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字湾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1

丁字湾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1
丁字湾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1

丁字湾社区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2015年3月28日居民代表大会修订)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在全面推进居民自治的前提下,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广大育龄群众应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当好计划生育的主人。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户籍在本社区或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及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入人员。全体居民要认真学习、共同遵守本公约,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本公约由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居委会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全社区群众的监督。

第四条社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协助本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群众组织。协会会员要在“争先创优,服务大局”活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五条居委会创造条件为社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免费提供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方面的学习资料、咨询服务。

第六条未婚青年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提倡晚婚晚育”。

第七条要求生育小孩的夫妇,经本人申请,社区计生专干发放申请表、

社区审核签章后,报街道计生办或区人口计生局批准发证,一律实行凭证怀孕生育,对发证和生育的情况,社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应积极按时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生殖健康监测,监测时间为每年4、8、12月,共3次。

第九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在知情选择的原则下,生育一孩的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避孕措施。对按政策法规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三个月内主动落实以结扎为主的避孕措施。经区级以上医院(或计生部门)诊断不宜上环、结扎的可选择其他一项长效避孕措施。

第十条对落实上环避孕措施的育龄夫妻,补助150元。对落实结扎避孕措施的育龄夫妻,补助200元。

第十一条对孕、产妇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实施随访服务。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组织一次妇科病的查治,并建立《生殖健康档案》,搞好跟踪服务。

第十二条凡出现意外妊娠(含未婚先孕)的,应主动落实补救措施。居民有向居委会提供信息的义务,家属和亲友应主动配合居委会做好意外妊娠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落实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居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凡有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口的居民,必须与社区签订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负责督促居住人到派出所、街道计生办办理或交验居住证、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外出打工的育龄人员,应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自觉接受现住地计生部门指导和管理。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应按时回社区参加孕检,不能回来的,应在当月内将计生部门统一规范的有效孕检证明寄回居委会备案。

第十四条对独生子女、五保户和特殊困难家庭户,除享受政策规定待遇外,应予以关心和帮助,对特殊困难计划生育户,社区给予重点关怀扶助。

第十五条居委会与全社区育龄人员分别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居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

第十六条推行优生、优育、优教,鼓励人才培养。对计划生育家庭户当年正式录取重点本科(一、二)或在国家、省、市、县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社区将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或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对违反政策外生育者,今后不得享受以下待遇:

1、不享受低保户待遇;

2、不享受五保户待遇(指纯女户);

3、子女考取重点学校不享受社区奖励;

4、本人不能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支两委侯选人;

5、本人不能享受社区各种救济及其他奖励;

第十八条社区对计划生育活动安排、落实计生政策、计生费用、婚姻登记、生育证的发放、新生儿出生等情况,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监督。

第十九条本《公约》解释权属丁字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公约》自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社区·第八章 社区居民自治

第八章社区居民自治 第一节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自治的定义 关于自治有多种不同的定义。《辞海》解释为:“自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民族、团体、地区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旳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百科大词典》解释为:“某一地区人民,在主权国家或宗主国家的授权与监督下,自己订立规章制度,自己组织机关,以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行为。”上述定义,尽管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即自治是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任何国家的自治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治。自治组织的自治权,每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如果自治不受限制,就会导致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要素 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目的,在于社区居民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利用自己的资源,依法办理属于自己的事务,以促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自治区域、自治组织和自治事权。 (一)自治区域 就是实行自治的辖区或范围,一般是经过法定的程序,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自治活动的范围。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村民自治的活动范围一般局限在建制村范围内;《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自治一般在一定的居民居住范围内。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必须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否则居民自治将无所依附。自治区域不仅关系自治组织行使权力的范围,同时也关系地方居民身份的确定,也就是自治组织服务的主体。必须先划定自治区域,然后才能确定是何地方的居民,以及有多少居民。 (二)自治组织 自治组织是实行自治的物质依托或组织基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我国特有的组织形式,在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是居民委员会。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必须有一定的自治组织形式来实现,否则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权将无法通过固定的组织形式去落实、去执行。凡居住在一定区域的自然人,不分男女老幼,不论行业职业,只要在某一区域内有定居的事实,在法律上即被称为居民。我国的居民一般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身份条件,即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二是居住条件,即必须居住在该区域内的人。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他们一方面是自治的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自治的客体。也就是说,居民既是组成自治组织的成员,又是自治组织服务的对象。 (三)自治事权 自治事权是自治组织处理的自治事务,也是居民自治的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取得通常是宪法或法律授权的。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又颁布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作了专门的规定。居民自治事权的广泛或大小,与自治功能的发挥、自治事业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联。自治事权是自治的核心。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 居民委员会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界定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对基层群众组织建设至关重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可以分为委办事务和自治事务两个方面。 (一)委办事务就是本来属于国家的而不是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委托事务有三个特点:

村民自治典型材料

“村民自治”典型材料(玉门市) 创新机制,还权与民,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玉门市是中国石油工业的摇篮,地处河西走廊西端,总面积1.35万平方公里,辖3镇9乡9驻玉单位,总人口18.9万人。从2002年开始,按照“市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模式,全市54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并且开展了计划生育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的创建活动,通过验收,确定模范村8个,占总数的14.8%;先进村30个,占总数的55.56%,合格村40个,合格社区11个,占总数的74%,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实现了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决定权得到了充分发挥和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从加强领导入手,明确各项措施。一是健全机构。市、乡两级都成立了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责,主管领导主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按照省上“抓典型建机制”要求,下发了《玉门市人口计生委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典型活动和“四项试点”工作活动方案》、《玉门市人口计生委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玉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项目文本》,进一步明确了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二是制定规划,试点先行。确定村民自治示范点,按照“二三五”的创建计划,即利用三年时间全部实行村民自治,其中模范村占20%,先进村占30%,合格村占50%,并且采到分类指导、挂牌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长效评估制度,每两年评估一次,对完成指标好的升格,对完成指标一般的降格,对有重大失误的摘牌。今年确定8个乡镇(玉门镇、赤金镇、花海镇、清泉乡、下西号乡、柳河乡、黄闸湾乡、昌马乡)和3个单位(老市区管委会、新市区街道办、饮马农场)先行推开试点工作,确定玉门镇东渠村、下

社区居民公约

xx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更好的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依法治理社区,促进男女平等,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加快社区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修订《xx社区居民公约》。 科学发展篇 第一条党员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两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保稳定促发展。 第二条利用社区学校,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辖区内居民素质。 1、居委会每月提供4次科普教育培训,居民可免费参加学习。 2、辖区居民可到社区图书室,免费借阅图书。 第三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争取每年向支部推荐两名以上有知识、有修养的积极分子,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和谐社区篇 第四条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六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

环境。 六好文明楼院标准:1、环境整洁优美2、居民生活方便3、文化生活丰富4、治安秩序稳定5、计划生育到位6、服务好流动人口 第五条抵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六条社区为居民提供各种健身器材及健身娱乐场所,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居民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七条保障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2、倡导男女平等,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3、夫妇二人应当平等善待和孝敬双方老人。 4、子女姓氏可自由选择,随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5、实行殡葬改革,提倡婚丧、嫁娶从简。 第八条尊老爱幼、关爱女性、关爱弱势群体。 1、老人又再婚自由,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遗弃。虐待老人。一经发现,居委会应积极干预和制止。 2、成立老年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及精神生活。 3、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保障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

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申报表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表村(社区)名称垣曲县古城镇允岭村 村(社区)总人口1456人村(社区)总户数430户 示范创建事迹材料 一、建立健全协会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允岭村辖六个居民组,总人口1456人,已婚育龄妇女269人,在村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了计生协会组织,会长由村委主任担任,副会长由一名副职担任,秘书长由妇女主任担任。划分了会员小组,选举了小组长,明确了组长的职责,有阵地、有牌子、有宣传资料和活动器材等。《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及各项制度都已建全上墙,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会员入会制度履行严格,会员入会要填申请审批表,经考察合格才能加入计生协会组织。 二、宣传教育经常抓,计生诚信传佳音 计生协会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抓在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出板报、出动宣传车、编排计生文艺节目、组织宣传服务队等多种形式,把计生条例、《章程》和《村规条约》等政策法规宣传到家喻户晓,宣传到田间地头,使群众的知晓率达85%以上。特别是对计生家庭的奖励和优先优惠规定以及开展生育关怀等,计生协会更是率先垂范,诚信服务,使允岭村近三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5%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0%以上,做到了近三年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无计生瞒报、

漏报现象,无大月份和选择性别引产,尤其是计生协对计生村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无论是人口出生、独生子女奖励、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等,做到群众参与和监督畅通,使群众参与率达90%以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发挥计生协优势,带领百姓致富 允岭计生协会现有会员100余人,在协会的带领下,发展一村一品,现在允岭村已发展优质石榴三百余亩,已成为闻名全县的石榴产销基地。育龄妇女更是谋划一品,从外地请来师傅做布艺加工,制作的布艺品有虎、鹿、牛、羊、马、猪、狗、兔等十多种,产品投入市场备受青睐远销国外,使妇女们不出家门就有可观收入,老百姓个个拍手称好。 申报单位意见签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县 级 意 见 签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级意见签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省 级 意 见 签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精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 县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经历了由村配合乡镇、以村为主到村民自治的逐步推进过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去年以来,我们认真总结3种类型村民自治试点村的工作经验,按照市委[201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进一步夯实基 层基础为抓手,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积极推进,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村民自治工作。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村民自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县各级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村(居)一级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党支部村委会、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选配和换届选举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是否愿意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把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得如何作为考核村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内容,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计生干部给予保护照顾,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不好的给予否决。年村级换届中,组织、民政、计生等部门提前协调,指导基层选好村级班子,全县有126位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得到提拔使用,其中从分管计生副主任(副书记)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7人,从村计生管理员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23人,从计生服务管理小组长提拔为村委、支委17人。loca同时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191名村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二是优化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按村(居)人口规模选配计生管理员,3000人以下的配1人,3000人以上至6000人的配2人,6000人以上配3人,并建立以县、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的计生管理员待遇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村级计生管理员,每月工资由县级财政负担200元,镇级财政负担不少于100元,同时,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奖惩办法,每半年或全年参照计生管理员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奖惩,做到人员精简,待遇落实,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底巩固在村民小组。全县3049个村(居)民小组共选配3157位计生服务

计划生育会议记录

猫洞村计划生育 会 议 记 录 二0一一年

时间:2011年10月16日 地点:猫洞村委会 主持人:黄存明 参加人员:自管小组长、协会会长、副会长、村人口主任、宣传员 内容:1、学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协议乢、村民自治协议、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同意乢》。 大家认真学习,深入讨论,在自己能深刻领会的前提条件下,对各自所负责的区域下加强宣传,力争做到群众理解各项指标,达到条件的育龄妇女能自愿选择节育方法,自觉签订知情选择同意乢、协议,真正做到村民愿意,村民自治,新婚夫妇自觉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村民自治协议,做好我村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2、做好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 在自己辖区内的新增少生快富对象、奖励扶助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对生育一孩的育龄群众做好政策的讲解,争取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做到计生惠农政策的全面覆盖,绝不漏掉一个符合惠农政策的农户。

时间:2010年11月9日 地点:猫洞村委会 主持人:黄存明 参加人员:各自管小组长、协会会长、副会长、村人口主任、、宣传员 会议内容: 1、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教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教育、开展关爱女孩、关爱计划生育家庭活动,突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促迚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把计生宣传教育落实到户,宣传到人。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推迚觃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群众选择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实用的避孕方法。 2、当前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对重点对象的入户访视,对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及时动员,申报生育保健证,做到持证生育,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力创成为铺川乡计划生育模范村,做好村民自治。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北关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居民自治公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目标,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根据有关污秽,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本公约适用于社区居民。 第二条凡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及户口在本社区而人已离开本社区的居民,户口不在本社区而在本社区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已婚育龄人员,均应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第三条开展计划生育,应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的工作为主,同时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并协助政府落实工作人员报酬。 (二)按要求落实计划生育服务场所和人口学校,健全服务功能。 (三)组织制定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五)落实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社区下设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处理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包括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委员会成员、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等。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本社区居民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有关知识。 (二)掌握本社区育龄夫妇(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做好帐、卡、册、表的登记、变更、填报和生育申请初审、报批工作。 (三)宣传避孕药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群众自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四)协助办事处做好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及术后随访工作。 (五)协调和组织计生协会、居民小组长等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六)落实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第六条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管好自己一家人,帮好联系户,带好左邻右舍,疏导居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二)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生产科技等知识,协助党支部、居委会做好居民及流动人口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本社区育龄妇女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和常见妇女病检查;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做好本社区流出、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六项制度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制度 一、计生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决定制度 1、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协议的修订完善要由村民自治领导小组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召开议事会讨论决定。 2、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方案、措施的制订要由村民自治领导小组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召开议事会讨论决定。 3、计划生育重大事项要由村民自治领导小组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召开议事会讨论决定。如: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维护村民法定生育权利,利用村级集体资源实施计划生育奖励和帮扶,自治组织成员的罢免和増补事项等。 二、计生事务公开制度 凡是需要村民监督的计划生育事项都应列入村务公开的内容,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同意后,由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开的内容 1、对符合政策再生育人员的审批结果公开。 2、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公开,对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理及社会抚养费的收缴情况公开。 3、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及符合政策奖励人员的审批情况公开。 4、计生困难家庭人员的帮扶对象公开。 5、当年出生情况进行公开。 6、免费技术服务内容公开。 7、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公开。 8、计生财务管理情况公开。 9、流动人口办证情况公开。 10、对群众举报事项及调查处理结果公开。 (二)公开的方式 采取及时上墙公开与定期上墙公开的方式。 三、村级民主评议工作制度 1、每半年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村评议会,报告计生工作情况。听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与考核情况;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村级计划生育职责的落实和工作效果;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村级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和履职尽责考评情况;计划

生育事务公开情况;服务工作的好与差等,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评议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补贴直接挂钩,并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计划生育工作评估的依据。 2、符合奖励扶助的对象,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3、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新增的“三结合”帮扶对象,要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4、对计划生育统计上报,有无错、漏、瞒报,弄虚作假的评议。 四、计划生育工作举报制度 1、举报制度的执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保密保护、正确及时处理的原则。 2、举报的内容包括:村级计生自治组织在管理服务中工作消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及弄虚作假现象;村干部及村民违法怀孕、生育、收养行为。 3、在村民集中居住地设臵计划生育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村委会办公室设立举报点。 4、举报事项属村级处理的计划生育事项,由村计划生育自治组织在30日内及时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属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管理的举报事项,村级自治组织应及时移交。 5、对举报人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杜绝打击报复。 6、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在30天内每例奖励举报人50元——100元。 五、村级计划生育自治组织服务制度 1、成立村、社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有房屋、有牌子、有服务人员、有药具箱或药具柜、有生殖健康宣传挂图、有必备的热水瓶和水杯)。 3、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生育宣传品、宣传阵地和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计生中心户、计生协会、生育文化大院的作用,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达90%以上,对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85%以上。 4、村计生协会每季度组织会员学习一次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科技致富知识。做好生产、生活、生育指导工作,引导群众科学致富。每半年评议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听取协会小组长汇报一次工作及群众需求的意见、建议。每半年至少向上级协会反映一次群众需求和建议。 5、以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为基础,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及科普知识的学习活动,为已婚育龄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知识和药具服务;指导群众采取一项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措施;开展上门服务,为已婚育龄群众送避孕药具上门,并做好术后访视及药具随访服务,无溺弃女婴和大月份引产的情况发生。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应知应会知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应知应会知识 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肃北计生工作和谐发展"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肃北计生工作和谐发展肃北计生宣 一、什么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法律的规定,制订与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真正形成以村支部和村委会为领导,以计划生育协会为依托,以育龄群众为主体的村民自治工作规划。 二、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什么意义? 答: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需要。 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内容是什么? 答:在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政策范围内,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有独立自主地处理计划生育事务的权利,自觉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教育村民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涉及计划生育的事务要向全体村民公开,增加公平、公正的透明度。积极为群众提供生活、生产、生育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发挥计生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以人为本,让村民最大限度地获得计划生育的参与权、自主权、民主权、监督权。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途径,达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做计划生育的主人。 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十条标准是什么? 答:1、达到计划生育合格村标准;2、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能履行职责和义务。重大问题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情况;3、与已婚育龄夫妇签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程序、监督电话、计生阳光热线,接受监督。4、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发放入户宣传品,开展新型婚育文化活动,有固定的宣传标语和园地,知道“一法三规一条例”的有关内容,自觉履行自治章程和自治公约。5、无弃婴、溺婴及非法抱送养婴儿的现象;无早婚、早育、私婚、非婚生育现象;无歧视、虐待女婴及生女婴、不育妇女的现象;无非医学需要选择性的终止妊娠和出具假证明现象;无违法侵权现象。6、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按需访视和环孕检,综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95%以上;出生人流引产比低于1:0.2。7、无出生死亡\性别的错报、漏报现象。8、“三自”、“四民主”活动开展好,自治能力强,发挥计生协会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9、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及优惠政策,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基本满意,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10、流动人口的发证率、验证率分别达到100%,无计划外生育。 五、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村民自治公约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为实行计划生育村级自治和群众自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按照“依法管理,村级自治,优质服务”的要求,使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都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一法三规一条例”,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婚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提倡晚婚晚育,严禁早婚和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实行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凡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妇,都必须做到持证生育,严禁非法收养、抱、送养子女。 四、认真执行一胎上环,二胎结扎的节育技术政策,做到落实节育措施及时(上环要在婴儿出生42天后至三个月内,结扎要在婴儿出生白天内)。出现不符合生育条件怀孕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坚持一年四次的查环查孕制度,凡49周岁以下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查环查孕。 六、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发现擅自终止妊娠者,属第一胎的落实上环措施,五年内不安排生育指标,第二胎的吊销《生育证》并不安排再生育。七、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全村每个家庭都要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凡本村村民拒绝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者视为放弃权利,今后如需村委会给予出具相关证明,村委会将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决定,并停止一切福利和优惠待遇。 九、凡属于流动人口都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要自觉申报并接受审验,流动人口主动到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办理婚育证明和外出合同手续。

十、每个村民都有对违反计生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举报的义务,并实行举报有奖制度。 十一、实行计划生育奖惩制度。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关于违反计划生育处罚规定处罚。奖惩的具体条款按合同的规定依法实行。

社区自治章程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实行自治,进一步规范社区组织,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社会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本社区以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 第三条本章程根据社会及我社区发展状况适时进行修改,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章程一经通过,社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及驻社区单位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根据本社区实际,居民会议采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式。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依法选举产生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3、听取并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研究、讨论并决定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

民主监督,并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 4、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 5、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的职责: 1、参加居民代表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代表居民对社区自治事务进行讨论决定。 2、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3、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可以决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第十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本全体社区居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二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地区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居民自治。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力: 1、在政府指导下,有权依法组织居民决定社区内部事务。 2、有权依法协助政府部门办理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 3、有权组织社区居民、单位对地区办事处和基层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

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甲乙双方都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完善“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社区育龄妇女(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必须遵守职责,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1.成立社区计生服务室,建立人口学校,为乙方提供培训场所; 2.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做好“五期教育”(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 3.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及时传播节育知识。定期组织(乙方)待业、失业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 超孕、环、病情检查; 4.及时向外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申请。 二、乙方:遵守“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争创模范公民: 1.乙方将提供甲方资料建立联系户制度; 2.依法登记结婚,依法怀孕生育,树立婚育新风; 3.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行使监督权利,积极参加计生

村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村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篇一: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的报告 XXX村XXX年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村按照省、市、区计生协会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做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创建工作。以下是我村创建示范村的报告: 一、加强自我教育。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的宣传,每季度组织村民学习新的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每月更新计生宣传栏和开展“五期”教育,让群众知晓率达到90%。利用一年三次的查环查孕机会,开展“惠民计生,幸福东环”的义诊活动,派发计生宣传资料和礼品给育龄群众。 二、加强自我管理。计生协组织机构健全,明确各人员的分工职责,计生协的志愿者活动、慰问活动等能够正常开展。妇女主任及时跟踪妇女的怀孕、生育、避孕状态。20XX年我村的计划生育率为100%,组织动员村民自愿签订诚信计生,签约率约为90%。各项利益导向奖励发放及时,及时率达100%。村委每月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例会,学习新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上月计生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对下月计生工作作出部署。 三、加强自我服务。我村的计划生育协会有规范的办公场所,成立了会员之家,保障计生协会各项活动,例如志愿者活动、慰问活动能够

正常开展;由于前期拆迁问题,旧的计生服务室已拆除,现阶段我村另外选址重新建设一个具有特色的五星级的计生服务室,更好地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宣传场地。我村对生育后及落实“四术”后的妇女实行“百分百”跟踪,关心她们的身心恢复情况,随访率达100%。对计生困难家庭开展定期的重点帮扶,帮她们申请各项优惠政策,并在重大节假日对她们开展节日慰问和送上祝福,让她们过上一年愉快的节日。 四、加强自我监督。村委内实行各项制度上墙,诚信计生“六上墙”,计生宣传栏计生政务信息全公开,并设立计生意见箱,收集村民对计生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季度的计生工作例会,邀请村民代表参加,让她们对我村计生工作建言献策,评议本村工作。 以上是我村创建20XX年度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的报告,谢谢。篇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总结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回顾评估活动总结 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年来,五龙乡计生协把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作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建立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多年来我乡未发生一例因计划生育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村(居)民集体上访事件,

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知

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的转变和工作重心的转移,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村级管理,村民自治”工作机制,促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夯实基础,创特色,求提高的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村,难点在村,希望在村,实现“村级管理,村民自治”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村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决消除干部放手不管的思想,千方百计调动村党员干部、村计生联系员、村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的积极性,真正把责任落实刀两委,把工作深入到群众。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按照要求,所有行政村都有开展计划生育“村级管理、村民自治”工作。村两委要制订本村的具体实施规划,加强村两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两委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和村计生服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科学合理的制订《村规民约》,做到合法、有效,具有可操作性。村委会与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合同,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计生管理责任书,镇政府对村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建立“村级管理,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是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上一台阶的重要措施,村委会要把民主政治建设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捆绑在一起来抓,做到相互促进。要对此项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问题进行考虑。 四、讲究方法,讲求实效 实行“村级管理、村民自治”面广量大,工作艰难,各村要就这项工作专门开展调研,结合本村的实际制度详细规划和实施意见。要通过村规民约来规范婚姻行为,推进村民自治监督、自我管理。要加强计划生育漏洞的管理,实行村民

居民自治公约

荷香桥镇居委会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五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 五好文明楼院标准: 1、环境整洁优美 2、文化生活丰富 3、治安秩序稳定 4、计划生育到位 5、抑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二条居民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楼道,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三条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四条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社区女子秧

歌队、健身队等积极开展社区各项公共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活动。 第五条家庭和睦。提倡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争创“五好文明家庭”。 五好文明家庭标准:1、遵纪守法2、孝敬父母3、男女平等4、邻里和睦5、勤劳致富 第六条积极宣传健康、环保、科普、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 第七条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八条民事调解小组和居民小组长应积极协助社区协调处理各种邻里纠纷及民事矛盾。 第九条努力提高辖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为居民提供优惠措施:1、社区内持《育龄妇女免费查体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到社区计生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2、社区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第十条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定期在居委会公开栏中公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严

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职责任务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制度 1、流出人口中的重点“三查”对象外出前,所在村(居)委员会在出具(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时,应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式两份,村(居)、本人各持一份。 2、外出前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协议中应告知其按时寄回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协议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 4、协议应随出随签订,有效期应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警务责任办公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暂住证、注销等手续,填报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三勤”、“八知”,“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汇报;“八知”即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计生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基现实表现。发现违法犯罪活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公、私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责任区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制止危房、违章建筑以及无安全保障房屋的出租。 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前培训指导,做好责任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有关统计工作,维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 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做好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的原始登记、注销和有关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发放避孕药具。

xx县实施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情况的报告

xx县实施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 项目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年#月xx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确定为首批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项目试点县以来,我们不断完善与国家奖励优惠政策相适应的村规民约,建成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县级示范村##个、县级示范镇乡#个,国家级示范村(居)#个,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达到##%,推动了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2017年#月,xx县作为全省唯一的示范县代表xx省接受中国计生协评估,获得评估组专家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以##分的成绩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反馈,将于近期对示范县发文和授牌。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领导重视,计生群众自治组织健全 一是规范管理体制。我们在县、镇乡、村三级都成立了组织健全的计生协会,按时进行协会换届,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与计划生育工作同安排部署、同考核检查。实现了县计划生育协会参公管理,纳入党管群团序列,明确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内设工作机构,落实#名编制;明确县、镇乡、管委会计生协会由分管领导任会长,村级由党支部

书记担任会长,村主任担任副会长,县、镇乡、村计生协会都配备了秘书长,并落实专人负责协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工作。 二是完善章程制度。我们坚持把依法建章立制作为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关键环节,把《章程》、《民约》的修改、完善工作与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与落实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在一起,在民主制订《章程》、《村规民约》基础上,县、镇乡、村计生协会建立了会议、宣传活动、学习培训、利益导向、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以及表彰激励等制度,多措并举,确保群众在起草、酝酿、表决、出台、实施等全过程的参与,让群众真正在事前提议、事中参与、事后评议中唱主角,全面确保项目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我们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万余元,##%的村建起会员之家,建设人口文化新村##个,巩固生育文化大院###个。建立规范的协会活动室###个,巩固发展会员中心户####个;共建各级计生协会###个,发展会员#####人。每年拨付村、社区专干、秘书长、会员中心户报酬##余万元,每年对镇乡、村级协会班子成员、会员中心户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协会章程、计生政策法规,宣讲协会职能,传授协会工作方法,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内容摘要】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建立完善“两委负责、群众为主、协会参与、奖惩推动”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为准绳,政策为依据, 二、目标任务, 三、基本内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包括宣传教育、生育政策、婚姻、生育、节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 四、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 2、宣传动员, 3、组织实施, 4、总结完善, 五、组织领导,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上的重大变革,也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进一步转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村级管理,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六、具体要求。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建立完善“两委负责、群众为主、协会参与、奖惩推动”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为准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为保障;以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基本原则;以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现代文明幸福家庭为动力;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的。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以村为主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形成村干部敢管、愿管,群众服管的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格局。 二、目标任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建立健康幸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规范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建立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制。有组织,有经费,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协议书,有阵地,有计划生育宣传员。 三、基本内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包括宣传教育、生育政策、婚姻、生育、节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的支持、扶持和帮助;计划生育经费的收支和管理。村委会根据自身实

社区居民公约

杨府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杨府居民区的社区管理,维护全体居民和社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中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居民家庭和社区单位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全体居民和社区单位均须自觉遵守。 认真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一、在日常生活或生产及社会活动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七不”规范。 二、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服从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三、遵守居民会议,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居民管理制度。 四、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集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五、提倡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浓厚的学习环境。 六、实行优生优育、晚婚晚育;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配合、参与社区中各项管理。 八、提倡诚信、公正原则;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措施,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十一、本小区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绿化和随意砍伐树木; (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3)占用或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或移装共用设备; (4)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5)随意停放车辆;乱设摊、乱设集贸市场; (6)随意堆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传播封建迷信思想、有损社会公德行为; (9)修练法轮功及组织、传播法轮功等邪教; (10)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12)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 (13)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发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向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 十三、居民将房屋出租、出借时:应告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办理私房出租时一切相关的手续,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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