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比与定基比

环比与定基比
环比与定基比

环比与定基比

1.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是两个时期发展水平对比而得的一种相对数,它表明现象发展的程度,说明报告期水平是基期水平的百分之几(或若干倍),通常用百分数表示。用公式表示为:

由于采用的基期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是以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时期水平之比计算的发展速度,它用来说明报告期水平已经发展到了前一期水平的百分之几(或多少倍),表明这种现象逐期的发展程度。如果计算的单位时期为一年,这个指标也可叫做“年速度”。定基发展速度是指以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水平之比计算的发展速度,它用来说明报告期水平已经发展到了固定时期水平的百分之几(或多少倍),表明这种现象在较长时期内总的发展程度,因此,有时也叫做“总速度”。这种发展速度可用如下形式表示。

环比发展速度: 定基发展速度:

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之间的关系表现如下。

定基发展速度等于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即:

两个相邻时期的定基发展速度之比,等于它们的环比发展速度,即:

利用以上的关系,我们可以进行相互推算。

在实际工作中,还常要计算年距发展速度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上年同期发展水平之比。计算年距发展速度,也可以消除季节变动的影响,表明本期比上年同期的相对发展程度。

2.增长速度

增长速度是根据增长量与基期水平对比而求得的一种相对数。它表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增长的程度,说明报告期水平比基期水平增长了百分之几(或若干倍)。用公式表示为:

增长速度与发展速度具有密切关系,两者仅相差一个基数,所以将发展速度减1(或100%),就可求得增长速度。基期水平

增长量增长速度=

基期水平

报告期水平发展速度=1

1201,...,,-n n a a a a a a 00201,...,,a a a a a a n 1

2312010-???????=n n n a a a a a a a a a a 1010--=÷n n n n a a a a a a

同样,由于采用的基期不同,增长速度也有环比增长速度和定基增长速度之分。

环比增长速度是报告期的逐期增长量与前一期发展水平之比,表明现象逐期的增长程度。 其计算公式: 定基增长速度是报告期累计增长量与某一固定基期水平之比,它表明现象在较长时间内总的增长程度。其计算公式:

由此可见,发展速度大于1,则增长速度为正值,说明现象增长的程度时用“增加了”表示;反之,发展速度小于1,则增长速度为负值,说明现象降低的程度时用“降低了”表示。

需要注意,上述两种增长速度不能直接相互推算,就是说,环比增长速度的连乘积不等于定基增长速度。如须推算,必须将增长速度加1或100%化为发展速度,利用前述两种发展速度的数量关系进行计算,然后再从计算的结果中减去1或100%,才得所求的增长速度。基期水平

增长量

增长速度=基期水平

基期水平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增长量增长速度-==()%10011或发展速度基期水平

报告期水平-=-=

前一期水平

逐期增长量环比增长速度=1

-=环比发展速度固定基期水平

累计增长量定基增长速度=1

-=定基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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