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级名师评选赋分标准

遵化市级名师评选赋分标准
遵化市级名师评选赋分标准

遵化市级名师评选赋分标准

遵照国家、省和唐山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依据《河北省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和唐山市教育局评选名师的文件要求(唐教师字【2011】11号),制定此标准。

1、参评者必须是遵化市以上级别的骨干教师。(省级4分唐山市级3分遵化市级1分)。

2、近5年主持或承担过市级或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国家级5分省级4分)

3、参加过国家级、省级或唐山市级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国家级5分省级4分唐山市级3分)

4、近5年正式出版了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国家级5分省级4分)

5、近5年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得市级一等、省二等以上奖励。(国家级5分省级4分唐山市级3分)

6、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国家级5分省级4分唐山市级3分遵化市级1分)。

7、近5年曾获得过县级以上综合表彰(国家级5分省级4分唐山市级3分遵化市级1分)。

8、已获得河北省特级教师称号。(4分)

9、近5年,在遵化市级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过示范课、专题讲座等任务。(省级4分唐山3分遵化1分)

10、近5年在学科优质课评比中获得遵化市一等奖或唐山市二等以上奖励。(国家5分省级4分唐山3分遵化1分)

11、近5年参加教师基本功大赛获遵化市级一等以上奖励。(国家5分省级4分唐山市级3分遵化市级1分)

12、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曾指导和培养过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名被评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1分)

13、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1分)

14、有一课时的公开课教学设计。(1分)

15、有VCD格式的课堂实录光盘。(5分)

名师评选方案

名师评选方案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高坪镇小学首届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为了优化我镇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自主学习、自我提高”的热情,提高校本教研和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本学年(2012年10月-2013年7月)学校启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合格教师为基本目标,以铸造专家型、学者型教师为高级目标,把“名师”工作纳入常规管理。通过“名师”评选活动,为每一位教师搭建一个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和发展空间,鼓励教师成名成家,形成我校独特的荣誉奖励体系,逐步规范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导督促我校每位教师自主成长,追求卓越,并从中锤炼出一批有独特建树的名牌教师,不断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和知名度,以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 二、评选范围 “名师”评选范围为在本镇小学在岗的教师中评选。名师评选比例为在岗教师的15%以内。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教师职业道德,注重业务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度,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同等条件考虑学科均衡,宁缺勿滥,成熟一个是一个。 四、评选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教龄满二年。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情指导青年教师。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3(教育教学质量高。近三年,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突出(名列全县十五名以前),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 4(教育教学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具有自身的教学风格与个性,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县局大型教研活动中表现优异。 5(教研能力强。具有强烈的科研意识、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强烈的科研参与欲。 6(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先。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各参评教师向学校名师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上交有关评选材料。 2(评审考核:学校名师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上交的有关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考核,根据评审考核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校级“名师”。 3(结果公示:对正式入选校级“名师”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即为高坪镇小学校级“名师”。 4(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A、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B、违法乱纪 的;C、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名师”职责

教师职称评审推荐 晋级赋分办法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晋级赋分办法 (2019年8月) 为积极稳妥推进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依据《XX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赋分参考标准》、《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XX教人发〔2018〕1号)以及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以下赋分标准。 一、总体原则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我校的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构建以教师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师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二、评价标准 坚持把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识水平、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和工作贡献作为主要评审主要依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一)坚持把讲政治和重师德放在推荐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从教行为,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

“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在严格落实教师业务对口和完成工作量基础上,把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学校反响好、学生反映好、教学实绩突出”作为职称评审重要条件。 (三)学校坚持教师在教学一线,校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不达标者,职称不予晋升。 (四)学校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标准,不达标者职称不予晋升。 三、赋分项目及标准 评审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评价赋分,其中学识水平项的“提升学历层次”、获奖情况的“学科领域荣誉”为教师任教以来的评价,其它项目均是对教师符合评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的的评价。每项赋分不能突破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总分值为120分。

名师评选方案(参考模板)

名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职称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10年修订)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 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 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 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 近的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 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 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 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 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项 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

济南市职称评定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 赋分暂行办法(试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现将我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学历赋分 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年限赋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现职年限和考核三项分值,合计不超过30分。 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聘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聘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三)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

1.获奖成果、论文赋分 (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申报职称时可不受综合得分最低分限制。 (3)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4)刊物级别的确定,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各专业标准界定。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赋分要由专家从严审核。

(5)论文赋分时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可按10分计分,国家、省部级论文最多只能按5篇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奖励赋分 注:奖励是指专业工作奖励,计算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或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专业工作奖励分值,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按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任现职以来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论文重复发表的、同年同类业绩多次获奖的,只按此项最高分计分。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三项合计不超过20分。 二、几点要求 (一)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聘任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聘任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仅限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各级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须严格审核,并将赋分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达不到赋分标准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四)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33分;推荐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45分;推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52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济职改字〔1997〕32号)废止。

职称赋分标准

自治区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 量化赋分标准 一、学历(5分) 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4.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4分。 5.博士赋5分(单证扣1分)。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证不扣分。 二、资历(4分) 任教满1年赋0.2分,4分封顶。 三、经历(3分)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维稳满1学期赋0.5分,2分封顶。 四、考核(5分) 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1次赋0.5分,5分封顶。 五、教学(分类赋分)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型教师赋30分、教学科研型教师赋20分、科研型教师赋10分。 六、教科研课题(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可赋0-1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6分(含小数)。 4.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3分(含小数)。 5.横向课题: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 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八、论文(不封顶) 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赋0-3分(含小数)。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赋0-1分(含小数)。 九、著(译)作(不封顶) 每1部赋0-10分(含小数)。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30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2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0分(含小数)。 4.校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十一、荣誉(不封顶)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初级量化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05年修订)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130分): 1、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40分); 2、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 高计10分);4、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0分);5、专项加分(最高计5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如按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应按前学历计分;(3)最高计40分。 2、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计5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1年以上的不记专业年限。最高计20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年度考核表中记载的考核等次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0分。 4、继续教育赋分 以全市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记载的为准,最近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0%计算,最高计10分。 5、专项加分 在企业或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量化赋分时可给予照顾加20分;取得业绩荣誉、获奖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成绩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参照高、中级的同类项目加分,最多可加30分。 专项加分最多可加50分。 三、量化赋分结果使用 专业技术人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按本标准进行量化赋分。未经用人单位量化赋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初级评委会评审时,应组织专家按本标准对各用人单位的量化赋分结果进行校验复核,纠正偏差。 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应不低于70分。 正规院校毕业生(第一学历)见习期满确定资格的,进行考核和定量评价时,可参照本标准。

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54 2014年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任教五年以上。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师德修养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教研 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胜任教学工作并在同层次学校班级教学评比中所带班级学生成绩突出。 3.参选者需提交本学年度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学设计。 4.参选者均须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能力考核。 5.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评比 - 1 -

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2次(其中一等奖1次)或市级三等奖以上2次(其中二等奖及以上1次)。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4.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教师职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二级教师职务(原小学一级)。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 2 -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 一、量化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1

2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 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 级 别 分 值 奖励级 励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5年04月29日09:32:19 来源:滁州市教育局网访问量:227次 “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5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 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需附表彰证书和相关材料)。 6.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7. 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8. 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 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教研员】

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汇总

附件1: 上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的要求,为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造就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中坚力量,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上饶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电教馆(站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和任期内的省学科带头人不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4、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工作量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听课(市、县教研员每学年听课分别为50节、80节以上、上示范课或研讨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教龄在8年以上。 6、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育人成绩突出,近 5年获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学科教学同行公认,任教班级的成绩优良(学校出具详细证明,县教育局认可,?课堂教学?经县(市、区评委会(市直的经市评委会评定为合格以上。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或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含送教下乡; ②在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过市级二等以上奖; ③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比赛活动获过江西赛区二等以上奖; ④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命题工作或在试题征集活动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⑤参加过经国家或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工作。 ⑥在教学设计、课件、教具制作、说评课、教学反思、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等教研活动评比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8、教育科研能力强。近5年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了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教研员、校级领导必须为主持且结题。 9、近5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骨干教师推荐选拔细则 为做好兰州市第十三片区2019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兰教师〔2015〕166号)要求,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关于推荐选拔2019年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得通知》(兰教师〔2019〕115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骨干教师选拔认定条件: (一)参加骨干教师评选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得教师资格,中学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得人员,职称必须为中级及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得人员,职称必须为初级及以上。 3.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评教师年龄须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级骨干教师须工作8年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须工作5年以上。 4、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熟悉所任教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突出,反映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6。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

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得标准与要求。 7。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至少有一项市级规划或个人课题立项并结题;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二)参评市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3项,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2项: 1。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1次,或县区级2次以上。 2.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 1项县区级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1项市级科研课题并结题。 3.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得教育教学论著不少于2万字,或主编、参编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累计3万字以上。 4、获得市级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1次以上(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授予得荣誉称号1次。 6。承担学生德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所带年级或班级获校级先进集体奖3次或县区级以上德育方面奖励1次、 7。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荣誉称号。滁州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全市各学科、学段的 优秀研究型教师和教研员,他们是教育教学、教科研的活跃分子,拥有丰富的 一线教育教学、教研经验,并对教育教学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识,在全市本 学科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 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5周岁及其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滁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满两年及其以上。 (五)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六)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 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 协调发展。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 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 的威望,在近6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市名师评选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组织评选承德市第三届教学名师的安排 (2015年44号) 各学区中心校,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承德市第三届中小学教学名师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现将我县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组织 教育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领导工作。组长:李春祥(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孙孝(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张海东(人事股长)、王树栋(进修学校校长)、徐晓义(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主任:孙孝,成员:张海东、王树栋、徐晓义。地点: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评选推荐工作,评委会负责评选认定工作。 各学校也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推荐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承德市教育局文件,明确评选范围、条件和办法。 (二)按文件要求在本校进行初选,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上报有关材料。 三、有关说明 (一)材料上报。采用两次上报的办法。第一次上报是由个人组织好评选条件中的各类证书原件经单位审核后统一报我校。注意上报原件时,不用上报评选条件项目以外的其它原件,评选条件中要什么就报什么,没有列出的不用报。第二次上报是待县教育局评选确定上报市教育局人选后,上报的人员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材料。第一次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县教育局评选方法说明 市教育局分配我县上报名额为34名。县教育局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按下列方法评选产生上报人员。 1、严格按市教育局文件中列举的条件进行审核,凡完全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确定为上报参加市级名师评选人员。 2、若完全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足上报名额时,依次按下列顺序放宽评选条件补充上报名额: (1)五年内职称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 (2)论文:至少2篇 (3)职称:小学一级;中学一级

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附件1: 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试行)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小学高级教师,任现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等规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任现职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三、教育教学方面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获得省级(农村学校教师市级以上)“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农村学校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 3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推荐赋分办法暨标准

码头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 赋分办法 一、综合表彰奖励:(限3件,累积分) 仅限于任现职以来教师节期间各级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的综合性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园丁等。 国家级12分,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镇级2分。 二、教学工作获奖:(称号类+课类+指导类+成绩类)(限3件,累积分) 1.称号类 仅限于任现职以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评选表彰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齐鲁名师等。学科带头人等有复评任务的必须复评合格并在任期内才予以认可。不同类荣誉称号的取3项累计计分,同类荣誉称号的取最高项计分。 齐鲁名师、省特级教师:12分,省级教学能手:10分;市级名师:9分,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8分;县级名师:7分,县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6分,县级骨干教师、青年明星教师:3分;镇级名师:2分,镇级明星教师:1分。其它县级以上与教学密切相关的称号(如在教师培训中涌现出来的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员、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管理员、优秀班主任等)按各级教学能手的30%计分。 2.课类 仅限于任现职以来教研部门组织的,学校教委推荐的各科教师优质课、公开课(分等次)评选等。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2、11、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9、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3、2分。 不分等次的按同级别一等奖的50%计分(如,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展示课等)。 不是现场比赛的课类评选获奖按同级别的40%计分(如,电教课、录像课等)不是学校教委推荐的譬如教科所等表彰的优质课获奖证书不予认定。 3.指导类 仅限于任现职以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经学校教委层层选拔推荐的学生学科性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或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行文为准,证书或行文上无辅导教师的不予认可。指导学生在专业性期刊上发表文章按同级一等奖的80%计分。其他门类的竞赛获奖按同级别的60%计分。取最高项。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8、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2、0.8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计0.8、

量化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教育系统专用,2009年修订,此赋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5项,最高计105分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 8、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最高计10分); 9、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0分); 10、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55-59计8分,符合放宽条件在45-55分之间的记6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 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教师队伍建设,发挥特级教师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的范围、对象 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区县教师培训基地、教学研究机构、少年宫(含少年之家、青少年科技馆、站)、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可以参加特级教师评选。 二、评选周期 经市政府同意,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评选通知。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根据学科教学特点,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学生成长,育人效果显著。 (三)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经 - 1 - / 17

验,在教学领域形成特色,教学示范作用明显,在本市教育界有一定影响。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学内容、教材教法和学生成长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并能在学科领域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引领学校和区域内本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六)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以上(含),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七)近五年内正式出版过个人论著(译著),或近五年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本学科相关的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指导作用。 (八)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优先考虑:.具有从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全职交流任教年以上和到西部地区支教且表现突出的教师; .国家级、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坚持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含) - 2 - / 17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学习心得】 骨干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学习心得:弘扬优秀师德精神 教师XX为心得体会栏目你提供心得体会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作为一名骨干教师,深知教师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人的艰巨繁重的任务,教师用知识的力量去激励学生求知的欲望,以严爱之心架起师生之间友谊的桥梁。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我国规范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有以下几方面: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但倘若教师的人格品德、学识不髙,缺乏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遵循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自觉性,试问:他将如何去履行他的天职,完成他的使命呢?这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其用处。”由此可见,师德是立教之本,正因为教师职业具有的特殊性和教师使命具有的特定性,所以时代与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水准高于其他行业。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源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莘莘学子人

生可靠的引路人。因此,教师以德立教以身示教,与时代同步,锻造不朽师魂! 教师的职业道德,应是集公民的思想、政治、法纪、道德等方面的优良素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统一集中的具体表现。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要热爱教育事业 教师的道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o 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这是师德的首要条件。 第二要热爱学生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朱小曼曾说:“离开感情层面,不能铸造人的精神世界。”是教育,首先应该是温暖的,是充满情感和爱的事业,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将教学中存在的师生的“我”与“你"的关系,变成了“我们”的关系。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共同分享成功的欢乐,分担挫折的烦恼。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爱生是衡量一个教师师德水平的一把基本尺子。爱是一门艺术,能爱是一个层面,善爱则是另一个层面。作为教师,因此,

职称晋升赋分标准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量化考核方案 根据农业系统各级各类农技人员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拟定了农技人员职称晋升量化考核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修改,最后由单位领导小组讨论后定稿。 学历: 25分 (一) 记分标准: (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视为有效学历,专业不对口的可以降低一个学历层次计分。第二学历取得后满三年的可以计分,否则,以其它有效学历计分,且在此有效学历基础上,第二学历取得后满1年加0.5分,满2年加1分; (三)有多个学历的只记一个最高分。 二、任职年限:5分 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周年0.5分,最高不超5分。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10分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以不同的学历分段按每年博士、硕士(研究生)0.5分、本科(大普)0.45分、大专0.4分、中专0.3分、高中及以下0.25分累加计分,此项最高不超10分。(专业不对

口的学历以低一级学历计分;年限以取得学历的周年计;中间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应予扣除) 四、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5分 考核成绩基础分为3分,任现职以来,每一年考核优秀者加 0.5分。此项最高不超5分。 五、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及奖励:20分 (一)记分标准: 1、科研成果奖

2、通过鉴定的科研项目 3、本行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二)各种奖励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三)同一项目只记一个最高分; (四)此项最高不超20分。 六、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10分(一)记分标准

1、发表的论文 2、著作 (二)发表的论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正式刊号(CN、ISS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原件为准,且须与其专业及工作经历相关,同一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所发表刊物无明确级别的,以刊物主办单位级别确定; (三)论著是指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论著或专著; (四)论文、论著总数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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