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现场检查表

危险作业现场检查表
危险作业现场检查表

危险作业现场检查表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时间:

十大危险作业步骤

十大危险作业操作步骤 (一)断电挂牌上锁 第一步填写《停送电作业许可证》。 停送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为白、红、黄三种颜色的联单),第一联:白色联由作业人员持有,作业时悬挂作业现场,工完场清后,由作业部门从现场收回部门存档,安全环保办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第二联:红色联由中控室存档,第三联:黄色联由安全环保办存档。 第二步 第三步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辨识风险(机械伤害、触电、粉尘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确定挂牌上锁的设备和位置,并通知电气负责人办理停电手续。 第四步通知中控室停机。释放能量。 第五步和电工断电挂牌上锁(断电由电工进行),操作牌内容为“上锁人员姓名、设备、部门、时间”。和电工确认上锁挂牌的有效性,签字确认。和电工将钥匙放入上锁站。将设备现场开关置“0”位置。在设备现场开关处挂牌,挂牌内容为“设备在检修,禁止合闸”。(该牌禁止任何人员摘除,只有检修完成后,锁站锁都已解除,在试车之前,由亲自摘除)

第六步通知设备检修责任人及参与检修的人员到上锁站挂牌上锁,一人一锁一牌。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挂自己的锁和牌。 第七步设备检修责任人为安全负责人。检修工作开始。 第八步工作结束,清理现场。自己的锁和牌只能自己摘,严禁代摘等行为。和设备检修责任人清点现场,摘牌除锁。 第九步将电控柜钥匙交与电工并办完相关送电手续,电工送电。再次确认现场安全无误后,摘除设备现场开关处的挂牌。试车。 第十步关闭挂牌上锁工作程序。 第十一步特殊情况: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场,在部门主管的授权下,可以由其他员工为其解锁,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必须确定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现场。必须尽量联系该员工并通知他解锁的情况。确保在该员工在返回现场之前知道他的锁被解除。检修工作完成,由于其它原因不在现场,由以上的领导代行其职责。 第十二步交接班时,接班的员工要阅读工作单并现场查看,核实上锁和挂牌的实施情况。接班检查完后,要在工作单上签字。在交接班时,完成工作的班组解除个人锁和牌同时通知下一班人员将自己的锁和牌安装上并签字。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整改建议备注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1、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3、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标准)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工作条件、人员待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要求,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出现的术语定义如下: (一)防火区:是指分公司储罐区、码头区域内主要设备设施防火间距内的区域,数值取《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中关于防火间距规定的严格值,具体如下:

(二)防爆区: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划定的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具体判定方法如下: 注:1、管廊架周边不属于防爆区;2、变电室密封墙以内的区域不属于防爆区; (三)危险作业:“八大规范”内定义的动火、动土、高处、受限空间、吊装、断路、检维修、抽堵盲板作业,结合分公司实际,具体定义如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储罐区、码头区域露天区域及管廊架(含管线)上的上述危险作业的审批与管理,储罐区、码头区域外隶属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上述危险作业不需办 理审批,但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申请部门专人或当班安全员现场确认。 本规定不适用新、改、扩建等工程项目,当本规定与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冲突时,管理要求执行较为严格的一方,手续办理执行上级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危险作业实行《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审批管理制度,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一)作业证由申请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到安全科办理,节假日需提前办理。如有紧急抢修等时限要求紧张的危险作业的,由值班领导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后实施。 (二)作业证办理流程如下: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安全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进行的易燃易爆禁止烟火地区动用明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2.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3、职责: 3.1行政部参与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动火证的签发,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2公司危险作业申请部门的各部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除危化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危险作业管理审批管理 4.1危险作业严格贯彻谁组织危险作业,谁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措施落实 4.2凡在公司内组织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禁区内明火作业(指公司内临时动火),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申请表,经行政部和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3有进行危险作业的有作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的审批手续 4.4进入有中毒和有窒息危险的危险作业必须实现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计入安全审批表 5、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5.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5.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6、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6.1严格按照各项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6.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7、禁止以下危险作业 7.1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7.2与安全审批表不符的作业 7.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7.4超时作业 7.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8、高空作业管理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手工涂漆作业安全检查表(新编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手工涂漆作业安全检查表(新编版)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手工涂漆作业 安全检查表(新编版)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手工涂漆作业安全检查表 本安全检查表适用于作为辅助系统的手工涂漆作业(也包括使用喷枪的小规模的喷漆作业)。对专业性从事涂装作业的工厂和车间,其要求应高于本表要求。 涂漆作业安全问题涉及的面很宽,本表中分列了六个方面,即:1)作业场地; 2)防火; 3)通风与现场卫生; 4)涂料材料; 5)作业方式与个人防护; 6)劳动人事管理; 涂装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必须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为此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现场进行有害物

质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如下: 1)苯、甲苯、二甲苯和涂料及有关产品中所使用的主要有机溶剂; 2)铅(烟、尘)、铬(尘); 3)氧化锌(烟雾); 4)甲苯二异氰酸酯; 5)粉尘; 6)其他严重危害作业人员的有害物质(如:有机锡化物)。 1.作业场地 1.1涂漆作业应在专门设置的房间或厂房内进行,或在指定的涂漆区内进行。 1.2不得在集会、教育、住宅等公共场所设立涂漆车间或工场。对以上的公共场所进行装 修需涂漆者除外。 1.3涂漆作业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涂漆区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外边跨。 1.4涂漆作业房间的门应向外。开室内应留有不小于1.2m宽的通道。 2.防火

危险作业许可证(完整带说明)

ABJL07-02-01 危险作业许可证

. 目录 1、动火安全作业证 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 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4、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5、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6、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 7、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 8、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9、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 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北京********有限公司 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工作,明确危险作业范围,规范危险作业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子公司及项目部,代管公司遵照执行。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沟槽作业、燃气危险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封闭或部分封闭, 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 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或进入深度大于L5米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沟槽作业:指沟槽开挖及沟槽的支撑、排水等作业。 燃气危险作业:特指燃气施工、维修、抢修过程中的带气动火作业(包

括人工切接线和机械开孔等作业)和带气不动火作业(包括停、通气作业、降压作业、设备检维修、吹扫置换、更换设备和加拆盲板等作业)。 带电作业:工作人员接触带电部分的作业或工作人员用操作工具、设备或装置在带电区域的作业。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 第四条危险作业审批要求 (一)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作业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经安全管理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如需其它部门协助时,需会签其它部门。 (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时,应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可批准作业。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绝对不可批准作业。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可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作业安全措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仅在申请单上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有效,超出规定时间,则申请自动失效,相应的作业必须停止;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填写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作业完成后,申请表自动失效;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人员发生变化,申请表也自动失效,仍需重新申请。 (三)相关危险作业申请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作业时严格按照

00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审批表)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七条危险作业种类 1.登高、高空吊装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挖土、动土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5.动火作业。 第八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九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登高、高空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安全操作许可证》《挖土、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许可证》和《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见附表)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

检维修作业安全检查表

检维修作业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检查组成员:填表人:内容具体要求不符合事实结果 风险分析1.作业前是否对作业风险进行了分析; 2.分析结果是否告知参加检修人员;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安全措施1.是否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订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2.是否配备了特种劳动防护器具; 3.防范措施是否告知检修人员;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工作票1.检维修是否办理了检修作业票; 2.下述作业是否办理了专项作业票: 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起重作业、登高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3.小型内部检维修作业使用检修委托小票。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工作许可1.检修作业是否得到所属单位车间主任的许可; 2.车间主任是否在检修作业票上签字。 3.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了妥善的清洗、置换、盲板封堵; 4.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并合格。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4、合格□不合格□ 检修作业1.是否按照计划方案施工; 2.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3.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4、合格□不合格□ 作业结束1.检修项目或任务是否有遗漏; 2.工具及材料及时收存; 3.因维修需要拆除的安全设施是否恢复; 4.是否做到活完工地净。 1、合格□不合格□ 2、合格□不合格□ 3、合格□不合格□ 4、合格□不合格□ 检查组负责人:受检单位负责人:日期: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范围内从事有关危险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细则。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从事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低压带电作业/动火作业/带煤气 作业/吊装作业的单位及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 负责对相关单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及管理要求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各二级单位 负责本单位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制订、审批、监督检查及检测工作。4. 术语 4.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2 受限空间作业: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 地下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4.3 低压带电作业:在对地电压25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上进行的带电检修作业。 4.4 动火作业:指煤气设施或其它易发生严重事故后果的要害部位运行及检 修时的动火焊接与切割作业。 4.5 带煤气作业:进入煤气区域检修、巡检或在带有煤气的设施上进行作业。4.6 吊装作业:在施工或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 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7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 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 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及防护

5.1 高处作业 5.1.1 高处作业分级 a.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1.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 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 高处作业。 5.1.3 室外环境进行高处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 进行高处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宜进行高 处作业。 5.1.4 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防坠落用品 (如: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如:梯子、脚扣、 升降机等),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1.5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5.1.6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进行带电高处 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5.1.7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 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 料堆放在脚手架或作业平台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工具、材料因滑/ 滚动造成坠落。 5.1.8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 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1.9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 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1.10 高处作业人员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 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5.2 受限空间作业

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2018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车间安全隐患检查表

车间安全隐患检查表 序 检查项目 号 1特种作业是否有安排有上岗证人员操作。 持证 上岗危险作业岗位人员(危险品操作人员,储存管理人2 员)是否有安排有上岗证人员操作。 1各班组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体系2各班组是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建设3各岗位、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包装是否有明显的标志,安全标签1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是否按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如:易燃液体、遇湿易2 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3 备。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4 生产 备的防护措施。 现场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导除静电的接5 地装置。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6 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7签,公司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危险特性宣传教育,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生产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 8 程,采用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可行的防范措施。 9使用危险化学品岗位必须有紧急洗眼器和冲淋设备。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必须采用“安全出口”指 1 示标识。 疏散通道中,“紧急出口”标志必须设置在通道两侧 及拐弯处的墙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M, 也可以直接把标志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 2 牢固的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消防 设施生产车间和车间内设的小房间及仓库等入口处或防火与器区内必须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 3 材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当心火灾”、“当 心爆炸”等标志。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 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 4 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

八大危险作业检查表

1现场应由作业单位负责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设置警示标识。2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3动火中需要取样检测时,宜采用双人、双检测仪平行检测。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4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气体检测人员应在每次使用前与其他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使用的电气用具应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标准》 6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 7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8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0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11动火作业前,作业区应通知生产调度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2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冷水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3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 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 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AQ3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 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规范 GB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 安全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 作业安全规范 检查意见或建议检查人动火作业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要求检查结果依据标准

危险作业告知制度范文

危险作业告知制度范文 为规范公司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的都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给具体作业人员办理危险作业告知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2 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4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

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5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6 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7 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二、告知手续 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填写并双方签认《危险作业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监管部门存档保管,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 2 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就进场施工的相关危险作业人员相互签认危险告知书,任何人不得拒绝签认。 3 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做重点检查。 4 各危险作业人员应严格避免危险告知书中的危险事项,未严格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作业规范

1. 目地Purpose:( 撰写导引:即文件地用途与宗旨、期望结果) 为防止意外事故地发生, 对于较具危险性地作业, 运用申请、检查、监督、稽核等方式以确保作业之安全. 2. 适用范围Scope:( 撰写导引:即文件适用地区域、部门、组织、人员或状况) 友达光电(苏州、松江)厂区承揽商及本公司同仁. 3. 名词定义Terms Definition:( 撰写导引:即对有英文简写或专有名词、符号、公式或在此文件中有特别意义之词句地解释说明) 3.1.动火作业:指工作时会产生明火或高热地作业.如进行电焊、氩焊、乙炔切焊、塑料熔焊等作业,或使用喷灯、砂轮、 热风枪、瓦斯焊枪、切割装置时会产生高热现象,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之作业. 3.2.密闭空间/溶剂涂布作业:在水槽、油槽、化学槽、树脂槽、气体槽、活性碳槽等各式储槽内或风管、管沟、筏基等 地下室蓄水池或通风不良空间,可能因含氧量不足(O2 含量低于18%)或存在有害气体而造 成意外之作业. 3.3.危险管路拆卸、钻孔作业:指各式酸、碱、有机溶剂、毒性气体、助燃气体、可燃气体、腐蚀气体、高温流体或低温 流体等管路拆卸或钻孔时, 可能因泄漏或高低温而造成意外灾害之作业. 3.4.吊挂作业:指使用固定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人字臂起重杆、升降机、营建用提升机、吊笼、卷扬机、简易升 降机等进行货物吊升搬运之作业. 3.5.高架作业:指未设平台及防护栏而架空高度在二公尺以上处所或开口旁,包括天花板或屋顶施工、踩于架空管线,线槽, 管架或钢梁上施工;已采取其它安全措施或依规定设有平台及护栏而架空高度在五公尺以上处所;在楼 梯上使用梯子施工;或搭脚手架等作业;或从事外墙清洗作业. 3.6铣洞(钻孔)作业:凡为了配管、配线作业所需或施工过程中需要铣孔或钻孔等作业,为避免铣孔或钻孔不慎导致其它既 有管路不慎被毁损,或因无尘室洁净度考量,对铣孔或钻孔产生之微粒子加强管制,此类作业即属铣孔 (钻孔)作业. 4. 作业流程与内容Procedure & Subject Matter:( 撰写导引:指将作业内容之相关作业权责, 步骤以流程图or 文字方式表达, 力 求内容简单易懂, 以使执行者容易了解作业之先后关系) 4.1.职责Responsibility: 4.1.1.申请单位职责 4.1.1.1.本公司各部门员工及承揽商之施工人员,如有进行动火作业、密闭空间/溶剂涂布作业、危险管路拆卸、 钻孔作业、高架作业、吊挂作业,应提前由申请人(承揽商则由AUO监工人员申请)在访客施工预约系 统中填写承揽商施工申请单并勾选『危险作业申请选项』,流程:申请人→环安部→申请单位部门主管 (或指定代理人)→施工区域主管→环安部主管→(假日或夜间再申请至施工区域和可能影响区域地 一级主管)→核准施工,经审核许可后,AUO监工负责作好施工前地危害预防措施、施工中、后地安全检 查. 4.1.1.2.危险作业施工时间一次仅能申请一天,同一张施工单最多申请七日,施工申请单签核完毕可打印出危险 作业检查单,需影印出挂于现场供施工检查使用. 4.1.1.3.危险作业申请许可证由系统签核,危险作业检查单须设置于施工现场,并于施工完后七天内缴环安结案. 逾期未结案地,视为厂商监工及AUO监工未履行其作业检查职责,环安部有权暂缓签核施工申请,直至有 改善措施止. 4.1.1.4.危险作业时间经过夜间或假日则以夜间或假日作业方法申请至环安主管与施工区域和可能影响区域地 一级主管. 4.1.1. 5.已申请动火作业地施工区域在进行安全防护系统中断时,已申请之动火作业需移至它处进行或作特殊防 护进行. 4.1.1.6.危险作业期间,承揽商监工需在现场进行巡视,以确保防护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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