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退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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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说起出口退税,不少基层税务人员对相关业务了解得不够全面和透彻。本文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用直白的方式,与大家共同学习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业务。 出口退税类型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 一是又免又退。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既有销项税,又有进项税,若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把销项税免除,把进项税退还,又免又退。 二是只免不退。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税,自然只免销项税,进项税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税的情况。只免不退,就已达到税负归零的目的。 三是不免不退。针对的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更别说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退税率 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征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6%、15%、13%、9%、5%和3%等若干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国家鼓励出口的货物,退税率就高一些;限制出口的,退税率就低一些。 出口退税的计算

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免、退”税;二是“免”税;三是“免、抵、退”税。免税就是不缴税,实际操作中不需要计算,需要理解和计算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一)免、退税 这种方式针对的是外贸企业,即进出口贸易的商业企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购进价格。 例如,某外贸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全部出口,以不含税价格100万元购进,以200万元价格出口,税率17%,退税率13%。 出口的时候,免销项税,不用单独计算。退税的时候,应退增值税=100× 13%=13(万元)。 税率差产生的4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销售成本。 (二)免税 这种方式没有退税,没有计算,不多做解释。 (三)免、抵、退税 这是出口退税业务的难点,专用名称多,不容易理解,其实,弄明白“抵”税的原理,该项业务就迎刃而解了。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广东省税务局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发票、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与确认、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等业务。为确保纳税人出口退税业务顺利开展,现整理了相关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操作中参考。 一、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操作注意事项 (一)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需使用金税盘、税控盘或税控Ukey。 (二)未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二、相关操作流程 (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退税勾选”模块下设“发票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退税确认勾选”和“退税勾选统计”四项功能。外贸企业、水电气等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有“退税勾选”功能权限,可作退税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括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退税勾选的流程为:先通过“发票退税勾选”和“退税批量勾选”功能逐票勾选或批量勾选多份发票,再通过“退税勾选确认”功能进行确认。外贸企业未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一个自然月内可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一经确认无法撤销。 注意:外贸企业退税勾选成功后,必需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已勾选为退税用途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成功才能完成退税发票的认证;如果未做退税确认勾选,相应发票不传递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导致获取不到发票信息无法受理退税申报。 (二)“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的操作 1.“抵扣勾选”调整为“退税勾选” 外贸企业误将用于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为抵扣,区分以下不同情形调整。 ⑴若应勾选为退税的数据错误勾选为抵扣,但该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的,应按以下规则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 外贸企业是指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外贸企业从事商品国际流通,企业本身没有生产能力,用于出口的货物是从国内企业采购的。正常情况下,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给外贸企业用于岀口,外贸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等纸质凭证向国税退税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环节免税,退还出口货物在境内购买环节已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计算方法: 一、外贸企业岀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岀口企业将岀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应依据岀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计算: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X岀口退税率 2、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进价核算的企业,也可以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X加权平均进价X出口退税率 3、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额。 二、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岀口,其应退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一)实行从价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二)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出口退税类试题一讲解

增值税类—出口退税管理岗位练习题(一) 一、单选题 1.财税[2013]112号文件中所称增值税违法行为是指() A.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 B.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行为C.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D.增值税纳税人发生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 【本题正确答案:A】 2.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次月起,()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违法情形严重的,()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A.按50%的比例,不得 B.按80%的比例,按30%的比例 C.按90%的比例,按30%的比例 D.三年内不得,不得 【本题正确答案:A】 3.某出口企业2014年出口的货物,2015年10月份因故发生退关退运,下列说法不正确() A.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B.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C.委托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本题正确答案:A】 4.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批准,按规定期限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A.省级以上(含本级) B.地市级 C.地市级以上(含本级) D.省级 【本题正确答案:A】 5.下列()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C.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D.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

出口退税完整会计分录大全

出口退税完整会计分录大全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 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搜索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相应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 举例:复兴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10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

增值税出口退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汇总 出口退(免)税项目 1.出口特定货物免税。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4]31号)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卷烟;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5)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特定纳税人退免税。下列企业的货物特准退免增值税:(国税发[1994]31号)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3.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对指定企业出口部分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准予退还增值税。(国税发[1994]31号) 4.特殊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12种特殊出口货物,包括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可退免增值税。(国税发[1994]31号) 5.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4]31号、财税[2002]7号) 6.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免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直接出口,除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外,免征增值税。([94]财税字第58号)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对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等六大类国产货物,退免增值税。(国税发[1996]182号) 8.外商性投资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免税。经外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性投资公司,为其所投资的企业代理出口该企业自产的货物,退免增值税。 9.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 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规定若干种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小规模纳税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财税字[1997]50号、财税[2002]7号) 10.新疆棉出口产品免税。对经批准从事进料加工的纺织企业,使用新疆棉顶替进口棉生产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零税率”政策。(国发[1998]2号) 11.国产钢材退税。对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以产顶进”国产钢材,视同出口按17%退还增值税。(国经贸贸易[1999]144号) 12.机电产品出口退免税。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和1993年底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标的出口机电产品,包括机械、电子、运输工具、光学仪器、扩声器、医用升降椅、座具、体育设备和游乐场设备,可退免增值税。(国税发[1998]65号、国税发[2000]165号、财税[2003]238号) 13.商业企业出口国产货物退免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连锁企业和中外合资商业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货物,可退免增值税。(财税字[1998]119号) 14.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国内购进货物,用于出口或加工之后出口的货物,退免增值税。 15.物资援助出口免税。对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9]20号)

出口退税及增值税发票

那么你在采购货物环节就会取得增值税发票 1.我们前提条件是贸易公司具备进出口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随之我们理解一下自营进出口业务,所谓贸易公司自营出口,就是用自己公司的核销单出口货物,通关完毕,海关会打出核销单报关单和退税联报关单.你必须先收到外汇,将核销单在外管局核销,那么你在采购货物环节就会取得增值税发票,持这些单据及在出口退税系统里打印的退税资料在出口货物九十天之内递交税务局办理退税业务.这属于我们正常的出口退税业务,而退税部分是国家按照不同品名规定不同的退税率,补贴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我们假设你通过自己贸易公司自营出口,核销单正常外管局核销,但你不办理退税业务,也就是退税超期,那么你就相当于出口转内销,也就是你销售的货物要照章征收增值税.而且也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自营出口,而不办理退税并不是明智之举. 3.现在市面上有买核销单一说,也就是出口货物通过买单出口,而你个人只收汇即可,这种方式你可以不用取得增值税发票.因为你取得了也退不了税,这时你可以跟工厂协商价格.这种方式在一定情况下,各港口查验率比较高,而且有时因核销单出问题,被海关封号,会影响你出货. 4.如果你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供应商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那么还是按照正常帐务做处理.开公司就要坚守原则,就要守法.而退税也是国家补给你的,你可以把全部增值税转移给客人,也可以考虑退税,把一部分转移给客人.这是取之有道.

生产型的出口企业根据什么退税?要有增值税发票才能退税?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7-12-20 13:56 我们自己生产产品,我们自己有出口权,出口的话,退税是根据购买原材料时的增值税发票退?还是根据买出这批货的不含税价退?有些迷糊?我看有些人说还要交增值税?是不是说错了? 提问者:5201314io - 一级 最佳答案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是根据报关单和商业发票的FOB价格核算应退税款,生产企业退税无需提供增值税发票。生产企业一般实行抵税,而不是退税。 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如何退税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8-5-24 10:39 我司是一家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可是一直都是委托贸易公司来代理出口。现在我们想自己出口,请问给客人的商业发票要如何开,出口退税要哪些单据?谢谢。 问题补充: 如果是先缴后退的话,我们公司的财务状况都要报给税务部门吗,还是只要报出的这批货的财务情况? 提问者:happy_very - 一级 最佳答案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并不实际退税,一般是抵税,也就是用出口的应退税额,冲抵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给国外买方开的发票,一般是企业自行印制的英文格式发票。 有些产品是享受出口退税的。具体退税的方式应该同主管你公司的国税局联系。 出口商业发票,没有固定格式。主要包括:买方卖方信息。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合同号、运输信息。不同于国内监管的发票。自己打印就行了。 同时还要注意,外方对发票有没有要求。 一般生产企业委托外贸公司出口货物时要开增值税发票给外贸公司吗?开的话要交17%的增值税税吗?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2-16 12:01 问题补充: 那么生产企业开给外贸公司发票财务处理是和内销一样的吧,不涉及到出口退税政策吧?所有的出口退税业务都是有外贸公司自己处理? 提问者:aksa7601 - 三级 最佳答案 是的,相当于你们把货品卖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再卖给你们海外的客户。所以你们开增票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开INVOICE给海外客户。海外客户把货款汇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再把货款汇给你们。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2014年新年伊始,对于我国税制体制改革来说又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从1月1日起新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开始执行,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前期陆续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铁老大被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意味着我们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原营业税纳税人转身投入增值税纳税人的阵营中来。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的核算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说营业税是一只大雁那增值税就是一只雄鹰,营业税是一只小马驹增值税就是一匹千里马。想训服雄鹰,驾驭千里马,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有训鹰人的技巧,骑士的能力。 在增值税的核算体系中,出口企业的核算法相对较为复杂,不但要计算纳税金额,还要计算退税金额。随着经济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扩大内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改革需要,更多的要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赚取外汇。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卸掉枷锁,更好的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国家对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抵、退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让企业的产品、服务等以零税率的方式近入到国际市场,以期占有更好的竞争优势。平时财务人员接触出口退税的业务较少,且“营改增”以后许多新纳税人对增值税掌握不够全面。现就“免、抵、退”计算方法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免、抵、退”计算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包括: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服务、劳务或委托外贸企出口自产货物、劳务、服务。) 1、“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劳务、服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出口原因导致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以下详细解释公式的推导过程及具体应用: 一、出口型生产企业当期内销应纳税额的计算

出口退税类试题

增值税类—出口退税管理岗位练习题(一)一、单选题 1.财税[2013]112号文件中所称增值税违法行为是指() A.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 B.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行为C.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D.增值税纳税人发生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 【本题正确答案:A】 2.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次月起,()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违法情形严重的,()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A.按50%的比例,不得 B.按80%的比例,按30%的比例 C.按90%的比例,按30%的比例 D.三年内不得,不得 【本题正确答案:A】 3.某出口企业2014年出口的货物,2015年10月份因故发生退关退运,下列说法不正确() A.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B.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

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C.委托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本题正确答案:A】 4.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批准,按规定期限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A.省级以上(含本级) B.地市级 C.地市级以上(含本级) D.省级 【本题正确答案:A】 5.下列()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C.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D.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 【本题正确答案:D】 6.有下列()情形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出口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出口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一、生产性企业: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消费税出口退税:生产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是免税的,而消费税是一次环节征收,因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出口退税例题

[分享]“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93)财会字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应根据财会字[1995]21号《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税会计处理举例 <例1>某生产企业2002年1—3月发生下列业务(该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 一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购入A材料90万元(增值税税率17%),B材料(增值税税率13%)40万元,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1)借:原材料—A 9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1,053,000 (2)借:原材料—B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452,000 2、本月发生内销收入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936,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 3、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格)计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8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800,000 4、上年结转本年留抵进项税额5万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8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17%-13%)=32,0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3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2,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136000-(205000-32000)-50000=-87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87000元 二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购入A材料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1,170,000 2、本月发生内销收入5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58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3、本月委托某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取得出口发票,(到岸价格)计65万元,外贸公司垫付了海运费4.5万元,保险费0.5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6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650,000 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50,000 4、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6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000×(17%-13%)=24,0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2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关于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把下面的简单的例子看完了,实务中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某企业,进项税:137.7万,内销售额:150万,外销:920万,增值税率:17%,出口退税率:13%,计算如下: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涉及的出口退税会计分录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编制): 1、结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关于补充问题。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920 * (17% - 13%)= 36.8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 150 * 17% - (137.70 - 36.80)= 25.50 - 100.90 = -75.4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 920 * 13% = 119.60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 75.40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 119.60 - 75.40 = 44.20万元 (如果经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出口退税前期末留抵税额(即上述计算中的“当期应纳税额”负值,下同),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零)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题中应当编制出口退税业务会计分录: 1、结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36.8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6.80万元 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44.2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4.20万元 (如果经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出口退税前期末留抵税额,则,由于当期免抵税额等于零,无需编制该分录,即当期免抵退税额全部由税务机关给于退税,不从内销业务应纳税额中抵减) 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75.4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5.40万元 由此,“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各专栏期末余额为: 1、借方专栏: 进项税额= 137.70万元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44.20万元

出口增值税(免、抵、退)

出口“免、抵、退” 本月内销项税20万,进项税18万,外销退税2.5万 1.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20-(18-0)=2 2. 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2.5 3.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5-0=2.5 4. 会计分录 (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5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完整会计分录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完的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 某进出口公司2006年3月购进服装5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7.75万元,出口至美国,离岸价为1.3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服装退税率为13%,试计算该公司当月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税额=77500×13%=10075(元) 转出增值税额=13175-10075=3100(元) 购进货物时, 借:物资采购77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175 贷:银行存款90675 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77500 贷:物资采购77500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04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77500 贷:库存商品77500 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3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00 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100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075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75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0075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举例 外贸出口退税帐务处理 [例] 某进出口公司2007年12月购进工艺品3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贷款金额为57万元,进项税额9.69万元,用银行支票付款。出口至美国,离岸价为2.5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工艺品退税率为13%,试计算该公司当月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税额=570 000x13%=74100(元) 转出不退税增值税额=96900-74100=22800(元) 按上例做会计分录如下。 购进货物尚未入库: 借:在途物资 5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6900 贷:银行存款 666900 货物入库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USD250000x7.8)1950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70000 贷:库存商品 570 000 转出出口未退税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2800 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74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4100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741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74100 [例] 某外贸公司2007年1月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化妆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进项税额为85万元,贷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80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化妆品的价款中已含消费税额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率为13%。 应退增值税税额=5000 000X13%=650000(元) 转出不退税增值税额:850000—650000=200000(元) 应退消费税税额:1500 000(元)

出口退免税的完整会计分录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下面举例说明: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0

(完整版)出口退税账务实例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1、若应纳税额为零或正数时,即:没有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零;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全部作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出口退税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下面笔者对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一探讨。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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