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刑事侦查卷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

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 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

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

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

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

定、电子数据鉴定等的鉴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

(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撤销案件决定书》

(5)《死亡通知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

(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

(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

(9)视听资料内容打印件、记录件

(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

(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3)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7、卷宗封底

二、刑事侦查卷副卷

1、卷宗封面

2、案情说明表

3、卷内目录

4、卷内材料

(1)《破案报告》

(2)《结案报告》

(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

(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

(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0)《换押证》

(11)侦查工作方案

(12)询问计划

(13)调查计划

(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

(15)《办案协作函》

(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

(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

(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

(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21)检察院《起诉书》

(22)法院《判决书》

5、备考表

6、卷宗封底

说明:

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2、正卷由公安机关归档的,加入案情说明表和备考表。

3、正卷中(一)(二)部分应分别立卷。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参考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罗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

一、刑事案件卷宗分为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侦查工作卷、侦查保密卷四种。

诉讼文书卷装订立案、管辖、回避、强制措施、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结案等法律文书。

诉讼证据卷装订侦查取证的法律文书、各种证据材料。

侦查工作卷装订森林公安机关内部请示材料。

侦查保密卷装订森林公安机关使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二、森林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检察机关若需查阅侦查工作卷、侦查保密卷的,须经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诉讼文书卷的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犯罪嫌疑人照片(正、侧面照)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7.继续盘问通知书

8.传唤通知书,拘传证

9.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

保证金通知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

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

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

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1.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通知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

13.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证明材料或

者报告、通报材料

15.省级公安机关同意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批复文件

16.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

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7.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8.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9.健康检查笔录

20.释放通知书

21.释放证明书

22.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23.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4.通缉令,关于撤销通缉令的通知

25.办案协作函

26.起诉意见书

27.不起诉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提请复

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

28.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9.附带民事诉讼材料

30.其他相关材料

四、诉讼证据卷宗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前科劣迹证明材料

4.犯罪嫌疑人归案材料(抓获经过)

5.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6.提讯证

7.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

8.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9.询问笔录(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被害人、证人亲笔陈述材料

10.书证

11.物证照片

1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通知书

1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原因、事故责

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15.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图,现场勘查照片

16.辨认笔录、指认现场笔录及照片

17.搜查证,搜查笔录

18.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

文件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销毁物品、文件

清单

19.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20.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21.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22.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

23.解剖尸体通知书

24.尸体检验报告

25.其它材料

五、案卷装订要求

(一)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的装订顺序为原则性规定。办案民警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装卷。此外,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及视听资料应随案移送。

(二)诉讼文书卷第八至十三项所列的内容为一般装订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

(三)《提讯证》仅在案件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证据卷。

(四)犯罪嫌疑人为两人以上的,按犯罪情节的重、轻程度顺序,分别装订讯问笔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及证人的供述、辩解、陈述及证言,按讯(询)问时间的先后顺序装订。

(五)装订案卷前,应去除案卷材料上存留的原装订物(如订书钉、大头针等)。

(六)案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大小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水裱糊或剪裁、折叠处理,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七)卷内文字材料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电脑打印。如文书材料是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又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之后一并入卷。

(八)装订卷宗每册不超过200页,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卷内材料应逐页编号,页号采用铅笔以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案卷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背后中孔。

六、补充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如必须作为诉讼证据移送检察机关的,应单独装卷,注明该卷涉及国家秘密,随同诉讼文书卷、诉讼证据卷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履行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职责时,应加大审核力度,确保诉讼证据全面移送。

四川省公安厅

刑事侦查案卷装订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

一、封面要求

1、全宗名称部分应印制填写立档公安机关名称

2、类别名称部分应填写“公安刑事侦查案卷”或“公安刑事侦查案卷(正卷)”、“公安刑事侦查案卷(副卷)”

3、案卷题名部分应分行填写“违法嫌疑人姓名:××”、“案由:××”、“办案单位:××”、“办案人:××,××”

二、装订顺序

(一)程序卷

1、卷宗目录

2、案件结果

(1)根据组卷时案件最终或最新结果确定。提请批准逮捕的,本部分为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移送起诉的,本部分为移送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本部分为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移送起诉意见书;决定撤销案件的,本部分为撤销案件决定书。

案件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将原本部分内容后按办案程序移至后面的相应位置。

3、案件来源、立案、管辖

(2)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3)立案决定书

(4)指定管辖决定书

(5)移送案件通知书

(6)检察机关立案通知书

4、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

(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书

(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9)律师代理委托书

(10)律师资格证明

(11)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12)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13)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5、强制措施法律文书

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以下法律文书:

(14)拘传证

(15)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取保候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16)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17)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通知书

(18)逮捕证,检察机关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通知书,不批准逮捕复议、复核申请书及检察机关答复意见

(19)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2)释放通知书

(二)、证据卷

1、侦查取证文书

(1)提讯证

(2)现场勘查笔录

(3)检查笔录

(4)复验复检笔录

(5)搜查证

(6)搜查笔录

(7)侦查实验笔录

(8)调取证据通知书

(9)调取取证据清单

(10)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

(11)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2)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3)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

(15)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

(17)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18)鉴定结论通知书

(19)鉴定结论

(20)鉴定聘请书

(21)鉴定人资格证明

(22)解剖尸体通知书

(23)其他物证、书证

(24)辩认笔录

(25)通辑令

(26)传唤通知书

(2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28)犯罪嫌疑人陈述、申辩(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书面材料)

(29)询问通知书

(30)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31)被侵害人陈述

(32)证人证言

2、其他

(33)犯罪嫌疑人户籍证明或身份查证情况

(34)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

(35)其他应当附卷的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