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请示 - 广东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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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件民生实事2017年落实情况回报表

报送单位:广东省农业厅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序号任务指标牵头部门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及原因分析

下一步具体工作建议

49 对18个

政策性农

业保险险

种给予保

费补贴

省农业厅

1.联合省财政厅按照因素法制定了2017年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

资金分配方案,并预拨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

2.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调研,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保险公

司赴江苏、浙江等省份学习交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验。

3.联合省财政厅、保监局印发延续5个保险项目承保时间一年的通

知。

4.草拟了调整水稻保险实施方案的请示,拟提高水稻保额、降低保

险费率、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降低市县财政补贴比例和农民自

负比例,现已联合省财政厅、保监局上报省政府。

1.省直部门沟通

协调耗费时间较

长。

2.粤东西北地区

市县财政配套压

力大,积极性不

足。

制定我省政策性农业

保险总体改革方案,

提出推进我省政策性

农业保险工作的建议

(新增险种、提高保

额、简化农业保险承

保机构的招标程序

等),待充分征求各方

意见后,联合省财政

厅、保监局报省政府

审定。

1

省十件民生实事2017年落实情况回报表

报送单位:广东省农业厅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序号任务指标牵头部门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及原因分析

下一步具体工作建议

51 加强动植

物疫病防

控,严控

禽流感、

口蹄疫等

动物疫

病,群体

免疫密度

达到90%

以上。

省农业厅

1.组织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

体免疫密度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全省共免疫禽流感疫苗3.79

亿羽份、口蹄疫疫苗6350.41万毫升,累计监测畜禽样品17.06万

份,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在70%以上。

2.扎实推进10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目前,10

个示范项目选址均已确定,正按程序办理土地调规、用地手续等。

3.召开了重点区域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会议,印发了《2017年柑橘

黄龙病防控补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的通知》,

选定了250个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监测点。举办红火蚁、香蕉枯萎

病疫情监测防控培训班,开展柑橘苗木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和春梢期

柑橘木虱防治督查。截至目前,实施红火蚁防控面积195万亩次,

柑橘黄龙病防控面积223万亩次。

4.完成地市送检的疑似柑橘黄龙病等样品146批次,完成阶段性工

作目标112%。开展进境蔬菜种苗隔离试种2批次,完成工作目标

100%。

1.去冬今春偏暖,

植物疫情发生形

势严峻。

2.除珠三角外的

大部分市县缺少

重大植物疫情防

控专项经费。

1.组织开展现场督

查,进一步加快推动

10个病死畜禽无害化

处理中心示范项目建

设。

2.组织植物疫情监测

普查,及时发布预警

信息。开展红火蚁、

香蕉枯萎病综合治

理、防控示范。

经办人:陆永松、聂飞联系电话:37286689、37288991

2

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

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粤府办[2000]55号 发布日期:2000-4-27 执行日期:2000-4-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农业厅。农业厅是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原乡镇企业管理局承担的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能交给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农业办公室、农业厅、乡镇企业管理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贸易委员会承担的“菜篮子”工程和饲料工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电子机械工业厅承担的农业机械化行政管理职能。 4、原由民政厅承担的老区建设管理职能。

5、原由卫生厅承担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参与研究制定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财政补贴等有关农村经济政策的职能,调整为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和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2、不再参与农村集镇建设规划。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农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川农业函[2010]705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0.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0]705号) 各市(州)农业(农机)局、厅属各单位: 为减少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现就抓好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省厅《关于切实抓好全省四季度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0]6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分析形势,高度重视冬季消防安全工作 点滴火星,可能带来重大灾难。目前,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

形势严峻。从全国看,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这些重特大火灾事故人员财产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正值岁末,农业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行业内工作、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均处于高峰,加之已进入冬季,天气寒冷、风干物燥,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消防

浙江省水稻生产概况和特点(浙江农业厅件)

浙江省水稻生产概况和特点 来源:《中国稻米》2006年第2期-浅淡浙江省稻米产业现状与发展对策作者: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纪国成毛国娟陈叶平发布时间:2006-03-28 浙江省水稻种植历史悠久,早在7000年前已开始种植水稻,素有“鱼米之乡”之称,稻米是城乡居民的主食。浙江人多地少,粮食向来不宽裕,历史上就是个缺粮省份。建国后,由于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水稻生产发展迅猛,至80年代初水稻播种面积达3700万亩以上,稻谷总产达1500万吨以上,播种面积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70%以上,稻谷总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80%以上,为浙江省实现粮食自给作出了巨大贡献。90年代以后,浙江省开始种植业结构调整,水稻播种面积出现了持续下滑。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浙江率先进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水稻种植面积继续大幅下滑,稻米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水稻一直来是浙江省的主要农作物,也是主要粮食作物。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一直以种双季稻为主。历史上种植面积最大的是1974年,达3833万亩,其中早稻1880万亩,晚稻1953 万亩,水稻面积占当年粮食作物总面积的73%。历史上稻谷总产量最高的是1984年,达1511万吨,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83%。1990年前后,浙江省水稻播种面积在3550万亩左右,仍以种双季稻为主,其中早稻面积1550万亩左右,连作晚稻面积1720万亩左右,单季晚稻面积280万亩左右,水稻种植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72%左右。 1992年以后浙江省水稻种植面积出现了持续下滑态势,主要经历了两次大的调整时期。第一次大调整发生在1992-1994年,早稻由1560万亩左右减到1240万亩左右,减了320万亩左右,晚稻面积基本稳定,仅减少120万亩。1995-1997年省政府开展了“大打粮食翻身仗”活动,水稻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其中早稻面积曾一度略有恢复。第二次大调整发生在1998年以后的持续下降,尤其是2000年以后大幅下滑。到2003年全省水稻播种面积为1469万亩,比1990年减2106万亩,仅为1990年的41%。其中早稻仅194万亩,比1990年减1372万亩,减87.6%;晚稻1275万亩,比1990年减734万亩,减36.5%。2004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系列政策的扶持和市场粮价大幅回升共同作用下,浙江省水稻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水稻种植面积扭转了连年下滑的局面。2004年全省水稻种植面积1541万亩,比上年增加72万亩,其中早稻231万亩,增加37万亩,晚稻1310万亩,增加35万亩。稻谷总产量686.94万吨,比上年增加40万吨。经过十余年大调整以后,浙江省水稻生产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1、单季晚稻成为粮食作物的主体。随着早稻面积大幅度下降,单季晚稻迅猛发展,种植面积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300万亩左右扩大到2004年的1016万亩,一跃成为浙江省粮食生产的主体作物,占当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47%,占水稻总面积的66%。 2、优质早籼发展遇阻,圆粒形早籼谷供不应求。上个世纪90年代初,针对早籼米米质差、价格低、农民不愿种、居民不愿吃的现状,把大力发展优质早籼作为发展“一优两高”农业、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1994年10月,省政府组织省级有关单位实施“食用优质早籼开发研究和利用”项目(简称9410计划)。通过育种攻关,选育出舟90 3、中丝2号、浙农8010、嘉育948、嘉早935、杭931、浙9248、中优早5号等优质高产早籼稻品种。为了加快优质早籼新品种的推广应用,省政府还确定上述八个优质早籼品种的收购价在合同定购价的基础上,每50公斤加价6元,实行优质优价。优质早籼面积迅速扩大,由1992年的9.44万亩,发展到1999年的504.6万亩,占全省早稻面积的48.5%。2000年以后,由于早稻面积持续大幅度下滑,早籼稻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早籼稻米主要用于粮食储备,其次用于米粉干、味精、酿酒及饲料等加工业,少量直接作口粮。全省常年粮食储备量为17.5亿公斤,由于圆粒形早籼谷较适宜储藏,储备粮的80%为早籼谷,按三年一轮换计,每年约需5亿公斤早籼谷用于储备粮轮换,约占近年全省早籼谷总产量的70%以上。因此圆粒形早籼谷成为了稀缺资源,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 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农党办字[2010]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03.02 【实施日期】2010.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党办字[2010]5号) 厅机关各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厅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厅机关部门、厅属事业单位公推公选6名机关副处领导干部,现将《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副处领导干部报名表(略)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江西省农业厅公推公选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和厅机关副处领导职位的空缺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范围内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6名厅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公推公选的重要意义 这次公推公选厅机关副处领导干部,是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公信度的重要体现;是有效改善厅机关部门领导班子结构,广泛发现和储备人才的有效手段。通过公推公选厅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实现以德选人、以能力选人、以民意选人、以科学的方法选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粤国土资耕保函[2015]274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5.12.14 【实施日期】2015.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 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耕保函〔2015〕27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 为全面了解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谋划“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决定开展广东省“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013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要求定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开展高标准基

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是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要求,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期间151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是否按时完成,也是科学谋划部署“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现实需要,今后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精心组织和部署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并落实评估工作经费,确保相关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评估对象和内容 (一)评估对象。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主的土地整理项目均纳入评估范围,具体包括:1、我省“十二五”期间新立项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按照国家要求,这部分项目也纳入到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川农业函[2009]739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9.11.16 【实施日期】2009.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川农业函[2009]73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政发[2008]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现“三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市、区)全部实行综合执法”的目标,农业部决定对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为做好推选工作,确保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请各市州农业局高度重视,及时报送推荐材料。现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选工作的通知》(农政发[2009]1号)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先进单位在实行综合执法的市(州)、县(市)农业部门中推选,以县级农业部门为主,必须以农业局(委)名义申报。 先进个人在实行综合执法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农业法制机构、执法机构从事农业执法工作的人员中推选,以基层执法人员为主。 二、推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有当地编制部门批准的综合执法机构,有专职执法人员(被省人事厅批准参公管理者优先); (2)执法手段完善,有必要的取证设备和执法专用车辆,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执法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4)秉公办案,案件查办率和办案质量较高,对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 (二)先进个人 1.开拓创新,在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中表现突出; 2.熟悉精通农业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两年以上; 3.对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秉公执法,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 4.作风文明,服务热情,无违纪行为。 三、推选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推选,分级把关负责,按分配名额申报”的原则,由各市州先按分配名额推荐,再由省厅审核把关后比选出1个市农业局、14个县农业局、40个执法先进个人报农业部审定。

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解决方案

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解决方案 方案名称:智慧农业解决方案 方案提供商: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行业:政府、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 智慧农业是根据农业、畜牧业及林业生产实际需求及现代网络发展现状,采用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源数据系统,统一平台,分部门实施,分系统建设,提供统一集成服务,统一运营维护,综合应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智能控制、智能决策、精准农业、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导入先进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建立农业综合管理及服务信息系统,从而实现农业生产信息化、农业经营信息化、农业管理信息化和农业服务信息化,全产业链规划,全价值链考虑,融通城乡,达到提升增强政府部门的监管与决策效率及面向三农的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农民获取知识信息达到科学种养加的能力,达到高效低碳,安全绿色,环保宜居,可持续。 一、智慧农业云平台系统概述: 托普云农智慧农业云平台旨在通过新一代物联网、大数据、3S等信息化技术有效整合省市县各级涉农资源,以顶层设计方式建成“一个标准一个中心N个应

用”,汇聚农业产业、农业“两区”、物联网、植保、农机、畜牧、农资、农经、科教等各级农业业务应用及数据,形成“大农业”数据中心,构建互联共享的“互联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以最终实现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政府决策监管和社会公众服务。 二、智慧农业云平台核心功能: 1、形成省级农业数据中心 1)整合省市县各类涉农资源,建立农业数据库 2)将省技术标准分发市县,实现全省涉农数据共建共享 3)通过数据分发完成市县数据中心建设 2、农业物联网接入管理 1)整合全省物联网应用基地及生产数据,实现集中管理 2)集成多个信息系统,接入多个物联网监测点信号 3、现代农业综合管理 托普云农智慧农业云平台应用根据实际工作接入,成熟一块接入一块,各市县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建本级行政监管业务,并与现有业务系统无缝对接,不仅实现资源共享,并实现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建设和统一低成本管护。 4、应急指挥和灾变预警 智慧农业云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托网络化、可视化、空间网格化等手段,结合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应急指挥和预警决策,实现可视化远程监控和指导处理,实现全省农业应急联动和统一指挥。 全省应急指挥系统充分与智慧农业行政监管平台相结合,在建成省级农业应急指挥中心基础上:逐步建设县级农业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农业应急指挥网络;配置移动应急指挥终端;建立农业应急指挥基点。 三、智慧农业云平台应用情况: 目前农业云平台已整合了浙江省农业物联网、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化等共10块相关业务资源,形成了浙江省智慧农业大数据中心。 1、农业物联网:对全省物联网应用点进行集中展示和统一管控,实时掌握物联网的建设情况。 2、生态循环:对全省农业环境监控点进行不间断的进行实时监控、可视化管理和集中展示,掌握生态环境情况,实现异常预警。 3、农业产业化:整合并分析全省各特色和优势产业的分布、经营主体数量、全产业链年产值等产业数据,反映我省农业现代化整体水平。 4、种植业管理:对我省主导产业的种植总面积、总产量、产业分布、市场行情、经营主体等整体发展状况和植物保护情况进行全方位分析和展示。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工作领导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民工 【发文字号】闽人社文[2017]32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办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7.11.22 【实施日期】2017.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7〕32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团委、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

2020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以下简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将联合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紧密结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需求,充分发挥各部门优质培训资源作用,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热情,形成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农民工等人员创业能力,促进其成功创业为根本目标,以开展符合不同群体实际需求的创业培训为主要抓手,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教育、创业考评、试创业、创业帮扶、创业成效第三方评估等六环联动,政府、院校和相关企业合作推进,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全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培训体系;使创业培训总量、结构、内容、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工等人员创业需求相适应;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培训对象信息搜集处理工作。将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中有意愿开展创业活动和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摸清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底数、创业总体情况、创业培训需求等,为编制创业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粤农[2016]14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6.09.02 【实施日期】2016.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厅行 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粤农〔2016〕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农业局,省畜牧兽医局,厅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并通过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现印发你们。

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以及依法受委托组织,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可以适用本《规则》和本《标准》。 附件:1.《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2.《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9月2日附件1: 广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实践,制定本规则。

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

文件 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 四 川 省 农 业 厅 川保监发〔2010〕37号 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农业厅 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按照中国保监会、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12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10〕46号)要求,结合我省拖拉机交强险工作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拖拉机所有人合法权益,推动我省拖拉机交强险平稳健康运行,现就做好我省拖拉机交强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拖拉机作为农业机械的主要机具,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

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积极推行和全面实施拖拉机交强险制度,有利于拖拉机所有人、驾驶操作人员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事故,有效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解决农业机械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保障拖拉机驾驶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拖拉机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对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规范行为,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拖拉机交强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好拖拉机注册登记关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GB 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和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严格把好拖拉机注册登记关,规范拖拉机牌证核发工作。 三、稳妥实施拖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制度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发布2017年种植业主导品种的通知

2017年种植业主导品种目录 一、水稻(19个) 早籼稻:中早39、中嘉早17 、金早47、甬籼15、温926 常规晚粳稻:秀水134、嘉禾218、嘉58、宁88、浙粳99 杂交晚籼(粳)稻:中浙优8号、中浙优1号、深两优5814、春优84、甬优1540、甬优9号、甬优538、甬优15、甬优17 二、玉米(10个) 普通玉米:济单7号、郑单958、登海605 糯玉米:美玉7号、美玉8号、浙凤糯3号 甜玉米:金玉甜2号、先甜5号、浙凤甜2号、金银208 三、大豆(6个) 春大豆:引豆9701、沪宁95-1、浙农6号、浙鲜9号 秋大豆:衢鲜5号、衢鲜1号 四、油菜(5个) 浙油50、浙大619、浙油51、浙大622、中双11 五、西瓜(4个) 早佳、浙蜜5号、早春红玉、拿比特 六、小麦(4个) 扬麦12、扬麦19、扬麦20、苏麦188 七、棉花(2个) 中棉所63、中棉所87 八、大麦(2个) 浙啤33、秀麦11

九、马铃薯(2个) 中薯3号、东农303 十、甘薯(2个) 浙薯13、心香 十一、蚕豌豆(2个) 蚕豆:慈蚕1号 豌豆:浙豌1号 十二、蔬菜(45个) 青花菜:绿雄90、台绿1号、浙青95 花椰菜:浙017、瓯松90天、浙农松花50天 番茄:浙杂503、浙粉706、钱塘旭日、浙樱粉1号白菜:青丰1号、早熟8号、浙白6号、双耐 榨菜:余缩1号、甬榨2号 瓠瓜:浙蒲6号、越蒲1号、浙蒲8号 辣椒:浙椒3号、采风1号、衢椒1号 茄子:浙茄3号、杭茄2010 黄瓜:浙秀1号、碧翠18 南瓜:科栗1号、华栗 甜瓜:甬甜5号、哈翠、沃尔多、翠雪5号 萝卜:白雪春2号、浙萝6号 甘蓝:晓春 豇豆:之豇616、之豇108 菜豆:浙芸3号

浙江省农业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05-01实施】

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指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对所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 合格证的开具、使用、查验以及相关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生鲜乳依据《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是指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以及县级农业(林业、渔业,下同)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认定标准规定的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者。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合格证出具与使用的宣传、指导和管理工作。县级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本辖区内开具合格证的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名录及具体的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开具与使用合格证。 第五条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 第六条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交易后,经营者对其持有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开具合格证,并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参考样式附后): (一)产品名称和重(数)量; (二)生产经营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盖章或签名); (三)开具日期。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XX年以来,市委农办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XX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几年来领导班子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眼于增强战斗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几年来,认真贯彻XX年以来5个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党委、政府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党内制度和法规,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班子战斗力。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几年来,始终健全办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不动摇,坚持每年公布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坚持一个月两次的干部学习制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读书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推行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积极举行农业形势报告会、青年干部读书会、农业干部学习周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室务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主任局长专题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

决策事前都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开展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每年在为市委起草1号文件时,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听取意见,不断完善内容,使文件更具科学性、指导性。每年在市“两会”召开之际,主动邀请农口、农业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我办召开恳谈会,共商农业农村发展大计。如“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就如何保持我市奶业健康发展,听取30多位奶农和奶品生产企业代表意见,促成了我市奶业政策的出台。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复杂、问题多、矛盾大的实际,以举行听证会形式成功处理了28宗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维护班子团结。团结出生产力,团结出战斗力。我们班子成员能战斗在一起,都是为了事业,彼此之间十分珍惜共事的机缘,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事多通气,工作多商量,意见多交换,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了班子整体合力和风正气顺的良好氛围。同时,班子领导坚持敢于负责,敢于揽过,为下属同志创造一个宽松放心的工作氛围,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着眼于增强决策力,不断创新发展思路 近年来,中央进一步突出了“三农”的地位,相继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紧密结合XX 实际,从工作方法上入手,从发展规律上把握,从关键环节

广东省农业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农业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粤农[2007]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7 【实施日期】2006.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农业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管理暂行办法 (粤农[2007]1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以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为基础,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设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以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三条《证明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凭《证明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办理开立账户等手续。 《证明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和擅自复制。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免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证明书》,具体工作由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证明书》分正本和副本,样式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 《证明书》的格式编码为“粤农集字第××××××××××××号”。其中 “××××××××××××”由十二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第一至第四位数字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市、县(市、区)的编码,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国家《行政区划代码》编排分配;第五、六位数表示经济联合总社或者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和尚未成立总社的乡镇、街道办或者带农村的农林场的编码,由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每个县(市、区),从“01-50”由小到大编排分配给经济联合总社或者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从“51-99”分配给没有成立总社的乡镇、街道办或者

西南交通大学与四川省农业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西南交通大学与四川省农业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月12日上午,西南交通大学与四川省农业厅在犀浦校区综合楼272会议室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良好的“土地确权”等项目的合作基础及各自领域的优势与资源,决定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农业信息科学、农业技术、农业大数据、农业精准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汇聚双方力量,助推四川农业发展。 四川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任永昌,副厅长涂建华,成都市农委、乐山市农业局、眉山市农业局、雅安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校长徐飞、副校长朱健梅,建筑与设计学院院长沈中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潘炜、副院长郭进、院长助理蹇明、教授李天瑞,对外合作与联络处处长王怀东,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张骏出席会议。会议由朱健梅主持。

会上,西南交通大学与四川省农业厅就“以农业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达成共识,将各自手握的“沙金”形成“合金”,使四川乃至中国的现代农业迎着“信息化”的风,飞得更高、更远。 徐飞代表学校对四川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任永昌一行出席签约仪式表示热烈欢迎。他谈到,农业信息化既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农业的制高点,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牵引和驱动作用。而西南交大在信息科学方面历来成绩突出,拥有独特的数据资源基础,数据之精准及规模可谓是前所未有。农业的发展关乎国计民生,牵系人人,西南交大“以己之长”携手四川省农业厅助力农业发展责无旁贷。 四川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任永昌表示,在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进程中,“信息化”不可或缺。希望四川省农业厅和西南交大的合作,能加速使得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业管理、农业服务、农业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试行)等规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试 行)等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6.10.25 【实施日期】2016.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试行)等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农业工作实际,现将《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试行)等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 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 2.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3.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 4.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范 浙江省农业厅

2016年10月25日附件1 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规范公正 权责统一 附件2 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规定,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执法严明、团结协作、廉洁公正。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责清单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不滥用职权,不超越职权,不拖延履行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 3.严格按照法定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程序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4.尊重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救济等法定权利。

5.实施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 6.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仪表整洁、举止得体、方式得当,用语规范、文明,不得使用粗俗、禁忌语言。 7.调查处理农业违法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合理,处理公正。 8.办理农业行政审批,遵循便民高效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对提供

工作总结---农业局领导班子

工作总结---农业局领导班子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恪守职责,自省从政,从严治政,团结和带领整个农业系统干部群众开创了我县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树立形象,努力发挥领导集体核心作用 作为一个领导集体,我们充分意识到整体形象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加强四方面形象塑造来推进领导集体的核心作用。 一抓领导形象的树立。着重加强学习。采取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举办学习班、安排专题自学等形式保证学习效果。班子成员都能采取占休息时间,挤应酬时间,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等办法,加强理论学习。同时响应县委号召,积极组织开展十六大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二抓班子形象的树立。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重大问题,都召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共同决策,使班子内部保持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最大限度

地减少和消除“内耗”。工作中提倡敢负责、敢批评精神,坚持以德服人,以绩取人。用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身的人格力量去感化、团结和说服周围同志,带好队伍,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三是抓队伍形象的树立。坚持抓干部的“脑袋”,提倡做思考型、研究型、实干型的“三型”干部,要求全体干部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四是抓清廉形象的树立。开展“树立新形象、推动新发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录》,深刻认识周航、苏建国、陈根福等人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沦为囚犯演变过程,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集中学习理论文献和党政纪条规。做到每周学一篇,学精、学透。开好民主生活,进行自我剖析。邀请纪委、党校老师上一堂关于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课,拓宽了班子成员视野。班子每个成员还写出XX字以上的剖析材料,找出本人在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工作生活上做到以“公仆”身份置身于干部群众中,不搞特殊化,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用团结奋进、公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努力作反腐倡廉的表率。 二、与时俱进,当好参谋,努力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作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函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的函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粤农函[2006]34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6.06.08 【实施日期】2006.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函 (粤农函〔2006〕34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点发展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粤府办[2001]101号)关于“对已认定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采取每两年考核一次的办法,进行动态管理”的规定,2005年9月,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员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已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抽样考核。2006年3月21日,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考核结果,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共有11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因达不到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不再享有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不再享受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现重新公布仍享有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省

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培育对象企业名单(共94家,名单附后)。 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在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促进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带动能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附件: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培育对象企业名单 一、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广州市7家: 广州花卉博览园有限公司 广州从玉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市江丰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畜牧总公司 广东东升农场有限公司 广州江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从化顺昌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7家: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业厅文件[2000]56号

四川省农业厅文件 川农厅发[2000]第56号 关于禁止、限制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 知 各市、地、州、县农业(农牧)局: 近年来,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耕作方式改变,栽培新技术的推广和优质品种更换,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危害发生了变化,农药使用的种类、范围、面积和用量也发生变化。由于农民缺乏科学用药知识,一些经销商大量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有的还大肆经销国家已禁止使用的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以及未经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造成农副产品污染、人畜中毒、生态环境破坏,这种状况,已引起各级领导关注。最近,温家宝同志对武汉市场30%蔬菜含有机磷农药残留批示:“滥用农药、违禁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仅破环生态环境,而且危害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指导、管理和监测工作”。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遍家宝同志批示精神,结合我省用药实际,根据《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我厅决定从2000年起,禁止在蔬菜、茶叶、瓜类、果树和中草药材上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品种目录附一),其他作物上g良制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初门要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已批准发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网点,要组织力量深入经营场地考察,在大规模种植瓜类、果树、蔬菜、茶中和中草药材的地区或出口基地,要明确限制经销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今后各地发证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超范围经营要坚决予以取缔,初实把好经营环节。 二、普及科学用药技术,提高用药水平。科学用药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强,各地农业部闻要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懈地对农民进行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关于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人民食菜安全的通知》的宣传、培训工作。要针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农药品种,及时做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用药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科学用药技术,增强农民自觉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意识。农业部门应带头不宣传、不经销、不推广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2019年农业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述职述廉:_________ 2019年农业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2019年农业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市农业局领导班子向大家述职,敬请评议!xx年5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人大、政协、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定地把握“三保一弘扬”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独具##特色经济小巨人”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坚定增加农民收入一个目标、积极开展“粮食高产、生猪大县、一流机关”的三项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服务、农业行政执法、农业项目建设”四个工作水平,成功战胜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努力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xx年我市农业经济发展仍然保持强劲势头,农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粮食生产、生猪生产、政风行风评议等多项工作名列全省前茅。 一、真抓实干,农业发展成效大 1、农业经济发展实现了升类进位。xx年省政府考核指标我市农业总产值增长23.14%,增幅排全省第四;粮食总产增长5.6%,排全省第四,粮食总产、单产连续五年超历史;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5%,排全省第五。生猪出栏增长33.8%,排全省第一;能繁母猪存栏增长37.6%,排全省第一。余江被评为全国生猪大县,贵溪被评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 2、特色基地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一是特色基地实现了品种多样化。建立了全省最大的千亩标准化葡萄及早熟梨、天师板栗、花生、特种水产、杨梅、伊拉兔、梅花鹿等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在贵溪建立了3000 第2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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