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杨立新

【作者简介】杨立新(1952-),男,吉林通化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100872

【内容提要】比较2009年颁发的三部司法解释,比较简单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更多是补充《物权法》规定的不足,大部分也是具体规定,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则很复杂,内容很多,涉及很多理论上的争论、实践中没有定论的问题,内容丰富,法理蕴含深刻,只在个别细节上还有值得斟酌的问题,作为起草三部司法解释的积极参与者,更欣赏这个司法解释。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适用/理解

中图分类号:D9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8-6951(2010)01-0048-09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常叫做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9年6月22日讨论通过,7月30日公布,9月1日实施。城镇房屋租赁问题不是物权法而是合同法的问题,但是由于与商品房有关,所以又通常把它叫做商品房的司法解释,与物权法有一定关系,也可以将其作为《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关于商品房和土地权属问题,到目前为止,最高人民法院一共颁布了五个司法解释,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和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司法解释。这五个司法解释合到一起,关于商品房以及相关的土地权属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基本上完备,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在开发土地、建设商品房,商品房买卖问

题,怎么行使所有权,如何进行管理使用,怎么去租赁,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则。

在2009年颁发的三部司法解释,比较简单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解决的是合同范围、合同效力、违约责任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等问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更多的是补充《物权法》规定的不足,大部分也是具体规定。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则很复杂,内容很多,涉及很多理论上争论、实践中没有定论的问题,内容丰富,法理蕴含深刻,只在个别细节上还有值得斟酌的问题。我作为起草三部司法解释的积极参与者,更欣赏这个司法解释。

这部司法解释共讲了七个问题。

一、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

司法解释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上,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规定:

(一)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如何界定

司法解释没有从正面给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做概念界定,但是说到了这个意思,即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城镇房屋,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属于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这是界定什么是城镇房屋。然后规定,当事人约定出租人将上述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这表面上是说这个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但是实际讲的是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即:当事人约定出租人将城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就是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讲了城和镇的房屋,但后边又附加了一个说明,如果乡和村里的房屋进行租赁,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也可以参照本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等于说,这个司法解释可以包含全部的房屋租赁,原则上都适用同样的规则,只是乡和村的房屋租赁如果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可以认为,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差不多相当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过以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为主罢了。

租赁物为城和镇的规划区的房屋,是成立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限制性

条件是承租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因租赁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即这些房屋的租赁不按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来处理。此外,限价房也应当在限制之列,因为限价房比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稍微再高一点,但政策是一样的,都是政府给城镇住房极端困难户的优惠,因此价格很低,原因是这些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而不是有偿出让。目前,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房出租的情况比较普遍,引起社会强烈反映,政府部门也在干预[1]。有人分析,一种情况是买这种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原本可能就不是住房困难户,是钻空子买房;另一种情况是住房确有困难,现在有了房子租出去,可以拿一些租金维持生活。

是不是对所有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出租的一律要进行干预,确认其无效?我的意见是未必如此。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除外,在限价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合同中都有约定,经过一定时间,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后,业主就可以转让。既然转让都可以,为什么不可以租呢?因此,不宜说这种租赁一律无效。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它是一个无效的租赁合同,是一个事实的租赁合同关系。但如果业主出租上述房屋已经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则应当认为有效。

(二)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三种特殊情况

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三种租赁合同效力的特殊情况:

第一,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订立的租赁合同一律无效。这是说建房没有规划批准,或者没按照规划批准去建的,这样的房屋出租是没有效力的。但是司法解释也给了一个弹性,即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取得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过有批准权的行政机关批准建设的,这个合同也认为是有效的。

第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出租人以其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批准了,就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三,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使用期间,例如临时建筑是经过批准的,可以使用十年,但是租赁合同的期限已经超出这个期限了,那么超出部分无效。但如果在一审辩论终结之前,经过批准延长的,租赁期限只要在延长期限内的,都是有效的。

(三)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一直不明确。按照现在的规定,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一定要登记备案。那么,这个登记备案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并不清楚。司法解释对此做了规定,说得比较巧妙,一方面它没有去公开评论说登记备案到底是什么,但事实上确认也就是个登记备案,不是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经过登记备案才生效,不是生效条件。司法解释规定了两个方面的规则:

首先,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仅以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明确了登记备案的性质不是生效的要件,没有备案不发生不生效的后果。实事求是地说,备案就是“备”一下而已,合同订立了,把合同放到政府一“备”,就行了。比较巧妙的是,司法解释并没有说它不是生效要件,而是说以房屋租赁合同没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它当然是一个生效条件,这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登记备案不是生效要件,但当事人把它约定成一个生效要件,当然可以。但这个生效要件不是绝对的,司法解释规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双方当事人尽管约定了登记备案是生效要件,但没有登记备案,房子已经交付承租人使用,交租金出租人也接受了,租赁合同已经在事实上履行了,当然生效,原来约定的备案生效的约定被实际履行行为所否定。这就像房屋租赁期限已满,承租人继续交房租,出租人继续收房租,就认为成立了新的租赁合同,从过去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变成了未约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

人主张因没有备案而合同没有生效,为无理由,法院不支持这样的请求。

二、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及其责任问题

司法解释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及责任的规定内容较多,主要问题是: (一)租赁合同无效可以要求支付房屋使用费

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这里说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已经确认了,承租人一方要腾房,这没有问题,但承租人已经使用了这么长时间的房子,难道腾房就完了,就算恢复原状了吗①?司法解释规定,尽管合同是无效的,但是使用了租赁房屋,不要求交租金,但要交房屋使用费。司法解释这样规定,是出于对出租人占有利益的保护,对租赁合同无效采用的是折价补偿的方式[2],是公平的、合理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双方返还依据无效合同而取得的对方的财产,合同法没有规定要给予使用费。但承租人住出租人的房子,如果不交使用费,就不公平。

房屋使用费用按什么标准来算,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那就是说,房屋使用费的标准相当于租金的标准。这样做的原因,在于避免不必要的评估对当事人增加负担,因而为之[3]。对此,我的想法是,完全按照租金的标准计算房屋使用费有一定的问题,因为毕竟是一个无效合同,房屋使用费可以适当低于租金标准,最高也不应超过约定的租金。这就体现了合同是无效的,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后果应当有所区别。如果按照我的这个想法办,效果可能会更好。这就像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也要承担责任,只是根据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而不是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无效而请求赔偿损失的,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来处理。这就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请求赔偿损失,法院应该支持的三种损失: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租赁合同无效的,如果没有构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造成的损失。比方说,承租人租了房子,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当时是同意装饰装修,但装饰装修物没有构成附和,也就是没有与租赁房屋构成一体不可拆除,是可以拆除的,那么拆除就是一种损失,应当赔偿。如果已经构成附和,已经与租赁房屋这种不动产构成一体,无法拆除或者拆除必然影响不动产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还得拆除。这个拆除造成的损失也是一种损失,必须赔偿。

2.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于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这个损失也是损失,是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扩建,租赁合同无效或者有效而终止履行,双方当事人对扩建费用没有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当事人双方对扩建费用没有约定,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造成的损失,也是损失,应当赔偿。经过约定,原来也经过批准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这三种损失怎么赔偿,司法解释做了原则性规定,即按照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该谁的过错谁就承担,谁的过错比例大就多承担,谁的过错比例小就少承担,按照过错原则承担责任。一方过错一方承担,双方过错双方承担,按照过错的比例来承担。

(三)房屋双重租赁的效力问题

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第一顺序,是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第二顺序,是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第三顺序,是合同生效在先的。然后规定,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这是关于双重租赁的完整规则。

在合同领域中,涉及双重关系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重租赁,还有一种是双重买卖。双重也可以是多重,三个以上的重合的关系是多重。在现实中,经常

会用“一女二嫁”来表示这个意思,当然,《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婚姻自主,当然由该“女”自己决定嫁给谁。双重租赁、双重买卖与一女二嫁是一样的道理。一个东西,既要卖给甲,又要卖给乙,当然只能卖给一个人。只有一间房,既要租给甲,又要租给乙,也只能租给一个人。

双重买卖的规则,出卖人与先手买受人和后手买受人订立了两个买卖合同,即前手合同和后手合同,前手合同和后手合同到底要履行哪一个,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是契约自由原则。履行前手合同还是后手合同,由出卖人的意志决定,可以卖给甲,也可以卖给乙,只能卖给其中一个人。第二,是债权平等原则,先手合同的买受人不能主张其有优先权,应当按照债权平等原则,每一个债权都是平等的,只能由出卖人决定卖给哪一方[4]。

对于后一种原则,很多人不同意,认为一定要有先有后,先者优先。但是,债权法的规则和物权法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债权法的规则是债权平等,不管先后;物权法的规则是不平等的,应当是先设立的物权优先,在一个建筑物上先后设立了两个物权,是完全可以的,在行使物权时,设立在先的物权优先行使,这就是物权优先原则[5]。既然如此,在双重买卖的两个买受人中,没有理由主张谁优先。双重买卖的后果是,尽管出卖人有权利决定卖给前手买受人或者后手买受人,但只能履行一个合同,那么,对另外一个合同的买受人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要赔偿损失。双重买卖的违约责任,出卖人是没有办法逃避的。

租赁合同大体如此,构成双重租赁,也应该实行这样的规则,即:第一,契约自由,第二,债权平等。但是,在租赁合同当中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尽管两个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平等的,但由于存在特殊情况,而使某一个合同具有了优先权。司法解释规定双重租赁,有三个顺序要遵守,顺位在先的优先:第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两个租赁合同订立以后,有一个承租人已经占有租赁房屋,基于占有,或者说基于已经履行的合同,具有优先权,因为后手合同已经无法履行了。所以,已经占有房屋的承租人的合同优先,确认合同效力。第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谁都没有对租赁房屋占有,但有一方的合同先登记备案,

备案的合同优先,确认其效力。第三,是合同生效在先。对此,我有不同意见,理由是,两个承租人的债权平等,没有在先在后的问题。司法解释认为生效在先而效力优先,就要履行前手合同,违反债权平等原则。不过,司法解释已经这样规定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先执行,总结经验教训,以后还可以研究解决。

不论出现上述哪一种情况,对于没有履行的那个合同的承租人,出租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者赔偿违约金,或者定金不退。 (四)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

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司法解释第七条做了规定,即:“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按照这个规定,出租人的解除权的产生条件是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出租人要求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符合这个要求,就构成承租人的根本违约,出租人就享有解除权。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法院应该支持。

(五)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

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按照这一规定,承租人产生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是:第一,在租赁过程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了租赁房屋,承租人无法使用,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第二,租赁房屋出现了权属争议,租赁房屋到底是谁的都不知道,承租人当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第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只要有其中一个违反就行了。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租赁房屋没有适住条件,承租人享有解除权,可以要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期间的添附问题

司法解释规定的第三个问题,是房屋租赁期间的添附问题。添附是所有权取得方式之一,具体内容有三种:第一是附和,第二是加工,第三是混合。这三种情况都是发生所有权的原因,但《物权法》在所有权取得的原因中对此没有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特别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更普遍。在司法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处理,必须作出规定。司法解释对此做了比较好的规定,能够比较妥善地处理房屋租赁的添附纠纷。

(一)处理房屋租赁期间添附问题的三个原则

在处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添附问题时,应该遵守三个规则:

第一,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添附的主要形式是装修、装饰、改建、扩建,是承租人将自己的动产添附在出租人的不动产上使其增值,承租人的不动产添附在出租人的不动产上,变成出租人的不动产权利。这种添附的性质是附和,是动产附和于不动产,是承租人把自己的动产即建筑材料附和在出租人的不动产之上。

第二,房屋租赁期间原则上承租人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添附。简言之,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能不添附就不要添附,能不装修就别装修,能不改建就别改建,应当保持租赁房屋原状。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但有例外。

第三,承租人要求添附须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添附,是就添附双方达成合意,当然不违反前一项原则。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添附,就是违约。双方约定可以添附的,应当确认合意的效力,按照合意约定的规则处理。

(二)处理房屋租赁期间添附的具体规则

在具体规则上,司法解释规定了七种情况:

1.出租人同意添附租赁合同无效的

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租赁合同无效,添附部分的处理分为两种情形:第一,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

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出租人同意添附租赁期间届满或者解除但未形成添附的

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的是出租人同意添附租赁期间届满或者解除但未形成添附的规则。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在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3.出租人同意添附在租赁期间合同解除但形成添附的

租赁双方当事人经合意进行添附,承租人的添附当然没有问题。对于装饰装修构成添附,在租赁期间合同解除时,当事人对解除后的装饰装修费用负担又没有约定的,处理比较棘手。司法解释根据究竟是谁在违约的因素确定处理规则。

第一,由于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间添附残值的,法院应予支持。因为出租人违约,在合同履行期间被承租人解除,承租人添附的价值并没有使用完,原因在于出租人,因此,出租人应当赔偿承租人添附的残值。

第二,由于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间的添附残值的,法院当然不能支持其请求,因为是承租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这是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无权请求赔偿。但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出租人继续使用该残值的,好像出租人占了好处,这并不是不当得利,因为是由承租人过错所致。二是出租人不利用添附残值,需要拆除,承租人还应支出费用。三是如果双方协商,对于添附的残值出租人愿意适当补偿,未尝不可。

第三,由于当事人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剩余租赁期间内添附的残值,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处理的方法,要看过错的大小,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间内添附的残值应该由当事人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分担,每个人适当分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

4.出租人同意添附租赁期满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装饰,在合同履行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装饰费用的,法院对此请求不予支持。其理由在于,双方当事人装饰装修都是经过合意的,按照一般情形而言,应当推定承租人的装饰装修价值在合同履行期满时使用完毕,租赁期间与装饰装修的费用应该相一致,承租人作为一个理性人应该有这个预期。在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要求补偿添附的费用的,当然不应支持。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原来就约定在合同履行期满后还给承租人一定补偿的,当然没有问题,可以按照约定办。

5.推定出租人同意添附

推定出租人同意添附,是出租人明知道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没有明确表示异议,法官依此推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出租人知道而没有去制止,没有反对,那么就推定其同意。如果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不予支持。出租人“明知”的证明,应当由承租人举证。

6.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进行添附的

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于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当然应当由承租人自己负担,理由是承租人违反了不得添附的原则。而出租人请求承租人给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7.租赁期间承租人进行扩建的

承租人承租后对租赁房屋进行扩建,是更大的添附,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如果合同无效,或者有效后被终止,双方当事人对扩建费用没有约定的,按照两种情况来办理:第一,扩建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建设手续,扩建部分的权属归属于出租人,享有所有权,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第二,没有经过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当事人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四、关于租赁房屋转租问题

转租,是出租人将租赁房屋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把承租房屋租给次承租人的租赁法律关系[7]。前一个租赁关系叫做本租,形成转租,本租必须成立且有

效。后一个租赁关系叫转租。如果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完全转租给第三人,自己退出租赁关系,不再做承租人,是第三人和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就不是转租,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8]。而转租是本租的承租人把租赁的房屋再租给次承租人,转租中的出租人原本是承租人,却变成了出租人,即俗称的“二房东”,即本来的房客变成了二房东。

司法解释对于转租规定了六个问题:

(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

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9],为无效。对此,《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转租期限应当在本租剩余期限之内

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还规定,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司法解释规定“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是说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在剩余的租赁期限之外的转租也是有效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转租有效。不过,这实际上等于本租又约定了新的租赁期间,这样理解更为合适。

因此,可以确定转租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一是出租人同意,二是在剩余租赁期间。

(三)出租人的异议权和同意转租的推定

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而不反对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两个规则:第一,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事实,承租人构成擅自转租,司法解释规定了六个月的异议期限,在六个月内,出租人发现转租的事实,可以提出异议。该异议权是形成权,一经提出异议,转租就无效。六个月期限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第二,超出

六个月异议期,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应当认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的效力。

(四)次承租人可以参加本租发生的诉讼

转租合同的第三人即次承租人,在本租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参加。因为本租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或者争议合同效力,或者争议租金,其后果可能影响到次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次承租人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在参加诉讼时,次承租人的身份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次承租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参加本租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法院不应该拒绝。

值得研究的是,司法解释把这个规则写在第十六条,即“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之后,那么,这个规则仅仅是对此而言,还是对所有的转租的诉讼都适用?按照条文的逻辑,这个规则应当仅仅适用于异议权和推定同意转租的诉讼中,但事实上在其他方面也会出现本租诉讼关乎次承租人利益的问题,因此,次承租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当支持。

(五)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的抗辩权

承租人拖欠租金,属于根本违约,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涉及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利益。对此,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缴纳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作为抗辩理由进行抗辩,主张不得解除合同。这是一个合理的抗辩。次承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抗辩权。对此,出租人不能解除租赁合同。

至于次承租人交纳的租金和违约金,是替承租人交的,因此,超出次承租人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抵作转租的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六)次承租人腾房的义务和逾期使用费支付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以后,因为有转租合同存在,出租人在次承租人还在占有这个房子的时候,有权要求次承租人腾房,理由是本租合同已经解除,转租合同

当然不复存在,次承租人负有腾房义务。如果次承租人在解除合同之后,对租赁房屋仍然占有一段时间的,对逾期腾房的房屋使用费负有支付义务。

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似乎出租人在只能要求承租人承担义务,无权请求次承租人负担义务。但由于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次承租人占有租赁房屋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出租人可以直接针对次承租人,请求腾房,支付逾期使用费用。

五、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延伸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延伸有与继承相似,但不是继承。继承是一个人死亡后,他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转移的不是物权,而是租赁权。这就是当代民法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的问题。债权物权化的典型,就是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房屋租赁合同的这些问题,其实都是租赁权,租赁房屋本来是出租人的,但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债权而取得租赁权,可以使用、收益,还可以转租。这个租赁权就是物权化的债权。有的国家的法律承认租赁权是物权,但大多数国家还是仅把它作为一个物权化的债权对待。既然租赁权不是财产权,就没有继承问题,当承租人是自然人并且去世后,合同的租赁期还没有完成,《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就是租赁合同效力延伸问题。司法解释参照这一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了另外两个效力延伸的规则:第一,个人租赁房屋如果是给个体工商户的家庭使用,不是自己使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者失踪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有权主张继续租赁合同的效力,一直用到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承租人是当事人,承租人死了,合同就应该消灭。但是由于租赁权具有物权化的效力,由于承租人是个体工商户,这时就准许个体工商户家庭的其他成员把合同的效力延伸到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后再消灭。这就是效力延伸的问题。

第二,个人租赁房屋从事合伙经营,即合伙人个人租赁房屋给合伙使用,不是自己使用,承租人死亡或者失踪,其他合伙人说想把合同继续延续到租赁期满,也是可以的,其他合伙人有这个权利。

这两个规则,即使出租人不同意,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合伙人也有权要求合同履行到租赁期限完成为止。这是强制性的规定。本来,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消灭而消灭[10],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的,合同消灭,但在租赁中,由于租赁权带有一定的物权性质,所以它的效力可以延伸到合同期限届满。

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11],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多的保障,因此,即使出租人把房子卖了,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买受人不可以破坏这个合同租赁关系。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里规定的规则是:

第一,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第二,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两个例外:一是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对抗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实现

抵押权,可以买到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实际占有,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影响。

第三,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订立时就约定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约束的,即约定只要卖房就解除租赁合同的,那等于约定了一个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然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

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司法解释重点规定的一个问题,写得很好,作为重点问题研究。

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一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三是股东优先购买权,四是合伙人优先购买权等[12]。共有人之一出卖其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出让股权,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是一个道理。出租人要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两个优先购买权设置的目的不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尽量保持共有的状态,保持共有人之间的关系和谐。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能够继续维持共有的关系,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对承租人的照顾,除此之外没有它意。比较而言,两种优先购买权的立法目的不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比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更重要,必要性更强。

在司法实践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比较混乱,缺乏准确的规则。例如,出租人没有尊重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主张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有的法院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判决出租人和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无效;有的法院判决继续买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有的法院甚至直接判决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

司法解释在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上做了统一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五个规则: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是债权

司法解释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确认这种优先购买权与基于共有的优先购

买权不同,效力有所差别,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为什么效力低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司法解释认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优先缔约权,系债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13]。

(二)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救济方式为赔偿损失

正因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是债权,是优先缔约权,而不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因此,司法解释规定,出租人违反义务,侵害优先购买权的救济方式损害赔偿,而不是必须保障承租人优先购买。这个规定与以往的理解是不同的②。我认为,这个做法大体可行,是有道理的,就是因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效力较弱,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效力不同的结果。因此,不能再适用对侵害优先购买权的采取宣告买卖合同无效的做法了。

怎样确定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解释确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在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承租人”,就构成侵害优先购买权。

这个规定有一个问题值得斟酌,就是有可能使出租人在出卖出租房屋的时候,都不通知承租人,最后了不起就是赔偿损失而已。其后果,可能会使承租人的有效购买权成为一句空话。

(三)对以协议折价变卖方式实现抵押权的租赁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对租赁房屋以协议折价、变卖方式实现抵押权时,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其条件是,租赁房屋原来是设置了抵押权的,出租人要把该房实现抵押权,是用协议折价和变卖的方式,才可以主张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个规定还要和第二十条规定的实现抵押权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限制联系起来。以租赁房屋实现抵押权不受买卖不破租赁的约束,承租人不可以主张继续保持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在这里对承租人用优先购买权的方法来保护。

但是,应当注意,如果是用拍卖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不在此限。

(四)以拍卖方式出卖租赁房屋对承租人的保护

司法解释对以拍卖方式对租赁房屋实现抵押权的,专门作出规定,即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照这一规定,以拍卖方式出卖租赁房屋,不论是抵押权人为了实现抵押权而出卖,还是出租人自己出卖,只要是拍卖,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就统一适用这样的方法,即出租人以拍卖的方式出卖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和拍卖行都有义务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承租人不参加拍卖的,就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这样规定是完全对的。

在司法解释的草案中,还规定了这样的内容: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承租人当场表示高价购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关于“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的规定处理,保障出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侵害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损害赔偿。这样的规定是不正确的,司法解释将这些内容删掉,是完全正确的。

(五)对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定事由

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这是规定了四种对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定事由。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是基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规则确定的原则。因为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所生的优先权,而承租人优先

购买权是基于债权而生,物权优先于债权,自然得出这个结论。这在理论上叫做优先购买权的竞合或者竞存,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2.房屋卖给出租人的近亲属

出租人如果将租赁房屋出卖给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基于近亲属的亲情关系,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出租人的近亲属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这个优先购买权比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更优先,可以对抗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值得研究的是,这种基于亲属关系发生的优先购买权,是不是一个新的优先购买权,产生这种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3.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对承租人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承租人在15日内没有明确表示愿意购买的,就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此,当然不得再主张优先购买权。15日是个不变期限,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必须在15日内表示态度,没有明确表示的,就视为放弃权利。

4.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房屋所有权

如果购买租赁房屋的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且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就构成善意取得。第三人出于善意对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知情,就是善意,构成善意取得,就即时取得所有权。承租人再主张优先购买权,就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依法即时取得的所有权。

司法解释规定,侵害优先购买权的救济方式是损害赔偿。这是好的,但如何确定损失,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司法解释并没有给出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可能无法操作。关键在于怎么去计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损害的损失数额。我的想法是,可以按照产生优先购买权那个时候的房价是多少,受到侵害后的房价是多少,其差别可以算作损失。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参照一般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注释:

①《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这一规定已经废除。

【参考文献】

[1]王芳洁.北京首个限价房遭遇“出租门”[N].第一财经日报,2009-07-24.

[2]关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的若干问题解析[J].法律适用,2009,(10).

[3]关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的若干问题解析[J].法律适用,2009,(10).

[4]史尚宽.债法总论[M].台北:荣泰印书馆,1978.138.

[5]王利明等.中国物权法教程[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468.

[6]王利明.民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47-248.

[7]宁红丽等.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246.

[8]吴启贤.租赁法论[M].台北:台湾地区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8.100.

[9]宁红丽等.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257.

[10]杨立新.民法总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41.

[11]宁红丽等.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222.

[12]许尚豪等.优先购买权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210-242.

【精选】2020年中考语文成语运用试题设误类型解析

中考语文成语运用试题设误类型解析 成语作为汉语言文字中的瑰宝,一直是全国各地中考语文中的热门考点。近几年,对成 语运用的考查虽然形式多样,但大多数考区还是以选择题为主,要求选出成语运用正确或有误的一项,其命题点往往落在对成语的准确理解与运用上。解答此类考题,关键在于精准识别“误用”的成语。现以2018年各地中考语文卷出现的成语类试题为例,对中考成语运用试题常见的六大设误类型进行分类解析。 一、通过褒贬失当设误 感情色彩,指的是词义中所反映的主体对客观对象的情感倾向、态度、评价等内容。和其他词语一样,成语也有褒义、中性和贬义之分,含有一定的感情色彩。运用时必须分辨其感情色彩,否则容易出现贬词褒用或褒词贬用的错误,影响感情的正确表达。 【典例展示】 例1.(2018·山东德州)新版《鹿鼎记》将于2018年6月开拍,制作方所选的演员都是近年来炙手可热 ....的明星。 例2. (2018·湖北黄冈)为了在科技比赛中体现创新精神,许多同学处心积虑 ....,设计了各种造型的航空模型,得到了学校师生的广泛好评。 例3. (2018·江苏泰州)作骗分子推陈出新,利用最新的市场漏洞,想出了新的作骗手法。 【误用解析】 例1中的“炙手可热”的意思是手一挨近就感觉热,形容气焰很盛,权势很大;例2中的“处心积虑”指千方百计地盘算;例3中的“推陈出新”指去掉旧事物的糟粕,取其精华,并使它向新的方向发展。“炙手可热”和“处心积虑”这两个成语均带有贬义色彩,不符合所在句子的语言环境,犯了“贬词褒用”的错误;“推陈出新”带有褒义色彩,句中用来说诈骗分子,犯了“褒词贬用”的错误。 二、通过对象误用设误 有些成语有特定的适用对象或范围,如果对成语所表达的习惯对象或范围缺乏了解,不分对象地乱用,就极容易犯张冠李戴的错误。 【典例展示】 例1.(2018·湖南邵阳)古人中不乏刻苦学习的楷模,悬梁刺股者、秉烛达旦者、闻鸡起 舞者,真是汗牛充栋 ....。 例2. (2018·四川巴中)杜鹃花开的光雾山,像穿着盛装的仙女,巧夺天工 ....,让人流连忘返。 例3.(2018·新疆)外出三年的李波回到家乡,与同学好友欢聚一堂,尽享天伦之乐 ....。 例4.(2018·湖北黄石)中学生正值豆蔻年华 ....,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误用解析】 例1的“汗牛充栋”是用来形容著作或藏书很多,不能用来形容“学习的楷模”很多。例2的“巧夺天工”指精巧的人工胜过天然,形容技艺极其精巧,不能用来形容自然景观。例3的“天伦之乐”指家庭中亲人团聚的快乐,不能用在同学好友之间。例4的“豆落年华”指女子十三四岁的年纪,用在这里形容中学生是错误的。 三、通过望文生义设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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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的理解运用教案

2012届高考复习之正确使用成语教学目标:让学生掌握高考成语题的解题方法,通过适量练习,让学生学会运用。 教学重点:①了解易设误的成语的几种类型;②辨析容易混淆的成语; ③有的放矢,加强积累。 教学课时:1课时。 教学方法:讲练结合。 教学过程: 导入: 1.成语体现一个人的学识: 2.成语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考纲要求 内容要求:“正确使用词语(包括成语)” 解读:是语言文字运用部分的考点之一,主要考查语言应用能力,要求考生正确理解词语(包括成语)在具体语境中的意义,能根据语境正确使用词语。 能力要求:E级,表达应用。 考查重点(常用成语误用的几种类型) 一、望文生义,内涵意义不清 成语的重要特点是意义的整体性,其意义往往不是它的组成部分意义的简单相加,因此不能单从字面上理解其意义。 1.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展开潜艇战,于是使用水声设备来寻找潜艇,成了同盟国要解决的首当其冲 ....的问题。 2.这篇文章见识浅陋,属于不刊之论 ....,总编决定不予发表。 3.这部精彩的电视剧播出时,几乎万人空巷 ....,人们在家里守着荧屏,街上显得静悄悄的。 二、张冠李戴,适用对象不明 有一部分成语,其适用对象和范围一般是比较固定的,具有很强的单一性,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一点,就会张冠李戴,弄错它们适用的对象。 1.407寝室里的六位小伙子都只有十七八岁,他们一个个豆蔻年华 ....,风华正茂。 2.这对孪生姐妹在幼儿园时就两小无猜 .. ....,形影不离,十八岁时又同时跨入军营,比翼 双飞 ..。 3.由于太平洋暖流的影响,去年春天来得早,春节刚过,北海公园就涣然冰释 ....,让喜欢滑冰的人大失所望。 三、褒贬不分,感情色彩混淆 成语当中相当一部分是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的,或褒义,或贬义,或中性,在平时运用过程中,我们应当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和表达意义的需要,选择色彩鲜明的成语,不能混淆其色彩界限,否则,就会犯感情色彩不当的错误。 1.齐白石画展在美术馆开幕了,国画研究院的画家竞相观摩,艺术爱好者也趋之若鹜 ....。 2.园丁康居工程,确实抓到了点子上,消息一传出,广大教师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称赞为他们办了实事。 3.始作俑者 ....是需要胆魄和才能的,20年后,当红旗渠水仍旧汩汩流进万顷良田时,我们感慨尤深。

新人教版中考语文成语的理解和运用52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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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理解运用试题一

成语理解运用试题一 1、选出下列加点的词语运用错误的一项。() A.三十年前的青山沟无人问津 ....,而今这里已发展成为风景秀丽、游人如织的著名风景区。 B.雅安地震现场,抗震救灾的武警官兵及志愿者们虽已是汗流浃背 ....,但他们始终没有停下忙碌的脚步。 C.初夏时节,拥有着美丽传说的凤凰山花团锦簇,树荣草盛,令游客们得意忘形 ....。 D.一个人如果想要出类拔萃 ....,就必须勇于面对一切艰难险阻,必须正视求学道路上的挫折。 2、下列各项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毕业了,初三(1)班的同学欢聚一堂,尽情享受天伦之乐 ....。 B.看着4岁半的小侄女模仿《甄嬛传》中人物的表演,全家人都忍俊不禁 ....地笑了。 C.假酒销售团伙气焰嚣张,锐不可当 ....,但在我市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这些团伙被彻底粉碎了。 D.老师常常给我们讲民族英雄的故事,我们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 ....。 3、下列各句中,加点成语使用恰当的一句是() A. 在默读的时候,我们可以细细地品味作品的语言,洗耳恭听 ....作者的心声,从而让自己的心海同作者的心海一起扬波。 B. 每当展望未来,我就会浮想联翩 ....,仿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就在眼前,祖国大地到处都是一片繁荣景象。 C. 中学生活五光十色 ....,其中一定有许多人、事、景、物拨动过你的心弦,也一定有许多喜、怒、哀、乐让你不能忘怀。 D. 在几千年的中华文明中,“孝道”代代相传,络绎不绝 ....,因此对当今的广大青少年进行“孝道”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4、下列句子加点的成语运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华灯初上,沂河湖心岛上的“蒙山沂水”大型水上实景演出令人叹为观止 ....。 B.可怜天下父母心,进入九年级,妈妈对小明生活上的照顾越来越具体而微 ....。 C.作家莫言先生在文学创作上精心钻研,持之以恒 ....,于201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D.游客在埃及神庙刻“到此一游”的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人们对这种不文明的 行为深恶痛疾 ....。 5、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人类的智慧和大自然的智慧相比实在是相形见绌 ....。 B. 网传天然气要涨价,争先恐后前往燃气公司营业厅购气的市民济济一堂 ....。 C. “最美新娘”李成环的事迹可歌可泣 ....,她被兰州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 D. 诵读经典对提升学生修养、陶冶学生性情的作用是不容置疑 ....的。 6、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使用不当的一项是() A.这篇小说构思新颖,匠心独运 ....,情节起伏跌宕,吸引着众多的读者。 B.任何个人的成绩和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比起来,都不过是沧海一粟 ....。 C.王老师义正词严 ....地批评了迟到的同学。 D.桂林的奇山胜景,巧夺天工 ....,吸引着无数游客去观赏。

(苏教版)五年级语文下册成语的理解与运用(含答案)

五、成语的理解与运用2011.6 姓名 1.把下面词语补充完整,再根据词语表达的意思填空 A.神()奕奕容光()发精神抖() 这三个词都是形容人的精神风貌,只是反映的角度不同。其中()是从面部表情显示出人的精神旺盛;()是从人的面容光彩看出人的身体健康,精神振奋;()是从的外貌、动作看出人的精神振作、情绪高涨。 B.目不转()赏心()目眼花()乱 这三个字都有“看”的意思,只是表达的意思不同。其中()表示看的东西多而混杂;()表示看到美好的景物而心情舒畅;()表示看得认真专心。 2.把下面句中画“”的部分概括成一个恰当的成语。 1)他心神不安,好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坐在那儿。() 2)丁老师冒着很大的风和很大的雨到我家走访。() 3)蔺相如语言严正,道理正确、充足,迫使秦王交回了和氏璧。() 4)以前我和爱尔莎那段交情完全不存在了。() 5)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全国人民安定地生活,愉快地劳动。() 3.成语接龙 1)战天斗地----()----()----()----()2)海阔天空----()----()----()----()3)功德无量----()----()----()----()4)入木三分----()----()----()----()5)生死存亡----()----()----()----()4.照样子,根据下列提示写出相应的成语,每空至少写2个。 1)三鑫的学习生活是多么美好!在课上,我们有时认真听讲,有时热烈讨论,有时积极发言…… 如:聚精会神、()、()、()…… 2)在课外,我们参加了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阅读,我们知道了很多寓言故事……如:亡羊补牢、()、()、()…… 3)最近,我们五年级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滚蛋比赛、篮球比赛……激烈的比赛场面让我记忆犹新。你能写出几个描写比赛场面的成语吗? 如:热火朝天、()、()、()…… 4)这个学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回顾这一学期的生活,老师关心我们的一幕幕感人画面又浮现在眼前,使我们对老师充满感激之情。你能写出几个赞美老师的成语吗?

初中成语理解和运用练习题(1)

中考复习:成语运用 明确成语误用的原因有:望文生义,褒贬颠倒,范围不当,逻辑脱节,句式不合,敬谦错位,词性误用。 1、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目前家电市场硝烟弥漫,空调降价大战一触即发 ....。 B、在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善于虚张声势 ....把大家的自信心树立起来。 C、日本军国主义所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可是日本文部省却别出心裁 ....地一再修改日本中学历史教科书,掩盖战争罪行。 D、听到有儿童落水了,正在江边消夏的人们纷纷忘乎所以 ....地跳入水中去营救。 2、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入夜,亮化扩建后的朝阳路华灯齐放,流光溢彩 ....。 B、《哈利·波特》以其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 ....的人物形象而引人入胜。 C、在南宁市几条繁华的商业街上,观光购物的人流济济一堂 ....,笑容满面。 D、我们对别人的成功经验固然需要学习,但不可生搬硬套 ....。 3、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中国足球队首次征战世界杯,各种新闻媒体连篇累牍 ....,竞相报道,佳作纷呈。 B、西部大开发将改变"孔雀东南飞"的状况,使西部地区的潜在优势有了出人头地 ....的一天。 C、那教练是个减肥专家,他的理论让小李茅塞顿开 ....。 D、有的学生无视学校金科玉律 ....,迷恋网上游戏聊天,实在令人担忧。 5、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许静的朗诵字正腔圆,令李老师喜从天降 ....,他立即同意让许静参加诗歌朗诵会。 B、这部著作是他长期工作经验的总结,是他经过反复修改后处心积虑 ....写出来的。 C、2001年教育部放宽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各高校对大龄考生和应届生等量齐观 ....。 D、愚公之所以能感动上天,搬走太行、王屋二山,靠的就是持之以恒 ....的精神。 6、下列句子加点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在繁华的商业大街上,观光购物的人济济一堂 ....,笑容满面。 B、体育测试时,李明考试成绩优秀,无独有偶 ....,王新也获得了优秀。 C、领导干部要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负起责任,决不允许马虎从事,敷衍塞责 ....,玩忽职守。 D、谈起互联网,这孩子竟然说得头头是道,左右逢源 ....,就连在场的专家也惊叹不已。 7、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当的一句是() A、我军坚守阵地一天一夜,牺牲惨重,在这千钧一发 ....之际,后援部队终于赶到了。 B、这个扫街的老妈妈的劳动也许是微不足道 ....的,但又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我们的城市需要"美容师"。 C、北国人民连续30年用他们坚忍不拔 ....的毅力和辛勤的汗水,铺设了这道宽达100公里的防护林,防止沙漠的南侵。 D、如果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就会收到事倍功半 ....的效果。 8、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广州旅游业发展如日中天 ....,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兴起和发展,所谓"赠人玫瑰,与人同香"。 B、广东洛溪镇这个弹丸之地 ....,曾凭借着开发者独有的眼光和实力,创造了中国房产的辉煌。 C、我们不赞成为了应付考试想出一些投机取巧 ....的办法,但在学习上确是有一些比较省力的方法。 D、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孩子们在晒谷场上尽情嬉戏,进退维谷 ....的环境是他们开心的乐园。 9、下列句中加点词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每一个舞姿都使人颤栗在浓烈的艺术享受中,使人叹为观止 ....。 B、有些人凭空想了许多念头,络绎不绝 ....地说了许多空话,可是从来没认真做过一件事。 C、在突如其来 ....的重大灾害面前,我们只有依靠科学,依法办事,才能夺取抗击灾害的全面胜利。 D、来到武夷山,你会感受到她的形象美、色彩美、听觉美、动态美、朦胧美,以及最终形成的天人合一 ....、浑然天成的和谐美。 10、选出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 A、老百姓对脍炙人口 ....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感到震惊。 B、禅城区设置路边停车场应该说是一举两得 ....的好事。 C、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传销集团锐不可当地被捣毁。 D、我和老王单枪匹马 ....参加市运动会,夺得跳远冠军。 11.下列句中加点成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 计算机是一种工具,尽管是高科技工具,但拥有它并不意味着一切工作都可以事倍功半 ....,一蹴而就。

成语的理解和运用52题

成语的理解和运用52题 提示:成语的正确使用是中考的热点题型,解答这类题,应在理解成语的基础上,结合句子的结构,感情色彩及搭配关系等判断成语使用正确与否,题型以选择题为主。 明确成语误用的原因有:望文生义,褒贬颠倒,围不当,逻辑脱节,句式不合,敬谦错位,词性误用。 1、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目前家电市场硝烟弥漫,空调降价大战一触即发。 B、在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善于虚声势把大家的自信心树立起来。 C、日本军国主义所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可是日本文部省却别出心裁地一再修改日本中学历史教科书,掩盖战争罪行。 D、听到有儿童落水了,正在江边消夏的人们纷纷忘乎所以地跳入水中去营救。 2、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入夜,亮化扩建后的路华灯齐放,流光溢彩。 B、《哈利?波特》以其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而引人入胜。 C、在市几条繁华的商业街上,观光购物的人流济济一堂,笑容满面。 D、我们对别人的成功经验固然需要学习,但不可生搬硬套。 3、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中国足球队首次征战世界杯,各种新闻媒体连篇累牍,竞相报道,佳作纷呈。 B、西部大开发将改变"孔雀东南飞"的状况,使西部地区的潜在优势有了出人头地的一天。 C、那教练是个减肥专家,他的理论让小茅塞顿开。 D、有的学生无视学校金科玉律,迷恋网上游戏聊天,实在令人担忧。 4、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巍峨的埃菲尔铁塔,雄伟的凯旋门,庄严的巴黎圣母院,这些名胜古迹令人流连忘返。 B、电视台的几个经济类节目都办得栩栩如生,显示出编导很有水平。 C、这家伙明知罪行严重,却在从容不迫地抹桌子,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D、我们不要妄自菲薄自己的成绩,也不要轻易满足自己的成绩,而应当正确地对待自己。 5、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许静的朗诵字正腔圆,令老师喜从天降,他立即同意让许静参加诗歌朗诵会。 B、这部著作是他长期工作经验的总结,是他经过反复修改后处心积虑写出来的。 C、2001年教育部放宽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各高校对大龄考生和应届生等量齐观。 D、愚公之所以能感动上天,搬走太行、王屋二山,靠的就是持之以恒的精神。 6、下列句子加点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在繁华的商业大街上,观光购物的人济济一堂,笑容满面。 B、体育测试时,明考试成绩优秀,无独有偶,王新也获得了优秀。 C、领导干部要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负起责任,决不允许马虎从事,敷衍塞责,

成语理解和运用

成语理解和运用 成语理解和运用 考点预测 成语的正确使用是中考的热点题型,解答这类题,应在理解成语的基础上,结合句子的结构,感情色彩及搭配关系等判断成语使用正确与否, 题型以选择题为主。 明确成语误用的原因有:望文生义,褒贬颠倒,范围不当,逻辑脱节,句式不合,敬谦错位,词性误用。 解答技巧 平时对成语要重视积累。①正确了解成语的意思,不可望文生义,误解词义; ②在理解原意的基础上把握比喻义;③要符合语法规范或逻辑关系,克服自相矛盾、重复累赘现象;④尤其要辨清容易混淆的成语,明确成语的使用范围、对象及褒贬色彩等情况。 锐不可当:锐:锐气;当:抵挡。形容勇往直前的气势,不可抵挡。 转弯抹角:抹角:挨着墙角绕走。沿着弯弯曲曲的路走。比喻说话绕弯,不直截了当。 张皇失措:张皇:慌张;失措:举止失去常态。惊慌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荡然无存:荡然:完全空无。形容东西完全失去,一点没有留下。 骇人听闻:骇:震惊。使人听了非常吃惊、害怕。 微不足道:微:细,小;足:值得;道:谈起。微小得很,不值得一提。指意义、价值等小得不值得一提。 大庭广众:大庭:宽大的场地;广众:为数很多的人群。指聚集很多人的公开场合。 长途跋涉:跋涉:翻山越岭、趟水过河。指远距离的翻山渡水。形容路途遥远,行路辛苦。 穷愁潦倒:穷愁:穷困愁伤;潦倒:颓丧,失意。穷困愁苦,失意消沉。形容读书人境遇困苦,意志消沉。

风尘苦旅:形容旅途奔波,忙碌劳累。 鸡零狗碎:形容事物零碎细小,不成系统。 低眉顺眼:低着眉头,两眼流露出顺从的神情。形容驯良、顺从。 连声诺诺:一声接一声地答应。形容十分恭顺的样子。 生死祸福:人生中的出生、死亡、灾祸、祥福。有含盖人生世事的意思。 惟妙惟肖:描写或模仿的非常逼真。 因地制宜:因:依据;制:制定;宜:适当的措施。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办法。 重峦叠嶂:峦:连绵的山。山峰一个连着一个,连绵不断。 罄竹难书:罄:尽,完;竹:古时用来写字的竹简。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 雅俗之分:高雅和低俗的区别 销声匿迹:销:通“消”,消失;匿:隐藏;迹:踪迹。指隐藏起来,不公开露面。 衰草连天:衰草应该就是枯草。连天,形容多。一大片的枯草。 风雪载途:一路上都是风雪交加,形容旅途艰难。 周而复始:周:环绕一圈;复:又,再。转了一圈又一圈,不断循环。 草长莺飞:莺:黄鹂。形容江南暮春的景色 相安无事:相:互相;安:安稳。指彼此相处没有什么争执或冲突,还过得去。 天衣无缝:神话传说,仙女的衣服没有衣缝。比喻事物周密完善,找不出什么毛病。 在劫难逃:命定的灾祸是无法逃脱的(迷信) 【https://www.360docs.net/doc/4018296608.html, 漢典网】 啸聚山林:啸聚:互相呼召着聚合起来。指反抗反动统治而聚众起事。 束手无策:策:办法。遇到问题,就象手被捆住一样,一点办法也没有。

成语运用测试题(教师版)(1)

达州中学2020届高考成语运用题汇编(教师版)1.(2019·山东济南模拟改编)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 正是对整体人生的空幻、悔悟、淡漠感,求超脱而未能,欲排遣反戏谑,使苏轼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于是,________,初无定质,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这里没有屈原、阮籍的忧愤,没有李白、杜甫的豪诚,不似白居易的明朗,不似柳宗元的孤峭,当然更不像韩愈那样盛气凌人________。苏轼在美学上的追求是一种朴质无华、平淡自然的情趣韵味,一种退避社会、厌弃世间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态度,反对________和装饰雕琢,并把这一切提到了某种透彻了悟的哲理高度。无怪乎在古今诗人中,就只有陶潜最合苏轼的标准了。 (节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 A.行云流水烜赫一时沽名钓誉B.闲云野鹤不可一世沽名钓誉 C.行云流水不可一世矫揉造作D.闲云野鹤烜赫一时矫揉造作 C [本题考查的是根据文本意思准确选择成语类试题,考生要注意结合对语境的分析准确判定成语的意思。第一处根据对文意的把握用“行云流水”符合文意。“行云流水”比喻诗文纯任自然,毫无拘执;“闲云野鹤”旧指生活闲散、脱离世事的人。“不可一世”认为当代的人都不行。形容目空一切、狂妄自大到了极点。符合第二处文意。“烜赫一时”在一个时期内名声威势很盛。“矫揉造作”比喻故意做作,不自然。符合句子的语境。“沽名钓誉”比喻骗取。用某种不正当的手段捞取名誉。] 2.(2019·山东潍坊检测改编)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正确的一项是( ) 就是在这一天,我在梦中迈开步子走向故乡张村,也走向记忆深处的童年……初夏时分在村子里闲逛,逮一种叫“苞米虫”的昆虫,用秸秆插进它肩胛骨的位置,就得到了一只生物电扇。小伙伴们会________地用它吹去额头上的汗珠。跑去菜园看浇水,抽水机嗡嗡作响,清冽的地下水便喷涌而出,不疾不徐地跳过垄沟。正式的夏天是从吃豆角的那天开始的。豆角炖猪肉,因为用铁锅,汤会发黑,却也吃得________。盛夏,烈日当空,黄瓜不那么好吃了,可是西红柿却正好,它的藤枝用布条绑在架子上,西红柿裂开了,就像花朵。秋天,它们悄悄地把籽洒落在地上,以为自然界无为而治,大有来年生根发芽的机会。白菜长成比较大棵的时候,热力减弱,宇宙间满是浓白的秋光,云朵淡淡,霜雪已在孕育……梦醒了,可梦境的一切仍________,耳畔仍回响着遥远的抽水机黑胶皮水管中流淌的汩汩歌声,________。有着悠久岁月的张村,就是座纪念馆,充满了无穷魅力。 A.不胜其烦津津有味栩栩如生绵延不绝 B.不厌其烦大快朵颐栩栩如生绵延不绝 C.不厌其烦津津有味历历在目不绝如缕 D.不胜其烦大快朵颐历历在目不绝如缕 C [不胜其烦:意思是烦琐得使人受不了。不厌其烦:不嫌烦琐与麻烦,形容耐心。根据语境,选“不厌其烦”。大快朵颐:形容大饱口福,痛快淋漓地大吃一通,非常快活的享受美食。一般作谓语或定语,文中作补语,所以用“津津有味”。第三空讲的是梦中的境况,所以应选“历历在目”。不绝如缕:形容局势危急或声音细微悠长。绵延不绝:连续不断,一直延续,形容相同的自然景观一个接一个不间断地出现。文中指的是“歌声”,所以选“不绝如缕”。] 3.(2019·山东淄博检测改编)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 清代的学者积累知识是明代人无法________的。许多传统的学问在清代复兴了,发展了,甚至形成________的局面,但这是以清代的文化限制、压迫和文字狱为前提的。清代是文字狱最频繁的时代,________即能招致飞来横祸。清代历朝禁毁之书达数千种之多,少数民族对多数人的统治压迫总是不自信的,因此就更加大暴力压迫的力度,制造出一种非常恐怖的氛围,文人士大夫________,他们只好躲进离现实最远的文字训诂和考据当中去了。 A.望其项背蒸蒸日上吉光片羽动辄得咎 B.望尘莫及欣欣向荣只言片语人人自危 C.望其项背欣欣向荣只言片语人人自危 D.望尘莫及蒸蒸日上吉光片羽动辄得咎 C [“望其项背”一般用于否定句。第二个空后面的词是“局面”,前面是定语,一般

答案成语的理解和运用强化训练

成语的理解和运用 成语的正确使用是中考的热点题型,解答这类题,应在理解成语的基础上,结合句子的结构,感情色彩及搭配关系等判断成语使用正确与否, 题型以选择题为主。 明确成语误用的原因有:望文生义,褒贬颠倒,范围不当,逻辑脱节,句式不合,敬谦错位,词性误用。 【经典试题】 下列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A、刚刚说他是"今"是"现在",他早已风驰电掣 ....一般,已成"过去"了。 B、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大家都要求技术员去指导,所以技术员身价百倍 ....。 C、一个人如果鄙薄自己的岗位,一味好高骛远 ....,是难以做出成绩的。 D、全校同学目不暇接 ....地聆听着科学家精彩的学术报告。 【解题指津】此题考查的是成语的运用能力。使用成语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成语的意义,二是符合约定俗成的搭配规律,也就是要符合语境。 A项"风驰电掣"形容速度快; B项用"身价百倍"说明技术员的身价高; C项用"好高骛远"来说明"鄙薄自己的岗位"的人不务实,成语的意义与语境相符。 D项用"目不暇接"形容东西太多,眼睛看不过来,不能与"听"搭配。 故D项不正确。 【经典试题】 下列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组是() A 我们不赞成为了应付考试想出一些投机取巧 ....的办法,但在学习上确是有一些比较省力的办法。 B 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孩子们在晒谷场上尽情嬉戏,进退维谷 ....的环境是他们开心的乐园。 C 为了让分别数载的老同学不期而遇 ....沟通信息,我们精心组织了联欢会。 D 每天一下班,老张看到妻子已经将饭菜盛好放在餐桌上,一种宾至如归 ....的感觉油然而生。 【解题指津】 A(B"进退维谷"是进退两难的意思,与晒谷场的环境、开心嬉戏的心情不一致; C"不期而遇"词意为没有约定而遇见。指以外碰见。与有目的精心组织相矛盾; D"宾"是客人,词的意思是客人一到这里就像回到家里一样。老张下班回家,怎么能说"宾"呢?) 【经典试题】 下列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组是() A 王芳当时不在场,对这件事情的经过一窍不通 ....,你们就不要在费时间了。 B 他的文章思想混乱,文理不通,真是不刊之论 ....。 C 这些家伙现在装老实,一旦时机成熟,他们还会东山再起 ....。 D 诗人以匠心独运 ....的杰出才能,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色彩鲜明、情景交触的夜泊图画。 【解题指津】 D(A"一窍不通"比喻一点儿也不懂,不能用来说明对事情的经过不了解;

小升初成语的理解与运用专题训练一

我的暑期语文学习旅程学生姓名: 基础知识成语的理解与运用(一) 1.写出带有“然”字的成语,并选词填空。 ()然起敬 ( )然无恙()然大悟 ()然而起( )然一新()然正气 (1)李大钊在法庭上大义凛然,他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令人。 (2)安静的夜晚,一阵春雨随风潜入,早晨推开窗户一看,到处。 (3)大地震中,周围的房屋都倒塌了,这座楼房竟。 (4)经他这么一解释,我才。 2.把下列句子中画线部分的内容换成一个成语。 (1)他俩一见如故,便非常自由自在地畅谈起来。() (2)他期望十分迫切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3)20岁的肖邦日夜思念着自己的祖国。() (4)他把自己关在幽暗的房间里,点上蜡烛,彻夜地作曲、弹琴。()3.将下列成语补充完整并填空。 日新月异()星罗()布心潮起() 颠()流离眼花()乱 在“文革”那个动乱的年代,爷爷漂洋过海去了美国。30年后,爷爷终于回到了魂牵梦绕的故乡,结束了海外的生活。一天,爷爷登上东方明珠塔,俯瞰黄浦江两岸的高楼大厦,真是令人。看着眼前的一切,爷爷,激动地说:“家乡的变化真是啊!” 4.下列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我们杂志社将洗心革面 ....,继续提高杂志内容和质量,引导读者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提升杂志品味。 B.小明独自坐在教室的角落,双眉紧锁、沉默不语,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的苦衷吧? C.以舞蹈抒发心声是我国少数名族的习惯,田间地头都可以是他们的舞台,舞蹈 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 D.毕业典礼时,老师们都情不自禁 ....地应同学们的要求唱起歌来。 5.下列哪个成语比喻行动和目的相反?() A.南辕北辙 B.南柯一梦 C.面目全非 D.天衣无缝

成语的理解和运用

成语的理解和运用 提示:成语的正确使用是中考的热点题型,解答这类题,应在理解成语的基础上,结合句子的结构,感情色彩及搭配关系等判断成语使用正确与否,题型以选择题为主。成语误用的原因有:望文生义,褒贬颠倒,范围不当,逻辑脱节,句式不合,敬谦错位,词性误用。 1、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目前家电市场硝烟弥漫,空调降价大战一触即发 ....。 B、在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善于虚张声势 ....把大家的自信心树立起来。 C、日本军国主义所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可是日本文部省却别.出. 心裁 ..地一再修改日本中学历史教科书,掩盖战争罪行。 D、听到有儿童落水了,正在江边消夏的人们纷纷忘乎所以 ....地跳入水中去营救。 2、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入夜,亮化扩建后的朝阳路华灯齐放,流光溢彩 ....。 B、《哈利·波特》以其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 ....的人物形象而引人入胜。 C、在南宁市几条繁华的商业街上,观光购物的人流济济一堂 ....,笑容满面。 D、我们对别人的成功经验固然需要学习,但不可生搬硬套 ....。 3、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中国足球队首次征战世界杯,各种新闻媒体连篇累牍 ....,竞相报道,佳作纷呈。 B、西部大开发将改变"孔雀东南飞"的状况,使西部地区的潜在优势有了出人头地 ....的一天。 C、那教练是个减肥专家,他的理论让小李茅塞顿开 ....。 D、有的学生无视学校金科玉律 ....,迷恋网上游戏聊天,实在令人担忧。 4、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巍峨的埃菲尔铁塔,雄伟的凯旋门,庄严的巴黎圣母院,这些名胜古迹令人流连忘返 ....。 B、北京电视台的几个经济类节目都办得栩栩如生 ....,显示出编导很有水平。 C、这家伙明知罪行严重,却在从容不迫 ....地抹桌子,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D、我们不要妄自菲薄 ....自己的成绩,也不要轻易满足自己的成绩,而应当正确地对待自己。 5、下面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许静的朗诵字正腔圆,令李老师喜从天降 ....,他立即同意让许静参加诗歌朗诵会。 B、这部著作是他长期工作经验的总结,是他经过反复修改后处心积虑 ....写出来的。 C、2001年教育部放宽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各高校对大龄考生和应届生等量齐观 ....。 D、愚公之所以能感动上天,搬走太行、王屋二山,靠的就是持之以恒 ....的精神。 6、下列句子加点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在繁华的商业大街上,观光购物的人济济一堂 ....,笑容满面。 B、体育测试时,李明考试成绩优秀,无独有偶 ....,王新也获得了优秀。 C、领导干部要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负起责任,决不允许马虎从事,敷衍塞责 ....,玩忽职守。 D、谈起互联网,这孩子竟然说得头头是道,左右逢源 ....,就连在场的专家也惊叹不已。 7、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当的一句是() A我军坚守阵地一天一夜,牺牲惨重,在这千钧一发 ....之际,后援部队终于赶到了。

【中考】成语理解与运用训练题(含答案)

1.根据意思写出成语。 (1)做事不辞辛劳,不怕别人埋怨。() (2)同样看待,不分厚薄。() (3)从危难中逃脱,幸免于死。() (4)比喻做之前已经通盘考虑。() 2.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那次听到一个年轻妇女一连唱败了三个对手,逼得对方胡言乱语,于是轻轻地打了个吆喝,表示胜利结束。 B.他把扩音机紧靠住洞口,把音量开到最大限度,震耳欲聋的声音源源不断地从扩音机里传了出来,经久不息。 C.乌鸦通常被认为是笔直飞行的,但与坚定不移地向南飞行200英里直达最近的大湖的大雁相比,它的飞行也就成了曲线。 D.是的,这就是神秘莫测的北极旅鼠,人们研究了好几个世纪,却始终解不开它们的奥秘。 3.(六盘水中考)下列句子加点成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A.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心无旁骛,便是敬业。 B.两位阔别多年的老友意外在一条小巷狭路相逢,别提多高兴了。 C.“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一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折射出的是中国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抱负。 D.我们要学会在荣誉面前不骄傲自大,在失败面前不妄自菲薄。 4.(桂林中考)下列加点成语有误的一项是() A.这片花海呀,惊艳了春光,让人故步自封。 B.央视《“歌从漓江来”2016端午特别节目》正紧锣密鼓地准备着。 C.烟雾缭绕,龙脊与村寨若隐若现,如同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D.他说起那年的苦难,轻声细语,仿佛在说一件平常的事,却让听者潸然泪下。 5.(齐齐哈尔中考)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个善于思考、富有创造性的人总是孜孜不倦地汲取知识,使自己的学识渊博。 B.初一四班班长人品好,学习好,工作好,在班级同学中德高望重。C.这部小说,故事情节曲折,人物形象生动,确实引人入胜。 D.无论是个人技术,还是团队协作能力,中国队都略胜一筹。 6.(安顺中考)下列句子中加点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欧·亨利的小说情节起伏跌宕,抑扬顿挫。 B.安顺市通过搭建德育教育实践平台,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未成年人的真挚情感和高尚品质。 C.《奔跑吧,兄弟!》热播以来,广大中小学生对该节日的热衷程度可谓迫在眉睫。 D.我今年去了黄果树瀑布,那里的行云流水让人感到美不胜收。 7.(连云港中考)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使用错误的一项是() A.设计者和匠师们因地制宜,自出心裁,修建成功的园林当然各个不同。B.秋风中叶子簌簌而落,北雁南飞,活跃在田间草际的昆虫也都销声匿迹了。 C.山区扶贫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涉及多个方面,解决交通问题首当其冲。 D.花果山玉女峰以“江苏第一峰”而闻名遐迩,引来无数宾客登高览胜。 8.(江西中考)下列句子加点词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A.“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这种思维模式,在我们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B.那些对自己的事业有探索精神并乐此不疲的人,最终都走向了成功。C.谈起围棋,这孩子说得头头是道,左右逢源,连专家都惊叹不已。D.邓稼先被张爱萍将军称为“两弹元勋”,是当之无愧的。 9.(锦江区模拟)下列加点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经过一番努力,我们终于登峰造极,在山顶欣赏了美丽的景色。 B.提高学习成绩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过程,想靠考前突击,显然是不切和实际的。 C.这一别具匠心的设计,赢得了评委的一致好评。

七年级语文上册《成语的理解与运用》练习题

啲语的理解和运用 提示:成语的正确使用是考试的热点题型,解答这类题,应在理解成语的基础上,结合句子的结构,感情色彩及搭配关系等判断成语使用正确与否。 成语误用的原因有:望文生义,褒贬颠倒,范围不当,逻辑脱节,句式不合,敬谦错位,词性误用。 一、下列各题中,加点成语使用恰当的只有一项,请把它找出来。 1.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A. 10级四班班长陈娜学习好,工作好,人品好,在班级同学中德高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进入九年级以来,我们班的好多同学都比以前更加苦心孤诣的学习, 很多同学的成绩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C. 比起贝壳里的生命来,我在这世间停留的时间也算长的了,应该用我的能力来把我所能做到的事情做得更精致、更仔细、更加地一丝不苟。 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一次数学考试中,他做一道选择题足足花了半个小时才完成,真是小题大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 ) A.他们班在任课老师们的推波助澜下,终于取得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 B?李扬到地震灾区志愿服务的事迹令人叹为观止,大家听了他的报告后都非常感动。 C. 他演讲时,贯穿古今,弓I经据典,获得听众阵阵掌声。 D. 春节去海南度假,我们在飞机上俯瞰着 祖国的沧海桑田,不由得被眼前的美丽景色所陶醉。3. ( ) A .《水浒传》这部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抑扬顿挫,具有很强的感染力。B .他妄自菲薄别人,在班级很 是孤立,大家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很自负的人。 C .如果我们的学习负担太重,学习的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 D .班会课上他夸夸其谈,出众的口才使大家十分佩服。 4. ( ) A. 秋季校运会即将举行,同学们一个个摩拳擦掌,蠢蠢欲动,决心 为班级争光。 B .我们来到郊外,登上开满杂花的小山坡,俯瞰山下的沧海桑田,真是心旷神怡! C. 小林学习很虚心,每到课间,他都会捧着书本不耻下问地向老师请教。 D. 生活对于任何人都非易事,我们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 5. ( ) A .刚学做菜的王艳老是忘记放盐和其他调料,吃起来让我们觉得味同嚼______________ B .晚自习课上,老师又教了我们一种思路,重蹈覆辙地将这道题做了- 遍。 C. 我们要把叶子切下来拿到显微镜下去观察,袖手旁观是不能得到知识的。 D. 李琪经常为孤寡老人做好事,他的事迹真是罄竹难书。 6、( ) A、“人间四月天,麻城看杜鹃”,2010年4月25日至5月10日麻城市成功 举办了第二届“麻城杜鹃旅游文化节”的活动,使“杜鹃花城”的名声响彻云霄____________ B、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 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各得其______________ C、创新是时代的要求,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一旦产生小的灵感,就要相信它的价值,

部编版六年级下册语文小升初《成语理解与运用专题讲解》

1.掌握小升初常考的成语并了解其释义。 2. 提升成语运用的能力。 3. 通过学习成语积淀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激发热爱祖国 语言的情感。 1. 掌握成语的基本意思、引申义、褒贬义。 2. 能够正确判断成语再选择题的运用。 趣味故事 我家有爸爸、妈妈和我三个成员,每天早上我们三人就 分道扬镳,各奔前程,晚上又殊途同归。爸爸是建筑师,每 天在工地上指手画脚;妈妈开了个店,每天在商店来者不拒; 我是学生,每天在教室呆若木鸡。 小升初成语理解与运用

我们三人臭味相投,家中一团和气。但我成绩不好的时候,爸爸就同室操戈,心狠手辣地揍得我五体投地,妈妈在一旁袖手旁观,从来不曾见义勇为。 老师后来问:当你考试成绩不好的话,父母怎么惩罚你? 答:80分以下女子单打,70分以下男子单打,60分以下男女混合双打。 上面的成语你会用吗? 成语特点 (1)、成语的结构是固定的,组成成语的词一般不能随意调换位置、增减字数,也不能随意换字。如“南腔北调”不能说成“北调南腔”;“三心二意”不能说成“二意三心”;“走马观花”不能说成“跑马观花”。但有极少的成语是可以调换各个词的顺序的,如“自不量力”可以说成“不自量力”;“天长地久”可以说成“地久天长”。也有极少数的词可以换字,如“揠苗助长”可以说成“拔苗助长”;“莫名其妙”可以说成“莫明奇妙”。

(2)、成语的意思是一个整体。具体地说,成语的意思往往不是词语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它的实际意思必须透过字面意思去进一步深入理解。 成语可从多个角度进行归类。如:1.按来源归类。2.按意义归类。3.按描写对象归类。4.按感情色彩归类。 2、注意事项 成语是一个完整的意义单位,千万不能望文生义。成语的理解不单单是记忆,更重要是除对成语本义的理解外,还要把它的引申义、比喻义也要熟练的掌握,这样才是真正的理解了一个成语。 成语的文字非常简练,又有固定的形式,本身具有易学易记的特点。所以,无论学习﹑或者使用成语,都不很困难。但是如果想要很好地掌握它,也应该注意一些问题。 1、彻底理解和使用成语,跟学习和使用字﹑词一样,首先要彻底理解它的含义,不能“不求甚解”。如果对某个成语的意思还没理解透彻,或者对成语中某个字的音、义还说不准确,就随便拿来使用,那就难免用得不恰当,甚至闹出笑话。 2、使用成语,应当力求用的场合得当,不应该滥用。对于在某一场合看起来好像都可以使用的几个成语,更要仔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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