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三个要点-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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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笔者总结以下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要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

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是否用于什么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因此,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

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提示手册(DOCX 44页)

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提示手册(DOCX 44页)

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提示手册(试行) 摘要 为适应国家“营改增”政策要求,便于业务人员在进行成本管理时能够准确掌握各项成本费用的抵扣情况以及适用税率,达到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实现应抵尽抵的目的,手册以建筑企业常见的成本费用为例,从可抵扣进项额和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两个方面,对施工企业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纳,针对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的每一项经济业务,明确应取得的进项税票,提示进项税抵扣时应注意的事项,并指出相关的税收法规依据,以备参考和使用。 一、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其中购买价款以及运杂费均为包含增值税的材料价格和运输价格。 (一)各项材料进项税率(见明细表) - 1 -

材料类别是 否 可 抵 扣 增值税扣 税凭证 税 率 备注 1.钢材、水泥、混凝土是 增值税专 用发票 17% 3% 商品混凝土 (仅限于以 水泥为原料 生产的水泥 混凝土〕适用 增值税简易 征收办法 2.油品、火工品是增值税专 用发票 17% 3.桥梁、支座、锚杆、锚具是 增值税专 用发票 17% 4.地材(沙、土、石料等〕是 增值税专 用发票 17% 3% 以自己采掘 的砂、土、石 - 2 -

材料类别是 否 可 抵 扣 增值税扣 税凭证 税 率 备注 料或其他矿 物连续生产 的砖、瓦、石 灰(不含粘土 实心砖、瓦) 适用增值税 简易征收办 法 5.小型机具、电料、五金材料是 增值税专 用发票 17% 6.方木、木板、竹胶板、木胶板是 增值税专 用发票 17% 7.原木和原竹 (包括农业生产者自产、供应商是 农产品收 购发票或 者销售发 13% 允许抵扣进 项税额=购买 价×13% - 3 -

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

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就此,笔者总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要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 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而2010年1月1日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的时间为90天。因此,取得发票扣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通过,并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不能提前或滞后,否则将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的抵扣计算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 税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 税 ①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②外购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11% (3)外购铁路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普通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4)外购小规模纳税人运输劳务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增值税扣税 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 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1.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项目内容 税法 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计算 公式 一般情况:进项税额=买价×13% 特殊情况: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例题·计算题】某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56830元。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56830×13%=(元)采购成本=56830×(1-13%)=(元)(2)对烟叶税的有关规定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2012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6.5万元万元万元万元『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3%=(万元) 2.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 (1)外购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增值税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11% (3)外购铁路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普通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进项税额的抵扣计算

进项税额就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得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得销项税额相对应。?(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得进项税额,分两类:?一类就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得进项税额;?另一类就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得进项税额。 1。购进免税农产品得计算扣税: 基本规定 (1)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56830×13%=7387、9(元)采购成本=56830×(1-13%)=49442.1(元)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2012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 (2)对烟叶税得有关规定? 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得进项税额为( )。 A.6。5万元B。7、15万元 C、8。58万元 D.8、86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1、2×13%=8.58(万元) 2.运输费用得计算扣税: (1)外购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增值税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11% (3)外购铁路运输企业运输劳务,取得普通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4)外购小规模纳税人运输劳务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5)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所发生得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例题·单选题】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购进农民自产得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与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5份,总金额7000元。取得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0年4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元。(2011年题目变形)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税率与扣除率得运用。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

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 (1)一般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企业购进的生活用品为个人消费品。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⑤上述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 FOB 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货物出口后,C 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有些可以抵扣的: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出行的时候,开车需要经过高速公路、大桥、或者坐船过闸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通行费用,而所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会注明收费金额,这个收费金额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有些可以抵扣的: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出行的时候,开车需要经过高速公路、大桥或者坐船过闸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通行费用,而所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会注明收费金额,这个收费金额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纳税人购买鸡蛋、水稻、玉米等农产品时,会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是购买进口的水稻、咖啡豆、牛肉等农产品,海关部门会出具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是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要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家生产的鸡蛋、大米等农产品并且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那么开具的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价钱是可以抵扣销项税的。 一般纳税人要是从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国外的单位购进服务、股票、债券或者房产等产品,按照相关规定扣掉缴纳的增值税,允许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 但有些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例如纳税人从批发市场、生鲜超市、肉菜市场中购买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肉、鱼以及蛋类食品所取得的普通发票,发票上的销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另外,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要有纸质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普通发票,凡是资料不齐全的,则进项税额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也注明了增值税额,但是拿到发票的那个人是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 摘要: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有些可以抵扣的: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出行的时候,开车需要经过高速公路、大桥、或者坐船过闸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通行费用,而所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会…

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

应交税金的计算 增值税 一、销售额与销项税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二、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税额。 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含税购买金额÷(1+税率)×税率 三、税负 税负就是税务局要求纳税人每月按销售额一定的比率必须要上交的增值税税额,这是硬性交税任务指标必须要完成。 税负的计算公式 税负率=(销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100% 注: 上述进项税额包含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原材料进项税额。 四、应交增值税 1、当每一纳税期有发生销售或劳务行为的都要依据税务局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应交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A、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时 应交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已认证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B、纳税人为小规模企业时 应交增值税税额=销售金额(不含税)×税率 注: 小规模企业一般征收率为3%,由于小规模企业不存在销项税额,所以小规模企业所开出的金额是没有价税分离的含税的销售金额,所以在进行申报时必须先计算出不含税的销售额,然后填入申报表中相应的单元格中,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金额÷(1+税率)。 2、每一纳税期必须应交多少增值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交纳,平常是按以下情况进行计算应交增值税:

2018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大全

2018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大全 一、进项税额抵扣 1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0%。 2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0%、16%。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0%;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

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6%。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6%;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6%;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3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6%;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3.2.2 租赁机械(租赁设备+操作人员),进项抵扣税率为10%。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是上述两类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征收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适用当期购进扣税法时,计算税额需要确定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销项税额的计算,一个是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情况。 注意:如纳税人将价款和税款合并开具普通发票,其所收取的销货款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此外,纳税人所收取的价外费用一律视为含税金额,也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并入销售额征税。 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当属于一般纳税人时,要区分是不是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如果是,那么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如果不是,再根据货物适用17%或13%来具体确定。当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时,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 (2)进项税额的确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凭证条件;二是时间条件。 ①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凭证条件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而向销售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必须凭合法的扣税凭证才能抵扣。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运费的结算单据。 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因为这两种凭证已注明了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纳税人计算,应根据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核算进项税额;第二、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第三、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和建设基金,按7%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②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时间条件国内购进普通货物: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2%=销售额/(1+3%)×2%(三)

增值税混合抵扣

增值税免税和税额抵扣常见问题及规定 通常情况下,免税政策是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发展的。比如,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就可以直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给纳税人带来实在的收益。但是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却有可能因为割裂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而产生重复征税,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作用。加之免税收入部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影响企业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对企业经营和产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存在免税收入,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用不同政策的情况下具体税负的详细测算,以确定利弊,择优选择。 增值税免税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免税5大规定如下: 第一、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劳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专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购进时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第三、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外的购进货物或劳务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第五、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36个月后可以再申请。 以上五项规定都有对应的法律条文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

增值税的计算及其待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的计算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汇总表

2018年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 二、分辨进项税抵扣 (一)人: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方法: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才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抵扣凭证: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

(四)票面:检查一下扣税凭证票面是否符合开具要求,例如:无税收分类编码、发票专用章不规范、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名称、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等等。 (五)用途:如果上面均符合规定,但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六)期限:认证、勾选、稽核比对应在规定时间内操作,一定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勾选。 (七)申报:一般纳税人均按规定操作,最后还要看是否按规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不得抵扣情形 (一)业务不该抵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第二章-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 计算(一) 第八单元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本讲讲两个内容: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查询。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先比对、后抵扣,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进行比对; (2)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接受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四)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扣除 1.概括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的一般规定 购进农产品——四种购进渠道的税务处理

2.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除下面第(3)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被排除在外的(3)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3.购进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规定的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x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x扣除率(11%)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4.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5.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增值税大多数人认为只要认证相符就一定可以抵扣增值税。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为了减少税务风险,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我们给大家讲解一些有关增值税专票不能抵扣的案例分析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增值税可以抵扣的条件: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一定真实相符。否则不能抵扣增值税。 例:A公司从B公司购进一批零件,款项已支付给B公司,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发现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此发票就不能抵扣,应将发票第二联、第三联寄给对方并告知B公司当月作废,重新开具。 2、有关集体福利的购货发票 例:一家企业从美的厂家购买两台空调,安装到员工宿舍,这就是员工的一项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票只能当做期间费用,不能抵扣增值税。 3、日常外出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票 (1)若在外地出差取得以“住宿费”为服务名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2)若在北京市内,公司员工收到酒店用税控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是住宿费。这种发票是不允许认证抵扣的。若是当期已认证发票,则需申报纳税时做进项税额转出!这是很重要的,大家一定要谨慎。 4、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某企业对一所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5000元,应将原材料不含税金额加上进项税额之和计入在建工程成本。此处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例:某企业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2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额340元。此发票的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增值税。 6、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例:某商店10月份丢失1台笔记本电脑,每台成本3000元,进项税额为510元。该发票已认证,那么,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吗?这是不允许抵扣的,需要在账务处理方面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之后申报纳税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范综述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范 可抵扣业务类型与凭证 1.1采购部门采购货物 1.1.1采购非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或13% (盐)、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国税代开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税率17%); 1.1.2采购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目前公司采购大米, 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 额);取得普通发票(公司目前不涉及)。 1.2非采购部门采购其他用品与接受服务 1.2.1采购办公用品、更换照明灯具、支付电费等,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支付燃 气费,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支付自来水公司或物业管理 公司水费,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6%或3%。 1.2.2除房产及与房产不可分割系统(电气、消防等)外的维修,包括汽 车维修、电脑软/硬件、通信设备、监控防盗系统的维修与维护,应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 1.2.3支付货物运输费用,应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 人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汇总开具的,需附货 物运输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1.2.4接受广告服务/设计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以及技术咨询服务,应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 票); 1.2.5接受装卸搬运服务、铁路货运场站服务,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 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 1.2.6支付仓储服务费(提供仓储服务方负责保管代储物资,负责代储物 资的安全,公司负责按月元/吨支付代储费用),应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 1.2.7支付通信费用(话费、宽带、托管),以公司名义开户开具发票需取

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注意事项

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注意事项 摘要 为适应国家“营改增”政策要求,便于业务人员在进行成本管理时能够准确掌握各项成本费用的抵扣情况以及适用税率,达到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实现应抵尽抵的目的,手册以建筑企业常见的成本费用为例,从可抵扣进项额和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两个方面,对施工企业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纳,针对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的每一项经济业务,明确应取得的进项税票,提示进项税抵扣时应注意的事项,并指出相关的税收法规依据,以备参考和使用。 一、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其中购买价款以及运杂费均为包含增值税的材料价格和运输价格。 (一)各项材料进项税率(见明细表)

(二)不可抵扣事项 1.当购进材料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当购进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材料,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材料,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材料,相关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用于以上情形时,随之发生的材料运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进项税转出事项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申报

2019最新最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政策梳理

2019最新最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政策梳理 2019年3月止目最新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大梳理,含可抵扣、不可抵扣两大类,包括当期不可抵扣、 进项税额转岀、凭票抵扣以、计算抵扣、加计抵扣五个小项,从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进行了大梳理,助您更好地掌握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住宿费、员工交通费、手机通讯费进项税均可抵扣了哟! 一、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知识图谱 参照以下标准评定: 1、人: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方法: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才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抵扣凭证: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额。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

4、票面:检查一下扣税凭证票面是否符合开具要求,例如:无税收分类编码、发票专用章不规范、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名称、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等等。 5、用途:如果上面均符合规定,但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 6、期限:认证、勾选、稽核比对应在规定时间内操作,一定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勾选。 7、申报:一般纳税人均按规定操作,最后还要看是否按规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不得抵扣情形 (一)业务不该抵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 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具体包括: (1)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⑵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 输服务。 (3)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 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1)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凭证不合规 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三)资格不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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