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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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规划

绿地分类标准:

按照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依次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

1、公共绿地

1.1、规划原则:

(1)在普遍绿化基础上重点建设居住绿地;

(2)公园类型尽量全面,布置新型、具有时代特色;

(3)居住绿地与乡镇绿地结合;

(4)突出沿街公共绿地(带状绿地)的景观特色;

(5)大、中、小绿地形成体系,并以中、小型绿地为主。

1.2、各类绿地的规划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及街旁绿地5大类。

(1)专类公园:利用其已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采用自然与规则相结合多种组景和造景的设计手法,丰富其园林植物种类,布置相应的设施,即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创建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体系,使其具有系统性、技术性、阶段性、持续性、安全性等特征。体现城镇特色,四季有景,让游人有步移景异、赏心悦目、自然流畅的舒心体验。区域性公园的绿地率≥75%。规划区域性公园有一处,即植物园,总面积约为0.69平方公里。

(2)滨河公园:利用现有的东湖水系,规划改造其现有景观布局,使之成为两院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滨河景观公园。各景区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形成既有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人造景观,又有展现自然山水、人们活动的自然、人文景观。园内建筑应以一层为主,采用现代风格,造型新颖别致,富于动感,色彩明快。

滨河绿地结合河流,充分利用其狭长地形,因地制宜,采取自然布局方式,沿河设置休闲、观赏设施,通过亭、榭、廊、座椅等小品的点缀,突出山水及环境的自然风貌、四季物象,形成临水风光带,滨河公园以自然景观为主,建筑易采用传统形式,应端庄、古朴、大方,与其环境相协调并融为一体,为沿河风光带添光加彩。园区绿化应不小于75%。规划面积约0.23平方公里。

(3)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规划要求在居住区集中地段,既要做到相对对立,有要与其他绿地衔接自然,并与周围建筑风格统一、协调,本次规划街头绿地总面积约为 0.20平方公里。

(4)校园绿化广场 :于教学区中心区域,规划改建其原有的馆前广场,使之成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具有热带风情、海南特色的文化广场。校园绿化广场是以绿化为主体,提供居民游憩、休闲活动的场所。规划绿化广场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2、生产绿地

生产绿地是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草圃等圃地。生产绿地必须培育和生产出能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的品种,其规格、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栽植工程的需要。

2.1、规划原则

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采用培育乡土苗木与引进优良品种相结合进行规划。

具体包括:大学生实验基地、创业路两侧苗圃基地等。

2.2、规划内容与指标

大量培育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如油松、云杉、桧柏、侧柏、砂地柏等,落叶树种如新疆杨、加杨、北京杨、垂柳、国槐、榆树、丁香、玫瑰、黄刺玫、红叶小檗等。适度引进一些适应性强和绿化景观效果好的树种,如白皮松、珍珠梅、连翘、榆叶梅、胶东卫茅、金叶莸、紫叶矮樱等。使苗木自给率≥80%。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2%。本次规划生产绿地总面积约为

39.61ha。

3、附属绿地

3.1、居住绿地

居住区绿地率标准:

●别墅类:50%以上;

●一类居住小区:45%以上;

●二类居住小区:30%以上;

●三类居住小区:25%以上。

规划目标:规划建设的绿地率达到一类居住小区的绿地率以上。

范围:两院组团的中区、西区、南区以及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学生宿舍区。

概述:旧城区居住绿地应化整为零,范围上扩点为面,见缝插绿,充分利用边角地及天台屋面以增加绿化覆盖面积。

规划原则:①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②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③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它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④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的绿地,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它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⑤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8m、面积≥400㎡。

规划内容:居住区绿地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绿地,它覆盖面广,分布均匀,对“面”上的绿化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这种优势,从多方面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使更多的绿色空间渗透于城镇中。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为居民提供适宜于居住的生态环境;其次是强调小区绿地的功能性,在充分满足使用需求的基础上给居民以美的享受;再次是小区绿地要突出它的“可达性”,即方便居民随时去使用它。

规划指标: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要求≥35%,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要求≥30%;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0.5㎡/人,小区(含组团)≥1㎡/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1.5㎡/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另外根据现有规定,参照国内外城市先进的居住区绿地率

指标,规划建议:多层(4~6层)为30%以上,高层(8层以上)为40%以上,低层花园别墅为50%以上;对于城市中现有绿地率较低,达标改造(出新)有一定困难的居住用地,应经园林管理部门同意,将指标控制在20%以上,并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活质量的设施建设;严格控制老城区改造中居住用地绿地率,改造后必须达到25%的指标。

3.2、公共设施绿地

公共设施绿地率

●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

●宾馆、疗养院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学校、医院、科研机关的绿地率不低于35%;

●体育场馆、文化宫等娱乐用地:35%以上;

●临街大型公共建筑宜在用地范围内开辟前庭绿地。

公共设施绿地有较强公共性和开敞性,此类绿地在满足生态功能的同时还应结合公建自身特点加强其外向景观特色。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30%;其中商业中心等≥20%;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35%。

范围:教学区、电影院、医院、以及创业路两侧的各类公共用地,如招待所、科学院等。

规划内容:公共设施绿地主要集中在人流量较大的各类公共区域。绿地形式主要以景观为主,绿地面积不宜过大,小巧分布,使绿地如点点繁星点缀夜空一般装饰着周边区域。富有层次感,综合利用生物多样性,对周边环境进行改造,使之与周边环境紧密联系。

3.3、工业绿地

工业绿地率标准:

●一类工业:25%以上;

●二类工业:30%以上;

●三类工业:45%以上。

种植设计原则:①乔灌草藤的多层次、多物种绿化。②明确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的合理比例,常绿树种占30%左右,落叶占30%~40%左右,其余为花卉和地被。③选用合适的树种:首先,要适地适树;其次,要注意速生树和慢生树种的比例,一般在新厂区考虑以速生树为主,占60%左右,以慢生树种为辅,3~5年后考虑用慢生树种来逐步代替速生树种,慢慢过渡到以慢生树种为主(占60%的比例)。

范围:创业路两侧的橡胶厂,木材厂等。

规划内容与指标:工业绿地风格力求蓬勃向上,体现各自的企业形象特点。工业绿地应重点抓好厂前区、生产区、宿舍区及道路绿化等环节;生产区绿地应根据其生产要求、卫生防护要求,以及特有的工业景观特点。工厂内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宜辟建小游园,应接近或布置在职工生活区,为职工提供一个工作之余的休息、娱乐和景观环境。各类工厂应重视屋顶、墙面、棚架、室内绿化等多种绿化方式,增加绿视率,创造绿色环境景观。加强绿化空间的相互渗透和联系作用。工业、企业绿地率≥20%,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30%,并设立≥50m的防护林带;新建工厂绿地率应达到35%以上;现状工厂应通过规划逐步增加绿地面积,重点抓好提高绿化覆盖率,并通过增加植物的空间层次拓展绿化空间,弥补绿化用地的不足。

3.4、道路绿地

道路绿化率: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布局与景观规划:①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 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②在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中,主干路应体现城镇道路绿化景观风貌;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③注重整体和连续性,道路绿地不是一个独立的游赏空间,而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人类生活空间和自然过程的连续体系来设计和管理。

范围:创业路、风华路、兴达路、湖滨路、南秀南路、南秀北路、西环路、登峰路、育才路等。

规划内容与指标:城镇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0%和80%以上。

树种和地被植物规划:①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②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③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镇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④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

的树种。⑤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⑥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3.5、其他绿地

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其主要功能偏重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建设控制、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它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延伸,它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共同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其他绿地是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镇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镇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规划绿地率≥90%。特殊用地内的绿地,其绿地率不小于35%。

湿地绿化

东湖水系除去构建滨河公园的其他部分及其附近区域。

加强规划范围内水系的保护,结合地形建立10m以上防护绿带。加大水源保护地绿化建设力度,确保水源地不受污染,并确保绿地的公共性和开敞性。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 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 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 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q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 零星的用地 R1 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R14 廉租房用地 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 用地 R2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 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 停车场等用地 R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 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

旅游规划的分类与区别

旅游规划的分类与区别 概念性规划是什么?和总体规划的区别? 概念规划是因为我们现在的规划体系存在许多缺陷,不能解决现实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一些城市才开始,目前还没有列为规划体系当中... 概念规划: 概念规划的内容主要是对城市发展中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专门的研究,从经济、社会、环境的角度提出城市发展的综合目标体系和发展战略,以适应城市迅速发展和决策的要求。 与总规相比:概念规划强调内容简化,区分轻重缓急,注重长远效益和整体效益。概念规划提供的是客观的全局性的发展政策与设想,在微观层面(具体操作层面)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微观层面的内容可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 概念性规划和总规,控规和详规等有何区别,概念性规划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答:概念性规划是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规划,它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是属于一种对旅游宏观发展思路的探讨和研究。作为一种规划设计的思维方法,它淡化了设计的表象,使规划成为纲领性、战略性的文件,指导和协调旅游区的发展与建设。 概念性规划的内容,一般来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规划区域的资源和客源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规划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明确旅游产品的开发方向、特色和主要内容;提出规划区旅游发展的重点项目,强调策划的创新、个性和特色;提出相关要素发展的原则和方法等。从而在宏观层面上对规划区的旅游发展勾勒理想蓝图。 2、旅游规划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规划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旅游(业)发展规划,另一大类是旅游区规划。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关专项标准,不具备条件的其他镇、乡、村的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应使用《镇规划标准(GB 501 88--2007)》、《村规划标准》(在编)。 此外,本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部应严格遵守。同时,各地为满足本地城市规划编制的实际要求,在不违背本标准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3、本标准适用范围中“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什么? 本标准将“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纳入适用范围,意在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国小城镇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加强对空间布局和形态上已经与城市无异的建制镇的规划指导。1、0、2条文说明中规定“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标准,但管理体制仍保留镇的行政建制”,但其中并未提出量化指标的要求。因此,在实际规划工作中,

城市规划分类

城市规划分类 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的完整过程由两个阶段、六个层次组成,即总体规划阶段和详细规划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的规模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区分城市规模大小,各国的具体分级标准不尽一致。联合国将2万人作为定义城市的人口下限,10万人作为划定大城市的下限,100万人作为划定特大城市的下限。这种分类反映了部分国家的惯例。中国在城市统计中对城市规模的分类标准如下:按市区非农业人口,20万人以下为小城市,20万人~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 城市的发展目标 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总体规划 一定年限内对城市市区、郊区及与城市发展有关的地区各项发展建设的综合部署。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

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任务 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城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最终使城市工业、居住、交通和游憇四大功能活动相互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性规划。具体内容 ⑴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⑵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 ⑶布置域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附件: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 调查问卷 1.您的年龄是(___(2)_________)。 (1)20岁以下(2)20-40岁(3)40-60岁(4)60岁以上 2.您的工作单位是_____(1)______,工作性质是(______(1)________)。 (1)规划管理(2)规划编制(3)大专院校(4)其他 3.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_____(3)_______) (1)0-3年(2)3-5年(3)5-10年(4)10-20年(5)20年以上 第一部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评估 一、作用与适用范围 1.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下文简称《90版标准》),《2011版标准》的适用范围除规划编制和用地统计之外,新增加了用地管理一项,您认为是否适用?(_____(1)________) (1)基本适用(2)部分适用,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2.较《90版标准》,《2011版标准》的适用范围从城市总体规划延伸到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您认为适用性如何?(_____(1)_________) (1)基本适用(2)部分适用,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3.《2011版标准》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它具备条件的镇”,您认为是否适用?(_______(1)_______) (1)基本适用(2)部分适用,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二、城乡用地分类 1.《2011版标准》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构了覆盖城乡全域的“分层次控制的综合用地分类体系”,包括了“城乡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大部分,您认为适用性如何?(______(1)________) (1)基本适用(2)部分适用,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2.《2011版标准》中,城乡用地分类中建设用地(H)根据用途细分为五个中类用地,您认为是否适用?基本适用请划√,不适用需调整请划○,需要删除请划×;请给出调整建议或相关理由。 调整建议及相关原因:

规划的几种类型

控规 控规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四节详细规划 第四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四)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控规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直接影响城市形态的规划层面。城市道路的线型、地块性质的调整都会直接影响这一街区的形态。而往往通过技术手段或者是从技术层面上说的最佳方往往又是最容易被城市规划执法者改变,或者说是各种利益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不得不让步。 立法上控规是城市人民政府审批,也就是说修改不要通过人大。规划局代表市政府履行职责,那么也就是说控规的修改只要通过规划局就可以。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现状资料与分析 调查了解上层次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及其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作出评价。须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城乡规划的种类

城乡规划的种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遵守的原则; 1.遵循城乡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2.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原则; 3.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民族特色的原则; 4.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的原则; 5.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的原则; 1,全面分析,因地制宜的原则; 2.保护与建设相协调的原则; 3.突出保护重点的原则; 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量力而行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的原则;方便宜行的原则. 新区的开发类型:新市区的开发建设;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卫星城镇的开发建设;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 城市旧区改建原则:加强维护,逐步改建的原则;旧区改建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原则;旧区 改建与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绿地分类: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城市绿化规划的原则:城市绿化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绿化指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 创建园林城市的法规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园林城市申报和审批办法。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1)指标管理(2)道路绿化(3)居住区绿化(4)单位绿化(5)苗圃建设(6)城市全民义 务植树(7)立体绿化。 城市绿地的管理责任分工: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经营单位管理。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原则: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 (1)建立古树名木的确认,备案和档案制度。 (2)设立古树名木价值说明和保护标志。 (3)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 (4)实行建设工程对古树名木的避让,保护措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的生长的, 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 (5)严禁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严格特殊情况下的移植批准程序。 风景名胜区的划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内容: (1)风景名胜区的评价。包括景源调查,景源筛选与分类,景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论四部分。 (2)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3)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根据功能分区,确定土地利用规划,进行风景游赏组织。 (4)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 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概念。生态薄弱和自然保护区域分别只是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 (5)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风景区游人容量应随规划期限的不同而有变化,对一定规划范围的游人容量, 应综合分析并满足该地区的生态允许标准,游览心理标准,功能技术标准等因素而确定。 (6)有关专项规划。包括保护培育规划,风景游赏规划,典型景观规划,游览设施规划,基础工程规划,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分期发展规划。 风景资源评价:景源调查,景源筛选与分类,景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论四部分。风景名胜区的分区:生态保护区, 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风景名胜区的分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是服从于风景资源保护这一首要任务的。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和环境 效益,同时又要考虑经济效益。 风景名胜区建设的管理:可行性论证,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 审批程序;设计施工管理。城乡规划是指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 的用以确定城乡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城乡的空间布局和城乡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 统一规划。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公园绿地是指向公众 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国内外 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风景资源指能引起审美及欣赏活动,可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游人容量是指单位时间,一定规划单元内所能容纳的游人数

工业设计概念及分类

工业设计已成为以现代工业化生产为基础的新兴实用学科。我们给出下面这一工业设计定义:工业设计并不是象其名字给外行人的印象那样,是对各种工业(象机械工业、电子工业、汽车工业等)的设计,也不是工业建筑或工业流程的设计,而是专注对产品之有用性与美以及整体环境方面的设计活动。为了进一步理解工业设计的概念,我们必须对定义的内容进行逐步的研究与探讨。 (l)工业设计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产品,区别于手工业时期单件制作的手工艺品。它要求必须将设计与制造、销售与制造加以分离,实行严格的劳动分工,以适应于高效批量生产。这时,设计师便随之产生了。所以工业设计是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研究的是现代工业产品,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2)产品的实用性、美和环境是工业设计研究的主要内容。工业设计从一开始,就强调技术与艺术相结合,所以它是现代科学技术与现代文化艺术融合的产物。它不仅研究产品的形态美学问题,而且研究产品的实用性能和产品所引起的环境效应,使它们得到协调和统一,更好地发挥其效用。 (3)工业设计的目的是满足人们生理与心、理双方面的需求。工业产品是满足手工艺时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无疑工业设计就是为现代的入服务的.它要满足现代人们的要求。所以它首先要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一个杯子必须能用于喝水,一支钢笔必须能用来写字,一辆自行车必须能代步,一辆卡车必须能载物等等。工业设计的第一个目的,就是通过对产品的合理规划,而使人们能更方便地使用它们,使其更好地发挥效力。在研究产品性能的基础上,工业设计还通过合理的造型手段,使产品能够具备富有时代精神,符合产品性能、与环境协调的产品形态,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 (4)工业设计是有组织的活动。在手工业时代,手工艺人们大多单枪匹马,独自作战。而工业时代的生产,则不仅批量大,而且技术性强,而不可能由一个人单独完成,为了把需求、设计、生产和销售协同起来,就必须进行有组织的活动,发挥劳动分工所带来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满足社会需求的最高目标。 (5)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自1957年成立以来,加强了各国工业设计专家的交流,并组织研究人员给工业设计下过两次定义。在1980年举行的第十一次年会上公布的修定后的工业设计的定义为:“就批量生产的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这叫做工业设计。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工业设计师应在上述工业产品的全部侧面或其中几个方面进行工作,而且,当需要工业设计师对包装、宣传、展示、市场开发等问题的解决付出自己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视觉评价能力时,也属于工业设计的范畴。” 一、工业设计的概念(industrial design) 设计是人类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它包含于一切人造物品的形成过程当中。 工业设计概念: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定义是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ICSID)在1980年的巴黎年会上为工业设计下的修正定义:"就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加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叫做工业

设计的分类与方法

设计的分类与方法学(英语) 1设计Design 2现代设计Modern Design 3工艺美术设计Craft Design 4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 5广义工业设计Genealized Industrial Design 6狭义工业设计Narrow Industrial Design 7产品设计Product Design 8传播设计Communication Design 8环境设计Environmental Design 9商业设计Comercial Design 10建筑设计Architectural 11一维设计One-dimension Design 12二维设计Tow-dimension Design 13三维设计Three-dimension Design 14四维设计Four-dimension Design 15装饰、装潢Decoration 16家具设计Furniture Design 17玩具设计Toy Design 18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 19服装设计Costume Design 20包装设计ackaging Design 21展示设计Display Design 22城市规划Urban Desgin 23生活环境Living Environment 24都市景观Townscape 25田园都市Gardon City 26办公室风致Office Landscape 27设计方法论Design Methodology 28设计语言Design Language 29设计条件Design Condition 30结构设计Structure Design 31形式设计Form Design 32设计过程Design Process 33构思设计Concept Design 34量产设计,工艺设计Technological Design 35改型设计Model Change 36设计调查Design Survey 37事前调查Prior Survey 38动态调查Dynamic Survey 39超小型设计Compact type 40袖珍型设计Pocktable Type 41便携型设计Protable type

设计的分类与方法学(英语)

设计的分类与方法学(英语) 1 设计Design 2 现代设计Modern Design 3 工艺美术设计Craft Design 4 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 5 广义工业设计Generalized Industrial Design 6 狭义工业设计Narrow Industrial Design 7 产品设计Product Design 8 传播设计Communication Design 8 环境设计Environmental Design 9 商业设计Commercial Design 10 建筑设计Architectural 11 一维设计One-dimension Design 12 二维设计Two-dimension Design 13 三维设计Three-dimension Design 14 四维设计Four-dimension Design 15 装饰、装潢Decoration 16 家具设计Furniture Design 17 玩具设计Toy Design 18 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 19 服装设计Costume Design 20 包装设计packaging Design 21 展示设计Display Design 22 城市规划Urban Design 23 生活环境Living Environment 24 都市景观Townscape 25 田园都市Garden City 26 办公室风致Office Landscape 27 设计方法论Design Methodology 28 设计语言Design Language 29 设计条件Design Condition 30 结构设计Structure Design 31 形式设计Form Design 32 设计过程Design Process 33 概念设计Concept Design 34 量产设计,工艺设计Technological Design 35 改型设计Model Change 36 设计调查Design Survey 37 事前调查Prior Survey 38 动态调查Dynamic Survey 39 超小型设计Compact type 40 袖珍型设计Pocket able Type 41 便携型设计Portable type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0年12月24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目录 1发布时间 2正文内容 总则 术语 3用地分类 续表一 续表二 续表三 续表四 4用地标准 5附录 附录A 附录B 1发布时间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spa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正文内容编辑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简表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H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 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Chinese 英文同(近)义词 English R 居住用地residential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 and business facilities M 工业用地industrial, manufacturing W 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 and warehouse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road, 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U 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l utilities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reen space and square

2用地分类 2.1一般规定 2.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城乡用地分类 2.2.1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 2.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内容 大类中类小类 H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 H1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 地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镇建设用地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3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4村庄建设用 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 施用地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9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2.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表2.0.2

2.0.3人口规模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 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 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 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q 大类中类小类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居住用地 零星的用地 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 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 R1

R12 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 R 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R14 廉租房用地 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 公共服务设施 R2 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道路用地 R3 停车场等用地 绿地 R4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公共设施用地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 C1 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C11 市属办公用地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

规划层次分类

概念性规划 指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提法,它更不受现实条件的约束,而比较倾向于勾勒在最佳状态下能达到的理想蓝图。它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概念性规划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方案设计说明书 包括以下内容: 现状分析与认识; 设计构思; 建筑形态、环境景观等方面的说明。 2图纸 包括以下内容: 场地分析; 地块总平面(建筑、道路、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 地块利用强度控制(地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道路交通组织系统规划; 绿地及景观系统规划(包括视线分析); 竖向规划设计; 建筑群体和单体空间形态(建筑体形、高度、色彩及天际轮廓线控制); 景观节点、环境小品设计; 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的鸟瞰图和多点正常视点透视图)。 城市总体规划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3 R31 R32 R33 R34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 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 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 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 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4 R41 R42 R43 R44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 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 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 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建设部[ 1990-7-2] 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_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规划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7月2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5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市规划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规划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交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百万庄,邮政编码10003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3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景观设计风格分类

景观设计风格分类
图兰雅 TOLANYA 景观
国内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许多行业,景观设计就是其中之一。一个楼盘的品质如何,其中的景观设计成为决定性的因 素。居住区的景观风格定位,取决于该区域建筑的风格,能否把景观设计做好,设计师应对建筑风格的解读有一定的把握。更重要 的是,景观设计是为人服务,应更多地考虑环境的可持续性、经济性、实用性以及合理性,把设计风格真正融入实际景观中。 从专业的角度而言,地产景观是对地产建筑的环境配合,因此地产景观设计是附属于地产项目的建筑设计风格的,景观风格不 能独立于建筑风格之外另起炉灶,这样会使建筑与景观互相分离,不能自然的融合在一起。本期专题结合大量的、具有代表性的居 住区景观设计案例,为大家解读我们常见的一些景观设计风格。 关键词:欧式居住区 现代居住区 居住区风格 景观设计风格
传统欧陆 ◆风格特征 :主要特点是基本传承传统欧陆建筑中的皇家贵族气派,以厚重、圆润、 贵气为主要特点,从十年前开始流行,到今天大部分的高端楼盘里依然是被采用最多的 一种风格。 ◆一般元素:廊柱、复杂的雕刻、整形绿篱、雕塑、花坛、喷泉水景、欧式单体建筑。 现代欧陆 ◆风格特征:其特点是继续保留传统欧陆风格中那种厚重、贵气的特点,同时又把那 些繁复的线条适当简化, 融入一些现代简约美的气息, 设计特点是保留为主、 创新为辅, 目的是为了适应更多的年轻人群的欣赏品味。 ◆一般元素:那些最能体现皇家气派的传统人物雕塑就基本去掉,代替它们的是现代雕 塑、整形植物、喷泉水景、欧式铺装。【更多】

欧罗巴风格居住区
新古典主义居住区
加州风情居住区
西班牙风格居住区
英伦风情居住区
英式小镇风情居住区
托斯卡纳风格居住区
欧陆新古典风格居住区
北欧风情居住区 从建筑到园林景观连成一体,以创造一种横 向纵向一体化的立体自然空间,把北欧的元 素包容于整个园林环境中,着重体现景观的 生态化、自然化、个性化。让您步入其中仿 若漫步于神秘的“异国风情”之中,享受着 “香居雅舍”的生态环境。让业主“回家旅 游”。【更多】 欧式园林居住区 设计以人为本,和谐为纲,以写真的手法, 巧用地形、种植与小区地理环境,将中国的 传统文化精髓、生态健康理念、建筑特色、 雕塑小品等元素融入园林,以突显传统与现 代的和谐统一,意在创造一个具有中国传统 文化底蕴的健康生态人居环境。【更多】
欧式风格居住区 设计师采用现代自然的设计手法,以当地乡 土树种及优雅欧式风格小品为主,多种设计 元素互相搭配体现自然欧式风情景观设计。 在整体设计中,除了对居住总体艺术景观的 把握,还在各空间的设计上坚持自然、典雅 相结合的原则,利用自然曲线与现代直线相 结合的手法,尽显高档景观住宅的个性特色。 【更多】 简欧风格居住区 在设计中,运用简欧设计风格,以蜿蜒的自 然式水体为主体,体现动态水美,静谧绿美。 协调文化、水、植物与建筑的相互关纱,强 调一种高雅、时尚、尊贵的生活品质,营造 简欧风情园林,并在最大限度的满足社区生 活的功能需求。【更多】
现代简约 ◆风格特征 :在现代主义的基础上简约化处理,更突出现代主义中少就是多的理论,也称极简主义、几何式的直线条构成,以硬 景为主,多用树阵点缀其中,形成人流活动空间,突出交接节点的局部处理,色彩对比强烈,以突出新鲜和时尚的超前感对施工工 艺要求高、材料一般都是经过精心选择的高品质材料,适用于市政广场、滨河带、商业广场及青年人为主的现代公寓住宅项目。 ◆一般元素:以简单的点、线、面为基本构图元素,以抽象雕塑品、艺术花盆、石块、鹅卵石、木板、竹子、不锈钢为一般的造景 元素,取材上更趋于不拘一格。 现代自然 ◆风格特征:现代主义的硬景塑造形式与景观的自然化处理相结合,线条流畅,注重微地形空间和成型软景配合,材料上多运用 自然石材,木头等,适用于无大面积地库顶板地形条件的项目。 ◆一般元素:通过现代的手法组织景观元素,运用硬质景观(如铺装、构筑物、雕塑小品等)结合故事情景,营造视觉焦点,运用 自然的草坡、绿化,结合丰富的空间组织,凸显现代园林与自然生态的完美结合。【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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