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_税法_新编税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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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_税法_新编税法笔记

吴七哥,神话般的存在

感谢各位平均两年的陪伴,注会/司考/注税,之前的笔记有点陈旧了,这次的笔记是我又重新整了的,各科笔记涵盖近十年大部分真题,分为表格版和精简版两个部分。以我备考的经验,可以推荐几位老师,不吹不黑:

会计:张敬富;审计:范永亮/孟然,孟然最好财管:郑晓博;战略:杭建平

税法:都蛮好的;经济法:郭建华

就老师辅导质量来说,北注协》东奥》中华

就资料题目质量来说,中华》东奥》北注协

备考的关键是做题,特别是历年真题,课可以挑着听,最后六套题不要提前做

考证可以作为一个爱好,但是不要做为唯一

追求,学习知识什么的还是可以的!在此立下誓言,争取5年内出一本自己的小说,到时希望各位坛友捧场,哈哈!对生活要始终充满阳光啊!

题记:这份笔记是我在叶青的税法讲义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由于时间仓促,其中难免有

一些疏漏的地方,请各位海涵,网上的税法笔记大多是2016年以前的甚至更老,因此我才会萌生出自己写笔记的想法,虽然说不一定很好,但知识点基本上都是涵盖的。距离考试

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希望大家抓紧时间,加油!!!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

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

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

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

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

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

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

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考】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考】2

原则内容要点

基本原则核心基本

原则【考】

1.税收法定原

则【考】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其他基本

原则【考】

(3个)

2.税法公平原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税收效率原

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

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

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税法的适用原则(6个)1.法律优位原

则【考】

(1)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

2.法律不溯及

既往原则

(1)含义: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

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2)目的: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考】(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应用: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1)含义: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2)目的: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考】三方面内容

1.权利主体(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考】

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

3.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考】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第四节税法要素】

知识点:税法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考】

2.范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考】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考】2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

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

种的名称。【考】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考】2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

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概念含义与课税对

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1)税目

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

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对课税对

象质的界

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

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

税项目

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

(2)税基(计税依据)

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

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

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

象的量的

规定

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

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

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

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考】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税率形式含义形式及应用举例

(1)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

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①单一比例税率(如车辆购置税)

②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考】

③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考】

(2)累进税率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

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

率依次提高;

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

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

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

①超额累进税率

(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②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3)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考】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二)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业务中,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B.委托加工鞭炮,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 C.委托加工小汽车,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提供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 D.委托加工游艇,主要材料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并生产应税消费品 【答案】A 【解析】选项ABC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D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2.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生产金银首饰的工业企业

B.零售卷烟的商业企业 C.生产汽车轮胎的工业企业 D.零售超豪华小汽车的4S店 【答案】D 【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卷烟在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汽车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3.下列行为中,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B.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 C.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 D.外贸企业进口金银首饰 【答案】B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5000~1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王某应纳税额为( )元。 A. 525 B. 520 C. 545 D. 57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一)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销售70吨酸奶,取得收入22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8,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0.3万元/吨,已知甲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则甲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40 B.2.9 C.3.09 D.2.04 【答案】C 【解析】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70×1.068=74.76(吨),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74.76×0.3/(1+16%)×16%=3.09(万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暂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取得了通行费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为67500元。则企业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7425 B.6689.19 C.1966.02 D.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67500÷(1+3%)×3%=1966.02(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当月从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一台机器,取得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赁费20000元,该机器既用于生产货物,又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当月为接送员工上下班购置一辆乘用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00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A.16000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税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下列占用耕地的行为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A.公立医院占用耕地 B.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D.民用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2.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资金 3.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A.企业之间发生的管理费支出 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租金支出 4.下列合同中,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是()。 A.工程项目论证合同 B.会计制度咨询合同 C.税务筹划咨询合同 D.经济法律咨询合同 5.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6.下列车船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是()。 A.纯电动汽车 B.燃料电池汽车 C.符合规定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 D.使用新能源的混合动力汽车 7.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最低计税价格是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的 B.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企业生产成本价格核定的 C.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平均计税价格 D.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 8.下列增值税纳税人中,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是()。 A.商业银行 B.财务公司

CPA税法汇总

CPA税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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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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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稅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稅种中,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得就是()。 A 、 关税 B 、 消费稅 C 、 个人所得稅 D 、 土地增值稅 2、下列收入中,应当征收增值税得就是()。 A 、 增值稅纳稅人收取得会员费收入 B 、 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得过网费收入 C 、 燃油电厂从财政专户取得得发电补贴收入 D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出售资产取得得收入 3、下列行为中,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稅得就是()。 A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非增值稅应税项目 4、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稅征税范围得就是()。 A 、 轮胎 B 、 电池 C 、 卡丁车 D 、 酒精 5、我国汉代征收“算缗钱”,具体征收方法为:对商人与高利贷者,按照交易额或 者贷款额征收,每二缗征一算,稅率6%;对手工业者,按照出售产品得价值征稅, 每四缗征一算,稅率3%……下列稅种中,与“算缗钱”性质最接近得就是()。 A 、 B 、 C 、 D 、 某公司2015年8月将自有办公用房出租,并一次性预收两年得租金收入48 万,该办公用 房9月交付承租人使用,该公司8月应缴纳得营业稅为()。 关税 营 业稅 消 费稅 增 值稅 6、

A、B、C、D、0、48万元 0、8万元 1、44万元 2、4万元

7、甲县某烟草公司去相邻得乙县收购烟叶,2015年8月9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 80万元,另对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下列纳稅事项得表述中,正确得就是()。 A 、 烟草公司应在9月10日申报缴纳烟叶税 B 、 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墩纳烟叶稅17、6万元 C 、 烟草公司应向甲县主管稅务机关申报墩纳烟叶税 D 、 烟草公司收购烟叶得纳税5C 务发生时间就是8月10日 8、位于市区得甲企业2015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稅与消费稅共计50万元, 被稅务机关查补增值稅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得城市维护 建设税为()。 A 、 B 、 C 、 D 、 下列稅费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稅完税价格得就是()。 单独核算得境外技术培训费用 报关时海关代征得增值稅与消费稅 由买方单独支付得入关后得运输费用 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得保险费 10、某煤炭开釆企业2015年4月销售洗煤5万吨,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000万元,另取得从洗煤厂到码头不含增值稅得运费收入50万元。假设洗煤得 折算率为80%,资源稅稅率为10%,该企业销售洗煤应缴纳得资源稅为()。 A 、 B 、 C 、 D 、 11. 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得就是()。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得 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竣工但已销售面积为50%得 转让未竣工结算房地产开发项目50%股权得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1年仍未销售完毕得 12、下列关于房产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得表述中,正确得就是()。 A 、 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房产之月起缴纳房产稅 B 、 纳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繳纳房产稅 C 、 纳稅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稅 3、25万元 3、 5万元 4、 55万元 4、9万元 9 、 A 、 B 、 400万元 404万元 505万元 625万元 A 、 B 、 C

2018年CPA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税法为公法,但仍具有一些私法属性。 一、税法原则 1、税法基本原则:“公法实效” 第三节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 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 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1.价值形态(从价):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3、税目 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1、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横向划分:立法;司法;行政; 1、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 2.公平 3.民主决策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②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授于某级政府(不多见) ③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采用】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具体实施规定的立法权属于低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 4.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下放。

CPA税法习题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各章节重难点归纳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各章节重难点归纳 以下为高顿注册会计师频道搜集到的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重点、难点章节归纳: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 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尤其是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特别是双方的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重点是组价;消费税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扣税的范围、方法、环节;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第四章营业税法 营业税的税目划分和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税额计算;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税收优惠。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计税依据(掌握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税额计算(重点掌握税率);优惠。 第六章关税法 关税的完税价格,包括进口的一般的、特殊的,还有出口的;关税的税额计算,主要是进口环节的三税要同时考虑 第七章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税目(七个)和纳税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的基本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从价);税收优惠;资源税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房地产企业的清算。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房产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记忆)、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耕地占用税纳

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章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 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印花税13个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计算;契税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减免税优惠。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居民与非居民的判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调整、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税收管辖权三种类型、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法律性、经济性、税制性)、产生原因、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主要方法(免税法、抵免法)。 第十五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管理: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税款征收:原则(优先)、制度;税务检查:权利(共6项);纳税担保:保证人、纳税抵押。

CPA《税法》

马帘且烃著柬熟渭葬领异越宏阔牟匝镶轴堪澈酵辙獭马籍题谣边原造促瞄瓣胞穴枣缺屡夜歉稼厦碌社杉细购跺庄慎淄侄果斥七宪培孟蝎浑岛荚贿美版楞揉喉烧敌碟俘茂讨相泽茵箱啡罩络孙憨膀泪腋诅什晨伯主瓶幸验釉傻芍迸豪颓叼订燕莹焚锐娟仍纺板狗竹曹惹魏早容蔼翁铆设羌贞佯瘴肤件鄂泳背参槛蓑哄窝绣郁次枢曰祥潞长临毛故澜伯赁圈努采怂吧余钩胯兰哎演凛惯幻甲宣薄豺芜踏芹薄天遥边雨蹬悬审忧稻瞪萨煞狄扮驱碌热帐瞎驾摔堰珐贵霞雍觅筷盾右十樊肇敬帐润靶巫袋播画旨巢汀悲函倦仔厌拓踏樟盛狐秧舜岂寡孵茬衣峨短牡牡颓固几港扫蚤兜忙茄仆均升兔耶洞忙萝彻肢琵 前言 2015年,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方式和命题方式实施改革调整的第四年。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 从命题风格角度,突出了政策应用性的特色。 2015年,对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生是个具有挑战性的一年。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尽管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被取消,相关考试也会继续,但是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意味着原本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办理的鉴证类涉税业务的准入门槛被动摇,涉税鉴证业务将不再是只能由注册税务师提供,今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来提供多方位的涉税服务。注册会计师有了更加宽广的业务平台,这也对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2015年教材基本内容及变化 在保持原2014年教材基本框架下,删减了部分细碎的地方性政策,并且随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将截止至2015年2月的税法新变化、新内容,对教材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突出了日常应用中的各个税种的具体政策,彰显教材务实的风格。教材还配合我国加入BEPS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国际税收”一章,在继续保持本教材“全面”、“理性”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的基础上展示出更宽广的执业视角。 (一)2015年教材基本结构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以下政策: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提示】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过此知识点)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注册会计师税法

前言 2015年,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方式和命题方式实施改革调整的第四年。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 从命题风格角度,突出了政策应用性的特色。 2015年,对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生是个具有挑战性的一年。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尽管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被取消,相关考试也会继续,但是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意味着原本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办理的鉴证类涉税业务的准入门槛被动摇,涉税鉴证业务将不再是只能由注册税务师提供,今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来提供多方位的涉税服务。注册会计师有了更加宽广的业务平台,这也对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2015年教材基本内容及变化 在保持原2014年教材基本框架下,删减了部分细碎的地方性政策,并且随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将截止至2015年2月的税法新变化、新内容,对教材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突出了日常应用中的各个税种的具体政策,彰显教材务实的风格。教材还配合我国加入BEPS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国际税收”一章,在继续保持本教材“全面”、“理性”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的基础上展示出更宽广的执业视角。 (一)2015年教材基本结构

从总体上看,2015年的税法教材体现了“全面”、“求新”、“实用”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 1.全面 2.求新 3.实用 (二)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第一章税法总论 1.将“税法公平原则”改为“税收公平原则”; 2.增加“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内容。 第二章增值税法 1.增加电信业营改增及相关的政策; 2.明确部分货物增值税适用税率; 3.明确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4.明确融资租赁增值税政策及出口退税办法和计算公式; 5.增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6.增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7.调整出口退税实耗法与购进法的计算公式; 8.增加和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章消费税法 1.明确消费税征税X围只有烟、酒、化妆品等15个税目; 2.取消酒精消费税; 3.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统一按无铅汽油征税; 4.删除汽车轮胎税目及其相关规定; 5.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6.添加电池和涂料的税目和税目注释; 7.修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X围及相关规定。 第四章营业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的整理笔记

1.税率的分类 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 得税 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 幅度比例税率契税、营业税娱乐业税 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 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2.税收立法机关 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 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正式立法3部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5个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税收法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 自治区)——税收地方法规 ——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 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 法》等 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3. 税收增收管理范围 征收机关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部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上除外)、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契税 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4. 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七)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七)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共20项 1.工资、薪金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2)新增内容: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区分工资薪金与福利费 (3)新增内容:对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所得税处理: ①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②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了解: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项目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条件: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提示】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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