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税收

1.

根据马克思的货币需要量公式,在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条件下,执行流通手段的货币量取决于()。

A.

商品质量

B.

商品生产技术条件

C.

待销售商品价格总额

D.

投机性货币需求

错误

答案:C

学生答案:A

2.

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需求者是()。

A.

企业

B.

家庭

C.

政府

D.

金融机构

错误

答案:C

学生答案:A

3.

在金融工具的性质中,成反比关系的是()。

A.

期限性与收益性

B.

风险性与期限性

C.

期限性与流动性

D.

风险性与收益性

错误

答案:C

学生答案:A

4.

在股票投资中,由于股票价格可能下跌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是()。

A.

信用风险

B.

操作风险

C.

国家风险

D.

市场风险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各地区对以合伙制设立的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 一、 【区域】江苏南京 【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 【优惠政策】 1、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期予以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方补贴:募集资金10-20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20-40亿元的,最高给予8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40-60亿元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60-100亿元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 2、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8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40%给予补助。 4、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10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 5、对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按40%给予补贴。 二、 【区域】广东深圳 【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府金发〔2011〕5号) 【适用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个人理财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理财规划与报告制定研修班 《个人理财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课程描述: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项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行为,它涉及到我国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具体操作中如何体现呢?本课程从现实案例出发为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从业人员提供从业过程中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全面的解读. 学习要点: 个人理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法规条款在实际个人理财金融服务中如何体现? 在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如何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本课程内容: 一课程导入 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案例一个人理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案例二法律法规条款在理财业务的体现 案例三在理财业务中如何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三国内目前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现状 一课程导入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项综合金融服务,它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是多层次的,多领域的,特别是处理私人银行理财业务的时候会涉及到国外的相关法律,本课程针对的是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它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相关法律: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二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即行政法规。三是有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部门规章。要一次性将所有法律法规解读完毕需要很长的时间,下面我们将法律法规的条款放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解读。 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理人相关规定。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代理销售信托的法律依据,了解信托业务的运作方式才能了解其风险点。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知识是个人理财中不可或缺的,全面了解所得税法的规定,有助于从业人员在制定理财规划时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中的相关知识同样是个人理财业务中必须具备的知识,物权作为客户资产的一部分,其所属权的规定、物权的登记管理,担保形式都是个人理财规划中所涉及的。 相关行政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外资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必须符合该管理条例规定 (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个人理财业务中涉及的客户金融期货、期权交易业务必须符合该条例规定。 相关部门规章 (一)《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理财业务中代客理财的概念,业务准入管理、资金流出入管理、信息披露及监管管理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定。 (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基金代销业务的准入、基金销售过程中宣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基金销售行为规范的要求。 (三)《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保险兼业代理的资格管理、执业管理管理等规定 (四)《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需了解个人外汇业务分类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最新版) 作者:______ 编写日期:2021年__月__日 税收优惠 【所属章节】 第二章增值税法 【知识点】“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54项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

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8.以下利息收入: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

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①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②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新增)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新增)(8)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

建筑业增值税税收政策指引

建筑业增值税税收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2016-03-30 18:50:00 来源: 【字体:大中小】 第一部分?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建筑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二部分?征税范围 一、建筑服务的征税范围,依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二、建筑服务税目注释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一)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二)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四)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五)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第三部分?税率和征收率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后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税收-好

营改增后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税收 全国范围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经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业等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对房地产估价中相关内容及估价参数产生较大影响。评估师信息网经对近期出台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梳

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项: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某人出租其不动产,如取得月租金在31,5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增值税。 月销售额=31,500÷(1+5%)=30,000元。 其月取得租金收入未超过3万元,按照23号文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即增值税为零。 二、成本法、假设开发法(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营改增后涉及到房地产估价中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中“销售税费”项 目中增值税计算,以及以增值税应缴纳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项目。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成本法运用,测算房地产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应为在价值时点重新开发建设全新状况的房地产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建筑物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应为在价值时点重新建造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除追溯性评估外,均是基于2016年5月1日后的重新开发或重新建造成本,估价时,首要在于区分开发或建设主体为小规模(个人)或一

值税),当然最为合理的仍应采用清算模式测算确定。关于预征模式和清算模式的探讨,有兴趣可查阅评估师资讯公众号的推送过的一篇文章“假设开发法评估商业住宅用地“营改增”后税负测算探讨”。 四、其他相关内容 营改增后,房地产估价活动中不仅涉及到以上三大评估方法估算过程中的相关项目,还涉及到其他需要测算增值税情形,如抵押估价中对“评估净值”测算,司法拍卖“拍卖保留价”测算,即估价中卖方实际税费负担转移的测算。等等。 (一)差额征税或免税情况 为适用营改增试点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行业或某些业务,规定了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政策。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具体(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有: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

2020:建筑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2020:建筑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从2020年初疫情在我国全面爆发以来,各行各业几乎是百废待兴,进入停工停产停课停学中。尤其是对于建筑行业来讲更是一次比较大的冲击,本身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行业来讲大量的工地项目被暂停,大量从业人员待业,大量的业务周转被迫中断。本应在19年底进行财务清算时需要补交大量的成本票,可实际上是很难找齐的,许多企业也因此忙的焦头烂额。虽然从营改增实施以来到政府提出的减税降费,但作为建筑企业来讲税收压力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比如建筑行业中的材料票、劳务票、以及建材销售等。这些成本票的缺乏可谓是令建筑企业苦不堪言。 现行的建筑企业采取的节税方式无外乎两种,一是向成本比较多的企业购买票据来作为增值税的进项抵扣。这种方式实际上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买卖发票的后果无需多言,大家都比较清楚。而另外一种则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去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这种方式是比较可行的,且几乎无风险,并且操作性比较强,是现目前节税比较安全的方式。 从2020年一季度末开始,各行各业开始逐步复工复产,而经历了疫情影响的建筑行业在新的一年该如何面对税收问题呢?又该怎样去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呢?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在园区成立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去享受税收奖励,这个奖励还是比较大的,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 分的50%-70%予以奖励。比如某建筑设计公司入驻前利润1000w,增值税1000w× 0.13=130w,所得税1000w×0.25=250w。合计380w;入驻后:增值税节税130w×50%

×65%=42.25w,所得税节税250w×40%×65%=65w。合计节税42.25w+65w=107.25w。这些钱都是企业通过正规的方式得来的,何乐而不为呢? Ps:(奖励梯度是有标准的,上交的税款越多,奖励比例越大) 第二种方式则是核定征收政策,也是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来享受的,核定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0.5-2.1%。3%的增值税照常缴纳,免25%的企业所得税,缴纳0.5-2.1%的个人所得税即可。所以节税比也是非常高的。 大家不难发现,上面提到的两种政策都有一个关键词:园区。是的,园区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源于我们的总部经济招商。那么每个园区的政策如何?政府的支持程度如何?稳定性如何?以及你的企业是否符合园区的招商政策?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移步GZH:税易点

金融与法律的关系

金融与法律的关系 近年中国金融市场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民众在储蓄之余购买股票、债券、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热情很高,投资意识普遍觉醒。马克思曾在一封信中说,“假如我在最近几天内有钱的话,我就可以在这里的交易所赚到许多钱,现在伦敦又到了可以靠机智和少量资金赚钱的时候了。”经典作家对股票的认同,早就昭示了某些人视股市为赌场或洪水猛兽的想法都是幼稚的。西方有句名言:“在企业经营和金融投资领域,追求真理与追求金钱是一致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的核心地位日益凸显。在国际市场上,一个国家没有金融的战略“制空权”,就没有产品的定价权,也就没有经济发展战略的主动权。 如果说法律是人们 (无论是将其理解为“统治阶级”,还是理解为一定的社会群体) 关于秩序的意志体现,按照笔者的认识,金融则可以说是人们关于财富的欲望体现。金融不仅代表着资产,更反映着人们使资产增值和获利的希求;倘若大家都把钱财臆藏在自己的床底下.就不会有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就不会产生金融及其市场。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交易关系与金融监管关系。金融交易关系不仅是“一对一”的关系,而且是“一对多”和“多对一”的系统关系。金融法既调整在货币资金融通与信用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交易关系,又调整金融组织机构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关系。金融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市场是指用来从事货币资金的借贷和证券、外汇、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交易的场所。广义的金融市场是指以货币资金的借贷和金融产品的买卖为代表的金融资产交易关系的总和。金融市场是信用活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市场,价格机制是其运行的基础,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先进的交易手段等则是其顺利运行的保障。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交易关系与金融监管关系。金融交易关系不仅是“一对一”的关系,而且是“一对多”和“多对一”的系统关系。金融法既调整在货币资金融通与信用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交易关系,又调整金融组织机构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关系。金融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市场是指用来从事货币资金的借贷和证券、外汇、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交易的场所。广义的金融市场是指以货币资金的借贷和金融产品的买卖为代表的金融资产交易关系的总和。金融市场是信用活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市场,价格机制是其运行的基础,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先进的交易手段等则是其顺利运行的保障。 如果说法律是人们 (无论是将其理解为“统治阶级”,还是理解为一定的社会群体)关于秩序的意志体现,按照笔者的认识,金融则可以说是人们关于财富的欲望体现。金融不仅代表着资产,更反映着人们使资产增值和获利的希求;倘若大家都把钱财臆藏在自己的床底下.就不会有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就不会产生金融及其市场。论理智,金融远远逊色于法律。金融是最讲功利的;追求利润的欲望有时候能够使人丧失理智,就像《资本论》的作者所形容的那样,随着这种欲望的膨胀.金融家甚至会铤而走险.以致甘愿去冒上绞刑架的风险。如果能把这种风险转嫁给自己的债权人或者国库,那么有些金融家将会更为忘乎所以,潇洒得一发不可收拾。堆积在我们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一、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二、征税范围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性服务业的征税范围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一)生活服务税目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现代服务税目中部分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 1.鉴证咨询服务税目。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鉴证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如健康咨询)。 2.商务辅助服务税目。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商务辅助服务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安全保护服务中的住宅保安等)。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生活性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 四、计税方法 (一)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最新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最新细则 在营改增新政实施前的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20xx年度纳营业税5136亿占营业税的27%,是营业税税源的主要来源之一。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受到怎样的影响?下文是橙子收集的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的细则,欢迎阅读!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最新细则全文 一、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三)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应税行为(包括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

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建筑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征税范围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一)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二)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

金融企业税收政策

金融企业税收政策 一、流转税政策 一、营业税 (1)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 (2)转贷业务。外汇转贷业务包括:①中国银行系统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金额为营业额(包括基准率计算的利息和各种加息、罚息)等。在借入外汇的上级行,以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应纳营业税的收入减去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业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与实际支出额不符的,由上级行从其应纳的营业税中抵补。 3、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方法为: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衬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4、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四大类来划分。营业额为买卖股票、债券、外汇、其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一下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5、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 金融企业从营业额中减除的应收未收利息的额度和年限,以该金融企业确定的额度和年限确定,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财政、税务机关不得规定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从营业额减除的年限和比例。 金融企业在2000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缴纳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原则上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从营业额中减除完毕。但已移交给中国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6、对金融企业2001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已缴纳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包括自营贷款利息和委托贷款利息),若超过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从2001年1月1日起由180天调整为90天)后,仍未收回或其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可以从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7、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营业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 8、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得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9、a、对1998年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66.67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是指()。× A 企业法人 B 机关法人 C 社会团体法人 D 事业单位法人 正确答案: D 2. 下列关于代理的法律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B 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责任。而给被代理人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后的行为,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D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人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3. 下列关于合同订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 当事人必须本人订立合同,不得代理 C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D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正确答案: B 4.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一方已经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所以先行终止了债务履行,这种权利是指()。√ A 不安抗辩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先履行抗辩权

D 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A 5.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总行向分行拨付营运资金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额的()。√ A 0.7 B 0.6 C 0.5 D 0.4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6. 在下列情形中代理人须承担民事责任的有()。× A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了损害 B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民事行为,但经过被代理人追认 C 代理人代理权终止后实施民事行为,但经过被代理人追认 D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 E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而实施民事行为,但经过被代理人追认 正确答案: A D 7. 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有()。√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正确答案: A B C D E 8.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原则。√ A 平等 B 自愿

建筑业税收政策法规解读最新规定

建筑业税收政策解读最新规定 一、建筑业营业税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 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涉及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与材料划分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1号) 5.《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项目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2号) (二)税目及税率 1.税目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建筑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1)建筑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2)安装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3)修缮 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 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2.税率 建筑业税目适用3%营业税税率。 (三)计税营业额 1.建筑业营业额基本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2.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如何鉴别

中国金融企业税收负担的现状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f7990436.html, 中国金融企业税收负担的现状分析 作者:顿倩 来源:《商情》2014年第47期 【摘要】 现阶段中国对于金融企业税负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定性研究上,定量研究相对比较薄弱。本文以中国19942013年间上市的12家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来研究中国证券企业税收负担情况,研究发现中国上市证券企业税收负担自2008年以来有加重的趋势,且实证检验发现上市证券企业税收负担的加重会降低企业经营绩效。 【关键词】 金融企业;税收负担;平均实际税率 金融业作为国家产业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国家服务贸易体系的核心,它的发展步伐将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轨迹,而税收作为影响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金融税负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税收负担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王延明(2003)以1994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平均实际所得税税率分析中国上市公司所得税税收负担情况,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实际所得税税率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金融企业数据缺失比较严重,所以该文献在研究中剔除了金融企业,使得金融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并未得到体现;张宗勇(2006)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中国商业银行的税收负担现状以及税收负担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商业银行总体税收负担过重,国有银行的营业税税收负担远高于所得税税收负担且股份制银行呈现两税并重的局面;税收负担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具有显著的负效应。 本文选取中国19942013年间上市的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定量分析方法,从平均实际税率角度来分析中国上市证券企业税收负担的现状,并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中国金融企业税收制度的建议。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将采用Wilkie(1988)对平均实际税率的定义,并综合中国上市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将中国上市证券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近似的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平均实际税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前利润+营业税及附加(1)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Wind数据库,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剔除了年度内有缺失的数据以及实际税率小于零的数据。下图1即是中国上市证券企业1994-2013年的平均实际税率的变化趋势图。

第7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例题 考点1 1.(单选)个人理财业务中,客户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是() A委托代理 B经纪 C信托 D存款合同 考点2 2.(单选)甲和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09年2月5日交货,乙应于2月20日付款。1月底,甲有确凿证据表明乙物理付款,于是未按期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付部分货款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考点3 3.(单选)有权设立商业银行的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C国务院 D银行业协会 考点4 4.(多选)银行业监督管理目标是() A为国家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B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经营 C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D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 E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考点5 5.(单选)在证券内幕交易中,内幕信息需要两个构成要件() A重大性和公开性 B紧急性和及时性 C及时性和未公开性 D高层性和紧迫性 考点6 6.(单选)证券投资基金的财产可以用于() A向他人贷款 B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C向他人提供担保 D投资上市交易的无担保债券 考点7 7.(单选)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 A自保险事故发生日期5年 B自保险事故发生日期2年 C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日期5年 D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日期5年 考点8 8.(单选)下列关于受托人信托财产和固定财产说法错误的是() A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不得以其固定财产先行支付 B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和其他固有财产混在一起 C一般情况下,受托人不得将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D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的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考点9 9.(多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包括()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保险赔偿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偶然所得 考点10 10.(判断)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质权人所有()A对 B错 考点11 11.(单选)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经()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家外汇管理局 C中国银监会 D中国银行业协会 考点12 12.(单选)下列关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券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B证券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应当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 C证券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期货交易所所有 D证券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

2017年最新营改增政策

2017年最新营改增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行,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从5月1日起要改缴增值税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如何划分?计税方法有哪些?详情请参考下文! 2017年最新营改增 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5.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负担的增值税额。 12.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哪些?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建筑行业现行相关税收政策

建筑行业现行相关税收政策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 6号)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1、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衍生金融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转让盈亏可互抵 近日,税务人员在南京某信托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个月投资外汇发生净损失19万元,通过转让外汇掉期获利23万元,税务人员提醒可以按照两项交易的差额缴纳营业税,财务人员李先生得知此政策后非常高兴。 税务部门解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3号)的规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因此,该公司在申报金融业营业税时仅需按照外汇投资和外汇掉期投资盈亏相抵后的余额4万元计算缴纳营业税。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借款合同可免征印花税 南京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年营业收入只有200万左右,该公司每年都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可享受免征印花税的优惠。 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该政策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政策,不仅是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而且还包括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对于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因此该建筑公司和银行都可免征印花税。 符合条件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

金融理财百度百科1

1、投资:Investment,指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2、投资项目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某项开发目标(或一组目标)而规划的投资、政策以及机构方面等其他活动的综合体。 3、投资期(Time Horizon) 预算投入资金至撤回之年期。 4、政策性投资又称非盈利性投资,是指用于保证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而不能或允许不能带来经济盈利的投资。 5、投资规模:一定时期一个国家或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有关单位在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中投入的以货币形态表现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量。 6、投资率通常是指一定时期(年度)内总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但国内生产总值由于受进出口的影响,又有生产额和使用额的区分。因此,投资率也可以从以下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 7、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 8、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 9、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固定资产再生产中投入资金的数量。投资规模是否适度,是影响经济稳定与增长的一个决定因素。 10、投资管理体制指政府组织和管理投资活动所采取的基本制度、主要形式和方法,是投资活动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构成要素:(1)投资主体的层次和结构;(2)投资筹集和运用的方式;(3)投资领域内各类经济实体之间的相互联系。 11、长期投资(long-terminvestments)是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企业管理层取得长期投资的目的在于持有而不在于出售,这是与短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区别。 12、长期投资决策是指拟定长期投资方案,用科学的方法对长期投资方案进行分析、评价、选择最佳长期投资方案的过程。长期投资决策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全面性和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总体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长期投资决策的正确进行,有助于企业生产经营长远规划的实现。 13、短线投资是指在几天内,甚至当天内买进卖出,获取差价收益的投资行为。从本质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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