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存货卖出时 存货跌价准备怎么处理

存货卖出时存货跌价准备怎么处理?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也可以分类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时,需要按照比例计算.)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的条件? (1)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几种情况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②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③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④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的几种情况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①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②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③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实例:一批存货,原来账面价值是100 000元,后因减值,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0 000元,提取跌价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是90 000元. 此时,存货账上的成本可以认为只有90 000元了,与原来入账价值相差的10 000元已经计入损益了.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d15042273.html,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王贤王岚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20期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 710021) 摘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存在许多不可控性因素,比如在存货跌价计提准备中集体企 业会计准则可以拥有灵活性,由于公司人员根据自身需要的利益而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从而达到企业可以操纵利润的弊端。所以为了保证会计信息可以保持真实性,在存货跌价计提准备中企业应该完善判断的基本标准和内外部集体的监督制度。本文就叙述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计提问题;存货跌价准备;集体企业会计准则;对策 引言 根据我国的一些标准文献规定,比如《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企业可以适时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但是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企业预计各项资产实际出现较大的损失时,企业才可以合理地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且在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一定要遵循规定的判断标准,这样才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存在的问题 (一)靠主观判断可变现净值 由于会计准则并不是只有统一性和规范性的指导作用,会计准则还有着可变的灵活性,所以虽然会计准则等制度可以约束企业的会计行为,但是会计准则拥有灵活性的特点也会让有 些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需要选择不标准的会计方法,操纵会计方法从而获得利润。将可变现净值和成本这两者中的更低者作为结存存货价值的计价方法是我国的存货跌价计提准备的主要方法,这种方法可以称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也可以叫做市价与成本孰低法。存货的历 史成本就是所说“成本”,也就是账面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的普通生产经济经营中,预计的售卖产品的价格减除去预计已经达到被销售完全的状态的追加加工成本以及售卖过程中需要的费用之后的价值。“市价”既不是存货的售卖价格,也不是存货的收入价值,“市价”是可以在现实中重新得到相同存货必须需要的现行成本以及重置成本。就国外市场而言,市价应该就是购买存货的正常供应价格,但是对于制造市场的半成品,市价是现实实际市价计算的重新再生产成本。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来看,我国对拥有一个标准市价的公共经济市场是紧迫的,利用自己的主观预计以及主观判断是不能够让“可变现净值”准确的出现在企业的市场中。例如,往年不断巨亏企业的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对存货跌价计提了八项减值准备,减值会计政策被这些企业充分利用,冲销历史假账,留下下年扭亏空间等等。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

灵通投资集团 关于期末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 1目的 1.1为了能准确计量公司持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1.2防止虚增公司资产。 2 期末存货计量原则 2.1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存货成本计量 2.2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计提范围 3.1期末持有原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包装材料等。 3.2在产品 3.3半成品 3.4产成品。 4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4.1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逐一确认法)存货跌价准备。使用于单价较大的存货 4.2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用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5存在下列情形的必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1 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5.2 企业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5.3 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库存材料不能适应新产品的需要。 5.4 企业库存产品过时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形成滞销或市场价格下跌。 5.5 有保质期的材料或产品以达到或临近保质期。 5.6库存过多,年消耗不足库存总额20%的材料,外购半成品。 5.7库存产成品入库时间超过6个月的。 6计提的标准 6.1 5.1按市场价格与成本的差额计提 6.2 5.2 按成本价与销售价的差额计提 6.3 5.3 按可变现净值与成本价的差额计提 6.4 5.4 按产品成本与市场价的差额计提 6.5 5.5 全额计提 6.6 5.6 按库存总额的10%计提 6.7 库存产成品入库时间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计提,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的按20%计提,超过两年不满三年的,按50%计提,超过三年的100%计提。 7.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处理 7.1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是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7.2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本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存货跌价准备的审计

一、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规性的审计 (一)企业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设定的审计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而可变现净值的设定是否恰当,是审计其跌价准备计提的核心。审计时,应对以下几方面予以关注和审查: 1.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应为销售的现金流量扣除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作为原材料的存货,还应扣除达到预计可销售状态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扣除后的净现金流量为可变现净值。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按照规定: (1)企业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和计提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和计提跌价准备;只有难于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才可以合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试和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2)原材料等为生产而持有的存货,材料价格下降并不表明其可变现净值已低于成本,只有当预计其加工成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该材料才可以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3)售价、合同价不是可变现净值,但应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销售的存货,有销售合同的,按合同定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超过合同存量的存货,应以一般销售价为基础计算可变现净值。 审查以上事项时,如果发现企业未按上述原则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建议其重新进行减值测试,或由审计人员在企业会计人员配合下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重新测试的结果应计提的跌价准备,与企业已计提的跌价准备有较大差异,应建议企业进行调整更正。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方法正确性的审计 首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按照“应提数=存货成本-本项(类)存货可变现净值”这一公式计算的正值计提(负值不提);以后期末再计提时,对于已经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则应按照“应提数=本项(类)存货的账面价值-期末该项(类)存货可变现净值”公式计算,该公式计算结果为正数的,则为应补提的准备,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则应按照该负数绝对值与已提跌价准备数两者中较低者冲回已提准备。 审计时,如果企业计提或冲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上述原则,应建议做调整更正。 二、对存货跌价准备使用和转销的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以外,小企业售出商品时可以不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待期末时一并进行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总说明”中规定:小企

表解有色冶炼企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处理

表解有色冶炼企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处理 发表时间:2009-07-07T10:26:46.763Z 来源:《中国经贸》下半月2009年第6期供稿作者:黄敏[导读] 本文通过表解有色冶炼企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处理, 使会计信息更真实,确保资产的公允性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表解有色冶炼企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处理黄敏 (韶关市中金岭南韶关冶炼厂计财部,广东韶关 512024)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中存在着灵活性, 可能造成企业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会计方法而操纵利润的弊端。本文通过表解有色冶炼企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处理, 使会计信息更真实,确保资产的公允性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关键词:有色冶炼;存货跌价准备;处理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百年一遇的金融风暴深入地影响到全球实体经济,实体经济遭受重创,全球市场总体需求下降。尤其是进入第4季度后,金融海啸席卷而至,作为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最主要工业之一的有色冶炼业,在价格剧烈下跌中损失惨重,经营遇到了空前的困难,行业整体效益大幅下滑。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有色冶炼企业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企业存货。受金融风暴影响,出现了原材料与工业品价格严重倒挂现象,有些同期资产销售价格已远低于账面存货结存成本,出现明显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有关定义,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因此,需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经过近两年的资产减值实务操作,积累了自己工作中的浅见,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计提范围 有色冶炼业制造模式基本上为流程型的制造模式。生产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工序,依工序和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存货的范围主要包括各流程的存货物资,主要为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中间物料、原材料等。 二、进行存货减值测试的几个前提条件按存货理论来说,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加工费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使存货符合资产的定义。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时,表明该存货会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成本,因而应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扣除,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如果仍然以其成本计量,则会出现虚计资产的现象。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一般而言,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引入了会计电算化,这使得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做到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应当将每个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并且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要求企业应当根据管理要求和存货的特点,明确规定存货项目的确定标准。比如,将某一型号和规格的材料作为一个存货项目;将某一品牌和规格的商品作为一个存货项目等等(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某一类存货的数量繁多并且单价较低,企业要以ABC管理方法分类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将值,即按存货类别的成本的总额与可变现净值的总额进行比较,每个存货类别均取较低者确定存货期末价值)。 2.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 对于企业持有的种类存货,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最关键的问题是确定估计售价。在有确凿证据证明存货已经减值时,根据相关的证据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期末对存货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企业应当区别如下情况确定存货的估计售价(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如果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下同),并且销售合同的数量等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该项销售合同直接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销售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就其产成品或商品签订了销售合同,则该批产成品或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如果企业销售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还没有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生产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2)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3)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4)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一般销售价格(市场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5)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应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市场销售价格。如果用于出售的材料存在销售合同约定,应按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三、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处理及表格说明

如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3-6-30【大中小】【打印】 财政部于1998年初颁布了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充分体现了稳健性原则,不仅保留了原计提坏账准备,而且新增加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按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编制的作业利润更真实,挤干了水分,消除了潜亏因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文就如何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一探讨。 一、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范围: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贷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 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限制:从理论上分析,凡是存货的市场价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成本价的,都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并且规定必须分品种,规格、产地、品牌明细核算,但在实际核算工作中由于很难做到而显得没有多大现实意义,如大型商业企业存贷品种及规格少则上万种,多则几十万种,尤其在目前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很多存货市场出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无论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是多少,都需要计提存发跌价损失,一则会计核算工作已非常大,不可能全部做到;二则对于跌价损失金额比较少的存货也要计提跌价损失,没有多大现实意义。笔者从为各个企业可以根据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规定计提存贷跌价损失余额的范围,可以用绝对数表示,存货跌价损失多少金额以上的,需要计提,否则不提;也可以用相对数表示,存货跌价损失金额超过本企业实现利润规定百分比的,需要计提,否则不提。确定计提跌价损失金额范围或百分比,关键取决于对企业实现利润的影响程度。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公式:存货跌价准备=库存数量×(单位成本价-不含税的市场价) 计算结果如为正数,说明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价,存在损失,就按此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为 负数,就不需计提。 上述公式中,库存数量和单位成本价可以从账上找到,而如何确定不含税的市场价就成了计提多少存货跌价损失金额的关键。本人认为应根据存货不同的状态,用不同的方法来确定存货的不含税市场价,力求做到准确,并符合实际。此项工作需要取得本企业销售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1.对于外观完好无损,保持原有的使用价值并处于适销对路的存贷,其不含税的市场价可采用以下几 种方法确定: A: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本企业6月或12月存货平均销售价格。这种方法适用于商品处于可正常销售

企业所得税-存货跌价准备金的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存货跌价准备金的税前扣除 案例概览 B公司是一家贸易企业,2013年年末进了一批机电产品,价值1000万元,2014年因技术更新换代,加之市场不景气,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较大,B公司按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对该批机电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200余万元。 请问:如果B公司在2015年5月企业所得税清算时将该准备金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相关费用是否能在税前扣除?什么类型的准备金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案例中B公司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时未交代是否核定,若未经核定,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时的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会计及税务处理 2014年B公司计提准备金时,会计上存货的账面价值减为800万,而税法上仍按历史成本原始价值1000万计量,即计税基础为1000万,做纳税调增处理。存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构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年B公司所得税清算时,将该准备金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其会计处理为: 借: 资产减值损失 200 贷: 存货跌价准备 200 假设公司销售存货800万,那么由于存货的账面价值只有800万,则会计损益变为0,但是应纳税所得额是800万减去计税基础1000万,亏了200万。当时计提准备金的时候,纳税调增了200万,相应处置的时候,会计损益为0,税法负200万,应做纳税调减处理。 案例概览

存货跌价准备审计

存货跌价准备审计 一、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规性的审计企业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设定的审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而可变现净值的设定是否恰当,是审计其跌价准备计提的核心。 审计时,应对以下几方面予以关注和审查: 1.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应为销售的现金流量扣除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作为原材料的存货,还应扣除达到预计可销售状态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扣除后的净现金流量为可变现净值。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按照规定:企业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和计提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和计提跌价准备;只有难于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才可以合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试和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原材料等为生产而持有的存货,材料价格下降并不表明其可变现净值已低于成本,只有当预计其加工成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该材料才可以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售价、合同价不是可变现净值,但应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销售的存货,有销售合同的,按合同定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超过合同存量的存货,应以一般销售价为基础计算可变现净值。 审查以上事项时,如果发现企业未按上述原则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建议其重新进行减值测试,或由审计人员在企业会计人员配合下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重新测试的结果应计提的跌价准备,与企业已计提的跌价准备有较大差异,应建议企业进行调整更正。 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方法正确性的审计首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按照“应提数=存货成本-本项存货可变现净值”这一公式计算的正值计提;以后期末再计提时,对于已经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则应按照“应提数=本项存货的账面价值-期末该项存货可变现净值”公式计算,该公式计算结果为正数的,则为应补提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存货,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例题3】B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2005年9月26日B公司与M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B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向M公司销售笔记本电脑10 000台,每台1.5万元。2005年12月31日B公司库存笔记本电脑13 000台,单位成本1.4万元,账面成本为18 200万元。2005年12月31日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1.3万元,预计销售税费均为每台0.05万元。则2005年12月31日笔记本电脑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18 250 B.18 700 C.18 200 D.17 750 【答案】D 解析】由于B公司持有的笔记本电脑数量13 000台多于已经签订销售合同的数量10 000台。因此,销售合同约定数量10 000台,其可变现净值=10 000×1.5-10 000×0.05=14 500 万元,成本为14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4 000万元;超过部分的可变现净值=3 000×1.3-3 000×0.05=3 750万元,其成本为4 200万元,账面价值为3 750万元。该批笔记本电脑账面价值=14 000+3 750=17 750万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与转回的处理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例题4】2007年3月1日取得的某种存货:成本为100万元 (1)2007年3月31日可变现净值为9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10 贷:存货跌价准备10 (2)2007年6月30日可变现净值为8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5 贷:存货跌价准备 5 (3)2007年9月30日可变现净值为98万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13 贷:资产减值损失13 (4)2007年12月31日可变现净值为102万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2 贷:资产减值损失 2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 (五)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 属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例题5】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不同的存货,期末计提跌价准备举例 ①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计提 [例1]2003年12月31日,A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估计售价为80万元,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2万元。则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A商品可变现净值=A商品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80-2=78(万元) 应计提跌价准备22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2 贷:存货跌价准备 22 ②用于出售的原材料跌价准备的计提 [例2]2003年12月31日,B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因产品结构调整,无法再使用B原材料,准备将其出售,估计B材料的售价为110万元,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3万元。则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B材料可变现净值=B材料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110-3=107(万元) 因材料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材料成本,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如果用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产成品的成本,则原材料应当按照原材料成本计量 [例3]2003年12月31日,C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C原材料的估计售价为90万元;C原材料用于生产甲商品,假设用C原材料100万元生产成甲商品的成本为140万元,甲商品的估计售价为160万元,估计的甲商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8万元。则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甲商品可变现净值=甲商品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160-8=152(万元) 因甲商品的可变现净值152万元高于甲商品的成本140万元,C原材料按其本身的成本计量,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如果用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低于产成品的成本,则原材料应当按照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计量 [例4]2003年12月31日,D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D原材料的估计售价为80万元;D原材料用于生产乙商品,假设用D原材料100万元生产成乙商品的成本为140万元(即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为40万元),乙商品的估计售价仅为135万元,估计乙商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7万元。则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乙商品可变现净值=乙商品的估计售价—估计的乙商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135-7=128(万元) 因乙商品的可变现净值128万元低于乙商品的成本140万元,D原材料应当按照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计量: D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乙商品的估计售价—将D原材料加工成乙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乙商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135-40-7=88(万元) D原材料的成本为100万元,可变现净值为88万元,计提跌价准备12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2 贷:存货跌价准备 12 【例题】甲公司期末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数量为10吨。该原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与乙公司所签合同约定的20台Y产品。该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Y产品20台,每台售价1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题下同)。将该原材料加工成20台Y产品尚需加工成本总

浅谈企业存货跌价准备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浅谈企业存货跌价准备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摘要 【内容提要】《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对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以使资产计量更加准确,能够真实、稳健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货跌价准备以可变现净值为衡量标准,舍弃了存货的公允价值,而可变现净值的定义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以企业存货跌价准备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为研究对象,先是概述了存货跌价准备,然后分析了新准则下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核算。在第三章提出了公司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只有强化企业高层领导对存货跌价准备的深刻认识,学习并完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内容,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来提高其专业能力,不得进行随意计提之后再做出变动。 【关键词】企业;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核算

目录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概述 (1) (一)存货的基本理论与核算原理 (1)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范围 (1)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 (2)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计量 (2) 二、新准则下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核算 (3) (一)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3)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4) 三、企业在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5)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时点问题 (5)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问题 (5)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问题 (6) (四)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问题 (6) 四、对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 (7) (一)完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标准 (7) (二)规范可收回金额 (7)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审计监督 (7) (四)强化外部监督体系,加强法治建设 (8) 参考文献 (9)

第三章 存货(2)

第二节发出存货的计量 一、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企业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提示】 (1)发出存货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 (2)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销货+期末存货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提示】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如果存货的市价呈上升趋势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四)个别计价法 【提示】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例题5·计算题】甲公司2013年3月份A商品有关收、发、存情况如下:(1)3月1日结存300件,单位成本为2万元。 (2)3月8日购入200件,单位成本为2.2万元。 (3)3月10日发出400件。 (4)3月20日购入300件,单位成本为2.3万元。 (5)3月28日发出200件。 (6)3月31日购入200件,单位成本为2.5万元。 要求: (1)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A商品2013年3月份发出存货的成本和3月31日结存存货的成本。 (2)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A商品2013年3月份发出存货的成本和3月31日结存存货的成本。

对存货跌价准备审计方法的探讨.

对存货跌价准备审计方法的探讨 存货是企业获取利润、实现经营目的的载体。必须从有利于企业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存货跌价准备审计目的和审计程序的研究。存货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经营性资源,是企业获取利润、实现经营目的的载体。存货可以表现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多种物质形态,通常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一般约占资产总额的20%~25%。企业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恰当的存货核算方法,准确核算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加强对存货跌价准备审计方法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存货的期末计价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存在的问题现实核算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出于以下种种原因不能很好地对存货的期末计价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会计核算。 1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职业经理人为完成股东会或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济效益指标。不愿意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影响当期的利润,影响考核指标的完成程度;或者在本年度利润大幅上升时,计提秘密存货跌价准备,调节本年度利润,预留下年度利润调整空间。 2 由于会计利润与税法利润在核算口径、确认时期上存在差异,如果核算存货跌价准备,不仅加大会计核算的工作量,而且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存货处理转销存货跌价准备时,应交所得税核算常会产生错误。 3 财务与经营部门的联系不紧密,无法及时获得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无法准确获得未来可能的销售费用比例,无法及时获得原材料进一步加工的生产成本,因而无法准确地预测和判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4 财务部门会计核算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不强。二、存货跌价准备的审计目的和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审计是鉴定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是否合法、公允,为社会公众的准确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做好存货跌价准备审计,不仅能客观、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且能从侧面反映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经营观念,财务部门的工作能力以及单位内部各部门间的协作状况。在对存货跌价准备审计时,首先要明确审计目标。一般存货跌价准备的审计目标是: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发生是否真实,转销是否合理,确定存货跌价准备发生和转销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是否恰当。做好存货跌价准备审计,除了在符合性测试中要检查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是否重视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流程及执行情况外,更多的要依赖实质性测试阶段的审计。存货跌价准备的实质性测试通常包括: 1 获取或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相符。 2 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销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销售合同等证明文件。 3 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考虑了持有存货的目的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4 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于期末对存货作检查分析,计提的依据、方法前后各期是否一致,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本期计提或转回是否与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金额核对一致。 5 抽查已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期后售价是否低于原始成本,以验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正确性。 6 验明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是否恰当。三、存货跌价准备的特殊审计方法除了上述的一般审计程序外,还可以采用

应收账款、存货等减值(跌价)损失确认的原则20161202

应收账款、存货等减值(跌价)损失计提及确认的原则一、应收账款等 (一)坏账准备的计提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备抵法。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偿还能力等情况,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各单位应当于每年度终了,按照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帐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 2、坏账准备计提范围:公司范围内单位的应收款项,一般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范围以外单位的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及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个别款项回收风险较大,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不足以反映坏账损失的,可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3、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年以内(含1年)的,计提比例为0.5%; 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的,计提比例为5%; 2年以上3年以下(含3年)的,计提比例为10%; 3年以上4年以下(含4年)的,计提比例为20%; 4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计提比例为50%; 5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为80%。

(二)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确认为坏账,冲销坏账准备。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3、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一般情况下败诉率50%以上的应全额作为预计负债。 4、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5、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6、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偿付其到期债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

存货减值

(一)存货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期末的实际成本。 【例题】(2010年)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存货的表述正确的有()。 A.存货应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B.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C.存货期末计价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D.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期末应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正确答案』ABCD (二)可变现净值如何确定 1.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1.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 2.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3.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4.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例题】甲公司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原材料A 成本为70万元,专门用于生产产品B,预计加工完成该产品B尚需发生加工费用20万元,预计产品B市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产品B销售费用为12万元。假定该原材料A期初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原材料A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万元。 A.1 B.2 C.18 D.-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100-20-12=68(万元); (2)原材料的成本为70万元,所以原材料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0-68=2(万元)。 【例题】A公司2010年12月31日甲产品库存20件,为每件成本4万元,该公司对甲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库存甲产品均无不可撤销合同,其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3.5万元,预计销售每件甲产品还将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0.6万元。假定以前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该公司2010年年末对甲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万元。 A.20 B.12 C.11.2 D.2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存货可变现净值=20×3.5-20×0.6=58(万元); (2)存货期末余额=20×4=80(万元); (3)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80-58=22(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案例及会计分录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来百度文库! 存货跌价准备案例及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将每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其中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两者的差额即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意味着存货所处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等相同,具有相同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可以对其进行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例1】甲公司按照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x9年12月31日,A、B两项存货的成本分别为300000元、210000元,可变现净值分别为280000元、250000元,假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0。 本例中,对于A存货,其成本300000元高于其可变现净值280000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00元(300000-280000)。对于B存货,其成本210000元低于其可变现净值250000元,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此,乙公司对A、B两项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共计为20000元,在当日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存货金额为490000元(280000+210000)。 【例2】乙公司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x9年12月31 1

新旧准则条件下的存货跌价准备

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在内的39个会计准则文本,其中本次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3个、对原准则进行修订和统一编号后的会计准则16个,并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执行。以下对原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存货》(以下简称“旧准则”)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以下简称“新准则”)中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比较。 一、新旧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差异分析 (一)存货期末计价的差异 新准则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成本计量,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按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 旧准则规定,企业每期都应当重新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应当减少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新旧准则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基准处理方法都是个别认定(即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新准则规定“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而旧准则规定“转回的金额应当减少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定义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可变现净值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新准则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定义给予了较为明确和清晰的定义,而旧准则未明确定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含义。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同时规定“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如果该合同为亏损合同,还应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旧准则规定:“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同时规定“如果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并且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大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在确定与该项销售合同直接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销售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新准则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强调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而旧会计准则使用的是“可靠证据”。 新旧准则对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都是以销售合同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但新准则还规定若该合同为亏损合同,则应按规定确认预计负债,而旧准则未作此方面的规定。 (四)存货跌价准备核算有关会计科目的变化 除了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做了明确的规定外,其计件下的 准备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以及核算的有关对存货跌价准备在新准则条件下核算方法的利 弊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存货跌价准备;比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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