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XXX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表(单位)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扣分原因
组
织
保
障有力(24分)创建组织健全。单位内部
平安建设、保卫机构健
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
奖罚严明。
组织机构健全8
未能成立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扣3分;
未能下发有关文件明确领导分工与责任的,扣2分;
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未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含联
络员)负责的,扣3分。
工作部署落实10
未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同落实扣2分;
未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未能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部
署、同检查扣2分;
不积极配合、支持所在辖区综治部门工作扣2分。
未与直属单位、职能科室签订综治及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的
扣2分;未与干部职工签订禁毒、反邪教责任书的,扣2分
宣传工作扎实 6
未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
计划的,扣2分;
未能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宣传活动的,扣2分;
1
未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平安建设(综治)应知应会知识,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扣2分。
安全防范措施到位(25分)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家
属区“三防”措施落实,
无交通、火灾等事故,无
打架斗殴、盗窃、抢夺等
案件,无人员上访、闹事
等现象。流动人口、出租
房屋底数清、情况明,流
动人口办证率达到100%,
无严重违法犯罪。
组织制度健全完善16
未层层签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扣1.5分;治安保卫工作
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无奖罚措施扣1分。
无领导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扣1分;单位安全保障组
织机构、工作制度、保卫人员、责任不落实扣1.5分。
未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扣1.5分,值班人员责任不落实
扣1分;单位保卫组织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掌握不全面扣1分。
“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分;单位内部重点部位、部门
制度落实不到位,出事扣2分;单位住宅楼院未落实安全保
卫制度,无保卫人员扣1分。
未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未及时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措施,
消除隐患扣1.5分;发生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扣2分。
安全防范成效明显9
未能对本单位出租房、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加强管理
教育,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的,扣2分;
未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治安责任书的,扣1分;
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指交通、生产、火灾等)
的,扣3分;
2
发生单位职工及家庭成员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的,扣3分
综
治
维
稳措施落实(20分)
积极落实各项综治维稳
工作,主动接受驻地综治
委(办)的检查指导和考
核。
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
罪活动防控有力
4
未建立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的发现、
防范、打击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并未抓好落实的,扣2分;
单位发现有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敌对组织、“法
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宗教组织的,扣2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措施到位
12
未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的扣3分
发生职工赴乌、进京越级上访、闹事等事件的扣3分
对本单位发生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及时发现、疏导、
化解和处理的扣3分。
发生民转刑案件的扣3分。
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4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未能积极参与辖区平安创建活动的,
扣2分;
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每半年
未能检查和指导一次以上的,扣2分;
平
安
创
建
内
容
丰
富
(
16
分)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办事
公道、环境整洁、秩序良
好,群众满意率达到95%
以上;积极开展平安创建
活动,“平安科室”、“平
安家庭”达标率达到95%
以上。
班子团结,严格遵守办事
公开、公平
4
班子不团结扣2分;办事不公开、不公平,群众反映办事不
公正、不公开或不按程序办事,扣2分。
环境整洁,办公场所秩序
良好。
2 办公场所不整洁、环境卫生不好的扣2分
积极发动单位干部职工
开展“平安科室”、“平安
家庭”创建活动
6
未开展创建活动的不得分;“平安科室”创建率达不到95%
的扣1分;“平安家庭”创建率达不到95%的扣1分
3
热心服务群众,坚决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推诿扯皮”等现象。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4
有“门难进、脸难看”、“推诿扯皮”等现象扣2分;群众满意率达不到95%扣2分。
精神
文明健康(15分)职工文化活动丰富,未发
生参与“法轮功”等邪教
组织和影响民族团结的
案(事)件。
教育、管理并确保单位职
工不参与“黄、赌、毒”
等违法活动
5 发生“黄、赌、毒”违法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
教育
4
未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扣2分。发生影响民族团结问题
的扣2分。
有效打击遏制邪教组织
和非法宗教活动
6
单位职工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者非法宗教活动的,
每人次扣2分。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2012年月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