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统计报表制度

旅游统计报表制度
旅游统计报表制度

旅游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旅游局

2003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6)

(一)综合年报表 (6)

北京市旅游业情况(外旅统综1表) (6)

(二)综合定期报表 (7)

北京市旅游业情况(外旅统综2表) (7)

(三)基层年报表 (8)

1.旅游单位基本情况(旅统基1表) (8)

2.旅游饭店资产情况(旅统基6-1表) (10)

3.旅游院校基本情况(旅统专4表) (11)

4.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旅统专5表) (12)

5.旅游行业职工文化程度及年龄结构情况(旅统专6表) (14)

(四)基层定期报表 (15)

1.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旅统基2表) (15)

2.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旅统基3表) (18)

3.旅行社经营情况(外旅统基1表) (19)

4.旅游饭店接待情况(旅统基5表) (20)

5.旅游饭店经营情况(外旅统基2表) (21)

6.旅游区(点)经营情况(外旅统基3表) (22)

四、附录 (23)

(一)旅游统计基本概念 (23)

(二)旅游统计指标解释 (24)

(三)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 (29)

(四)企业编码规则 (29)

(五)企业编码目录 (30)

一、总说明

一、根据国家旅游统计制度要求,为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北京地区旅游业的各种情况,加强旅游宏观经济管理,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旅游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均由北京行政区域内开办的,并在工商管理局注册备案,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旅游企业填报。

三、各旅游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报表日期和报送份数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报送各种旅游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四、本制度由综合统计报表和基层统计报表组成。综合统计报表主要包括北京市旅游业情况;基层统计报表主要包括旅游单位基本情况、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旅行社经营情况、旅游饭店接待情况、旅游饭店经营情况、旅游区(点)经营情况等。

五、本制度资料来源和报送方式

综合统计报表由各区县旅游局根据本区域内旅游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汇总填报;并将汇总表分别上报北京市旅游局规划统计处和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基层统计报表由所有在京国际旅行社、旅游饭店(公寓)、重点旅游区(点)填报,并将报表报送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六、2004年我市将推行旅游统计网上直报制度,网上直报的同时仍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报送纸介质的报表。2004年涉及网上直报的企业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的旅游饭店及所有国际旅行社。

七、本制度按报告期分别为年报、季报、月报。各填报企业在填写年报、季报、月报时必须严格把关,准确填报,确保年末累计数与各月或各季数据之和相等。数据一经报出不得擅自修改,若确需更改,应在年报时一次调整并附文字说明。

八、为提高旅游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凡涉及旅游人数的基层报表均应提前结算,报告期末报送,节假日不顺延(具体详见本制度报送要求)。

九、本制度实行统一编码,各旅游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法人单位代码及企业编码,各单位的企业编码详见本制度附录(五)。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

北京市旅游业情况

表号:外旅统综1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旅游局

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4年1月底区县名称:(盖章)2003年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填报范围为各区(县)旅游局。

2.报送时间:2004年1月20日前报送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和北京市旅游局规划统计处各1份。

3.旅游饭店和国际旅行社的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各区县旅游局免填;除旅游饭店和国际旅行社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旅游企业数据可通过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取得。

4.企业类别中的“其他”:指凡不适合列入上述各类型的并以经营旅游活动为主的企业。

北京市旅游业情况

表号:外旅统综2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旅游局

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5年1月底区县名称:(盖章)2004年季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填报范围为各区(县)旅游局。

2.报送时间:季后10日前报送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处经处和北京市旅游局规划统计处各1份。

3.旅游饭店和国际旅行社的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各区县旅游局免填;除旅游饭店和国际旅行社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旅游企业数据可通过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取得。

4.企业类型中的“其他”:指凡不适合列入上述各类型的并以经营旅游活动为主的企业。

旅游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旅统基1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单位名称:北京市旅游局法人单位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5年1月底企业编码:2004年

星级饭店填报单位补充资料:拥有客房____间床位____张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所有旅游企事业法人单位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填报。

2.行政区划码为单位所在地的国标码。

3.单位名称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全称。

4.报送时间:2004年1月8日前报送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表号:旅统基6-1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单位名称:北京市旅游局法人单位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4年1月底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填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旅游饭店和公寓,报送时间:2004年1月15日前报送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2.表中各项指标间的关系: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累计折旧≥本年折旧;年末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资产总计-负债合计。

3.客房数、床位数、公寓数:为年末时点数。

4.计量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表号:旅统专4表综合机关名称(盖章):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汇总单位数:________家旅游高等院校北京市旅游局

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4年1月底

续表(一)

——————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0年月日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省旅游局人教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后,于年后30日前报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教育培训处。

(2)“其他”指旅游高等院校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中已列出专业以外的其他所有专业。

(3)“饭店服务与管理”包括饭店管理、饭店服务、餐饮服务、客房服务、餐饮管理、客房管理等专业。

(4)“旅行社服务与管理”包括旅行社管理、旅行社服务、导游服务等专业。

(5)表中平衡关系:列01=02+03+04;05=06+07+08;09=10+11+12

行01=02+06;02=03+04+05;06=07+08+09+10

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

表号:旅统专5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旅游局

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4年1月底

12

——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省旅游局人教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后,于年后30日前报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教育培训处。

2.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和旅游行政部门各栏中的“其他人员”是指除各栏前面所列人员之外的其他所有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

3.表中平衡关系:列01=02+09+14+19+24+28;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行01=02+07;02=03+04+05+06;07=08+09。

13

旅游行业职工文化程度及年龄结构情况

表号:旅统专6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旅游局

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4年1月底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

表中平衡关系:行01=02+03+04+05=06+07+08+09+10;01>11;11=12+13+14;

列01=02+06+10+15;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

14

(四)基层定期报表

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

表号:旅统基2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单位名称:北京市旅游局法人单位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5年1月底

15

16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报表范围为所有国际旅行社。

2.报送时间:1-3季为当季最后1日前,第4季度为2005年1月5日前报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3.报表统计日期:1季度为2004年1月1日~3月25日,2季度为3月26日~6月25日,3季度为6月26日~9月25日,4季度为9月26日~12月31日。

4.统计旅行社接待人数(人天数)时,只计算由本社派地陪接待的人数(人天数)。

5.外联(组团)人天数是指旅行社外联(组团)的旅游者实际停留的人夜数。

6.单项服务是指旅行社为散客提供的各项服务。

7.平衡关系:主栏:外联(组团)人数=过夜旅游者+一日游游客;接待人数=过夜旅游者+一日游游客;

宾栏:入境旅游者=外国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

表号:旅统基3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单位名称:北京市旅游局法人单位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5年1月底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此表由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填报。

2.报送时间:1-3季为当季最后1日前;第4季度为2005年1月5日前报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3.报表统计日期:1季度为2004年1月1日~3月25日,2季度为3月26日~6月25日,3季度为6月26日~9月25日,4季度为9月26日~12月31日。

4.首站前往地人数按旅游者出境的首站目的地进行统计;前往地人数按旅游者出境到达的全部国家进行统计。

5.平衡关系:出境旅游总人数=出国游+香港游+澳门游;

出国游人数=首站前往国家人数之和≤前往国家人数之和。

旅行社经营情况

表号:外旅统基1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单位名称:北京市旅游局法人单位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5年1月底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报表范围为所有国际旅行社。

2.报送时间:季后8日前报送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3.表中平衡关系: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税金总额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下的税金和企业应交所得税。

5.计量单位万元,应保留一位小数。

表号:旅统基5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单位名称:北京市旅游局法人单位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43号

执行期限:2005年1月底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报表范围为所有旅游饭店及公寓。

2.报送时间:1—11月为当月月底之前;12月份报送时间为2005年1月5日前报送北京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3.报表统计日期:1月为2004年1月1日~1月25日,2—11月为上月26日~当月25日,12月为11月26日~12月31日。

4.接待人数(人天数)不包括小时房和常住一年以上的人数(人天数)。

5.平衡关系:总计=国内旅游者+海外旅游者;海外旅游者=台湾同胞+澳门同胞+香港同胞+外国人;

外国人=亚洲小计+欧洲小计+美洲小计+大洋洲小计+非洲小计+其他小计;

各洲小计=洲内各国之和。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0)

○G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9年统计年报)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1 -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四、主要指标解释 (6)

- 2 -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统计目的 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国县域和农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规律,为各级政府制定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县域和农村社区社会经济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内容 本制度包括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主要收集县(市)社会经济的年度基本统计资料;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主要收集乡(镇)社会经济的年度基本统计资料。 (三)统计对象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统计对象,为辖区范围内除城区以外的全部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旗和辖区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统计对象,为全国所有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 (四)统计方法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由各县级统计局按照所在地原则,根据本县(市)有关部门及其它专业统计资料整理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有关部门或专业没有的指标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取得。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由各乡(镇)按照所在地原则,通过台账和乡(镇)有关部门及其它专业统计资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有关部门或专业没有的指标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取得。 本制度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编码,各级统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五)数据采集 各县(市)、乡(镇)通过联网直报方式,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上报时间报送数据。 (六)数据发布 按年度通过《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发布部分统计数据。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汇编(内容)

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统计负责人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监督企业统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履行《统计法》规定的领导职责; 2.制定和实施本企业的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计划,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 3.监督本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向政府统计机构按时报送统计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4.监督统计工作人员管理本企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资料; 5.组织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 6.在统计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机构的指导。 二、统计员工作职责 1.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熟悉并掌握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2.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3.使用计算机处理统计数据、上报统计资料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4.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并

做到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 5.岗位变动时,应当做好统计业务和资料的交接工作,并及时上报统计机构备案。 三、其他部门兼职统计员工作职责 1.按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员的数据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应原始资料、统计数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二种方式报企业统计员,纸质版上需签署统计人员名字; 2.按统计工作要求,及时提供其他相应统计台账每月明细数据; 3.提供统计数据、报表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应完整的原始资料; 4.根据统计分析需要,及时提供各周期数据差异的原因分析情况; 5.配合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员顺利完成其所在部门职能相关的统计数据提供、统计工作规范等相关工作。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统计报表工作概述 公司目前共涉及5种统计报表,具体报表名称为:《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E202-1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 (E301-7表)、《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表)、《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B表)。 统计报表对外报送部门为崇文区统计局、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北京医药行业协会3个部门。 2.统计报表工作要求 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和群众性的原则。 统计人员应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事统计工作。 统计数据填报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3.统计报表工作流程 进、销、存报表 3.1.1《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 每月最后一日由国大药房财务和股份公司信息部分别提供,在电脑里合计出汇总表,此表为基础表。

3.1.2《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E202-1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E301-7表),北京市统计局报表。 根据《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手工填写E202-1表和E301-7表,加盖公章后于每月月底当日或月后1日报向崇文区统计局(可先传真,联系人:张珍怡)。 3.1.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表(E202-1表),国家统计局报表。 根据《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填写E202-1表(Excel表格),加盖公章后于月后2日前传真给总公司办公室(联系人:于莉)。经济指标报表 3.2.1《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表),国家统计局报表。 每月根据股份公司财务和国大药房财务提供手填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1表,市统计局报表),做出汇总,并填写E203表(Excel表格),加盖公章后于月后7日前传真给总公司。 3.2.2《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B表),国家经贸委报表。 每月根据股份公司财务和国大药房财务提供手填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1表,市统计局报表),做出汇总,再加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计划、统计和进度管理制度汇编

计划、统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期,切实做好计划统计工作,保证计划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严肃性及实施的可行性,建立起一个高效率的工作网络,订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结合铁路建设工程的实际持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计划统计工作的职责围 1、计划管理工作是对目标进行分解并监督其完成的管理行为。统计管理是为生产经营服务,强调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统计反馈、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达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控的目的。 2、施工计划、统计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涉及到每一个环节。其基本任务是:组织、协调和控制施工,下达施工计划,并监督施工计划的执行,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保证施工的连续与均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项目部计划统计部门是综合归口计划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计划统计归口管理,负责施工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及调整,负责统计快报、季、年度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计划、统计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计划统计人员,计划统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技术

职称,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配备微机等必需工具。各项目部应按项目部的统一表式、统一时限,及时准确无误地报送年、季度建议计划及月统计快报,季、年度统计报表。 5、项目部根据计划、统计、验工报表建立健全工程台帐,台账容包括:承包工程的设计规模、承包价表和主要工程数量、历年完成投资计划、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当年当事完成情况及变更设计的式程量及投资增减。 6、计划统计人员就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检查、落实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年度要根据统计报表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核对投资、形象进度,努力提高分析的准确性,给领导当好参谋,发现计划与实际执行有差异,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投资计划及形象进度的实现。 7、项目部计划统计部门要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条施工计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1、编制程序 (1)年度施工计划: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项目的工程进度、合同规定的容、工程任务情况等资料,布置各项目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报项目部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编制集公司指挥部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并上报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 (2)季度施工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安排,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统计报表制度


综合机关名称: 甲
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表式
1、综合报表
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数
200 年
表 号:J 3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
计量单位:

有效期至:2 0 0 6 年 6 月
法人单位数
产业活动单位数
代码 乙
合计 1
单产业 法人单位
2
多产业 法人单位
3
合计 4
多产业法人 所属的产业 活动单位
5
总计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汇总说明: 宾栏按 101-1 表、101-2 表汇总单位数 (1)宾栏第 1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单位数=第 2 栏+第 3 栏 (2)宾栏第 2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3)宾栏第 3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4)宾栏第 4 栏=第 2 栏+第 5 栏 (5)宾栏第 5 栏:汇总所有 101-2 表单位数
单位负责人: 月日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
200 年 半年
表 号:J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 有效期至:2 0 0 7 年 6 月
单位 部门登记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行政区划 邮政
单位类别 变动类型代码 变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行业代码
序号 证号 代码
(负责人)
代码 编码
代码 (可复选) 时间
甲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日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说明:1.本表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活动单位。 2.本表报告期别为半年报;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和 10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 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 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修订说明 216年1月 随着“智能制造”、“互联网+”深入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对相关智能硬件产品和融合性产品的统计工作。本次“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经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征求专业司局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采纳了部分急需调整及较为成熟的指标。 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统计范围 提高纳入统计的规模标准。将统计范围“在我国境内 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年主营业务收入 5万元及以上的,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事独立法人单位”中规定的企业规模,修改为“年主营业务收入 1万元及以上”。 2、统计方法 增加关于“加工企业和委托加工企业的填报方法”。根 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等生产数据时,凡自备原材料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填报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数据;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加工企业只以加工费计入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企业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一般由委托企业统计,委托企业为非工业企业或境外企业的,仍由加工企业统计产品产量。 3、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目录 增加“智能硬件设备工业”行业分类。这一行业下设 四个子行业“智慧家庭终端设备制造、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 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其他智能硬件设备制造”。 4、电子信息产品分类目录 (1)删除“ D56六、智能穿戴设备”。 (2)删除“ D556 (六)车载导航终端”、

“ D5561 其中北斗导航终端”“ D571 (一) 汽车电脑报站器”等产品。 (3)增加“智能硬件设备”类19种产品,包括 “智慧家庭终端设备”项下智能家居产品、家用智能 服务机器人、智能健康管理终端、智能养老看护终端。 “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项下智能手表、智能眼镜、 智能手环、智能首饰、智能服装。 “虚拟现实设备”项下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虚拟现 实外围设备、虚拟现实相关应用电子设备。 “其他智能硬件设备”项下智能车载设备(含车载导 航终端等5小类)、智能无人机、其他智能化硬件产品。 5、企业基本情况表 (1)基本格式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的企业基本情况11 表式调整。 (2)删除省市、单列市、地市、产业基地、产业园、 单列集团等代码,删除上级主管部门、IS91质量认证号 指标。 新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区划代码、城乡代码、单位注册地址、企业集团情况、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情况、主要产品网上交易情况指标。 6、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表 删除彩色电视显像管、彩色显像管玻壳。 增加液晶面板。 7、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表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汇编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年3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目录 一、总说明..................................................................... - 2 - 二、报表目录................................................................... - 4 - 三、综合年报表................................................................. - 7 -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8 -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9 -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2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5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6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6 -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7 - 各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18 -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0 - 各地区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22 - 各地区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3 - 各地区县(市、区、旗)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3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 25 - 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 25 - 各地区农村污水处理情况........................................................ - 27 - 各地区垃圾集中处置情况........................................................ - 28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 30 - 各地区“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和环保能力建设情况................................ - 32 - 四、基层年报表................................................................ - 33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34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37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39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0 -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2 -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42 - 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44 -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45 - 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厂(场)运行情况.............................................. - 46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运行情况........................................ - 49 - 五、综合季报表.. (52)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H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报表制度 (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天津市统计局补充、印制 2018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一)2018年统计年报 (2) (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2)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基层年报表 (7)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H108表) (7) (二)基层定报表式 (8)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8) 2.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 (10) 3.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 (12) 4.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6-3表) (14) 5.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 (15) 四、附录 (17) (一)隶属关系、建设性质、控股情况、期末项目建设状态目录及代码 (17) (二)计划总投资、开工年限和投产年限(工期)划分目录及代码 (17) (三)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18) (四)企业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 (23)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行业目录及代码(GB/T4754-2017) (24)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编码填写方法 (25) (七)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27) (八)2019年我市投资专业接收、报送时间表 (47)

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

○U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印制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 (5) 2.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U104表) (6) (二)基层定报表式 1.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表) (7) 2.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U202表) (8) 3.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U203表) (9) 4.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U204表) (10) 5.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U205表) (11) 四、主要指标解释 (12)

一、总说明 为了解本市互联网经济发展有关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范围和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简称“四上”单位),“四上”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年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全面调查;上述范围以外的出行、医疗、教育重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重点调查。 (二)调查内容及表式 1、调查内容: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等。主要指标有:计算机数量、网站数量、信息化投入、平台交易额、网络预约交通服务交易额、互联网医疗交易额、在线教育交易额、期末注册用户数等。 2、调查表式: 年报报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 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U104 表)。 季报报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 表)、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U202表)、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U203 表)、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U204 表)、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U205 表)。 (三)报送方式 所有调查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网络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区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调查单位直报网址: (四)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业统计处:卫冬(电话:)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摘要: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关键词:统计报表制度特点局限性方法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们根据《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了解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一种基本方法。简单地说,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报表表式设计,报表中指标体系的确定,报表的实施范围、报送程序、报送时间的确定以及报表管理办法等。调查项目中的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必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必须科学;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与其他调查重复、交叉、矛盾。诸多因素确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特点、缺点及其分类方法。根据本人对统计报表制度认识,简要阐述其特点、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计算方法以及报送时间、报送程序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受《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制度的约束,在报表实施的范围内各单位都必须执行。 (2)统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这不仅可以满足基层单位和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且还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经济管理的基本数据。 (3)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定期的连续的调查方式,而且统计报表中的调查项目相对稳定,有利于系统地积累资料并进行动态对比分析研究。 (4)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立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基础之上的,因此,原始记录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报表提供的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报表的种类繁多,对各种报表人员要求不同,在很多环节需要我们利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方法,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统计报表个人操作的环节,杜绝统计报表作假;加强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处理等等都是统计报表减少误差,杜绝作假的重要手段。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保,不得伪造。这同时也是统计法的基本要求。 二、统计报表制度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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