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龙岩武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年福建龙岩武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武平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单位人员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经县编委同意并报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我县2013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武平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11名,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武平县2013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符合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28日,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8日(含)至1995年10月28日(含)期间出生。

(八)招聘范围为“全市”,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3年10月2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往届毕业生;③龙岩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九)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3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县公务员局三楼流动调配股,联系电话:0597-*******。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以及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报考县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所有职位必须另外提供《报考武平县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证明》(附件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初审

县公务员局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五)报考费用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六)加分申报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的)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28日至30日向县公务员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须填报《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后,将报考人员的所加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已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门职位”的,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的专业分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为准。

2、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

3、请报考者务必于11月7日至8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发票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龙岩市公务员局网站、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

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1、开考条件:报名结束后,各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2∶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予以开考。

2、考试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4、考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考试成绩设置合格线,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合格线为60分;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合格线为55分。考试成绩将在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分报考职位从考试总成绩超过合格线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武平籍生源、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年龄大者(以身份证为准,计算到日)。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另外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考核、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向县公务员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超过合格线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县公务员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邀请武平县公务员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武平县委编办

武平县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附件一:《武平县2013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二:《报考武平县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证明》.doc

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f10246610.html,/html/2013/10/32428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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