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之管见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之管见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之管见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之管见

摘要: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本文针对应收票据的会计核算,较系统地阐述了从取得到处置的相关账务处理。对带息商业汇票的有关补提利息及贴现的会计处理,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应收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商业汇票被广泛使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都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 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 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应收票据会计分录

一、应收票据会计分录 (一)应收票据一般业务的会计处理 1-收到票据 例1.企业因赊销产品而收到客户A签发的面额为20 000元、期限为3个月期限的票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例2.企业收到客户B签发的面额为40 000元,利率为10%,期限为半年期的票据抵所欠帐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40 000 贷:应收帐款40 000 2.票据到期,收回票款 例3.企业收到客户A签发的票据款项20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应收票据20 000 例4.企业收到客户签发的票据款项42 000元,其中面值为40 000,利息为2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2 000 贷:应收票据40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 000 3.票据到期,客户拒付 “应收票据”帐户反映的是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逾期票据反

映在“应收帐款”帐户中。假如上述例4中客户到期未能偿还票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42 000 贷:应收票据40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 000 (二)应收票据的贴现的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贴现的性质 贴现即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背书后送银行,银行受理后、扣减贴现利息,将余款会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2.应收票据贴现净额的计算 第一步:计算到期值 第二步:计算贴现期。贴现期=票据期限----企业持有时间 第三步:计算贴现利息。贴现利息=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第四步:计算贴现净额。贴现净额=到期值---贴现利息 例5.A 公司2003年4月1日将一张出票日为2003年1月1日,面额为10 000元,利率为10%,期限为半年的票据向银行贴现,当时银行贴现率为12%,其贴现净额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 000+10 000 ×10%×6/12=10 500(元) 票据贴现期=6-3=3(个月) 票据贴现息=10 500×12%×3/12=315(元) 票据贴现净额=10 500-315=10 185 3.应收票据贴现的帐务处理

应收票据贴现汇总

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在贴现中,企业付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银行计算贴现利息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所得。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一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期=票据期限一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是其面值加上按票据载明的利率计算的票据全部期间的利息;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 在会计处理上发生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时,可设置“短期借款”科目,等票据到期,当付款人向贴现银行付清票款后,再将“短期借款”账户转销。如果是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于票据到期应由银行负责承兑,企业不会发生或有负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可直接冲转“应收票据”账户。 现将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工业公司将一张180天到期,年利率为8%的票据计10000元,向银行申请贴现。该票据的出票日是6月1日,申请贴现日是8月30日,银行年贴现率为9%,其计算及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 (1)票据到期值=票面额×(1+利率×票据时间)=10000×(1+8%×180天/360 天)=10400(元) (2)贴现天数=8月30日至11月28日=90(天) (3)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时间=10400×9%×90天/360天=234(元) (4)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10400-234=10166(元) (5)利息收入或支出=票据贴现所得-票面额=10166-10000=166(元)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处理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的,应于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时,将其转作应收账款。 2、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按票面金额结转。如为带息票据,还应将尚未计提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票据的背书转让和贴现,其法律后果对于前手而言并无本质不同。追索权是《票据法》天然赋予后手的权利,除非通过合同明确声明放弃,但这一声明放弃的效力也仅仅限于特定的前后手之间。如果后来该票据再次被背书转让的,在再后手不知晓该情况,或者虽然知晓但未明确接受其追索权丧失的情况下,仍然具有追索权。 目前实务中的一种做法是:对于信誉较好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后均可终止确认,但对于信誉较差的一般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出具的承兑汇票,背书和贴现之后一般不终止确认。主要考虑仍然是信用风险大小的考虑。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一般情况下,如果属于真票且背书人非出票人,背书后应该没有风险(涉及到或有负债是否确认的问题),即便发生追索,背书人仍可向前手追索,因此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应该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应收票据的核算通过“应收票据”科目进行。该科目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应收票据的面值及按期确认的应计利息,贷方登记背书转让或到期收回,或因未能收回票款而转作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到期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收到票据的账务处理 ①收到票据时按面值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对于带息票据,期末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2、应收票据贴现和背书转让的账务处理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之管见精品

【关键字】情况、条件、系统、发展、关键、准则、需要、利益、制度、关系、设置、简化、履行、中心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之管见 摘要: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本文针对应收票据的会计核算,较系统地阐述了从取得到处置的相关账务处理。对带息商业汇票的有关补提利息及贴现的会计处理,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应收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商业汇票被广泛使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都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 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 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 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 计息 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 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范我行票据贴现业务核算办法,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保证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贴现、转贴现业务相关收入、支出,特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贴现业务包括对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既包括我行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贴现、对金融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买入),也包括我行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金融同业申请转贴现(卖出)。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直贴:即交易对手为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二)转贴现:即交易对手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三)买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四)买入返售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五)卖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六)卖出回购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七)再贴现:指以我行持贴现和转贴现买入的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再贴现等。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贴现资产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票据;该票据的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票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 2. 实际应用 相关操作人员应根据贴现交易对手方分别银行或非银行,并确认该票据的追索条款,明确相关票据的贴现率,最终选择确认相应的核算科目。 对于贴现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初始成本。 第五条贴现负债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我行的现时义务;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我行;未来流出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 2. 实际应用 在确认此负债时,相关操作人员应该确认凡是贴出票据都附带追索权的,即票据出现承兑困难时,本行将承担相应追索责任时,才确认本科目负债。对于贴出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的初始负债。 第六条贴现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

2019年企业应收票据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应收票据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应收票据按偿付期的长短,可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两种。在我国,除商业汇票外,如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都是即期票据。因此,应收票据主要是指应收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该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也可以是收款人出票,交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由开户银行承兑付款的票据。 一、企业应收票据核算的存在问题 1、有的单位不设置“应收票据”账户,使得“应收票据”核算缺乏详细性,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 2、有的单位虽然设置了“应收票据”账户,但核算不规范。在票据取得和发生票据背书转让时,手续不完备。如票据取得时不向对方开具收据,发生票据背书转让时不向对方索取收据,仅让经手人在票据复印件上签名。票据复印时仅复印票据正面,无法分辨票据流转的来龙去脉,给本企业带来潜在经济风险,给税务部门带来管理风险。 3、有的单位设置“应收票据”账户但不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使应收票据的种类、签收日期、票面金额、承兑人、利率含糊

不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4、有的单位混淆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从而影响核算内容的正确性。 5、有的单位将不属于应收票据的经济业务列作应收票据处理。如将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混淆核算。如将应收账款业务列作应收票据。 6、有的单位发生了应收票据业务,却不进行核算或者不如实核算,虚减收入,虚减利润,达到偷税的目的。 7、计提坏账准备时无中生有。按照现行制度,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有的单位为了虚增管理费用,将应收票据的余额也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从而达到虚减利润,偷逃税金的目的。 8、有的单位取得应收票据不入账,或推迟入账时间,私自用于企业负责人、亲属或其他企业的非法抵押,或者贴息套现后将资金流入企业后冲减应收账款,导致往来账户混乱,会计信息失真。 二、加强对企业应收票据核查的几点建议 应收票据由于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加之企业财务核算和日常管理的不到位,发生税收风险的可能性随之增加,因而,也是税务部门在采取巡查、调研、评估、审计、稽查等征管措施时重点关注的对象。税务机关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企业应收票据核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帮助企业减少潜在经济风险,有效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论文成绩 :《金融企业会计》课程论文 题目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学生姓名管中慧 学号 20091312168 院系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会计学 班级 3 任课老师罗娅妮 二O一二年六月二日

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09会计3班20091312168 管中慧 一、票据贴现业务的主要不同处理方法 票据融资是我国近年来增幅最高、发展最快的一种融资方式。票据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调整资产结构、管理流动性、提高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手段。从国内几家上市商业银行公布的数据来看, 票据贴现在期末总资产中已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然而各家银行对贴现业务的核算方法却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主要各银行对贴现业务的核算及列报一共有三种方法。方法一, 票据贴现以面值入账, 在贴现业务发生时按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 计入当期损益。方法二, 贴现以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计量, 并按持有期限计算确认贴现利息收入。资产负债表日, 将未到期贴现票据自资产负债表日至票据到期日期间的贴现利息予以递延, 贴现以到期价值与递延贴现利息收入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方法三, 票据贴现以面值入账, 贴现利息收入在贴现业务发生期间, 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及适用利率计算确认, 计入各相关期损益。于资产负债表日, 票据贴现以面值和未实现利息收入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在上述三种方法中, 方法一涉及到未到期票据的贴现利息收入在当期确认的问题,而方法二与方法三在当期收益的确认方面是一致的, 差异体现在报告日资产与负债的列报方式上, 方法二是按贴现票据的到期值减去未实现收益后的净额列报, 而方法三则是将二者分别列报。这种对同样经济业务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调节利润的途径。 二、相关会计标准的规定 1993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贴现放款按贴现票据面值计价, 利息和手续费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000年财政部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财会》规定:“贴现贷款应以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计量, 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 作为贴现利息计入贴现当期损益。”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规定:“金融企业办理贴现, 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从上述文件规定可以发现, 前述实务中贴现业务核算方法一方面源于《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规定, 而另一方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具体核算方法上并没有对前两个文件进行否定或更新, 仅仅是对贴现息的处理问题进行了回避。分析至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从原则上分析方法二与方法三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然而却缺乏制度上的支持。这种不合理的结论反映出了我国会计标准中不一致问题。 三、核算方法的分析与选择 (一)、核算方法差异是否由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不同选择造成

应收票据一贴现计算教学设计

《应收票据—贴现计算》教学设 计 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李雪 【课题】应收票据的贴现计算 【课时】1 课时 【教材分析】 选自高等教育出版社《财务会计》第四版,第三章应收及预付款项第二节应收账款。本节内容主要讲述的应收票据的日常核算及票据贴现的计算,是建立在学生已经学习了应收账款核算的基础上对应收账预付款项的又以说明。正确掌握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方法为下节内容进行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打下基础。所以本堂课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尤为重要。 【学情分析】 本节课授课对象对为高一会计专业学生,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门全新的课程,同学们大都是经历中考失利,缺乏自信心和学习的主动性,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能力,使学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理解应收票据的概念及正确处理日常业务 2 、理解贴现的含义 能力目标:掌握票据贴现的计算步骤。 情感目标:培养同学们学习会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热情,同时培养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习过程中逐渐提高信心,增强同学们的理财意识。【教学重难点】重点:应收票据的贴现计算难点:贴现日期、贴现利息的计算 【教学方法及设计理念】 亚里士多德说:“告诉我的会忘记,给我看的会记住,让我参与的会理解。” 所以教师要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知识传递的促进者,通过课堂小组合作的方式

开展教学感染和激励学生,充分调动起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渴望,并且培养学生以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而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在本堂课中主要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师根据教学要求提出“任务”,将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任务”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完成“任务”,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教学过程】

会计核算中应收票据的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中应收票据的核算方法 文章经由案例论述不带息的应收票据相关的核算以及带息类型的核算和此类票据有关的贴现以及转让核算,尤其是对在有以及没有追索权限的背景下的转让等活动进行了细致的阐述。而且,分析了之前的准则和新的准则背景中相关事项的规定差异。 标签:新会计准则;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转让 所谓的应收票据具体的讲就是说单位在经由商业汇票进行结算的时候,由于出售的商品或供应的劳务而获取的汇票。结合承兑者的差异,分成两个类型,分别是商业以及银行两类承兑。结合相关的准则规定,单位的资产在最初的明确的时候结合公允价值来分析,因此应收票据结合获取时候的票面的数值来入账。对于商业的来讲,可以分成带息的以及不带的两个类型,对于带息的来讲,在票据到期的时候不仅要将本金收回,还要将利息收回,但是对于不带息的来讲,在票据到期的时候只获取本金。 1 关于带息以及不带息两类票据有关的核算活动的分析 1.1 针对不带息形式开展的核算活动 单位要设置应收票据栏,以此来分析其账面数值,当获取票据的时候,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当票据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假如在其到期的时候付款者对其偿付了,此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此类票据到期的时候的价值是它的本身的票面数值。 例1:2011年5月17日,移动公司向圣亚公司销售手机充值卡一批,开出服务业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万元,资金还没有收到,已经将相关的步骤等落实好。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预收账款”。 在三天之后移动公司收到了由圣亚公司寄来的汇票,其时间是三个月,数额是5万元,该汇票用以抵负之前欠下的资金。借记“应收票据”,贷记“应收账款”。 在三个月之后,该票据到期了,获取了票面金额5万元。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 如果圣亚公司在到期的时候因为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没有做出偿付,此时移动公司要结合票面数值将其从“应收票据”科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1.2 针对带息开展的核算活动 单位在期中以及末期的时候,结合其票面的数值和要求的利率来分析其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票面

票据贴现业务商业银行核算

票据贴现业务介绍及其核算 1.概念: 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而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票据贴现同一般贷款的差异 票据贴现业务属于贷款一种,同普通贷款又有差异。他们同属于资产业务,是借款人融资方式,银行都要计收利息。差异体现在以下几点:资产投放的对象不同。贴现贷款以持票人(债权人)为放款对象,一般贷款以借款人(债务人)为放款对象 体现的信用关系不同。贴现体现在银行与持票人、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一般贷款体现在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信用关系计息时间不同。贴现贷款在放款时就扣息,一般贷款则在贷款到期或定期计收利息 放款期限不同。贴现贷款为短期贷款,最长6个月,一般贷款则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资金流动性质不同。贴现可以通过再贴现、转贴现提前收回资金;一般贷款只有到期才可以收回资金 3.票据贴现商业银行核算 会计部门接收贴现凭证及其商业汇票后,按规定的贴现利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并予以扣收。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1)收到商业票据时的会计核算 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本金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同时,按汇票票面金额记表外账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票面价值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金额 会计分录如下: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Demo:2008年3月5日,甲银行收到客户T公司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40 000元,到期日2008年7月10日,T公司申请贴现,甲银行审定后同意按%的贴现率贴现。 贴现天数= 贴现利息=140 000 **66/360=1848元 实付贴现金额=140 000-1848=138152 元 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本金银行承兑汇票 140 000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138152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1848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的收回时通过委托收款方式进行。贴现银行作为收款人,应于汇票到期日前,匡算邮程,以汇票作为收款依据,提前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收: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 当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划回票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票据贴现业务会计税务要点整理

贴现业务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1、成员单位贴现 A为付款方,B为收款方,财务公司承兑银承,B贴现并付贴现利息受理贴现票据 根据持有贴现天数计算利息调整金额及成员单位获得贴现款余 额。 贴现天数=剩余至到期天数 贴现利息=本金*贴现天数*贴现率 企业实际获得贴现款=本金-贴现利息 借:1301 贷:201101-201户 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2、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收入 信贷部:计算当月应根据当月贴现所占天数计算利息调整明细,推送至资金部入账: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 会计部:根据新的贴现业务类型新增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 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

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推至金税系统 3、贴现未到期向央行再贴现 再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相应再贴现业务凭证,确认利息调整数 会计部: 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本金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 信贷部:计算当月利息支出调整数 会计部:根据当月利息调整数 借:利息支出-向央行借款641102 贷: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利息调整 再贴现到期日: 信贷部:向会计部提供到期划款凭证 会计部:结转再贴现面值和央行存款科目,与信贷部核对 借: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面值 贷: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贴现到期

1)资金部:系统自动处理贴现还款 借:201101 贷:1301贴现资产-面值(账户) 2)信贷部: 1、同时需结转尚未摊销完毕的1301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同时计入利息收入(按上述每月贴现利息调整规则计入当月应转收入数)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票据贴现利息(税前) 会计部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可否推至营改增 5、转贴现业务(财务公司融出) 1)买断式 转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转贴现出票方、收票方、贴现银行等信息凭证,标明剩余转贴现持有天数。转贴现面值及利息调整总数 资金部:根据信贷部指令入账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见解-最新范文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见解 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商业汇票被广泛使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都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计息 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的资料及以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面值及已计提的票据利息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未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新准则则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依笔者拙见,如果对未计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计提,将导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产生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对未计提的利息进行补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也与付款方因无法支付到期商业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的账

票据贴现业务基础知识.pdf

票据贴现业务基础知识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 行出售票据。 票据贴现的概述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 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都较短, 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尚未到期的商业汇 票。 票据贴现的种类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

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 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票据贴现的办理条件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 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 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 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浅谈金融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 及存在问题

摘要 近年来,我国以商业票据为主体的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迅速。随着新会计准则对票据行为的风险转移和收益确认原则和方法的调整,在满足新准则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科学假设,合理简化会计处理的基础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从新旧准则差异出发,对现今金融企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贴现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关问题对策性的思考建议。 【关键词】金融企业商业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目录 一、票据贴现的相关概念及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 1、概念 (1) 2、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1) 二、银行票据贴现的具体账务操作 (2) 1. 发放票据贴现款 (2) 2. 每月结息日及贴现到期日 (3) 3. 贴现申请人提前赎回票据时 (3) 4. 到期收回贴现票款时 (3) 5. 到期未收到付款人的票据款时 (3) 6. 受理同业转贴现申请时 (3) 7. 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转贴现融资 (4) 8. 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再贴现融资 (4) 三、金融企业票据贴现目前存在的问题 (5) 1、票据贴现市场缺乏票据基础 (5) 2、贴现业务收益与风险错位 (5) 3、法规制度不完善 (5) 四、金融企业票据贴现问题的对策思考 (6) 1、建立规范开放的票据贴现市场。 (6) 2、逐步实现票据贴现利率市场化。 (6) 3、加强法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7)

浅谈金融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及存在问题 一、票据贴现的相关概念及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概念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业务可以分为三种: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转贴现是指经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票据以再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获取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银行票据再以贴现的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2、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1)主要会计科目的变化:对于商业银行无论是利用票据贴现融出资金或融入资金,旧会计准则都通过“贴现”这一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而新会计准则则取消“贴现”这一会计科目,增上了下列两个会计科目:(1)“贴现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2)“贴现负债”科目本科目核算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的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摘要]通过案例分析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以及应收票据的贴现与转让核算,特别是对其中应收票据在附有追索权和不附有追索权两种情况下的转让和贴现的账务处理流程进行了论述。同时,指出原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在应收票据核算中对转出方将应收票据转让或贴现时规定的不同。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转让;应收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应收票据按照取得时票面金额作为其入账价值。商业汇票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不但要收回本金而且还能收回按票面金额和固定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而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只能按票面金额收回本金。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与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立“应收票据”科目,用来核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收到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贷记“应收账款”。票据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如果票据到期日付款人偿还,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不带息票据到期时的价值就是其票面金额。 例1:2010年3月7日,开原公司向远大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该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5日后开原公司收到远大公司寄来的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117000元,抵付所欠货款。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 贷: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 6个月后,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 若远大公司在到期日由于资金紧张未能偿还票面金额,开原公司应当按照票面金额从“应收票据”科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 贷: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 (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企业应在期中和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和规定的利率计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期限

带息应收票据的会计核算研究—班李勇

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研究 系部:工商管理系 专业:会电算化专业 班级学号: 1 0 3 3 4——35 姓名:李勇 指导老师:葛福良

-- 目录 一、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概述 (4) (一)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定义 (9) (二)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风险点 (10) (三)研究企业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目的及意义 (11) 二、在企业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12) (一)企业管理者风险意识薄弱,风险评估水平不高 (12) (二)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制度不健全 (13) (三)部门间缺乏信息沟通,分工控制薄弱 (14) (四)对客户信用控制不完善 (15) (五)带息应收票据信息跟踪、收账环节控制薄弱 (15) 三、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对策 (16) (一)明确销售人员职责,建立信息控制系统和部门分工控制 (16) (二)建立合理的信用控制,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并分类管理 (17) (三)对带息应收票据的账龄进行分析和控制 (20) (四)建立带息应收票据催收制度,进行收账控制 (21) (五)设立带息应收票据台账,完善带息应收票据的后期跟踪及核对 (22) 参考文献 (25)

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研究 摘要:由于带息应收票据是企业流动性、变现性较强的,风险较大的流动资产,其管理不善极易造成坏账损失,从而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流出。所以加强企业带息应收票据的内部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概述、问题、对策三部分对企业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进行阐述。首先从了解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定义入手,简单阐述带息应收票据对企业的作用以及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风险点,并总结研究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意义和重要性。其次是深入研究企业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管理者风险意识薄弱,风险评估水平不高;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制度不健全;部门间缺乏信息沟通,分工控制薄弱;带息应收票据信息跟踪、收账环节控制薄弱对客户信用控制不完善;带息应收票据信息跟踪、收账环节控制薄弱。这些问题是构成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薄弱,回收率低,发生坏账从而导致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主要原因。最后,根据企业中带息应收票据会计核算发生的问题及形成的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明确销售人员职责,建立信息控制系统和部门分工控制;对带息应收票据的账龄进行分析和控制;建立合理的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并分类管理;建立带息应收票据催收制度,进行收账控制;设立带息应收票据台账,完善带息应收票据的后期跟踪及核对。企业通过及时有效的制定并执行以上措施,可以大大提高带息应收票据的资

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应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 为核算金融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一般需设置“贴现”、“票据融资”、“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递延收益”、“递延支出”等科目。 “贴现”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向持有未到期票据的客户办理贴现的款项。金融企业为客户办理贴现时,借记本科目;贴现到期,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贴现贷款实际金额。本科目按性质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可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科目核算。 “票据融资”科目核算金融企业以客户贴入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或向其他金融企业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而获得的资金。办理再贴现或转贴现时,贷记本科目;再贴现或转贴现到期时,借记本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回购式票据融资金额。本科目应按再贴现或转贴现进行明细核算。 “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取得的应在本期和以后各期内分别计入损益的各项收益,如贴现利息收入、转贴现利息收入等。发生各项递延收益时,借记“活期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计入损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未实现递延收益金额。本科目可按“未实现贴现收益”、“未实现转贴现收益”、“其他”等设置明细科目。 “递延支出”科目核算金融企业取得的应在本期和以后各期内分别计入损益的各项支出,如转贴现利息支出等。发生各项递延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分期计入损益时,借记“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未确认递延支出金额。本科目可按“未确认转贴现支出”、“未确认再贴现支出”、“其他”等设置明细科目。 (二)票据贴现业务的基本账务处理 1.发放票据贴现款时,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科目,按实付金额,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按贴现利息,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若为买方付息票据,收取买方付息人贴现利息,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同时,按贴现利息,借记“活期存款(买方付息户)”或有关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 2.每月结息日及贴现到期日按贴现天数计算结转利息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贴现收益)”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等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门茂华 (鹤岗市职教中心, 黑龙江 鹤岗 154100) [摘要]通过案例分析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以及应收票据的贴现与转让核算,特别是对 其中应收票据在附有追索权和不附有追索权两种情况下的转让和贴现的账务处理流程进行了论述。同时,指出原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在应收票据核算中对转出方将应收票据转让或贴现时规定的不同。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转让;应收票据贴现[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2-05-18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应收票据按照取得时票面金额作为其入账价值。商业汇票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不但要收回本金而且还能收回按票面金额和固定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而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只能按票面金额收回本金。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与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立 “应收票据”科目,用来核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收到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贷记“应收账款”。票据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如果票据到期日付款人偿还,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不带息票据到期时的价值就是其票面金额。 例1:2010年3月7日,开原公司向远大公司销售A 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该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A 产品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5日后开原公司收到远大公司寄来的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117000元,抵付所欠货款。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贷: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 6个月后,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 若远大公司在到期日由于资金紧张未能偿还票面金额,开原公司应当按照票面金额从“应收票据”科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贷: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企业应在期中和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和规定的利率计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期限 利率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表示方式,计算时必须与期限相对应。 例2:2010年9月1日,开原公司销售一批B 产品给长城公司,货已发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当日收到长城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5%。该公司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长城公司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B 产品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2010年12月31日计提票据利息:票据利息=234000×5%×4÷12=3900(元)借:应收票据———长城公司3900贷:财务费用3900票据到期收回本息: 2011年应计提的票据利息=234000×5%×2÷12=1950(元) 应收回的本息金额=234000×(1+5%×6÷12)=239850(元) 借:银行存款239850 贷:应收票据———长城公司237900 第2012年第7期(总第401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7,2012Total No.401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07-0085-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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