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心区地下停车系统规划探讨

城市中心区地下停车系统规划探讨
城市中心区地下停车系统规划探讨

文章编号:167320836(2005)0320343204

城市中心区地下停车系统规划探讨Ξ

陈志龙1,姜 毅1,茹 文2

(1.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南京 210007;2.杭州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杭州 310000)

摘 要:中心区交通拥堵、停车困难是世界许多大城市共同面临的问题,我国城市中心区的地下停车设施利用率普遍不高。文章从解决中心区静态交通入手,提出了地下停车系统的概念,针对地下停车系统的形成条件、布局形态、选址及管理措施等作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城市中心区;地下停车系统;规划

中图分类号:T U984.11+3 文献标识码:A

Probe into the U nderground P arking System in Dow ntow n Areas of Cities

CHE N Zhi2long1,J I ANG Y i1,RU Wen2

(1.Engineering Institute o f Engineering Corps,P LA Univ.o f Sci.&Tech.,Nanjing210007,China;

2.Management committee New Qianjiang CBD o f Hangzhou City,Hangzhou310000,China)

Abstract:N owadays many big cities in the w orld encounter the same problems of traffic jam and the difficulty in park2 ing.In China,the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in downtown areas of cities is generally not su fficiently used.In this paper, starting with s olving the problem of the parking in downtown areas,the concept of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is put forward and the forming conditions,lay out,site select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of the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in downtown areas are investigated.

K eyw ords:downtown areas;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program

城市中心区交通拥挤,停车困难是世界许多大城市共同面临的问题。停车设施的建设始终无法赶上汽车保有量增加的步伐。当前,开发地下空间解决“城市综合症”已成共识,但城市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常常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城市“停车难”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已建成的地下停车场多半处于闲置状态。据调查,上海中心区的公共停车场充满度不到30%,低的甚至不到5%,可以容纳600台小汽车的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常是空荡荡的。除了收费因素以外,地下停车场得不到充分利用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使用不方便,所以有必要对地下停车设施的规划和布局进行深入的探讨。

1 地下停车系统的概念

地下停车系统是指由若干个通过连通等手段而联系在一起的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其配套设施组成的整体,具有停车、管理、服务、辅助等综合功能[1]。

2 地下停车系统形成的条件

(1)高密度、紧凑型的中心区,高强度的地面开发,使相邻地块的地下停车设施易于连通城市中心区高强度的开发,在带来地面设施之间良好联系的同时,也要求将绝大部分停车设施置于地下,即高密度的城市开发产生高密度的地下停车设施,这使得连通较易实现。

(2)业主有对提高其地下停车设施利用率的需求;业主希望其投资较大的地下停车设施能产生效益,以便尽快收回投资,这就需要吸引非本单位的停车,而地下停车设施之间的相互共享利用只有通

第1卷 第3期2005年06月

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

Chinese Journal of Underground S pace and Engineering

V ol.1

Jun.2005

Ξ收稿日期:2005204212(修改稿)

作者简介:陈志龙(19642),江苏人,男,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的教学与研究。

过直接连通才能方便实现。中心区地面建筑紧密的功能联系也为地下停车设施的连通共享提供了客观条件。此外,结合中心区地铁车站、公共绿地等布置的公共停车场将调节停车系统各个单元的停车供给和需求。

(3)地下停车设施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

3 地下停车系统的优越性

(1)停车共享: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有不同的停车高峰时、高峰日甚至高峰季,相邻建筑物可以共用一个停车设施,同时用户只需停车一次就可以进入多座建筑,例如夜间餐厅和娱乐的停车需求可利用邻近的白天办公停车位来满足,从而充分利用停车设施。

(2)减小单个地下停车库的规模,提高其充满度,进而缩短投资回报周期。

(3)减少出入口数量,简化出入口附近的交通组织,方便使用者。对坐落在主干道附近建筑物的配建地下车库,其出入口通常不得不直接面对主干道,这是造成“节点堵塞”的重要原因。形成地下停车系统后,地下停车库将不再单独设出入口,而使用地下停车系统的共同出入口。

(4)如果在中心区边缘设置地下停车系统的进出通道,把以中心区为起点和终点的大部分动态交通引入地下,再结合适当的中心区过境交通政策,综合解决中心区内部车辆“行”与“停”的问题,使中心区动、静态交通相协调,并且可以极大地改善中心区内部景观、生态环境。这是其他停车方式所不可取代的优越性。巴黎的德芳斯地区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5)对于解决C BD的停车问题,要避免两种极端。一是从停车者角度出发,停车设施离出行目的地越近越好。这将增加城市道路的交通拥挤,对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也不高。二是将停车设施全部建在C BD的边缘,这虽然能减少C BD地区的交通流量,也减少了便利性,从而伤害了C BD的经济活力,会导致商业和其它活动向其它地区转移。最好的方案是在这两种极端之间找到一种平衡。而地下停车系统正是实现这种平衡的方式之一,在不增加中心区内部道路车流量的情况下,利用地下停车系统可以方便地接近出行目的地。

4 地下停车系统的主要布局形态地下停车系统的平面形态与中心区的空间形态、路网结构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城市空间布局形态与路网结构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一方面城市土地利用对交通和道路提出了需求,另一方面,道路交通网络也引导或影响周边土地利用形态,这一点在规划建设地铁的城市表现尤为明显,地铁沿线吸引了更多的居住与商业设施,地价升高。上述二者共同引发了停车需求,而地下停车设施的布局总是受到地面土地利用状况决定性的影响,地下停车系统的布局形态与中心区空间结构、路网结构形态的关系是被动的。

地下停车场系统的平面布局主要有辐射状、环状、脊状和网格状等形态。这主要是受到中心区城市结构、路网形态的影响。不同城市结构的中心区形成不同形态的地下停车场系统,例如团装结构的中心区可以采用环状、网格状的地下停车场系统,辐射状地下停车场系统更适合开敞型的中心区,而脊状形态的地下停车场系统在带状组团式的中心区最易实现。

4.1 辐射状布局

“开敞空间”(open space)是当今城市规划与建设中最重要的一种空间类型,它具有人文或自然特质,不仅是生态和景观上的需要,也是社会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所以这些广场、公园或绿地所在的区域往往形成这座城市的政治或经济中心,如伦敦的海德公园、上海的人民广场等。中心区开敞的广场或绿地为修建大型的地下公共停车场提供了条件,这使得地下停车可以成为中心区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停车方式。大型地下公共停车场(容量超过500台)与周围的小型地下车库相连通,并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建立相互联系,形成以大型地下公共停车场为主,向四周呈辐射状的地下停车系统(如图1所示)

图1 辐射状的地下停车系统示意图

(G:公共停车场A、B、C、D、E、F:小型车库)

Fig.1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of radiation type (G:Public parking lot,A,B,C,D,E,F small garages)

地下公共停车场与周围建筑物的附建式地下停车库在空间维度上建立“一对多”的联系,即公共停车场与附建式车库相连通,而附建式车库相互之

443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 第1卷

间不作连通。在时间维度上建立起“调剂互补”的联系,即在一段时间内,公共停车场向附建式车库开放,另一段时间内各附建式车库向公共停车场开放,如在工作日公共停车场向周围附建式的小型车库开放,以满足公务、商务停车的需要,在非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附建式小型车库向公共停车场开

放,以满足娱乐、休闲停车的需要。4.2 环形布局

对于新建的城市中心区,非常有利于大规模的地上、地下整体开发,便于将不同地块下的多个停车场连结形成停车场网络,并根据地域大小,形成一个或若干个单向环形的地下停车系统

图2 杭州钱江新城地下停车系统规划图

Fig.2 Planning for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in X incheng ,Qianjiang ,Z ejiang

例如“杭州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2]中,根据建筑总量测算,按照国家关于停车配建规定要求计算,核心区需34000个停车位。考虑其中10%做地面临时停车,则核心区需地下停车位30000个,折合约90~120万m 2的地下停车库,为了提高车库的停放使用效率,避免各单位独立设地下车库而造成地块内车库出入口过多的现象,规划在不穿越城市道路的原则下,将同一街区内的地下车库用单向环形通道连通,形成小环型独立系统(如图2所示),图3为中关村地下停车系统图

图3 中关村地下停车系统规划图

Fig.3 Planning for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in Zhongguancun

4.3 脊状布局

在城市中心繁华地段,地面往往实行“中心区步行制”,即把车流、人流集中,地面交通组织困难的主要街道设为步行街。这些地段通常商业发达,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实行步行制后,地面停车方式

被取消,停车行为一部分转移到附近地区,更多的可被吸引到地下。沿步行街两侧地下布置停车场,形成脊状的地下停车系统(如图4所示)。车辆出入口设在中心区外侧次要道路上,人员出入口设在步行街上,或与过街地下步道相连通。对于带状组团式结构的中心区,脊状的地下停车系统增加了中心区内各组团功能上的联系,例如珠海莲花路地下停车系统[3](如图5所示)

图4 脊状的地下停车系统示意图

Fig.4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of backbone type

4.4 网状布局

在缺乏大面积公共广场或绿地的城市中心区,

地下停车设施一般以建筑物附建地下停车库为多,地下公共停车场一般只能布置在道路下,且容量不大。与这种城市结构相适应的地下停车系统,宜在中心区核缘环路附近设置容量较大的地下停车场,以作长时停车用,并可与中心区内已有的地下停车库作单向连通。中心区内的小型地下车库具备条件时相互连通,以相互调剂分配车流,配备先进的停车诱导系统(PGIS ),形成网状的地下停车系统

5

432005年第3期 陈志龙,等:城市中心区地下停车系统规划探讨

(如图6所示)

图5 珠海市莲花路地下停车系统示意图

Fig.5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in Lianhua R oad ,

Zhuhai

City

图6 网状形态的地下停车系统

Fig.6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of Netw ork

type

图7 沿地铁枢纽两侧布置的网格状

地下停车场系统(加拿大)

Fig.7 Underground parking system of netw ork type

along the metro terminal

中心区内的地铁枢纽一直是停车需求旺盛的

地区,不仅需要为停车换乘系统(Park and Ride )提供足够的车位,而且地铁带来的人流促进了沿街商铺的兴旺进而产生新的停车需求。地铁枢纽既是区域内经济活力的源点,也是布置具有商业、交通、娱乐等多功能的地下综合体的良好选择,所以与地铁枢纽结合建设的地下停车设施往往运营良好。

图7为加拿大在地铁站附近形成的地下停车场系

统。

大型公共建筑的配建停车设施建设是网格状地下停车场系统规划的核心,其建设要保证有足够的停车容量,在布置上要结合商业区的具体情况,尽量做到出入方便,并且不妨碍周围正常交通通畅,并与建筑的功能、景观相结合。如德国的哈根市文化中心,该文化中心由博物馆、电影院、会议大楼等一系列停车吸引点构成,但又未形成团状商业区那样的密集情况。在停车问题的解决上,一方面设一些大型的停车吸引点,如博物馆等设置了配建停车设施,另一方面,又在中心区内建设了大型停车场,使停车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5 地下停车系统的选址及管理

5.1 地下停车系统的选址

干线道路、铁路网络、交通枢纽、城市绿地等构

成了城市的基本骨架[4],其空间位置也是地下停车系统选址的主要依据。中心区交通枢纽附近往往聚集了许多商业设施,相应地产生更多的停车需求,而中心区交通枢纽地下化成为地下停车场建设的契机。地下停车场设置在中心区内由地铁、地下公交车站等组成的地下综合交通枢纽中,经过连通后可以形成地下停车系统。

结合地下商业街布置地下停车场,使商业与停车联为一体,相互促进,方便了停车人流直接进入商业区和地面空间,为单调乏味的地下停车空间增添趣味、注入活力。

中心区广场、公共绿地下可布置公共停车场,成为整个地下停车系统的“关节”和“纽带”。5.2 地下停车系统的管理

地下停车系统规模较大,且可能涉及不同使用性质(私有或公共)的停车设施,所以以自动化管理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管理。在地面主要是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包括标志和信号系统,用以清晰地显示各个停车库与地面建筑的对应位置,实时显示各停车库充满情况,让驾车人方便地找到出入口,并在进入地下停车系统前对自己的停车路线了然于胸。在市区各主要道路出入口向司机分发中心区停车手册,提供停车电话服务。在地下停车系统内部采用智能管理系统。引导、进出泊位、计时、交费等将由计算机系统控制完成。

(下转第362页)

以找到节点序列{Q}中的节点q s,此时必有kq s+1 =0。

④接第③步,此时公共交集的搜索方向沿节点序列{Q}前进,并按②与③的过程直至前进到由site记录的交点位置得到一个相交公共区域。再对交点序列中未使用过的元素进行新的判断寻找其它的公共交集;

⑤如果遍历节点序列与都未出现满足kp i=0且kp i+1=0(或k q j=0且kqp j+1=0)的一对节点,则两多边形无相交的公共区域;

⑥如果找到的所有满足k p i=0且k p i+1=0的一对节点p i与p i+1构成的线段p i-p i+1的中点都不在对方区域内,则两多边形无相交的公共区域。

由上述基本过程则可严格地对任意实心多边形的任意相交方式进行判别而得到它们的相交区域。

4 结束语

本文方法以节点操作为核心,涉及的概念简单,引入的判别参数少,易于计算机程序的实现。方法不作任何近似处理,得到的结果是准确的。同时,它用很简单的方式避开了求交运算中较难处理的布尔运算的奇异问题,如重叠边,边与边相交于多边形顶点等情形。实践证明,该方法对各种实心多边形的各种相交方式都是适应和通用的,其可以应用的情况的复杂程度已超出了流形方法的要求,可应用于其它领域的多边形求交的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芝银,王思敬,杨志法.岩石大变形分析的流形方法

[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1997(5):399-404

[2] 张国新,王光纶,裴觉民.基于流形方法的结构体破坏

分析[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1(3):281-287 [3] 莫海鸿,陈尤雯.流形法在岩石力学研究中的应用

[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1998(9):48-53

[4] 张华春,王淳.相交多边形轮廓线的获取[J].技术探

讨,1997(1),18~20

[5] 李闽峰.生成两个不规则多边形相交区域的边界数据

的方法[J].中国地震,1994(2),188~190

[6] 于雷易,边馥苓,万丰.一种多边形交、并、差运算的有

效算法[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03(5),615~618

[7] 杨维芳.两个复杂多边形求交的矢量算法[J].兰州铁

道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1),108~110

[8] 张宝琳.计算两凸边多边形交集面积的计算机算法

[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1(9)

[9] 朱雅音,王化文,万丰,于雷易.确定两个任意简单多

边形交、并、差的算法[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03

(4),576~583

(上接第346页)对于中心区内分期开发的建筑物,其配建的地下停车库要按照规划,先建的预留接口,后建的负责连接通道的建设。

6 结论

显然,任何大城市都不可能通过交通供应来满足中心区交通需求。无限制地提供停车设施会引发新的动态交通需求,从而陷入恶性循环(vicious cycle)。建设地下停车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更充分地挖掘中心区停车容量的潜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心区的停车供给,让使用者更方便地使用地下停车设施,逐步让人们认识到地下空间所发挥的综合效益。

可以预见,地下停车系统不仅在缓解城市中心区“停车难”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并且将与地铁、地下快速路、地下物流系统等构成中心区完整的地下交通系统,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区的动、静态交通问题找到一条出路。

参考文献:

[1] 陈志龙.城市地下空间规划[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

社,2004.10

[2] 解放军理工大学地下空间研究中心.杭州钱江新城核

心区地下空间概念性规划.2003.6

[3] 解放军理工大学地下空间研究中心.珠海莲花路商业

旅游步行街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规划2004.9

[4] 杨东援,韩皓.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与城市形态演变关

系分析[J].城市规划汇刊.2001(4)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 办法

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规划局: 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

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关于《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方案

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公共资源利用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方便市民出行,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停车环境,根据我镇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结合现阶段乐从社区居委会对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方法,制定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方案。 一、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方案 1、明确临时占道停车位管理的主体。 由乐从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统筹实施,协调乐从交警中队、乐从社区居委会共同管理。并委托乐从社区居委会协调各居民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具体事项。 2、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划定。 由乐从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责,根据乐从社区居委会各居民小组日常管理过程中对临时停车需求的工作要求,协同交警中队、乐从社区居委会等负责人,经现场勘察,结合小区消防、治安工作要求,共同确定临时停车位划定方案,由城建办负责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在市政道路划定占道停车位。 3、临时占道停车费用的收取。 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参照我镇周边城区的收费水平,结合辖区内小区车位租赁收费情况,在广泛听取、征询居民意见后,制定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由镇政府或乐从社区居委会向区物价部门申请临时占道停车收费许可,并向税务部门办理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发票

等手续。乐从社区居委会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收取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临时占道停车管理人员日常工资、办公经费、停车位标志标线维护等。通过经济管理达到调节停车服务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4、临时占道停车日常管理细则 (1)长期停放的车辆,车主每月初到乐从社区居委会办理停车卡,停车卡需注明车牌号码、临时停放时间、期限等,每车一卡。根据车主停车需要,可以在停车卡指定停放范围内任一停车位停放,停放时需将停车卡放置在车辆显著的位置。取消原来乐从社区居委会采用的固定停车位的租赁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充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避免占用他人车位的现象出现。(2)临时停放的车辆,由居委会根据划定停车位路段的数量和长度,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加大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收费率。 (3)交警部门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罚力度和监管工作,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夜间停车收费开展工作。重点加强白天停车的规范管理,规范车主文明停车行为,逐步改进随意停放车辆的不良习惯,逐渐规范夜间停车的行为。 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为规范我辖区范围内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出行,根据我镇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由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协同我社区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广场、市政道路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进行管理,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维持正常的停车管理服务运作,

智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编制依据及建设概述

智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编制依据及建设概述 1.1项目名称 XXX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建设单位 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1.4报告编制依据 1.4.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2011 年 5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1.4.2相关标准规范与导则 1)《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 年 9 月);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1995);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 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7)《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安部/建设部881003 颁); 8)《XXX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4.3相关规划 1)《XXX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2)《XXX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3)《XXX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专家评审稿); 4)《XXX中心城区黄线规划》(评审稿); 5)XXX中心城区已批准或已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6)其他甲方提供资料。 1.4.4国家相关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42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

规划体系(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编制办法)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 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 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二)发展战略: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等,确定交通发展与土地使用的关系,预测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趋势与需求,确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及预期的交通方式结构。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确定交通资源分配利用的原则,确定各种交通方式的发展要求和目标。 (三)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确定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的原则和策略。论证客运交通走廊,确定大运量公共客运系统的组成和总体布局。论证货运交通走廊,确定货运通道布局要求。 (四)交通场站:提出各类交通场站设施规划建设原则和要求。论证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关系,确定各类综合交通枢纽的总体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建委呈报的《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物价局四部门《关于转发〈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0〕161号),结合我市目前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有序、道路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发展为目的,把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认真解决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建立高效协调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化的发展;完善机动车停车管理法规和收费价格机制,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通过较短时间的发展和建设,形成城区机动车停车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与城市整体交通系统相协调、供需和谐的静态交通格局。 近期着力做好规划编制、为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提供依据;加大鼓励政策,推动社会投资建设;整合全市机动车停车资源,为下一步开展特许经营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修编《西安市综合交通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以西安第四轮总体规划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组织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要求2010年年底前拿出阶段性成果,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专家技术评审及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批准实施。 (二)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按照市政府158号专项会议纪要要求,结合我市地铁建设规划,在外围交通换乘枢纽以及城内机动车停车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规划一批公共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预留机动车停车用地。要求2010年年底前完成,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加强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设施配建和监管。由市规划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适度提高部分类型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准的可行性。同时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按规定需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对泊位数量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对配建机动车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项目,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于2010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68、2-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 68、3-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 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4、1、7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4、1、8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4、2 设置条件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a)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 4、3 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9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1) 一、总则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目标 (1)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2)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2)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2) 七、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2) 八、近期建设规划 (2) 九、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3) 十、成果需要 (3) 第二部分编制技术指引 (4) 第一章现状调查与分析 (4) 第二章规划目标 (6) 第三章停车需求预测 (6)

第四章停车供应策略 (9) 第五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11) 第六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14) 第七章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16)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指导全省各城市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切实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对于交通枢纽、中心区、街道沿线的停车设施规划可参照执行。 3、规划年限和范围 规划年限和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远期规划一般为20年左右,近期规划为3-5年,规划范围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4、主要任务 在城市问题与症结分析基础上,制定停车设施规划目标,明确停车设施供应策略,预测停车设施需求和供应分布状况,确定近远期公共停

车设施规划的规模、布局和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5、技术路线 明确规划理念、方法和过程。如果已经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对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交通发展目标进行校核,并落实综合交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如果没有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补充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车辆发展预测等内容。 二、规划原则 以城市停车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来调控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规划促进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模式、以规划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和慢行交通友好发展,以规划引导停车设施市场化建设与经营等原则。 三、规划目标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明确近远期规划目标。近期规划目标宜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远期规划目标宜宏观和具有指导性。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依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划定的交通分区相协调。 贯彻“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的基本理念,明确不同分区的停车设施供需关系、供应结构、管理与经营的规划策略。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预测近远期停车设施需求总量和分布,包括城市自备车位和公共车

乐山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

乐山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文本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 0 1 5 . 1 1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三章交通发展战略与政策 (2) 第四章区域交通系统规划..................................................................................................................................................... 第五章城市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7) 第六章道路网规划.............................................................................................................................................................. 第七章公共交通规划 ............................................................................................................................................................第八章客运枢纽与公共交通场站布局规划......................................................................................................... 1 3 第九章旅游交通规划 ............................................................................................................................................................ 第十章停车设施规划 ............................................................................................................................................................ 第十一章慢行交通规划 ............................................................................................................................................................ 第十二章物流系统规划 ............................................................................................................................................................ 第十三章交通管理与信息化规划 ...................................................................................................................................... 1 7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1 9第十六章附则........................................................................................................................................................................ 附表........................................................................................................................................................................................ 附录........................................................................................................................................................................................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日期】2009/11/01【颁发文号】哈规联〔2009〕1号【失效日期】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为逐步解决我市城市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加快我市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停车场规划导则》、《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现制定并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市多年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行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矛盾,促进我市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及规范,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建设、公安、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国土和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相关管理。 第四条 配建停车场(库)是指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所,主要为该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业务、生活活动相关的驾车者提供停车服务。公共停车场(库)是指主要为从事各种活动的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五条 公共停车场(库)随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置,在建设项目招拍挂时由中标单位承建,并同建设项目自身的配建停车场(库)共同建设。非招拍挂且处于静态停车需求较大地段的建设项目在配建自用停车场(库)时,必须同时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第六条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应符合有关城市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选址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 (二)应选址在道路红线以外人口和商业比较集中、交通出行量较大或静态停车需求较高的地段。 第七条下列区域必须设置服务于社会的公共停车场(库): (一)市、区级中心商业区; (二)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点); (三)各类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 (四)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影剧院、音乐厅、博物馆; (五)各类医院、旅馆; (六)火车站、机场、码头、地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 (七)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场所;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城市概况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长江中上游接合部、鄂渝湘三省市交汇地,是湖北省副中心城市和长江中上游重要的对外开放口岸城市。它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东部与荆州市与荆门市毗连,西部与恩施州接壤,南邻湖南省石门县,北靠襄樊市和神农架林区。 宜昌,古称夷陵。“水至此而夷,山至此而陵”形象地反映了宜昌河谷丘陵地形特征。清朝雍正13年(公元1735年)改称“宜昌”,取“宜于昌盛”之意,是一个有着2400多年灿烂历史的文明古城。 宜昌是巴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世界历史文化名人、中国古代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和中国古代民族团结使者王昭君的故乡。 宜昌市是举世闻名的葛洲坝工程和三峡工程所在地,三峡大坝坝址距城区仅38公里;长江黄金水道与南北大动脉—焦柳铁路在境内交汇。沪渝、沪蓉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纵贯全境。现辖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五个县,当阳、枝江、宜都三

个县级市,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夷陵五个城区。全市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20万;市区面积4249平方公里。 宜昌具有丰富的旅游、林特、水能、矿产资源。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宜昌,为宜昌发展勾画宏伟蓝图。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险要的战略地位,使宜昌成为海内外关注的地方。 近几年来,宜昌市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日渐完善,综合功能日益增强,相继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今日宜昌市已成为以水电、旅游为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项目背景 宜昌素有川鄂咽喉之称。随着三峡翻坝运输高速公路、沪—汉—蓉高铁、石(门)—运(城)铁路、宜昌港、三峡物流中心的建设与规划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陆续布局和实施,宜昌在不远的将来将形成公路主骨架、铁路大动脉、水运大通道、空中大走廊等水陆公铁多式联运的立体交通新格局,宜昌将从过去的“终端型”交通变成中西部结合的区域性“枢纽型”交通中心,未来宜昌将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这一重大变化势必将对城市空间格局、功能组织、发展方向等产生较大影响,结合宜昌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宜昌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同步修编势在必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编制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编制背景 二、规划依据、年限、范围、目标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四、规划主要内容 第二章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及评价 分析停车设施供应与管理现状、停车设施使用特征、现状停车需求总量,对城市停车现状进行评价。 第三章停车分区与策略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结合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土地利用、交通政策、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供应情况,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制定各分区停车需求控制策略。

第四章停车设施需求预测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人口及就业岗位分布、城市车辆发展情况,预测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规划年停车设施需求量。 第五章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分布 确定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三类停车设施的供应量,并进行总量平衡。确定不同分区的停车供应策略和停车设施供需关系,并预测各分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量。 第六章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城市各分区路外停车设施近、远期的供应量,提出城市路外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及停车换乘系统(P &R)规划方案,预测P&R停车设施站点的泊位需求。 第七章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路内停车的规划目标,制定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条件和允许设置路内停车条件,根据城市道路和交通量状况

选择需要设置路内停车的路段,并进行泊位设计和规模确定,最终提出城市路内停车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第八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借鉴国内外城市的经验,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确定城市建筑物配建指标总体原则,制定各类建筑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配建指标建议值并提出实施建议。 第九章非机动车停车规划 一、城市非机动车停车现状分析 对城市的非机动车停车现状进行分析,确定需要进行停车规划的重点区域。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布局规划 根据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布局和规模,提出城市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 第十章停车诱导信息系统规划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 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 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哈规联〔2009〕1号 为逐步解决我市城市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加快我市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停车场规划导则》、《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现制定并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 定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市多年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行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矛盾,促进我市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及规范,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建设、公安、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国土和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相关管理。 第四条配建停车场(库)是指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所,主要为该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业务、生活活动相关的驾车者提供停车服务。公共停车场(库)是指主要为从事各种活动的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库)随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置,在建设项目招拍挂时由中标单位承建,并同建设项目自身的配建停车场(库)共同建设。非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9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1) 一、总则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目标 (1)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2)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2)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2) 七、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2) 八、近期建设规划 (2) 九、规划实施得政策与措施 (3) 十、成果需要 (3) 第二部分编制技术指引 (4) 第一章现状调查与分析 (4) 第二章规划目标 (6) 第三章停车需求预测 (6) 第四章停车供应策略 (9) 第五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11) 第六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14) 第七章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八章规划实施得政策与措施 (16)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一、总则 1、编制目得 为指导全省各城市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切实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得编制,对于交通枢纽、中心区、街道沿线得停车设施规划可参照执行。 3、规划年限与范围 规划年限与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远期规划一般为20年左右,近期规划为3-5年,规划范围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4、主要任务 在城市问题与症结分析基础上,制定停车设施规划目标,明确停车设施供应策略,预测停车设施需求与供应分布状况,确定近远期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得规模、布局与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并提出规划实施得政策与措施。 5、技术路线 明确规划理念、方法与过程。如果已经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对综合交通规划提出得交通发展目标进行校核,并落实综合交通规划得强制性内容;如果没有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补充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车辆发展预测等内容。 二、规划原则 以城市停车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来调控土地利用与交通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规划促进形成合理得土地利用模式、以规划落实公共交通优先与慢行交通友好发展,以规划引导停车设施市场化建设与经营等原则。 三、规划目标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确近远期规划目标。近期规划目标宜具体与具有可操作性,远期规划目标宜宏观与具有指导性。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依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划定得交通分区相协调。 贯彻“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得基本理念,明确不同分区得停车设施供需关系、供应结构、管理与经营得规划策略。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预测近远期停车设施需求总量与分布,包括城市自备车位与公共车位。 针对不同区域得供应策略,预测不同规划年限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路内公共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得分布状况。在停车供应总量与停车需求总量平衡得基础上,根据分区、分类调控得要求,确定不同停车分区得供应量。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遵循公交优先、停车调控、节约用地、远近结合得原则,依据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条件、停车设施可达性要求,明确不同规划年限路外公共停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ICS 03.220.20 R84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850—2009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 2009-10-26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小翔、毕衍蒙、莫新静。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 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 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 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六安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六安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项目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特定对象或特定范围的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配建的专用停车场,以及建筑区域内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上依法设置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六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 公共客运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及其配套停车场(设施)管理,适用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需求调节、高效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逐步推进停车产业化,缓解停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城区范围内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成立城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统筹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具体事宜。 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辖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日常管理工作,引导、督查辖区单位开展停车秩序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专用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区停车场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停车场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监督管理,负责人行道与公园广场临时停车泊位施划与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参与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用地和规划管理工作。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与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停车场规划。

湘潭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的具体目标 ①运输能力—到2020年,群域公、铁、水、管综合交通体系运输能力不足现象基本消除,到2030年群域综合交通体系运输能力适应并且适度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②运输结构—群域综合交通运输结构明显改善,城市轨道、铁路、水运等两型交通方式比重日趋合理,其中铁路客运比重力争超过20%,长株潭核心区轨

道、公交等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力争不低于35%,城市群核心区—外围区城际走廊铁路客运比重力争不低于50%。 ③运输网路—群域县域和重要乡镇至少有2条二级以上公路连接,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10-50万人口城市通高速公路。重要城市通铁路:50-100万人口大城市通高速公路和铁路。重要城市通高速客运铁路:1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通高速公路、高速客运铁路。 长株潭城市综合交通的发展定位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家重要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枢纽。长株潭核心区拥有城市群面向国际、连接全国的各类交通系统。作为2条全国性综合运输通道的交汇点,长株潭核心区沿京广、沪昆2条主通道布设的国家铁路客运专线、普速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湘江等高等级内河航道、油气管道国家干线,拥有国家组合型公铁陆运主枢纽、长沙黄花机场区域国际航空枢纽。 湘潭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主要成果 (1)公路网布局规划 规划由“4纵2横2支”共8条线路组成高速公路网,总规模为361公里。 一般干线公路网分为二个层次:主线和支线。主线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以上,支线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以上。一般干线公路网总规模为1613公里。主线由“九纵十横”19条线路组成,总规模为907公里;支线由39条路线组成,总规模为706公里。其它未纳入一般干线公路范围的县乡公路,总规模2700km,规划改造成四级以上公路。通村公路近期全部硬化。通组公路近期硬化60%,中期硬化40%。 (2)港口规划 湘潭境内湘江段将按Ⅱ(3)级航道建设,设计水深2.6~3.0m,直线段航宽90m(双线),弯曲半径550m,净空要求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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