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0年5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720号文,“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本公司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47,945,2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30元。截至2010年6月2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349,9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586,871.73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南验字[2010]第19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7,055.36万元,其中2010年度使用金额2,571.17万元,2011年度使用金额13,328.35万元,2012年度使用金额11,155.84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50.36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705.72万元。

(2)本报告期无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的款项。

综上,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705.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827.04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874.07万元和利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2013年7月15日已将使用的闲臵募集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7月1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7月29日本公司修改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44201518300052511189

方大装饰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

211,790.1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44201518300052511172

方大自动化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4,177,040.6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44201518300059511173

东莞新材料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13,881,540.80

合计18,270,371.52 说明:

①上表未统计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当前余

额为本表合计数加闲臵资金的总和,即48,270,371.52元。

②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74.07万元(其中2013年上半年

利息收入38.3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01万元(其中2013年上半年手续费0.17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臵换的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成投产,公司募投资金余额为48,270,371.52元,其中尚余各类尾款及质保金等未付款20,833,219.83元,募投项目投资节余金额27,437,151.69元(其中8,740,707.32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所致)。2013 年7月2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7,437,151.69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8月1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 2月4日,本公司已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2月21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2013年7月15日,本公司已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3月9日,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议案,将地铁屏蔽门扩产项目的6,000万元资金转入节能幕墙及光电幕墙扩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臵换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臵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臵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臵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中填写。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3年修订) (2013年4月15日证监会公告[2013]2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半年度报告是中期报告的一种类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应当披露。 第四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和妨碍阅读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半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进行合理的技术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 1 —

第五条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应当遵循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公司半年度报告摘要应当遵循本准则第三章的要求,按照附件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披露。 半年度报告的报告期是指年初至半年度期末的期间。 第六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如果境外证券市场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与本准则不同,应当遵循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并在同一日公布半年度报告。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及其衍生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应当同时编制半年度报告的外文译本。 第七条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公司在编制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遵循如下一般要求:(一)半年度报告中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通常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万元、百万元或亿元为单位。 (二)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半年度报告外文译本,同时应当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或日、法、俄)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半年度报告封面应当载明公司的中文名称、“半年度报告”字样、报告期间,也可以载明公司的外文名称、徽章、图 — 2 —

2013年公司年终工作总结

2013 年公司年终工作总结今年是机构调整后按股份制运行的第一年,也是公司深化改革,坚持发展的一年,改制后公司面临厂点少、规模小,闲杂人员多,整体素质低,资金短缺,亏损运行的困难局面。 一年来,在供水公司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天茂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干部和队伍作风建设,扎扎实实地办实事,兢兢业业创市场,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班子紧密围绕在提高公司体素质和综合经济效益上下功夫,积极引进人才、资金、技术、建设新项目、新厂点,并利用现有闲置土地,在无资金的条件下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创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Xxx年实现产值XXXX万元,实际利润XXX万元,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发展,班子团结,职工队伍稳定,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工会、共青团、女工发挥作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取得优异成绩,达到了全年无事故,无案件的标准,弘扬企业文化,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取得篮球女子第二名,男子第四名;排球好第一名,男子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天茂公司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闯市场,脚踏实地地干工作,呈现出积极进取,勇于向上的好势头。 一、基本情况:1、现有职工XXX人,其中全民职工XXX人,集体职工XXX人,市场化就业职工人,男职工XXX,女职工XXX人,。 2、机关管理情况:经理办X人,经营部X人,财务X人,合计XX

3、厂点情况:公司所属厂点x个,其中法人厂点x个,即xx公司、XX 公司、x工厂、加油站、xx化工厂,x,承包租赁厂点有x个,即xxxx 厂、xx 厂、大酒店,项目组一个。 二、1-12 月份经营情况(略)单位:万元单位名称经营收入成本税 金管理费用帐面利润三、主要工作:1、以扭亏为盈为重点,党政领导班子深入厂点,摸情况,搞调研,进行认真的市场分析和经营分析,对各厂点落实经营承包指标,加强管理,培养增效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增收节支为主线,以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为目标,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xx站xxxx年累计亏损xx万元,今年实行竟标方式,招贤纳才,使管理和市场开拓有新的起色,全年已完成上交利润xx万元,安置职工xx人。 2、利用现有闲置土地,与xxx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在供水公司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长、总经理xxx同志精心运作下,成立了清泉新苑房产项目开发部,经过一年的努力,共建xx栋商品楼,现已有销售80%以上。 3、充分利用养殖厂闲置资产场地,引进社会资金和技术,成立了钻采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是套管补贴,安置xx名职工。 预计产值xx 万元。 4、建安公司投资xx 万元,规化厂院,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业 余文化生活,如设置了篮球、排球、乒乓球场,在xx 公司xxx 经理领 导下,开拓地方建安工程市场,预计创产值xxx万元。 5、xx厂在招聘厂长xxx同志的带领导下,稳定了职工队伍,做到了厂务公开,控制成本费用,外闯欢采及特油公司市场,预计年终产 值达xxxx万元。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 为规范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公开信息披露所承诺的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三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募集资金应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

西王食品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半年度报告 2013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王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晓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晓芬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公司简介 (5)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7)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9) 第五节重要事项 (1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8)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1) 第八节财务报告 (22) 第九节备查文件目录 (94)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2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3年工作总结(同名1548)

2013年工作总结(同名1548) D

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陈述 2013-12-26 陈晓君 引导语:2013年由于工作的调动,所以我基本是有两个工作年总结。这个也是我第一次写的年总结;就算老板经理们不要求职位低下的文员写,但是我觉得工作了一年了,必须要对自己有一个深刻的总结,也不想愧对我这一年以来的工作认识。 先说上半年工作,这时我还是在财务室里面,唰唰地坐着固定的工作!可能是因为太熟练了,就算是2011年的账目,很多我都历历在目。番到那些账单,那些付款单据收款单据,还是往来单据,远远的就认清楚ta的模样了。 最重点的除了供应商结款流程,应收账款,提成结算等之外,最深刻就是供应商扣款和做香港的帐了。 记得那次供应商扣款×××我还是记得,至于这个是谁我就不便一说他了。当月供应商知道自己的物料提供给我们出了问题的时候,也料到自己

底。所以每年干上这事的时候,就是累的时候。 说一个我自己的爱好吧。还真特广泛。人家都说我是网虫,是疯狂的网购达人,那个网友还一大堆,还比较色。这就是别人对我的认识,但是我自己是属于宅女腐女类的。喜欢写作喜欢听歌喜欢研究新事物。 后来就这样因为爱好,我调入了下半年工作计划之中。微信的策划员(这个名字还是我自己起的) 又是一个新手开始的旅程呢,很迷惘很独孤很无奈。感觉我只有一个人在作战,一人挑战新市场。新的蒸蒸日上,新的天天改规则的微信营销;也有点让我措手不及。 好没目的,毫无头绪,就这样进入汹涌的潮流中了。 刚刚说,我们是一个团队做的就是同心协力,更何况是一个企业。但是,我看不到公司的同心协力到底在那里????!!我的心又开始慌了,maybe大家对微信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还不够长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上市公司每半年披露一次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说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说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中说明如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分项目说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计划为依据)、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募投项目实

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应当解释具体原因。 募投项目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列情形的,应披露有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并就该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定性分析。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说明先期投入的金额、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时间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说明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起止时间、实际使用金额、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等内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说明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签约方、产品名称、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期限、期末的投资份额、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等内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应说明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实际使用情况、是否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内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参照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应分别说明节余资金来源、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中说明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专题

募集资金使用专题研究 第一节中小板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运用策划 一、保荐人指导、策划募投项目时基本原则 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对募集资金运用调查的要求,在策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符合国家基本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 保荐机构主要是从较宏观、中观的方面为中小企业选择募投项目提供决策依据,排除因为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公司发展战略不清晰造成的投资项目选择方向性失误。中小企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规定。企业应了解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所在行业的发展导向,以及国家明确限制或禁止的领域、产品或技术工艺等。 这部分内容许多保荐代表人开始以为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去关注,但在个别股权融资项目因为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等原因被否以后,我们已经将该部分内容列为首先要严格把关的内容;如果遇到企业选择投资的项目预测效益非常不错,但有可能不符合国家基本政策的某个方面时,我们保荐人应当寻求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监管部门或行业内专家的“专业意见”,给予企业该方面的信息与业务指导,帮助企业把好“基本政策关”。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专业化的主营方向 企业的募投项目应与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一致,募投项目是最终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必经之路,保荐人应当参加企业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的研讨会、董事会等所有重要会议。实际工作中保荐代表人一定要非常清楚企业的战略目标是否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是否有助于企业实现自身制定的发展战略;其

次,保荐人代表人应该也是个“行业研究专业人士”,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宏观经济、产业周期变化的规律,在宏观经济、产业周期的高涨期寻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应相对谨慎一些。 二、保荐人指导、策划募投项目关注要点 (一)关注项目实施的迫切性 1、募投项目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需要; 2、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支持募投项目的实施; 3、实施主体的选择: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设立新子公司、或与合作方共同开发; 4、公司应避免发生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二)关注项目实施时机的选择 1、所有法律法规所需要的批准文件已办理完毕或有完毕的合理预期; 2、应在申报前完成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3、应在申报前取得募投项目所需土地【至少签订土地转让协议】; 4、应在申报前取得环保批文【个别情况下最迟不晚于反馈意见回复时】; 5、募投项目产品应取得必要的市场进入资质如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等; 6、募投项目建设期和达产期不宜过长,一般应在3-4年内完全达产,并且要注意长期投资项目与中短期投资项目的匹配; 7、外部环境:应关注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投资动向,对整个行业竞争发展格局应了然。

再融资审核(保荐机构专题培训20160725)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中的短线交易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要注意避免短线交易 证券法四十七条规定,公司的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卖出后在六个月内买入,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具体到非公开发行中,对于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与认购的,保荐机构一定要认真核查上述人员是否有在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卖出股票的行为。 关注内容: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其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二、非公开发行对象的穿透问题 穿透计算主要是针对通过资管计划、有限合伙等产品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为了防止认购人数超过200人构成变相公开发行,从14年起我们在审核中对此予以关注,主要关注以下问题: 1、关于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等作为发行对象的适格性; 2、关于资管合同或合伙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必备条款(违 约赔偿条款); 3、关于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针对委托人或合伙人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 的); 4、关于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意见(是否存在结构化、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 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5、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个发行对象,但需要履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上

市公司董事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认购资金来源核查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时应当在穿透披露出资人具体认购份额的基础上,补充披露各出资人的认购资金来源。 二、保荐机构应当全面核查各出资人的认购资金来源。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的,应当对其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发表明确意见。保荐工作底稿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最终出资人对上述情形出具的承诺及签字确认。 四、5%以上股东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新增监管要求)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取上市公司股份的,应直接认购取得,不得通过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等形式参与认购。如已披露的预案中,存在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通过资管产品、有限合伙,单独或与第三方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情形,应予以规范,具体如下: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作为单个发行对象参与认购,认购额不变,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且不需要重新确定定价基准日。(增加透明度)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修改机制 1、公司向我会正式申报非公开发行申请前,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根据公司内 部程序自行调整发行底价。 2、公司向我会正式申报非公开发行申请后,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的,公司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初审会前调整一次发行底价,调整次数以一次为限。 3、公司向我会正式申报非公开发行申请后,采取定向定价发行方式的,在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3年修订) (2013年06月28日证监会公告[2013]2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均应当披露。 — 1 —

第四条本准则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 第五条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本准则规定的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可不予披露。公司应当在相关章节说明未按本准则要求进行披露的原因。商业秘密的确定应保持境内外内容一致。 第六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应当按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编制,摘要的编制应遵循本准则第三章的要求,并按照附件的格式进行披露。 半年度报告的报告期是指年初至半年度期末。 第八条同时在境内、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如果境外证券监管部门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应遵循报告披露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办理,并应在同一时间公布半年度报告。 第九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公司在编制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遵循如下一般要求:— 2 —

2013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3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3年年度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2013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牢记组织和领导的重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基层、磨炼意志,扎扎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人,勤奋敬业、锐意进取,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树立了选调生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一年来,共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累计10000余字。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以致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力行,深入细致地作好本职工作。根据组织与单位领导的安排,一年来,我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镇办公室工作。作为乡镇党委秘书,在工作中我端正态度,积极主动,无论是接听一个电话、传达一个指示,还是撰写核对一篇文稿、汇报一项工作,都力求做到准确无误,较好地完成上传下达工作,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纽带作用、窗口作用。二是包村工作,去年初,根据镇工作的需要,我负责*镇西南片工作。在工作中,我放弃了许多休息时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经常走村串户,与村民聊天,拉家常,了解农村工作的实际,立足本职,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种粮直补、农业税征收、“两工”和基层稳定等重要工作。三是县委调研室工作,去年12月份,经组织考察推荐,我调入县委办公室工作,面对新的工作环境,我一切从头做起,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学习经济、法律、人文、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注重积累,学以致用。立足于办公室工作,用心观察,用心思考,用心研究,积极开拓创新,及时准确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自身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平易近人。综合表现得到了县委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认可与肯定,受到办公室各位同志的一致好评。 三、坚持严于律己,努力做好表率。一年来我不断加强思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交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其同意。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三)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600749 201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欧阳旭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苏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平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报告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公司简介 (5)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6)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7) 第五节重要事项 (1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3)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5) 第八节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7) 第九节备查文件目录 (7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5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6

2013年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13年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13年即将记入公司发展的吏册,公司的过去我没法过多的参与,但是我坚信在公司未来的发展一定会留下我的脚印。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加入公司也仅短短的四个月,但我用自己信奉的理念、工作态度、言行影响着周围的同事和员工。 作为一名工艺工程师在技术问题上必须保持严瑾的工作态度,坚信办法总是比问题多,只要是问题就会有解决人办法,以“不要只想着我能做什么,而是更多的是不断的反问自己应该做什么”要求自己,让自己能在半个月内胜任并能自主独立开展项目工作。 针对目前公司的产品生产情况,以先保证品质稳定后进行相关的改发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改良,现就过去的4个多月的工作情况作一次年终总结如下: 1、主要负责工作开展情况 1、主导户外照明量产产品的生产跟进及改良 项目名称具体工作情况进度 二代LED路灯 系列(共9款)SOP的修订、产线日常生产的 指导及培训、产线生产异常 的分析处理、工时测算及对工 序作业平衡的调整 已完成60W、80W的 SOP修订及工序平衡调 整改良导入 LED光学模组SOP的修订、产线日常生产的 指导及培训、产线生产异常 的分析处理、工时测算及对工 序作业平衡的调整 针对工序平衡及生产 效率提高完成SOP的修 订工作 隔爆巷道灯参与隔爆巷道灯外审文件的 编制及生产技术培训 已经完成专家验厂评 审的工作 2、协助跟进室内照明量产产品的生产 项目名称具体工作情况进度 产线日常生产的指导及培训、E27灯头异常分析及新灯头的确认测试、E27

球泡灯产线生产异常的分析处理灯头组装导入工装作 业的测试及导入 面板灯产线日常生产的指导及培训、 产线生产异常的分析处理 对玻璃漆管偏小作业 困难设计更改的推进 及完成 灯管产线日常生产的指导及培训、产线生产异常的分析处理 3、主导户外照明产品试产的导入工作 项目名称具体工作情况进度 LED遂道灯SOP的编制与修订、试产的指 导及问题点记录分析跟进与对 策、定额的核对 目前已经顺利完成试 产,可以导入量产阶 段 LED泛光灯SOP的编制与修订、试产的指 导及问题点记录分析跟进与对 策、定额的核对 目前已经顺利完成试 产,可以导入量产阶 段 LED日本街灯SOP的编制与修订、试产的指 导及问题点记录分析跟进与对 策、定额的核对 防水问题对策完毕便 可以导入量产阶段 LED投光灯20W、40W已经完成相关的工 艺文件、可以按时安排试产阶 段 11月29日开始试产工 作 LED太阳能路 灯已完成相关的工工艺文件、可以按时安排相关的试产阶段及生产工作 95W顶棚灯外审工艺文件的编制已经完成 LED街灯模组SOP的编制与修订、试产的指 导及问题点记录分析跟进与对 策、定额的核对 防水问题对策完毕便 可以导入量产阶段

募集资金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 第一节总体要求 6.1.1 本指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6.1.2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6.1.3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6.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6.1.5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章规定进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6.2.1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 6.2.2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六)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八)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九)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贵州茅台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4年3月25日披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7月13日证监发行字[2001]41号文核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1年 7月31日以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50万股(其中国有股存量发行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1.3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44,385,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2,205,525.00元和国有股存量发行所得204,03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8,144,475.00元,已于2001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天一验字(2001)第4-04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募集资金的初始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说明: 初始存放金额1,999,542,675.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98,144,475.00元相差

1,398,200.00元,该差异是公司其他账户垫付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费。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3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分析

2013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分析 上市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与否,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上年124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重点是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来看,上市公司在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准则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对此加以分析,并提出若干建议。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总体分析 (一)年度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及相对比例 2013年已披露年报的1243家上市公司中,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共1077家,占全部已披露年报公司数量的86.64%;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指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及带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中的任一种,以下简称“非标意见”)的共166家,占全部已披露年报公司数量的13.36%,其中无保留带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意见102家,占8.21%,保留意见46家,占3.70%,无法表示意见18家,占1.37%。 (二)年度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在年度间的变动分析 2009年以来,年度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数量呈上升趋势,但“非标意见”占总体的相对比例一直在下降。特别是从2012年以来,“非标意见”公司占全部公司的比例连续两年保持在15%以下,低于前几年的平均水平。2009年以来“非标意见”公司比例的变动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审计意见类型在年度间的变动情况统计表 ┏━━━━━━━━┳━━━┳━━━━┳━━━━┳━━━━┳━━━━┓ ┃┃2009┃2010 ┃2011 ┃2012 ┃2013 ┃ ┣━━━━━━━━╋━━━╋━━━━╋━━━━╋━━━━╋━━━━┫ ┃标准无保留意见┃726 ┃797 ┃957 ┃ 1016 ┃ 1077 ┃ ┣━━━━━━━━╋━━━╋━━━━╋━━━━╋━━━━╋━━━━┫ ┃非标意见┃149 ┃174 ┃166 ┃157 ┃166 ┃ ┣━━━━━━━━╋━━━╋━━━━╋━━━━╋━━━━╋━━━━┫ ┃公司数量合计┃875 ┃971 ┃ 1123 ┃ 1173 ┃ 1243 ┃ ┣━━━━━━━━╋━━━╋━━━━╋━━━━╋━━━━╋━━━━┫ ┃非标比例%┃17.03┃ 17.92 ┃ 14.78 ┃ 13.38 ┃ 13.36 ┃ ┗━━━━━━━━┻━━━┻━━━━┻━━━━┻━━━━┻━━━━┛ 我们认为,影响“非标意见”比例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注册会计师的意见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社会认同度的逐渐增加,上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更多地采纳了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另外,监管机构对注册会计师意见的重视,客观上促使公司倾向于接受注册会计师意见。例如,2012年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对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特别是文件体现了尊重注册会计师专业意见的精神,直接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并接受调查联系起来,客观上使得上市公司管理层更加重视和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前双方“各执一词”,此后公司我行我素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变;同时也给上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造成一定压力,成为“非标意见”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自去年年底以来,及时制定或修订了有关法规,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使注册会计师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有法可依,以往可能属于模棱两可的问题,不再成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同时,部分上市公司由于重大资产重组,财务状况和业绩有所改善,导致审计意见类型大幅改观。 第三,新股发行审核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新上市公司的质量,客观上降低了“非标意见”的比例。如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2002年该所新上市公司占当年末所有上市公司比例为10.15%,而2001年这一比例为7%。新上市公司一般质量较好,财务压力较小,因此基本上没有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我会制定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2001年4月10日证监公司字[2001]42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doc 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我会制定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2001年4月10日证监公司字[2001]42号)同时废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应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第四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至少应当包括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第五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通过与前次募集说明书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 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披露内容进行逐项对照,以对照表的方式对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单独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涉及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变更原因、变更程序、批准机构及相关披露情况;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应说明差异内容和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单独说明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投资项目完工程度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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