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照明部分

10电气照明

10.1一般规定

10.1.1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显色性和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10.1.2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并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采用高光效光源、灯县与追求照明效果的关系,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与采用高性能标准光源、灯具等技术经济效益的关系。

10.1.3在进行电气照明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10.2照明质量

10.2.1普通工作场所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

10.2.2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度值的1/3~1/5,且不宜低于50lx。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的1/3。

10.2.3照明光源的颜色质量取决于光源本身的表观颜色及其显色性能。一般照明光源可根据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类,其适用场所可按表10.2.3诜取。

表10.2.3光源的颜色分类

光源颜色分类相关色温(K) 颜色

特征

适用场所示例

I <3300 暖居室、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酒吧、咖啡厅、重点陈列厅

Ⅱ3300~5300 中间教室、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营业厅、一般休息厅、普通餐厅、

洗衣房

Ⅲ>5300 冷设计室、计算机房、高照度场所

10.2.4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对不同工作场所光源显色性的规定,并应协调显色性要求与设计照度的关系。

10.2.5照明光源的颜色特征与室内表面的配色宜互相协调,并应形成相应于房问功能的色彩环境。

10.2.6在设计一般照明时,应根据视觉工作环境特点和眩光程度,合理确定对直接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UGR(统一眩光值)。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表10.2.6眩光程度与统一眩光值(UGR)对照表

UGR的数对应眩光程度的描视觉要求和场所示例

值述

<13 没有眩光手术台、精细视觉作业

13~16 开始有感觉使用视频终端、绘图室、精品展厅、珠宝柜台、控制室、颜色

检验

17~19 引起注意办公室、会议室、教室、一般展室、休息厅、阅览室、病房

20~22 引起轻度不适门厅、营业厅、候车厅、观众厅、厨房、自选商场、餐厅、自

动扶梯

23~25 不舒适档案室、走廊、泵房、变电所、大件库房、交通建筑的入口大

26~28 很不舒适售票厅、较短的通道、演播室、停车区

10.2.7室内一般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应根据光源亮度、光源和灯具的表观面积、背景亮度以及灯具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10.2.8对于要求统一眩光值UGR小于或等于22的照明场所,

应限制损害对比降低可见度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并可采取下列措施:

1不得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或可能对处于视觉工作的眼睛形成镜面反射的区域内;

2可使用发光表面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3可在视觉工作对象和工作房间内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4可在视线方向采用特殊配光灯具或采取间接照明方式;

5可采用混合照明;

6可照亮顶棚和墙面以减小亮度比,并应避免出现光斑。

10.2.9直接型灯具应控制视线内光源平均亮度与遮光角之间的关系,其最低允许值应符合表10.2.9的规定。

表10.2.9不同亮度灯具的最小遮光角

灯具亮度(cd/m2) 灯具的最小遮光角

1000~20000 10o

20000~50000 15o

50000~500000 20o

>500000 30o

10.2.10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亮度与照度分布宜按下列比值选定:

1工作区亮度与工作区相邻环境的亮度比值不宜低于3;

工作区亮度与视野周围的平均亮度比值不宜低于10;灯的亮度与工作区亮度之比不应大于40;

2当照明灯具采用暗装时,顶棚的反射比宜大于0.6,且顶棚的照度不宜小于工作区照度的1/10。

10.2.1l垂直照度(E)与水平照度(Eh)之比可按下式确定。

0.25≤Ev/Eh≤0.5(10.2.11)

10.2.12为满足视觉适应性的要求,视觉工作区周围0.5m内区域的水平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10.3照明方式与种类

10.3.1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仅需要提高房间内某些特定工作区的照度时,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2局部照明宜在下列情况中采用:

1)局部需有较高的照度;

2)由于遮挡而使~般照明照射不到的某些范围;

3)视觉功能降低的人需要有较高的照度;

4)需要减少工作区的反射眩光;

5)为加强某方向光照以增强质感时。

3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不应单独使用局部照明。

10.3.2应按下列使用要求确定照明种类:

1室内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下列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3)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大面积工作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城市中的标志性建筑、大型商业建筑、具有重要政治文化意义的构筑物等,宜设置景观照明。

6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10.3.3备用照明宜装设在墙面或顶棚部位。安全照明宜根据需要确定装设部位。疏散照明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的有关规定。

10.3.4自机场跑道中点起、沿跑道延长线双向各15kin、两侧散开角各10 o的区域内,障碍物顶部与跑道端点连线与水平面夹角大于0.57。的障碍物应装设航空障碍标志灯,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

航空障碍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的规定,并应具有相关认证。

10.3.5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障碍标志灯应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高部位。当制高点平面面积较大或为建筑群时,除在最高端装设障碍标志灯外,还应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分别设置。

2障碍标志灯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宜大于45m。

3障碍标志灯宜采用自动通断电源的控制装置,并宜设有变化光强的措施。

4航空障碍标志灯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0.3.5的规定。

表10.3.5航空障碍灯技术要求

障碍标志灯类

低光强中光强高光强灯光颜色航空红色航空红色航空白色航空白色控光方式及数

据(次/min)

恒定光闪光20~60 闪光20~60 闪光20~60

有效光强32.5cd用于夜间2000cd±25%用于夜

间·2000cd±25%用于夜间

·20000cd±25%用于自

昼、黎明或黄昏

·2000cd±25%用于夜间

·20000cd±25%用于黄昏

与黎明

·270000cd/

140000cd±25%用于白昼

可视范围·水平光束扩散角

360 o

·垂直光束扩散角

≥10 o·水平光束扩散角360

o

·垂直光束扩散角≥3 o

·水平光束扩散角360o

·垂直光束扩散角≥3 o

·水平光束扩散角90 o或

120 o

·垂直光束扩散角3 o~7 o

最大光强位于水平仰角4 o~20 o之间最大光强位于水平仰

角0o

适用高度·高出地面45m以下

全部使用

·高出地面45m以上

部分与中光强结合

使用高出地面45m时高出地面90m时高出地面153m(500英

尺)时

往:夜间对应的背景亮度小于50cd/m2;黄昏与黎明对应的背景亮度小于50~500cd/m2;白昼对应的背景亮度小于500cd/m2。

5障碍标志灯的设置应便于更换光源。

6障碍标志灯电源应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10.4照明光源与灯具

10.4.1室内照明光源的确定,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寿命、启动点燃和再点燃时间等光电特性指标以及环境条件对光源光电参数的影响。

10.4.2室内照明应采用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在有特殊要求不宜使用气体放电光源的场所,可选用卤钨灯或普通白炽灯光源。

10.4.3有显色性要求的室内场所不宜选用汞灯、钠灯等作为主要照明光源。

10.4.4当照度低于1001x时,宜采用色温较低的光源;当照度为100~10001x时,宜采用中色温光源;当电气照明需要同天然采光结合时,宜选用光源色温在4500~6000K的荧光灯或其他气体放电光源。

10.4.5室内一般照明宜采用同一类型的光源。当有装饰性或功能性要求时,亦可采用不同种类的光源。

10.4.6对于需要进行彩色新闻摄影和电视转播的场所,室内光源的色温宜为2800~3500K,色温偏差不应大于150K;室外或有天然采光的室内的光源色温宜为4500~6500K,色温偏差不应大于500K。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不应低于65,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大于80。

10.4.7在选择灯具时,应根据环境条件和使用特点,合理地选定灯具的光强分布、效率、遮光角、类型、造型尺度以及灯的表观颜色等。

10.4.8室内装修遮光格栅的反射表面应选用难燃材料,其反射比不应低于0.7。

10.4·9对于仅满足视觉功能的照明,宜采用直接照明和选用开敞式灯具。

10·4·10在高度较高的空间安装的灯具宜采用长寿命光源或采取延长光源寿命的措施。

10.4.11筒灯宜采用插拔式单端荧光灯。

10.4.12灯具表面以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0.4.13在布置灯具时,其间距不应大于该灯具的允许距高比。

10.4.14照明灯具应具备完整的光电参数,其各项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0.5照度水平

10.5.1在选择照度时,应符合下列分级(1x):0.5、1、3、5、l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

10.5.2各类视觉工作对应的照度范围宜按表10.5.2选取。

表l0.5.2视觉工作对应的照度范围值

视觉工作性质照度范围

(1x)

区域或活动类型适用场所示例

简单视觉工作

≤20室外交通区,判别方向和巡视室外道路

30~75 室外工作区、室内交通区,简单识别物体表征客房、卧室、走廊、库房

一般视觉工作100~200 非连续工作的场所(大对比大尺寸的视觉作业) 病房、起居室、候机厅

200~500 连续视觉工作的场所(大对比小尺寸和小对比大尺寸的

视觉作业)

办公室、教室、商场300~750 需集中注意力的视觉工作(小对比小尺寸的视觉作业) 营业厅、阅览室、绘图室

特殊视觉工作750~1500 较困难的远距离视觉工作一般体育场馆1000~2000 精细的视觉工作、快速移动的视觉对象乒乓球、羽毛球≥2000精密的视觉工作、快速移动的小尺寸视觉对象手术台、拳击台、赛道终点区

10.5.3民用建筑照明设计,应根据建筑性质、建筑规模、等级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等确定照度标准值,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当设计文件中未明确时,宜以距地0.75m的参考水平面作为工作面。

10.5.4除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规定的场所照明照度标准值外。其他场所的照明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10.5.5备用照明工作面上的照度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

10.5.6对于设有较多装饰照明的场所,其照度标准值可有一个级差的上、下调整。

10.5.7在计算照度时,应计入表10.5.7所规定的维护系数。

表10.5.7照度维护系数表

环境维护特征工作房间或场所灯具最少擦

次数(次/年)

维护系数

白炽灯、荧光灯、金属卤化物

卤钨灯

清洁住宅卧室、办公室、餐厅、阅览

室、绘图室

2 0.80 0.80

一般商店营业厅、候车室、影剧院观

众厅

2 0.70 0.75

污染严

厨房 3 0.60 0.65 10.5.8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10%。

10.6照明节能

10.6.1根据视觉工作要求,应采用高光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器材,并应考虑最初投资与长期运行的综合经济效益。

10.6.2一般工作场所宜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高大房间和室外场所的一般照明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

10.6.3室内外照明不宜采用普通白炽灯。当有特殊需要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或带有热反射罩的小功率高效卤钨灯。

10.6.4除有装饰需要外,应选用直射光通比例高、控光性能合理的高效灯具。室内用灯具效

率不宜低于70%,装有遮光格栅时不应低于60%,室外用灯具效率不宜低于50%。

10.6.5灯具的结构和材质应便于维护清洁和更换光源。

10.6.6应采用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的灯用附件。直管形荧光灯应采用节能型镇流器,当使用电感式镇流器时,其能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GB17896的规定。

10.6.7照明与室内装修设计应有机结合。在确保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应有效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

10.6.8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要求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10.6.9在有集中空调而且照明容量大的场所,宜采用照明灯具与空调回风口结合的形式。

10.6.10正确选择照明方案,并应优先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方式。

10.6.11室内表面宜采用高反射率的饰面材料。

10.6.12对于采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光源,宜采取分散方式进行无功功率补偿。

10.6.13应根据环境条件、使用特点合理选择照明控制方式,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充分利用天然光,并应根据天然光的照度变化控制电气照明的分区;

2根据照明使用特点,应采取分区控制灯光或适当增加照明开关点;

3公共场所照明、室外照明宜采用集中遥控节能管理方式或采用自动光控装置。

10.6.14应采用定时开关、调光开关、光电自动控制器等节电开关和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等管理措施。

10.6.15低压照明配电系统设计应便于按经济核算单位装表计量。

10.6.16景观照明宜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景观照明应采用长寿命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并宜采取点燃后适当降低电压以延长光源寿命的措施;

2景观照明应设置深夜减光控制方案。

10.7照明供电

10.7.1应根据照明负荷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地确定负荷等级,并应正确选择供电方案。

10.7.2当电压偏差或波动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或光源寿命时,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可采用有载自动调压电力变压器、调压器或专用变压器供电。

10.7.3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o,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10.7.4重要的照明负荷,宜在负荷末级配电盘采用自动切换电源的方式供电,负荷较大时,可采用由两个专用回路各带50%的照明灯具的配电方式。

10.7.5备用照明应由两路电源或两回路线路供电。

10.7.6备用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与正常照明分开装设。备用照明仅在故障情况下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断电,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10.7.7在照明分支回路中,不得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

10.7.8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超过16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当采用LED光源时除外)。

10.7.9当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并应采用A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10.7.10当照明回路采用遥控方式时,应同时具有解除遥控和手动控制的功能。

10.7.11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10.7.12对于使用气体放电灯的照明线路,其中性导体应与相导体规格相同。

10.7.13当采用带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光源时,宜将同一灯具或不同灯具的相邻灯管(光源)分接在不同相序的线路上。

10.7.14不应将线路敷设在贴近高温灯具的上部。接入高温灯具的线路应采用耐热导线或采取其他隔热措施。

10.7.15顶棚内设有人行检修通道的观众厅、比赛场地等的照明灯具以及室外照明场所,宜在每盏灯具处设置单独的保护。

10.8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10.8.1住宅(公寓)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公寓)照明宜选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当因装饰需要选用自炽灯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

2灯具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房问的功能而定,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并宜选用节能型灯具。

3起居室的照明宜满足多功能使用要求,除应设置一般照明外,还宜设置装饰台灯、落地灯等。高级公寓的起居厅照明宜采用可调光方式。

4住宅(公寓)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问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公寓)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5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

6卫生间的灯具位置应避免安装在便器或浴缸的上面及其背后。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

7高级住宅(公寓)的客厅、通道和卫生问,宜采用带指示灯的跷板式开关:

8每户住宅(公寓)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10.8.1的规定。

表10.8.1每户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

插座类型起居室

(厅) 卧

卫生

洗衣机、冰箱、排风机、空调器等安装

位置

二、三孔双联插座(组) 3 2 2

防溅水型二、三孔双联插座

(组)

1

三孔插座(个) 各1

9住宅内电热水器、柜式空调宜选用三孔15A插座;空调、排油烟机宜选用三孔10A插座;其他宜选用二、三孔10A插座;洗衣机插座、空调及电热水器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

10每户应配置一块电能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能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预付费、远传计量的电能表可除外),电能表出线端应装设保护电器。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11住宅配电箱(分户箱)的进线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分户箱宜设在住户走廊或门厅内便于检修、维护的地方。

12住宅分户箱内应配置有过电流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问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除壁挂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3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1.8m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

10.8.2学校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晚问学习的教室的平均照度值宜较普通教室高一级,且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2教室照明灯具与课桌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1.7m。

3教室设有固定黑板时,应装设黑板照明,且黑板上的垂直照度值不宜低于教室的平均水平照度值。

4光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一般照明照度宜为100~2001x,实验桌上应设置局部照明。

5教室照明的控制应沿平行外窗方向顺序设置开关,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装设。走廊照明开关的设置宜在上课后关掉部分灯具。

6在多媒体教学的报告厅、大教室等场所,宜设置供记录用的照明和非多媒体教室使用的一般照明,且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或采用与电视屏幕平行的分组控制方式。

7演播室的演播区,垂直照度宜在2000~30001x,文艺演播室的垂直照度可为1000~1500lx。演播用照明的用电功率,初步设计时可按0.3~0.5kW/m2估算。当演播室高度小于或等于7m时,宜采用轨道式布灯,当高度大于7m时,可采用固定式布灯形式。演播室的面积超过200 m2时,应设置疏散照明。

8大阅览室照明宜采用荧光灯具。其一般照明宜沿外窗平行方向控制或分区控制。供长时间阅览的阅览室宜设置局部照明。

9书库照明宜采用窄配光荧光灯具。灯具与图书等易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m。地面宜采用反射比较高的建筑材料。对于珍贵图书和文物书库,应选用有过滤紫外线的灯具。

10书库照明用电源配电箱应有电源指示灯并应设于书库之外。书库通道照明应在通道两端

独立设置双控开关。书库照明的控制宜在配电箱分路集中控制。

11存放重要文献资料和珍贵书籍的图书馆应设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和警卫照明。

12图书馆内的公用照明与工作(办公)区照明宜分开配电和控制。

10.8.3办公楼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办公室、设计绘图室、计算机室等宜采用直管荧光灯。

对于室内饰面及地面材料的反射比,顶棚宜为0.7;墙面宜为0.5;地面宜为0.3。

2办公房间的一般照明宜设计在工作区的两侧,采用荧光灯时宜使灯具纵轴与水平视线相平行。不宜将灯具布置在工作位置的正前方。大开间办公室宜采用与外窗平行的布灯形式。

3出租办公室的照明灯具和插座,宜按建筑的开间或根据智能大楼办公室基本单元进行布置。

4在有计算机终端设备的办公用房,应避免在屏幕上出现人和杂物的映像,宜限制灯具下垂线50o角以上的亮度不应大于200cd/m2。

5宜在会议室、洽谈室照明设计时确定调光控制或设置集中控制系统,并设定不同照明方案。

6设有专用主席台或某一侧有明显背景墙的大型会议厅,宜采用顶灯配以台前安装的辅助照明,并应使台板上1.5m处平均垂直照度不小于3001x。

10.8.4商业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商业照明应选用显色性高、光效高、红外辐射低、寿命长的节能光源。

2营业厅照明宜由一般照明、专用照明和重点照明组合而成。不宜把装饰商品用照明兼作一般照明。

3营业厅一般照明应满足水平照度要求,且对布艺、服装以及货架上的商品则应确定垂直面上的照度。

4对于玻璃器皿、宝石、贵金属等类陈列柜台,应采用高亮度光源;对于布艺、服装、化妆品等柜台,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所产生的照度不宜低于5001x。

5重点照明的照度宜为一般照明照度的3~5倍,柜台内照明的照度宜为一般照明照度的2~3倍。

6在无确切资料时,导轨灯的容量可每延长米按100W计算。

7橱窗照明宜采用带有遮光格栅或漫射型灯具。当采用带有遮光格栅的灯具安装在橱窗顶部距地高度大于3m时,灯具的遮光角不宜小于30o;当安装高度低于3m,灯具遮光角宜为45 o以上。

8室外橱窗照明的设置应避免出现镜像,陈列品的亮度应大于室外景物亮度的10%。展览橱窗的照度宜为营业厅照度的2~4倍。

9对贵重物品的营业厅宜设值班照明和备用照明。

10大营业厅照明不宜采用分散控制方式。

10.8.5饭店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饭店照明宜选用显色性较好、光效较高的暖色光源。

2大门厅照明应提高垂直照度,并宜随室内照度的变化而调节灯光或采用分路控制方式。门厅休息区照明应满足客人阅读报刊所需要的照度。

3大宴会厅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同时宜设置小型演出用的可自由升降的灯光吊杆,灯光控制宜在厅内和灯光控制室两地操作。应根据彩色电视转播的要求预留电容量。

4当设有红外无线同声传译系统的多功能厅的照明采用热辐射光源时,其照度不宜大于5001x。

5屋顶旋转厅的照度,在观景时不宜低于0.51x。

6客房床头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

7客房照明应防止不舒适眩光和光幕反射,设置在写字台上的灯具应具备合适的遮光角,其亮度不应大于510cd/m2。

8客房穿衣镜和卫生间内化妆镜的照明灯具应安装在视野立体角60°以外,灯具亮度不宜大于2100cd/m2。卫生间照明、排风机的控制宜设在卫生间门外。

9客房的进门处宜设有可切断除冰柜、充电专用插座和通道灯外的电源的节能控制器。当节能控制器切断电源时,高级客房内的风机盘管,宜转为低速运行。

10饭店的公共大厅、门厅、休息厅、大楼梯厅、公共走道、客房层走道以及室外庭园等场所的照明,宜在总服务台或相应层服务台处进行集中控制,客房层走道照明亦可就地控制。

11饭店的休息厅、餐厅、茶室、咖啡厅、快餐厅等宜设有地面插座及灯光广告用插座。

12室外网球场或游泳池宜设有正常照明,并应设置杀虫灯或杀虫器。

13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应设有适应区照明。

10.8.6医院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医院照明设计应合理选择光源和光色,对于诊室、检查室和病房等场所宜采用高显色光源。

2诊疗室、护理单元通道和病房的照明设计,宜避免卧床病人视野内产生直射眩光;高级病房宜采用间接照明方式。

3护理单元的通道照明宜在深夜可关掉其中一部分或采用可调光方式。

4护理单元的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灯光疏散标志。

5病房的照明宜以病床床头照明为主,并宜设置一般照明,灯具亮度不宜大于2000cd/m2。当采用荧光灯时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精神病房不宜选用荧光灯。

6当在病房的床头上设有多功能控制板时,其上宜设有床头照明灯开关、电源插座、呼叫信号、对讲电话插座以及接地端子等。

7单间病房的卫生间内宜设有紧急呼叫信号装置。

8病房内宜设有夜间照明。在病床床头部位的照度不宜大于0.1lx,儿科病房病床床头部位的照度可为1.0lx。

9手术室内除应设有专用手术无影灯外,宜另设有一般照明,其光源色温应与无影灯光源相适应。手术室的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

10手术专用无影灯的照度应在20x103~100x103lx,胸外科内手术专用无影灯的照度应为60×103~100×103lx。口腔科无影灯的照度可为10×103lx。

11进行神经外科手术时,应减少光谱区在800~1000nm的辐射能照射在病人身上。

12候诊室、传染病院的诊室和厕所、呼吸器科、血库、穿刺、妇科冲洗、手术室等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当紫外线杀菌灯固定安装时应避免出现在病人的视野之内或应采取特殊控制方式。

13X线诊断室、加速器治疗室、核医学科扫描室和照相室等的外门上宜设有工作标志灯和防止误入室内的安全装置,并应可切断机组电源。

10.8.7体育场馆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体育场地照明光源宜选用高效金属卤化物气体放电灯。

场地用直接配光灯具宜带有限制眩光的附件,并应附有灯具安装角度指示器。

2室内比赛场地照明宜满足多样性使用功能。宜采用宽配光与窄配光灯具相结合的布灯方式或选用非对称配光灯具。

3综合性大型体育场宜采用光带式布灯或与塔式布灯组成的混合式布灯形式,灯具宜选用窄配光,其1/10峰值光强与峰值光强的夹角不宜大于15°。

4训练场地的水平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宜大于1:2,手球、速滑、田径场地照明可不大于1:3。

5当游泳池内设置水下照明时,水下照明灯具上沿距水面宜为0.3~0.5m;浅水部分灯具间距宜为2.5~3.0m;深水部分灯具间距宜为3.5~4.5m。

10.8.8博展馆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博展馆的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显色荧光灯、小型金属卤化物灯和PAR灯,并应限制紫外线对展品的不利影响。当采用卤钨灯时,其灯具应配以抗热玻璃或滤光层。

2对于壁挂式展示品,在保证必要照度的前提下,应使展示品表面的亮度在25cd/m2以上,并应使展示品表面的照度保持一定的均匀性,最低照度与最高照度之比应大于、0.75。

3对于有光泽或放人玻璃镜柜内的壁挂式展示品,一般照明光源的位置应避开反射干扰区。为了防止镜面映像,应使观众面向展示品方向的亮度与展示品表面亮度之比小于0.5。

4对于具有立体造型的展示品,宜在展示品的侧前方40°~60°处设置定向聚光灯,其照度宜为一般照度的3~5倍;当展示品为暗色时,其照度应为一般照度的5~10倍。

5陈列橱柜的照明应注意照明灯具的配置和遮光板的设置,防止直射眩光。

6对于在灯光作用下易变质褪色的展示品,应选择低照度水平和采用可过滤紫外线辐射的光源;对于机器和雕塑等展品,应有较强的灯光。弱光展示区宜设在强光展示区之前,并应使照度水平不同的展厅之间有适宜的过渡照明。

7展厅灯光宜采用自动调光系统。

8展厅的每层面积超过1500 m2时,应设有备用照明。重要藏品库房宜设有警卫照明。

9藏品库房和展厅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暗配线方式。藏品库房的电源开关应统一设在藏品库区内的藏品库房总门之外,并应装设防火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藏品库房照明宜分区控制。

10.8.9影剧院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影剧院观众厅在演出时的照度宜为3~51x。

2观众厅照明应采用平滑调光方式,并应防止不舒适眩光。

当使用荧光灯调光时,光源功率宜选用统一规格。

3观众厅照明宜根据使用需要多处控制,并宜设有值班、清扫用照明,其控制开关宜设在前厅值班室。

4观众厅及其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以及演员和工作人员的出口,应设有应急照明。观众厅的疏散标志灯宜选用亮度可调式,演出时可减光40%,疏散时不应减光。

5甲、乙等剧场观众厅应设置座位排号灯,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

6化妆室照明宜选用高显色性光源,光源的色温应与舞台照明光源色温接近。演员化妆台宜设有安全特低电压电源插座。

7门厅、休息厅宜配置备用电源回路。

8影剧院前厅、休息厅、观众厅和走廊等场所,其照明控制开关宜集中设在前厅值班室或带锁的配电箱内。

电气节能设计说明

电气节能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本工程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遵循现行国家或行业规范、规程及标准,其中,主要依据 有: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3-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199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00 《电能质量公共电网谐波》GB/T 14549-9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2007)等。 2 、设计概况 2.1本工程为生产综合楼。建筑高度为m。地上层,建筑面积为m2;地下层,建筑面积为m。本工程属II类节能建筑,体形系数S=。 本工程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原则是:在充分满足、完善建筑物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2.2 本工程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综合考虑建筑物供配电系统的节能、电气照明的节能、建筑设备的电气节能等。 3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本工程主电源取自公共电网,供配电线路采用铜芯绝缘电线电缆单相负荷尽可能 均衡地分配在三相上,使三相负荷保持基本平衡。

4 、电气照明的节能 4.1 本工程照明设计遵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所对应的照度标准、照明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光色、照明功率密度值(简称LPD )、能效指标等相关值的综合要求。 设计照明系统的LPD 值指标如下: 普通办公室:标准现行功率密度值/标准对应照度值(W/ m2 / Lx )为11/300高档办公室:标准现行功率密度值/标准对应照度值( W/m / Lx) 为18/500会议室:标准现行功率密度值/标准对应照度值(W/ m /Lx )为11/300 本次设计,设计功率密度最大值均小于上述指标。 本次设计,选用荧光灯三基色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等节能灯具,并配用节能 的电子镇流器。 本次设计,选用金卤灯,并配用节能的电感镇流器。 4.2 本工程照明设计采用高光效光源。在满足眩光限制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灯具效率高的灯具以及开启式直接照明灯具,一般室内的灯具效率不低于70%,并要求灯具的反射罩具有较高的反射比。 4.3 设计在满足灯具最低允许安装高度及美观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灯具的安装高度,以节约电能。 4.4 本工程采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高功率因数电感镇流器,镇流器自身功耗不大于光源标称功率的15%,谐波含量不大于20%;荧光灯单灯功率因数不小于0.9;金属卤化物等气体放电灯设无功单独就地补偿,单灯功率因数不小于0.85,所有镇流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

建筑供配电与电气照明系统安装教学大纲

《建筑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对象:建筑水电技术专业 执行时间: 总学时:64课时 一、课程性质 《建筑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专业基础课,它有一定的实用性,同时又为其它专业课程做基础,是建筑工程技术(土木施工技术)、建筑经济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也可作为其它建筑类专业选修课,它是建筑类各专业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整体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组成部分。 二、课程目标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了解建筑电气系统组成,掌握交流电的基本知识,了解建筑电气工程内容。 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施工现场和建筑供配电、动力控制、建筑电气照明、建筑弱电子系统。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掌握一般建筑电气施工图的识读方法,了解施工工艺、施工安装规范和验收规范。 4、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熟悉一般触电故障处理。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 课题讲授:以讲授为主,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将课堂知识与工程实例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要求 第一章建筑电气基本知识

教学内容: 1.1概述 1.2交流电基本概念 1.3交流电路负载及负载性能 1.4建筑电气工程图基本知识 教学要求:了解交流电基本概念;了解正弦交流电的产生;熟悉交流电路组成元件及各元件性能;掌握电气图的表达形式、电气图的种类及用途。 重点: 1、交流电基本概念 2、建筑电气工程图基本知识 难点: 1、交流电路负载及负载性能 2、建筑电气工程图基本知识 第二章变配电工程 教学内容: 2.1变配电所工程概况 2.2结线方式及特点 2.3变配电所工程图 教学要求:了解电力系统及电力负荷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了解常用10KV 变配电设备;了解主结线方式及特点;熟悉变配电所的平、剖面图;熟悉变配电所工程图。 重点: 1、结线方式及特点 2、变配电所工程图 难点:主结线方式及特点 第三章常用低压电器与基本控制电路 教学内容: 3.1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3.2常用低压控制电器及基本控制电路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

10 电气照明 一、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主要的修改 1删除了原版本中照度计算一节。 2增加了建筑景观照明一节。 二、本章主要内容 1照明质量 2照明方式与种类 3照明光源与灯具 4照度水平 5照明节能 6照明供电 7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 8建筑景观照明 10.1 一般规定 10.1.1 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显色性和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10.1.2 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并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采用高光效光源、灯具与追求照明效果的关系,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与采用高性能标准光源、灯具等技术经济效益的关系。 10.1.3 在进行电气照明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注释】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有必要把照度水平和照明质量进行大幅提高,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因此,建设部和原国家经贸委下达项目计划,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将原《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合并予以修订,并增加建筑照明节能方面的章节,形成新的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以下简称新国标)。 鉴于新国标的全面修订和实施,我们认为在民用建筑照明数量和照明质量方面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指标体系,因此在本规范修订时取消了对原有照明指标继续进行修订的方式,直接规定各民用建筑室内场所的照明指标(照明标准

值、照明功率密度值等)全面执行新国标中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使用方便,在本规范附录中增加了部分新国标中未包括的民用建筑室内场所的照明指标。 10.2 照明质量 10.2.1 普通工作场所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 10.2.2 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 度值的1/3~1/5,且不宜低于50lx。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1/3。 10.2.3 照明光源的颜色质量取决于光源本身的表观颜色及其显色性能。一般照明 光源可根据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类,其适用场所可按表10.2.3选取: 10.2 照明质量 10.2.4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对不同工作场所光源显色 性的规定,并应协调显色性要求与设计照度的关系。 10.2.5 照明光源的颜色特征与室内表面的配色宜互相协调,并应形成相应于房间功能的色彩环境。 10.2.6 在设计一般照明时,应根据视觉工作环境特点和眩光程度,合理确定对直接眩光限制的质 量等级UGR(统一眩光值)。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10.2 照明质量 10.2.7 室内一般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应根据光源亮度、光源和灯具的表观面积、 背景亮度以及灯具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10.2.8 对于要求统一眩光值UGR小于或等于22的照明场所,应限制损害对比降低 可见度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不得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或可能对处于视觉工作的眼睛形成镜面反射的区域 内; 2 可使用发光表面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3 可在视觉工作对象和工作房间内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4 可在视线方向采用特殊配光灯具或采取间接照明方式; 5 可采用混合照明; 6 可照亮顶棚和墙面以减小亮度比,并应避免出现光斑。 10.2 照明质量 10.2.9 直接型灯具应控制视线内光源平均亮度与遮光角之间的关系,其最低允许值应符合表10.2.9的规定。 10.2.10 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亮度与照度分布宜按下列比值选定: 1 工作区亮度与工作区相邻环境的亮度比值不宜低于3;工作区亮度与视野周围的平均亮度比值不宜低于10;灯的亮度与工 作区亮度之比不应大于40; 2 当照明灯具采用暗装时,顶棚的反射系数宜大于0.6,且顶棚的照度不宜小于工作区照度的1/10。 10.2.11 垂直照度(E v)与水平照度(E h)之比可按下式确定。 0.25 ≤E v / E h≤0.5 10.2.12 为满足视觉适应性的要求,视觉工作区周围0.5m内区域的水平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中的规定。 【注释】 1照度均匀度是视觉工作面上的照度分布。对于工作区域较密集而仅采用一般照明方式的场所,应将整个场所示为同一区域,因而要求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2为了避免造成视觉不适应而产生视觉疲劳或事故,一般照明占工作面总照度的1/3~1/5是比较合适的。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7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 2.1 术语 2.1.1 照明 (1)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0.75m高的水平面。 (3)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9)等效球照度——在球照明条件下,作业的可见度与在给定照明条件下该作业的可见度相等时球照明条件下的照度水平。 (10)照度均匀度——表示给定平面上照度分布的量。照度均匀度可用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或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表示。 (11)减光补偿系数——照明装置经过一定期间使用后,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和同一条件的初期值之比称为维护系数。维护系数的倒数称为减光补偿系数。 (12)色调——非彩色即黑、白、灰以外呈现的彩色名称。如红、黄、蓝、绿等视觉的颜色特性。 (13)色温——光源发射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光色相同时,黑本的温度称为该光源的色温。 (14)相关色温——黑体辐射的色度与所研究的光源色度最接近时,黑体的温度定义为该光源的相关色温。 (15)背景——与物体相邻近并被观察的表面。 (16)视野——当头和眼睛不动时,人眼能观察到的空间范围。 (17)可见度——人眼能够感知的物体清晰可见的程度。又称视度。 (18)视觉作业——在给定的活动中,必须观察的呈现在背景前的细节或目标。 (19)视觉环境——视野中除视觉作业以外的所有部分。 (20)视觉功效——用速度和精度来表示人的视觉器官完成给定视觉作业的定量评价。 (21)一般显色指数——系指在该光源照明下的物体颜色与色温类似的一个参比光源照明下,这些物体颜色的相符程度的量度。

试论建筑电气照明的节能

【tips】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精心收编,值得借鉴。此处文字可以修改。 试论建筑电气照明的节能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能源消耗已经广为社会各界关注。建筑的电气照明设计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着电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消耗程度。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建筑物体电气照明的科学、合理化设计,最大程度的节能降耗。本文从建筑电气照明节能原则以及节能的具体措施等两方面对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建筑电气;照明;节能;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张,人口数量持续增加。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准日益提高,工业生产规模的逐年扩大,各种生活、生产对能源的消耗需求快速增涨。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年均增长始终保持在8%以上,但是,相应的能源消费年均仅增仅为5%,二者之间差距非常明显。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电力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短时间内还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各地由于建筑电气照明设计不合理、使用期维护管理程度不高导致的工业和民用用电电气照明效果不佳,造成电气照明能源严重浪费。所以,在建筑电气照明节能中,应当坚持开发、利用和节约能源的原则,其中,以节约能源是关键所在。 一、建筑电气照明节能的原则 1、以满足建筑物照明的实际需求为目标。建筑物电气照明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建筑物的照明需求,在灯具安装安全可靠、布置美观的前提下,通过对照明的科学、合理设计来满足建筑物对照明的光照度、色温、显色等指标要求;满足空调的所要达到温度以及风量的要求;满足建筑物内的各项内部通道物体运输顺畅的要求;满足建筑物内的特殊商业需求,如,饮食、娱乐、商场等场所内的电气设施、公共展厅的照明以及其它电力用

建筑电气照明系统的节能设计

建筑电气照明系统的节能设计 内容摘要:智能照明系统是建筑电气的先进模式,其具备“能耗低、效率高、易操控”等特点,符合了电气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的要求。光源是照明系统组成的关键要素,选用节能光源是实现系统优化设计的基本要求。发光二极管是建筑电气照明系统比较多见的元器件,采用电子传感技术进行控制连接,在照明使用阶段需要进行适当的调试,以此满足不同环境下照明光源的亮度指数。文章在此对其进行研究。 关键词: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节能;设计 abstract: intelligent building electric lighting system is the advanced mode, it possess “low energy consumption, high efficiency, easy handling” 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 in line with the electrical lighting system energy saving transformation requirements. the light source is lighting system composition key element of, choose energy-saving light source is to realize the basic requirement of system design. led is building electrical lighting system more see components, electronic sensor technology to control connection, in lighting use proper commissioning phase need to, to meet different environment lighting of the brightness index. in this paper to study them. keywords: architecture; electrical lighting system;

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分析

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事业的迅速发展,民用建筑数量日益增多。建筑事业为了更好 的提高民用建筑的节能环保效果,逐渐将节能技术运用到电气照明系统中。本文 主要分析了民用建筑中电气照明系统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探究了民用建筑中电 气照明系统节能技术的可行性路径。从而能够更好的把握节能设计与技术的优势,降低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对电能的消耗,促进建筑事业的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原则;节能技术;可行性路径;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能源问题变得日益突出。我国对能源问题的重视 程度也逐渐提高,呼吁社会各行业能够迎合国家所提出的能源节约相关政策,大 力提倡节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那么,建筑事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更 加应当迎合国家的能源节约相关政策,将节能技术应用到实际的工程建设中。那么,在我国建筑事业各类项目中,民用建筑是目前发展最为迅速的。因而,就需 要建筑事业在民用建筑的电气照明系统中应用节能技术,切实的满足国家所提出 的能源节约政策要求。从而有效的降低电能消耗量,为广大的民用建筑居民营造 一个绿色环保的生活环境,促进建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分析民用建筑中电气照明系统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 1.1 能源节约性 能源节约性原则,主要就是以满足民用建筑居民实际的生活照明需求为主, 尽可能的降低能源的消耗率。那么,这就需要进行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节能技 术的总体设计环节,要进行周全的考虑与分析,对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中所有 的能耗进行精准的测算与分析,制定出最为合理的、科学的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 统节能设计布局方案。从而能够在实现节约电能的基础上,保障优质性的光照效果。 1.2 经济性 在进行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设计中,除了要考虑到能源节约与实用性外, 还需要对其经济性因素进行周全的考虑。也就是在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外,还需 要极大的降低施工成本。这主要体现在布局的合理性与后续的维护管理方面。对 于布局的合理性,要在不影响民用建筑电气照明效果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室内灯 具的使用量;对于后续的维护管理,应当在初步的设计布局环节,就对后续的维 护管理工作进行周全的考虑与分析,对后续的维护费用进行有效的测算。从而能 够有效的提高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整体节能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1.3 适用性 基于建筑事业的特殊性,不同的建筑类型对电气照明系统的要求都存在着较 大的差异性。因而,要想切实的保障民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的适用性。就需要合 理的运用节能技术,在进行具体的节能设计过程中,要切实的以民用建筑的实际 功能性为基础,降低民用建筑中电气照明系统的电能消耗,切实的满足其适用性 的原则。 2、探究民用建筑中电气照明系统节能技术的可行性路径 2.1 选用具有高效率的节能灯具 2.1.1 较高效率灯具的选择

高校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

高校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 断增加,兴建了大量的教学、科研等建筑。这些建筑中照明设备单个功率不大,但由于数量众多,使用频率高、时间长,电能消耗量约占学校总用电量的40%以上。照明设备在担负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由于设计、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也是造成大量电能消耗、浪费的主要因素。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校园,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降低学校运行成本,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显得尤为必要。通常电气照明节能设计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电气照明照度标准值的确定 照度是指单位面积上所接受可见光的能量,单位勒克斯(Lx),用于指示光照的强弱和物体表面积被照明程度的量。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照度均匀度、照度值在一定程度上与照明的节能设计有关系,可以使用照明设计软件DIALux通过建模详细地计算出室内各位置的照度值及均匀度。 2电气照明功率密度值的确定 照明功率密度(LPD)是指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根据国家规范的规定,通过相关计算在满足照度要求和照明质量的情况下,采用照明功率密度值作为照明节能的评价指标。LPD限值是国家依据节能方针从宏观角度作出的最高限值。因此在照明设计中要求经计算后的实际LPD值,足照度标准偏差的前提下,应小于或等于标准规定的LPD最大限值。教

室、阅览室、实验室的LPD限值9.0W/m2。 3充分利用自然光源采光照明 自然光源照明适合人类的自然本性,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丰富室内光环境、对人类的心理和生理的健康非常重要,同时自然光源采光照明也是电气照明节能的一个重要途径。自然光源采光照明的实施需要电气专业与建筑专业的设计人员在项目设计中相互配合、密切沟通,采用各种设计方式,尽可能引入更多的自然光源,做到室内人工照明与自然光源有机地结合,在满足相关照明指标的前提下,节约照明电能。 4照明灯具及相关配件的选择 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宜采用光效高、寿命长、显色性较好的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或LED灯。应该采用色表分组Ⅱ、色表特征中间、色温3300K-5300K的照明灯具。选用效率或效能高的灯具,在满足配光要求和眩光限制条件下,采用开敞式灯具。其中双端荧光灯应采用灯具效率75%、紧凑型荧光灯应采用灯具效率55%、LED灯应采用灯具效能80%,色温不高于4000K、Ra80的各种灯具。为提高能效,电子镇流器、节能电感镇流器、LED电子控制器的谐波、电磁兼容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选用照明灯具及相关配件应满足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5合理选择照明控制方式 高校建筑的教室、阅览室等场所的照明,可以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自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在白天自然光较强,或在深夜人员很少时,可以采用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一部分或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J 778-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800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3.3.2、4.3.5、4.7.3、4.9.1、4.9.2、7.4.2、7.4.6、7.5.2、7.6.2、7.6.4、7.7.5、11.1.7、11.2.3、11.2.4、11.6.1、11.8.9、11.9.5、12.2.3、12.2.6、12.3.4、12.5.2、12.5.4、12.6.2、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 1.0.6 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建筑电气照明节能的探讨

建筑电气照明节能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8-01-16T15:31:02.51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3期作者:赵明 [导读] 通过对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节能原则以及节能技术方法的介绍,结合照明行业的现状。 黑龙江省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 150040 摘要:由于人口的增加,工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的消耗也就急剧增加,能源危机迫在眉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众所皆知。建筑电气节能更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建筑电气整个系统的节能不光是设备选型中的节能问题,而且要考虑整体组成一个电气系统。无论是配电系统,还是照明系统,其整个系统的节能怎么实现。以下仅对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节能方面进行简单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建筑电气;照明节能;电气照明设计 1引言 通过对建筑电气照明系统节能原则以及节能技术方法的介绍,结合照明行业的现状,分析了照明节能要达到目标,需要从电气照明技术研发、推广和人们节能观念意识改变等方面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以形成节能技术的良性循环。当然,一个经济技术指标良好的照明节能设计和方案只是具备了节能的基础,是否真正节能关键还要取决于日常的使用者。只有百姓具有良好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技术性节能措施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2建筑电气照明设计节能的原则 1)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不能因为节电而降低标准,即应满足照明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满足建筑物的一些特殊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一些电气设施用电展厅的工艺照明及电力用电等。2)考虑实际经济效益,节能应按国情考虑实际经济效益,不能因为节能而过高地消耗投资,增加运行费用。应该让增加的投资,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用节能减少下来的运行费用进行回收。3)节省无谓消耗的能量,节能的着眼点应是节省无谓消耗的能量。首先找出哪些地方的能量消耗是与发挥建筑物功能无关或影响较小的,甚至在整个系统中可以近似忽略的,再考虑采取什么措施节能。 3建筑照明节能技术方法 3.1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实施 照明系统节能,首先要了解“照明”的含义,在《辞海》中“照明”的含义如下:利用各种光源照亮工作和生活场所或个别物体的措施。利用太阳光的称“天然采光”;利用人工光源的称“人工照明”。可见“照明”是一种措施,它包含“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所谓的“照明节能”是指节约“人工照明”。因此,不需要“人工照明”的照明最节能。天然采光相对静态的人工照明来说,更具活力,人们的生产、办公活动在白天最为频繁,充分利用天然光,是照明节能的一个重要内容。在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特别提到利用自然光实现照明节能的几个方面,利用天然光,可以通过建筑物的采光设计来实现,如反射挡光板的采光窗、阳光凹井采光窗等。也可利用先进的导光方法和导光材料,如反射法、导光管法、光导纤维法、高空聚光法等,这也是众多建筑采光设计者近年来重点研究的方向之一。其次,也是现在逐步推广应用的一点,就是通过照明控制系统,根据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人工照明照度。建筑设计时,应尽量采用浅色的墙面、地面和顶棚,以便有效利用光能。 3.2采用高效光源 光效是指每单位功率所发出光通量的多少,由于照明电能几乎是由照明灯消耗的,因此,光效的好坏对节电影响很大。例如白炽灯过去使用最广泛,因为它便宜,安装维护简单,但致命的弱点是发光效率太低,因此目前常被各种发光效率高,光色好,显色性能优异的新光源取代。当然,在选用时还应考虑电光源的寿命、显色性、启动及再启动等主要性能。 3.3照明节能灯具设计及选用 将一个或多个光源的光重新分布,或改变其光色的装置称作灯具。照明灯具的选择对于发挥照明光源的最大潜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灯具的种类繁多,常用的有控照型(或开敞型)和带保护罩的格栅式、透明式、棱镜式、磨砂式等等。它们的效率是不同的。磨砂或棱镜保护罩式反射率只有55%,格栅式为60%,透明式为65%,控照式(或开敞式)为75%。同一种形式的灯具反射板采用不同的材料其反射效率也是不一样的。 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主要性能特点(与普通灯具比较)如下:1)提高了照明质量,照度提高1倍~3倍;2)高效节能,节电率37.5%~50%;3)使用寿命是普通灯具的2倍以上;4)光污染低,紫光和紫外线的反射率只有5%,是普通灯具的1/8;5)光衰减少,长期使用反射率仅降低3%~8%,远低于普通灯具。显而易见,通过照明灯具的设计及合理的选用来实现照明节能也是一个很有效的手段。 3.4采用高效节能的灯 用电器附件气体放电灯工作时需要附加镇流器、启动器等附件,因此电器附件对照明节能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气体放电灯的镇流器影响最大。例如,直管荧光灯的电感镇流器自身功耗约为灯管功率的23%~25%,提高镇流器的质量和效率,对照明节能很有意义。可见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取代传统的高能耗电感镇流器是简便易行的节能措施。 3.5选择合理的照明控制方式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照明控制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照明控制技术由传统的单一机械式开关向电子多功能开关发展,安装方式由明装式向暗装式和隐藏式发展。现代照明控制技术的发展是将照明控制技术和计算机智能控制、智能建筑联系在一起,开发智能照明控制产品,使计算机技术在照明控制方面得到广泛应用。选择合理的照明控制方式,可以取得很好的节能效果,比如:运用电子技术来自动控制照明的照明控制系统产品已较成熟,其特点是:将需要作自动控制的照明灯按设定的控制要求进行编组,相同控制要求的灯具接在同一控制的线路上;设照明控制器和若干个照明控制开关设备,照明控制器至各照明控制开关设备用通信传输线连接起来(一般采用4芯总线制传输线)。 4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能源存储量正在迅速地减少,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上许多国家提高了对建筑工程的节能、减排要求。建筑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能耗与工业排放量都比较大的行业,切实做好建筑电气照明设备的节能设计,

最 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JGJ 242 - 2011 术语 住宅建筑常用的术语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楼、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跃层式住宅等。 一、供配电系统 1.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2.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表(未列出为级宜为三级) 3.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注: A.S≧150 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50W/ 计算用电负荷 B.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用单相进户供电,超过用则三相进户 5.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安装在户外 A.低层:1~3;多层:4~6 ;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

B.中高层:7~9;高层:10层及以上 ; 宜按楼层集中安装; C.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 距地宜为1.8m; 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 距地不宜高于 2.0m。 6.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 注: 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 15% 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 15%时,应将单相负 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二、配变电所 1.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 250kW 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 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 及以上时,宜 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 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 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 底层。 3.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 D,yn11 ,变压 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 85% 4.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O.4kV 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 于 1250kVA ,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800kVA。 三、自备电源 1.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 2.应急电源装置 (EPS) 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四、低压配电 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 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 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 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 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 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 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 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 IP54。 6. 6 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摞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 3 及 3 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7 层及以上的住宅 单元应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同层住户数小于 9 时,同层住户可采 用单相电源供配电。 7.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8.线缆选择 A.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1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的研究 杨江

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的研究杨江 发表时间:2019-04-02T15:12:40.5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期作者:杨江[导读] 摘要:当下,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与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一片繁荣,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对于改善着人们生活与工作的环境质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摘要:当下,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与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一片繁荣,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对于改善着人们生活与工作的环境质量。建筑工程属于大型工程项目,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内容,而建筑照明电气设计就是其中重要的部分,对建筑日后的使用效果与价值有着重要的意义及影响。现阶段,建筑电气节能设计成为了很多建筑工程关注的重重中之重的一个环 节,相关科研团队也对节能设计手段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此来提高照明电气节能效果。本文就建筑工程中建筑照明电气节能设计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提供给同行业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照明电气;设计;节能设计照明电气设计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与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当下人们的生活还是生产工作的开展都与能源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能源已经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现在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人们对于能源的需求也逐渐提高,但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同时人类的资源开发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并且往往会消耗巨量的电能,如何提高照明电气节能设计效果,成为了很多建筑工程需要考虑的内容。 一、当下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的重要意义 在建筑工程中,电气照明是项必备的设施,在整个建筑工程当中作用非常重要。电气照明设备的作用不只是照明,如果照明设施应用得当也能提高整个建筑的品质格调。当下人们对于居住和工作环境有了更高的期盼和需求。由于照明所采用的设备种类丰富多彩,其选择更加多样化也很重要。假如无论昼夜都进行无差别照明,不只会影响到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更会直接给节能降耗工作带来阻碍,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倡导绿色节能理念。 二、电气照明设计的原则 1、节能降耗下的功能性原则 功能性的设计原则是效的提高建筑照明电气节能设计的质量与水平保障性前提,照明电气是建筑物中重要的基础设施,其照明功能与人们的生活有息息相关的联系。现阶段,某些施工团队在设计照明电气的过程中,出现了过于注重节能设计的情况,而忽视了照明电气真正的功能和作用,导致照明电气不能正常发挥出真正的价值。所以,要想更好实现建筑照明电气节能价值,提高节能设计水平,那么提高对照明电气功能性设计的重视,优化节能设计方案,对照明电气的科学应用有着非凡的现实意义。 2、经济性原则 建筑照明电气在后期的使用中会出现能源消耗情况,大量的能源消耗不仅对能源资源造成一定的浪费,如果相应的设计方案不合理,还会出现经济利益损害情况。所以,提高对建筑照明电气技能的经济性原则设计,对能源的合理应用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要注意的是,相关设计团队需要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需要,合理的选择照明电气节能设计方案,同时还要明确能源的类型。对于照明电气的使用中涉及到的经济效益内容,也要与现阶段照明电气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这样才能为能源的科学使用提供有利条件,提升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效果。 3、符合照明要求 合理布局照明设备是减少能源消耗最重要的手段,例如我们可以降低所使用导线电阻,这样可以避免在输电过程当中所出现的损耗;同时可以提高线路布局的合理性,也可以减少整个线路的长度。但如果需要保持一个舒适、温馨的室内环境,我们在室内照明设计上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不仅需要提高布局的合理性,还要选择最为合适的灯具。举例来说有些节能灯具也可以起到良好的装饰效果。充分利用光与影的组合以及光的变化与分布进行各种视觉环境的创造,这样有利于提升室内空间效果以及气氛,同时做好灯具开关的调节也有利于减少能源的消耗。在选择电气照明方式时,应依据建筑的自然采光情况及照明的需求,充分利用自然光线,有利于提升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的效果。 4、绿色照明 在能够利用自然光就可以照明的时候,尽可能的不使用照明设备,绿色照明是指在建筑照明能够确保居民能够正常生活的基础上可以最大程度的进行省电,大幅度的节约电能,并能够提升人们的舒适体验,降低安全隐患,不会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导致安全事故。可是建筑照明的绿色照明和人们传统上的认识不太一样,并不是通过提高成本来达到节能的目的,而是需要设计人员能够通过节能设计来改变和增进照明的基本功能,在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求,在此基础下设计出合理、高效、科学同时也满足建筑电气照明节能的标准要求。 三、建筑电气照明节能设计思考 1、采用新科学理念设计照明规划 规划是完成照明节能目标的首要条件,照明进行设计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一下方面。A、一个是建筑照明设计必须要满足实用性要求,不可以仅仅选择多样化的形式,而忽略了具体的照明实际应用性。B、一个建筑照明设计一定要满足有关的行业及国家规定,最核心的是参考准则是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全部的建筑照明设计均要在满足这个规定的前提下,依照具体的建筑构造以及功能特性,科学的设计出拥有较高可行性的照明设计计划。 2、增加高效灯具使用率 科学的使用灯具是掌控建筑照明能耗有效手段,灯具的使用必须要按照灯具照明规定以及自然采光去选择。灯具不仅要达到理想的光照效果,并且还要满足节能减排的规定。再有,灯具质量和使用寿命以及操作实用性等一定要获得相应的保证。在选择灯具的过程中,应该最大限度思考下面几个方面。在较低的建筑中,应该选择高效LED灯,可以达到室内光照的需要。针对比较高的建筑外墙照明选择金属卤化物等,这种类型的灯具照明效果十分理想,使用的年限也相对较长,比较稳定,已经广泛的使用在室外建筑当中。在地下车库的设计中,也可统一使用高效LED灯,这样不仅做到了照明的节能,也能为绿色节能降耗建筑增辉。 3、智能控制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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