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实施特种作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3.参考
无
4.定义
无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对全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参加培训和复审,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5.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提出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需求,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年审等管理工作。
5.3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持证及日常工作的监管。
6.控制要求
6.1 厂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范围
高、低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危险
化学品作业、电梯作业等。
6.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任职资格
6.2.1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从事相应工种作业职业禁忌症;
6.2.2通过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
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件;
6.2.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6.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6.3.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的岗位。
6.3.2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培训、复审、档案保管等工作。
6.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6.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要求
6.3.4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发
现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6.3.5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正确
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6.3.6作业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
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
行作业。
6.3.7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防止遗留事故隐患。
6.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
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6.3.9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3.10安全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6.3.11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期复审。
6.5 承包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6.3.12工程发包部门负责承包工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审核和现场管理;
6.3.13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备份及监督管理;
6.3.14承包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参照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7.附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