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及七五普法规

8月4日,枣庄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枣庄监狱第一政委王业胜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就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及“七五”普法规划进行了解读,回答了热线听众的提问。

主持人:欢迎王局长一行走进直播间。王局长,您好!

王局长:主持人和听众朋友们,早上好!

主持人:上个季度市司法局驻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被评为优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贺晓彦被评为服务标兵,在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评议中,市司法局在行政执法类排名第四,市局驻行政审批窗口排名第三。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树立了司法行政良好的社会形象。王局长,作为政风行风热线的老朋友,请您给大家分享一下“抓行风树形象”的经验,好么?

王局长:好的。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对于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这项工作。要认真倾听社会心声。畅通政风行风建设信息反馈渠道,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领导班子走进信访室,接受群众的投诉咨询,解决或解答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奠定基础。要强化对干警执

纪守法的教育引导。引导全市司法行政干警职工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规范、要求干警的行为,使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受到惩处。同时,将工作目标分解到基层单位和个人,严格奖惩兑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抓好落实,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主持人: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中,市司法局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王局长: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诚信”的理念,我们重点在健全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机制上下功夫,为推进行风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集中化、便民化、标准统一的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热线、矛盾纠纷调解、律师管理服务、涉法信访、司法鉴定管理等对外服务职能全部整合到法律服务大厅,全力打造“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窗口。来访群众只要走进服务大厅,所有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的服务问题都能得到“一条龙”的法律服务。二是建立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不断细化便民措施,改进服务方式,积极为群众提供人性化、贴心式的服务。规范

行为,热情服务。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承诺制。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能力,延伸服务领域,确保法律服务无缝覆盖。三是强化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服务。公开服务依据和办事程序,将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依据、配套制度、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在网上公布,在大厅内上墙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实行服务承诺,通过媒体、窗口等宣传渠道,面向社会郑重做出服务承诺,推动依法诚信服务;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立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案卷评查等形式,多渠道、多方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统一诚信档案,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实施执业惩戒制度,确保服务工作公正、透明、诚信、优质。

主持人:听了王局长的介绍,深切感受到,抓行风,重点是提升服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期,司法部长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了多次强调。去年10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那么,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又取得了哪些进展?请王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王局长:好的,我简要介绍下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开展的,其显著特点是公共性、

普惠性和便利性,主要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具体内容,其目的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第一次写入党的重要文件,司法部也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主持人:当前我市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领域都取得了哪些成果?

王局长:我们按照“服务为民、保障权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的原则,围绕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硬件建设,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平台和支撑,让公共法律服务有载体、能落地、更便民。目前,我市正在着力打造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律师工作室、品牌个人调解室、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基点的立体化服务网络。市级已初步建成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的便民服务大厅。截至2016年10月底,有6个区(市)按照省厅要求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法律服务中心、村级工作站,已建成6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200个村(居)行政工作室。另外,全市共有法治主题公园5个,

法治文化基地68个。

全面推进实体平台建设。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各区(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新增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有了良好的硬件、软件作为支撑,“四个中心”建设水到渠成。各区(市)把县级“四个中心”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的主干工程,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整个服务体系的建设。把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为承上启下、服务群众的主体和龙身来倾力打造,在工作中采用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两所合一的建设模式。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近两年,全市新建、翻盖法律服务所(司法所)29个,新增6000平方米,业务用房总面积达26000平方米,所均300平方米以上,90%以上的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要求。在全市推广滕州“411”法治惠民工程,整合公、检、法、司和社会法律服务的力量,在村居(社区)配备一名“法治副主任”,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同时,开展律师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

进一步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规范提升“12348”热线的运行,积极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建立了线上线下联动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为群众提供实时咨询服务,形成了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监督回访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

律服务热线平台。滕州市开发“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转接功能,对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上网的公众,帮助有需求的手机用户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服务,还借助新闻媒体优势,在滕州电台开设《法治热线》栏目,每周三邀请律师做客直播间,“线对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不断加快网络平台建设。整合区(市)、镇街、村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全市统一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今年初,指导滕州、市中区等区(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理念和科技手段,通过改造升级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开通微信、微博公共号,建成“一网双微”智能化服务平台,并设置“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将线下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网上平台,运用网络技术将各类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串联,并通过微信与手机、微机终端联动,推出律师咨询、案件委托、公证预约、法援申请、调解预约等法律服务产品,提供“淘宝式”法律服务,实现智能办公、智能服务、智能监管有机结合。该项工作正逐步在全市推开。

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将公共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向民生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延伸平台和载体,搭建了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医疗纠纷服务平

台、交通事故处理平台,创设了全国首家县级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重新建立健全了企业司法办,逐步增强了服务的合力。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泛,律师业除传统诉讼业务逐年递增外,以事前法律策划、事中风险防范为特点的非诉讼业务不断发展,并积极参与政府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申诉等公共管理事务。公证业务向融资租赁、股权转让等经济社会深层次领域拓展。基层法律服务推行农村项目竞标和合同监管,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降低门槛,坚持应援尽援,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司法鉴定机构运用科技手段解决争议的能力增强。服务产品越来越丰富。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了解社情民情和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针对群众需求研发产品,提炼成个性化的法律问题化解及法律事务服务方案。同时,推进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进一步公开服务项目、条件要求、工作程序、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用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程序为经济组织和群众服务,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

主持人:如果听众朋友有法律问题,是不是可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或办理?

王局长:是的。可以就近到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区(市)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服务中心去办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业务,同时也可进行法律咨询。目前,在全市形成了以市司法局综合法律服务大厅为龙头,区(市)司法局

“四个中心”服务平台为主体,镇(街)和社区法律服务站为网点,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为纽带的城乡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城乡居民都可以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持人: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制度植根于中华大地,是治国安民的“东方经验”。据说,我市已形成比较完善的调解网络,工作中也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王局长,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王局长: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免费的,具有便利、经济和避免矛盾激化的特点和优势,可以弥补司法审判在功能上的缺憾和不足,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被称为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在健全完善乡镇、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注重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以及各类新型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各单位依托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事业单位等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市普遍建立了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纠纷、金融纠纷等、价格纠纷、校园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月底,全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工作迈进新的历

史时期。同时,滕州市、台儿庄区、市中区、峄城区、薛城区还创新建立了跨区域接边联调组织和个人调解工作室等各类新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分别与法院、公安、检察院、法制办等部门联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诉调、检调、公调等三调对接机制,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通过在法院设立诉非对接调解工作室、在检察院设立检调对接工作室、在公安派出所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室等方式,发挥资源整合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提高了调处效能。截至目前,全市共在法院设立诉非调解室7个,在检察院设立检调对接工作室3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56个,初步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合下发文百日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对重点人员、重点上访对象加强防范,加大排查调处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分析、重大疑难纠纷报告、纠纷调解督办等制度,准确把握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变被动调解为主动预防。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73起,调处成功2563

起,成功率达99%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18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协助党委政府成功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45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记者:司法体制改革是这两年政法机关重点推进的工作,您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进展吗?

王局长:好的。坚持改革创新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枣庄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意见》、《关于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考核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有力推动了重点改革任务的扎实推进。与市人民检察院一起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抓好教育培训,完善管理机制。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监督,完善推进机制。监狱戒毒工作严守安全稳定底线和严格规范执法红线,全面打造平安法治监所。枣庄监狱顺利实现监企分离,监狱实现财政全额保障,提前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要求的监狱退危改革任务。市戒毒所制订完善管理制度162项,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对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监督检查,社区矫正体制进一步规范。坚持公正执法,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在各区市组建督查队伍,对各区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互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

稳妥进行。积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和公证工作改革,其他各领域的改革都处在按要求、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过程中。

主持人:谈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市司法局在发挥法律保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是措施实、效果好,在这方面,如何发挥好律师的作用呢?

王局长:好的。近年来,全市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枣庄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律师队伍快速发展壮大。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45家、律师530余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加强,综合素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党员律师141名,23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是积极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去年全市有64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文件、推进改革提供法律咨询。组建了重大项目、文化产业、中小企业、维护稳定、双千工程等五大法律服务团,为市南工业区改革改制、枣庄机场筹建、台儿庄古城综合法律服务、新三板上市等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龙头、法扬两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组织20名优秀律师,在市法院、律师事务所设立窗口接待申诉。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重大敏感、突发性事件。深入村居(社区),“零距离、面对面”主动为群众“坐堂问诊”,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托“411”工程,积极参与

农村项目竞标,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四是投身公益做实民心工程。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组建了女律师志愿团,每月一次到社区、公园、集市、市场、广场进行法律宣传,为未成年人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惠农护农活动,主动为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

主持人:王局长,请您谈一下申请公证的流程好么?

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以及司法部制定的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目前我市各区(市)均设有公证处,当事人可以就近向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当事人申请公证除遗嘱、赠与财产、收养等特殊公证事项外,可以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一般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公证处受理后要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真实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在法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送达当事人。如果想详细了解,可以请崔培山主任介绍。

主持人:王局长,麻烦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方面的知识好么?

王局长:好的。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作

为一种科学求证的认识活动,具有客观、科学和中立的基本属性。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的证据之一,不仅本身具有证据功能,还具有对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判定的功能。司法鉴定在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作用。诉讼活动中的司法鉴定,应当委托由司法行政部门编制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鉴定的事项超出名册中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的业务范围,可以委托其他具备鉴定能力的社会组织进行鉴定。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为举证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证明(如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与鉴定相关的材料:如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各类检查报告单,X线片、CT片等影像资料(原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其它证明案件性质的材料;既往鉴定记录与报告。

主持人:王局长,你在上一期节目中也给我们介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情况,很多热心听众也打来电话咨询,如果听众想申请法律援助,怎么去办理?

王局长:如果听众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向所在地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或者区(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确实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将指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

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律师会告诉当事群众并协助办理。我们提供的法律援助,除了“打官司不花钱”,还包括价格鉴证援助、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可以在价格鉴证、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服务的费用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同时也可以拨打“12348”热线咨询法律援助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在电话里预约办理。

主持人:请问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王业胜: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6)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

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5)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主持人:请简单介绍一下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流程?

王业胜:司法考试的时间流程:每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是6月初发布公告,6月中下旬网上报名,9月份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为考试时间,11月中下旬通知成绩,12月初申领法律职业资格,次年3月发证。具体时间以每年司法部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为准,我局也会在门户网站上公告。

主持人:请问今年如何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作弊活动?

王业胜:将继续发挥好市司法局与市无线电管理局、公安机关联合成立的“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活动协调工作组”的作用,启动防作弊联合机制,在司法考试期间全

程监控,对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高科技作弊行为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和良好秩序。

主持人:人是行风的主体,队伍建设是行风建设的关键。王局长,请您谈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经验好么?

王局长:好的。队伍建设始终是司法行政工作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近年来,枣庄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抓班子,带队伍,抓行风,树形象,推动了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强化教育引导,锻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的队伍。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系列学习教育,在“真学”上下功夫,在“学深”上做文章,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坚持素质强警,开展业务练兵,提升干警公正执法优质服务水平。采取不同方式,区分不同层次,有重点地落实干警培训计划和任务。每年都举办了律师管理层、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枣做专题报告。枣庄监狱、市戒毒所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了干警执法素质。在律师中开展了岗位练功活动,成功举办“枣庄律师辩论赛”6届,每月举办一场全市律师业务讲座。全面强化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鼓励干警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全系统

取得硕士学位及在读硕士研究生50多人。三是坚持文化立警,开展文明创建,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形象。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设了高标准文化长廊,开展了书画摄影展、文艺汇演系列文化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文化育人氛围。在市级电视、广播、报纸三大媒体开设《枣庄司法》栏目、《枣庄司法在线》、《司法行政专版》,及时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及先模人物事迹,扩大了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四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主动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使权力规范、阳光运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强化“三重一大”的监督,及时堵塞各类腐败漏洞。深入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全面抓好评议活动的各个环节,取得了历年来最好名次。

主持人: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深化之年,市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开展了哪些工作?

王局长:2017年是“七五”普法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一年。今年以来,全市普法宣传工作以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核心,以加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创新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形式和载体,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实效,全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枣庄建设进一步增强,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序地

不断推进。

一是做好“七五”普法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启动“七五”普法。3月22日,枣庄市第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第十五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七五”普法和2016-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召开了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研究探讨“七五”普法创新工作思路,就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互联网自媒体普法、核心价值观与普法结合、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精准化普法、普法人才库建设等11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

二是抓好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印发《关于印发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任务清单通知》,健全完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在责任清单中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范围,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工作考核通报制度,明确重大节点集中普法、大众媒介社会普法、以案释法普法等工作内容,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下发各相关执法部门征求意见形成任务清单,压实工作任务。联合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成立普法宣讲团的通知》,把普法宣传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

务和法制保障等各个环节,形成部门、行业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第三批全市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在全市组织开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以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助推“创城”工作。深化“法律六进”,分别抓住春节前后、三夏麦收的有利时机,开展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服务月、妇女维权宣传服务周、三夏生产法治宣传周等活动,积极组织送法下乡,大力开展排查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在重点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妇联、林业、工商、环保等部门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普法阵地向车站、医院、公园、集市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延伸,不断更新枣庄普法微信、微博、网站,电视台“今日枣庄”以及《枣庄日报,司法行政专刊》、广播电台“市民热线”、“百姓与法”等法制专栏,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

主持人:听完王局长对“七五”普法工作的相关介绍,相信广大听众们对我市地普法治理工作有了详细的了解,在这里也祝愿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铺开、稳健运行,

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枣庄大地!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先到这里,谢谢王局长一行走进直播间。

王局长:谢谢主持人,谢谢听众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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