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情况一览表

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情况一览表
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情况一览表

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情况一览表

————————————————————————————————作者:————————————————————————————————日期: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资料(一)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四、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八、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

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备管理中的问题,项目部施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二.机械设备检查由机械管理员牵头,由机械组长和班组长参加。 三.项目部对施工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检查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等。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并填写检查问题反馈单。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塔吊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塔吊的使用安全,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五项目部组织安全部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对塔吊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检查内容如下: 1、钢丝绳是否断丝、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2、结构有无变形,疲劳裂纹。 3、标准节螺栓有无松动。 4、限位装置是否可靠灵敏。 5、供电系统供电是否正常工作。 三、每月对塔吊进行一次基础沉降观测,并做好观测记录报送监理部。 四、定期对塔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塔吊的施工安全。

施工前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安全管理编号:LX-FS-A89523 施工前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前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填写试验验收记录,经试验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应由相应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安装。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报请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被查单位: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检查 结果 备注 是否 1 钢丝绳的断丝 数、腐蚀(磨损) 量、变形量、使 用长度和固定状 态符合国标规定 钢丝绳的选用是否符合要求, 钢丝绳的连接方法是否正确。 钢丝绳末端固定压板是否≥2个或用楔块固定在卷筒等构件上。 当吊钩等取物装置处于最低位置(含地坑)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 圈数,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是否留有≥2圈。 对于交绕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指任意一个钢丝绳股环绕一周的轴向 距离)内的断丝数达该绳总丝数的10%,是否报废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其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的一 半,如断丝现象集中发生于局部,或在六倍于钢丝绳直径长度内断丝 集中发生在一股上,是否按规定的一半即行报废。 钢丝绳表面层钢丝腐蚀或磨损达表面原丝径的40%时是否报废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达7%,是否报废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是否报废 钢丝绳表面有磨损或腐蚀,又有一定数量的断丝,断丝数是否在a和 b的规定上乘以折减系数后判定:当磨损或腐蚀率分别在10%、15%、 20%、25%、30%-40%时,折减系数对应为85%、75%、70%、60%、 50%。 整股断裂或烧坏,是否报废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呈“笼”形或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 是否报废

钢丝绳发生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麻芯脱出等严重变形,是否报废 钢丝绳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2 滑轮的护罩完 好,转动灵活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是否匹配,满足D≥(e—1)d式中:D为滑轮的 名义直径,d为钢线绳直径,e为系数,桥式起重机一般e取20~30。 滑轮转动是否灵活,无缺损。 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滑轮护罩等装置安装是否牢靠 是否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滑轮裂纹,是否予以报废 滑轮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是否予以报废 滑轮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是否予以报废 滑轮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是否予以报 废 滑轮有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是否予以报废 3 吊钩等取物装置 无裂纹、明显变 形或磨损超标等 缺陷,紧固装置 完好 起重机械是否不使用铸造的吊钩, 是否不用冲击韧性低的材料制作。 吊钩表面是否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等缺陷,如有缺陷或已磨损 均不许补焊。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开口销等是否紧固完好。 在钢丝绳易脱钩的工作环境中使用的吊钩,是否有防脱钩的保险装 置。 吊钩等取物装置是否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 吊钩裂纹,特别是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 面,如有裂纹是否报废。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说明 ——黔西县住建局安监站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备案所需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特检所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安装公司、使用单位、监理三方验收报告); (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装单位告知书及安装单位资料 (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安装塔吊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 注:(一)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即“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产权备案。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6、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安装单位资料: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5、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8、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其他资料: 1、场地图; 2、基础混凝土试压强度报告、基础检测报告; 3、预埋件、隐蔽点检查记录; 4、起重设备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 5、地螺栓合格证明; 6、起重设备超年限评估证明。

现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流程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 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 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四、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 停止使用 五、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 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物 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 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防雨,夜间作业必 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一?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备管理中的问题,经理部施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二?机械设备检查由机械管理员牵头,由机械组长和班长参加。 三.经理部对施工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检查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各种资料,保养, 修 理,安全等。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时上 报,并填写检查问题反馈单。 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 规。项目部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试验 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三、大型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 大型机械设备零件松动,运行有异响,振动及漏油,漏水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 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检维修保养记录。 四、外租的机械设备由外租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并交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存档。 五、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维修厂进行,项目部要和其 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六、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指工作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 起重机械定期检查 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 起重机械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质量监督验检疫局核准,方可在本市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流程 一、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流程: 步骤1、取得《使用登记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步骤2、填写申请表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步骤3、办理设备检验检测及验收手续,经工程项目部监理、区安监站对检测情况、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设备安全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情况予以确认后,监理人员、安监员及安监分站站长在《使用登记申请表》对应栏签署意见。 步骤4、将《使用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复印件登记交市安监站技术室审核: (1)产权备案证;(需提供原件,办理时由市安监站暂扣,待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后归还产权单位) (2)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3)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 (4)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验收资料(设备进场验收、基础设计及验收、安装或拆除工程验收) (6)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多塔作业时,还应单独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有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7)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监督制造检验证明; (8)机械工、司机、司索工、指挥工特种作业证书;

(9)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 (10)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11)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应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办理时限:对申报资料齐全、合格的申报设备,七个工作日内核发使用登记证明(遇繁忙阶段或特殊情况顺延)。 五、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于忽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项目物机部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及部分流程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执行上海分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细则; 2.设立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开展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建筑工程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必须配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于大型设备数量多,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除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外,还必须明确分管领导; 3.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分别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和机械管理岗位职责;机械管理办法应包括:特种设备登记管理、设备配备方式、设备租赁管理、设备使用、设备检查办法、设备安全管理和基础资料等方面内容; 5.根据现场施工调查情况编制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报告,并上报分公司领导审批。 6.在开工前一个月,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项目物机部申报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退场时间等)。物资设备部根据施工进度实际情况,机械需求计划向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后,根据自有设备资源情况组织调配设备及落实机械设备来源,分公司主管设备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执行。 7.选择设备供方时,要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单位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分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可考虑向集团内部及外部租赁。租赁外部设备时,原则上应优先实行招租,选择外租设备供方时,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要公平、公正的比性能、比价格、比服务,确保选中设备供方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租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集团公司发布的设备租赁指导价,特殊情况,必须经分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审批。招租时应由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及项目部共同组织进行,并填写《机械租赁供方评价表》。 8.对于外部租赁设备,在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下,充分调查项目所在地设备租赁的市场价格,根据调查情况填写《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组织对外租设备单位的评审,调查小组最终评审后,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并签字报分公司设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71-174)

第五章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第一节主要机械设备用量计划 一、主要机械设备用量计划 (一)主要施工机械选择 1.为配合结构加固及装修改造的需要,每个栋号安装一部龙门架或高车架,用于垂直运输使用的需要。 2.为配合拆除工程、结构加固的需要,必要时每个施工项目配备1台汽车吊。 3.根据需要配备齐全加固工程加工施工机械、木工加工施工机械等。(二)主要施工机械配备

第二节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控制责任,保证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满足雇主的要求。 2.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 3.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管理:正确选择,合理搭配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

的维修保养,保证加工精度,提高机具的完好率、利用率。 4.各种机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并建立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5.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合理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机具进场。并每月填报施工设备使用数量的详细资料给监理工程师,直到工程竣工移交完毕。 6.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7.各级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解决。 8.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上机。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不属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9.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应有防雨、防砸设施,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程序。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转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10.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须定期接受再教育。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 11.执行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等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做好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定期检查应遵照北京市建委机械设备检查评分表逐项进行。不定期检查应重点检查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定人、定时间限期解决,并按期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每次检查后要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批评、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起重机械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2013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爬架、吊篮)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需提供资料 (按以下顺序整理) 1、使用登记申请表(一式3份); 2、开工条件审查表(一式2份); 3、安装(拆卸)告知表(1份),顶升、加节、附着时需注明顶升前后高度、标准节个数和附着道数,并有标准节、附着进场验收记录; 4、使用登记注销表(上一个项目)原件,需使用登记部门盖章(1份); 5、产权登记备案证明(外省设备另需入湘登记证明);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7、租赁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8、安拆合同(要求是公司签订、内容详实,法人亲笔签名或授权给代理人签名、盖公章)、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专项安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由安装、总包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高度超36m进行专家论证、签到表; 10、基础验收表(含基础方案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电梯安装在地下室顶板上面的需提供专项加固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基础验收表上“其它需说明的内容”一栏需简单说明现场搭设情况并附照片粘贴于后)、安装自检表、安装验收记录表等; 11、设备检测报告(施工电梯附防坠安全器检测报告); 12、安装、拆卸、维修、司机、指挥、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证件四证合一(上岗证、网上查验情况、身份证和本人照片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委派书或任免书,施工、监理部签字、盖章确认; 13、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 14、进场验收记录。 注意:1、资料建立时间顺序为:租赁合同、安拆合同、安拆方案(专家论证)、基础验收表、安装告知表、安装自检表、设备检测报告、安装验收记录表。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并建立数据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查询服务。 第四条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诚信考核制度。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编号规则见附件一。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予以报废,并向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起重设备检查表

检查项目:新运公司项目部设备名称及使用地点:莆田港湾基地306-0089龙门吊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 1 起重机械生产厂家是否具备特种设备制 造许可证,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中铁一局建工制造:MH10T-17m ,技术资料齐全有效。 2 起重机械是否经使用所在地的检验检测 机构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2010年11月5日经福建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安装许可证编号为TS3461019-2012。严格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 3 是否按有关规定到质监部门申请办理使 用登记。 已按规定办理登记。 4 是否建立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 严格执行。已建立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 严格执行。 5 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人员与作业人员是否 持证上岗并履行职责。 已经培训取证并持证上岗。 6 起重吊装作业区域警戒范围是否划定并 设专人防护。吊装作业区域已划定,作业时有设 专人防护。 7 是否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自 行检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和 自行检查。 8 主要受力结构件(如主梁、导梁、支腿)。经检验合格。 9 主要零部件(如钢丝绳、卷筒、吊钩、吊 具、联轴器和制动装置)。已全部检验合格,并每班前﹑后自 检。 10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如高度限位器、行 程限位器、起重量及力矩限制器和各种电 器保护装置)。已全部检验合格,并每班前﹑后自 检。 11 工作机构和电气(液压、气动)控制系统。已全部检验合格,并每班前﹑后自 检。 12 操作室或驾驶室安装的牢固性。经检验合格。 13 走行系统及支腿防护措施的落实。已全部检验合格,并每班前﹑后自 检。 14 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正确使 用。作业人员统一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品,并都在正确使用。 15 日常和定期检查内容记录是否齐全并责 任到人。日常和定期检查内容记录齐全并且 专人负责。 16 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已全部培训经考试及格并取得相关 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17 租赁的起重机械,是否与出租单位签订租 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为自有设备。 检查人员:

施工机械、工具、设备检查验收制度(精)

施工机具、设备检查验收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 书面验收合格单,挂牌后方可使用。 二、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上岗,安装完毕须 经项目部、监理部共同组织验收,并经相关权威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 三、钢、竹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员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安全技术 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每搭设3排架子,须做一次书面验收单,符合要求后,挂上验收合格牌,脚手架方可使用。 四、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按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签发验收合格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五、施工现场的漏电开关,专业电工要经常性进行检测验收,并做好 书面记录。 六、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 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八、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机管和操作人员队 伍应相对稳定。

九、每台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 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实行交接班 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十、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 十一、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桩机露天作业。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表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表(月检)设备名称设备型号 出厂编号设备编号 运行单位检查单位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意见 基本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是□否吊装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是□否操作室是否悬挂起重特性曲线图□是□否是否悬挂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是□否现场是否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是否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是□否是否配置必要的维护保养工具□是□否维护保养是否有详细记录□是□否设备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是否按设备要求配备操作人员□是□否是否有交接班制度和记录□是□否 环境运行区间有无电力线路、运行时安全距离是否合理□是□否周边建筑物、临时设施等有无妨碍起重机正常运行□有□无 主要零部件钢丝绳固定是否牢靠、是否润滑良好□是□否钢丝绳有无扭曲、结扣、破损、压伤等缺陷□有□无钢丝绳是否与金属结构摩擦、断丝、磨损是否超标□是□否滑轮槽底磨损是否超标;铸铁滑轮是否存在裂纹□是□否滑轮是否有防脱槽装置□是□否卷筒是否有裂纹或过度磨损□是□否 行走机构开式齿轮、联轴器是否配有防护罩□是□否减速箱的基础螺栓是否紧固;减速箱是否漏油□是□否行走轮是否有裂纹和过度磨损□是□否行走轮轴的润滑是否良好□是□否轨道零件是否完整、紧固;是否有啃轨现象□是□否挡轨器、大车行程开关是否有效□是□否制动器是否灵活、平稳、可靠□是□否转向是否灵活、可靠;底盘润滑是否良好□是□否 回转机构回转减速箱、啮合齿轮、回转支承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制动器是否灵活、平稳、可靠□是□否润滑情况是否良好□是□否 起升变幅机构吊钩是否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是否有裂纹等缺陷□是□否制动器是否灵活、平稳、可靠□是□否减速箱的基础螺栓是否紧固;减速箱是否漏油□是□否检查联轴器有无松动现象、甚至“滚键”□有□无 续表: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意见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说明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建质〔2012〕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订了《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现印发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技术要点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监理等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二、检查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 6、《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6号) 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三、检查要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和租赁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从具有设备制造许可的生产厂家购置或从合法的租赁公司租赁有制造许可的合格产品和配件。 1、施工现场使用本企业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企业工程项目部应当要求设备管理部门提供该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材料。 2、施工现场租赁建筑起重机械,承租单位(使用单位)与租赁公司(出租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出租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并对此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境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分别由设备所有权单位、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安装(拆卸)告知由安装、拆卸单位办理。 第四条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产权单位现有的建筑起重设备应在本办法实施后尽快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产权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申请表》; (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产品合格证; (五)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六)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八)购置3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近2年内检测单位出具的性能及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七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编号,分别在7个及3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和备案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变更时,变更单位双方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设备备案牌和起重设备变更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并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附件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表一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 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年月日安装单位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租赁单位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检测机构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安装日期年月日检测日期年月日结论: 验收日期年月日结论: 表二 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点情况 出租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起 租重出租单位是否向使用单位提交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赁设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材料, 1 备来自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源有材料是否提供给项目部备查, 是否按照安装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要求施工, 当无法满足规定的要求时~是否进行基础设计, 2 基础基础是否有积水, 是否有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是否办理基础交接验收手续,是否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混凝土强度报

告, 安装单位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中~是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是否编制了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查, 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装、拆3 卸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带班, 从事安装、拆除作业的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建筑电工等~是否持有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安装完毕后~是否向使用单位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提交安全使用说明,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 检测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资格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是否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是否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备5 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是否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使用登记,设备显著位置案是否有登记标志, 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卷扬机司机~以及指挥人员,司索信号工,是否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是否对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卷扬机司机~以及指挥人员,司索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是否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保养、维修,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一、单选题: 1、开关箱中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应装设在靠近负荷的一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A、10mA B、20mA C、30mA D、40mA 2、开关箱中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应装设在靠近负荷的一侧,潮湿或腐蚀场所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A、10mA B、15mA C、20mA D、30mA 3、塔式起重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A、0.1% B、0.2% C、0.4% D、0.6% 4、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A、2Ω B、4Ω C、8Ω D、10Ω 5、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A、110% B、120% C、150% D、200% 6、吊篮的安全锁应灵敏可靠,当吊篮平台下滑速度大于()时,安全锁应在不超过100mm 距离内自动锁住悬吊平台的钢丝绳;安全锁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A、20m/min B、25m/min C、30m/min D、40m/min 7、配电室(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能防雨、防风沙;防火等级不应低于()。 A、1级 B、2级 C、3级 D、4级 8、当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应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 A、L1、L2、L3、N、PE B、L1、N、L2、L3、PE C、N、L1、L2、L3、PE D、L1、L2、L3、P E、N 9、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A、1/10 B、1/10+0.6 C、2/10+0.6 D、1 10、柴油机曲轴箱内机油量不应过低或过高,宜在机油尺上、下刻度()位置。 A、中间 B、中间稍上 C、中间稍下 D、上面 11、配电室(房)内地面排水坡度不应()。 A、小于0.5% B、小于1% C、小于2% D、小于5%

机械设备检查工作计划总结

篇一: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指挥部三项目部 机械管理是项目生产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我项目部目前机械设备主要有汽车吊、挖掘机、装载机、发电机、砼搅拌站、砼运输车等。战略决定方向,细节决定成败。针对桥梁施工机械种类多、技术状况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在完善管理思路的同时,我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人员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通过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起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局设(##)15号)文件要求,我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进行部署,于11月29日,由安全总监牵头,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及综合管理部联合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彻查,现就我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各负其责 项目部依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了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了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

人、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强化培训,提高意识。 项目部制定了各机械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操作人员的安 全生产意识,使之自觉遵守安全条例和规定,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不伤害我自己,进一步杜绝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地工作。 三、定期巡检,消除隐患 搞好机械自身安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过程中按要求严格执行了“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保证了机械各部件正常运转;机械周围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识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报废计划,适时报废使用周期终止的设备,不在使用淘汰及报废设备。 四、完善防护,确保安全 机械停放场地符合安全要求、停放位置合理;能适应机械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对机械运动不构成危险;场地平坦、坚实,机械能进能出,能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消防器材布置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

第一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 一、动力设备及低压配电系统 (一)柴油发电机组 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贮油桶。 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2台及2台以上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在机组同步后再向负载供电。 柴油发电机组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柴油机及发电机的主要参数应达到说明书规定指标,输出功率不得低于额定功率的85%; 机组外表应整洁,不应有明显锈蚀; 机组运行不应有异响、剧烈振动、超温; 机组辅助设施配备应合理,运行应达到规定要求; 各种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数据指示应准确。 柴油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柴油机启动、加速性能应良好,怠速平稳; 运转不应有异响,油压力为0.15~0.30MPa,水温、仪表指示数据应准确,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柴油机曲轴箱内机油量不应过低或过高,宜在机油尺上、下刻度中间稍上位置; 空气、机油、柴油滤清器应保持清洁,更换滤芯的时间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水箱应定期清洗,保持水箱内外清洁; 当水温超过规定值时,节温装置应能自动打开; 风扇皮带松紧应适度; 电气线路、油管管路应排列整齐、卡固牢靠; 柴油机地脚螺栓不应松动、缺损; 柴油机负荷调节器配备应合理。 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组润滑装置应齐全,运转时不得漏油; 柴油机滤清装置应齐全,清洁完好,油路畅通,各润滑部位润滑良好;机组润滑系统油压正常;润滑油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油质量等级(API)、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