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限度及纠偏限度管理规程QA0025

警戒限度及纠偏限度管理规程QA0025
警戒限度及纠偏限度管理规程QA0025

1、目的:建立制药用水系统、空调净化系统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管理规程;确保制药用水和空气净化产生的偏差得到及时纠正,保证生产环境负荷要求,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用于公司制药用水系统、空调净化系统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监控管理。

3、职责:生产技术部、药用水系统、空调净化系操作人员、质量保证部负责本规程执行;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4、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5.规程

5.1警戒限定义:

5.1.1合格限:是通过验证数据证明系统稳定状态时的限值之内的区域。

5.1.2警戒限:为数值显示超出合格限的区域,系统可能存在问题,设置警戒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示系统可能出现了恶化趋势,应进行密切关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1.3纠偏限:是限值在警戒限和行动限之间的区域,系统处于高风险状态,可能随时出现不合格,所以有必要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5.1.4行动限:指国家标准规定的区域。

5.1.5该限度通常是根据系统的正常运行水平和检测数据通过趋势分析来确定的,如果超出了该限度,不需要对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但可需要增加相应的监控项目或者监控频率。如连续超出警戒限度,系统呈恶化趋势时,则应立刻采取纠偏措施。

5.2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建立:警戒限应以正常监测数据为基础,并赋与一定的安全系数。(系统监测数据积累一段时间后,才能科学的建立)

5.2.1空调净化系统及制药用水系统的警戒限值和纠偏限值的确定内容:

5.2.1.1空调净化系统警戒限值和纠偏限值的确定内容:

5.2.1.2制药用水系统的警戒限值和纠偏限值的确定内容:

5.3超警戒限度处理程序:

5.3.1超过警戒限值,应向设备工程部门和生产车间发出预警报告。

5.3.2设备工程部门和生产车间应及时进行调查(检查以前和后续的结果),查明原因;

5.3.3.重新监测。

5.3.3.1.如重新监测结果在警戒限值之内,则可以认为调查完成,如重新监测结果高于警戒限值,发出第二轮通知,并制定纠偏措施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审核和质量受权人批准。

5.3.3.2. 纠偏措施的实施:

1) 工程部门和生产车间应及时测算警戒限值;

2) 调查并分析影响纠偏限值的设备因素和人员因素,实施纠偏措施;

5.3.4纠偏措施实施记录归档。

5.3.5警戒限达到对应的警戒限值之内后,及时填写纠偏措施详细操作记录和编制纠偏措施实施报告,递交报告质量管理部归档。

5.4.纠偏限度

5.4.1纠偏限度定义:系统的关键参数超出可接受标准,需要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的

限度的标准:

5.4.1.1单侧上限的统计控制质量区域:

上行动限(法定标准)>纠偏限度>警报限度,

5.4.1.2单侧下限的统计控制质量区域:

下行动限(法定标准)<纠偏限度<警报限度,

当达到纠偏限度时,为了防止系统出现不合格时造成损失,需要对系统进行处理。

5.4.2纠偏限度的建立:警报限可设为1个标准差左右;纠偏限度可设为2个标准差左右,但不得高于行动限(法定性标准)

(参见下图):

5.4.3超纠偏限度的处理:

5.4.3.1设备工程部门和向生产车间及质量管理部发出超限报告并决定采取纠偏措施。

5.4.3.2开展相关调查以确定可能的原因。(如检查以前和后续的结果,回顾确认人员的操作过程)

5.4.3.3重新监测:

1)如果重新监测结果纠偏限值之内,但高于警戒限度,执行超警戒限度方案,协同其他职能部门,确定是否继续生产。

2)如果重新监测结果仍超纠偏限度,再发通知,报告生产车间及质量管理部,制定纠偏

措施并实施。

5.4.3.4在监测结果在警戒限值之内后,结束调查流程,形成最终报告,递交质量管理部。

5.5警戒限和纠偏限的修订:

5.5.1如果系统已经运行了一段时期,可以根据监测数据来修订警戒限度。修订后的警戒

限度不宜过低(如低于纠偏限度的10%)以避免过于敏感、频繁报警;也不易过高(如高于纠偏限度的50%)以避免失去警告的意义。

5.5.2设备工程部门在组织处理解决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过程中,质量部要始终跟踪了解情况,监督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具体贯彻情况。对于超纠偏限度由质量部牵头,会同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处理解决。

5.6 .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处理过程中,发生部门和处理责任部门应对此进行追踪检查,直至使警戒限度或纠偏限度回归正常范围内,从管理工作上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为止。

5.7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处理结束后,各责任部门应从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发生、报告、责任、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等全过程资料整理汇总,并进行趋势分析,形成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处理报告,由质量受权人批准签字后,完成文件修订、人员培训等后续工作

5.8. 为更好贯彻本制度,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充分征询部门员工意见和质量受权人意见后,颁布执行。形成与本制度相配套的系统文件。

药物警戒--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

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 一.目的:规范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 二.责任:质量保证部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体系内审管理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药物警戒体系内审应通过客观证据的审查和评估,核实药物警戒体系的实施和运行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2、药物警戒体系内审是一个系统的、有纪律性的、独立的、文件化的过程,用于客观的获取证据和评价证据,以内审标准的实现程度,有助于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 3、药物警戒内审应反映药物警戒系统的要求。 4、基于风险的药物警戒内审方法 基于风险的方法是使用技术来确定风险区域,风险被定义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这会影响实现目标,考虑到其结果的严重性和/或其他方法未检出的可能性。基于风险的审计方法侧重于组织药物警戒系统的最高风险领域,包括药物警戒活动的质量体系。 4.1战略层面审计计划 审计战略是审计活动如何在一段时间内提交的高级别声明,比年度计划更长,通常为2-5年。审计战略包括可合理执行的审计清单。审计战略用于概述审计重点领域,审计主题以及审计程序所依据的方法和假设(包括风险评估)。 审计战略应涵盖药物警戒体系各个部分的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包括: 4.1.1所有药物警戒程序和任务; 4.1.2药物警戒活动的质量体系; 4.1.3适时的互动交流并且与其他部门进行互动和交流; 4.2策略层面的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是一个或多个计划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审计的集合,通常为一年。应该根据长期的审计策略来准备。审计计划应有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全面负责运营和治理结构。基于风险的审计计划应以适当的风险评估为基础,重点应放在: 4.2.1药物警戒活动的质量体系; 4.2.2关键的药物警戒程序; 4.2.3在控制措施已到位或采取缓解措施后,被认定为高风险的领域。 基于风险的审计计划还应考虑过去审计覆盖面不足的管理层和/或负责药物警戒活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第三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第十二条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劳保用品须经常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钻眼工按设计的孔网尺寸进行钻孔,其深度、角度应符合 要求,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第十四条炮孔钻好之后,要进行验孔,对不合格的炮孔要补钻。 第十五条采用药壶爆破法,若要分次扩壶,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 爆破后,应经过15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 第十六条爆破员按设计的单孔装药量和所用的雷管段数进行装药, 装好药后孔口要用炮泥堵塞密实。 第十七条电爆网路一般采用串联网路,各接头要绝缘处理,网路形 成后要导通,起爆前要将母线短路。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传统戒毒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核心是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立起集生理脱毒期、康复训练期、回归巩固期于一体的戒毒康复“361”新模式。它集中体现了新的教育矫治模式,关系到规范文明管理和有效控制学员复吸矫治目标的实现。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强制隔离戒毒“361”戒毒模式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管理理念不清、管理实践弱化,并提出着眼在人,以“361”的眼光重新探索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方法。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难题管理对策大文明 管理是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的因素,人类文明的有利保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稳定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戒毒矫治目标实现的有利保证。强戒人员这一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与以往惯用的劳教管理工作相比,目的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文明,内容上更加科学。 一、目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实践的难点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强制隔离戒毒所相继挂牌,也开始收容强戒人员,但是目前国务院的《戒毒条例》尚在讨论修改中,司法部的《强制隔离人员管理办法》也未正式出台,这样就给基层的强制隔离管理所实际工作造成了困难,管理的观念不清,生搬套用以往的管理经验,其管理弊端在不断的显现。1、管理方法仍徘徊于以往的劳教戒毒。 在实际工作运转中,许多民警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是劳教戒毒的翻版,两者换汤不换药,套用劳教工作模式,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当成劳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基本都沿用劳教工作的老一套,造成了强制隔离

戒毒变成了二劳教。 2、管理对象交杂,混于一室一舍。 “一所两制”甚至“一队两制”的管理模式,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对象非常复杂,既有吸毒劳教人员,也有其他罪错人员。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对应有不同的等级处遇,混合管理既不利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也不利于其他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更违法了《禁毒法》规定的分开管理原则,管理制度上无法区别对待。 3、诊断评估依据未能体现强制隔离戒毒矫治工作的最终目的。 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效果评估仍旧延用百分制考核,生产计量考核、日常量化考核等等。而只能直接的体现学员在所内的规范意识,习艺劳动,参加文体活动等积极性等,这与强制隔离戒毒满一年后实施评估,可以报决定机关给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不一。同时对衡量学员戒毒矫治的效果缺乏应有的科学依据,更不能作为权威的考核标准。 4、倡导文明管理,又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强制性行政措施,国家将戒毒人员集中进行戒毒,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的体现,就是在强制戒毒所内的强制性管理。但目前已收治的强制隔离所却难以有效实施。一是管理人员要按照戒毒规律的要求,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教育、行为矫治、心理康复、身体锻炼、劳动锻炼等各项工作,必须采取强势管理。二是由于戒毒人员被强制戒毒本身就有一种抵制和仇视心理,再加上他们大多是人格有缺陷,对社会认知存在偏见;自控力不强,易冲动,常有违规违纪;极端自私,常为一点小事不惜争吵打架,有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暴力对抗管理,而戒毒法理只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给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带来了难题。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产生爆破危害发生事故,使 警戒人员安全警戒到位,确保人员、财产安全,规范爆破作业行为, 使爆破施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爆破总指挥:xx 2、爆破警戒负责人:xx 3、爆破警戒人员:xx、xx、xx、xx、xx 4、起爆人员:xx、xx 二、爆破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爆破总指挥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领导工作,对爆破安全负责,下达起爆命令,全面 掌握爆破现场、周围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对爆破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和各点的警戒人员取得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起爆。 2、爆破警戒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警戒工作,对爆破警戒安全负责,合理分配警戒人员,在起爆规定的时间里,对爆破周围的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 进行爆前疏散、清理,及时向爆破总指挥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3、爆破警戒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切行动听指挥、各行其责,对其警戒区域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警戒人员应在其指定的位置,不得擅离警戒岗位,在警戒区域内

发生事故,应由该区域警戒人员负责。及时向爆破总指挥及爆破警戒 负责人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4、起爆人员的安全职责 起爆人员只有接到起爆命令后才能起爆。在起爆前,应认真检查 爆破现场的网络连接情况,对起爆器、起爆主线进行检查、测试,确 保准时、安全起爆。 三、爆破时间 由于××区气象条件较为恶劣,装药结束后,如不能按时爆破, 将直接影响到爆破效果,具体爆破时间以接到爆破通知为准,露天开 采项目妆将提前40分钟通知各施工单位撤离,爆破结束后,经检查无 盲炮15分钟后解除警戒。 四、警戒安全要求 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 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 派出岗哨。 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五、爆破安全警戒范围 爆破安全警戒重点区域: 1、项目部驻地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的疏散、清理; 2、爆破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具、设备的疏散、清理; 3、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撤离到安全区域,封闭所有通向爆区的 道路,道路上严禁车辆、人员通行; 4、东面区域道路路口的人员、车辆、设备的疏散、清理;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 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 一.目的: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药物警戒相关文件制定本规范。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ADR监测员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管理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药物警戒体系,是指一个组织用来完成与药物警戒有关的法定任务和职责的系统;该系统旨在监测(已获批准)药品的安全性,以及这些药品的风险获益平衡的任何变化;药物警戒体系有自己的结构、流程和结果目标。 2、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2.1、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2.2、建立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2.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条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是持有人指定的直接主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且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该人员应当具备多年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护,确保监测工作持续合规。 3、药物警戒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1职责:个例安全性报告的收集、随访、录入、评估和法规递交; PSUR、其他安全性报告的撰写;信号检测、分析; 风险管理计划撰写、评估、管理; 上市前、上市后研究的管理;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 制度、程序文件的制定、更新。 3.2具备的知识:医学知识、药学知识、流行病学知识、PV法规知识。 3.3技能:时间管理、项目管理、沟通技巧、培训技巧、写作技巧。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

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警戒具使用管理规定

警戒具使用管理规定 皖马监字[2008]第号 为依法治监,提高警察依法文明管理水平,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根据《监狱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警戒具是指监狱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手铐、脚链、警绳等警用器械。主要是制止和防范罪犯危险行为的发生。 二、警戒具由狱政科统一配发,警棍由监区统一保管。 三、警戒具使用条件: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时,可以使用警棍: (1)罪犯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哄闹监狱,行凶暴动的; (2)罪犯强行冲越警戒线的; (3)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4)袭击警察的。 (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戒具(手铐、脚镣): (1)罪犯有逃脱行为的; (2)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 (3)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 (4)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 (三)警察在追捕逃跑的罪犯和押解罪犯途中可以使用警绳在监狱内禁止使用。 四,警戒具使用的审批程序与时限:

1、对罪犯使用戒具,必须有所在监区填写《罪犯带警戒具审批表》(一式二份),附证据材料,报监区、狱政科审查,经监狱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遇有脱逃或行凶等紧急情况时,可先戴戒具,后按上述程序补办呈批手续。 3、使用戒具的时间,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15天,如果危险位消除,仍需使用戒具时,要续办延长戴戒具的审批手续。 4、使用警棍,必须经过监区领导批准,遇有紧急情况的,可先试用,但要立即报告监区领导,并补办审批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警戒具使用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使用情形消失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戒具,除被判处死刑等执行的罪犯,可以同时使用烤、镣外。一包只限于使用手铐或脚镣,严禁戴背铐、双铐。 3、对老、弱、病、残犯原则上禁止使用警戒具(特殊情况除外)。 4、罪犯带戒具时,应停止劳动。 5、罪犯带戒具或使用警棍后,监区必须抓紧进对其进行教育,促使其认识错误,转变态度。 六、各单位领导,对警戒具使用的情况,应当经常性进行检查,发生情况及时纠正。 七、对罪犯使用警戒具,必须严肃认真,依法办事。对因使

爆破警戒管理制度

北山公司爆破警戒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加强对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有效消除了因爆破和警戒部位人员缺失引发的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安全,促进采掘工作的顺利发展,特制定《北山公司爆破警戒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管理办法 1、爆破作业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志,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2、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3、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并经班组长确认下令后方准起爆。 4、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报请班组长同意,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5、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6、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

位。 7、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8、爆破前,所有人员都要撤到警戒线以外,人数清点准确后,爆破员得到班组长的通知,才能爆破。 9、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0、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温度异常及水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研究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11、用爆破法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宜采取从上向下的座炮贯通法;如果最后一炮在下面钻孔爆破不安全,需在上面座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当有人进入漏斗作业时,应停止相邻采场的爆破和出矿,且应有专人监护和警戒。 13、2个或多个作业面相距较近时,当一个作业面爆破前,邻近作业面必须停止作业,邻近作业面所有人员必须在撤离至警戒范围外后签字确认,确定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实施爆破。

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狱政管理》复习题()

《狱政管理》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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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次解释: 1、狱政管理是指我国监狱依法对在押罪犯直接进行的刑罚执行过程中所实施的刑务和狱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活动。 2、狱政管理的组织机构是指监狱机关为了实现狱政管理工作内容的宗旨和目标,而将监狱的狱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的要求分设为不同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机构,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分工协作的专门工作系统。 3、依法管理原则指狱政管理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监管法规对罪犯实施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行刑,依法规范管理行为并切实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基本准则。 4、狱务公开就是监狱将执法的主要依据程序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广泛监督的一种执法制度。 5、严格管理原则是指在狱政管理工作中管理意识、管理行为、管理状态和管理环境等方面,应制定严格的制度和纪律,通过严格有效的方式、方法,并采取严谨的防范措施,实现标准化、规范法、制度化管理目标的基本准则 6、科学管理的原则,是指狱政管理在科学理念指导下,从狱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出发,顺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要求,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不断作用于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促进行刑活动经济和行刑效应的最大化 7、文明管理原则,是指在狱政管理过程中,必须采取文明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措施,确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建立文明的人文环境,实施管理文明化的基本准则。 8、直接管理原则,是指在狱政管理工作中,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对罪犯的学习、劳动和生活上的组织、指挥和领导,必须由监狱的人民警察亲自进行,不允许,罪犯管罪犯的工作准则 9、收监,是指监狱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且符合收押条件的服刑人员,依照法律程序收押入监的刑事执行活动 10、服刑人员控告是指服刑人员对于监狱人民警察或者其他国家人员的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控诉,并要求依法处理的活动 11、释放,是指监狱对服刑的服刑人员,在具备法律规定的释放条件时,依法解除监禁,恢复其人身自由及其他相关权利,使之回归社会所进行的活动 12、现场管理是指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在罪犯劳动、学习、生活场所,对罪犯行为、语言、表现、态度等直接实施的组织、指挥、监督、控制、激励等具体管理活动。是监狱警察直接管理罪犯的具体体现,是监狱警察积极主动行为 13、狱政管理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等技术,结合先进的管理理念对罪犯在监狱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信息,如罪犯的基本信息、考核奖惩信息、处遇信息、生活卫生信息及医疗卫生信息等进行采集、处理和管理,实现罪犯改造状况管理的计算机化,从而提高狱政管理效率的过程。 14、狱政管理的执法监督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监狱人民警察执行狱政管理活动是否合法,以及监狱人民警察所在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和遵规守纪情况所进行的监察、督促、检查和纠正的行为 15、涉黑犯罪类罪犯是指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或者当地的恶霸团伙进行犯罪活动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被法律制裁后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一、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二、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三、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四、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五、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六、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七、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八、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九、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十二、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十三、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十四、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十五、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

《狱政管理》复习题(8)

一、名次解释: 1、狱政管理是指我国监狱依法对在押罪犯直接进行的刑罚执行过程中所实施的刑务和狱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活动。 2、狱政管理的组织机构是指监狱机关为了实现狱政管理工作内容的宗旨和目标,而将监狱的狱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的要求分设为不同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机构,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分工协作的专门工作系统。 3、依法管理原则指狱政管理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监管法规对罪犯实施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行刑,依法规范管理行为并切实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基本准则。 4、狱务公开就是监狱将执法的主要依据程序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广泛监督的一种执法制度。 5、严格管理原则是指在狱政管理工作中管理意识、管理行为、管理状态和管理环境等方面,应制定严格的制度和纪律,通过严格有效的方式、方法,并采取严谨的防范措施,实现标准化、规范法、制度化管理目标的基本准则 6、科学管理的原则,是指狱政管理在科学理念指导下,从狱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出发,顺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要求,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不断作用于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促进行刑活动经济和行刑效应的最大化 7、文明管理原则,是指在狱政管理过程中,必须采取文明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措施,确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建立文明的人文环境,实施管理文明化的基本准则。 8、直接管理原则,是指在狱政管理工作中,监狱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对罪犯的学习、劳动和生活上的组织、指挥和领导,必须由监狱的人民警察亲自进行,不允许,罪犯管罪犯的工作准则 9、收监,是指监狱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且符合收押条件的服刑人员,依照法律程序收押入监的刑事执行活动 10、服刑人员控告是指服刑人员对于监狱人民警察或者其他国家人员的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控诉,并要求依法处理的活动 11、释放,是指监狱对服刑的服刑人员,在具备法律规定的释放条件时,依法解除监禁,恢复其人身自由及其他相关权利,使之回归社会所进行的活动 12、现场管理是指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在罪犯劳动、学习、生活场所,对罪犯行为、语言、表现、态度等直接实施的组织、指挥、监督、控制、激励等具体管理活动。是监狱警察直接管理罪犯的具体体现,是监狱警察积极主动行为 13、狱政管理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等技术,结合先进的管理理念对罪犯在监狱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信息,如罪犯的基本信息、考核奖惩信息、处遇信息、生活卫生信息及医疗卫生信息等进行采集、处理和管理,实现罪犯改造状况管理的计算机化,从而提高狱政管理效率的过程。 14、狱政管理的执法监督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监狱人民警察执行狱政管理活动是否合法,以及监狱人民警察所在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和遵规守纪情况所进行的监察、督促、检查和纠正的行为 15、涉黑犯罪类罪犯是指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或者当地的恶霸团伙进行犯罪活动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被法律制裁后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99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加强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产生爆破危害发生事故,使警戒人员安全警戒到位,确保人员、财产安全,规范爆破作业行为,使爆破施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爆破总指挥:xxx 2、爆破警戒负责人:xx 3、爆破警戒人员:xx、xx、xx、xxx、xxx 4、起爆人员:xx、xx 二、爆破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爆破总指挥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领导工作,对爆破安全负责,下达

起爆命令,全面掌握爆破现场、周围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对爆破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和各点的警戒人员取得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起爆。 2、爆破警戒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警戒工作,对爆破警戒安全负责,合理分配警戒人员,在起爆规定的时间里,对爆破周围的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爆前疏散、清理,及时向爆破总指挥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3、爆破警戒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切行动听指挥、各行其责,对其警戒区域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警戒人员应在其指定的位置,不得擅离警戒岗位,在警戒区域内发生事故,应由该区域警戒人员负责。及时向爆破总指挥及爆破警戒负责人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4、起爆人员的安全职责

浅议监狱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对策

浅议监狱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对策 浅议监狱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对策 浅议监狱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对策 □雷红卫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上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和糖衣炮弹的腐蚀诱惑,私欲膨胀、不安现状、不甘清贫、不择手段地贪腐,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监狱人民警察也不能超然于社会,新形势下形形色色的违法违纪现象同样反映到我们干警队伍中来。为此,我们对新形势下监狱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在思想上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能盲目乐观,必须认识到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和打击还不够有力,较短时间内根除腐败现象还不现实,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干警队伍的主流是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的客观实际,所以我们既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又要树立打持久战的决心,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基础上,正确运用制度、策略和技巧,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进行到底。 一、新形势下首都监狱系统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 多数案件带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性质 广义上讲,监狱人民警察都掌握一定的权力(收监权;罪犯身体检查权;违禁品的没收权;罪犯申诉、检举、控告处理权;罪犯监外执行批准权;减刑和假释建议权;释放权;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权;罪犯脱逃抓获权;戒具武器使用权;罪犯来往信件检查权;罪犯接收财物批准、检查权;对罪犯的考核权和行政奖惩权;对狱内罪犯又犯罪的侦查权;对罪犯的教育权;强制罪犯劳动权;罪犯劳动时间调整权等),由于种种原因,少数干警不能正确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职权,滥用甚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出现了与罪犯界限不清,为罪犯传递违禁品、打骂、体罚、虐待罪犯、侮辱罪犯人格、滥用警戒具、以权谋私等案件。 经济类案件占重要比例 监狱干警队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掌握有人、财、物的权力,其中个别人由于经受不住权钱色的诱惑,不惜违纪甚至违法以谋取私利,主要表现为经济上贪得无厌,出现了贪污、索贿、受贿、私分公款、非法侵占等经济类案件。 八小时以外的违法违纪案件有上升趋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干警物资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通讯设备的改善,广大干警接触社会的机会大大提高,部分干警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负面影响,个别干警不惜违纪,甚至以身试法,滑入犯罪的深渊。表现为嫖娼、赌博、欺压群众、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和治安秩序等。 大要案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出现了涉案干警多、违法违纪金额大、案情复杂、情节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件,如“8.19”案件,共涉及违纪违法干警13人,其中,正处职2人、副处职(级)4人、科级7人。先后对9名涉案干警采取了“两规”措施进行审查。12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违纪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收缴,共挽回经济损失(款物折合)500余万元,收缴300余万元。 绝大多数违纪者属于知法犯法、主观故意 随着监狱人民警察入口关的把紧和连续多年的素质教育,监狱人民警察的业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隧道爆破作业行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公安部门有关规章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揭博高速T4标项目部隧道爆破作业。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 1、作业班组指定爆破员先向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申请爆破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2、爆破员与押运员持批准的领用单向炸药库仓管员领取,仓管员应按双岗核领、发,并核对其种类、数量,双方办理出仓手续。 3、领料过程中应遵守仓库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

4、领料过程中发现强领、强取爆破器材,由仓管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四条爆破器材场内装卸与运输 1、场内运输指爆破器材仓库至爆破点之间的运输线路。 2、场内运输可选用人工担抬或安全可靠的柴油车运输,车箱应应严密并能上锁,箱内无杂物,车厢金属部分用木板衬垫。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各安全装置和车箱门锁,并确保完好;驾驶员必须持证相应合规证件并遵规驾驶,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途中不停留。 3、原则上,雷管、炸药应分人担抬或分车运输,当同车运输时应用木箱分别装箱,箱体之间分隔并固定于车箱两侧。 4、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指定爆破员、押运员不得穿化纤类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不得携带火种。 5、装卸应轻拿、轻放,双手提运、不得抛掷;开箱不得使用小刀等铁器。

6、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押运员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发现破器材遗失由押运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使用工点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与看护 1、到达工点后,临时存放点应选干爽、通风,无火种、火花,且远离电箱、电线;雷管与炸药存放点相隔应大于10米。 2、临时存放点应划定警戒区,并由押运员负责看护,警戒区内不得有闲杂人员停留。 3、运爆破器材到各装药孔口,炸药与雷管应轻拿轻放,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 第六条装药 1、装药前必须设置警戒区,并由专人负责警戒,核对爆孔与炸药、雷管类型与数量。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杜绝爆破安 全事故发生,保证承建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爆破管理 第二条从事爆破作业必须申请获得承建工程项目所在 地公安机关的许可。 第三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承建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爆破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爆破作业的管理、 协调工作。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爆破作业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须配备爆破作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 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并报工程业主、监理备案。 第五条从事爆破作业的项目应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要 求制定本单位爆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按作业规定严格执行。 第六条严格按审批爆破设计和爆破说明书从事爆破作业。爆破设计和爆破说明书及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 单位总工程师或有爆破资质的技术人员及单位管理部门批 准后,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第七条实行爆破作业审批制度。各类爆破作业必须提前经单位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 第八条爆破作业由项目所属地方民爆公司承担的,应签订安 全协议并在当地公安机关、业主、监理备案。项目部应做好监管工作。 第三章爆破作业 第九条露天爆破作业面警示标志的设置:应提前在进行爆破作业的区域,设置警示旗。以此告示作业区周围的人员,作好爆破前撤离准备。 第十条洞挖爆破作业时,在洞口和其它部位应设警戒和标志,防止其他人员误入爆破作业区。 第十一条露天爆破作业和洞挖爆破作业不得同一时间起爆。洞挖进(出)洞口爆破作业进尺 20m 以内,按露天爆破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在爆破作业期间,爆破作业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装药、连网、警戒到位情况。 第十三条钻孔、装药、起爆、警戒: (一)钻孔作业严禁打残孔,洞室内打底孔时必须将水抽干,见到岩石面后方可钻孔。 (二)爆破作业面在钻孔、清孔、验孔等工序完成及

警戒具使用管理规定

警戒具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警戒具使用管理规定 皖马监字[2008]第号 为依法治监,提高警察依法文明管理水平,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根据《监狱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警戒具是指监狱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手铐、脚链、警绳等警用器械。主要是制止和防范罪犯危险行为的发生。 二、警戒具由狱政科统一配发,警棍由监区统一保管。 三、警戒具使用条件: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时,可以使用警棍: (1)罪犯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哄闹监狱,行凶暴动的; (2)罪犯强行冲越警戒线的; (3)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4)袭击警察的。 (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戒具(手铐、脚镣): (1)罪犯有逃脱行为的; (2)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 (3)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 (4)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 (三)警察在追捕逃跑的罪犯和押解罪犯途中可以使用警绳在监狱内禁止使用。 四,警戒具使用的审批程序与时限:

1、对罪犯使用戒具,必须有所在监区填写《罪犯带警戒具审批表》(一式二份),附证据材料,报监区、狱政科审查,经监狱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遇有脱逃或行凶等紧急情况时,可先戴戒具,后按上述程序补办呈批手续。 3、使用戒具的时间,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15天,如果危险位消除,仍需使用戒具时,要续办延长戴戒具的审批手续。 4、使用警棍,必须经过监区领导批准,遇有紧急情况的,可先试用,但要立即报告监区领导,并补办审批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警戒具使用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使用情形消失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戒具,除被判处死刑等执行的罪犯,可以同时使用烤、镣外。一包只限于使用手铐或脚镣,严禁戴背铐、双铐。 3、对老、弱、病、残犯原则上禁止使用警戒具(特殊情况除外)。 4、罪犯带戒具时,应停止劳动。 5、罪犯带戒具或使用警棍后,监区必须抓紧进对其进行教育,促使其认识错误,转变态度。 六、各单位领导,对警戒具使用的情况,应当经常性进行检查,发生情况及时纠正。 七、对罪犯使用警戒具,必须严肃认真,依法办事。对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规定由监狱狱政科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147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Blasting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程施工的进度。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凡是进行爆破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1.管理制度与职责范围 1.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1.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门鉴定批准; 1.3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1.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

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班长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1.5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5.1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1.5.2工作认真负责; 1.5.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5.4体检合格; 1.5.5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1.6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1.7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7.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1.7.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1.7.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 版)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隧道爆破作业行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公安部门有关规章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揭博高速T4标项目部隧道爆破作业。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 1、作业班组指定爆破员先向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申请爆破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2、爆破员与押运员持批准的领用单向炸药库仓管员领取,仓管员应按双岗核领、发,并核对其种类、数量,双方办理出仓手续。 3、领料过程中应遵守仓库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 4、领料过程中发现强领、强取爆破器材,由仓管员立即向项目安

全部门报告。 第四条爆破器材场内装卸与运输 1、场内运输指爆破器材仓库至爆破点之间的运输线路。 2、场内运输可选用人工担抬或安全可靠的柴油车运输,车箱应应严密并能上锁,箱内无杂物,车厢金属部分用木板衬垫。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各安全装置和车箱门锁,并确保完好;驾驶员必须持证相应合规证件并遵规驾驶,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途中不停留。 3、原则上,雷管、炸药应分人担抬或分车运输,当同车运输时应用木箱分别装箱,箱体之间分隔并固定于车箱两侧。 4、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指定爆破员、押运员不得穿化纤类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不得携带火种。 5、装卸应轻拿、轻放,双手提运、不得抛掷;开箱不得使用小刀等铁器。 6、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押运员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发现破器材遗失由押运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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