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农信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审慎经营的风险管理理念,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组织实施方案》(银监办发[2006]74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担保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适时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并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的过程。其中后三个类别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三条五类资产的核心定义为:

(一)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五级分类的对象为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信用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五条五级分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促进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其质量;

(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为充分提取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六条五级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五级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应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价值。

(三)审慎原则。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在定期进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进行重新认定。

第二章分类方法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要通过各种现场调查、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和非财务各方面的信息,分类时以对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类因素评估结论,作为判定贷款类别的主要依据,并注重第一还款来源。

(一)财务状况的评估是指农村信用社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

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还款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二)现金流量分析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资、融资、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

(三)担保分析是指农村信用社对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续存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对抵(质)押物的评估,有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市场的按同类抵(质)押物最低价格计算。

(四)非财务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与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其他银行偿还记录)、还款意愿、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以及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

第八条分类时应把握以下事项:

(一)不能简单地以单个因素分析来确定分类结果,要从以上四个方面总体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的可能性。

(二)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三)不能用对客户的信用评级来代替贷款风险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五级分类的参考因素。

(四)在对信用证、承兑、担保等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该客户近期的表内业务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对该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对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业务分类等级。表外信贷资产划入正常和关注的,必须符合企事业单位贷款的正常和关注类贷款分类标准。

第三章分类标准

第九条为提高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和效率性,根据借款对象不同,将贷款分为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分别使用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借款人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事业法人(含其授权借贷的分支机构),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这类贷款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对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分类。贴现、表外业务垫款一并参照分类。

(二)自然人贷款分为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

1、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是指农户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助学贷款,这类贷款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矩阵分类。

2、信用卡透支主要依据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3、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主要依据连续违约期数或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4、自然人其他贷款是指除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以外的个人贷款。这类贷款主要以借款人所经营实体的运营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收入情况、担保情况、还款记录、付息情况和逾期时间等直观指标作为划分依据,根据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分类标准划分类别。省联社核定额度以内的自然人其他贷款可参照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信用社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一)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按时还本付息,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9、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0、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信用社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1、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性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7、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8、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信用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的贷款;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9、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2、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第十一条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分类标准

(一)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标准。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核心定义,结合借款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进行分类。其中,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按照《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指引》的有关规定评定。

1、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正常关注次级可疑信用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1天—9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保证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1天—9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27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271天以上

抵押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27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271天以上

质押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36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61天以上

2、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信用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天—9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保证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天—9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抵押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1天—9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质押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27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271天以上

3、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及以下或未参加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信用贷款未到期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保证贷款未到期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抵押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天—9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质押贷款未到期;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1天—9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270天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271天以上

'、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划为损失贷款。

(二)信用卡透支可按照以下标准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逾期天数 60天以下 61天—90天 91天—180天 181天—360天

类结果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的信用卡透支划为损失贷款。

(三)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分类标准

正常类:借款人在贷款期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关注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3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

次级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4-6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以内。

可疑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7次以上;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损失类: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标准”第5项所列情况之一。

第十二条表外业务分类

农村信用社在对信用证、承兑、担保等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该客户近期的表内业务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对该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若该客户表内信贷资产未出现不良,或该客户尚无表内信贷资产,一般可直接将表外信贷资产分为正常类或关注类。

第十三条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贷款,可参照以下方法并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要下调一级,已划分为损失类的不再调整。

(二)以国债、金融债券、经本机构确认合法、有效的定期存单、100%的保证金作为质物的质押贷款,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且质物归属不存在任何争议、质押手续完备、质押率低于90%时,一般划为正常贷款。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银行信用为基础,风险相对较低。分类时应主要审查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效。凡具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票据真实、贴现手续完备有效、背书完整有效的,划入关注类以上(含);凡承兑银行经营状况不佳或出现流动性困难,贴现手续不完全、有重大缺陷并足以造成不能顺利收款的,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四)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对该类贷款要综合考虑项目是否符合贷款条件、项目本身是否按计划进行、现金流量是否与预测数一致以及能否保证贷款如期偿还等因素评估贷款的偿还情况。如各方面情况正常,预期经济效益可实现的贷款,划入正常类;出现了不利于偿还的因素,导致预期经济效益受到一定影响的贷款,可划入关注类;偿还受到严重影响的贷款并符合企事业单位贷款次级以下(含)情况之一的,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五)重组贷款的分类。重组贷款是指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1、需要重组的贷款在实施重组前至少应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2、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重组贷款的分类结果在半年内原则上不得向上调整,但重组后借款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并经过半年观察期或正常分期归还本金两次以上、付息正常的,可以不再视为重组贷款。

(六)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已经划为呆账的贷款,可简化程序,批量地将其划为损失类。

(七)社团贷款的分类。社团贷款的风险类别由牵头社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及时通知参与社。

(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划为关注类:借款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贷款手续的贷款;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

(九)为盘活不良贷款而发生的转换主体及新增贷款,一般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十)对分类截止时点尚有余额,但在实际分类时已经清偿的贷款可直接划为关注类以上(含),在分类认定表中只填写必要的信息及注明目前贷款已还清,不必进行详细分析。

(十一)对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的,若担保条件相同,只要其中一笔出现不良,则其他的贷款都应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十二)农村信用社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所发放的贷款最高划为关注类。

第四章认定机构、认定权限

第十四条认定机构。市(县)联社专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农村信用社设立五级分类认定小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理事长(主任)以及风险管理、信贷、资产保全、财务会计、稽核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风险管理部门与贷款发放部门相互分离制约,作为贷款分类的日常管理机构。五级分类认定小组由农村信用社主任以及信贷、保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认定权限

(一)五级分类认定小组认定权限:

1、非损失类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

2、额度较小的非损失类自然人其他贷款。

3、上级类别下调至下级类别的非损失类信贷资产。

对超出以上认定权限的信贷资产,在进行初步认定后,报市(县)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审定。

(二)风险管理部门认定权限:

1、五级分类认定小组上报的信贷资产(由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除外);

2、本级信贷部门直接承办的信贷资产(由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除外);

3、由下级类别上调至上级类别的信贷资产;

对超出以上认定权限的贷款,在进行审查并提出分类意见后,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定。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权限:

1、大额贷款;

2、损失类贷款;

3、分类争议较大的信贷资产。

对拟定为损失类的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自然人贷款、单笔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的企事业单位贷款提出审定意见后,报省联社最终认定。

(四)省联社认定权限:

1、损失类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自然人贷款;

2、损失类单笔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的企事业单位贷款。

第五章分类程序和要求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要相应建立监测信贷资产质量变化的信息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并推行与之配套的完整、清晰、有效的岗位职责制度。五级分类必须根据认定权限,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要求等进行初分和认定。

第十七条五级分类的基本操作流程为:

整理完善信贷档案资料→初分→信贷讨论→对分类结果进行认定→五级分类认定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类结果归档。

其中各认定机构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一)五级分类认定小组的操作流程:

信贷员整理完善信贷档案资料→信贷员初分并签字确认→信贷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五级分类认定小组集体讨论→五级分类认定小组对不符合要求的分类资料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后反馈信贷员重新整理上报、对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最终认定、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予以初步认定→五级分类认定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对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予以归档,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上报市(县)联社风险管理部门。

(二)市(县)联社风险管理部门的操作流程:

联社风险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初审并签字确认→联社风险管理部门集体讨论→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分类资料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后反馈五级分类认定小组重新整理上报、对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最终认定、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分类意见→联社风险管理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对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反馈农村信用社予以归档,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上报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

(三)市(县)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操作流程:

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分类资料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后反馈风险管理部门重新整理上报、对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最终认定、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审定意见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对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反馈农村信用社予以归档,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上报省联社。

第十八条五级分类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为:

(一)信贷员整理完善信贷档案资料。由信贷(含资产保全,下同)经办人员整理借款人的信贷档案资料,按照《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查缺补漏,完善信贷档案资料。

(二)信贷员初分。信贷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的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担保等资料(以下简称分类资料)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认

真阅读信贷档案资料,结合贷后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初分结果,填制分类认定表,在签字确认后上报信贷负责人审核,其中:对符合损失类条件和单笔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非损失类信贷资产,撰写《分类工作底稿》。

(三)信贷负责人审核确认。信贷负责人对信贷员提交的初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分类资料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后反馈信贷员重新整理上报,对符合分类要求的在签字确认后上报五级分类认定小组集体讨论。

(四)五级分类认定小组集体讨论。五级分类认定小组对提交的分类资料、分类工作底稿、分类认定表和初分结果进行审核和讨论,对分类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讨论的内容主要包括分类资料及分类工作底稿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分类认定表、初分结果的准确性等。讨论的内容、时间、参与讨论人员名单及意见等均应详细记录在五级分类讨论记录中。

(五)五级分类认定小组认定。五级分类认定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分类资料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后反馈信贷员重新整理上报,对符合要求的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予以最终认定,对符合要求的超认定权限的信贷资产提出分类意见。

(六)五级分类认定小组组长签字确认。五级分类认定小组组长对经五级分类认定小组认定的结果予以签字确认。对认定小组认定权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

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各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五条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的核心定义分别为: (一)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569159_贷款五级分类调查报告

封面 企/事业单位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底稿 客户名称 经办信用社名称: 年月日

企/事业法人客户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底稿 规范格式 债务人名称: 客户编号: 客户经理: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一、客户背景材料 (一).职工人数:内容(略) (二).资产规模:内容(略) (三).债务人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对主要关联企业关系应简要说明); 内容(略) (四).简要发展沿革和经营业绩介绍; 内容(略) (五).债务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必须说明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需提供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内容(略) (六).债务人与农村信用社业务合作情况; 内容(略) 1.农村信用社是否与债务人发生过信贷业务: 内容(略) 2.贷款等授信业务还本付息情况:

内容(略) 3.已经掌握的债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或信用社的资信状况: 内容(略) 二、授信业务背景材料 (一).授信的申请理由及申请时的还款来源: 内容(略) (二).授信业务的审批层次,审批结论的主要内容(应专门说明是否为有条件同意,条件内容、审批条件落实情况): 内容(略) (三).授信协议签订和债务人支用情况: 内容(略) (四).授信业务的担保情况(包括担保有效性情况、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进一步分析,抵质押物价值变动情况): 内容(略) (五).贷后管理的简要情况(要说明近三期对该笔授信业务五级分类的结果): 1.贷后管理情况: 内容(略) 2.近三期对该笔授信业务五级分类的结果: 内容(略) 3.本次分类理由及结果: 内容(略)

(六).如果一个债务人有多笔贷款,则逐笔说明。 内容(略) 三、风险分类分析报告 (一).影响偿还可能性的各类风险因素分析: 通过对企业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和担保的综合分析,对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内容做出如下评价: 有利因素:内容(略) 不利因素:内容(略) (二).针对贷款业务的现状和债务人的经营、财务状况,提出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内容(略) (三).上一期分类时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容(略)

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

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市商业银行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部门及职责权限 第三章五级分类的标准和主要特征 第四章贷款五级分类的原则及特别规定 第五章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流程 第六章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方法 第七章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 第八章贷款五级分类考核与评价 第九章贷款五级分类后期管理 第十章罚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行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化解信贷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所称“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银行卡透支、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应收账款等类似性质的其他债权及类似性质的或有负债。 第三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评价贷款风险状况的一种方法。严格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揭示,并及时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是防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指按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合并称为不良贷款。 第五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 第六条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可以使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发现其管理的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动态、真实、全面地把握信贷资产的质量状况; (二)可以使贷款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贷款评估、审批、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基础管理; (三)为分析和预警信贷风险、制定信贷政策及收贷收息和开拓业务提供依据; (四)正确评价各级支行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绩效,为信贷业务授权提供依据; (五)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七条分类围和时限要求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省农村信用社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修改后) (2006年9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以及财政部《信用社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

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信用社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XXX制度 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 编制部门: 审核: 批准: 版次号:A/0 生效日期:年月日

目录 修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7) 第三章信用风险的识别和计量 (11) 第四章信用风险的监测和控制 (15) 第五章信用风险的报告 (23) 第六章授信政策 (24) 第七章附则 (28)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XXX(以下简称“我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条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经风险调整收益: (一)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 (二)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管理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债务而导致的一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及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损失指对我行的价值、财务状况、声誉、客户或员工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信用风险管理指对信用风险进行主动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化解、报告的过程。 第六条本办法管理对象包括除交易类账户和衍生产品外的所有银行账户表内外资产,主要包含计量信用风险暴露项目,即各项贷款、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不可撤销承诺及或有负债。 第七条信用风险管理理念: (一)全面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渗透到各项业务中,覆盖所有部门、各个支行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执行。 (二)及时调整。信用风险管理与我行面临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根据经营战略、理念、外部经济、政治即监管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 (三)成本与收益匹配。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与具体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并在风险管理成本和收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第八条为有效改进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一)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二)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观念,将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以

2020年(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于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仍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仍款意愿良好,运营、财务等各方面情况正常,能正常仍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仍贷款有充分把握。(2)借款人可能存于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仍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运营正常,主要运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壹直能够正常足额偿仍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壹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运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壹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和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运营管理存于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且、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X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运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制度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且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12)借新仍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仍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仍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仍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仍;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运营管理或财务情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仍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

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办法

阿荣旗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讲义 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此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个新事物、新课题,为了将全区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顺利完成,便于各级农村信用社对非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结合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制作了相关分类工具表。现就操作步骤、现金、业务周转金类资产、同业债权类资产、投资类资产、固定资产类、在建工程类相应工具表的填制讲解如下: 操作步骤 一、各信用社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和《阿荣旗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二、核对账务、收集有关资料; 三、编制工作底稿 1、资产项目:填列资产所属会计科目名称; 2、资产名称:填列具体资产名称; 3、编制内容应具体包括:资产形成时间及原因、资产

现状、具体分类理由及依据、分类结果。 四、填制工具表 现金类资产、存放联行款项等(附表1-1) 在填制工具表前必须按分类程序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填制工作底稿确定分类结果,然后按分类结果填制认定工具表。 1、现金资产、存放联行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属于安全性非信贷资产,由于风险很低或无风险,风险分类时可直接依照账面净值法认定为正常类。分类前应收集如下资料: (1)分类日期的现金日记账(复印件);(2)日报表(复印件);(3)对账单(复印件)。这些能较全面的证明这些资产的状态,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分类社要多收集一些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但在实际分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历史问题,出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不能划分为正常类的情况,比如前些年有的信用社在人民银行融资中心的钱,现在融资中心取消了,但这部分资金就不应该仍放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而应根据资金的性质调整到相应的科目。 填这张表时在填报说明中要注意第二项,现解释如下: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一、指导原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指导原则》,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二、贷款的详细标准: 1 正常贷款的详细标准: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本公司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银监发[2003]22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全面、准确地识别、反映和监控信用风险,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加强不良资产的管理与处置,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起,实施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的资产范围将从《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规定的各类信贷资产,扩大到开出信用证、承兑、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和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上述表外业务风险分类结果单独统计报告;表外业务一旦出现垫款或履约行为,计入资产负债表时,须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划分,并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上报分类结果。 信托投资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暂不实施五级分类。 二、从2004年起,五级分类的实施范围将扩大到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从现在开始,应当在制度和操作方面着手准备,从2004年起试行五级分类。 三、从2004年起,已全面实施五级分类制度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停止执行“一逾两呆”分类制度,同时要按照《指导原则》的要求加强贷款期限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贷款按逾期时间长短情况进行统计和监测。 从2004年起,各机构应按季上报五级分类的数据。目前已全面实施五级分类制度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从2004年起可以停止向银监会报送“一逾两呆”的分类数据,但应按季报送逾期90天、180天、270天、360天和360天以上五个档次的贷款数据。 四、各机构应将贷款逾期天数作为贷款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逾期天数的计算应建立在贷款合同期限与贷款实际所需的资产转换周期相一致的基础上。各机构在贷款审核发放时应认真匡算贷款实际所需周期,依此确定贷款期限。 五、各机构应严格按照《指导原则》和本通知的要求对有关资产实施五级分类。对于透支、贴现、各类垫款、进出口押汇等信贷类资产和有关表外业务,各机构应当根据其风险特征、历史损失状况以及自身的管理经验和水平测算实际风险状况,并制定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各机构可知行制定各类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方法,试行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并

(完整word版):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本溪市明山区伟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风险分类。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公司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通过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 (一)促进公司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三)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为充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坚持风险、真实、审慎、灵活及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风险原则。五级分类应以贷款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贷款质量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出贷款的风险状况。 (三)审慎原则。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贷款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贷款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借款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范围内有多笔贷款的,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公司贷款多为短期(不超过1年),原则上1—2个月必须进行一次贷后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贷款分类,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贷款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五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应按户分析,根据借款人的整体还款可能性揭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修改后) (2006年9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以及财政部《信用社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

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信用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

贷款五级分类测试题(含答案)

涡阳联社农贷会计学习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测试 社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原则为风险原则、真实原则、 审慎原则、灵活原则、动态管理原则。 2、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四大分析工具是借款人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担保分析、非财务分析。 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依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4、进行贷款担保分析,主要从担保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存续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 5、在五级分类条件下,不良信贷资产包括次级、可疑、损失三类贷款。 6、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助学贷款,这三类贷款可先按照矩阵分类方法进行初步分类,再根据每笔贷款的实际情况对分类结果进行调整。 7、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对象不同,将贷款分为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贷款。 8、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要下调一级。 9、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

10、信贷资产类别由上级调入下级的,由发放单位的贷款分类小组进行最终认定。由下级调至上级的,由贷款发放单位提出调整建议并上报 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后,按指引规定的权限确定分类结果。 11、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划为关注类: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 1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一个借款人建立起完整的档案。 1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所发放的贷款最高划为关注类。 14、需要重组的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 1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和表外各类信贷资产。 16、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核心定义,结合借款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17、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和100万元以上企事业单位贷款无论结果是否发生变化,必须按季重新撰写分类工作底稿和分类认定表。 二、单选题(在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每题分,共30分) 1、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C)。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西安市碑林区民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完善信贷风险监控措施,遵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 号)和本公司的贷款管理、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类,是依据借款人、担保人的还款意向和还款能力的变化,以及贷款本息到期收回的可能性,或贷款本息发生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类别,进行风险管理的工作措施。 第三条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二)发现信贷业务管理过程中,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加强风险监控,保全信贷资产价值; (三)将信贷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区分为不同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分类管理的成效; (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业务考核提供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贷款风险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在影响分类结果的诸多因素中,要以本办法第八条的核心定义作为重要标准,进行关键因素的评估,确定贷款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从严确定其分类级别。 (五)客观性原则。贷款风险分类实行以逾期时间和担保方式相结合的脱期法为基础,分析判断认定为辅进行分类。 第二章分类对象 第五条分类的对象包括:由本公司承担风险、贷款余额不为零的各类贷款资产,都应当按照本办进行风险分类,评估和反映贷款质量。委托贷款可以参照本办法,但暂不作具体要求。 第六条贷款风险分类以单笔信贷业务为基本单位,不进行拆分分类。即一笔分期还款的个人贷款如果部分已逾期、部分尚未到期,则应将整笔贷款余额评估风险做统一分类。 第七条贷款风险分类的对象限于贷款资产的本金,无本纯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 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 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 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 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

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 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DOC)

西宁市商业银行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部门及职责权限 第三章五级分类的标准和主要特征 第四章贷款五级分类的原则及特别规定 第五章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流程 第六章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方法 第七章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 第八章贷款五级分类考核与评价 第九章贷款五级分类后期管理 第十章罚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行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所称“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银行卡透支、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应收账款等类似性质的其他债权及类似性质的或有负债。 第三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评价贷款风险状况的一种方法。严格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揭示,并及时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指按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合并称为不良贷款。 第五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 第六条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可以使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发现其管理的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动态、真实、全面地把握信贷资产的质量状况; (二)可以使贷款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贷款评估、审批、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基础管理; (三)为分析和预警信贷风险、制定信贷政策及收贷收息和开拓业务提供依据; (四)正确评价各级支行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绩效,为信贷业务授权提供依据; (五)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5-2-13关于加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 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的通知 (银监发[2004]7号 2004年2月18日) 各银监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时掌握和分析商业银行风险状况,加强对商业银行持续、审慎、有效监管,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4年开始,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四家银行)信贷资产中的不良贷款、非信贷资产中的不良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考核。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不良资产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降低不良资产对四家银行综合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银监局、四家银行要认真执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和监测工作,保证不良资产“双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制度,加强监测和考核。不良资产按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分类。不良贷款实行按月分析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告可采取简报形式;不良资产整体情况实行按季分析和考核并形成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报告要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对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报告的银监局和银行,银监会将对其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视程度轻重追究责任。 三、改进内部监管岗位设置,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为适应当前监管工作和四家银行综合改革的需要,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立“驻××银行监管小组”,主要通过参加四家银行总行经营管理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式,收集、分析四家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和综合改革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同时,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和各银监局四家银行监管处要按照“专业化监管”原则设置监管工作岗位,即设立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综合监管工作岗位。其中,“信贷资产监管岗位”主要承担信贷资产、表外业务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有关风险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分析,对涉及信贷、表外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监管意见;“非信贷资产监管岗位”主要承担非信贷资产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有关风险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分析,对涉及非信贷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监管意见;“综合监管岗位”主要对涉及四家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监管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价四家银行整体风险状况,提出综合监管意见。 各银监分局对四家银行分支机构监管部门的内设工作岗位由各银监局自行确定。 附件: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

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信贷一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贷款八级归人五级分类统计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发行字[2002]120号),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废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贷款质量八级分类成果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二、各级行要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报银监会)》(见附3)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统计生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报银监会)》(见附2—1和附2—2),并报送银监会。总行统一制作报送银监会口径的监测表模板,2004年1月30日放于Notes统计分析数据库中。(表格略) 三、在农发行内部统计分析或进行对外披露时,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对外披露)》(见附5)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由各级行自行制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对外披露)》(见附4—1和4—2)。(略) 四、各级行要继续按季度做好商品粮棉油正常库存和超期库存潜亏分析,将潜亏分析作为农发行贷款五级分类结果的补充材料,上报当地银监局,以利于全面动态地反映农发行的贷款质量状况。 2004年1月14日 附: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信贷险分类与监控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以及《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意见》(银监发[2003]24号)的要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农发行)贷款基本制度和各项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2部 第二条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及其结果。通过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反映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第三条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原则。贷款风险分类把严格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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