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会经济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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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三、案例分析题

1、2014年3月,甲企业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企业订购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企业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企业应于2014年4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4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企业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企业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14年3月31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4月12日通知甲企业: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甲企业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准备将该设备提存,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企业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 、甲企业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 、如果甲企业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并分别说明理由。

<4> 、因丙公司的承诺而成立保证合同,该合同的当事人有哪些?

<5> 、甲企业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题

1、【正确答案】甲企业可以将设备提存。根据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本题中,乙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设备,则债务人就可以将设备提存。(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甲企业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

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

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

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甲企业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

部余额并赔偿损失。(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①如果甲企业同意解除合同,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设备。根据规定,合同

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所以尚未交付的设备就不用再交付。

②如果甲企业同意解除合同,应当向乙公司返还100万预付款。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已

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

权要求赔偿损失。而且预付款不是定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此时甲应当返还乙公司

100万预付款。(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甲企业与丙公司。根据规定,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

间的合同关系。所以,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丙公司与债权人甲企业。(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甲企业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甲企业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2分)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五章

三、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14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 、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 、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 、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

【正确答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该题针对“合伙人的退伙”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该题针对“合伙人的退伙”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该题针对“合伙人的退伙”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合伙人甲、乙、丁、庚应承担清偿责任;

①甲为普通合伙人,当A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乙为普通合伙人,当A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丁为有限合伙人,应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④庚为普通合伙人,庚入伙后,应对入伙前A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本题是题目要求中“假设”的提问方式,注意题目问题(4)中的“如果”二字,此时大家应该仅仅考虑案例中10月份之前的业务,此时丙还没有退伙,但其是有限合伙人,只要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其有限责任就已经承担完毕,而丁虽然也是有限合伙人,但其在8月份退伙时已经取回了退伙财产,依照规定,应以丁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该题针对“合伙人的退伙”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该题针对“合伙人的退伙”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六章

三、案例分析题

1、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06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12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4年3月5日,B企业将所持A公司1%的股份转让给了D公司,直到同年3月15日,D公司未向A公司报告。

(2)2014年4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3)2014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2014年5月15日,A公司董事张某未经董事会同意,投资设立了D一人有限公司,虽然经营业务与A公司无关,但与B企业和C企业多次发生交易。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A公司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 、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 、张某设立D一人有限公司,与B企业和C企业多次发生交易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正确答案】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B企业持有A公司股份的时间已超过了1年,故转让A公司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该题针对“股东大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公司董事会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本题中,董事会决议符合董事会职权范围,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该题针对“股东大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该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该题针对“股东大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张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首先,对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没有限制;其次,张某没有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或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中董事张某与公司股东进行交易符合法律规定。

【该题针对“股东大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七章

三、案例分析题

1、A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于2010年6月4日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其申请文件披露了以下信息:

(1)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盈利,最近3个会计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作为计算依据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6%、5.5%、10.2%。

(2)A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价格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16.88元,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为17.65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7.10元。

(3)A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显示,因A公司当时暂无新的房地产投资项目而沉淀大量闲置资金,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效用,与B证券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进行财务性投资,该协议于2010年5月31日到期。

(4)A公司曾为其控股股东C公司的银行贷款违规提供担保,于2009年5月5日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要求:根据有关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并简述理由。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A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内容,A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事实是否会对其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构成障碍?并说明理由。

1、

【正确答案】(1) 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本题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6.77%,是符合规定的。

(2)A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本题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价格高于在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是符合规定的。

(3)A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财务性投资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

形。本题A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存在委托理财的事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4)A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事实不会对其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构成障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增发股票。本题A公司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已超过了12个月,因此,不会构成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障碍。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增发的条件”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八章

三、案例分析题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

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

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哪个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2> 、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 、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 、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 、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1、【正确答案】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中:

③行为可以撤销。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行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和放弃债权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①行为不能撤销。对于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的行为,由于在2012年11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因此该行为是有效的。

②行为不能撤销。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原因情形的除外。本题中,由于在2013年2月提前清偿于2013年4月1日到期的债权,在破产受理前已经到期,因此管理人如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无效行为,其财产控股公

司应予退回。根据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的;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侵吞财产的行为,管理人应当将其侵吞的财产追回。根

据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

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偿还是无效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此行为发生在2014年1月10日,是在人民法院受

理破产申请后,所以其行为无效。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该人民法院不能继续执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

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由于另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东方公司的

破产申请,因此,该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的强制执行程序应该中止。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九章

三、案例分析题

1、2010年3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1)B公司向A 公司购买木材150立方米,每立方米3000元;(2)交货日期为2010年3月20日,交货地点为A公司仓库;(3)B公司于提货当日以汇票付款;(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A公司当即在该合同上盖章,B公司答应将合同带回公司盖章。

2010年3月20日,B公司按合同约定来到A公司提货,验货无误后,交给A公司一张D 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但未经D银行承兑。B公司对此的解释是资金暂时周转不开,但是已经请C公司为该汇票提供保证。该汇票有C公司符合规定的签章,并注明“如果双方的合同出现纠纷,本公司不承担责任”。A公司了解C公司的实力,经与C公司联系情况属实,接受了该汇票。

2010年3月30日,A公司持B公司给付的汇票向D银行提示承兑被拒绝,理由是B公司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款。A公司找到B公司,要求支付票款被拒绝,B公司的理由是,A

公司卖出的木材有一部分与合同约定的规格不符且A公司拒绝调换。A公司又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公司表示,本公司提供保证的条件是双方的合同不出现纠纷,所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D银行作为付款人基于票据法是否可以拒绝承兑该汇票?说明理由。

<2> 、B公司拒绝支付票款的理由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 、C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1、【正确答案】D银行可以拒绝承兑该汇票。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付款人可以决定是否承兑,付款人通常基于与出票人之间的约定,而有义务在持票人提示承兑时进行承兑,但是,付款人的这一义务仅仅是民法上的义务。如果其拒绝承兑,仍然在票据法上发生拒绝承兑的法律效果,即遵循“承兑自由原则”。本题中,B公司签发的汇票D银行可以拒绝承兑。

【该题针对“票据抗辩概述、物的抗辩”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B公司拒绝支付票款的理由合法。根据规定,在票据行为的直接当事人之间,

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基础关系上的事由对票据权利人抗辩。本题中,B与A公司有直接债

权债务关系,A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B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该题针对“票据抗辩概述、物的抗辩”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C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

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本题中,C公司在汇票上附加的“如果双方的合同出

现纠纷,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条件不影响其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经济法》公司法案例分析.doc

公司法案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 1、甲、乙均为某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2004年10月,甲、乙又与公司外人员丙合伙开办了一个无线电厂,从事收录机的生产,其产品与电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7年2月,电子有限公司发现甲、乙的这一行为,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免去了两人的董事职务,并要求两人将其经营无线电厂所得共计32万元交给公司。两人当场拒绝,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1)甲、乙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2)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答:(1)甲、乙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竞业禁止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有权罢免公司董事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所以,公司股东会决议应该确认有效。甲、乙应将经营无线电厂所得32万元交给公司。 出资 2、甲、乙、丙、丁、戊意欲成立一家丽人美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l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丽人美容公司成立之后经营惨淡,已欠A银行到期贷款l0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美容公司唯一盈利的美容用品工作室分出去,另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美容用品厂。后美容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宏达公司。问题: (1)美容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原因何在? (2)美容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3)美容公司设立美容用品厂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之后, 美容公司原有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4)乙在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A银行如若起诉追讨美容公司所欠l00万元到期贷款,应以谁为被告? 原因何在? 答:(1)出资有不合法之处:劳务出资不合法。其他出资合法。 (2)组织机构设置合法,公司法规定规模小或者股东人数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3)设立美容用品厂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公司法人分立。分立后的两家法人要对分立以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5)可以两家公司为共同被告,也可以单独起诉其中任何一家公司,因为两家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出资、登记手续 3、发起人A、B、C签约共同设立一家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技术秘密出资,作价l5万元;B 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C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实际出资l4万元。请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3)C承诺出资l7万元,实际出资l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 A.李某将商铺抵押 B.乙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C.王某继承商铺 D.甲商场出租摊位 『正确答案』B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向养老院捐赠房产的李某 B.承租住房的刘某 C.购买商品房的张某 D.出售商铺的林某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8年)甲企业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与乙企业价值5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并向乙企业支付100万元差价。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3%=12(万元) ×3%=15(万元) ×3%=3(万元) D.(400+500)×3%=27(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7年)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3%=(万元) ÷(1-3%)×3%=3(万元)

C.×3%=(万元) ×3%=(万元)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1年)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4年)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0年)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3%=3(万元) B.(100+60)×3%=(万元) C.(100+70)×3%=(万元) D.(100+70+60)×3%=(万元)

CPA经济法:第09章考点

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点1:银行结算账户 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Notice: ①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用途为核心考点。 ②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范围为核心考点。 ③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④本考点涉及2020年教材变化,需引起注意。 考点2:票据关系

①支票上的付款人、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委托收款人以及代理付款人均非票据义务人。 ②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承兑后的付款人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考点3: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形式要件 (1)特定事项的记载方式 ①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②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Notice: ①此处日期应理解为出票日期。 ②票据无效应理解为出票时存在上述瑕疵,该票据无效。但在出票之后,发生上述瑕疵的,应适用票据丧失的规定,已经存在的票据权利并不消灭。 (2)记载事项 ①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这类事项的,票据行为无效。 ②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这类事项,票据行为仍然有效,但须依照法律规定明确相应事项。 ③任意记载事项,自行决定是否记载,记载就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④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正面、背面或者粘单)上进行记载 ,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2.实质要件 (1)票据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Notice:出票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票据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 考点4:票据行为的代理 1.票据代理行为的生效要件

201610月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00043]_试题和答案解析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1.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D )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租赁合同 D.财产保管合同 2.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该公司董事会长期不履行召集股东墨会议的职责。在此情况下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是( A ) A.监事会 B. 总经理 C.工会主席 D.出资最多的股东 3.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 B ) A. 1个以上20个以下 B.1个以上50个以下 C.2个以上20个以下 D.2个以上50个以下 4.法律规定需要采取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是( B ) A.主合同 B.要式合同 C.实践合同 D.有名合同 5. 下列不属于合同终止法定原因的是( D ) A.清偿 B. 抵销 C.免除 D.违约 6.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的地点是( B )A.发件人主营业地 B.收件人主营业地 C.数据服务器所在地 D.数据服务提供者主营业地 7.冯某到商场购买了一双名牌鞋,回家后发现该鞋为冒牌产品。冯某可主张( A )A.撤销合同 B.合同无效 C.合同不成立 D.合同效力待定 8.下列发票,必须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的是( A ) A. 增值税专用发票 B.商品房销售发票 C.商业零售统一发票 D.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 9.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B ) A.押金 B.违约金 C.罚金 D.补偿金 10.根据我国自然资源许可制度,采矿许可证属于( A ) A.资源开发许可证 B.资源利用许可证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4小题,每小题分,共21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电子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能超过一定期限。() 年 个月 年 个月 参考答案:A 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A.盘盈的固定资产 B.通过馈赠取得的固定资产 C.外购的固定资产 D.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参考答案:A 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张某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B.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子 C.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D.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外孙女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存款人可以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B.存款人不得出租银行结算账户 C.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D.存款人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洗钱 参考答案:A 5[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住宅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各税率为2,甲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免征增值税的是() A.粮油企业销售面粉 B.农民销售自产粮食 C.木材加工厂销售原木 D.超市销售糖果 参考答案:B 7[单选题]不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是()。 A.转让专利权 B.转让建筑xx使用权 C.转让网络虚拟道具 D.转让采矿权 参考答案:B 8[单选题]境内公司向乙境外公司支付1000万股息,境内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乙公司预提10%企业所得税,甲公司应代缴代购企业所得税计算正确的是()×10% ×(1-25%)×10% ×(1-25%)×50%×10% ×25 参考答案:A 9[单选题]下列在境内无住所的外藉个人中,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A.怀特入境境,12月31日离境、中间三次离境,每次20天 B.汤姆入境,次年离境 C.海南维入境,离境 D.麦克入境,离境,中间离开25天 参考答案:B 对于在境内无住所的,必须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内的,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10[单选题]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设立账簿的期限()。 天 天 天 天 参考答案:A

2017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2017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周某出租机动车取得的所得 B.夏某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 C.林某出租商铺取得的所得 D.刘某出租电子设备取得的所得 【答案】B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租赁所得中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单项选择题)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住宅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2 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 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1。甲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 A.24 000平方米 B.18 000平方米 C.36 000平方米 D.12 000平方米 【答案】D 3(单项选择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款中,由海关代征的是()。 A.提供研发服务,但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B.进口货物的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C.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居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D.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B 4(单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予其子 B.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予其外孙女 C.张某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D.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答案】D 5(单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A.盘盈的固定资产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C.外购的固定资产 D.通过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 【答案】A 6(单项选择题)2016年7月甲公司开发住宅社区经批准共占用耕地150 0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修建幼儿园,5 000平方米修建学校。已知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为30元/平方米,计算甲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50 000×30=4 500 000元 B.(150 000-800-5 000)×30=4 326 000元 C.(150 000-5 000)×30=4 350 000元 D.(150 000-800)×30=4 476 000元 【答案】B 7(单项选择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失业保险待遇,表述正确的()。 A.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C.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案】B 8(单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电子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能超过一定期限。()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汇总(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汇总(一) 狭义的无权代理 【知识点】狭义的无权代理 【解释】无权代理的情形:(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3.相对人 (1)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有权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 【解释】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但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例题·多选题】2017年6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乙并非相对人,根本无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人,丙也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 【知识点】表见代理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解释】(1)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2)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3.表见代理的效果 (1)本人 表见代理对于本人(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2)相对人 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 ①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 ②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一及答案

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一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1个月,租金1万元。引起该租赁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A.租赁的挖掘机 B.甲公司和乙公司 C.1万元租金 D.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一定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该期间为()。 A.最初1个月 B.最初3个月 C.最后6个月 D.最后9个月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丙超市与刚满15周岁的初中毕业生赵某签订劳动合同 B.乙公司以只招男性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李女士从事会计工作 C.甲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 D.丁公司要求王某提供2000元保证金后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4.2013年7月2日,贾某初次就业即到甲公司工作。2015年9月28日,贾某向公司提出当年年休假申请。贾某依法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A.0天 B.5天 C.10天 D.15天 5.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A.50% B.60% C.80% D.70% 6.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有权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B.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C.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汇票任意记载事项的是()。 A.保证人在汇票上表明“保证”字样

根据2016新教材解析2015《经济法基础》真题(一)

根据2016年新教材解析2015年《经济法基础》真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买卖房屋 B.订立遗嘱 C.台风登陆 D.租赁设备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C:属于法律事件。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 )。 A.上诉权 B.申诉权 C.胜诉权 D.实体权 【答案】C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起诉权(上诉权、申诉权)并不灭失。 3.公司职工甲因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已知甲每月工资收入为25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为18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可从甲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 A.500 B.700 C.800 D.1000

【答案】A 【解析】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本题中, 2500-2500×20%=2000元>1800元,因此,每月扣除最高限额为500元。 4.甲公司录用张某8个月后开始无故拖欠其工资,张某向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直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甲公司仍未结算所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就甲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是( )。 A.自甲公司开始无故拖欠工资之日起1年 B.自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 C.自张某到甲公司工作之日起2年 D.自张某向甲公司最后一次催要工资未果之日起2年 【答案】B 【解析】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5.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60日 B.30日 C.45日 D.90日 【答案】B 【解析】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甲公司因结算需要向P银行申请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甲公司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的起始时间是( )。 A.P银行为甲公司办理开户手续之日起

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重点知识总结全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2.5分,题型均为客观题,本章内容比较简单,复习难度不大。重点关注“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全面依法治国”。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 题型2017年2018年2019年 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 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 合计2题2.5分2题2.5分2题2分 2020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202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有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P3)(2018年多选题) 【解释】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解释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是由法所处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解释2】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解释1】“制定”即有权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解释2】“认可”即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则可能来源于习惯、教义或礼仪等。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解释】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如果国家权力代表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公众就会自觉遵守法律。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解释1】行为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另一类是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 随着管理科学的出现和发展,人类管理社会的规则不断技术化,进而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技术规范,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这些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也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 【解释2】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在规范人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方面,道德、宗教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也在不同范围内和不同程度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仅指个人、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国家(作为普通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所行使的职权和职责。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年) A.法是社会规范 B.法是行为规范 C.法是技术规范 D.法是道德规范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只有技术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才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2)选项D:法律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考点2】法律渊源(★★)(P7)(2004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 【解释1】法律的渊源,亦称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解释2】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和各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经济法案例(全)

经济法案例(全) 1.[案例5-3] 溧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不服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裁决对他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 [问题提示] 医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吗? [案] 原告:溧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沭阳第二医院)。法定代表人:袁,,院长。 被告: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常州市工商局)。法定代表人:薛亦根,局长。 1996年11月至6月14日,XXXX桑阳第二医院在自XXXX以来的药品购销活动中,未对住院患者进行宣传、明示或出具保险凭证,以红联发票的形式向宝阳制药公司等单位收取了每位住院患者75,434.08元的回扣。1998年6月14日,沭阳第二医院利用自身优势,在对在校学生和妇女进行体检时,秘密向宝城中心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的于等个人支付现金9075.40元。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沭阳二法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和《禁止商业贿赂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分别构成商业贿赂,迫使或限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因此,9月5日,[XXXX市[沭阳第二医院依法将常公上

庭子送至,收到听证通知,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及听证要求。9月14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条例》第9条和《办法》第20条,XXXX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称:(1)该医院不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沭阳二医院进行了错误的处罚;(2)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适用的《办法》第十条为无效条款,是适用法律法规的错误。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复称,沭阳二法院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请求法院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审判]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只要他们从事商业经营或营利服务,就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管制。本案中,舒阳第二医院既没有公示和表述住院患者,也没有出具保险证明。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舒阳第二医院向住院患者收取了保险费,在药品购销中收受了对方的回扣,在收取了学生和妇女的体检费后,舒阳第二医院以现金形式支付了于等人的劳动服务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条例》第二条和《办法》第十条,分别构成商业贿赂,迫使或者限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因此,常州市工商行政管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1

2016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阶段,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年龄阶段为()。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周岁以上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D.不满10周岁 2.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C.赵某不服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D.乙公司不服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年7月2日,贾某初次就业即到甲公司工作。2015年9月28日,贾某向公司提出当年年休假申请。贾某依法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天 天 天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B.经济补偿金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C.违约金只能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 D.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5.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某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2015年甲公司每月应扣缴张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列结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8%=640元 ×8%=1200元 ×8%=320元 ×3×8%=960元 6.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200000元支票用于支付货款,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00000元,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为()元。 ×5% ×2% ×5% ×2% 7.王某购买了一张记名预付卡,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张预付卡内的资金最高限额为()。 元 元 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共有

20XX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共有知识点:共有 一、共有的基本规定 1.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1)家庭关系中的共有为共同共有,包括《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法》上的遗产等。 (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个人份额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按份共有人将其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对外关系 1.按份共有 (1)对外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对内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因此,当对外承担债务的共有人所承担的债务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解释】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2.共同共有 (1)对外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内部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解释】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不分你我。

三、共有物的处分 1.共同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按份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无权处分的处理规则 如果一个或者数个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一个或者数个按份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如何处理? (1)债权行为:合同有效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原则上仍属于“有效合同”。因此,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共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2)物权行为:效力待定 物权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他共有人追认与否。 【解释】效力待定的只是物权行为。对于债权行为,无论其他共有人是否追认,买卖合同均有效。

2016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 案例分析题答案

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计40分) 1、某食品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公司经理十分生气,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几天后,第二批5000斤到货,公司经理坚决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 请问公司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答:经理对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要求牛某处理不符法律。因为公司经理对牛某的越权代理表示追认。追定使无权代理变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对第二批小枣拒收,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经理已经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其实是拒绝追认,因此最后的法律后果不应公司承担。 2、北方某市第四棉纺织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于是该厂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受理了此案。 请问该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案?为什么? 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因为破产法规定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以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但如果是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必须经企业的上级主管同意。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3、三个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他们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章程中有如下条款: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 (2)公司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 (3)甲方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以现金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4)公司获得利润时,除依法提取各项基金外,甲、乙、丙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利润分配; (5)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工作; (6)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7)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回投资。等等。 请问上述章程中的条款,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为什么? 答:(1)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成立。 (2)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4)符合法律规定。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其约定有效。 (5)符合法律规定。 (6)符合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7)不符合法律规定。出资方不得自由抽回投资。 4、某股份公司在沪市交易所临近收盘时通过4个A字头的个人帐户进行连续交易,而不转让证券所有权的方式虚假买卖,以抬高本公司股票的价格,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02%。此后1个月中该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资金近2000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12万股。后来,该公司证券部将上述股票及此前所存股票全部抛出,共获利587.97万元。 请问:该公司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答:无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依据我国《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计40分) 1、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你能回答下列问题吗? 王春与王六甲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违法?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已届满?是怎样计算的? 担保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利率是否合理? 可否请求违约金? 答:(1)王春与王六甲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关于合同的利率方面有违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法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没有届满。因1996年1月10日生效的合同,期限一年,但1996年12月,双方又进行协商,同意延期到1997年1月10日,诉讼时效应从这一天开始计算 (3)担保人对未改变的借款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双方变更主合同,并未与担保人协商,因此对于改变后的合同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车辆中,以每辆为车船税计税单位的是( )。 A.摩托车 B.客货两用汽车 C.低速载货汽车 D.专用作业车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BCD: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车船税计税单位。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银行汇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而且不得超过出票金额 B.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个人的,可以申请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 均为个人的,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 人名称,在“出票金额”栏内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3、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 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是( )。 A.贷记卡 B.专用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B: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 金功能;(2)选项C: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3)选项D: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4、下列有关单位人民币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B.单位人民币卡可以透支消费 C.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人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 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入销货收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AC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人存人单位卡账户;(2)选项B:单位卡不得透支。 5、张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2017年11月份因自身原因给甲公司造成了4800元的 经济损失。由于张某无力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额,甲公司拟逐月从其工资额中扣收赔款。已知当地月最低 工资标准为1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 A.100 B.320 C.1280 D.150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本题中,每月如果从张某的工资中扣除20%,则张某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为1280元,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1600-1500=100(元)。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试题

2016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练习题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小明失业,如果他要领取失业保险,应当符合的条件不包括()。 A、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C、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D、与原所在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半年 2、某与甲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4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某支付工资,2015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某应当在()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A、2015年1月1日 B、2015年7月1日 C、2016年7月1日 D、2016年1月1日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一定时间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期限是()。A、15日B、20日C、30日D、10日 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特殊行业外,劳动者需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该年龄为()。 A、13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5、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法定期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A、15日B、1个月C、2个月D、3个月 6、王某给用人单位甲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决定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1000元作为赔偿;已知王某月工资是1500元,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是1350元,则公司依照规定当月实际扣除的数额最多是()元。 A、100 B、150 C、200 D、300 7、贾某在A公司任3年会计,在B公司任4年出纳,在C公司做了5年财务主管。C公司安排贾某休带薪年休假,按规定贾某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是()。A、5天B、7天C、10天D、15天 8、在某上市公司工作的某工作年限为16年,2009年公司因盈利不佳,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与某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某月工资为6400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某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元。 A、76800 B、102400 C、126000 D、168000 9、某于2012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7月2日某上班。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A、2012年6月15日 B、2012年7月2日 C、2012年7月15日 D、2012年8月2日 10、下列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是()。A、竞业限制B、劳务报酬C、工作地点D、休息休假 1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B、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C、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D、劳动者因为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有()。 A、劳动合同期满 B、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D、女职工在哺乳期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B、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C、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D、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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