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

□成琳镇江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年(卷),期】2015(000)011

【总页数】3

不动产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文所述不动产登记仅指房屋登记,包括房屋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房屋交易管理,是指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中当事人以房屋作为交易对象而从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监管工作。

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是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实现房屋权利的不同阶段进行登记或管理的行为,二者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因交易使得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二者则有着因果关系,登记是交易结果产生的权利实现的司法效果。因此,十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要求交易和登记一体化,第一是为了方便群众,第二是为了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以及交易和登记资料的完整,保证登记簿的记载有据可查。

一、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机构现行设置的几种模式

目前,我国房屋登记和交易管理的机构设置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交易管理与登记完全融合在一起合并设置或合署办公;第二种是交易管理的部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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