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元顺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亨元顺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亨元顺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前言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64号文件关于《关于晋中市灵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以灵石县永吉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原山西天星西堡煤矿有限公司、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水牛沟煤矿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孙家沟煤矿有限公司和灵石县坛镇乡镇威煤矿及部分新增区。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66号文件同意将该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变更为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整合后企业名称为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21220046360),有效期限自2016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批准开采2~11号煤层,根据采矿许可证批准井田面积19.3717km2, 生产规模90万t/a。

按照《全省资源整合矿井水患补充调查工作方案》(晋煤行发[2016]42号)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7】128号)中的要求,进行本次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工作。

通过本次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工作进一步摸清矿区内及邻近奥灰水、地表水、老窑、采空区等积水情况,提高矿井水文地质勘探程度,为科学制订煤矿防治水措施提供地质依据,力争从灾害源头入手,消除水害隐患,杜绝煤矿透(突)水事故发生。

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工作是煤矿防治水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已有地质、水文地质、井巷揭露资料、等水文地质工作的综合论证。为矿井全面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

水平和水害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理论基础。

煤矿企业要将分区论证报告审定的“三区”及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同时按分区分别修订煤矿防治水措施,作为今后煤矿生产衔接、安全管理的基础。“可采区”要满足煤矿生产开发规划需要,最低不得低于3年开采服务期。“禁采区”、“缓采区”与“可采区”应实施有效隔离。“禁采区”经安全隔离后严禁任何人进入;严禁进行任何作业。“缓采区”除勘查或治理工程外,不得进行任何作业。

煤矿“三区”范围或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煤矿要及时重新修订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并按程序上报审核。“可采区”因开采方法、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达不到“可采区”标准的,要立即停止该区域内采掘活动,转为“缓采区”;“缓采区”经勘查和治理后达到“可采区”标准的,审定后转为“可采区”。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11〕1130号文《关于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井田内煤层不存在带压开采现象。根据山西省煤炭厅相关文件要求:未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查、未进行危险性评价分区的或承压水治理工程不能满足安全开采要求的,不得作为防治水“可采区”实行管理。

编制主要依据:

1.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设计承诺书;

2.采矿许可证;

3.2011年3月由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

4.2011年11月由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查报告》;

5.2011年11月由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

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6.2012年1月由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

7.2012年2月由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8. 2016年1月由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

9. 2016年2月由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安全专篇》;

10.2016年8月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华盛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公司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患补充调查报告》;

11.2016年10月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编制完成的《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物探报告》;

12.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11〕1130号文《关于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及会审意见书;

13.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灵国能〔2011〕122号文《关于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批复》;

1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6〕108号文《关于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15.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安二许〔2016〕35号文《关于山

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的批复》;

16.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灵国能〔2016〕112号文《关于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物探报告的批复》及审查意见书;

17.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灵国能〔2017〕13号文“关于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患补充调查报告》的批复”及评审意见;

18.煤矿防治水规定;

19.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20.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的规定;

21.山西省煤炭厅晋煤行发[2016]42号文《全省资源整合矿井水患补充调查工作方案》;

22.山西省煤炭厅晋煤行发【2017】128号文《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23.矿方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1矿井概况

1.1 煤矿基本情况

1.1.1地理概况

1.交通位置

井田东南界外直距5km处有大运公路和南同蒲铁路通过,其间有乡镇公路连通,井田东南距富家滩车站8km,由井田至富家滩车站向北可经介休抵达省城太原,向南可通往临汾、运城。交通运输较为便利(详见交通位置图1-1-1)。

2.地形地貌

井田地处吕梁山与霍山之间的黄土基岩浅切割中低丘陵山区,井田内沟谷发育,地形复杂,地势总体西高东低,最高点位于井田西部山梁,标高为+1152.2m,最低点位于井田东部边界处沟谷,标高为

+825.0m,最大相对高差约327.2m。

3.水系

井田属汾河水系,汾河于井田东界外5km处由北向南流过,水量随季节性变化,据山西省水利厅灵石水文站观测资料,汾河灵石段历史最大流量为2058m3/s(1954年9月9日),最小流量为0(1953年4月和1957年8月)。井田内冲沟发育,雨季有洪水排泄,分别沿沟谷向北、向南流出井田后转向东,流入汾河。井田内没有常年性河流,各沟谷平时均干涸无水,仅雨季时才汇集洪水沿沟排汇,向东汇入汾河。

图1-1-1 交通位置示意图

4.气象与地震

井田位于中纬度温带季风区,属于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据灵石气象局统计资料:年平均最高气温17.1℃,年平均最低气温-5.5℃,年平均气温10.9℃,极端最高气温38.0℃,极端最低气温-21.6℃。年平均降水量为571.85mm,年最大降水量886.4mm,年最小降水量242.3mm,降水多集中在6、7、8、9四个月。年最大蒸水量为2285.1mm。年平均温度6.55~9.15毫巴,最低1毫巴。封冻日期为每年的10月下旬至次年的三月上旬,最大冻土深度0.93m。年平均初霜期为10

月上旬,终霜其为次年4月中旬,最大积雪厚度0.50m。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每年春、秋、冬三季多西北偏西风,夏季多东风,一般风力3~4级,最大风速20.6m/s。

本区位于晋中盆地和临汾地接壤地带,也是太原、临汾两个地震活动带的接触部位,历史上发生的较大地震都波及到本区,建国后,本县曾发生地震约40次,但绝大部分为三级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灵石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震加速度为0.20g。

1.1.2矿井开发历史

(一)参与兼并重组矿井建设情况

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整合矿井,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64

号文件批准,该矿由原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水牛沟煤矿有限公司、山西天星西堡煤矿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孙家沟煤矿有限公司和灵石坛镇乡镇威煤矿重组整合而成。详见整合示意图1-1-2。重组后井田面积19.3717km2,批准开采2-11号煤层,批准重组后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t/a,批准开采深度由1074.94-819.94m标高,现将重组前后各煤

矿生产建设情况叙述如下:

1.原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水牛沟煤矿有限公司

矿为2006年批准整合煤矿,由原灵石县坛镇乡水牛沟煤矿和原灵石县坛镇乡槐树原煤矿整合而成,整合井田面积6.1664 km2,批准开采2、4、9、10号煤层,批准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15万t/a。

1)原水牛沟煤矿

原水牛沟煤矿为乡办煤矿,井田面积4.1909m2。该矿于1993年建井,1996年投产,批准开采4、9、10号煤层。当时建有三个坑口,一坑开采4、9、10号煤层;二坑开采9、10号煤层;三坑开采4号煤层。经过多年开采,井田4号煤层已基本采空,现在二、三坑早已关闭。

该矿生产能力1万t/a,2004年经过采煤方法改革,核定生产能力9万t/a.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其主井井筒净宽3.20m、高2.89m、净断面8.15m2、倾角17°、斜长229m,落底于10号煤层;

副斜井井筒净宽3.20m、高2.50m、净断面6.89m2、倾角7°、斜长63m,落底于10号煤;

回风斜井井筒净宽3.20m、高3.00m、净断面8.49m2、倾角8°、斜长40m,落底于10号煤层。

重组前开采10号煤层(9号煤层井田内不可采),采煤方法为壁式采煤方法,炮采落煤,大巷为水泥及荒料石砌碹,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以铰接顶梁支护,一次性采全高,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采用胶带运输送机运输,中央并列机械抽出式通风,矿井瓦斯含量低,矿井实际生产能力9万t/a,矿井涌水量小,约60-80m3/d。

2)原槐树原煤矿

该矿为村办煤矿,1975年建井,1980年投产,批准开采2、4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1万t/a,实际生产能力6万t/a。重组前开采井田内4号煤层,原井田内2号煤层全部采空。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壁式,炮采落煤,采用矿车运输,机械抽出式通风,矿井瓦斯含量低。矿井涌水量30-60m3/d。

2.原山西天星西堡煤业有限公司

原山西天星西堡煤矿为村办煤矿,该矿始建于1995年,1996年投产,批准开采10号煤层,井田内面积为1.95 km2。

重组前开采10号煤层,实际生产能力为6万t/a。

由于原井筒不能服务于全井田,2002年6月设计在井田西北部新开一主斜井、副立井,以此来开拓全井田范围内10号煤层。井口坐标如下:

主立井 X=4075238.307 Y=19553413.480 H=933.095

副斜井 X=4075288.391 Y=19553430.323 H=919.431

主立井垂深50m,净直径2.5m,净断面积4.45m2,担负矿井行人、回风等任务。

副斜井倾角23°,斜长102m,净宽2.5m,净断面积5.45m2,担负矿井行人、回风等任务。

主立井筒见10号煤后,布置井底车场及煤仓,沿10号煤层布置运输、回风巷。矿井采用斜井、立井单水平混合式开拓,主立井作为混合提升井,担负矿井提升、下料、排矸、进风等任务;付斜井担负矿井回风、行人任务。两井同时作为矿井的两个安全出口。采煤方法为房柱式,放炮落煤,提升设备为JT800-22KW无极度绳绞车;通风方法为房柱式,主风机型号为BK54-4-№11(两台),功率22KW;排水设备为50D8×8离心泵。

本矿涌水不大,据调查,在旱季矿井涌水量为60 m3/d,雨季为120 m3/d,每天排水3-5小时即可正常生产。本矿属低瓦斯矿井。

3.原山西灵石孙家沟煤矿有限公司

该矿始建于1993年,1995年投产,批准开采2、4、6、10号煤层,现原井田内2号煤层已采空,重组前开采4号煤层,采用倾向短壁式采煤方法。该矿原井口位于井田北部,为斜井开拓,主井筒坡度18°,井筒长度151m,采用料石支护,净宽2.5m,净高2.0m,净断面积4.95m2,担负矿井混合提升任务,22KW主绞车提升;副斜井倾角18°,斜长130m,净宽2.5m,净断面积4.95 m2,担负矿井总回风及行人任务,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安装BK54-4-№11型轴流式风机,电机功率30KW。该矿原井口坐标如下:

主斜井 X=4075007.453 Y=19548901.281 H=1033.906

副斜井 X=4074970.591 Y=19548907.133 H=1035.744

该井口已于2004年关闭。

该矿后在井田中南部新建一对井筒,主井为竖井开拓,副井为斜井开拓,准备开采4、10号煤层,2004年投产后先开采4号煤层。该斜井已于2010年关闭。该矿新井筒坐标如下:

主立井 X=4074276.00 Y=19549355.00 H=1020.00

副斜井 X=4074213.00 Y=19549536.00 H=1004.00

其中主井净直径4.50m,净断面15.90 m2,垂深134m;副斜井井筒净宽2.60m,净高3.00m,净断面7.07 m2,井筒倾角22°,斜长340m。

该矿实际生产能力为5万t/a,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0 m3/d,最大涌水量为55 m3/d,井下设水仓,采用1.5寸泵排水,为低瓦斯矿井。

4.原灵石县坛镇乡镇威煤矿

该矿为2006年批准整合矿井,由原灵石县坛镇乡镇威煤矿和镇威煤矿三坑整合而成,整合后井田面积2.665 km2,批准开采2、4、6、10号煤层,批准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15万t/a,该矿整合井田内曾先后有4个坑口生产。除参与该次资源整合的镇威煤矿和镇威煤矿三坑外,还有已关闭的原镇威煤矿一坑和镇威煤矿二坑。现将井田内原4个坑口生产建设情况叙述如下:

1)原坛镇乡镇威煤矿

为镇威煤矿一坑的技改井,也是2006年资源整合后保留的主体矿井,始建于2002年,2003年投产,现有一对立井和一个斜井,在井田西北部开采2号煤层,实际生产能力为9万t/a,井口坐标如下(6度带坐标系):

主立井 X=4073386.76 Y=19548347.35 H=1031.15

副斜井 X=4073446.33 Y=19548413.10 H=1033.79

回风立井 X=4073296.45 Y=19548294.80 H=1039.31

该矿主立井净直径3.80m,净断面11.34 m2,垂深162m;副斜井井筒净宽2.80m,净高2.80m,净断面7.00 m2,井筒倾角23°,斜长296m;回风立井净直径3.00m,净断面7.07 m2,垂深146m。

井下运输大巷为650型皮带运输机配合30型刮板运输机运输,顺槽、工作面为30型刮板运输机运输。采煤方法为短壁式炮采落煤。井筒砌碹,大巷、顺槽为木支柱支护,工作面为单体液压支柱π型梁支护。井下通风方式为抽出式,45KW、55KW轴流式风机各一台。2号煤层涌水量为150-200 m3/d,平均170 m3/d。

2)原坛填乡镇威煤矿一坑

始建于1997年,1998年投产,刚投产时在井田东北部开采2号

煤层,后延伸井筒开采4号煤层,于2004年关闭。原有一对井口,采用斜井开拓,主井斜长80m,坡度17°,井筒方位307°,副井斜长150m,井筒方位285°,井口坐标如下(6度带坐标系): 主斜井 X=4073543.156 Y=19549445.145 H=995.606

副斜井 X=4073514.857 Y=19549450.527 H=995.123

该系统2004年已关闭,根据本次调查资料,开采时间为1997年至2004年,当时实际生产能力为3万t/a ,开采标高为1055m至900m,2号煤层已全部采空,关闭时正采4号煤层。

3)原坛镇乡镇威煤矿二坑

建建于1993年,1994年投产,刚投产时在井田西南部开采2号煤层,后延伸井筒开采4号煤层,于2003年由于资源枯竭而关闭。原有一对斜井开拓,主井斜长80m,坡度11°,井筒方位332,副井斜长70m,坡度15°,井筒方位338°,实际生产能力为9万t/a,4号煤层涌水量为200-300m3/d ,平均260 m3/d.井口坐标如下(6度带坐标系):

主斜井 X=4072883.234 Y=19548667.719 H=1014.087

副斜井 X=4072908.438 Y=19548685.457 H=1020.324

该系统2003年关闭,根据本次调查资料,开采时间为1994年10月至2003年,生产规模为1万t/a。

4)原坛镇乡镇威煤矿三坑

始建于1986年,1988年投产,刚投产时在井田东南部开采2号煤层,后延伸井筒开采4号煤层,于2006年资源整合后实施关闭。原有一对斜井开拓,主井斜长70m,副井长75m,井口坐标如下(6度带坐标系):

主斜井 X=4073113.019 Y=19549669.254 H=1010.001

副斜井 X=4073161.216 Y=19549693.123 H=1007.924

该系统2006年资源整合后关闭,根据本次调查资料,开采时间为1988-2006年,生产规模为3万t/a,2号煤层已全部采空,关闭时正采4号煤层。

本次重组整合后,井田保留原水牛沟煤矿主井、副井、回风井3个井筒进行改扩建后作为重组矿井的新生产系统,其余原有各煤矿井口全部进行封填处理,即立井采用黄土填实,斜井井筒150m内炸废封填。

(二)矿井四邻关系及周边小窑情况

本井田周边分布2个生产矿井和1个关闭煤矿:即西北部为山西灵石天聚富源煤业有限公司,西南为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东南部为已关闭坛镇乡安头沟煤矿,详见四邻关系图1-1-2。

图1-1-2四邻关系图

现将各煤矿开采情况简述如下:

1. 山西灵石天聚富源煤业有限公司

位于本井田西北侧,为本次批准重组整合煤矿,由原山西灵石富

源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灵石金阳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而成。整合井田面积9.7399km2,批准开采2-11号煤层,批准重组后矿井生产能力为60万t/a。上述参与重组整合的煤矿中,原山西灵石金阳煤业有限公司与本矿相邻。该矿开采生产情况如下:

山西灵石金阳煤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批准整合煤矿,由原灵石县茹泊煤矿、茹泊煤矿二坑和灵石县茹泊联营煤矿整合而成,整合后井田面积3.66 km2,批准开采2、4、9、10号煤层,现采10号煤。整合后生产能力21万t/a.

该矿开拓方式为两斜一立,保留茹泊煤矿主斜井,茹泊联营煤矿的主斜井和回风立井作为资源整合后矿井后期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三个井口坐标如下(54坐标):

主斜井:X=4075667.861 Y=19548795.305 H=1008.400

副斜井:X=4076153.410 Y=19548354.116 H=1034.000

回风立井:X=4076412.165 Y=19548037.774 H=1067.154

主斜井作为进风、提煤斜井,副斜井作为进风、下料、排矸、运送人员等辅助提升井,回风立井为专用回风井。

采煤方法为长壁式高档普采,工作面长度120m,一次性采全高,用采煤机完成落煤装煤工作,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π型顶梁支护,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主斜井及大巷采用皮带输送机运煤。

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

井底设中央主副水仓,选用三台D12-25×7型多级离心泵将涌水排出井外。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矿井正常涌水量37m3/d。

2. 山西灵石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

位于本井田西南侧,为本次批准重组整合煤矿,由原山西灵石宝

华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嵘泉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大胜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灵石联丰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而成。重组后井田面积19.3578 km2,批准开采2-11号煤层,现采10号煤。批准重组后矿井生产能力60万t/a。该矿重组整合井田北部扩区为已关闭的大发煤矿和原西沟煤矿,其中大发煤矿与本井田相邻,该矿开采、生产情况如下:

大发煤矿:

该矿位于王禹乡原西沟村,始建于1997年,1998年投产,采用立井、斜井联合开拓,开采2、4号煤层,其井口坐标为:主立井:X=4072611.240 Y=19549106.427 H=1028.030

副斜井:X=4072614.359 Y=19549089.316 H=1024.450

回风立井:X=4076412.165 Y=19548037.774 H=1067.154

该矿井下运输方式为人力平车、防爆三轮车,井筒提升为JT-30型绞车拉U型矿车。短壁式炮采,采用木支柱维护顶板,采空区顶板管理为全部垮落法。通风方式为负压式通风,通风设备采用两台18.5KW型号为BK54-4-№11型风机,井下安置防爆灯罩,正常排水量为100-200m3/d,涌水来源为煤层顶板,属低瓦斯矿井。该矿已关闭。

3.安头沟煤矿

位于本井田东南侧,其矿界相距本井田东南边界约1km,该矿为坛镇乡办煤矿,于1988年建井,1990年投产,批准开采10号煤层,矿井生产能力3万t/a,采用斜井开拓、绞车提升、平车运输、木柱支护,机械抽出式通风,属低瓦斯矿井。该矿于2007年4月关闭。

据现有资料,未发现相邻煤矿有越界进入本井田开采情况。

1.2 煤矿生产建设概况

1.2.1煤矿生产建设概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移交生产时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在后期开采二、三采区时,在二、三采区各布置一个回风斜井。

矿井在10号煤层一个主水平,在4号煤层设一个辅助水平,主水平标高+870m,辅助水平标高+960m。

井下巷道布置:

本次设计主要考虑4、10号煤层。4与10号煤层间距为71.36m,本次设计将10号煤层划分为一个主水平、4号煤层划分为一个辅助水平进行开采。

根据矿井实际已有巷道情况,主斜井见10号煤层后变平,设置上抬式煤仓,副井落底后设平车场,主井通过清理洒煤巷与轨道巷相连,煤仓上口通过煤仓上口通风联络巷将煤仓与主斜井相连。

以井底煤仓为中心向西偏南63°布置一组大巷,分别为+870水平南胶带巷、+870水平南轨道大巷、+870水平南回风巷,利用这三条大巷对井田内西南部的10号煤的资源进行回采;

在ZK4-4钻孔附近通过暗斜井进入到4号煤中,见煤后向西布置三条4号煤一采区巷,利用一采区的三条巷道对4号煤一采区资源进行回采;

以井底煤仓为中心向东偏南29°方向布置一组采区巷,为+870水平东胶带巷、+870水平东轨道大巷、+870水平东回风巷,利用这

一组巷道对井田内10号煤东北部资源进行回采。

轨道大巷布置在10号煤层底板岩石中,以4‰倾角向井底车场,胶带巷与回风巷沿10号煤层底板布置。

待矿井4号、10号煤层回采完毕后,对4号煤层小窑破坏区资源进行回收。

根据井田内煤层赋存情况,井田内4号煤划分为一个采区,10

号煤划分为四个采区。

根据煤层赋存情况,4号煤层的平均厚度为1.03m, 10号煤层的平均厚度为0.93m,均属薄煤层,一个工作面无法满足生产能力要求,需布置两个回采工作面。设计在+870m水平10号煤层一、三采区同时开采,保证矿井生产能力要求。

矿井开采规划:未来五年年开采10号煤层,分别为一采区和三采区(详见表1-2-1)。

表1-2-1 2018年-2022年采掘规划表

1.2.2排水系统

工作面涌水经小水泵排至+870水平轨道大巷,直流至副斜井井底车场水仓,井主排水泵房排出地面,主排水泵房设置MD155-30×4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3台,单台额定流量155m3/h,额定扬程为120m。配660V,110kW,转速为1480r/min防爆电动机。排水管选用Φ194×5mm型无缝钢管两趟。来满足矿井正常及最大涌水期间排水的需要。正常涌水期间,三台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最大涌水期间,三台水泵为两台工作,一台备用。

1.3 煤矿以往水文地质勘查工作

1.3.1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本井田位于霍西煤田灵石矿区西南边缘,基础地质工作开展较少,地质研究程度不高。以往涉及本井田及其邻近的主要地质工作有:

1. 五十年代初,原华北煤田地质局地质调查队在区域北部的偏店—义堂做过地质调查工作。

2. 1966年前后,原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地质勘探局119队,在霍西煤田汾孝矿区进行了偏店—义堂间普查工作,并提交了《山西省霍西煤田汾孝矿区偏店—义堂间普查勘探地质报告》。普查时进行了1:2.5万的地形地质测量任务,施工18个钻孔。

3. 1975年山西省地质局区调队编写了1:200000汾阳幅区调报告,对区域地层进行了系统的划分和对比。

4. 1991年山西省晋中行署煤管局煤田地质勘探队在本井田北侧12km的夏门井田进行了精查勘探,1993年提交《山西省灵石县夏门井田精查勘探地质报告》,同年由山西省煤炭资源储量委员会评审通过。

5.1995年山西省地质局区调队与灵石县矿产资源局协作对全县

开展了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并编写了《灵石县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

6.2004年和2007年,参与重组的各煤矿分别委托山西徽宇资源勘查院编制了《山西省灵石县坛镇乡孙家沟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委托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灵石县西堡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和《山西省灵石县坛镇乡镇威煤矿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委托晋中新生代地矿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灵石县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水牛沟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地质报告》;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各编制单位均进行了认真的矿井地质调查,并调查实测了部分4、10号煤层井下见煤点,对其煤层厚度、结构、顶底岩性进行观测和记录。

7. 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22日,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在其井田内施工钻孔55个,并全部进行了测井,其地质孔54个,合计钻探总进尺7532.23m,水文孔(ZK补4-5)1个,钻探进尺482.30m。

按照2007年颁发实施的《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验收评级,本次施工55个钻孔的钻探质量评级结果为甲级孔24个,乙级孔27个,丙级孔4个,甲级孔率为44%,甲乙级孔率为93%,钻孔钻探质量一般。2011年3月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交了《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并通过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查明了井田内的主要构造,详细查明了2、4、10、11号煤层的埋深及底板起伏变化形态;查明了井田内含煤地层的分布特征;查明井田内各可采煤层层位、层数、厚度和可采范围及其主要煤质特征;基本查明了区内含水层的分布特征,并详细研究了井田煤层顶底板、煤尘、煤自燃倾向性及矿井瓦斯等开采技术条件,并估算了可采煤层2、4、10、11号煤

层资源/储量。

上述施工55个钻孔均进行了简易水文观测,即提钻后下钻前进行水位观测,钻进时每小时进行是次冲洗液消耗量观测,据统计资料,除ZK5-2号孔和ZK4-8号孔水文观测率较低,分别为41%和78%外,其余钻孔水位观测率和消耗量观测率均在84.8%以上,且绝大多数钻孔观测率达到100%。

ZK补4-5号水文钻孔抽水试验:对石炭系太原组进行了抽水试验,抽水段孔深8.30-80.26m。由于含水层水量不大,抽水方法采用提筒抽水法,提筒规格为内径85mm,高度7.85m,容量为0.04452m3,抽水时间由2010年12月19日9时-12月20日18时,共延续时间33小时,抽水前孔内静止水位深度为72.30m,抽水3小时后,孔内水位深度稳定在76.85m,稳定时间为30小时,抽水过程符合设计要求,抽水试验成果合格。

另外ZK补4-5号孔对奥灰进行了延深钻进,钻孔终孔深度482.34m,其中奥灰钻进396.03m,终孔后在奥灰下部孔深89.25m处采用海带进行了下套管止水,然后对孔内奥灰水进行了水位观测。经延续8小时观测奥灰水位稳定在孔深461.20m,水位标高495m,低于泉域南部排泄区郭庄泉泉口标高516-521m约21-26m,此水位标高明显偏低,从钻孔简易水文观测资料奥灰层段钻进过程中,孔内水位变化不大,消耗量也无明显变化,基本在0.01-0.16m3/h之间变化,未出现大的漏水现象,故推测该孔所在地段属局部奥灰岩溶裂隙不发育地段,与周围奥灰含水层段未形成横向沟通状态,故其水位观测数据只供参考。

另外还在ZK补4-5号水文孔太原组抽水试验中采取水样,委托山西省三水实验测试中心进行了水质分析,取得了太原组含水层水质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46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

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2016年

目录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 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4)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5)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6)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7)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8)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12) 雨季汛期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13)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20) 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3) 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5) 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37)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41) 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43)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44)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46) 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49)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孔) (51)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54) 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56)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尤香甫(矿长) 副组长:彭良炯(总工程师) 成员:高吉荣、吴秀高、孔家稳、各科室所有成员及各班组主要负责人,井下防治水由高吉荣带领建设队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黄河港带领地面成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3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新编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新编版)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

煤矿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煤焦贾郭煤矿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及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规定 (一)、防治水总则 1、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公司下达的《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成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组,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3、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专项探放水设计及应急避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共同制定,完成后组织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矿井每季度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对地表塌陷排查情况,排水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探放水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情况等水害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排查,写出具体排查报告上报矿长。 6、相邻矿井、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以及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一次调查、汇总、分析,经矿总工审批后报调度室备案。 7、地表采空区塌陷情况的排查应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排查情况经矿总工审批后上报公司。 8、各井口的防汛、防灌工作由矿生产副矿长牵头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安排组织完成。 (二)、地表水害防治 1、矿地测科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要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积水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矿井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由安全科组织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保证矿井安全度汛。 3、矿调度室要在雨季期间做好防洪、防汛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大全

金沙县云海煤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编制时间:2011年元月

目录

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

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河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河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制定本办法。省内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满足工作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的小型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少于1,中型矿井不少于2人,大型矿井不少于3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在此基础上多配备1-2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地测部门应独立,并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须经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应每年接受一次业务知识培训。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地质、水文地质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三条矿井应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水文地质类型单和中等的小型矿井探放水钻机不少于2台,中型矿井不少于3台,大型矿井不少于4台,水文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在此基础上增加2-4台。 单台探放水钻机每班作业持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新上岗的探放

水作业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或防治水工程量大的矿井,探放水工应享受井下生产一线岗位薪酬待遇。 第四条煤炭企业应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物探技术,建立物探作业队伍,至少装备两种以上的物探设备,满足所属矿井物探工作需要,煤矿也可自行购置适合本矿水害特点且能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物探设备,或与有相应物探技术能力的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物探工作。 第五条煤矿主要排水地点,以及不能实现自流的探放水作业地点和采据生产地点,应当建立能力符合要求、可靠完善的排水系统,有工作和备用水泵,备用水泵要热备。配电设备能力应与水泵能力相匹配,保证工作和备用水泵能同时运转。 第六条底(顶)板含水层或其他水体影响采安全,需对底(顶)板含(隔)水层和裂隙带进行注浆加固或注浆改造的矿井应建立注浆系统,配备满足注浆工作需要的注浆专业队伍。 第七条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完善井上下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在不同水文地质单元中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含水层分别建立专用水文观测孔,井下主要流水大巷要建立涌水量观测站。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对矿井安全威胁较大的主要含水层的水文观测孔不应少于3个,单一受老空水因素评定为水文地质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332 2 / 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必须查明隐蔽致灾因素,严禁开采或破坏防隔水煤柱。 二、必须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使用非专用探放水设备作业。 四、必须坚持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严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盲目生产。 五、必须做到防水设施齐全完好可靠、监控有效,严禁顶水作业。 六、必须保证矿井、水平、采区排水能力满足要求,严禁排水系统不完善违规采掘。 七、必须在汛期前完成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程,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严禁冒险作业。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XX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分区管理 论证报告 编制: 总工程师: 编制单位:XX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O一七年五月 文字目录 前言 1 1、矿井概况 1 1.1煤矿基本情况 1 1.2煤矿生产建设概况 2 1.3煤矿以往水文地质勘查工作 1 2、地质概况 3 2.1 矿井地质 3

可采煤层 4 2.3 矿井水文地质 7 3、矿井水患分析 8 4、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 15 4.1 水害防治分区划分 3 4.2 分区防治措施 4 5、结论与建议 15 附图目录 1、井上下对照图 2、综合水文柱状图 3、水害防治分区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充水性图 附件目录

采矿许可证 前言 1、目的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20]128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矿井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水害治理能力,在去年资源整合矿井水患补充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晋煤行发[2020]42号)文件和以**省人民办公厅关于**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36号文件规定。搜集以有地质、水文地质等成果,为了有效的评价矿井充水条件变化的因素进行合理分区,提出针对性措施,更好的指导矿井生产建设。 2、本次编制报告的主要地质任务是: 1、全面收集已有地质、水文地质、井巷揭露资料和补充地质、水文地质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煤矿水患类型。 2、分析评价引起矿井充水条件变化的因素。 3、按要求科学合理划分区域(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 4、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5、提出报告的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3、本次编制报告的主要地质依据和资料来源为: 1) 2020年8月**地宝能源有限公司对该矿进行了物探电法,并编制完成了《XX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瞬变电磁法勘探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2)2020年11月**地宝能源有限公司编制的《XX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3)2020年10月**地宝能源有限公司编制的《XX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4)2020年11月,**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编制了《XX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该报告已由**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20]157号)文件批复通过; 5)2020年2月**地宝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XX煤业有限公司水患补充调查报告和设计》及评审意见书;6)在生产建设中实际揭露的地质成果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大全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双河乡花月煤矿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 目录

前言 (1) 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2) 防治水组织机构图 (5)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 (8) 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 (11)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3)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5)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7)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20)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4)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6) 探掘分离制度 (27)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29)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30) 探放水确认移交制度 (31)

前言 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汇编。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 “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完善矿井防治水专职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矿研究决定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启(矿长) 副组长:赵英瑞(技术副矿长)李少良(安全副矿长) 徐兴达(生产副矿长)赵开和(地测技术员) 成员:邓向谣、李荣兴、陆继高、李旭、雷阳灿、 李国军、程必书、李发俊、苟国礼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办公室,定岗办公室主任一名、测量 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地质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一名、测量工 程师一名、地质工程师一名、防治水工程师一名。 矿成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直接管理, 设队长一名,技术员两名。 二、岗位职责: 1、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决策、指挥和 资金、人才落实责任。

某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aaaa XXXX有限公司 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XXXX有限公司 aaaa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录 前言 (1) 1 矿井概况 (3) 1.1煤矿基本情况 (3) 1.1.1 煤矿位置 (3) 1.1.2 矿井范围 (3) 1.1.3 交通状况 (4) 1.1.4 自然地理 (5) 1.1.5 四邻关系 (6) 1.2煤矿生产建设概况 (6) 1.2.1 矿井开采历史 (6) 1.2.2 矿井生产现状 (10) 1.2.3 矿井未来五年采掘规划 (10) 1.3煤矿以往水文地质勘查工作 (11) 1.3.1 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 (13) 1.3.2 物探工作 (15) 1.4矿井水文类型划分及煤矿水患补充调查工作及质量评述 (17) 1.4.1 矿井水文类型划分报告评述 (17) 1.4.2 煤矿水患补充调查报告评述 (17) 2 地质概况 (18) 2.1矿井地质 (18) 2.1.1 地层 (18) 2.1.2 含煤地层 (19) 2.1.3 构造 (20) 2.2可采煤层 (24) 2.3水文地质概况 (25) 2.3.1 区域水文地质 (25)

2.3.3 矿井充水因素 (29) 3 矿井水患分析 (37) 3.1地表水 (37) 3.2老空水 (37) 3.3煤层底板奥灰承压水 (38) 3.4煤层顶板含水层水 (38) 3.5隐伏构造 (39) 3.6未封堵及封堵不良钻孔、废弃(关闭)井筒 (39) 4 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 (40) 4.1水害防治分区划分 (40) 4.1.1 可采区 (40) 4.1.2 缓采区 (44) 4.2分区管理措施 (44) 4.2.1 可采区防治措施 (45) 4.2.2 缓采区 (48) 4.2.3 禁采区 (48) 5 结论及建议 (49) 5.1结论 (49) 5.2问题建议 (49)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重点矿井的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正式版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二?一三年六月 、八、亠 前言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地测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制定了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一、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三.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 四、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五、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六、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七、探放水管理制度 7—1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7—2 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7—3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7—4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7—5 防治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八、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九、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十、煤矿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制度十一、煤矿地测防治

水业务联系规定十二、煤矿中腰线管理规定十三、煤矿激光指向仪管理规定十四、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一、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凡要求地质人员提供采掘地质资料,就由需要资料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及地测科科长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2、贯通、透硐前,岩巷20m煤巷40m综掘煤巷60m下发通知单,分发给有关单位。 3、凡与地质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需延挂中腰线的应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地测科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和专业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头暂不掘进以及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前,施工技术员应及时通知测量实测到迎头,控制迎头位置。 5、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巷道改向、变坡、工程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测量解决,由于管理不善、破坏丢失、炮崩造成无测点、工程进尺失误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6、在井下采掘生产中,如遇到突水、断层等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水文、地质人员解决,以保证安全和生产。 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一)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管理,加大隐患整改监督力度,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2、建立隐患整改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芦山县渝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月度水情分析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月度水情分析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指定人员代替; 二、月度水情分析由调度室正式通知,参加人员包括地测、技术、机电、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地测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并形成正式的文字资料; 三、月度水情分析会议每月一次。每月初由公司组织召开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并下达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纪要。 四、水情分析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1、听取各矿防治水工作汇报,汇报要有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包括:当月防治水工作完成情况,各采掘工作面受水威胁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 2、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要做到完成时间明确,责任落

实到人;

3、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内容,针对会议部署具体抓好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必须定期完成,到期完不成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矿井防治水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矿井每季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整改意见; 二、二、防治水安全检查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地测、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三、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井下防水闸门、密闭门、挡水墙等防治水设施; 2、放水钻孔、观测钻孔、堰口等水情观测设施; 3、水仓、沉淀池、水沟等排水设施; 4、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及供电线路。 四、由地质、机电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提出问题整改意见,汇报有关领导。 五、根据问题整改意见,在检查过后10天内将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地测部门。

山西省煤矿防治水十条规定

全面提高我省煤矿防治水基础管理水平的通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进一步汲取近几年我省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强化煤矿探放水现场管理,加强煤矿防治水监管工作,打击违规掘进生产建设行为,提高我省煤矿防治水基础水平,达到多措并举抓防治的有利格局,今后我省境内所有建设和生产煤矿必须按照国家《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我省有关文件开展防治水工作,凡存在以下行为的煤矿,一律停工停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未编制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的; 2、未建立煤矿防治水领导机构或职责划分不清、责任部门不明确的;主要煤矿防治水制度不全,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除《煤矿防治水规定》之外,缺失探掘分离制度、安全确认移交制度等主要制度的); 3、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未编制、超过3年期限或事故后1年仍未重新确定水文地质类型的;提供虚假或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煤矿充水性图等基础图件; 4、未实行“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古空、老空、采空积水的。 5、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队伍低于省厅文件规定的最低配置要求的;

6、主排水系统能力不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采区排水系统不完善进行工作面作业的;主水仓未投入使用而超前施工二期建设工程、采区水仓未投入使用施工回采工作面。 7、未编制探放水设计、未进行探放水工程验收、未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而擅自作业的;虚造探放水台账、验收单的;超前安全距离小于规定仍冒险掘进的;对有威胁的上覆或相邻采空积水未治理而擅自回采的。 8、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钻机或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探放水的; 9、带压开采矿井未进行安全分区、未确定前方断层和陷落柱等构造的导水性而擅自掘进回采的;未制订专项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而带压作业的; 10、未制订强降雨期间和采掘工作面有透水征兆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应急预案的;擅自开采批准的防水隔离煤柱的;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的;未经省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地面水体下采煤的;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集团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管及管理职责,强化现场执法力度,各煤矿主体企业和煤矿要全面落实煤矿防治水防治责任,切实使煤矿防治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煤矿安全平稳生产 超前探测、预报准确、防治达效、管理到位的防治水管理体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的防治水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附件3: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 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 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 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编号:SM-ZD-84199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地测防治水 1.未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擅自拆毁水文监测设施的,按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未按设计参数施工(方位角允许误差±2°,倾角允许误差±1°),对责任区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200元。 3.钻孔未施工到设计深度,未经生产技术科同意或虚报、瞒报提前终孔的,罚款5000元,并对分管副队长、技术队长和主管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4.井下钻孔孔口管埋设质量不合格,出现跑浆或者跑水的对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100元,跟班队长罚款200元。 5.井下钻孔未按措施规定进行试压或试压不合格继续钻进的,对责任区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队长、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元。 6.试压完毕正常钻进时未安装高压闸阀和防喷装置的,

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1 前言 扼要叙述本次编制报告的目的、任务、编制依据。 2矿井概况 2.1煤矿基本情况 简述矿井的位置,所在行政辖区,自然地理,地形地貌,水文气象,交通概况,四邻关系。(附交通位置图及四邻关系示意图)。 2.2煤矿生产建设概况 矿井生产建设现状及近3-5年采掘规划。 2.3煤矿以往水文地质勘查工作 简述以往煤矿水文地质工作,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煤矿水患补充调查工作及质量评述。煤矿水患补充调查是否覆盖全井田。积水量5000m3以上采空区是否经过钻探验证。勘查是否采用两种不同物探方法、利用钻探或其他方式验证是否满足要求。勘查成果利用以前物探资料要进行重新评价。带压开采矿井要通过专门水文地质勘查,分析评估矿井受承压水威胁程度,将全井田划分为非突水危险区、突水威胁区和突水危险区。 3地质概况 3. 1矿井地质 简述矿井地层、构造(附构造纲要示意图)。 3.2可采煤层 简述各可采煤层特征(包括批采、开采情况)。

3.3 2.2矿井水文地质 简述矿井水文地质,矿井充水因素。 4矿井水患分析 叙述矿井水患类型,按危害程度对地表水、采空积水、承压水等分别进行分析论证。采空积水要提供采空位置、范围和积水量确定依据;带压开采区域要提供勘查程度和评价结果。 5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 对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进行分别论述,超前探测或地面勘查经采掘作业验证的情况要说明。 5.1水害防治分区划分 按照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标准对煤矿全井田进行划分。可分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 可采区:即达到水文地质条件清楚、水害防治措施到位的区域。资源整合矿井通过水患补充调查达到老空积水分布的位置、范围、积水量(包括引起积水量动态变化的因素)清楚的区域。 缓采区:存在老空积水、承压水等水害隐患的区域,因资金、技术等原因还未达到水文地质条件清楚或水患有效治理的区域。目前正在进行的勘查或治理工程要说明。 禁采区:经安全论证,通过现有技术、装备等难以达到安全开采的区域;因各种原因弃采区域要说明开采情况和水患查明情况。 各区的分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 可采区可采年限,确定是否满足煤矿生产计划。缓采区转可采区的条件和要求。 5.2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上述不同分区提出针对性的水害防治措施。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5

1.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8.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9.矿井必须作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10.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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