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大有作为

心理治疗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大有作为
心理治疗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大有作为

心理治疗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大有作为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正式施行,强制隔离戒毒作为我国戒毒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担负起戒毒工作的重要任务。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是我国戒毒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根本目标,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吸毒人员的治疗、教育和挽救,具体可以分为生理断瘾、体能康复、心理戒毒和回归社会四个方面,其中生理断瘾和体能康复是前提和基础,虽然比较困难,但还是一个比较短的过程。而心理戒毒和回归社会则是一个必须长期坚持的过程,也是巩固戒毒成果的一个必要条件,这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从事心理矫治工作的民警而言,是难得的机遇,更是严峻的挑战。

一、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开展心理治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心理治疗是强制隔离戒毒治疗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讲,凡是通过言谈、举止、表情、态度、环境气氛、使用相关仪器给出的信息等良性刺激和因素,以减轻或消除患者的心理疾病症状,都被称之为心理治疗。从狭义上说,心理治疗是指在良好的治疗关系基础上,由经过专业训练的治疗者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患者进行帮助,以消除或缓解患者的问题或障碍,促进其人格向健康、协调的方向发展的过程。本文所称心

理治疗是从广义而言的。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吸毒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疾病,具有复杂的心理学、生物学与社会学病因机制,应采取躯体、心理、社会康复等综合治疗的模式来治疗药物依赖导致的各种相关问题。生理脱毒只是戒毒治疗的前提,而心理康复治疗是其主要治疗方法和重要途径,社会功能康复则是其最终的目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人的心理与生理、行为是辩证统一的,三者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心理是行为的内在因素,而行为则是心理的外在表现。要使人的行为得到持久的改变,就必须首先改变人的心理。因此,社会功能的康复也必须通过心理康复来实现。综上所述,心理治疗是帮助戒毒人员彻底戒除毒瘾,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的必要途径,是戒毒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心理治疗应用于戒除毒瘾有其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

吸毒者一旦吸毒成瘾,便会对毒品产生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生理依赖可以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决,但是心理依赖却长期存在。导致吸毒者产生心理依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同的心理学流派也有不同的解释。心理学的“学习理论”认为:人类的各种行为,包括适应性行为和非适应性行为,都是学习得来的。个体的病态行为是通过社会环境习得的非适应性行为,可以运用“解除学习”的方法加以消除。行为治疗的目的在于,通过学习和训练,矫正各种病态行为,使个体能良好地适应其社会环境。行为矫正技术,充分运用了条件反射强化和消退的原理来发挥其治疗

作用。将“学习理论”应用于戒毒治疗可以认为:吸毒者正是通过习得的觅药行为,不断得到毒品所致的强烈欣快感,以及偶然或有意中断吸毒所产生的戒断症状的痛苦体验,从而构成正性或负性的强化因素,日积月累,不断作正负强化,最终使毒品依赖成为牢不可破的行为模式。然而正如吸毒行为是通过对外界的模仿而习得的一样,人也可以通过学习来消除那些习得的不良心理和非适应性行为,以达到戒除毒瘾的目的。药物滥用是行为疗法的适应症之一,通过这种治疗方法,有助于将受治者的心理和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综合治疗,矫正不良行为和偏差人格,训练新的行为模式,提高戒毒者的生活技能、社会技能和抗毒能力,恢复心理健康,从而达到彻底摆脱毒品的目的。

将心理康复治疗应用于药物依赖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几乎现有的心理治疗流派都已用于对药物依赖的治疗,许多科学家在这方面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发展了许多有效的心理治疗模式,也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纵观国内外的诸多戒毒模式,无论哪一种模式,都离不开心理康复治疗这一重要成分。如国外的社会心理康复模式强调戒毒工作的重点是对吸毒者进行认知治疗、心理和行为矫治,以矫正吸毒人员的毒品心理依赖,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国内,以前的劳教戒毒模式,将戒毒过程分为脱毒、康复、适应、考察四个时期,实行相应的动态管理、医学戒护和针对性的心理、行为矫治,并对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予以关注,进行跟踪帮教和后续照管。它同样突出了心理、行为矫治的重要地位,

也取得了较好的戒毒矫治效果,为即将实施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心理治疗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所必须承担的任务

戒毒是一个涉及众多因素的复杂问题,是一个综合的运作体系,其中心理治疗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针对戒毒人员心理依赖长期存在、戒毒信心和决心缺乏、责任感缺失、情感淡漠、人格偏离等诸多问题,心理治疗将面临着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消除戒毒人员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戒毒人员戒毒的关键是要摆脱心理依赖。从心理学角度看,心理依赖性可以说是一种操作性条件反射。矫治的重点在于通过一系列心理行为训练帮助戒毒者建立必要的条件反射,以相反的体验取代对吸毒的欣快体验,降低对吸毒体验的内驱力,形成对毒品的回避反射。例如通过毒品危害宣讲、观看禁毒图片展、想象厌恶疗法、电刺激厌恶疗法等方法进行厌恶性情绪治疗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培养戒毒人员的自我调控能力。自制力差是吸毒人员的主要心理问题之一。正是这一原因导致他们在明知吸毒危害的情况下,却因为不能延缓那种急于获得快感的欲望而一次次地屈从于毒魔。必须通过运动训练、情境模拟、角色扮演、自我反省、欲望节制、学会拒绝等一系列心理行为治疗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掌握摆脱毒品、回归社会所需要的各种心理和生活技能,增强戒毒信心,增强抵抗复吸的自我控制能力。

(三)纠正戒毒人员的人格偏差。近年的戒毒研究表明,大

部分吸毒人员在吸毒前就已有一定的人格缺陷与人格障碍,其人格特征表现为非积极进取、逃避现实。他们吸毒后会加剧人格缺陷或导致新的人格变异,导致情绪抑郁、焦虑,不能真实地面对自我、意志力薄弱,性格孤僻、多疑、抱怨,甚至形成反社会人格。心理康复的终极目标就是要改变其已有的人格缺陷或障碍,恢复社会功能,延长操守时间,或终生戒断毒品;保持社会正性的价值观念,遵纪守法,重新做人。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个长期、复杂、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综合运用多种心理治疗方法,分层次、分阶段地来完成。

三、突出心理治疗的中心任务,努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效果

(一)科学定位,确立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将“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首次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这昭示着党对民众的内心感受的高度关注、社会对人们的真情关爱以及心理和谐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科学定性和定位对于戒毒矫治工作起到关键性的导向作用。吸毒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疾病。无论采取何种治疗方式,戒毒治疗始终需要坚持的一个中心理念就是将吸毒人员视为病人。强制隔离戒毒侧重于戒毒治疗而不是处罚,虽然对戒毒人员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甚至采取适当的身体强制措施,但是,这些措施都只是出于保障治疗顺利进行的目的。根据这样的定位,我们在戒毒矫治过程中更应该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采取各种措施教育和挽

救吸毒人员,帮助他们戒除毒瘾。

戒毒矫治经验表明,对戒毒人员也只有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激发其自觉的戒毒意识,强化其戒毒动机和决心。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要求营造良好的客观环境和治疗条件,更要创造良好的医患双方关系环境。因为治疗人员的信任、理解和积极关注可以提高戒毒人员的自尊心,调动其参与治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医患双方坦诚相待,增进自我探索,加重治疗人员指导和解释的分量,降低戒毒人员的阻抗,为一系列的生理、心理和行为治疗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固本强基,加强心理矫治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强制隔离戒毒是一项工作内容复杂且操作技术要求很高的专业性工作,心理治疗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专业化程度高,而且起步晚,经验少。因此,大力开展强制隔离戒毒矫治工作,必须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心理矫治专业队伍。一是要保持心理矫治队伍的稳定性。一名成功的心理咨询师必须具备多学科知识,培训周期长,所以参加培训的对象必须具有较好的潜质,一旦选定,就不能任意变换,以保持人才的稳定性。二是以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力点。由于心理治疗理论是基础,关键是实际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所以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心理矫治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心理治疗技能培训。要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的内容和时间,选择恰当的培训方式,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还要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外

出培训人员回来要当好“二传手”,使更多的人员得到学习的机会,同时也使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得到巩固和深化。三是要努力提高队伍的戒毒矫治科研能力。要通过建章立制,制定奖励政策,激励引导心理矫治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戒毒矫治业务研究,认真撰写调研论文和矫治个案,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专业化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四是要努力培养“专家型”人才。根据心理矫治人员的不同个性特征和专业特长,安排他们从事不同的心理矫治工作,如心理健康教育、个体咨询和治疗、团体咨询和训练等,以在不同方向得到纵深发展,培养和造就出不同领域的专家型人才,提高队伍的层次。

(三)努力实践,建立完善戒毒矫治的心理治疗工作模式。一要注重心理治疗的系统性。目前,全世界公认的戒毒治疗方案是从毒瘾形成的机制出发,采取“医学——心理——社会”的综合干预模式进行戒毒治疗。这种模式主要按照脱毒、康复、后续照管三个阶段,对戒毒人员进行“行为——认知——人格”的综合心理治疗。治疗过程中不仅要突出不同阶段心理治疗的重点,还要注意相互间“无缝衔接”,不能出现断档,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功亏一篑。二要突出心理治疗的针对性。要依据吸毒人员成瘾程度及其症状表现与其吸毒种类、吸毒时间之间的关系,因人、因事制宜,进行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而不能千篇一律。三要明确心理支持的重要性。由于戒毒引起的极其强烈的生理、心理痛苦体验与吸毒产生的现实生活中无法享受的

美妙幻觉体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作为心理治疗人员要充分认识戒毒不同阶段的生理、心理反应,想方设法尽可能减少戒毒人员生理脱毒的痛苦和精神的空虚,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帮助戒毒人员重建全新的价值体系,坚定戒毒决心。四要努力提高戒毒评估的科学性。戒毒效果诊断评估不仅在强制隔离戒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而且是一个包含着多项评估内容的复杂系统。特别是由于人的心理、行为具有易变性、隐蔽性和难以量化的特点,给诊断评估带来很大的难度。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学科知识,遵循科学、客观、标准、系统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构建出符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的效果诊断评估体系,坚持日常考评与定期测评相结合、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方法,努力提高诊断评估的信度和效度。五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设备的辅助作用。可以借助于生物反馈仪、测谎仪、眼动仪、治疗沙盘等先进设备进行系统脱敏治疗和信息反馈,实行量化评估,增强戒毒治疗的效果,提高诊断评估的信度和效度。

强制隔离戒毒知识考试

1、吸毒成瘾的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戒毒治疗不以营利为目的。 2、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住所地接受社区戒毒。 3、吸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a、拒绝接受社会戒毒的 b、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c、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d、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4、劳动教养管理所设置教育机构,大中队设置教育干事和若干专职教员。 5、对劳动教养人员一次使用戒具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 6、劳动教养期限,根据需要劳动教养的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至三年。 7、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实行教育感化第一,劳动生产第二的教育方针。 8、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 9、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人员实行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 10、劳教人员的档案应当实行分级管理。 11、对劳动教养人员要实行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奖励面要大,惩罚面要小。 12、对于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 1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可探视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14、正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因情况特殊需要探访的,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15、劳动教养人员入所时,要进行认罪认错教育,所规纪律教育;出所前要进行遵纪守法和前途教育,并作出鉴定。 16、在劳动教养人员中,应经常开展劳动,学习,体育,卫生评比活动,定期评选劳动教养积极分子。 17、对女性劳动教养人员派女干部管理。 18、收容劳动教养人员时,必须凭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对于没有上述文件或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不予收容。 19、劳动教养人员的现金、票据和贵重物品,由劳教所代为保管,解除劳教时归还。 20、强戒人员探视费用自理。 21、对于强戒人员一次单独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5日。 22、强戒期限为2年,最长可延长一年。 23、强戒人员的康复训练包括身体功能恢复性训练,体能训练和常用健身项目辅导。 24、对被单独管理的强戒人员应当按标准供应饭菜和开水,保持室内卫生,室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对患有疾病的及时予以治疗。 25、强戒所不得体罚,虐待或侮辱戒毒人员。 26、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戒所应当及时发还代管财务,结清账目,办理出所手续。 27、强戒人员办理所外就医,须由指定地方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亲属或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意担保。 28、对擅自离所的强戒人员,强戒所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原强戒决定机关。 29、强戒人员一次所外就医的期限为1到3个月。 30、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传统戒毒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核心是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立起集生理脱毒期、康复训练期、回归巩固期于一体的戒毒康复“361”新模式。它集中体现了新的教育矫治模式,关系到规范文明管理和有效控制学员复吸矫治目标的实现。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强制隔离戒毒“361”戒毒模式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管理理念不清、管理实践弱化,并提出着眼在人,以“361”的眼光重新探索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方法。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难题管理对策大文明 管理是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的因素,人类文明的有利保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稳定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戒毒矫治目标实现的有利保证。强戒人员这一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与以往惯用的劳教管理工作相比,目的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文明,内容上更加科学。 一、目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实践的难点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强制隔离戒毒所相继挂牌,也开始收容强戒人员,但是目前国务院的《戒毒条例》尚在讨论修改中,司法部的《强制隔离人员管理办法》也未正式出台,这样就给基层的强制隔离管理所实际工作造成了困难,管理的观念不清,生搬套用以往的管理经验,其管理弊端在不断的显现。1、管理方法仍徘徊于以往的劳教戒毒。 在实际工作运转中,许多民警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是劳教戒毒的翻版,两者换汤不换药,套用劳教工作模式,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当成劳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基本都沿用劳教工作的老一套,造成了强制隔离

戒毒变成了二劳教。 2、管理对象交杂,混于一室一舍。 “一所两制”甚至“一队两制”的管理模式,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对象非常复杂,既有吸毒劳教人员,也有其他罪错人员。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对应有不同的等级处遇,混合管理既不利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也不利于其他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更违法了《禁毒法》规定的分开管理原则,管理制度上无法区别对待。 3、诊断评估依据未能体现强制隔离戒毒矫治工作的最终目的。 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效果评估仍旧延用百分制考核,生产计量考核、日常量化考核等等。而只能直接的体现学员在所内的规范意识,习艺劳动,参加文体活动等积极性等,这与强制隔离戒毒满一年后实施评估,可以报决定机关给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不一。同时对衡量学员戒毒矫治的效果缺乏应有的科学依据,更不能作为权威的考核标准。 4、倡导文明管理,又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强制性行政措施,国家将戒毒人员集中进行戒毒,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的体现,就是在强制戒毒所内的强制性管理。但目前已收治的强制隔离所却难以有效实施。一是管理人员要按照戒毒规律的要求,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教育、行为矫治、心理康复、身体锻炼、劳动锻炼等各项工作,必须采取强势管理。二是由于戒毒人员被强制戒毒本身就有一种抵制和仇视心理,再加上他们大多是人格有缺陷,对社会认知存在偏见;自控力不强,易冲动,常有违规违纪;极端自私,常为一点小事不惜争吵打架,有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暴力对抗管理,而戒毒法理只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给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带来了难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第四章通信、通话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来往邮件应当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和其他违禁品。实施检查时,应当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来往邮件由大(中)队统一登记、收发。 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所在大(中)队批准,可以使用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电话与配偶、亲属电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国外、境外配偶、亲属通话,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持有或使用移动通讯设备。 第五章探访 第二十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特殊情况,其他人员要求探访的,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第二十一条正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因特殊情况确需探访的,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正在接受审查或呈报逮捕的,禁止探访。 第二十二条探访在探访室或指定地点进行。探访室应当设置玻璃隔离设施。探访时应当有工作人员在场。 国外、境外的配偶、直系亲属探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省级主管机关批准。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探访时,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等证明本人与被探访人员关系的证件。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没有证件或与证件不符的,禁止探访。 第二十四条探访人员送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用品,应当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置的商店购买。 探访人员送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其他物品,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并由工作人员当面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探访人员应当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终止探访。 第六章探视 第二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可以探视其配偶、直系亲属。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法宣在线-章节练习及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1、(单选题)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A.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B.近亲属 C.公安机关 D.县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 A.七年 B.五年 C.二年 D.三年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社区戒毒的期限为()。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二年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戒毒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戒毒。 A.不动产所在地 B.户籍所在地 C.经常居住地 D.住所地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禁毒法》的规定,下列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的管理措施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 B.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 C.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不得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 D.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正确答案:C 6、(单选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批准。 A.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B.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

C.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负责人 D.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A.可以拒绝执行 B.可以依法控告 C.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可以依法申诉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 A.报请批准后,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B.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C.强制社区隔离戒毒 D.强制医疗 正确答案:B 9、(单选题)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A.三十六小时 B.十二小时 C.四十八小时 D.二十四小时 正确答案:D 10、(单选题)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A.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 B.近亲属 C.吸毒人员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D.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下一级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 11、(多选题)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有哪些规定?() A.国际禁止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B.禁止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C.省级人民政府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D.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实行许可制度 正确答案:BD 12、(多选题)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是()。 A.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017禁毒专职人员考试试题与答案解析

2016年禁毒专职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6-09-29 1.经营乙醚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的 什么管理部门备案? A.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当地派出所 正确答案为:A. 2.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那么黄樟油可以用于以下哪一项? A. 制毒的化学配剂; B. 制造违禁药品; C. 制造危险品 D. 制毒的主要原料; 正确答案为:D. 3.易制毒化学品中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下列几种化学品,购买前需申请购买许可证的是? A. 乙醚; B. 醋酸酐; C. 胡椒醛; D. 硫酸 正确答案为:C. 4.有人说常见的戒毒方法有自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替代戒断法、强制戒断法、间接戒断法、非药物戒断法、其中只有三项是正确的那是以下哪个选项? A.强制戒断法;自然戒断法;间接戒断法 B.间接戒断法;强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 C.非药物戒断法;药物戒断法;替代戒断法 D.自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强制戒断法 正确答案为:D. 5.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不应当对以下哪类人员进行戒毒治疗? A.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吸毒人员; B.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制毒人员; C.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吸毒人员; D.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 正确答案为:B. 6.戒毒人员应当在什么地方接受社区戒毒? A. 户籍所在地 B. 暂住地; C. 抓获地; D. 案发地 正确答案为:A. 7.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怎样做? A. 对其进行反复耐心的劝导; B.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C.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D. 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正确答案为:B.

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情况的汇报 我大队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对中山市所辖12个镇区的吸毒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收治工作。自收治工作开展以来,在所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大队民警职工的不懈努力下,目前强戒人员改造秩序良好,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现将收治强戒人员一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制隔离戒毒的工作情况 截至2月5日止,我大队共收治强戒人员?名,其中患肺结核强戒人员1名,患hiv强戒人员2名,于1月?日向???调遣强戒人员22名。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培养建立了一支专业的民警队伍为了适应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新要求,收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根据所部的安排,分两批以全程跟班的形式到公安局戒毒所进行了学习交流,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所外学习,所内经验交流等措施,切实提高了民警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鼓励民警将日常在管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再用来指导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逐步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的专业民警队伍。 整合资源,确保安全,初步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各项措施

尽管劳教场所已经具备收容劳教戒毒学员条件,但强制隔离戒毒学员收容时,是未经生理脱瘾直接送交的,相比以往的劳教戒毒学员有着更为现实的不稳定因素和危险性。因此,我们在利用原有资源、设备的情况下,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科学戒毒、规危戒毒、成功戒毒为目标,初步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各项措施。 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初步建立了一整套强制戒毒人员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要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运行,制度是关键。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份不再是劳教人员,不能适用目前的管理制度和表本薄册,同时《禁毒法》明文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要建立科学的诊断评估机制。因此,为适应新形势和法律要求,我大队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和规章作为参考和依据,并结合工作实际,初步建立了《强戒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强戒人员日常管理流程》、《强戒工作流程》、《强戒人员内务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强戒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道路。 改革创新,突出人性化管理,不断提升治疗、康复、矫治水平 随着强制戒毒所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治疗、教育和康复上,强调强制戒毒人员的管理要有别于劳教模式,对戒毒人员要重在治疗和教育。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17号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9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臵。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臵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臵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臵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臵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臵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禁毒知识大赛试题答案

禁毒知识大赛试题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 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D )。 A 集中管理 B 统一管理 C 隔离 管理 D 分别管理 2、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A )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A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B 办案单位 C 社区戒毒机构 D 户籍地派出所 3、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 B )。 A 六个月 B 一年 C 一年半 D 二年 4、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B )。 A 一千元以下罚款 B 三千元以下罚款 C 五千元以下罚款 D 一万元以下罚款 5、1987年6月12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有138

个国家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上确定每年( B )为“国际禁毒日”。 A.4月26日 B.6月26日 C.10月26日 D.12月26日 6.《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我国的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 )并举的方针。 A、行政、教育、文化、医疗 B、禁种、禁制、禁贩、 禁吸、 C、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D、组织、协调、指导 7、林则徐“虎门销烟”发生在哪一年( A ) A、1839 B、1840 C、1848 D、1842 8.1858年,英、法、美等国迫使清政府在上海签订 了(C),使鸦片贸易在中国正式“合法化”。 A.《南京条约》B.《马关条约》C.《中 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9、以下哪些是我国刑法所界定的毒品( A ) A、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 B、挥发性溶剂 C、烟草、酒精

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 对策 摘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禁毒法》实施后摆在禁毒前沿的新课题。其中,教育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它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新生,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特别重要的是它直接关系到“人的问题”:戒毒人员是变成魔鬼,还是重新做人。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教育理念不清、教育实践弱化,并提出着眼在人,以“大教育”的眼光重新考量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教育理念教育实践素质教育大教育社会稳定 教育作为一种对人施加深刻影响的活动,是社会得以发展的动力。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进行的提高素质、戒断毒瘾、实现其再社会化的系统影响活动。强戒人员这一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相比,在目的上要更具有明确性,在内容上要更具有针对性,在方式方法上要更具有科学性。 一、当前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教育理念的争辩 教育理念是人们对教育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整体把握而形成的

一系列理性的基本观念,是对教育精神的理解和对教育价值的解读。 1、是强化管理还是着力教育。此前的戒毒制度(指《禁毒法》实施以前的劳教戒毒、公安强戒,主要指劳教戒毒),虽然理论上确立了“教育第一”的地位(“教育人是劳动教养的核心”、“教育是处在首要的位置上的”①),但在实际执行中,我们一再强调的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围绕管理做文章,围绕管理下工夫,教育居于从属的地位,起到的是一种辅助性的作用。这种重管理轻教育甚至以管代教的现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忽视了教育工作的长效治本功能。 2、是强化行为养成教育还是着力素质教育。此前的戒毒制度希望通过对戒毒人员良好行为的培养,达到用“好行为”代替“坏行为”的目的。当我们审视劳教教育的目的时,会发现“劳动教养教育并不是一般社会教育和普通学校教育的养成式教育,而是具有特定目的、特定手段的矫正式教育②”这样的论断。也就是说,劳教戒毒教育在理论上其实已经否定了“养成式教育”(劳教戒毒教育是从属于劳教教育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用的还是这个被否定了的教育形式。究其原因,这是急功近利的思想在作祟,因为行为养成教育“看得见”——站有站的规矩,行有行的标准;“听得到”——凡事报告,礼节礼貌;“管得着”——违反了行为养成能够准确地予以评价,利于操作,便 “这样的行为”于考核。但行为养成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被教育者的心态, 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表达,就不得而知了。因此准确地把握行为养成教育,应当把它归结到素质教育诸内容中所涵括的一个方面,而且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27号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已经2013年3月22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吴爱英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教育和挽救吸毒成瘾人员。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四条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尊重戒毒人员人格,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场所设置 第六条设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符合司法部的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司法部备案。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单独设置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其所在地地名加“强制隔离戒毒所”命名,同一地域有多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命名。 专门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地名后加“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专门收治未成年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地名后加“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政治委员一人、副所长若干人,设置职能机构和戒毒大队,根据收治规模配备从事管教、医疗和后勤保障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置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保险。 第三章接收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教育工作探讨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教育工作探讨 摘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禁毒法》实施后摆在禁毒前沿的新课题。其中,管理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容,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新生,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本文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探讨了关于管理模式、教育容、手段、评估等方面。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教育工作管理模式教育理 念教育容社会稳定 近年来,随着劳动教养场所职能的拓展和不断转变,传统的劳教管理模式和教育容已不能够完全适应场所发展的需要。如何借鉴劳教管理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启发和带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场所安全稳定无事故,已成为劳教场所需要探索和攻破的首要课题。笔者认为,对戒毒学员进行"人性化"管理教育,造意蕴丰富的"无声"教育,加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给戒毒人员更多的启迪和感悟,温暖他们麻木的心灵,真正帮助他们从生理上戒毒,心理上脱毒,身体上康复,就是我们开展管理及教育矫治工作的最终目标。通过工作实践,我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模式和教育矫治容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主体与相关管理机制的关系 1、强制隔离戒毒法规和规章的缺失,是执行工作困难的重要因素。对强制隔离戒毒的管理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劳动教养规定,有别与劳动教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细则应尽早出台。 2、民警执法理念、执法意识的不适应,是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困难的主观因素。民警长期从事劳教管理工作,熟知劳教法律、法规,但随着执法对象的改变,执法要求也随之变化,从重“管教”转变为重“治疗”。由此而在民警中产生了一些不理解情绪、不适应状况,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加强禁毒、戒毒法律法规学习,转变

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点

一是完善场所治理,推动实现安全稳定常态化。全面夯实所政管理基础,提升所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预报预警和监测监控,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建立以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化的联动立体防范格局,进一步提高场所安全防范水平。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管理工作方法,体现文明和谐,突出人文管理;把握宽严相济,推进激励管理;注重内引外联,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戒毒矫治科学化。二是完善教育矫治模式,提升教戒治质量。继续做好服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扎实做好常规性教育矫治工作,突出抓好教育矫治工作监督考核,切实加强戒毒矫治专业化建设,务实开展循证戒治试点工作,着力探索戒毒矫治方法,规范和提升心理矫治工作,加强戒毒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大戒毒”体制相关工作调研,继续做好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意识教育,继续做好戒毒矫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戒毒机关社会影响力。三是深化三项创建,全面加强生活卫生工作。强化生活保障,做到伙食搭配科学、营养均衡。强化饮食卫生,健全饮食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卫生管理,抓好个人卫生、内务卫生、环境卫生工作。强化医疗防疫,落实入出所体检、定期体检和跟踪体检制度,加大医疗设备的更新和投入,健全疾病流行趋势分析研判、疾病防控分类预警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四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正确把握戒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病人”的三重属性,以强化关怀救济、体现治病救人为重点的服务型执法新理念,提高戒毒工作法制化水平。着力规范化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各个环节的执法标准,严密程序,细化流程,减少执法随意性。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大所务公开力度,将有关执法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五是适应改革转型,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以构建“211”信息化功能体系为重点,推进场所指挥中心、安防管理平台、戒治管理平台和综合数据库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效能和管理水平,实现工作流、信息流、管理流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装备管理,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全面提升装备保障水平。六是立足服务保障,推动场所经济平稳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的主旋律,根据我所的实际情况,做强做优劳务加工,继续强化劳教习艺现场“7s”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和人员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戒毒系统协调推进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切实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禁毒试题及答案最新

《禁毒常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施行的日期是( C ) A.2007年12月29日 B.2008年1月1日; C.2008年6月1日 D.2008年10月1日; 2、( B )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 C公安部D全国政协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具体办法, 由( A )规定 A国务院B公安部C卫生部D商务部 4、《禁毒法》规定,( D )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 A海关B公安机关C边防D邮政企业 5、《禁毒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 C ),开展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交流工作 A毒品监测和毒品情报系统B毒品情报和禁毒信息系统C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D毒品情报和吸毒人员系统 6、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 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 C ) A进行劝导 B进行批评、教育 C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D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7、戒毒人员应当在( B )接受社区戒毒 A居住地B户籍所在地C抓获地D案发地 8、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 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 人,并在送达后( C )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A7日B3日C24小时D12小时 9、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 B )送强制 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A户籍地公安机关 B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 C居住地公安机关 D案发地公安机关 10、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赵某一般心理共9页文档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赵某一般心理 问题的心理咨询个案 引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开无毒环境(强制隔离戒毒所),重新回归社会时,大多数戒毒者对自己戒除毒瘾抱着很大希望和决心,小心翼翼保持着自己的戒毒操守。但是,吸毒者经常处于一个或大或小的“毒友”圈子,一般都会受到“毒友”的影响和刺激,产生“吸最后一口,以后永远不再吸了”的自我安慰想法,结果是又一次陷入“吸最后一次”的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使先前的努力在“毒友”的引诱下化为泡影。再次复吸给事业、家庭、亲人带来的伤害又使吸毒者陷入悔恨和自责的负性情绪中,以致自己不能解脱。 一、来访者基本信息:赵某,男,37岁,已婚,初中文化,汉族,二进宫学员,家中姐弟四人,其排行老四。无重大躯体疾病史,家族无精神疾病史。1993年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1997年6月被决定劳动教养戒毒(在劳教四大队),2000年1月劳动教养期满解教出所。解教后巩固戒断毒瘾长达7年,2007年再次复吸,2011年5月投送我所强制隔离戒毒(在戒毒三大队)。 二、来访者主诉 一段时间以来入睡困难,白天情绪烦躁,听到其他学员大声说话烦躁情绪加重,不愿与人沟通,情绪郁闷,睡不着时总想以前发生的事情和出所后会遇到的难处。戒断毒瘾这几年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岳父家的亲朋也接纳了我。现在我自由没有了,出所后一无所有,我没脸面对自己的亲人,尤其是岳父家的人,戒毒后他们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以

后他们都不会再信任我。我这次强戒除了妻子其他亲人没有一个来接见我。这样反复的想,想的很细,经常几个小时都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和未来的幻想中,自我感觉这样不好,主动去控制,可是一会儿又回到刚才想的问题上来,做事情注意力不能集中。感觉对许多事情提不起兴趣。三、咨询民警观察和分管民警反应 咨询民警观察:该来访者求助愿望强烈,交流时主动诉说,语速适中,表情达意恰到好处,穿着干净整齐,内心较有思想。 分管民警反映:该学员日常管理中能做到遵规守纪,服从教育矫治的安排,习艺劳动表现积极。近几日情绪变化大,处于一种低迷伤感,无精打采,提不起精神的状态。 四、心理评估和诊断 赵某出现上述症状时间较短,为近期发生,自己能找到明显原因,内容尚未泛化。其情感反应是可以理解的,强度不大,对自身躯体、心理和社会功能等症状有充分的自知力,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是一致的,能够很现实的分析自己复吸的利弊,思维合乎逻辑,感到痛苦,希望得到帮助解决问题,属于一般性心理问题。具体原因是复吸引发趋避式冲突进而导致混合型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 五、心理咨询目标 依据以上评估诊断,同来访者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 近期目标:同来访者之间建立平等良好的咨询关系,帮助其澄清自身心理冲突,摆脱对自身现状的过分关注以及由此产生的将存在问题无限放大的心理暗示,鼓励其作出新的有效行为,树立信心,重新开始,并且掌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育矫治工作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教育矫治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教育矫治工作目标。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认清毒品危害,树立法制观念,提升道德情操和文化素养,改善不良心理,掌握就业谋生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戒除毒瘾,成功融入社会。 (二)教育矫治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立足戒毒人员的戒毒需要,科学安排教育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给予戒毒人员人文关怀和必要的社会救助,营造尊重、信任、互助的人文矫治氛围,充分调动戒毒人员自觉、主动参与教育矫治的主体意识。 坚持因人施教的原则。根据戒毒人员的认知规律、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确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帮助个体戒除毒瘾,实现不同程度的改变和成长。 坚持综合矫治的原则。遵循教育矫治工作的客观规律,充分运用管理、生产劳动等手段的教育矫治功能,使场所各类教育活动形成合力,提高综合矫治能力。 坚持面向社会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照片优势,全面提升戒毒所

教育矫治工作水平,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 坚持科学创新的原则。根据戒毒工作发展的需要,研究教育矫治工作中的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不断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二、教育矫治内容 (一)入所教育。对新收治戒毒人员进行入所教育,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场所环境,适应戒毒所生活。入所教育在完成生理脱毒后进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开展戒毒法律法规、所规所纪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守则》,学习强制隔离戒毒所所规所纪。帮助戒毒人员了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性质、目的、内容、法律效力以及在所期间的权利义务,明确矫治目标和方向。 开展卫生知识教育。组织戒毒人员学习肝炎、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预防知识,学习所内集体生活所需要的卫生常识,帮助戒毒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开展行为养成教育。组织队列训练,开展内务卫生和所内文明礼仪习惯养成教育,增强戒毒人员组织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培养自觉遵守文明礼仪的意识和习惯。 (二)法律常识教育。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社会保障法等与戒毒人员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戒毒人员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矫治工作的思考

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矫治工作的思考 曲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李立望《禁毒法》实施以来众多戒毒场所就如何对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开展了不少有意义的探索或实践,但结果大都差强人意,究其原因有二:其一,对心理矫治的认识和定位出现偏差;其二,心理矫治体系的构建存在不足。 一、对心理矫治的认识和定位出现的偏差 目前,对强戒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在认识上存在三种误区:其一,无用论,代表观点:复吸率高,心理矫治没有用;其二,等同论,代表观点:心理矫治即教育矫治,教育矫治既是心理矫治;其三,万能论,代表观点:心理矫治能解决一切问题。 这三种认识上的误区所导致的结果有三:其一,简单化,把心理测量、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或精神治疗拼凑到一起就认为是心理矫治,简单化带来的最为严重的后果是心理测试的滥用——不考虑对象的问题种类,不考虑测试的要求,分析数据不考虑个体的整体心理状况;其二,夸大化,盲目夸大心理矫治的功能,矫正“异常心理”或“人格障碍”,就咨询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已经超出了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范围;其三:表面化,将所有的违法矫治工作,包括强戒人员思想的转变、恶劣行为的改变等都认为是心理矫治,结果心理矫治什么也是,什么也不是,成为应付检查的表面工作。 显然,这些认识上的误区无疑已经阻碍了心理矫治在戒毒场所的

健康发展,使得很多直接参与操作的人产生各种困惑,甚至是怀疑心理矫治的作用。笔者认为心理矫治即心理治疗与行为矫正,是指运用心理学手段消除强戒人员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和强迫性觅药行为、排除其因毒品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心理问题、增强其心理调适能力和适应能力的过程。因此,心理矫治的范围应当属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范围,即由于吸食毒品产生的一系列心理问题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家庭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简单心理问题,如紧张、焦虑、抑郁、烦躁和痛苦等,对于超出此范围的其他问题不适合使用心理矫治的技术和手段。 二、心理矫治体系的构建存在的不足 公认的戒毒治疗方案是从毒瘾形成的机制出发,采取“生物—心理—社会”的综合模式进行戒毒治疗,这种综合模式包括了脱毒、康复、后续照管三个阶段。在医学治疗体系、教育矫治体系、日常管理体系和心理矫治体系贯穿在上述模式的三个阶段当中,四个体系各司其职,共同构成戒毒治疗体系。 目前的心理矫治工作一般是并入教育矫治体系,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效果并不乐观,一方面心理矫治工作的层次无形中被限定在心理健康教育这个最底层次,另一方面心理矫治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心理干预的效果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构建合理的心理矫治体系势在必行。 三、如何构建合理的心理矫治体系

浅谈对强制隔离戒毒的基本模式的阐述

[作者:钟志文点击数:更新时间:] 随着《禁毒法》地实施,如何提高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下面简称为强戒人员)地强制隔离戒毒效果是我们必须思考地课题.以下简要就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如何对强戒人员进行脱瘾教育及其所必需条件和要求(即强制隔离戒毒地基本模式)谈谈个人之浅见.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要顺利对强戒人员进行脱瘾教育首先要求强制隔离戒毒所必须具有完备地基础设施 (一)机构设置完备.强制隔离戒毒所应下设戒毒研究指导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开展临床治疗、吸毒地预防、吸毒问题地流行病学调查、戒毒技术和药物地研究工作.医疗、化验等一线临床科室应配备经戒毒业务专业培训地医疗队伍,确保能够对强戒人员进行戒毒和对并发症、潜伏疾病进行治疗;建立管理、教育、生活卫生、场所护卫等科室负责强戒人员地管理和教育工作.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全封闭地戒毒环境.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必须实行全封闭、严格地管理,杜绝毒品地流人,并应美化所内环境,使强戒人员有一个良好地戒毒环境.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医疗设备完备.戒毒是比较特殊地一项医学专业,强戒人员地合并性疾病较多,按疾病种类设置相当于一所综合医院.为实现全封闭地治疗,应尽可能配备现代化地医疗设备,如光机、毒品检测仪、酶标仪、心电图机、超等,应设常规生化检验、毒品检验、性病和艾滋病检验室,进行临床辅助检查.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四)先进地监控和通讯设施.为观察强戒人员地日常活动和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和制止其不良反应和不良行为,所内应配备电视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地现代化通讯工具.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完备地康复设施.所内应设置康乐健身设施,配备健身器材,并有足够地场地供强戒人员进行体育锻炼,以促使其康复.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要顺利对强戒人员进行脱瘾教育要求有制度健全、严格地所政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地所政管理应当坚持“严管、重教、挽救”地戒毒工作方针,坚持人道主义精神,实行科学化管理,做到严而有度,宽而不纵,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地前提下,针对强戒人员地特点实行管理,形成适合强制戒毒需要地管理模式.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一)入所程序.人所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办理入所手续,学习人所须知;②身体检查.包括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并记录病史,进行血常规、肝、脾功能、梅毒、艾滋病病毒检验,进行心肺功能检验;③编队、领取生活用品,更换戒毒所配发地统一服装,进入治疗区.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封闭地戒毒集训期.强戒人员进入治疗区后即实行全封闭管理,一般周内不允许探访,不允许与外部接触.戒毒集训地期限为~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一阶段为脱瘾期,时间一般为~周,在此阶段主要是对强戒人员进行生理脱瘾,采用药物治疗地手段逐渐解除强戒人员对毒品地生理依赖.根据强戒人员吸毒时间地长短、日吸毒量、身体地营养状况和戒断症状地表现,将吸毒人员分为轻、中、重三度进行治疗.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轻度吸毒者地吸毒时间为年以内,日吸食海洛因克以下,身体营养状况中等,在戒断期出现失眠、打哈欠、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焦虑、头痛等轻度症状.对这类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不需要使用戒毒药物,主要是鼓励他们树立自我戒毒地信心和勇气,靠自己地毅力和意志戒毒.这类吸毒者一般在个月内可以恢复体力,在个月内上述症状可以消失.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中度吸毒者地吸毒时间为年以上,日吸食海洛因克以上,身体营养状况差,在戒断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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