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公示号:050272)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山阴县城西北的玉井镇口前村北,行政区划属玉井镇管辖。原口前煤矿为山阴县玉井镇镇办煤矿,始建于1988年并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2006年,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整合办核〔2006〕20号文件,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将原口前煤矿和原张庄乡煤矿整合为新的口前煤矿,整合后井田面积为4.302km2,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2007年4月山西省山阴县玉井镇口前煤矿正式更名为山西山阴口前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35号文件“关于朔州市山阴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该矿为单独保留矿井。

整合后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井田面积4.302km2,批准开采4、9、11号煤层,服务年限为23.4年,预核准名称为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所属主体企业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本矿井为斜井开拓,采用一次采全高放顶煤采煤法,该矿目前处于基建期,预计2013年投产。

(二)主要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1、口前煤业有限公司废弃场地主要包括原原张庄煤矿的主井、风井场地及原张庄煤矿废弃堆场。原张庄煤矿的主井、风井场地占地面积约

1000m2,井口未封闭,地面建筑物未完全拆除,场地绿化面积较少,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原张庄煤矿废弃场地面积约2000m2,地面建筑设施全部拆除,现地面杂乱堆放着废弃矸石等固体废物。

2、本矿井田范围内现有采空区出现的塌陷裂缝主要有三处:(1)井

田西侧采空区面积约16333m2,塌陷深度约1.5m左右,裂缝较多,宽度5~60mm;(2)井田北部采空区面积约73m2,塌陷深度5~6m,另有一条从西到东的裂缝,长度约100米;(3)井田东南角采空区面积约160279m2,深度约1.5~2m,裂缝较少。预测方案服务年限内地表塌陷总面积为0.51km2,最大塌陷深度为5.59m。

3、工业场地未治理,绿化率较低。工业场地未绿化面积6000m2;主井、副井、风井场地均未绿化治理。

4、整合后工业广场处于建设期,场内外道路尚未硬化、绿化,易造成扬尘污染。

5、资源整合后矿区矸石场位于副井工业场地西北800m处沟内,占地面积0.01km2,未进行规范建设。

6、黄泥灌浆取土场总占地面积约为0.047 km2,现有植被覆盖率为10%,取土后需对其进行平整绿化。

7、企业尚未建立矿区生态环境监控系统。矿区监测(控)设备短缺,矿区生态环境季报、年审制度没有执行,需进行矿山环境监测标准化工程

建设。

二、《方案》的总体评估

《方案》陈述了编制依据,确定了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具体确定了技术路线,对企业及企业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概况进行了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核实调查了企业生产及工程概况,对企业现存和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和预测,针对性的进行了分类分析,提出了恢复治理的措施,确定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目标和指标,设定了主要任务,确定了重点治理工程,进行了项目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制定了保障措施。

评估认为:《方案》主要内容符合《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大纲》的要求,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明确。区域环境现状、企业生产情况及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较详细,指标、目标体系设置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满足行政批复的条件。评估确认《方案》编制时限以2011年为基准年,实施期为2012~2015年。

三、对《方案》中设置的治理工程评估

《方案》设置治理工程如下:

1、废弃工业场地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方案》提出废弃场地生态恢复治理工程主要措施为:拆除地面建筑设施,清除堆放的矸石等固体废物;场地平整覆土造地;选择适生树种,造林绿化;后期造林管理,共计治理面积3000m2。

2、沉陷裂缝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方案》提出对历史遗留及方案期内预计产生的塌陷区进行治理,治理面积约0.6867km2,治理工程主要是填堵地表裂缝、平整塌陷台阶和整理、

复垦土地。对耕地进行复垦,对林地保持原地貌,对塌陷裂缝进行充填处理。

3、工业场地治理工程

《方案》设定工业场地边坡治理工程包括对主井、副井、风井场地的边坡进行治理,主要工程是修建浆砌片石护坡或植草网格护坡工程,并修筑截水沟、排水边沟。

对主井、副井、风井工业场地及办公区的地面建筑物周围进行绿化治理,绿化面积总计15880m2,拟采用草灌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业广场的绿化,

4、专用道路绿化工程

《方案》设定在场内道路两侧种植单排行道树,树种选择油松,株距为2m,油松需苗量为510株;场外道路两侧种植毛白杨进行绿化,毛白杨种植密度为3m间隔种植,毛白杨需苗量为952株。

5、矸石场规范治理工程

《方案》设定对新选排矸场进行综合治理,将矸石场底部推平夯实铺设防渗层,修建拦渣坝、排水涵洞等基础工程;排矸期间将矸石分层堆放并用黄土压实,对矸石场及周围进行绿化。

6、取土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方案》设定对黄泥灌浆取土场进行恢复治理,取土完成后,对场地进行平整,用表土层覆盖,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植物进行绿化治理,治理面积0.047 km2。

7、矿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程

为贯彻实行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季报制度的政策要求,加强企业自身的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针对目前矿区环境监测及管理能力薄弱的现实,《方案》中提出建设以室外调查与室内纠正相结合、遥测与遥感综合应用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购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及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季报制度和年审制度等。

矿山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现阶段应着重于开展支撑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季报制度实施的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按照《山西省煤炭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暂行)》(晋环发[2011]378号)中所确定的7项指标,25个分项指标的要求来进行实施。鉴于目前矿方未建设任何的监测(控)设施,根据季报制度的要求,各项费用仅为估算,实际执行中应做进一步的调整。

评估认为:针对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本方案提出的7项重点工程设置合理、内容明确,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措施可行,符合《山西省

(晋政发[2007]9号)、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

《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9〕190号)、《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晋政发〔2009〕40号)和《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07]41号)中规定可使用保证金的项目范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以上各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有效控制矿区水土流失,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建立矿区生态监控体系、实施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季报制度,能够全面及时掌握矿区煤炭开采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此项工程是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和实施质量季报制度有现实意义。

四、投资估算评估

《方案》确定的治理工程及投资估算如下表:

治理工程及投资估算表

备注:1.各项工程措施及工艺见《方案》,评估报告中不再详列。

2.投资估算额具体分项数据见《方案》,评估报告中不再详列。

评估认为:《方案》中工程投资估算所采用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编

制大纲要求,工程量测算和估价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地区同类工程估算指标,计提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与企业自筹资金可基本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方案》总投资估算为3491.69万元,该估算可做为项目可研、工程设计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参考依据,各分项工程实施的具体投资额以项目竣工

验收时核定的投资额为准。

五、指标体系与效益评估

《方案》的指标体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政策,参照山西

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指标体系,经评估后确认目标指标体系

如下表:

目标指标体系表

评估认为:该方案提出的生态恢复治理指标体系客观符合实际,通过《方案》中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实施,治理地表沉陷、裂缝面积

0.6867km2,治理废弃工业场地面积3000m2,治理边坡面积0.047km2,矿区绿化面积15880m2,《方案》实施后将带来显著的生态环境、社会和经

济的综合效益。通过矿山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可形成矿

山生态环境状况季报、年审的能力,建立矿区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开展生

态环境年审季报制度,能更好地掌握矿区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及时反映生态环境存在问题、恢复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及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成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阴县口前镇

电话号码:王会龙133********

编制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21号山西省环保厅

电子邮箱:281063444@https://www.360docs.net/doc/5317108260.html,

电话号码:0351—8268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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