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考试试题

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考试试题
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80分;答错1空,该题不得分)

1.《征信业管理条例》于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4.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相关机构收到异议,应按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0 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

5.自2011年1月起,云南省内取消“贷款卡集中年审制度”,实行滚动年审。

6.2011年上线的新版个人信用报告有个人版、个人明细版、银行标准版、银行异议版、征信中心版、社会版、政府版等七个版本。

7.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

8.《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查询信息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9.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

11.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统称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12.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向征信机构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13.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14.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参考。

15.信息提供者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6.《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中心变更备案。

17.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查询信息的机构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企业的信贷信息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

18.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

19.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20.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21.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22.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23.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24.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25.在异议处理中,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26.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

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27.金融机构不得对持有被暂停、注销贷款卡的借款人发生新的信贷业务,已发生的信贷业务可以做延续处理。

28.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29.2011年7月印发的《云南省金融机构贷款卡申办资料审验实施细则》中规定,金融机构必须设置贷款卡资料审验员,负责贷款卡资料的审验工作。

30.2011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建立异常数据跟踪反馈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在办理日常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现在企业征信系统中查询到的信息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致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问题反馈表》进行书面反映。

31.企业在金融机构办理基本账户开户申请时,由该机构负责督促其办理贷款卡,并进行申办资料的审验。金融机构对所需资料进行完整性和有效性审验后,出具《贷款卡申办资料审验结果书》,由企业连同资料送交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

32.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从事征信业务的必备条件。

33.对违反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考试考场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发现,成绩当即作废,并取消本年度内考试资格。

34.贷款卡是借款人凭以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的资格证明。

35.信用报告被人们喻为经济身份证。

36.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应查验借款人的贷款卡,金融机构查验借款人贷款卡的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37.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四方面。

38.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担保公司代偿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按月统计辖内发生的企业代偿信息,于前报送至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并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关注企业信用报告“”栏目中记录的相关信息。

39.信息使用者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40.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3年,期满资格失效,期满前30日内应重新申请参加考试。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什么叫征信业务?

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2.《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良信息是指什么?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

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3.请列明《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规定的五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

(二)因过失泄露信息;

(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

(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4.机构信用代码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机构信用代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以金融业务为基础,按照一定规则赋予每一个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变的编码。

机构信用代码是具有唯一性、广覆盖性、经济性、实用性、兼容性的编码。

金融行业分析报告[精品文档]

第一章金融行业定义 1.1金融的定义: 简单来说,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1.2金融市场的定义: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广而言之,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 直接融资:直接融资: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证券)。 间接融资:间接融资: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 二者之间联系和区别:(1)联系:a、都是资金的融通活动;b、相互渗透、相互支持。(2)区别:a、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资金赢余者——银行——资金短缺者。在直接融资方式中,以证券公司为核心。资金赢余者——证券公司甲=证券公司乙——资金短缺者;b、特点不同: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的风险小、成本低、流动性好等优点。 1.21金融市场的形成:远在金融市场形成以前,信用工具便已产生。它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但是由于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这些信用工具只能存在于商

国内主要金融机构授权使用客户信息条款剖析

国内主要金融机构授权使用客户信息条款 一、五大国有银行客户协议中有关条款 (一)工商银行:《牡丹“逸贷”信用卡领用合约》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提供甲方有关资料,但以正常履行本合约和牡丹信用卡章程、提供牡丹信用卡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积分兑换、奖品等增值服务)及履行法定义务为限。甲方同意,无论乙方是否同意其办卡申请,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时可使用甲方相关个人金融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农业银行 《农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第一条申领第二款:“乙方(贷记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发卡行)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2)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机构或个人查询、打印、保留、使用乙方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用途如下:审核贷记卡申请、审核贷记卡

担保、贷记卡贷后风险管理及与所申请贷记卡相关的其他事项; (3)将乙方个人信息用于甲方其他产品和服务; (4)基于为乙方提供贷记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乙方个人信息提供给贷记卡联名合作方、国内外信用卡联合组织、甲方合作服务及外包机构等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的第三方; (5)通过手机短信、对账单夹页等方式向乙方发送与贷记卡业务相关的功能信息、营销信息。 (6)基于追索乙方未清偿款等目的,将乙方必要信息提供给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的催收机构,以清偿或追索为限使用乙方有关个人信息。 (三)中国银行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协议》第十二条第(二)款:“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申请人)向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以下情况,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 1.经甲方同意或授权; 2.乙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或者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的; 3.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服务之必要,与承担保密义务之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的授信,中长期则是一年以上的授信 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都是出口地银行给予出口商资金金融通的方式。但两者有以下区别: 1、打包贷款是银行只凭出口商提交的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作为要求预支金额的凭证,而出口押汇则 是银行以出口商提出交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作为垫款的依据。 2、打包贷款的行为发生在货物装运之前,是出口商因购货、包装、装运的需要而要求银行给予资金融通;而出口押汇的行为发生在货物装运之后,是出口商为了资金周转,在交货后押汇而提前取得资金。 3、在打包贷款业务中,银行通常只付给信用证金额的一部分;而在出口押汇业务中,银行通常在买单 时付足全部金额。 4、办理打包贷款业务时,出口商人需提交信用证后,订立一份合同即可办理;办理出口押汇业务时, 出口商需填写总质权书和申请书,有时还需提出保人出面担保,填具担保书。 收款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10天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等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分为:转账和现金两种。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才能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填制的进账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银行的银行汇票丧失,由失票人通知汇票上记载的代理付款行办理挂失止付。银行受理挂失止付,按票面金额千分之一向挂失止付人收取手续费;手续费不

{业务管理}商业银行外联业务系统央行征信系统

{业务管理}商业银行外联业务系统央行征信系统

央行征信系统 1央行征信系统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于1997年,在2006年7月份实现全国联网查询。截至去年底,该数据库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000多万户,其中600多万户有信贷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最早始于1999年,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信社的联网运行,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截至去年底,该数据库收录自然人数共计6亿多人,其中1亿多人有信贷记录。 央行征信系统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其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目前,征信系统的信息来源主要也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录的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主要为消费信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分析产品。随客户要求提高,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已经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传统运营范畴,注意力逐渐转提供社会综合数据服务的业务领域中来。个人征信系统含有广泛而精确的消费者信息,可以解决顾客信息量不足对企业市场营销的约束,帮助企业以最有效的、最经济的方式接触到自己的目标客户,因而具有极高的市场

价值,个人征信系统应用也扩展到直销和零售等领域。在美国个人征信机构的利润有三分之一是来自直销或数据库营销,个人征信系统已被广泛运用到企业的营销活动中。2005年7月1日起,央行力推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省份联网。2005年年底,我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将联合起来,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个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还将采集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以全面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 企业征信系统开发是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直接领导下,对原有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的升级改造。通过对信贷管理系统的改造,通过信贷管理系统采集数据,自动生成上报文件,向人民银行总行的征信服务中心直接报送数据,扩充信息量,提高了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该系统主要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企业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企业主要的财务指标。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企业征信系统升级工作,年底顺利实现主要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并在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四省市提供实时查询服务,近期将实现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联网运行。新系统实行全国集中建库,各金融机构一口接入,从而实现了全国所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系统”)的数据安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规范系统中各级用户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信服务中心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用户管理、数据上报及信息查询。 第四条系统各级用户的权限划分、创建以及管理等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二用户种类及其权限 第五条系统采用多级用户体系,用户分为各级用户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两种。 第六条金融机构的用户角色和权限。 (一)用户管理员:负责管理同级普通用户和下一级用户管理员,具体是: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启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下级机构权限维护。 (二)普通用户:分为信息查询员和数据上报员,分别负责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对人民银行的数据上报。 1、信息查询员:单笔信用报告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

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 2、数据上报员:报文预处理;报文报送;报文上报情况查询;修改登录密码;查看自己的基本资料和权限。 三用户的职责 第七条金融机构的各级用户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用户的权限,不得随意修改用户的基本信息。对创建的所有用户都应登记造册,以备征信服务中心检查。 第八条金融机构的数据上报员应按征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本行的数据。 第九条信息查询员由金融机构负责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审核、风险管理的业务和管理人员担任。 第十条金融机构要保存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原始文档,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权对各行查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是否有查询行为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查询记录为准。 四用户的创建 第十二条各级用户的创建规则。 金融机构的总部级用户管理员负责创建总部的普通用户和直属下级机构的用户管理员,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需新增总部级用户管理员时,应先向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征信服务中心根据需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 (一)银行发展的总体概括 1、近年来银行发展状况: 我国银行的分配状况:3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4家商业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是:交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以及110家城市商业银行;目前,我国银行体系由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组成。 表1为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国银行业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和负债总额情况: 资产总额占比% 负债总额占比% 大型商业银行60.4 44.93 56.09 44.89 股份制商业银行23.53 17.61 22.21 17.78 城市商业银行12.35 9.24 11.54 9.24 其他类金融机构37.71 28.22 35.11 28.1 总计133.62 100 124.95 100 解析: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大型商业银行依旧占据了主要地位。但近几年来,所占的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与此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所占市场份额有所提高。 2、银行行业前景分析: 图1 企业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

图2 银行行业信心指数与景气指数 图1中,企业景气指数都大于临界值100,说明当前企业景气状态处于温和回升状态; 图2 中,银行业景气指数小于临界值100,因此可以反应出银行业在近一年多内的景气状态 不佳;银行家信心指数偏低,说明近年来处于金融行业银行业的发展并不顺利。 银行行业经济结构银行行业的经济周期银行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类型垄断竞争型周期型行业成长阶段金融服务行业 4、行业板块的变动趋势: 表2、3为2012年16家上市银行的收入情况: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股东净利润增长率利息净收益增长率 25570.54 15.2 10269.28 17.5 20367.43 16.6 手续费净收入增长率拨备支出增长率其他项目收益增长率4642.11 12.6 2295.18 8.5 561.01 -8.4 结果分析: 平均成本收入比中,其中五大行提升0.03个百分点至31.76%,城商行下降了1.35个百分 点至29.9%,农行、中行、中信、平安银行成本收入比提升。 业务和管理费用增长率% 12平均成本收入比% 11平均成本收入比% 8158.6 14.3 32.18 31.9 12净息差% 11净息差% 12非息收入比例% 11非息收入比例% 2.64 2.66 20.35 21.33 结果分析: 净息差中,股份制银行下降最多,达到9个基点,其中平安和民生银行下降最多,分别为 38个基点和36个基点,兴业银行反弹18个基点;同时,由于银监会对行业收费的管理导 致五大行手续费收入增幅减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非息收入占比分别为17.75%和12.10%, 同比提高1.89和1.02个百分点。 图3为2012年主要财务指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第三条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第四条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

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第五条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 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2.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行审批流程逐笔办理审批。 第六条银行统一授信管理管理方式为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 授信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银行采用内部统一授信的形式。公开统一授信需要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 第七条根据客户信贷业务单一的情况,银行可以对信贷业务单一的客户实行单笔专项授信,专项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不得滚动使用。 第八条授信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一)统一授信有效期为一年,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授信批准后方可生效使用。 (二)专项授信可根据业务特点确定授信期限。 第九条银行各业务部门对原授信必须在届满前一个月,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授信,不办理或过期办理的,原授信到期自然失效。 第十条客户未结清的授信业务,仍然占用新的授信额度。即在新的年度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后计算的可使用额度,应扣减未结清的信贷业务。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级、核定授信风险限额、计算授信风险总量和授信风险度。

征信业务试题库

征信业务试题库 企业征信系统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某借款人持有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发放的贷款卡,向宁波某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时,应再向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申领贷款卡。() 2.贷款卡编码唯一。() 3.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应检查借款人的贷款卡,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贷款卡的有效性和借款人资信情况。() 4.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制度。() 5.企业征信系统中,对于借款人提出其信用报告中注册地址有误的情况,属于企业异议处理的范畴。() 6.企业征信系统中已被注销的金融机构不在“机构管理”功能菜单中显示。() 7.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当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了贷款合同,但还没产生借据时,其他金融机构用户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 8.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新建的用户都需要进行授权才能正常使用。() 9.在企业征信系统中,查询借款人欠息信息时,欠息余额为0与没有欠息信息意义相同。() 10.地方性商业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的网间互联平台接入人民银行内联网访问企业征信系统。() 11.在企业征信系统中,若借款人对企业大事记信息有异议,人民银行可以不予受理该异议申请。() 12.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的机构管理原则之一是属地管理。() 13.企业征信系统中,借款人基本信息的来源只有人民银行分支行。() 14.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员不具有查询借款人信贷信息的权限。() 15.金融机构在企业征信系统被注销后,该机构下的所有用户将处于停用状态。()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进入企业征信系统。() 17. 企业征信系统的报文预处理子系统为网络联机版软件。() 18.企业异议信息申请表中,“异议信息描述”可以描述借款人在多个金融机构发生的多个异议业务。() 19. 企业征信系统中,对于企业异议信息申请表中的同一金融机构发生的多条异议信息,受理人民银行只需建立一个异议申请档案。() 20.中国工商银行德清县支行可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向本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注册地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借款人的资信情况。() 21.金融机构向第三方泄漏企业资信情况的,中国人民银行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2.企业征信系统中,企业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必须是大于0的有效数字。() 23.企业征信系统中,查询借款人明细信息时,贷款还款信息中的“还款金额”为本息合计。() 24.企业征信系统中,保证担保形式分为两种:单人担保和多人联保。() 25.贷款卡经中国人民银行赋予贷款卡编码和借款人确认密码后即生效。() 二、单选题: 1.企业征信系统于完成升级,并开始正式运行。 A.2004年 B.2005年 C.2006年 D.2007年

2019年金融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在市政协副主席储昭平的带领下,调研组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先后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金融专家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了 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 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努力支持金融机构改革,促进了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金融工作明显加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振兴计划、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问题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激发和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和支持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了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问题。银政企沟通机制更加畅通、更加密切,金融与地方经济互动融合、互相促进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今年3月,

我市成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协调驻肥金融监管机构和驻肥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推荐公司上市,协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成立及其职能的发挥,必将对我市金融业的统筹协调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2、金融总量迅速壮大 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迅速。截 至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752.7亿元和2678.7亿元。4月末,我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416.51亿元和309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5%和36.5%,创历史新高。资本市场融资力度加大。全市17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19只,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83亿元。9月以来,市建投集团、海恒集团共发行企业债 37亿元,市国资公司申请发行10亿元企业债正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另有40亿元企业债的发行正在申请之中。信托租赁典当融资 及小额贷款迅速发展。兴泰租赁累计向全市200户中小企业提供17 亿元租赁融资,兴泰信托新增信托规模43.94亿元。全市典当总额22.54亿元,年末典当余额5.7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自去年试点以来,已放贷1.44亿元。 3、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目前,全市有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6家,股份 制银行6家,外资银行1家,地方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2家,村镇银行1家,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汇丰银行正在或准备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我市证券期货保险业发展迅速,服务体系逐

实现金融服务供给 与实体经济需求的有效契合

实现金融服务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的有效契合 发布时间:2020-03-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作者:韩磊 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中,江苏形成了完备的实体经济体系,有力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在金融发展超前化与过度化、实体经济收益率增长乏力、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层面错配等因素影响下,江苏实现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金融服务若仅着眼于如何促进金融为实体经济筹集和配置资金,虽能应对实体经济资金短期约束问题,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构建高质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需要突破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局限,实现金融资源供给与实体经济企业需求的对接,疏通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环节效率,实现金融服务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的有效契合。 突破金融资源配置制度障碍 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发挥作用,最为基础的是坚持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决定性地位,建立有序合理、政府与市场边界明晰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制度体系,突破制约金融资源配置的各种制度障碍。 确定政府作用边界。政府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制度供给主体,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明确政府在金融机构监督监管、金融资源流向引导方式等方面的作用界限,科学合理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企业,避免政府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越位”。同时,政府要以金融发展环境的营造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完善金融市场主体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避免在促进政府、金融机构、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方面“缺位”。 建设金融信用体系。信用体系是金融业稳定发展的基础要件,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条件。完善企业信贷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开展信用评估创造便利条件,降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大力度推进企业征信,着力构

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上报审查工作规范

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上报审查工作规范 (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上报审查,提高审查效率,保证授信调查和审查质量,控制授信业务风险,根据《招商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管理办法(第二版)》和《招商银行境内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操作规程(第二版)》,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招商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管理办法(第二版)》涵盖的各项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及或有负债业务。 第二章分行(含深圳管理部,下同)上报的授信业务资料明细第三条授信对象基本情况资料: 1.公司章程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成立的批文;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近期(3个月内)财务报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完整); 6.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 7.贷款卡记录明细。 第四条保证及抵质押情况(如有): 1.保证人(出质人)公司章程复印件; 2.保证人(出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证人(出质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近期(3个月内)财务报表; 4.抵质押财产清单; 5.抵质押物评估报告; 6.贷款卡记录明细。 第五条分行调查审批资料: 1.招商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评审建议表; 2.定量指标评分情况表; 3.定性指标评分情况表; 4.授信调查分析报告; 5.分行各级审批意见; 6.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业务主要监控指标计算表; 7.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审批资料清单。 第六条复议的授信业务上报的审批资料: 1.复议报告及分行各级复议意见; 2.新的情况补充资料。 第七条对已有授信业务关系的授信对象,可沿用部分原有档案资料,并在《招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审批资料清单》备注栏注明,如原有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执照变更、新的会计年度报表等,则需提供新的资料。 第三章上报资料基本规范要求 第八条完整性要求: 1.各类授信审批资料必须按第二章的要求上报,不能缺少,如果收集确有困难,需书面说明。 2.授信调查分析报告的内容要严格按统一格式提示的要求撰写,逐项说明和分析,保证

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个人征信系统操作岗试题标准答案

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个人征信系统操作岗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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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个人征 信系统操作岗试题答案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30分,请选择正确答案代码、填写在括 号内) 1、2011年4月15日,T+1项目正式投产,个人征信系统现已具备支持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发生变化之日的___报送数据的能力。() A、当日, B、次日, C、5日内, D、15日内。 正确答案:B;《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系统数据采集方式改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银冀征信中心[2011]6号)、附件第1页第10行;岗位类型[ACD];试题类型:单选。 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采用多级用户管理,各级用户管理员只能对___和直属下级用户管理员进行管理,不能越级管理。() A、信息查询员, B、数据上报员, C、本级普通用户, D、直属下级用户管理员。 正确答案:C;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银石发[2005]76号)第9页第14条;岗位类型[ABCD];试题类型:单选。 3、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提出异议申请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填

写___。()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C《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D、其他。 正确答案:C; 关于印发企业及个人异议处理业务规程的通知(银冀征信中心[2013]31号)第13页第5条;岗位类型[ABCDE];试题类型:单选。 4、从事信贷从业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_____。() A、事先告知信息主体, B、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口头同意, C、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 D、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口头或书面同意。 正确答案:C;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第29条;岗位类型[ABCDE];试题类型:单选。 5、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服务收费标准由_____规定。() A、运行机构, B、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 C、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D、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第31条;岗位类型[ABCDE];试题类型:单选。 6、客户到商业银行提出个人基本信息的在线更新申请,下列属于商业银行必须审核的申请资料的是___。() A、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线更新申请表》, B、信用卡, C、工资收入证明, D、居委会证明信。 正确答案:A;《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开通个人征信系统身份信息库相关功能的通知>的通知》(银冀征信中心[2011]8号)、附件第4页第3行;

银行征信信息安全自查汇报

银行征信信息安全自查汇报 银行征信信息安全自查报告1 一、本行相关征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理征信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执行,遵循合规、审慎、保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密码定期修改。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 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对每一笔查询者,在查询之前,做好查询登记制度,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号码、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 四、现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行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影响个人信誉。五、对其查询的个人与单位征信,本着全面、客观、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征信信息仅供参考,不应简单以个人与单位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正确使用征信系统,合规开展征信业务。 六、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 度,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

办理查询业务。 自查人:xx (二)系统管理情况我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权限管理设置, 加强对X-PAD 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了管理责任, 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不被泄露和盗用。今年以来,我行通过对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排查和对基层网点常规业务检查对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个人信息泄漏的情况。 (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2 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强个人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预防和遏制由于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风险,个金部将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均纳入检查计划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认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检查。 1 、银行卡业务管理 (1)在发卡审核环节,对所有申请进件进行了100%电核,对有疑问的或批量进件由风险人员和直销领队上门核实包括真实性,所有进件均实行了“三亲见”制度,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和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了身份核查和征信调查。 (2)我行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正确使用和设置特约商户的结算账户。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充分了解核实商户相关信息的同时,在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和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和资信。严格执行商户调

征信行业的展望

摘要:征信体系是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日前我国征信业仍处于初步发育阶段,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 1.征信建设的重要性 征信机构是一国信用体系的核心,在信用交易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狭义上的征信机构是指专门从事信用信息(征信数据)采集、处理评价传播业务的以营利为目标的信息服务专业企业。对于从事信用交易的双方来说,征信机构的功能主要是传递信用信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和防范信用风险。从广义上说,根据信用管理理论,判断一类机构是否为征信机构,主要是看其业务是否通过提供和处理信用信息为经济活动主体提供规避授信或赊销风险的技术支持——凡是主要业务在于通过提供信用信息帮助经济主体规避风险或降低企业损失的机构都可以叫做征信机构。 从历史上看,征信机构的产生源于信用交易活动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并于一开始时主要服务于直接的借贷活动,随后发展到企业资信评级、财产征信、商账追收、市场调查以及信用信息咨询等多种业务。从国际上看,多数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其国内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而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国内信用状况不佳,严重阻碍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因此,加快建立国内的征信机构、完善信用体系以配合国内金融体制改革,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 在我国,征信机构主要是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即狭义上的征信机构。由于我国企业和个人融资80%以上是间接融资,因而征信机构在建立之初也主要服务于国内以传统业务为主的各金融机构。我国自1980年代末开展资信评级业务,但由于各方面因素发展缓慢,技术水平较低。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筹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在2002年底形成了全国统一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到2004年6月底,该系统已经录入近420多万户借款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近14万亿元,占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2.3%;系统覆盖了现有的中国境内所有的贷款机构。近年来,该系统已经成为贷款机构防范金融风险、降低信贷成本、提高贷款效率的有效工具。2000年7月1日,在人民银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上海市率先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试点工作,100多万上海市民成为中国首批拥有信用记录的个人。近期人民银行正在加快中央基础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该系统将认真吸收上海试点的经验,在已经运行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国的企业、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查询网络,首先为银行提供信贷征信查询服务,并依法逐步向其他具备合格资质的征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机构开放。 同其他行业不同的是,我国征信管理行业几乎是在建立的同时引入外资,目前为止包括邓白氏、益百利、Transunion和Equifax在内的全球四大征信机构已悉数进驻中国。我们应该充分地借鉴其经营的经验,学习其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用以指导我国征信机构的建立和经营。 2.征信行业的展望: (1).拥有丰富的发达国家征信产品开发经验为我们征信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拥有强大的数据库 世界著名的商业信息服务机构邓白氏公司在全球设立 了37个数据库基地,有3000多名员工专门从事数据库的加 工。数据库基地是企业高度机密的场所和核心部门,美国 的大型信用服务公司都拥有自己强大的商业数据库,能提

大数据时代的金融征信

大数据时代的金融征信 先从征信的概念说起吧,放贷机构之“征信”是放贷机构基于内部信息的风险管理过程,而征信行业之“征信”是为放贷机构的风险管理提供外部信息支持的活动,包括来自征信系统的通用化征信报告和来自资信调查机构的定制化资信调查报告两大类。 征信系统通过放贷人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为放贷人提供了仅以自身永远无法获得的信息,服务于放贷活动和信贷市场。征信系统坚持两大原则:第一是互惠原则,只有首先报数据才能查数据。第二是全面共享原则,同质信息的共享是全面(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都有)对等的。此外,通过征信系统业已建立的信息共享渠道,集中采集、使用公共信息,可满足放贷机构“虽能获得、但成本高”的那部分信息需求,也是征信系统的潜在作用。征信系统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资信调查是由授信机构发起的、针对被调查对象的信用调查、信息采集和加工的活动,其主要产品也由标准化的信用报告演化为量身定制的资信调查报告等,服务的对象也由信贷市场中的放贷机构,逐步延伸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其他方面。 2013年,世界银行国际征信业委员会制定的《征信国际通用原则》指出,征信系统促成放贷机构共享其客户的借贷信息,有效降低了单个放贷成本和整个社会融资信息的成本。《原则》也为各国征信系统建设制定了指引,具体包括:征信数据要准确、及时和充分,信息来源制度化、系统化,数据保存足够长的时间;二是数据处理要安全、可靠、高效;三是在法律和监管环境上要确保清晰、可预测、非

歧视性、恰当并支持数据主体权利;四是在征信机构的治理上要确保机构治理科学有效等;五是在条件允许时促进数据的跨境流动。 《原则》也为评价一个征信体系的发展状况制定了相应的指标。一个完善的征信系统,应该包括:在信息覆盖面上,尽可能地对放贷机构、借款人群和地域上的全覆盖;在数据采集、挖掘中满足放贷机构、信息主体、监管部门等征信系统参与各方对信息的需求;征信系统要尽可能在保障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使用权、异议权等征信权益和促进公平信贷之间的平衡,在促进信贷市场发展、保障公平信贷权利、促进信贷市场有效竞争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这为各国征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导性纲领。 再说说我国征信系统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企业征信系统1992年起源于深圳的企业贷款证,个人征信1999年在上海试点,人民银行历时20多年,建成了世界最大、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目前,全国集中的数据库,通过与公安部身份联网核查和质检总局组织机构代码联网核查,与金融机构一点接入,达到秒级响应的高效率访问,实现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制度、标准、授权和管理。 目前,我国征信系统主要采集身份信息、信贷信息、非金融负债信息三大块,涵盖了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票据贴现等各类企业授信产品,以及个人消费贷、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个人信贷产品。 从借款人来看,征信系统收录的企业和自然人数已居全球前列。

金融专业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题目: 姓名: 专业: 班级: 学号: XX年XX 月XX 日 村镇银行发展现状调研 1:主题简介 近几年来,基于国家十分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浙江省农村金融和农村金融机 构也在进一步完善,建立村镇银行就是为了弥补农村商业金融机构的空缺,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货币供给,创造竞争环境以解决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竞争的 不充分,从而更好地建设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但是村镇银行尚属方兴未艾之际,其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系列问题,我通过对浙江省5家村镇银行的村镇银行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科学总结现存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以期能为浙江省村镇银行更好的建设提供服务。 2:调研时间 6月25日~7月1日 3:调研情况

(1)调研目的 希望通过了解浙江省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以及国外村镇银行发展模式,分析浙江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当前问题,然后通过剖析当前问题,以及借鉴国内外优秀村镇银行发展的模式和经验,提出促进现阶段浙江省村镇银行发展的一些对策和建议,并分析浙江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2)调研方法 主要通过查阅相关的书籍、报道(具体目录见附件1)和进行问卷调查研究(调查问卷见附件2)以及上网查找相关资料 (3)现状与问题 由于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的新兵,刚刚起步,存在的问题还很多。部分村镇银 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头寸紧张,存款的增长速度和贷款增长速度严重不匹配。以吉林东丰村镇银行为例,截至2007年6月25日,该行储蓄存款21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80万元,而同期贷款为1310万元。而浙江省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更短,第一家成立的时间是2008年的5月,所以仍然有很多的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1)经营模式还不成熟 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需要在摸索中不断发展,不仅要在本地招聘一些有人际和经验的人员,而且也需要更多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执业经验的人才。按照《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在人员素质上的要求并不高,但是农村的经济环境与工资水平不利于招到合适的专业人才,而且符合要求的也大多都分布在已有

中国银行业竞争研究分析报告

中国银行业竞争研究分析报告 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进展的加速器,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加入WTO之后的中国银行业,面对跨国金融集团逐步入境的“狼群效应”,如何在以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塑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原有的市场,维持并进展现有的地位,已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当务之急。 上海新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005540768.html,)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关于银行的网络调查,就消费者对各大银行的中意度,需求类型等作了全面的综合调查。 此次调查范围包涵了国内的各大银行以及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具有专门强的代表性和可参性。下图为部分调查结果:

据调查显示,目前最常光顾的银行排名前四的均为国有商业银行,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以69.65%的支持率排名第一。由此能够看出,在加入WTO 后对外资银行尚未完全取消监管的前三年,国有银行凭借着在国内长久以来建立的营销网络和深入中国消费者心中的信用观念,在外资银行未完全适应中国市场之前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更应该看到的是,在今后的几年金融市场逐步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外资银行庞大的资金实力,成熟的经营模式,规范化的治理服务,以及遍及全球的营销网络对国有银行来讲将是强有力的竞争威胁。 消费者经常办理的业务决定着银行业以后进展的方向,同时对潜在需求的开发也是构成银行竞争力一个重要因素。

由上图能够看出,目前中国内地市场需求要紧集中在日常储蓄,生活费用的缴纳及异地汇款上,分不占到84.86%,39.74%和41.92%。这是传统国有银行建立在经营网点资源基础上的优势,但要看到的是,随着内地市场发育日益成熟,需求结构也在日益发生着变化,传统的金融服务项目在银行的利润空间中所占比例将日趋缩水;相反,信用卡业务,投资性贷款的需求将不断上升,这些业务的开展较传统业务需要更高的技术及人才储备,而这些恰恰是外资银行在全球扩张的竞争优势,作为国内的商业银行应该在看到自身优势的同时,把眼光放到长远的金融进展方向上去,做好与跨国金融集团同台竞争的预备。 在银行业的竞争中,客户对服务的中意度是构成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环节,这也是外资银行强调标准化服务的要紧缘故,下图是以中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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