以保证安全和畅通,需要很用心的设计,应该因地制宜而非一致抄袭。设计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方面:一是,人行横道要尽量与车行道垂直,使行人横过车道的距离最短,以缩短行人横过车行道的时间。二是人行横道与行人自然流向一致,否则将导致行人在人行横道以外横过车行道,对交通安全不利。三是人行横道应尽量靠近交叉口,以缩小交叉区域,减少车辆通过时间。四是公交停靠站沿着人行道布置时,乘客站在人行道上等候车辆.乘客占用了人行道,使人行道的净宽值减小.人行道的通行能力就会降低,可能导致人行道不通畅,根据等车的乘客数量及以公交站点的类型,确定公交停靠站对人行道的影响,考虑公交站点对人行道的影响宽度。 二、人行道建设的具体规划 2.1 人行道的宽度设计 在城市道路的设置中如果人行道过窄,拥挤的行人必然会挤占非机动车道乃至机动车道,从而造成交通混乱,甚至出现交通事故.反之,如果人行道过宽,则会占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造成浪费。 人行道的宽度设计标准如下: (1)大城市人行道宽度的设计标准:各级道路不得小于3米;商业或文化中心区以及大型商店或大型文化机构集中路段不得小于5米;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不得小于5米;长途汽车站不得小于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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