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

【法规标题】柳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发布)

【发布部门】柳州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柳政规[2018]42

【适用区域】柳州市

【发布时间】2018-08-01【生效时间】2018-08-01【关键词】环境,废弃物管理,建筑垃圾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规[2018]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柳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文件明确在全国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柳州为试点城市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结合柳州市实际,综合考虑资源再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原则,服务于柳州“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全市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产业化发展,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

(二)基本原则

1. 健全制度,整合力量。成立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力量,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市容环卫部门及市直各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建筑垃圾监管职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柳州市建筑垃圾存量治理;结合本地情况,构建柳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循

环化利用体系,健全完善建筑垃圾治理项目布局、产业配套、收费、就地利用、奖励补贴等政策资金支撑体系;健全完善涵盖施工单位、拆除单位和小区物业等产生者源头申报和核准制度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建筑垃圾处理监控、管理、利用等综合性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

2. 摸清底数,分类治理。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垃圾分类统计、考核体系,合理测算、科学布局,研究、编制柳州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规划,推进柳州市各城区(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逐步形成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社会化、企业化、市场化,增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3. 发挥优势,助推产业。利用柳州本地钢铁、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优势,推动形成柳州市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化利用等产品研发、设备制造、推广应用上下游产业链,逐步将业务覆盖整市内、自治区内市场,并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探索建立健全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原料来源和长期稳定运营的措施、机制,研究建立再生产品定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环节的应用政策。

(三)主要目标设置

在现有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的基础上,柳州市按照“调查摸底、编制规划,科学布局、推进项目,查漏补缺、优化机制”等步骤,运用服务、监管、执法等手段,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绩效考评。2018年底前,完成《柳州市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5-2030)》修编评审及审批,将《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纳入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到2020年底,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配置托底保障设施,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各项具体指标达到方案要求(见下表)。

柳州市建筑垃圾治理指标

序号内容

2017

2020

1 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71 90

2 建筑垃圾收运率(%)71 80 3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比例)

8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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