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张常铁路隧道瓦斯管理制度

黔张常铁路隧道瓦斯管理制度
黔张常铁路隧道瓦斯管理制度

目录

一、隧道瓦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二、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 (1)

1、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 (1)

2、架子队瓦斯安全管理小组 (1)

2.1组长管理职责 (2)

2.2副组长管理职责 (3)

2.3架子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4)

2.4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4)

三、瓦斯隧道检查制度 (5)

1、人员配备制度 (5)

1.2对瓦检员要求 (5)

1.3瓦检员操作要求 (5)

1.4瓦检员记录职责 (6)

1.5瓦检员检查程序 (6)

1.6人员配备制度 (6)

1.7瓦检员权限 (6)

1.8瓦检员职责 (6)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

3、监测仪器配备制度 (7)

4、瓦斯日常检查制度 (8)

5、进出洞管理制度 (9)

6、通风管理制度 (9)

6.1通风要求 (9)

6.2风机及通风管的配置 (10)

6.3通风管理 (10)

6.4通风设施检测 (10)

7、有害气体管理制度 (11)

7.1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11)

7.2发现瓦斯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1)

8、请示报告制度 (12)

9、一炮三检制度 (13)

四、隧道安全施工管理 (13)

1、瓦斯隧道施工管理 (14)

2、瓦斯爆炸的条件 (14)

3、施工瓦斯隧道安全检测 (15)

4、隧道爆破器材及钻爆作业 (16)

5.施工供电与作业机械 (19)

6、施工防火 (21)

7施工安全管理: (23)

7.1总则 (23)

7.2主要危险源和危险场所 (23)

7.3主要危险源和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职责 (24)

7.4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4)

7.5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及职责 (24)

7.6救援抢险装备与避难设施 (24)

7.7典型灾害与应急处理 (25)

7.8各类事故的报告程序 (27)

7.9安全事故的原因和整改措施 (27)

瓦斯隧道管理制度

隧道瓦斯管理制度是施工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是保证隧道安全生产的基本措施制度,是规范施工行为的措施,不建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行为标准。隧道施工生产是在极其复杂和恶劣的环境中进行作业,如果出现施工行为不规范,就极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为使通风与瓦斯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正常的开展,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分部隧道的实际情况,根据兰渝公司极个上级单位对隧道瓦斯管理的要求,特制定完善瓦斯隧道施工管理制度。

一、隧道瓦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主要应包括:人员配备制度、监测仪器配备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进洞人员管理制度、通风制度、排放瓦斯管理制度、隧道专项施工方案。

二、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

1、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架子队瓦斯安全管理小组

隧道架子一队瓦斯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组员:

隧道架子二队瓦斯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组员:

隧道架子三队瓦斯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组员:

2.1组长管理职责

2.1.1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决定分部的安全方针目标和月、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对分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1.2组织健全分部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指定分部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完善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分部的安全奖惩办法。

2.1.3经常对分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环节安全措施和责任制的实施。

2.1.4负责定期召开瓦斯隧道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对重点分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预想、预测,采取强化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1.5支持(负责)对瓦斯伤亡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2.1.6统一指挥安质部对瓦斯隧道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检查。

2.2副组长管理职责

2.2.1主抓分部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制性标准,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兑现合同安全承诺,实现设计意图。按照路桥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建立分部安全自控体系。

2.2.2贯彻执行路建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手册有关安全控制的具体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分部安全计划、制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对分部安全控制负责。

2.2.3组织建立分部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2.4组织安全知识培训,监督检查分部安全自控体系运行情况。

2.2.5组织建立瓦斯隧道施工过程工程安全工作制度,开展工程安全预控活动。

2.2.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和内部安全审核员验证安全计划的实施效果,对分部安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解决措施。

2.2.7组织落实有关安全指令。对安全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咨询、监理、设计单位等提出的安全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检查实施整改情况。

2.2.8组织瓦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分清安全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定并落实处理方案。

2.2.9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2.10对分部相关人员进行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教育。

2.3架子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2.3.1在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业务上接受分部职能部门的指导。

2.3.2负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

2.3.3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2.3.4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2.3.5负责对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4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2.4.1在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加

强监督,业务上接受分部安质部的指导。

2.4.2负责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

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2.4.3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

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加强监督,对各种有关记录

每日进行检查。

2.4.4负责对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

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2.4.5每日巡查隧道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三、瓦斯隧道检查制度

1、人员配备制度

1.1每个瓦斯隧道必须配备两名及以上的瓦检员。

1.2对瓦检员要求

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

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

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1.3瓦检员操作要求

瓦斯检查员进隧道时必须带便指定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瓦斯检测工作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隧道瓦斯浓度、检查记录、瓦斯台帐三对口(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严格执行洞内作业特殊过程、

关键工序批准制度。

1.4瓦检员记录职责

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记录薄通知现场作业人员、门岗、通风工。

1.5瓦检员检查程序

随时紧跟隧道作业人员到作业面并按照瓦斯检测地点及范围要求巡回检测,必须满足“三人连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严禁脱岗、玩忽职守。

1.6人员配备制度

必须在爆破之前监督检查将风管及瓦斯探头移至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爆破之后再监督检查将风管及瓦斯探头安装在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1.7瓦检员权限

有权制止一切违规操作的行为,有权强令可能出现瓦斯燃烧等危险情况的工作面停工,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1.8瓦检员职责

有权根据检测出的瓦斯浓度通知通风工控制主风机工作档位,有权安排局部通风,有责任要求工区安排维修通风设备。

1.9必须保护好瓦斯检测仪器,在携带和使用过程中严禁猛烈摔打、碰撞;严禁被水浇淋或浸泡。对仪器的零点、测试精度及报警点应定期上报安质部进行校验,确保仪器测量准确、可靠。

1.10在洞内瓦斯发生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并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 新进场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分部进行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及时通知安质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

技术教育,变更工种后必须熟知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考试合格后上岗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2.2 凡进场的架子队均应由分部计合部组织,安质部协助,对其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试卷留分部安质部存档;

2.3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分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

2.4对于转场的工作人员,由接收单位对其进行转场教育。

2.5 对于参加工程操作的工人和有关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教育和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行操作。

2.6 对于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职能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2.7分部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架子队各班组除坚持每日的班前会外,必须加强班中检查、班后总结,每周还必须进行一次班组(架子队)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8 分部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采用适用于各层次人员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从安全法制、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事故案例等不同层面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安全活动组织者做好活动记录。

2.9在副经理的部署下,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施工的队伍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教育。

3、监测仪器配备制度

瓦斯隧道专职瓦斯检查员应配备光学瓦斯检测仪,工班长、放炮员、入洞检查的管理人员应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瓦斯监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设备,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3.1手持式瓦斯检测仪器:采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和有害气体检测仪等配合使用。

4、瓦斯日常检查制度

隧道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隧道所有开挖工作面、局部塌方地点、硐室,使用中的机械电气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瓦斯浓度可能超限或积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具体地点有:隧道总回风、一翼回风、水平回风、塌方区回风;开挖工作面,衬砌台车附近、防水板台车附近;机电预留硐室、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其他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等。

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

5、进出洞管理制度

5.1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接受洞口值班员检查,并遵守有关规定。

5.2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进洞前严禁喝酒。

5.3建立进洞检身制度和出、入洞人员清点制度,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

5.4隧道内遇有险情或当报警信号发出后,必须服从有关人员指挥,有秩序地撤出危险区。

5.5所有进洞与施工有关的管理人员、班组长都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所有瓦检员都应配备光干涉瓦检仪。

5.6所有进洞人员都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

5.7进洞参观人员,应事先进行有关瓦斯安全知识的学习,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6、通风管理制度

6.1通风要求

6.1.1风速

隧道回风风速按0.5m/s设计,为防止瓦斯积聚,对塌腔、模板台车、加宽段、避车洞等处增加局扇进行解决,对于一般段落采用射流风机卷

吸升压以提高风速,从而解决回风流瓦斯的层流问题。

6.1.2瓦斯含量

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对隧道内不同地段的瓦斯浓度有不

同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隧道内瓦斯斯浓度限值处理措施》表。

6.1.3通风的连续性

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7.2.9规定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6.2风机及通风管的配置

根据风量计算要求在洞口布置轴流风机。通风管选用抗静电阻燃风管,直径为1.2m,模板台车至风室风管每节100m,二衬至掌子面风管每个节段为5~30m不等。为保证风管顺直,根据现有模板台车结构,在模板台车上设置空位,风管从中通过。

6.3通风管理

6.3.1成立专人的通风安装、使用、维修、维护的班组,每天进行巡检。保证管路顺直,无死弯、漏洞,其开机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风机运行进行记录登记。

6.3.2通风系统安装后,首先,由指挥部及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通风设施进行验收,确认通风效果是否与设计相符。其次相关人员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项目部每天测量风速并进行管路维修。

6.3.3钻眼、喷锚、出碴运输、初期支护、掌子面塌方、塌方处理、瓦斯浓度大于或者等于0.5%时,风机要高速运转,加强检测确保洞内任一处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才能施工。

6.3.4风机的停运,关开、变速由监控中心专人负责调度指挥,并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签认后备查,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停机。当移动模板台车时,风机采取低档位供风,以保证供风的连续性。

6.4通风设施检测

通风设施安装完正常运转后,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做好记录并写

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若风速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采用适当的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7、有害气体管理制度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项目经理批准。

7.1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7.1.1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7.1.2明确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隧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

7.1.3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

7.1.4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位置。

7.1.5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

7.1.6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

7.1.7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的名单及各自担负的责任。

7.1.8文图齐全、清楚,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及甲烷传感器等应该上图的,都要准确,不能遗漏。

7.2发现瓦斯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7.2.1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禁止使用“备用”措施,更不准几个地点用一个措施,批准的排放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7.2.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不超过0.4%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隧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隧道中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7.2.3排放时在回风汇合均匀处应设2个以上检查瓦斯浓度点,以便控制排放浓度。一般检测人员在新风流中用光学瓦斯检定器配长胶管伸向回风一侧检查。或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吊挂在测点监视,有条件时可以将甲烷传感器移到测点监视。当瓦斯浓度超过0.5% ,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隧道送人风量,确保独头隧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限。

7.2.4排放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如果发生循环风,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消除循环风后再启动局部通风机。

7.2.5排放时,独头隧道的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还应有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

7.2.6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隧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且稳定30min 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7.2.7独头隧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隧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隧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8、请示报告制度

8.1、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制度》进行瓦斯检查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8.2、瓦检员在检查瓦斯或二氧化碳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向直接负责人报告,同时会同安全员撤出人员:

(1)隧道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

(2)隧道掌子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

(3)掌子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4)掌子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1.5%时。

(5)掌子面局部空间、体积大于0.5m3,瓦斯浓度达2.0%时。

8.3、直接负责人到瓦检员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现场副经理进行汇报,现场副经理必须及时到向项目部报告,并根据情况做出撤人决定,项目部调度做好相关记录。

8.4、若现场副经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总工、经理进行汇报,共同协商处理措施。

9、一炮三检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隧道任何地点需要打眼放炮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否则,视其为严重三违处理。

9.1、在打好眼后,装药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凡超限的,必须停止打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安全规定时,方可装药。

9.2、在放炮前班长必须按规定进行撤人警戒,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除,并布置好警戒后,在放炮前瓦检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通知放炮员联线放炮。放炮员最后撤除放炮点。

9.3、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除,按放炮程序进行放炮。

9.4、放炮结束后,由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安全员,共同检查放炮后放炮点气体及支护情况、有无瞎炮,无异常方可撤除警戒。

9.5、瓦检员对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即一炮三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必须记录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同时保存好以便存档。

9.6、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放炮。

四、隧道安全施工管理

1、瓦斯隧道施工管理

总体施工原则:“先探后掘、缩短进尺、快速封闭、加强通风、随时检测”。

在隧道通风采用轴流风机压入式通风方式;

瓦斯检测采用人工检测和自动检测相结合的检测方式;

隧道施工采用新奥法施工,III、IV级围岩地段均采用台阶法开挖,V围岩低瓦斯和非瓦斯段采用大拱脚台阶法开挖,喷射砼支护,人工风钻打眼,煤矿许用炸药、煤矿许用电雷管起爆,光面爆破,挖掘机辅助装载机挖、装碴,自卸汽车运输,二次衬砌采用模板台车衬砌,砼在洞外集中拌和,砼运输车运输,泵送入模。

隧道二次衬砌在开挖、初期支护完成并满足有关要求后尽快封闭,减少瓦斯溢出量。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仰拱、二衬与掌子面距离按业主及监理的有关要求控制。

2、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甲烷、一定温度的引火源和足够的氧。

2.1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在2%~5%之间遇到火源一般会发生瓦斯燃烧事故。当瓦斯浓度超过16%时,也会发生瓦斯燃烧事故。

在新鲜空气中瓦斯爆炸界限一般为5%~16%,5%为下限,16%为上限。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只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稳定的燃烧层,此燃烧层呈浅蓝或淡青色;浓度高于16%时,在混合气体内遇有火源不爆炸也不燃烧,但如有新鲜空气供入时,就可以在混合气体与新鲜空气的接触面上进行燃烧,乃至爆炸。但瓦斯爆炸的上下限浓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当有可燃性气体、煤尘、惰性气体混入时,爆炸的上下限浓度将会随之发生变化。

2.2引火温度

瓦斯的引火温度一般为是650~750℃。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吸烟甚至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等煤矿井下所能遇到的绝大多数火源都足以引燃瓦斯。

2.3氧的浓度

大量试验证明,瓦斯爆炸界限随混合气体中氧浓度的降低而缩小。当氧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下限缓慢地增高,爆炸上限则迅速下降,氧浓度降低到12%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遇火也不会爆炸。

2.4瓦斯的防治

瓦斯隧道施工的风险主要是瓦斯的燃烧和爆炸给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损失。防治瓦斯的关键是瓦斯探测、瓦斯监测、施工通风降低瓦斯浓度、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控制火源以及严格各项管理制度。

防止瓦斯爆炸,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防止瓦斯积聚,不允许采掘空间出现瓦斯浓度超限,实际工作中采用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二是防止瓦斯被引燃,主要采取防爆用电设备,加强用火制度管理,杜绝明火;三是建立应急预案,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和扩大。四是加强瓦斯检测,采用自动和人工两套系统,当检测出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瓦斯浓度不超标。

3、施工瓦斯隧道安全检测

3.1瓦斯监控要求

3.1.1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

3.1.2压入式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鲜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

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应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3.1.3含瓦斯工区每班应按规定检查,低瓦斯工区每班不少于2次,不含瓦斯工区每班应检查1次,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检测。每个断面应检查5个点,即拱顶、两侧拱脚和两侧墙脚各距坑道周边20cm处。在该5点对坑道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均应检查。

3.1.4瓦斯检测地点及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开挖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爆破地点附近20m内的风流中及局部塌方冒顶处;

局扇附近10m内的风流中;

坑道总回风流中;

各种作业台车和机械附近20m内的风流中;

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内的风流中;

隧道洞室中,如变电所、水泵房、水仓、车洞、人洞等处;

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处。

3.2监控方案总述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隧道特点(低瓦斯),采用人工监控与自动监控相结合,在掌子面、模板台车顶部的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检测到瓦斯浓度>0.5%时报警,瓦斯浓度>1%时命令切断作业区电源,工人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对需人工检测的部位,保证每30分钟检测一次。在洞口测风站配备手动式测风仪,定期测定回风巷的风流速度。当风流速度变化时,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仪器设备的检验按照《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附录C瓦斯测定仪检测质量的控制及厂家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定期检定,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

4、隧道爆破器材及钻爆作业

4.1爆破器材要求

4.1.1瓦斯隧道在岩层与距离岩层10m内的开挖工作面,以及瓦斯浓度大于0.3%的石质坑道,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并采用专用放炮器起爆,严禁采用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起爆。

4.1.2严禁使用含水量大于0.5%的铵梯炸药和硬化的硝铵类炸药。

4.1.3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宜选用2号或3号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4.1.4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在同一串联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电雷管。

4.1.5瓦斯工区必须采用专用放炮器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

4.1.6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起爆,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或多台起爆器起爆。

起爆器必须按规定检查,经试验,电流、电压符合要求后允许使用,并严禁将其带入爆破器材库。

4.1.7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必须采用串联连线方式。线路所有连线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⑵、母线和连线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等导体接触。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坑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间距;

⑶、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揉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⑷、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使用单线把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当回路;

⑸、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连网路中使用。

4.2爆破作业

4.2.1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

⑵、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⑶、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

⑷、打钻等作业人员必须配备自救器和矿灯。

4.2.2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⑵、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⑶、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⑷、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⑸、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⑹、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

⑺、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

4.2.3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4.2.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2.5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 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 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 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 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

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0.8%;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4%;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6%; 一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 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0%;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75%; 一氧化碳C6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 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A 0.7%;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9%; 一氧化碳C6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30mim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 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5、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2.0%4;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9%;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1.0%; 一氧

铁路低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XXXX铁路低瓦斯隧道施工 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改建铁路XX至XX线XX至XX段(成都局管内)增(以下简称XXXX)低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规程的规定以及XXXX设计文件的要求结合XXXX低瓦斯隧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XXXX所有低瓦斯隧道,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为低瓦斯等级的隧道。施工图设计阶段已明确为低瓦斯隧道的有6座,分别为XXX隧道、XXX隧道、XXX隧道、XXX隧道、XXXX隧道、XXXX隧道。 一、管理制度及专项方案 1.各施工单位应参照《XXXX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2.各施工单位应参照《XXXX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编制低瓦斯隧道有关专项方案(包括通风、安全专项方案、瓦斯检测与监测、供电、爆破、超前地质预报、应急预案等),要求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同时报公司核备。 3.各施工单位应编制低瓦斯隧道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报公司备案。

4.各单位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加强对瓦斯隧道的规范、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指南、原铁道部和公司相关文件学习。对作业班组进行及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瓦斯检测与监测 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测与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瓦斯检测与监测方案实施。瓦斯人工检测管理规定: 1.瓦斯人工检测实行24小时连续检测,做到专人专面,每一个工作面每班不少于1人。瓦检员应携带便携式多参数(氧气、硫化氢等)测定仪。 2.落实一岗双责制,带班作业人员、工班长、安全员进洞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做到对作业工作面瓦斯浓度即时检测。 3.对掌子面、断面变化处、局部坍塌处、洞室、超前钻孔、加深炮孔等重点部位使用光干涉瓦检仪加强检测。 4.对炮渣表面瓦斯浓度进行动态检测。涉及天然气瓦斯的隧道应加强隧道底部瓦斯检测工作。 5.及时填写瓦斯检测牌板,便于作业人员了解洞内瓦斯情况。 6.所有瓦斯检测仪器仪表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校验,并建立检、校台账。 7.掌子面应设置固定式瓦斯检测设备,可采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或单独工作的瓦斯传感器实现,甲烷传感器悬挂位

瓦斯隧道监理控制要点

瓦斯隧道监理控制要点 瓦斯隧道在施工前,重点审核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方案、通风检测、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 第一节《钻爆作业监理控制要点》 1、瓦斯工区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 (2)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3)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 2、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2)爆破地点20m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3、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4、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 ms。 5、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中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炮泥应用水炮泥和黏土泡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6、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2)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3)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4)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5)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7、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8、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 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瓦斯突出工区爆破作业应在揭煤爆破15min,应由救护队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检人员检测开挖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并开挖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通知工地负责人允许施工人员进洞。 9、洞内开挖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即上孔后、装药后、起爆后、进行瓦斯检测,瓦斯日报,即每日瓦斯检测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第二节《揭煤防突控制要点》 1、煤层超前探测 (1)接近突出煤层前,必须对设计标示的各突出煤层位置进行超前探测,标定中突出煤层准确位置,掌握其赋存情况及瓦斯状况; (2)在距初探煤层位置10m(垂距)处的开挖工作面上打3个超前探孔,并取岩(煤)芯,分别探测开挖工作面前方上部及左右部位煤层位置; (3)按各孔见煤、出煤点计算煤层厚度、倾角、走向及与隧道的关系,并分析煤层顶、底板岩性; (4)掌握并收集探孔施工过程中的瓦斯动力现象;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 A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 >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 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 l>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 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 > 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 、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4%;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6%; —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 1.0%;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75%; 一氧化碳CO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 被串 工作面局扇前CH4> 0.7%;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9%; —氧化碳CO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 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 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 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成贵铁路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成贵铁路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成贵铁路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 结合成贵铁路高瓦斯隧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贵铁路所有高瓦斯隧道高瓦斯工区(含瓦斯突出)。施工图设计阶段已明确高瓦斯隧道有:石柱山一号、兴隆坪、猫鲁寺、老房子、天蓬、埂上、玉京山(瓦斯突出)、下坝、文阁、大地坎一号、庙埂、田坝、高坡、小寨、七扇岩、观音山、白杨林、瓦窑湾、家祝湾、燕子岩、马堰等21座,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为高瓦斯等级的隧道。 第二章管理目标 第三条管理目标:杜绝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瓦斯燃烧及火灾事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贵铁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段落指挥部指挥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高瓦斯隧道施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高瓦斯隧道施工管理办法、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公司段落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为副组长,工程分部、安质分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工程师为组员的高瓦斯隧道施工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应成立高瓦斯隧道施工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及上级部门有关高瓦斯隧道施工管理文件、规定。 2.负责指导高瓦斯隧道施工的全面管理。负责制定高瓦斯隧道施工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3.组织定期或专项检查各项高瓦斯隧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 4.组织对通风、揭煤、安全专项方案等高瓦斯隧道专项

项目部建家建线经验材料

黔张常项目部建家建线经验材料 壮志在胸建家先行 深化建家建线建功黔张常铁路——集团公司黔张常项目部建家建线情况介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项目部是企业的窗口,项目建家建线是企业文化和建家建线在项目上的延伸和体现。我们抓好项目建家建线、塑造的企业项目文化,就是要通过项目建家建线和企业文化的力量来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规范项目成员的行为模式,从而对工程建设形成无形的支持力量。这个力量除规范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外,还要引导全体成员达到我们的目标和方向,推动项目和谐、健康发展。如何抓好项目建家建线并使其成为项目建设的推动力量,黔张常项目进行了深入探索。现将黔张常项目建家建线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一、高标准、严要求,强化以人为本理念,使三线建设在黔张常铁路高起点定位。2014年12月份上场以来,在项目部及分部的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下,积极组织建?家?建线,开展?五比五创?劳动竞赛、?一法三卡?和?学、创、争?活动,以标准化建设为推手,促进项目建?家?建线和各节

点目标任务的完成,全体职工发扬再苦再累誓创精品工程的精神,高起点、高标准建家建线,对内增强企业凝聚力,对外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竞争力。一方面强化标准,创新理念,形成特色。坚持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诚信守法、和谐自然、建造精品的管理理念和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的质量管理目标?,树立目标一致、上下和谐、优势互补、荣辱与共的黔张常项目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和全面优秀的目标体系、先进高效的组织模式,规范系统的标准化管理,形成和谐严谨、务实高效的项目管理特色。一是健全组织,统一领导。项目上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标准化建设及建家建线工作,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企业塑形工程?和规范项目管理?第一道工序?,统筹规划,与施工生产同步安排、同步投入、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在人、财、物上优先保证,从严落实。工程上场从局指到分部及各工区都迅速建立健全了由党政主管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建家建线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的运行机制,并层层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建家建线工作有领导、有骨干、有人抓。二是全力以赴,统一实施。克服以往个别工点的对建家建线不够重视,工作滞后,少数单位定点先天不足,生活环境太差,问题太多,难以解决的错误做法。各分部不等不靠,把队伍设点、安家阶段作为建家的决定性环节,在抓好自有队伍建家的基础

瓦斯隧道安全事项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瓦斯隧道安全事项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774瓦斯隧道安全事项制度 Gas tunnel safety matters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基本要求 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2.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编制相应预案。 3.瓦斯隧道施工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签字备查。 4.瓦斯隧道的施工应建立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5.瓦斯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瓦斯隧道洞口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测记录。②检测瓦斯用的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③易产生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必须重点检测,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④进入隧道的所有金属管线必须在洞外设置有效的接地装置,其电阻值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二、瓦斯隧道施工安全要求 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①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相关规定参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研究预防和消除措施进行处理。②由于临时停电或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损伤的,在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段,必须经过检测人员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③高瓦斯隧道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 三、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①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派人警戒准备下达放炮命令,然后将自己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要求后,再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②瓦斯作业面必须采用电力起爆,严禁使用半秒、秒级电雷管。③瓦斯作业面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④洞内爆破时,人员应撤至洞外。⑤炮孔的装药及填塞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装药前应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⑥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盂恒皇煤字[2014]36号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

高瓦斯隧道施工工法--值得学习

复杂地质条件 高瓦斯隧道施工工法 1. 前言 1.1 工程概况 重庆市肖家坡隧道,左线起讫桩号为ZK51+386~ZK54+105,全长2719米,右线起讫桩号分别为YK51+400~YK54+130,全长2730米。隧道最大埋深约460m。隧道穿越地层主要为志留系上统罗惹坪群第二段、第一段和志留系上统龙马溪群第二段,以粉砂岩、页岩、砂质页岩互层、水云母页岩为主。设计为无瓦斯隧道。 1.2 工法形成经过 2006年12月,肖家坡隧道右线首次在YK53+690处测得瓦斯浓度为0.35%。从12月8日到12月,在每次掘进放炮后,均对隧道右线内瓦斯进行测定,这期间测得掘进工作面附近瓦斯浓度维持在0.26~0.36%之间,肖家坡隧道右线YK53+622位置的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69m3/min。随后于2007年9月19日在肖家坡隧道出口左线ZK53+034处掘进工作面左侧离地3m处钻孔附近的出现不明气体,现场对瓦斯浓度进行了测定,孔口瓦斯浓度8.2%、拱顶0.16%、下部0.12~0.13%。根据已开挖进隧道实际瓦斯涌出情况和对未开挖段隧道瓦斯涌出量的分析,将肖家坡隧道定为高瓦斯隧道。在高瓦斯隧道施工中,如何有效的预防和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瓦斯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们经过反复研究,从超前地质预报、钻爆、出渣及运输、支护、衬砌、防排水、风水电等各道工序

上针对瓦斯的特性,经过对肖家坡高瓦斯隧道施工的工程实践,经总结形成了本工法。 2. 工法特点 1、超前预报与地质工作相结合,提前探明瓦斯成因及规模,进行瓦斯突出性预测,采取防治瓦斯突出的措施,有效降低开挖爆破时瓦斯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2、控制隧道内及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关键。通过瓦斯检测预警系统与合理的通风设计,在施工中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保证有强大的通风量与风速,将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有效地降低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确保施工安全。 3、采用新型防水板、气密性混凝土、水玻璃、水气分离装置、防爆机械等新材料新设备保证施工和营运期间的安全。 4、隧道开挖后及早地对围岩(含掌子面)进行封闭支护,以及采取径向预注浆措施可以防止围岩中的释压节理、岩层层理或者构造结构面在开挖松驰后相互贯通,切断瓦斯的运移通道,避免了瓦斯灾害的突涌。 5、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高瓦斯隧道施工的重要制度保障。3. 适用范围 适用于穿越地层中赋存有石油和油气共生地段以及浅层地表天然气贯通等外源性高瓦斯隧道施工。 4.工艺原理 针对外源性高瓦斯隧道施工特点,采取超前预报与地质工作相结合,提前探明瓦斯成因及规模,进行瓦斯突出性预测,采用光干涉甲烷检定

项目部建家建线经验材料

项目部建家建线经验材料 黔张常项目部建家建线经验材料壮志在胸建家先行深化建家建线建功黔张常铁路——集团公司黔张常项目部建家建线情况介绍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项目部是企业的窗口,项目建家建线是企业文化和建家建线在项目上的延伸和体现。我们抓好项目建家建线、塑造的企业项目文化,就是要通过项目建家建线和企业文化的力量来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规范项目成员的行为模式,从而对工程建设形成无形的支持力量。这个力量除规范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外,还要引导全体成员达到我们的目标和方向,推动项目和谐、健康发展。如何抓好项目建家建线并使其成为项目建设的推动力量,黔张常项目进行了深入探索。现将黔张常项目建家建线情况向大家汇报

如下:一、高标准、严要求,强化以人为本理念,使三线建设在黔张常铁路高起点定位。2014年12月份上场以来,在项目部及分部的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下,积极组织建?家?建线,开展?五比五创?劳动竞赛、?一法三卡?和?学、创、争?活动,以标准化建设为推手,促进项目建?家?建线和各节- 1 - 点目标任务的完成,全体职工发扬再苦再累誓创精品工程的精神,高起点、高标准建家建线,对内增强企业凝聚力,对外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竞争力。一方面强化标准,创新理念,形成特色。坚持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诚信守法、和谐自然、建造精品的管理理念和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的质量管理目标?,树立目标一致、上下和谐、优势互补、荣辱与共的黔张常项目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和全面优秀的目标体系、先进高效的组织模式,规范系统的标准化管理,形成和谐严谨、务实高效的项目管理特色。一是健全组织,统一领导。

瓦斯隧道专项施工方案

隧道开挖方法及示意图_瓦斯隧道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xx至磨憨线xxx隧道施工图设计文件; 2.昆明铁路局滇南铁路建设指挥部发布的《新建xx至磨憨铁路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3.国家、行业、铁路总公司现行的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准则及有关文件; 5.我公司积累的成熟技术、科技成果、施工工艺方法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6.新建铁路xx至磨憨线YMZQ-8标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7、铁道部2003-3-28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9、《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铁路瓦斯隧道技术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和瓦斯突出细则》。 二、编制原则 1、安全目标 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到实处,杜绝瓦斯隧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总体要求 ?铁路瓦斯隧道的施工除符合《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外,还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铁路隧道施工过程中,通过地质勘探或施工检测表明隧道通过地层含有瓦斯时,该隧道定为瓦斯隧道。根据地质情况,本标段瓦 斯隧道为天然气瓦斯隧道。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质复查工作。必要时钻孔埋管实测瓦斯压力,以及通过通风和瓦斯检测计算全坑道的瓦斯 涌出量,根据检测结果核对施工工区和煤系地层的瓦斯等级,必要 时进行修正,同时相应修改设计。 ?瓦斯隧道施工管理等级要根据瓦斯检测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当低瓦斯隧道或低瓦斯工区施工中瓦斯监测结果显示为高瓦斯时,及 时调整为高瓦斯隧道进行管理。 ?瓦斯隧道施工前,严格按照设计和相关验标、指南、规范进行准备,并配足、配强专业人员,加强对瓦斯隧道的施工管理。 3、制度管理 4、组织机构 5、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围绕“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及时救援”的原则;成立瓦斯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明确应急职责;高瓦斯工区 和瓦斯突出工区配备救护队,针对各种瓦斯险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 施和方案,组织险情培训,进行相应的险情应急演练;进行瓦斯危 险源分析,明确危险源位置和危害程度;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后,第 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抢险人员和救护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抢救工作。 6、技术交底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使施工技术和作业人员了解设计要求,掌握安全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科学组织施工,确保瓦 斯隧道的施工安全。 7、安全培训 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全员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培训,作业人员必须持瓦斯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编制范围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误报警、预警、超限事故的界定 (一)瓦斯误报警的界定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误报警的两种情形: 1、技术缺陷出现的误报警: (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时好时坏状态,传输某一种频率信号,出现报警; (2)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出现报警; (3)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频率400-1000赫兹时,出现报警; (5)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 (6)主传输线路接线盒接触不好,震动出现瓦斯值频率,出现报警; (7)当线路受到干扰的频率或次频率为400~1000赫兹之间时,出现报警; (8)瓦斯传感器距煤墙小于200mm。 2、凡出现下列情况为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 (1)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出现报警。 (2)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报警。 (3)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5)采用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出现报警。 (6)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出现报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应按瓦斯超限统计: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1.0%; 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 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 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1.0%;

5、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 6、移动抽采泵站排放口在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1.0%;移动抽采泵排放口在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0.75%; 7、有计划地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度≥1.5%; 8、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 (三)瓦斯预警浓度的界定 凡上述规定的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在此范围内的均属于瓦斯预警。 (四)瓦斯预警、超限次数的界定。 1、一次停电、停风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一处瓦斯涌出源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同一地点多次瓦斯预警、超限的要分别进行统计。 2、因监控系统技术缺陷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误报警,不作为瓦斯超限统计。但必须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瓦斯预警、超限汇报程序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系统出现瓦斯预警、超限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在接到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后,若发生超限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停止超限地点及影响区域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安排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超限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若发生预警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监控中心、调度室值班人员应作好记录,汇报及处理程序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时),调度中心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通防部、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9 瓦斯隧道 5.9.1瓦斯隧道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 5.9.2瓦斯隧道施工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瓦斯危害的安全教育。 5.9.3瓦斯隧道的施工单位应建立救护队伍。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不得用于救护以外的其他工作。 5.9.4 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5.9.5瓦斯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洞口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瓦斯监测人员,每60min检测一次。 2检测瓦斯用的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 1)每个断面应检查拱顶和两侧拱脚,墙脚各距坑道周边20cm处; 2)开挖面风流及爆破地点附近20m内的风流和局部坍塌处; 3)局部风机前后10m内的风流中; 4)电动机及其开关20m以内的风流中。 5.9.6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电钻钻孔;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5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矿井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和 瓦斯超限调度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减少超限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瓦斯检查员未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罚款100元/次;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罚款100元/次。 第五条: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 (一)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三)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4%; (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0.4%; (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领导、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汇报调度室罚50元/次。 第七条: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或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未按规定处置,未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造成瓦斯超限的,罚100元/人.次。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降低瓦斯涌出量。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有效后,方可恢复作业。 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未停止作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施工队500元/次。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通风队必须立即对工作面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

隧道水沟电缆槽自动化台车施工工法

隧道水沟电缆槽移动模架施工工法 一、前言 随着铁路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隧道沟槽施工逐渐从传统的手工施工转为机械化施工。在过去,隧道水沟及电缆槽施工一般都是使用小块钢模组合施工技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包括作业工序多、耗时长、加固支撑多、整体外观欠佳、质量难控制,且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施工难度大,施工成本比较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选择作业工序简化,缩短施工时间,提高质量标准的机械化沟槽移动模架成为隧道沟槽施工发展的必然趋势。 向家包二号隧道引进了SDM-12B型水沟电缆槽移动模架进行施工,显著改善了传统模式的不足之处,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工效,改善了沟槽施工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隧道沟槽施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总结,值得借鉴,经总结形成该工法。 二、工法特点 1.施工质量高。从混凝土的调配、运输、浇筑到模板就位、脱模都是机械一体化流水做工,这就很大程度提高我们现场施工的速度。使用了水沟电缆槽移动模架,施工的质量更容易控制,移动模架使用整体钢模的设计,模板的强度大且稳定性良好,能有效的避免施工当中“跑模”现象发生;在钢模上安装附着式的振动器,振动的时间能够使用数控方式来进行控制,确保其振动效果的良好,避免出现人工振捣会产生流砂和蜂窝麻面现象。 2.施工劳动强度低周期短,作业人数少。在过去的隧道水沟电缆槽中,使用的传统施工方法采用小块模板进行拼装,整体性差,模板安装及加固支撑、模板拆除耗时较长,每循环施工模板采用人工倒运,施工效率低,每循环施工周期约12小时。采用液压水沟电缆槽移动模架施工,只要等移动模架组装完成之后,每次进行施工作业仅仅需要让移动模架定位,就可以全自动的进行操作,让模板就位,不需再拼装、拆除大小模板,所以施工非常快捷,每循环的施工周期仅需要8小时。 3.操作自动化程度高,所以操作很简单,并且整个施工场地不受破坏,能保持环境文明整洁,施工效率高,这项技术不需要使用临时支撑结构和材料,成本有明

解读瓦斯隧道

解读瓦斯隧道 相信很多人对于瓦斯这个名字并不陌生,通常在电视里都会提到瓦斯爆炸之类的新闻。那么瓦斯到底是怎样一种物质呢? 瓦斯是隧道从地层中涌出的以甲烷为主的各种有害气 体的统称,由gas音译而来。其成分组成比较复杂,它含有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和数量不等的重烃以及微量的稀有气体等。但其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俗称沼气),占80%~90%。甲烷无色无味无毒且难溶于水,比空气轻,遇火即燃或爆炸。 铁路瓦斯隧道瓦斯多出现在煤系地层。瓦斯无色无味,但与其他芬芳族气体混合,则散发出类似苹果的香味。其熔点为-182.5℃,沸点为-164℃,在标准状态下,密度为0.716㎏/m3。相对于空气的比重为0.554,因此易积聚在坑道,且渗透性高,扩散速度快,约为空气的1.6倍。当瓦斯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易燃烧或爆炸。瓦斯无毒,但其中的乙烷、丙烷具有麻醉性,容易使人出现头晕目眩、头痛甚至昏迷的症状。瓦斯浓度过高时,相对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便会使人窒息。 瓦斯具有以下几个特性: 爆炸性:本身不具有自燃和爆炸的特性,但和空气混合

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火源才会燃烧或爆炸。 渗透性:渗透性极高,其扩散速度是空气的1.6倍,容易透过裂隙发育、结构松散的岩石或煤层,渗透到隧道开挖空间里。 不稳定性:瓦斯在煤体和围岩中以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存在。两种状态的瓦斯是处在不断变化的动平衡中,当温度、压力等外界条件变化时,平衡就被打破。压力升高温度降低时,瓦斯将由游离状态转化为吸附状态。当压力降低温度升高时,瓦斯将由吸附状态转化为游离状态。 窒息性:当瓦斯浓度升高,空气中氧气浓度急剧下降,会引起人员窒息。大多数煤矿事故中都是因为瓦斯浓度过高而导致人员窒息。 上面介绍的是瓦斯的基本情况,接下来再把瓦斯隧道做个简单的区分。 瓦斯隧道分为低瓦斯隧道、高瓦斯隧道及瓦斯突出隧道三种,瓦斯隧道的类型按隧道内瓦斯工区的最高级确定。 瓦斯隧道工区分为非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共四类。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可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进行判定。当全工区的瓦斯涌出量小于 0.5m3/min时,为低瓦斯工区;大于或等于0.5m3/min时,为高瓦斯工区。瓦斯隧道只要有一处有突出危险,该处所在的工区即为瓦斯突出工区。判定瓦斯突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

瓦斯隧道管理

瓦斯隧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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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六局瓦斯隧道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瓦斯隧道施工,确保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七局二公司施工的瓦斯隧道工程。 第三条瓦斯隧道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设计文件、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瓦斯隧道分类 第四条瓦斯隧道分为低瓦斯隧道,高瓦斯隧道及瓦斯突出隧道三种,瓦斯隧道的类型按隧道内瓦斯工区的最高级确定。 第五条瓦斯隧道工区分为非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共四类。 第六条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可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进行判定。当全工区的瓦斯涌出量小于0.5m3/min时,为低瓦斯工区;大于或等于0.5m3/min时,为高瓦斯工区。 第七条瓦斯隧道只要有一处有突出危险,该处所在的工区即为瓦斯突出工区。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瓦斯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全隧道和各工区的施工通风设计,并根据各工区贯通后的风流调整防爆要求。 第九条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监测多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俗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设置消防设施并配备救护队。 第十条高瓦斯隧道及瓦斯突出隧道施工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低瓦斯隧道施工由项目经理负责。 第十一条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测风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并上报公司技术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备案。 第十三条凡含有瓦斯隧道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设置实体型项目经理部进行全面管理,不允许转包或大包。专业分包必须符合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分包单

瓦斯超限_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公司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通风部、安监部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 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排放工作。 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 的撤人制度 一、教育职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思想素质、了解安全规程、掌握安全常识; 二、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停风、无风和微风地点的工作人员要听从跟班领导安排,密切配合、督促撤人; 三、对井下停风、撤人的工作地点要立即停风、撤人、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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