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犯的概念

继续犯的概念
继续犯的概念

继续犯的概念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

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不法行为继续则不法状态必然继续,但某些犯罪,当不法行为终了以后,不法状态仍然可能继续。例如盗窃罪,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赃物这一状态也可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直到赃物起获为止,这就是单纯的不法状态的继续,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状态犯,它不是不法行为的继续,因此不是继续犯。

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所谓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例如:行为人第一天将张某拘禁于甲地,第二天转移拘禁于乙地,第三天再转移到丙地。尽管拘禁地一再更换,但非法拘禁行为并未间断,且作用对象始终是张某,所以实质上只存在一个非法拘禁行为。

继续犯的构成

那么,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构成继续犯呢?我们认为,构成继续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

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当然,如果持续时间很短,综合全案,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可以按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认定继续犯的意义

认定继续犯,对于确定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是以犯罪行为终止起计算的,什么时候犯罪行为实施终了,追诉时效就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所以,认定某个犯罪是否继续犯,计算追诉时效大有意义。

继续犯的基本特征

1、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不间断地持续存在。

2、犯罪行为出于一个故意

3、犯罪行为侵犯了同一犯罪构成内的法益,犯罪行为自始至终都针对同一犯罪构成内的行

为对象和法益。

继续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继续犯,不论其持续时间长短,据应以一罪定罪处罚。

连续犯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1.连续意图问题

连续意图,是指行为人在着手实施一系列犯罪行为之前,对于即将实行的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的连续性的认识,并基于此种认识决意追求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连续进行状态实际发生的心理态度。连续意图是决定是否成立连续犯的要素之一。

(1) 连续意图的性质

行为人的连续意图的性质与其所支配的各个具体犯罪故意的性质必须一致,即连续意图既定实施的犯罪行为与各个具体的犯罪故意,应同属于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特定犯罪必要构成要件的内容。否则,与连续意图性质不符的犯罪故意所支配的犯罪行为,不能成为连续犯的组成部分。例如,行为人的连续意图是计划连续实施投毒杀人的犯罪行为,但在杀人行为连续进行的过程中,行为人又产生强奸犯罪故意并实行了强奸行为,强奸故意显然与投毒杀人的连续意图性质相异,强奸犯罪当然不构成杀人罪连续犯的组成部分。连续意图的这一特性,是由连续意图与具体犯罪故意的基本关系即主从关系决定的。

(2) 连续意图的形成

连续意图必须形成于一系列呈连续状态的犯罪行为实施之前,并在全部连续犯罪行为终了之前始终起支配作用。这是由前述两个特性派生的连续意图的又一重要属性。根据这一特性,凡不是在某一特定连续意图支配下产生的犯罪故意及其相应的犯罪行为,均不属于基于该特定连续意图所构成的连续犯的组成部分,具体表现有:

——在某一特定连续意图形成之前产生的犯罪故意及其支配的犯罪行为,不属于以该特定连续意图为必要构成要件的连续犯的组成部分。如出纳员某甲在偶然发现单位财务制度存在疏漏之处,认为有机可乘,遂将8000元公款窃为已有,此后某甲产生利.用财务制度混乱连续实行贪污行为的意图,并分7次窃得公款60000余元。此案中,某甲贪污8000元的犯罪故意及犯罪行为,就不是后来构成连续犯的贪污犯罪的组成部分。

——在某一特定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之后产生的犯罪故意及相应的犯罪行为,不属于以该特定连续意图为必要构成要件的连续犯的组成部分。

——在某一特定连续意图支配的一系列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犯罪故意及犯罪行为,不属于以该特定连续意图为必要构成要件的连续犯的组成部分。其形式大致有两种:其一,在特定连续意图所制约的既定犯罪实施过程中,产生与连续意图性质不符的犯罪故意及相互犯罪行为,不论原既定犯罪是否继续进行,新的犯罪故意支配的犯罪不属于连续犯的组成部分,原既定犯罪依然构成连续犯。如其甲连续作案窃得80000元以偿还赌债.在第三次入室行窃时曾强奸一女。以后某甲依然连续作案。该案中某甲就构成一个强奸罪和盗窃罪的连续犯。其二,在特定连续意图所制约的既定犯罪实施过程中,行为人产生另一特定连续意图并转而实施另一性质的连续犯罪,行为人侵构成两个触犯不同罪名的连续犯。例如,某甲伙同某乙曾连续抢劫数次,后感到抢劫犯罪易于暴露且每次所获赃款太少,进而转为连续进行盗窃犯罪。该案中,行为人就分别构成抢劫罪的连续犯和盗窃罪的连续犯。

总之。凡与特定连续意图性质不符的犯罪故意,或者在既定连续意图之外产生的犯罪故意,其所构成的犯罪均不属于特定连续犯的组成部分。

(3)连续意图的形式

连续意图的基本形式分为确定的连续意图和非确定的(或概括的)连续意图两种。两种连续意

图没有本质区别。[1]连续意图确定与否,主要指行为人对即将实施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的连续性程度.以及具体犯罪的对象、结果、时空条件、方法、次数等因素认识的确定程度,而并非指行为人是否具有对犯罪行为连续性的认识,以及是否具有追求犯罪行为连续进行状态实际发生的心理态度及此种心理态度是否确定。[2]换言之,无论是在确定的连续意图,还是在概括的连续意图的条件下,行为人对数个犯罪行为之间的连续关系都有所预见,并且对各个具体犯罪的连续进行状态都持希望发生或追求其发生的心理态度。确定的连续意图,通常表现为或在犯罪着手实行之前转化为犯罪人拟定的详尽、具体的犯罪计划,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按计划逐一实行的。非确定的连续意图,通常表现为犯罪人只有概括的连续犯罪意向,并无明确的作案计划和严格按计划实施的连续犯罪行为。例如.某甲为筹措结婚经费决意连续进行盗窃犯罪。但具体的作案对象、地点、方法、次数等并不确定,而是见机行窃。

需要指出的是,司法实践中,连续意图可能呈现复杂的样态。某一特定的连续意图在形式上发生确定与确定的相互转化,或者某一特定的连续意图同时兼有确定与不确定的特点。连续意图形式的相互转化,主要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之前具有确定或不确定的连续意图,但在连续犯罪进行过程中连续意图的形式发生变化,转为另一种形式的连续意图但连续意图性质依旧。例如,某甲具备连续盗窃的不确定意图,实施过程中发现被盗单位的防范制度宽严不一,于是转为查明情况选定对象,一夜之间连续行窃数次。连续意图同时具有确定和不确定的特点,主要是指行为人于犯罪之前形成的特定连续意图,既有确定的内容也有不确定的成份。例如,会计师某甲意图连续实行贪污犯罪,作案地点选择在本单位,作案对象确定为自己经手的公款,但至于何时实行犯罪和犯罪的具体次数等并未明确。

2.连续关系的认定

连续犯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这是成立连续犯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互统一而形成的综合性构成标准。关于判断犯罪之间是否存在连续性的标准,刑法理论上存在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的聚讼。主观说主张构成连续犯以行为人的意思或决意是否单一为标准。客观说主张构成连续犯以行为人客观上实施的行为是否连续为标准。依行为客观方面侧重点不一,具体客观说分为:时间说(犯罪事件和地点有连接)、结果说(结果单一)、方法说(行为的手段方法同一)、机会说(利用同一机会)、类似说(行为外部有相类似的特征)、法益说(侵害同法益)、罪质说(罪质同一)等。折衷说主张用主客观方面两方面要素研究连续关系,犯罪意思与犯罪结果都必须单一,才构成连续犯。[3]我们认为,认定数个犯罪之间是否具有连续性,应当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原则,以反映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对立统一特性的连续意图及其所支配的犯罪行为的连续性作为标准,即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在一定时期之内连续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数个犯罪之间就存在连续性。

从本质上讲,连续关系是犯罪的连续意图及其所制约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的统一,犯罪的连续意图与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相互作用于一个统一体中,两者相辅相成。犯罪之间连续关系成立的主观根据,是行为人的连续意图及其制约下的数个同一统犯罪故意;犯罪之间连续关系成立的客观基础,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连续进行的状态。[4]具体而言,行为人虽主观上具有连续犯罪的意图,但在客观上缺乏连续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在客观上具有连续实施的犯罪行为,但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连续犯罪的意图,都不能构成连续犯,只能成立其他犯罪形态。犯罪的连续意图和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对于认定连续犯的成立,具有不可分离的同等重要价值。连续意图是连续关系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其表现为:一是连续意图是犯罪行为连续进行状态形成的主观前提;二是连续意图对于认定连续关系的形成与否具有重要的甄别功能。即一旦确认行为人在主观上缺乏连续意图,即使其具体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出某种连续状态,也不能成立连续犯;三是确认连续意图及其所支配的犯罪故意,有助于将不属于连续犯组成部分的犯罪分离出来,即见在连续意图之外产生

的犯罪故意及其相应的犯罪行为,不可能依附于或客受制于连续意图,因而也当然不是连续关系或连续犯的组成部分。行为的连续状态是连续关系形成的必要性因素,其表现为:一是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是连续关系的客观外在表现,若行为人的连续意图在犯罪已经着手实行后并未转化为连续实施的犯罪行为,犯罪的连续关系便不能成立;二是在一定条件下,有必要通过考察在一定程度上可表明犯罪行为连续状态有无的危害行为性质或特征(如手段、时间),才能准确判断行为人有无连续意图以及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之间有无连续关系。

此外,数个犯罪行为之间相隔时间的长短,并非决定犯罪之间连续关系的独立因素,只是从属于犯罪的连续意图和犯罪行为连续状态相统一标准的附属因素。构成连续犯的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必须是在判决宣告之前实施的,判决宣告是中断连续犯所包含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连续性的界限。

牵连犯

一、牵连犯的概念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

二、牵连犯的构成

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连犯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牵连犯。如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无法形成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

2、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关系。

3、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的标志。

三、牵连犯的处理

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

结合犯

基本概念

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强盗强奸罪,就是典型的结合犯,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最,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

原来的数罪认定为数罪,而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

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例如: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犯强盗罪,而又强奸妇女者”,构成强盗强奸罪。即法定的甲罪+法定的乙罪=法定的甲乙罪。

结合犯属于法定的一罪,但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结合犯的典型。

基本构成特征

(1)被结合之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

现行刑法明文规定的独立犯罪的整体,是构成结合犯的基本要素。被结合之罪具有法定性、独立性、异质性、具体性。例如,日本刑法第236条和第177条分别规定了强盗罪和强奸罪,而该法第241条又将这两个犯罪合并另立为一个新罪-强盗强奸罪,该罪即典型的结合犯。

[1]结合犯的原罪构成特征,包括数层含义:其一,法定性。被结合之数罪,必须是现行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性具有两方面的要素:一方面,被结合之罪,必须由现行刑事法律明文规定;另一方面,被结合之罪,必须是法定的犯罪的整体,而不是法定犯罪的某一构成要素。其二,独立性。被结合之数罪,必须具有独立的构成要件,独立于其他任何犯罪构成要件而不能是依附于其他犯罪基本构成要件或者由其他犯罪基本构成要件派生的加重构成要件。其三,异质性。被结合之数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性质各异的犯罪。异质性可以通过侵犯的直接客体的不同和触犯的罪名不同加以判别。其四,具体性。被结合之数罪,必须是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具体犯罪,而不是类罪。刑法学界,有人主张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抢劫罪是结合犯,其论据之一认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权利罪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结合。

[2]此种主张结合犯的基本构成要素为不同类罪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2)结合之罪具有对应性、稳定性、可分离性和整体性、统一性、独立性

结合犯的内部结构特征和基本形态是结合之罪具有对应性、稳定性、可分离性和整体性、统一性、独立性。其一,结合之罪构成要件的对应性和稳定性。结合之罪,必须包含有与原罪相对应的、稳定不变的数个犯罪的构成要件(必要要件)。对应性指结合之罪的构成要件兼有数个被结合之罪的构成特征,即新罪之构成要件与数个原罪之构成要件呈基本对应的状态。稳定性指结合之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与被结合之数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基本一致。换言之,原罪构成要件中制约其性质的各个构成要素(如该种犯罪的直接客体等),均被吸收为新罪构成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而未发生可能导致犯罪性质变化的任何更改。其二,可分离性。依据刑法关于原罪之构成要件的规定,可将结合之罪的构成要件分离为相对独立的数个犯罪的构成要件。其三,整体性、统一性和独立性。结合之罪作为法律规定的一个新罪,客观存在着体现新罪本质的整体性、统一性和独立性特征。较对应性、稳定性和可分离性而言,整体性、统一性和独立性在结合之罪的构成要件中,居于主导地位。整体性是指结合之罪的构成要件,并不是数个原罪的构成要件的简单相加或组合,而是将数个原罪的构成待征融合为一体的法律结果。统一性是直结合之罪的罪状与法定刑实际已被统一于一个全新的罪行单位,而非分别归属或附属于数个原罪的罪刑单位。独立性是指结合之罪的构成要件因刑法将结合之罪的罪状及其法定刑作为一个新的罪刑单位予以规定,法律上转化成一种独立于其他罪名的犯罪。

(3)结合犯形成的关联性和法定性

被结合之罪转化为结合之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二者必须具有关联性和法定性。这是结合犯形成的必由途径和基本形式。其一,决定结合犯形成的关联性特征,主要表现为作为结合犯基本构成要素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程度的客观联系。这是原罪结合成新罪的必要前

提。刑法明文规定的数个性质各异的犯罪结合成另一刑法明文规定的新罪,必然受制于因其固有特性和行为人犯罪行为的主客观特征所决定的不同犯罪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马克思曾指出:“立法者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3]结合犯不是立法者臆造的纯粹的法律现象,而是客观存在的具有一定规律性的犯罪形态在刑事法律中的必然反映。通常,关联性表现为并被解释成在被结合之罪之间客观存在着牵连关系、并发关系和因果关系。[4]不受客观必然性制约的数个犯罪,绝不应也根本不可能被刑事法律结合成一罪。其二,制约结合犯形成的法定性特征,主要表现为数个原罪结合为新罪必须由刑事法律明文规定。这实际是由被结合之罪转化为结合之罪的形式条件和必经的法律途径。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是判断被结合之罪是否合乎规律地转化为结合之罪的唯一标准;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判断结合犯是否形成的标准,均有失偏颇,并且有可能导致不良的结果。

刑法理论界,有论者主张,可采用基于默示说、类似说、非典型说、一行为说的标准判断是否为法定的结合犯。[5]我们认为,以这些标准去判断某一犯罪是否属于结合犯,必然导致将单纯一罪、牵连犯、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犯、实质数罪等犯罪形态甚至法规竞合混同于结合犯,并由此而引起对这些犯罪形态适用不当的处断原则。即使相互之间具有一定客观联系的数罪,只要未通过刑事法律明文规定为新罪,仍然不构成结合犯,对其应按牵连犯、实质数罪、结果加重犯、单纯一罪等犯罪形态予以论处。法定结合的基本表现形态,只能是:甲罪十乙罪=新罪。至于某些人主张的其他表现形式,如,甲罪+乙罪=甲乙罪。甲罪+乙罪=丙罪,甲罪+乙罪=另一新罪(即刑法未明文规定其罪名的新罪)等,[6]只是基本表现形态的派生形式或不同说法而已。

(4)结合犯动态的动态实际构成特征

结合犯的动态实际构成特征是指结合犯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触犯由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结合犯动态的实际构成特征,与结合犯静态的法律构成特征紧密相联,两者有机统一才能构成完整的决定结台犯成立的条件。结合犯静态的法律构成特征,是指数个法定的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被结合成为一个新的犯罪。其功能在于阐明结合犯形成的基本构成前提、内部结构特征和必由途径及基本表现形态。结合犯动态的实际构成条件,是指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性质不同但却符合结合之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其功能在于阐明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在何种条件下才能实际构成结合犯。[7]总而言之,在构成结合犯的全部条件中,结合犯静态的法律构成特征和结合犯动态的实际构成待征。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彼此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结合犯静态的法律构成条件是前提和基础,而结合犯动态的实际构成条件则是受前者制约的第二性构成特征。触犯结合犯条款而构成结合犯的危害行为,必须是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行为。我们认为,如下情形不能构成结合犯:第一,一个危害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一个危害行为,只能构成想象竞合犯,不能构成结合犯。第二,数个性质相同并可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不能构成结合犯,应根据其特征认定为连续犯、实质数罪等犯罪形态。第三,数个异质危害行为,若仅有其一可单独构成犯罪,而其他危害行为并不能单纯构成犯罪,或者虽能独立沟友犯罪但并不符合被结合之罪中另一犯罪的构成要件,也决不能构成结合犯,而只能构成相应的犯罪或犯罪形态。结合犯的设置规律

制约刑法设置结合犯条款的规律,是罪刑之间的均衡关系。[8]设置结合犯条款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结果。详言之,在任何国家内,以牵连关系、并发关系等为表现的具有一定联系的犯罪形态,都是客观存在的。究竟是否规定为结合犯,应以如何达到罪刑相适应的要求为判断标准和制约条件。刑法在现存法定刑和相应刑罚制度下,对于具有一定客观联系的犯罪,选择适用相应的处断原则可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刑事法律便无设置结合犯条款的必要;反之,刑事法律便应设置相应结合犯条款。例如日本刑法典第241条关于强盗强奸罪的结合犯规定。[9]1997年刑法修订以前,我国刑法学界有学者提出立法建议,

主张在我国刑法中应增设结合犯条款。涉及结合犯罪名有抢劫重伤罪、抢劫杀人罪、强奸重伤罪、强奸杀人罪、侵入住宅抢劫罪、侵入住宅盗窃罪、放火杀人罪等,并且被结合之罪应限于故意犯罪。[10]这一立法建议是否妥当,值得商榷。我们认为,结合犯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必要增设,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立法建议涉及的结合犯中,被结合之罪,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外,其他犯罪即抢劫、杀人、重伤、强奸、放火、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都是死刑。严厉的、足以容纳严重犯罪并可使处刑结果符合罪刑相适应要求的法定刑条件排除了设置结合犯条款的必要性。司法实践中,只要科学地把握结果加重犯和具有牵连、并发等关系的犯罪形态(即牵连犯,实质数罪等)的本质特征,仍然可以较为准确地将不同的犯罪形态区别开来。考察各国的刑事立法例,基于此目的而大量设置结合犯条款的实例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国刑法中不存在结合犯

我国1979年刑法中是否存在结合犯,理论上对第191条第2款(盗窃罪与破坏邮电通讯罪结合为贪污罪)、第150条第2款(一般抢劫罪、抢夺罪与伤害罪、杀人罪结合)、第139条第3款(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罪)、第136条(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犯罪)、第137条(聚众“打砸抢”罪)、第143条第2款(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罪)、第153条(抢劫罪)、第182条(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罪)存在争议。[11]我们认为,1979年刑法未规定结合犯条款,认为存在结合犯的观点是误将其他犯罪形态混同于结合犯。

1997年刑法中是否存在结合犯,值得思考。有观点认为第229条第1款规定的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款规定的是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由受贿罪和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而合成的结合犯。[12]我们认为,第229条第1、2款仅规定一个罪名,即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款仅仅是第1款的加重构成。因此,1997年刑法典第229条并未设置结合犯。值得争议的是第239条绑架罪是否结合犯。有观点认为,1997年第239条规定的绑架勒索罪是典型的结合犯,由敲诈勒索罪和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罪结合而成。[13]我们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它是《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2条增设的罪名。1997年刑法典继承这一规定,并增加“绑架他人作为人质”这一行为方式和赋予独立的法定刑,同时将以出卖为目的的行为作为加重情节并入后面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中。[14]绑架人质与勒取赎金均属本罪的实行行为,绑架是勒索的手段,二者密切结合。然而,绑架罪的成立并不要求两个行为同时具备,只要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就具备本罪的客观要件,达到本罪的既遂。因此,绑架勒索罪并不符合结合犯的构成,而属于牵连犯。

就本案而言,有观点主张应定绑架罪从重处断,也有观点主张应按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合并处罚。绑架勒索罪中“致人死亡”结果,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外界某些不利情况或绑架方法过失或由于而致使被害人死亡;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将被害人绑架之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为了灭口、或因勒索财物不成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刑法第239条明确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行为人陈某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39条规定的结果加重犯情形,直接依照量刑即可。

概念、原理、理论教案

教案 教学课题:近自然流域治理的概念、原理及理论 教学类型:理论课 课时安排:3学时 教学目的要求:使学生了解并熟练掌握近自然流域治理的概念、发展历程及理论体系的相关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近自然小流域治理的概念、中心、重点、意义及理论体系。 教学内容: 一、.近自然小流域治理概念(*) 近自然治理及众多的近义词如近自然河溪管理(Near natural river and stream management)、近自然荒溪治理(Near naturalt orrent control)、近自然流域管理(Near natural watershed management)等已成为河溪生态系统(River and stream ecosystem)管理中的惯用语.在这些概念中包含了各种各样的思想、观点、方案和实践,究其原因是对近自然治理尚无一个严格的科学定义,具有很大的延伸性。 概念:在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的基础上,以理解和尊重自然的态度来经营流域内的各要素,使其达到接近自然的状态的一种综合治理模式 中心: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重点:调整人的活动;“沟、支、干”统一规划,“点、线、面”综合治理意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流域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小流域治理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重大灾害防治阶段 (1)灾害防治阶段 时间:15世纪起,欧洲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和山洪频发, 迫使人们开始了对

小流域的治理探索。 内容:这一阶段治理,主要以防治山洪和泥石流为目的,治理措施集中,以防为主。但这些措施仅局限在人口集中的流域冲积扇范围,治理的效果十分有限。 (2)治沟、治坡阶段 在我国黄土高原地区,1950年~1960年期间,利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法,形成小流域治理的雏形。并根据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特性,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治坡和治沟措施,逐步形成了治坡和治沟分治模式。 第二阶段——小流域综合治理阶段 (1)沟坡兼治阶段 时间:1960年~1980年 内容:人们在流域治理的实践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小流域系统的整体性, 施行“沟坡兼治”模式。成为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整治的初级阶段。 (2)小流域综合治理阶段 时间:1980年~2004年 内容:这一阶段小流域治理研究开始走向定量化,从水文学、地质学、水利工程学、林学、农学等不同角度,定量研究小流域侵蚀产沙机理及不同治理措施下的变化,建立了小流域综合治理体系,并制定了《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办法(草案)》。 第三阶段——人与自然和谐治理阶段 (1)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阶段 时间:2004年~2008年 内容:2004年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人与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稳定和协调的重要性,在北京地区首先逐步提出了清洁小流域、卫生小流域、生态小流域等新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理念,先后出台了《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规范》、《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模式。并将这一套理念和技术逐步推广至全国。 (2)近自然小流域治理阶段 时间:2008年以后 内容: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深化推进,“近自然”理念逐步从河流修复

文化就是社会化——广义文化概念的逻辑批判

一、众说纷纭的“文化”概念 在世界范围的“文化纷争”中,一个最基本的争论便是“文化”概念——究竟什么是文化,文化究竟包括了一些什么内容。为此,人们对“文化”下了不同的定义,作了不同的划分。 早在1952年,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A·L·Kroeber)和克拉克洪(C·Kluckhohn)合写了一本专门研究“文化”这一概念的论著,名为《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探讨》,列举了他们所能搜集到的1871年到1951年八十年间关于“文化”的定义共161个。迄今,人们关于什么是文化的争论和研究在不断地深入,相应地也会给出不同的定义,而究竟现在有多种定义,就更难以统计了。这些不同的定义或对于文化的不同解释,有的从词源学上立论,有的从人类学领域入手,还有的从文化结构上阐述。“文化”概念上这种众说纷纭、各执一词的状态,使一位叫做H·约期特(HeinzJohst)的诗人愤言:“当我听到文化这个词时,我就伸手去拿枪。” 伸手拿枪当然是不必要的,必要的是用逻辑的批判,把缠绕在“文化”概念上纷乱的麻线理出个头绪来。 首先,我们看一下权威辞书的解释。 《辞海》1989年版对“文化”一词注了3条:(1)广义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

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2)泛指一切知识,包括语文知识。如“学文化”即指学习文字和求取一般知识。又如对个人而言的“文化水平”,指一个人的语文和知识程度。(3)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所施的文治与教化的总称。南齐王融《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释“文化”为:(1)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2)考古学用语,指同一个历史时期的不依分布地点为转移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3)指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 其次,我们看一下国外辞书的解释。 由英国著名学者A·布洛克和O·斯塔列布拉斯共同主编的《枫丹娜现代思潮辞典》(The Fontana Dictionary of Modern Thought),在考察了历史上对文化下定义的基本情况后,对文化下的定义是:“一个共同体的‘社会遗产’:由一个民族(有时是故意的,有时是通过未能预见的相互联系及其结果)在他们特殊生活条件下不断发展的活动中创造并且(虽然经过各种程度不同的变化)从一个传向一代的物质手工艺品(工具、武器、房屋、劳动、崇拜、政府、娱乐场所、艺术品等等),集体的思想和精神制品(各种象征、思想、信念、审美观念、价值标准等等的体系),以及各种不同的行为方式(各种揣度、群体、仪式、组织方式等等)的总体。” 最后,我们再列举一些学者给出的不同定义或阐释。 沙莲香在《文化沉淀与民族性格改造》(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一文中指出,虽然中国南齐王融在《曲水诗序》中有“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的说法,但把文化作为一种普遍现象来研究却是从19世纪德国人A·韦伯和M·舍勒等文化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开始的。然而,只有到20世纪20年代在英美出现了人类文化学之后,文化才成为一门学科的独立研究对象。这些文化人类学家在诠释文化时,都强调文化是一个“整体”、一个“复合体”。E·B·泰勒对文化的定义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习惯等在内的复合体”(《原始文化——关于神话、哲学、宗教、艺术和风俗的研究》,1871年)。R·F·本尼迪克特在《文化的类型》(1934年)一书中认为,一个文化正如一个人一样,多少是一种思想与行为都一致的类型或整体。R·林顿在《文化人类学入门》(1936年)中指出,文化是后天习得的行为和行为后果的综合体,是一种完整的“型”。B·K·马林诺斯基在《科学的文化》(1944年)中也认为,文化是完整的全体,其中包括具体物(使用的器皿和生活消费品)和无形的思想(信仰、习惯、制度等)。 对于如上的不同阐释,沙莲香认为都缺乏广阔的社会历史视野,尚未把文化现象纳入整个社会历史过程中考究。为此,沙莲香指出,“所谓文化,就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凝聚起来的生活方式之总体。首先,文化本身是一种

持续改进的定义及内涵

持续改进的定义及内涵 一、持续改进的定义: 持续改进是实现战略目标、不断增加价值和增强企业活力的有效手段,是打造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改善、优化、整合资源配置的先进方法,是实现企业永续发展的活力源泉和不竭动力,是在全员目标管理基础上的管理创新。 持续改进简称ECI。E——every,全领域、全员、全过程,C——Continue,持续不断、坚持不懈地;I——Improve,改善、改进和创新 附:ISO定义:持续改进是注重通过不断地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实现其质量方针和目标的方法。现在,我们拓展其外延、深化其内涵,使之变成中州分公司打造核心竞争力的支撑平台。 二、持续改进的内涵: 1、——持续改进是中国铝业公司目标管理的具体体现和实现方式。 中国铝业公司重组上市以来,遵循“诚信为本,回报至上”的经营理念,打造“励精图治,创新求强”的企业精神,确立了将公司建设成为“最具有投资价值和良好成长性的铝工业企业”的战略目标,提出了“超常规快速发展,全方位开放发展,低成本高效发展,多方式灵活发展,高科技抢先发展,强管理稳健发展”的发展举措,实施了“一级法人、两个板块、三个层次、四个分开、五个集中”的管理模式,初步建立起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 姜汝祥先生的《差距》中提出了企业家修练的六条腿,其中一条腿就是“业务流程与公司管

理控制的底线是一致性,这就使你的业务管理是基于统一公司整体而不完全是一盘散沙”。中铝公司为了整合流程和业务,使各分公司能够步调一致,用一种语言、一个声音说话,用一种思路来考虑现实、解决问题,实现生产经营的统一运作,最终实现总部目标,现正着手搞目标管理。 《福布斯》杂志的副总裁在与张瑞敏首席就管理问题进行交流时问:“在管理理论上,您最喜欢哪几个人?”张瑞敏首席回答:“一个是德鲁克,一个是波特。”德鲁克的目标管理思想和波特的竞争战略管理思想对目前企业的实践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目标管理”的概念是管理专家德鲁克1954年在著名《管理实践》中最先提出的,其后他又提出"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而是相反,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所以"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因此管理者应该通过目标对下级进行管理,当即组织最高层管理者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个部门以及各个人的分目标,管理者根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目标管理综合了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技能及管理制度,能够使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改变了企业界不考虑长远目标,只热衷于通过各种运动的方式来完成企业目标的落后做法,因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产业界视为焕发青春的手段而广泛应用。目标管理提出以后,便在美国迅速流传。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经济由恢复转向迅速发展的时期,企业急采用新的方法调动员工积极性以提高竞争能力,目标管理的出现可谓应运而生逐被广泛应用,并很快为日本、西欧国家的企业所仿效,在世界管理界大行其道。目标管理的最大特点是由集体参与共同制定目标。一本由马来西亚学者翻译的企业战略学,书中论述了有关目标制定的四个简单而实用的标准是——精确与可衡量、重点突出、挑战与可实现性、完成的时间期限。精确与可衡量是指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这要比只要求人们尽

什么是社会化

什么是社会化 一,定义 日常生活中人们挂在嘴上的"社会化"是:将某种事物推广到社会上去,例:"环保意识要社会化". 社会学中的社会化是个专门术语, 郑:社会化指人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即自然人或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并逐步适应社会生活 的全部过程. 张德胜:社会化是个人成为社会一分子的过程. Kurt:社会化是成人的过程. 郑,张的定义都侧重于如何将个人纳入社会,Kurt的定义含义广一点,侧重于表达个人的独特性,因为成人的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体格成长,一个是性格或人格的成长,前者属自然发育,后者属社会化范围. 狭义:主要研究童年社会化. 广义:包括青年及成年社会化,社会化过程贯穿人的一生. 二,社会化的作用 社会化的第一个作用就是: 1, 使个人得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独立生存. 2,维持社会正常运行,延续,发展. 一个社会只有当其成员都一道来支持和维护它们时,它才得以存在和发展,因此每个社会都 力求使其成员的行为符合该社会的利益,有效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使成员学会使自己想做的行为符合社会的需要. 三,社会化的内容 社会化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会得出社会化的不同内容,我们这里介绍郑 本讲的3大内容: 1,促进个性形成和发展 什么是个性:个性常指人格,与政治上的人格意义不一样.它的基本含义是:个人具的稳定的综合的心理特征,是一个人基本的精神面貌. 个性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化的产物,社会学把个性与社会标准相吻合时称为个性调适,反之,则称为人格解组. 2,内化价值观 所谓社会人,就是把社会文化的主要内容内在化了的人,社会文化包括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两大部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整个社会化过程,就是社会规范及价值观由外而内的过程,因此Eleanor Maccoby说:社会化的理想结果是使得个人即使在不被监视的情况下也能遵从规范,甚至作为下一代的行为监查者,规范传道者. 3,培养社会角色 社会化的结果,最后都是通过个人对社会角色的扮演表现出来,也就是讲我们的社会化结果,就是要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社会成员,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承担起特定的责任,义务,权利,因此,社会化过程也就是角色学习的过程. 四,社会学研究社会化的角度. 社会化一词己用于社会学学科中100多年,通过长期的研究,社会学家己对社会化问题有了许多深刻的认识,并形成了研究社会化的三种角度:文化,个性发展,社会结构 1,从文化角度研究社会化

项目管理基本概念题1

应掌握的基本概念:(以下内容将包含在选择、填空和问答题中) 1、项目的定义 一般认为:项目是一个组织为实现自己既定的目标,在一定的时间、人员和资源约束条件下,所开展的一种具有一定独特性的一次性工作。 2、项目管理的定义 1.项目管理是使用各种管理方法、技术和知识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对项目各项活动所开展的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涉及到对于项目或项目阶段的起始、计划、组织、控制和结束这样五个具体的管理过程(或内容)。 3、一个项目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工作阶段: 1.项目的定义与决策阶段 2.项目的计划和设计阶段 3.项目的实施与控制阶段 4.项目的完工与交付阶段 4、现代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构成 按照PMI的体系可以划分为如下九个主要的方面。 1.项目集成管理 确保各种项目工作和项目的成功要素能够很好的协调与配合,以及相应的管理理论、方法、工具。 2.项目范围管理 计划和界定一个项目或项目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和必须要完成的工作的管理工作的理论、方法、工具。 3.项目时间管理 又叫项目工期进度管理,是有关如何按时完成项目工作的理论、方法、工具。 4.项目成本管理 又叫项目选价管理,是如何在不超出项目预算的情况下完成整个项目工作,所需的管理理论、方法、工具。 5.项目质量管理 如何确保项目质量,以及保证项目质量所需的管理理论、方法、工具。 6.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如何更有效地利用项目所涉及的人力资源,以及在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所需的管理理论、方法、工具。 7.项目沟通管理 如何有效、及时地生成、收集、储存、处理和最有效的使用项目信息,以及在项目信息和沟通管理方面所需的管理理论、方法、工具。 8.项目风险管理 如何识别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和应对项目风险,以及项目风险管理所需的管理理论方法、工具。 9.项目采购管理 也叫做项目获得管理,是有关从项目组织外部寻求和获得各种商品与劳务的管理,以及这一管理所需的理论、方法、工具。 5、项目管理过程 一个项目的全过程或项目阶段都需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项目管理过程。这种项目管理过程一般由五个不同的管理具体工作过程构成。 1.起始过程 它包含有:定义一个项目阶段的工作与活动、决策一个项目或项目阶段的起始与否,以及决定是否

地理概念和原理的教学策略

地理概念和原理的教学策略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地理概念和地理原理是对地理现象的反映,它体现了地理事物的本质特征。而概念的建立和原理的理解需要一种感知,不是一种简单的背诵式的记忆。这一感知过程也就是地理思维的形成过程,是对众多地理信息进行抽象;因此,在概念原理的教学过程中,选用经典的例子和案例可以让学生领会、感悟地理概念及原理的本质特征。提出地理概念原理的教学对策是让学生感悟,在感悟中形成地理思维、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探讨几种感悟教学的切入点。 :地理概念、原理本质特征教学策略信息感悟 地理概念是地理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也是理解和掌握地理基本原理、基本规律的关键。 一、地理概念和原理的本质特征体现着基本地理思维 1.地理概念和原理是对地理信息的一种抽象。 现行高考考试大纲中改变了能力目标的表述,侧重于学习行为过程;在四个考核目标中,“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直接与地理概念和原理有关。所谓地理信息,就是用文字、图象、数字等表达的一些地理现象和特征;调用的知识绝大部分都是地理概念和原理。当我们理解了地理概念和原理背后的地理现象的本质特征后,就能有效地实现“调动和运用知识”去解读信息。

2.地理概念和原理的特点是高度的概括和时空的条件性。认识概念、原理的过程,是一种信息有序化的过程;所以,概念、原理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概念的建立过程与原理的把握是一种地理思维的形成过程。 3.地理概念、原理的建立过程,是一种对地理现象中所蕴涵的本质特征的感悟。 在概念原理的教学过程中,选用经典的例子和案例可以让学生领会、感悟地理概念及原理的本质特征。 例如,应用基本概念原理的本质特征解决问题的典型例子有“热力环流”。 二、地理概念教学 概念包括内涵和外延,最基本的特征是强调准确性和关联性。准确性要求学会归纳、判断;关联性要求学会联想、发散。他们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式。1.从“准确”的相对性中去感悟概念 概念要求准确,所以概念中的限定词通常是作为把握概念的关键。但从表达这一层面来说,所下的定义永远是一个相对的准确;从反映概念的某一事物的现象和特征来说,通常又不能涵盖概念的全部。这成为我们教学的一个难点。比如,热力环流:体现在许多环节上;空间上有地面和高空,温度上有冷和热,空气运动有垂直和水平运动。“由于地面冷热不均而形成的空气环流,称为热力环流。”也就不能达到概念本

社会化与自我概念

社会化与自我概念 1、社会化是个体由自然人成长发展为社会人的过程。基本条件是较好的遗传素质和较长的生活依附。 再社会化是对个体重新进行社会化或对不合格的个体再教化。 终身社会化包括早期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 2、社会化的主要载体:家庭;学校;大众传媒;参照群体。 3、社会化的分类:语言社会化;性别角色社会化(性是生物学概念,性别是心理学概念,性别角色是社会学概念);道德社会化;政治社会化。 4、社会角色是个体与其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行为方式及相应的心理状态。 社会角色的分类: 角色获得的方式,分为先赋角色(父母)和成就角色(工人); 角色行为的规范化程度,分为规定型角色(心理咨询师)和开放型角色(朋友); 角色的功能,分为功利型角色(房地产开发商)和表现型角色(牧师); 角色承担者的心理状态,分为自觉角色(老师)和不自觉角色(围观群众)。 5、角色扮演的三个阶段:角色期待、角色领悟、角色实践。 角色失调的四种形式:角色冲突(角色内冲突和角色间冲突)、角色不清、角色中断、角色失败。

6、自我是个体对其存在状态的认知,包括对自己的生理状态、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及社会角色的认知。 詹姆士认为主我是认识的主体,客我是认识的对象;米勒认为镜我是由他人的判断所反映的自我概念;罗杰斯认为自我概念比真实自我对个体的行为及人格更重要。 7、自我结构:物质自我;心理自我;社会自我;理想自我;反思自我。 8、自我概念的功能:保持个体的内在一致性;解释经验;决定期待。 9、自我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生理自我(8个月—3岁)——原始阶段,对躯体的认识 社会自我(3—14岁)——自我中心,了解社会期待,调节自己行为 心理自我(青春期—成年)——根据社会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要求知觉,调节自己的心理行为 10、身份的特点:客观性、主观性、多重性、稳定性、契约性。 11、自尊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 马斯洛认为自尊是高级需要。自尊的满足就会有自信。 詹姆士《心理学原理》:自尊=成就/抱负 12、自尊的影响因素:家庭中的亲子关系;行为表现的反馈;选择参与和扬长避短;根据相似性原理理性地进行社会比较。

社会化概述

第一节社会化概述 一、社会化的含义 所谓社会化,概括地说,就是指个体通过学习群体文化,学习承担社会角色,把自己一体化到群体中去的过程。由此可知,广义的社会化指生命的整个过程,“活到老,学到老”即是,狭义的社会化指未成年人变成成年人的过程。 微观意义上讲,人的社会化是指作为生物个体的人(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社会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自然人逐渐学习社会知识、技能和规范,从而形成自觉遵守与维护社会与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取得社会人的资格,这一教化过程就是社会化。因此,人的社会化过程也是抛弃生物性,增加社会性的过程,也就是不能以生物性的冲动来支配自己的行为。 宏观意义上讲,人的社会化是指一个社会群体,为了自己的群体发展,延续下去,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培养一代代的新人,把工作接替下去的过程。 综上所述,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自然人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 社会生活的过程。 二、社会化的实质 社会化是人的需要和教育的辩证统一,是个体自我选择和社会教化的矛盾统 一,是个体社会互相作用的双向过程。 (一)人的需要 人的需要是个人生理和心理的内部要求,是个人积极活动的内因,也是个人行为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人的需要是人的社会化的基础和前提,人的需要只能 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并得到满足和发展。 (二)社会教化 社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品格来塑造个人,它力图把业已形成的社会关系,文化传统和制度灌输给个人,以使其在原有的,既定的轨道上运行,社会教化具有强制性特点。社会赋予它的各种机构以教化大众的职能,它总是把社会中的个人当作客体进行整合,不同时代,不同区域的人明显带有该社会的烙印,就是社会 教化的结果。 (三)自我选择 个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的发展目标,自己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来接受社会的文化和知识,来形成自己独特的人生。自我选择明显具有差异性,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社会的多样性。 三、社会化的类型 社会学一共区分了五种类型的社会化:初始社会化、预期社会化、发展社会化、逆向社会化和再社会化。这五种类型,有的是人生的必须经历的,比如初始社会化;有的则是不一定会经历的,比如再社会化。 (一)初始社会化 初始社会化是发生在生命早期的社会化。其主要任务是向儿童传授语言和其他认知本领,使其内化社会文化规范和价值标准,能够正确理解社会关于各种角色的期望和要求。初始社会化主要发生在儿童时期,是整个社会化过程的基础。 (二)预期社会化 初始社会化是这样一种社会化的形式:人们在此过程中学习的不是现在要扮演的角色,而是将来要扮演的角色。比如,学生在大学里进行的大量学习都是为

持续改进的概念

持续改进 百科名片 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增强满足要求的能力的循环活动。制定改进目标和寻求改进机会的过程是一个持续过程,该过程使用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数据分析、管理评审或其他方法,其结果通常导致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编辑本段] 主要方法 持续改进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消除质量检测环节和返工现象 如果产品质量从产品的设计方案开始,一直到整个产品从流水线上制造出来,其中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都能做到百分百的保证,那么质量检测和返工的现象自然而然就成了多余之举。因此,必须把“出错保护”(Poka-Yoke)的思想贯穿到整个生产过程,也就是说,从产品的设计开始,质量问题就已经考虑进去,保证每一种产品只能严格地按照正确的方式加工和安装,从而避免生产流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 消除返工现象主要是要减少废品产生。严密注视产生废品的各种现象(比如设备、工作人员、物料和操作方法等),找出根源,然后彻底解决。 (2)消除零件不必要的移动 生产布局不合理是造成零件往返搬动的根源。在按工艺专业化形式组织的车间里,零件往往需要在几个车间中搬来搬去,使得生产线路长,生产周期长,并且占用很多在制品库存,导致生产成本很高。通过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布局,把生产产品所要求的设备按照加工顺序安排,并且做到尽可能的紧凑,这样有利于缩短运输路线,消除零件不必要的搬动及不合理的物料挪动,节约生产时间。 (3)消灭库存 在精益企业里,库存被认为是最大的浪费,因为库存会掩盖许多生产中的问题,还会滋长工人的惰性,更糟糕的是要占用大量的资金,所以把库存当作解生产和销售之急的做法犹如饮鸩止渴。 减少库存的有力措施是变“批量生产、排队供应”为“单件生产流程”(one-piece -flow)。在单件生产流程中,基本上只有一个生产件在各道工序之间流动,整个生产过程随单件生产流程的进行而永远保持流动。

项目投资的基本概念

项目投资的基本概念 黄大方 一、项目投资的相关概念 1、投资主体 投资人或从债权人也可以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间接投资主体)。这三种人都要从各自的立场分析评价投资项目。 企业项目投资的直接投资主体就是企业本身。 2、项目计算期 项目计算期是指投资项目从投资建设(建设起点)开始到最终清理(终结点)结束整个 过程的全部时间,包括建设期和生产经营期。 n =s+p 从上述数轴中应该明白六点:建设期起点(项目计算期起点);建设期终点(经营期起点);经营期终点(项目计算期终点)。 NCF1 :第1年现金净流量( 假定其全部发生于第1年末现金净流量) NCF2:第2年现金净流量(假定其全部发生于第2年末现金净流量) 注意NCF 与N 、S 、P 之间的换算关系如某项目建设期为3年,生产经营期7年,则: NCF9=NCF (3+6)表示项目计算期第9年,也是生产经营期第6年的净现金流量。 如某项目建设期为3年,生产经营期7年,则:项目计算期第7年即为生产经营期第4年(7-3);生产经营期第2年即为项目计算期第5年(3+2)。 3、投资项目的有关价值指标 1)原始总投资等于企业为使项目完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开展正常经营而垫支的全部现实资金,包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开办费投资)与流动资金投资。原始总投资可以一次投入,也可以分次投入。 2)投资总额等于原始总投资与建设期资本化利息之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与其资本化利息之和称为固定资产原值。

投资决策中的现金流量,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初始现金流量 初始现金流量是指项目开始投资量发生的现金流量。包括: (1)固定资产投资。 (2)其他长期资产投资。 (3)流动资金投资。 (4)原有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 2、营业现金流量 营业现金流量是指项目完成后,就整个寿命周期内由于下沉生产营业所带来的现金流量。此类现金流量可按年计算。其值等于营业现金收入减去营业现金支出和 税金支出后的差额。 应该注意的是,定期损益计算的净收益和营业上实际发生的现金流量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定期的损益计算,费用中包括了非现金支出的部分(主要是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费)。因此,以定期操作益计算的净收益为基础,可按下式调整计算现金流量: 营业现金流量=定期操作益计算的净收益+非现金支出的成本费用 3、终结点现金流量 终结点现金流量是指项目经济寿命终结时发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 a)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或残值收入 b)原垫支的流量资金回收额。

教学设计概念、定义及理论基础

教学设计概念、定义及理论基础 教学设计概念、定义及理论基础教学设计概念、定义及理论基础 一、的概念和定义 1.教学设计的定义 国内学者的界定: “教学设计是以获得优化的教学效果为目的,以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和传播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问题、确定教学目标、建立解决教学问题的策略方案、试行解决方案、评价试行结果和修改方案的过程。” “所谓教学设计,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对教什么(课程、内容等)和怎么教(组织、方法、传媒的使用等)进行设计。” 归纳以上的观点,对教学设计的一般定义描述为:以学习论、教学论、教育传播学、信息技术等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依据,采用系统方法,分析学习需要、确定学习目标和任务体系,整合教学策略和制定解决方案,开展评价活动和试行解决方案、并在评价基础上改进工作和方案的有序过程。教学设计的目的是实现教与学的最优化。 2. 教学设计的特点 1.系统教学设计以系统理论与方法作为其方法论基础 系统教学设计的最根本特征是追求教学系统的整体优化。系统

理论把事物看成是由相互关联的部分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它要求人们着眼于整体,从整体与部分、整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中选择解决问题的优化方案。例如相对于一堂课来说,不仅要考虑这堂课中的各个要素,把它本身作为整体来看待,同时,还要考虑这堂课与本单元教学甚至本课程教学的关系。所以,教学系统作为一种“人为系统”,其本身是分层次的,而且由于参照点不同,系统的构成也是灵活多变的。当我们把课堂教学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时,系统教学设计主要是从“输入(建立目标)—过程(导向目标)—输出(评价目标)”这一视角来看待其整体优化问题的。系统教学设计有利于保证真正从行动上落实教学系统的整体观念,克服以往的局部改革对旧教学机制触动不大的缺陷。 2.系统教学设计更加完整合理地看待学习与教学之间的关系 系统教学设计致力于设计、开发、利用及评价恰当的学习环境、学习资源和学习经验,因而,“为学习设计教学”这一当代杰出教学设计理论家罗伯特·M·加涅提出的,正是人们长期以来对学与教关系加深认识的总结。系统教学设计把“学习”看成是学习者认知结构或业绩行为发生的持久变化,这一变化既体现为过程又反映在结果上。“学习过程”遵循着一系列复杂的身心内部加工,诸如产生警觉、知觉选择、复诵强化、编码组织、提取回忆、执行监控、建立期望等;“学习结果”则是身心状态的积极转变,例如认知完善、情感陶冶、态度转变、动作精致、交往和谐等;两者共同构成了学习的内部条件。教学不仅仅体现为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共同活动(劳动)性质,更重要的

第六章 质量改进(1)质量改进的概念及意义

第六章 质量改进 第六章 质量改进 基本脉络:前面第五章我们学习了关于质量可靠性的分析、试验、管理,提出了各种故障分析技术,和故障报告分析纠正的系统,产品可信性管理的方法。现在我们要学习如何改进质量。重点是改进工具和六西格玛管理。 【考试趋势】 单选5-7题,多选7-9题,综合分析1-2题。考查方式以理解题为主,以及少量计算题。 总分值35-45分。总分170分。 【大纲考点】 一、质量改进的概念及意义 1.掌握质量改进的概念 (重点) 2.熟悉质量改进的意义(必要性、重要性) 二、质量改进的步骤和内容 1.掌握质量改进的步骤 (重点) 2.熟悉质量改进的每一步的内容 3.熟悉质量改进的步骤、内容和pdca 循环的关系 (难点) 三、质量改进的组织与推进 三、质量改进的组织与推进 1.了解质量改进的组织形式 (重点) 2.熟悉质量改进的组织与管理 3.了解质量改进的障碍 4.熟悉持续开展质量改进的手段和方法 四、质量改进的常用工具 (一)因果图 1.熟悉因果图的作用 2.掌握绘制因果图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难点) (二)排列图 1.熟悉排列图的概念和种类 (重点)

2.掌握排列图的作图步骤 (三)直方图 1.熟悉直方图的概念 2.熟悉常见直方图的类型及其特征 3.掌握直方图与公差之间的关系、并能做出基本判断(难点) (四)头脑风暴法 (四)头脑风暴法 1.掌握头脑风暴法的基本概念和用途 2.了解头脑风暴法应用的三个阶段 (五)树图 1.了解树图的概念和作用 2.熟悉树图的分类 3.掌握绘制树图的步骤 (六)pdpc 1.熟悉pdpc 法的概念及特征 (重点) 2.掌握pdpc 法的实施步骤 3.熟悉pdpc 法的用途 (七)网络图 1.了解网络图的概念、作用 2.掌握网络图的构造以及网络图的绘制规则 (重点)3.掌握网络图节点时间的计算方法 (难点) (八)矩阵图 1.熟悉矩阵图法的概念和类型 2.熟悉矩阵图的用途 (九)亲和图 (九)亲和图 1.了解亲和图法的概念 2.熟悉亲和图法的用途 (重点) 3.掌握亲和图的绘制步骤 (十)流程图

教育学原理概念

教育学原理概念汇编 ---小雷整理 1.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现象,重点是研究教育问题,目的是揭示教育规律。 2.教育学的独立形态阶段是指教育学开始从庞大的哲学体系中分解出来,初步成为一门原始形态的、相对独立的学科和领域。 3.描述性定义是指被定义对象的适当描述和对如何使用对象的适当说明。 纲领性定义是指一种关于定义对象应该是什么的界定。 规定性定义是指作者自己所创造的定义,其内涵在作者的某种话语情景中始终是同一的。 4.教育的内涵就是教育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即教育究竟是什么? 教育的外延是指具有内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对象的总和,即教育所指对象范围。 5.广义的教育:凡是能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 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含义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6.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动或教育系统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各种作用和影响。 7.教育的个体功能是有教育活动的内部结构决定的,是在教育活动内部发生的,也成为教育的本体功能; 教育的社会功能是指教育作为社会结构的子系统,通过培养人进而影响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是教育的本体功能在社会结构中的衍生,是教育的派生功能。

8.教育的正向功能是指教育有助于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 教育的负向功能是指教育阻碍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消极影响和作用。 9.显性功能是指依照教育目的,教育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与之相符的结果。如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等。 隐性功能是指伴随显性功能所出现的非预期的功能。 10.教育的本质是指人类从古至今纷繁复杂的各类教育现象中同一的、普遍的、稳定的,且又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质的规定性。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即根据一定的社会需要进行培养人的活动。 11.遗传素质是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的机体构造、形态、感觉器官以及神经系统的特性等。人得这些生物特征是通过遗传获得的,故被称为遗传素质。遗传素质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必要的物质前提。 环境是指人生活于其中,围绕在人周围并影响人的发展的一切外部世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12.个体的个性化主要是指个体在社会适应、社会参与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独特性。 个体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出生后的发展中,习得社会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等,并借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的过程,即由一个“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 13.教育目的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亦指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反映教育在人的培养规格标准、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 狭义的教育目的特质一定社会(国家或地区)为所属各级各类教育人才培养所确立总体要求。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对教育活动具有指向作用的目的领域,含有不同层次预期实现的目标系列,其结构层次有上下位之分: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育目标等。 14.教育方针是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思想,是国家或政党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要求,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目的而规定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15.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及其管理规则。它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规则,如各种各样的教育法律、规则和条例等。

个体社会化论文:中国人个体社会化的几个概念辨析

个体社会化论文:中国人个体社会化的几个概念辨析 摘要:该文对“自然人”和“社会人”的不同含义、“个体社会化”的含义、内容和过程等一系列与个体社会化相关的概念作了剖析,力求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来说明中国人的社会化过程的内涵。 关键词:个体社会化;中国文化;社会化内容;社会化过程 1 引言 随着我国心理学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在思考心理学如何中国化的问题。杨国枢先生的下述观点代表了大部分中国学者的心声:“…必须指出一项事实:所谓美国心理学,无非是美国人的本土心理学;所谓德国心理学,无非是德国人的本土心理学;所谓法国心理学,无非是法国人的本土心理学。……试问,任何单一国家的本土心理学能够置诸天下而皆准吗?能直截了当地成为世界心理学或全人类 心理学吗?美、英、德、法大都是属于基督教文化圈的国家。然则,基督教文化圈之人民的本土心理学能代表全人类的心理学吗?它能适用于儒家文化圈(中国、日本及韩国)的人民吗?它能适用于佛教文化圈与伊斯兰教文化圈的人民 吗?全人类心理学的建立,不能只以基督教文化圈的本土心理学为础石,还需要以另外三大文化圈的本土心理学为支

柱,甚至也需要以不同中小文化圈的本土心理学为参考……。”[1] 对于心理学怎样中国化的问题,不同学者之间存在不同的看法。我国已故著名心理学家潘菽先生曾提出发展我国心理学的四条主要途径是:“(1)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2)要密切结合实际开展研究;(3)要有辨别地继承我国古代可贵的心理学思想,发扬国光,古为今用;(4)要有批判地吸收外国心理学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博采众长,洋为中用。”[2]这些观点对于发展我国的心理学研究至今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因此,文章试图以上述观点作指导,探索与“中国人的个体社会化”这一社会心理学重要概念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 2 “人”的不同含义及“个体社会化”定义辨析 对以下两个问题,你会如何回答呢? 问题1:“地球上每分钟都有成千上万个婴儿降生,请问这些婴儿是人吗?” 问题2:“现在的你与刚出生时候的你是同一个人还是不同的两个人?” 可以预测,绝大多数人对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会是“刚出生的婴儿是人”;但是对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则不一定是那么的一致,也许会出现以下三种答案:“是同一个人”、“是不

浅析社会化的含义及其过程中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浅析社会化的含义及其过程中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政治班江芹2012211675 摘要: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离不开个体的参 与和建设。在现代,社会化逐渐成为人们普遍了解的一个现象,但人们对其具体含义还比较模糊,本文主要从社会化的含义及其过程中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两个方面来分析社会化。 关键词:社会化、个体、群体、相互影响 一、社会化的含义 社会化的基本含义是指人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更具体地说是指自然人或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的全部过程。新生儿生活不能自理,但已进入社会化的过程,开始逐渐接受社会的影响,他将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参与社会生活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 社会化这一概念经历了一个由狭义到广义的理解过程。狭义社会化是指个人接受社会文化并被社会认可的过程,狭义社会化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儿童和少年,强调个人对社会文化模式的学习和掌握。广义社会化是指个人学习社会文化、扮演社会角色并形成人格的整个一生。它与狭义社会化存在两个方面的重要区别:广义社会化不仅把儿童和少年时期作为社会化的重要时期,而且把青年、中年,甚至老年都作为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社会化不仅是一个被社会接受和认可的过程,而且也是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应贯穿人的一生。 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广义的社会化研究又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强调研究个体的社会化对于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意义,以及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社会环境因素所起的作用,个体的成长与社会运行和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二是扩大“个体”概念的内涵。以往社会化研究中的“个体”一般是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物意义上的个体,即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后来,社会化研究中的“个体”概念的内涵逐渐发生了变化,“个体”既可以指一个个具体的人,也可以指社会意义上的一个群体或单元,比如一个同龄群体、一个文化群落,甚至处于特定发展水平上的某种文化传统。 社会化概念的内涵除了有一个从狭义到广义的发展过程外,还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解角度:文化的角度、个性发展的角度和社会结构的角度。

质量持续改进

神经内一科质量持续改进 时间:2012年10月20日 地点:神内科医生办公室 参加人员:xxx主任医师、xxx副主任医师、xxx主治医师、xxx、xxxx、xxxx 住院医师 主持人:xxx主任医师 记录人:xxx住院医师 一、总结本月工作完成情况 xxxx主任医师:今天我们召开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医疗质量持 续改进工作,我先总结一下本月工作情况。 (1)工作量:8月份我科共收治138人,出院140人,好转131人,总收入58万(见表1).病人执行首诊负责制,无推诿病人,无 投诉 表1 9月份延袭新农合报销新规定,避免过于滥收住院病人,限制病人入院人数,9月底10月初为全县农忙时节,病人就诊及住院人数明显下降,这是我科多年入住院病人情况的一大特点。病情相对轻的病人平均住院日缩短,所以出院人数较8月份增加, (2)质量持续改进情况: 8月份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4.1%,好转率97%,实际病床使用率162.1%,平均病床工作日48.6天,平均住院日11.5天,由于农忙时节,病情相对轻的病人平均住院日缩短,但病情重的病人相对总住院人数住院率增加,平均住院日较8月份延长。经过学习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流程,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个人专业素质,病人住院人数下降,但病情好转率升高,提高了诊疗质量。9月份共抽查病例30份,其中入院48小时完成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29份,24小时完入院记录30份、病例讨论记录3份、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12小时内完成查房记录、更改治疗方案及重要医嘱记录、诊疗操作记录、病情变化记录,发现2例危急值未及时记录。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30份:

概念原理教学与操作技能教学的不同之处

概念原理教学与操作技能教学的不同之处 ●概念原理教学案例:《信息及其特征》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学生能够列举学习与生活中的各种信息,感受信息的丰富性,体会信息的重要性;理解信息的5个特征,并能举例说明;培养学生通过直接观察法获取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 本节课所用教材是上海教育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术应用,这节课的内容是第一章第一节《信息及其特征》,是一节讲授课、理论课,主要介绍丰富多彩的信息,让学生认识信息的重要性以及信息的一般特征,书本上是一些纯文字、纯理论的知识,虽然有许多例子,但叙述性内容较多,学生一般没有耐心去认真读、去理解它。这是一节探究课,目的是探究新教材怎样上才能与学生发展融为一体,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设计中更要加强化学生的活动,通过一些互动的活动,形成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让他们在教师的引领下一起讨论、感受、体会,不仅要学习知识内容,而且要提高对信息的认识水平。 教学重难点:学生对信息基本特征的理解。 三、教学过程 第一环节:介绍课程的基本要求 师:从今天开始由我与大家一起学习信息技术这门课程。我们用的教材主要是从我们的日常事务工作的需求出发,按照事务完成的流程引领同学们学习在工作中使用信息技术的一般方法和基本过程,并把动手实践的广阔空间留给同学们,让大家在探索、应用中学习到一套完整的原则与技术。 为了更好的让大家认识到信息技术课与以往的计算机课的不同,我们现在先进行以下几个讨论。 第二环节:大家谈经历 师:进入本环节,请同学们谈一谈自己学习、运用电脑的经历,同时也锻炼一下大家的口才和勇气。大家针对以下几个问题先思考片刻。 (板书) (1)你玩过电脑游戏吗?觉得玩游戏感觉如何?是否影响到你其他课的学习了? (2)家里有电脑吗?你上过网吗?在哪儿上的?进过网吧没有?你对网吧有什么认识? 师:谁自告奋勇,请举手示意!如何不举手,我可就随机邀请了啊! 生:3~4位同学谈,掌握时间,控制夸夸其谈。 师:谈的非常好,很坦诚,以后希望能注意克制自己,多一些时间去学习。 第三环节:一起讨论信息时代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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