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xx2030)全文解读

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xx2030)全文解读
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xx2030)全文解读

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xx2030)全文解读

7月6日,《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xx-2030)》正式公布,其中提出广州要新建、改造51个海绵公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新建25处人工湿地和128处植被缓冲带,集中净化建成区的黑臭河涌水体……规划中还特别提出,公共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绿地应低于周围地面50毫米。

广州海绵城市规划公布:要新建改造51个海绵公园

目标:2030年建成区八成面积要成海绵城市

《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xx-2030)》中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是:打造高密度建设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典范,建设山水共生的岭南生态城市和宜居都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净、蓄、滞、渗、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此外,规划近期广州市水域面积率应达10.15%,远期要达11%以上;森林覆盖率近期应达到42.5%,远期达44.15%以上。

规划中提出,以市政设施为基础,以生态廊道及生态基础设施为载体,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理念,构建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管控的分散型海绵系统。新城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保护河湖水系等自然生态本底,高标准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控

制率。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更新改造,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雨水收集利用等,改善修复水生态环境。

近期全市各区海绵城市的建设重点区域为:从化中心区和温泉部分区域;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增城中心区;天河车陂涌流域;海珠琶

洲和广纸地区;番禺大学城、南站商务区部分区域和国际创新城;白云新城及周边地区;花都中心区;荔湾大坦沙、芳村地区;越秀流花湖片区、二沙岛地区;黄埔临港经济区。

布局:“两区、三轴、四片、十八廊、多核、多网”

规划根据水生态基础设施识别及生态廊道体系分析,构建了广州市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两区、三轴、四片、十八廊、多核、多网”的布局结构。

两区:北部从化、花都、增城山区生态林地所形成的山林生态涵养区;南部南沙滨海湿地形成的滨海湿地保育区。

三轴:即西航道-前航道-珠江、流溪河、增江-东江北干流三条核心水系廊道。

四片:即四大陂塘-水田基质,包括潖二河流域陂塘水田基质、新街河流域陂塘水田基质、派潭河流域陂塘水田基质和西福河流域陂塘水田基质。

十八廊:指新街河、西福河、派潭河、潖二河、龙潭河、小海河、沙溪河、石井河、沙河涌、车陂涌、乌涌、南岗河、官湖水、雅瑶河、派潭河、后航道、沙湾水道、上下横沥水道等十八条贯通上下

游的主要河涌及其滨河绿带所形成的联系各生态板块和小型水系的廊道体系,构成城市地表蓄排水系统和海绵网络系统。

多核:指众多自然山体与森林公园。

多网:指道路防护绿带等生态廊道交织组成的生态绿网,是连通各个小型生态绿地斑块与小型水系的绿地廊道,构成城市地表雨水传输系统和海绵网络系统。

焦点一:城市中建设自然“蓄水”系统

规划中特别提出,城市建成区要建设自然“蓄水”系统。首先,要新建海绵公园与湿地公园73个,结合现有的水库、人工湖等,减轻相关排水分区的排水防涝压力,提升排水防涝标准,弹性适应洪潮与海平面上升。其中海绵公园51个,包括了现有公园的海绵化改造和新建公园。例如,海珠区就要建设广州大道海绵绿地,白云区要建设高埔工业区绿地,而荔湾区的文化公园和越秀区的流花湖公园等都要进行海绵化改造等。

还将新增植被缓冲带128处,通过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削减径流污染。新建人工湿地25处,可集中净化白云区、番禺区、海珠区、黄埔区、荔湾区、天河区和越秀区等建成区内黑臭河涌水体。其中包括荔湾湖净化湿地、流溪河净化湿地、白云湖净化湿地、石井河净化湿地、珠江公园净化湿地、流花湖净化湿地等。

此外,拟生态整治和修复97条综合效益较高的河涌,以重建河涌水生态系统,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模拟河流的自

然形态与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利用乡土植被构建生态驳岸、植被缓冲带等修复河岸生态系统,通过原位生态修复技术、人工湿地等措施修复河涌生态系统。

焦点二:市民忧下沉式绿地惹蚊虫

对于新建工程,规划也提出众多径流量控制的要求。其中,新

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除城镇公共道路外,每万平方米硬化面积应配建不小于500平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可以和生态景观塘、循环水池等合并设置、综合利用;新建项目硬化地面中,除城镇公共道路外,建筑物的室外可渗透地面率不低于40%;人

行道、室外停车场、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应当分别设置渗透性铺装设施,其比例不低于70%。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规划中明确提出: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

的建设工程,除公园之外的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绿地应低于周围地面50毫米,设于绿地内的雨水口顶

面标高应当高于绿地20毫米以上;并可以设置能在24小时内排干积

水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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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仅供参考

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京珠高速以东、黄阁北路以南、庐前山南路以北。(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二)用地性质: 地块一: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二:二类居住用地(R2)。 (三)总用地面积: 地块一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 (四)地形图号:192-58-3、192-58-4。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 地块一≤2.0(按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计算),地块二≤2.0(按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计算)。 (二)建筑密度 地块一≤30%(按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计算),地块二≤30%(按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计算)。 (三)绿地率 地块一≥35%(按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计算),地块二≥35%(按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计算)。 (四)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地块一≤60950平方米,地块二≤52892平方米。 (五)建筑限高 地块一、地块二原则上限高90米,以城市设计要求及南沙新区规委会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审定方案为准。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其中,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站、派出所、燃气设施和燃气抢险点、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依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移交,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广州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指引(园林绿化)

广州市海绵城市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指引(园林绿化)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7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自然水文、经济社会、施工水平等特点,因地制宜推进我市园林绿化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园林绿地范畴的海绵城市施工及竣工验收,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海绵城市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指引》(园林绿化),为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参与人员提供工作参考。 指引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渗透设施;5储存设施;6调节设施;7转输设施;8净化设施;9植物工程。

目录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渗透设施 4.1一般规定 4.2渗透铺装 4.3下沉式绿地 4.4生物滞留设施 4.5渗透塘 4.6渗井 4.7绿色屋顶 5储存设施 5.1一般规定 5.2湿塘 5.3雨水湿地 5.4蓄水池 5.5雨水罐 6调节设施 6.1一般规定 6.2调节塘 6.3调节池 7转输设施 7.1一般规定

7.2植草沟 7.3渗透管渠 8净化设施 8.1一般规定 8.2植被缓冲带 8.3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9植物工程 9.1一般规定 9.2原材料 9.3种植穴、槽的挖掘 9.4乔灌木与地被种植 9.5草坪播种 9.6水生植物种植 9.7综合验收标准 附录1设施应用一览表(建设指引)附录2引用标准名录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提纲0122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提纲 摘要 简要阐述该规划关键容,包括:规划背景,城市现状分析的结论,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利条件,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的现状问题与海绵城市建设需求;海绵城市的建设现状;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建设策略;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与重点指标;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与分期建设时序;近期海绵城市建设区的目标、标准,近期建设的重要项目及投资估算。海绵城市规划管控体系;海绵城市组织、制度、资金和能力等保障体系。 第一部分规划概述与现状分析 1概述 1.1城市概况 1.1.1区位条件 描述城市位置与区位情况。 1.1.2自然地理条件 描述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河湖水系等基本情况。 1.1.3经济社会概况 描述城市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1.2上位规划概要 描述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相关容,包括城市性质、职能、结构、规模;城市发展战略和用地布局;城市总体规划中与海绵城市规划相关的绿地系统、道路交通、水系、供水、城市、防洪等规划容。 1.3相关专项规划概要 重点分析城市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节水、防洪、水系、绿地系统、竖向、道路交通等与海绵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专项规划容。

2现状分析 2.1基础分析 2.1.1降雨 分析城市多年平均降雨总量、降雨天数、降雨的年分布情况等基本降雨特征。 采用不小于30年的降雨进行分析,分析论证本市不同降雨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场次分析,分别分析不同降雨场次频率和不同降雨量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量。 2.1.2城市下垫面 对城市下垫面类型进行解析,按照水体、草地、林地、裸土、道路、广场、屋顶和小区铺装等类型进行分类。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分类类型。 对城市不透水地面进行分析,确定城市建成区现状不透水地面分布情况与比例。 2.1.3城市面源污染 对城市初期雨水污染物的类型、含量、来源等进行分析,分析城市面源污染对河道污染物的贡献率。 2.1.4合流制及其污染 识别城市现状合流制区域及排水口、溢流口分布情况,分析城市现状合流制特征及溢流频次等现状合流制溢流污染情况。 2.1.5土壤 分析城市土壤类型、渗透速率等。 2.1.6地下水 分析城市地下水水位、地下水超采情况和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沿海地区应考虑海水上溯等情况。 2.1.7城市开发前水文特征分析 对城市开发前的产汇流及蒸发、下渗等水文特征进行分析,得出多年平均降雨条件下城市降雨、蒸发、下渗、和径流的比例关系。

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臵: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启动区,庆盛大道东侧。具体位臵详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三)用地面积:用地面积6378平方米,均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0-58-16,0-58-20。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6378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092平方米。 (三)建筑限高:≤20米。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本地块无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四、城市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国际化的设计理念、精细化的实施把控、品质化的空间特色”的要求,即: 1、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倡导绿色建筑理念,运用前沿的技术方法,采用清洁能源,体现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集成,最大限度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创造健康、

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尊重南沙当地气候环境,落实体现低碳节能环保。 2、国际化的设计理念。在充分解读整体城市形象和空间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打造具有国际风范、功能与艺术相融合的城市风貌,充分体现建筑与人的关系。 3、精细化的实施把控。从项目前期到投入使用,在材质、色彩、绿化、公共空间等元素的精细化设计与工程实施把控方面,应体现全周期、各个环节的紧密对接和精细控制,保证地块建设内容的高完成度,并实现绿色施工。应保证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和完成度。 4、品质化的空间特色。创造多元、弹性、活力的公共空间,强化与周边地块功能与景观的匹配与融合,确保区域的有机协调,提升城市活力。 (二)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宜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应着重建筑临街界面设计,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

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2582号 关于原则同意广州电装有限公司修建性详细 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广州电装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审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强路北侧、创业大道南侧的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及有关资 料收悉。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 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增规地证[2012]04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增规条[2011]第47号所附用地规划 条件,经审查,原则同意现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具体函 复如下: 一、本地块为我局增规地证[2012]04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所指用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34001.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34001.5平方米。 二、同意该规划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容积率0.55(以134001.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二)建筑密度53.8%(以134001.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 计算)。

(三)绿地率15.7% (以134001.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四)总建筑面积73177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3037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60020平方米,办公建筑 面积为8363平方米,后勤服务建筑面积238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274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全部为地下消防水池泵房。 (五)各栋建筑物具体面积如总平面规划图之《建筑明细表》所示,并应在建筑工程设计送审时进一步核准。 三、原则同意总平面规划的建筑及空间布局。 (一)同意红线范围内规划方案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具体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界如总平面规划图所示。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应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新建建筑物退让南面创强路、北面创业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应不小于20米,退让南面500KV现状高压线中线应不少于37.5米,退让南面220KV现状高压线中线应不少于20米,围墙 退让南面创强路、北面创业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应不小于10米, 该退让范围为绿化广场用地,该范围绿化广场工程必须与厂区建筑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同时验收。 (三)城市道路两侧的退让地带为绿化和行人集散场地,不得设置装卸货场地,不得设置除公交车、出租车之外的停车位泊位,建筑工程外伸地下建(构)筑物、步级(含台阶、斜坡)和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XX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2016-2030)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广州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_中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广州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TMBH10工商注册号:440105000667829组织机构代码:MA59TMBH1 法定代表人:蒋先锋成立日期:2017-09-0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大院第1栋自编110C房(仅限办公用途;不可作厂房使用)营业期限:2017-09-05 至 / 营业范围:海洋工程建筑;水土保持监测;输水管道工程施工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节水灌溉设施工程建造及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灌溉服务;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河涌治理净化工程建筑;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水井钻探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资源管理的技术研究、开发;水污染监测;生态监测;水污染治理;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土石方工程服务;水泥制品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混凝土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用石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1

广州公布《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广州公布《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 2030)》 近日,《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正式公布,其中提出广州要新建、改造51个海绵公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新建25处人工湿地和128处植被缓冲带,集中净化建成区的黑臭河涌水体……规划中还特别提出,公共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绿地应低于周围地面50毫米。 《专项规划》中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是:打造高密度建设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典范,建设山水共生的岭南生态城市和宜居都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净、蓄、滞、渗、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规划中提出,以市政设施为基础,构建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管控的分散型海绵系统。新城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保护河湖水系等自然生态本底,高标准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控制率。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更新改造,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雨水收集利用等,改善修复水生态环境。 规划中特别提出,城市建成区要建设自然“蓄水”系统。首先,要新建海绵公园与湿地公园73个,结合现有的水库、人工湖等,减轻相关排水分区的排水防涝压力,提升排水防涝标准,弹性适应洪潮与海平面上升。其中海绵公园51个,包括现有公园的海绵化改造和新建公园。例如,海珠区就要建设广州大道海绵绿地,白云区要建设高埔工业区绿地,而荔湾区的文化公园和越秀区的流花湖公园等都要进行海绵化改造等。 此外,拟生态整治和修复97条综合效益较高的河涌,以重建河涌水生态系统,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模拟河流的自然形态与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利

庆盛枢纽A1地块规划条件

庆盛枢纽A1地块规划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盛区块,庆沙路以南、庆盛大道以西、京珠高速以东,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交通枢纽用地(S3)、交通站场用地(S4)、广场用地(G3)。 (三)用地面积:用地面积31974平方米,均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00-58-19。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2.0,建筑密度≤65%,绿地率≥2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31974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3948平方米(其中包括公建配套建筑面积23510平方米)。 (三)建筑高度:塔楼高度≥150米且≤250米,以城市设计要求为准。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包 括地上多层次及地 下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备注 换乘大厅17360城际站房40004000

长途客运站13000-150002000-2500 公交首末站7500-10500150-210 集散广场12000-15000 出租车候客区1440-2160 社会车辆上、下客区1140 公共机动车停车场9300 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场310 需配建换乘大厅、城际站房、长途客运站、公交首末站、集散广场、出租车候客区、社会车辆上下客区、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场等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少于23510平方米。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和停车需求分析确定公共停车面积,且不得少于上表规模。相关交通配建规划设计方案及面积规模应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按其要求办理,并按有关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城市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国际化的设计理念、精细化的实施把控、品质化的空间特色”的要求,即: 1、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倡导绿色建筑理念,运用前沿的技术方法,采用清洁能源,体现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集成,最大限度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创造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尊重南沙当地气候环境,落实体现低碳节能环保。依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

城市水生态修复——海绵城市

城市水生态修复——海绵城市 1背景 城市是人口聚集度高、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地方,也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最为突出的地方。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全国城镇建设用地不足国土面积的1%,却承载了54%的人口,产出了84%的GDP。 快速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城市开发强度过高,大量的硬质铺装,改变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以我国北方为例,城市开发建设前,在自然地势地貌的下垫面条件下,70%~80%的降雨可以通过自然滞渗进入地下,涵养了本地的水源和生态,只有20%-30%的雨水形成径流外排(见图1a);而城市开发建设后,由于屋面、道路、地面等设施建设导致的下垫面硬化,70%~80%的降雨形成径流,仅有20%~30%的雨水能够入渗地下(见图1b),破坏了自然生态本底,呈现了相反的水文特征,破坏了自然“海绵体”,导致“逢雨必涝、雨后即旱”,也带来了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a开发建设前b开发建设后 图1城市开发前后径流变化情况(以我国北方为例) 针对当前这种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考察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等场合,多次强调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体现“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理念,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建设,就是针对城市地下水涵养、雨洪资源利用、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排水能力提升与内涝风险防控等问题,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技术措施,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实现低影响城市开发建设(LID),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将城市建设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体”,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丰水期吸水、蓄水、渗水、净水,枯水期将蓄存的水“缓释”并加以利用,从而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2海绵城市建设原理 住建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实践,于2014年10月编制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即建设“海绵体”。 海绵城市建设本质是通过降低雨水的产汇流,恢复城市原始的水文生态特征,使其地表径流尽可能达到开发前自然状态(见图1a),即建设“海绵体”。 径流系数是表征水文特征的重要参数,是自然状态下地表径流量与总降雨量的比值,与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

**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规划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好申报下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准备工作,中心城区需要编制**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规划目标 主要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建设海绵城市。 三、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2.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

能力。 四、规划范围及内容 规划范围为《**城镇群规划(2016-2030)》确定的**区、**区、**区、**县和**新区,规划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同时,选择高铁新区及周边面积约20平方公里范围作为试点建设区域,并做好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规划设计内容:**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和试点建设区详细规划。 五、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2017-2030年 六、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4、《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 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9、《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DGJ32/TJ113-2011) 10、《**城镇群规划(2016-2030)》 11、《**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 1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

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近期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完成近期规划海绵分区的海绵城市区域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2019-2020年,对6个海绵分区的建设以每年50%以上的面积推进,到2020年完成22%的建成区面积建成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目标。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建筑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类型的新改扩建项目,在2019—2020年竣工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须达到100%。 (1)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海绵分区 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海陵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广州市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指引

广州市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指引Guangzhou sponge city green space construction guideline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州市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指引 1 145 九、管理与维护

1 编制目的 2 指导思想 3 适用范围 4 编制依据 MAIN PURPOSE GUIDING IDEA APPLICABLE SCOPE COMPILE BASIS 编制目的 指导思想 21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提高广州市海绵城市绿地建设的科学性,为相关单位在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中提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 充分发挥城市绿地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加强和保护广州“花城”特色,为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提供保障。 城市绿地的低影响开发系统建设首先应满足绿地生态、景观、休憩等基本功能,在不影响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合理的预留或创造空间,以场地主要问题为出发点,使用具有“渗、滞、蓄、净、用、排”多种功能类型的技术,达到低影响开发控制的目标。

适用范围 编制依据 34本指引针对广州市绿地特点,对广州市全市域城市绿地(包括生态绿地、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社区绿地)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绿地建设项目,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指导和控制。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中以绿地为实施主体的相关项目的建设,其他与绿地相关项目可参照执行。 编制依据共23项,包括了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文件、标准,可以分为政策依据、规划依据和规范依据三种类型。其中政策依据10项,规划依据8项,规范依据5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 《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依据 《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海绵城市专题》《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生态绿地专题》 《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广州市城市绿地系统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广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修编》《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十三五”发展规划》 《广州国家森林城市品质提升建设规划(2016-2020年)》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规划依据 规范依据

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16-2030) 文本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2016.1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海绵城市总体布局 (7) 第三章海绵系统规划 (8) 第四章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 (13) 第五章建设时序 (21) 第六章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指引 (22) 第七章近期建设方案 (27) 第八章近期建设项目库与投资估算 (28) 第九章规划实施与保障 (29) 第十章建设施工与运营维护 (32) 第十一章监测评估考核体系 (33) 第十二章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原则 1、规划引领、设计协调;坚持规划的“龙头”地位,各设计项目要严格执行本次专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对现状已完成控规、详规、各相关专项规划及各设计项目要依据本次专项规划补充完善海绵城市相关控制内容。; 2、统筹规划、安全为重;将城市供水及节水专项规划、城市污水及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道路系统专项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城市防洪专项规划及水系专项规划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纳入本次规划统筹考虑。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好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排水、内涝风险控制的关系。低影响开发城市“小海绵”的建设对缓解城市排水防涝的压力是有效的,但不能代替城市排水防涝系统。低影响开发是控制与利用大概率的中小规模降雨,对于小概率的短历时强降雨,还必须依靠排水系统和城市防洪系统,以保障城市安全。 3、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结合长春市冬季漫长寒冷的气候特点,采用适合长春本地情况的相关低影响开发措施与技术手段。老城区相关海绵城市建设要结合棚户区改造、暖房子工程改造、道路改造、排水管网改造、市政广场改造等项目同步建设,以降低海绵城市建设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以修复水生态为前提,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蓝线、绿线,保护水生态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 4、科学分区、区别对待;根据《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所确定的城市用地布局,以及现状建成区用地条件,结合控规地块划分及汇水分区,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多个海绵城市建设片区,对各片区提出符合片区实际情况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控制指标。 第二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2016-2030)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启动区,庆盛大道东侧。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三)用地面积:用地面积6378平方米,均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0-58-16,0-58-20。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6378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092平方米。 (三)建筑限高:≤20米。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本地块无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四、城市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国际化的设计理念、精细化的实施把控、品质化的空间特色”的要求,即:

1、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倡导绿色建筑理念,运用前沿的技术方法,采用清洁能源,体现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集成,最大限度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创造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尊重南沙当地气候环境,落实体现低碳节能环保。 2、国际化的设计理念。在充分解读整体城市形象和空间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打造具有国际风范、功能与艺术相融合的城市风貌,充分体现建筑与人的关系。 3、精细化的实施把控。从项目前期到投入使用,在材质、色彩、绿化、公共空间等元素的精细化设计与工程实施把控方面,应体现全周期、各个环节的紧密对接和精细控制,保证地块建设内容的高完成度,并实现绿色施工。应保证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和完成度。 4、品质化的空间特色。创造多元、弹性、活力的公共空间,强化与周边地块功能与景观的匹配与融合,确保区域的有机协调,提升城市活力。 (二)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宜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应着重建筑临街界面设计,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致、具有人情味的街道;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在建筑屋顶轮廓线以上(含裙楼轮廓线)设置。

海绵城市理念在硬化场坪改造中的应用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a1943046.html, 海绵城市理念在硬化场坪改造中的应用分析作者:金铭霞 来源:《建筑与装饰》2020年第03期 摘要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建设,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以此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本文以广州市某货场硬化场坪改造项目为例,从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入手,比照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要求的控制目标及设计要点,制定出针对硬化地坪改造的有效的海绵设施。 关键词硬化场地;雨水调蓄池;削减;雨水洪峰径流量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等水问题,全国大多数城市逐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在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推进的过程中,针对既有硬化场坪的改造,如何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海绵措施,对整个城市的海绵建设亦显得极其重要。 1 工程概况 本案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总面积约81490平方米,为既有铁路货场,主要从事铁路货物发送、到卸、仓储、配送等业务。货场拥有铁路装卸线2条,室內仓库及露天货物堆场;还有龙门吊、行吊等机械装卸设备。形成了以笨重货物到卸为主。 目前货场内存在房屋设施残旧、地面破损严重、雨天积水严重等诸多问题。本次改造方案根据货场使用功能需求以及实际承载情况进行分区,既有硬化面改造为散堆场区、集装箱堆场区、正面吊作业区以及小汽车仓储区[1]。 2 货场雨水排水系统现状 既有货场内原雨水排水系统设计为通过场内排水明沟收集雨水,其中货场北侧地块场坪雨水排往货场西北侧的泉溪支流,货场南侧地块场坪雨水排往附近市政道路上的雨污合流管道中。货场南侧的市政道路由于近几年进行道路升级改造,导致市政道路高于货场场坪。一到雨季,货场内雨水无法及时排出,积水现象严重,局部积水深度可达1m[2]。 3 货场雨水排水系统改造 3.1 货场雨水排水系统改造思路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doc

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文本·图集 兰考县规划管理局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落实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方针,推动兰考县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稳步有序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特编制《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6]6 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精神,以“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为指导,推进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第3条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兰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兰考县老城区、规划新城区、产业聚集区,总用地面积约 65.24 平方公里。近期建设重点区:兰考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6.41 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兰考县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兰考县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的发展战略,建设河畅岸绿、生态宜居的海绵兰考。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 2020 年,远期为 2030 年。 第6条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 结合中心城区地形图、水系规划、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以及路网结构等资料,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7 个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包括兰阳河流域片区、饮泉河流域片区、清涧河流域片区、四干渠流域片区、浚仪河流域片区、迎宾河流域片区和青阳河流域片区。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信息一览表

C2-24-07(3)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2-24-07(1)、 C2-24-07(3)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C2-24-07(1)、C2-24-07(3)地块(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用地性质: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用地(B1)。 (三)地上用地面积14465平方米,其中C2-24-07(1)用地面积6947平方米,C2-24-07(3)用地面积7518平方米。地下用地面积15950平方米。 (四)地形图号:188-62-14。 二、技术经济指标 (一)C2-24-07(1)地块:容积率≤8.9,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6947平方米计算)。 C2-24-07(3)地块:容积率≤5.1,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7518平方米计算)。 单个地块地面场地的绿地率应≥15%,鼓励立体绿化,不足部分允许通过设置立体绿化补充。地块内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冲突时优先保证绿地率。 商业功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为

3%-25%。 (二)C2-24-07(1)地块建筑限高130米、C2-24-07(3)地块建筑限高85米。限高允许±15%弹性范围,由地区城市总设计师视总体效果在弹性范围内审查确定。 (三)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涌边线、绿化用地边线等控制线如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所示。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项目名称数量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无线基站 1 - - 设置于C2-24-07(3)地块,实施时可结合运营商意见与北侧相邻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应预留1处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条件,基站天线应在50米以下楼宇的楼顶,50米以上楼宇的外墙(50米以下)位置或第一个避难层靠外窗位置设置,以美化天线为主方式建设,室内预留一处就近接入的基站附属机房空间,面积原则上不小于6平方米,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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