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复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1]32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协议》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指示精神,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专门设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试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推动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促进现代服务产业高端化发展、聚集并发挥辐射作用,探索加快服务业发展新模式。

第三条试点扶持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二是北京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发展地方配套资金。

第四条试点扶持资金规模:北京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编制年度项目支持计划和资金预算呈报财政部。北京市地方配套扶持资金不低于同期中央财政投入规模。

第五条试点扶持资金按照“集中财力、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试点扶持资金使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专款专用、讲求实效。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七条成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北京市相关主管市领导担任组长、执行组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财政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经信委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公开征集、项目评审论证、政府扶持项目公示、对已扶持项目监管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九条项目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组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首都之窗开设试点项目申报管理平台,每年滚动公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目录。

第十条对公开征集的项目,由中关村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经信委等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对符合试点扶持资金支持范围、条件的项目,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报送项目申报资料,主管部门汇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滚动储备项目库。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滚动储备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提出政府扶持项目、资金额度、支持方式的初步意见,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试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扶持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扶持项目相关资料,经市财政局转呈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项目评审情况予以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经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审核确认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拟扶持项目通过“首都之窗”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后由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四条市财政局将项目资金预算下达至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做好资金拨付、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价等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试点扶持资金管理中发生的工作性经费、政策研究、政策宣传推广,项目公示与公告、中介项目评审、项目库管理等相关费用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可从试点扶持资金列支,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试点扶持资金总额的2.5%,最高上限为1000万元。

第四章资金支持重点

第十六条试点扶持资金支持重点

(一)培育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加强网络融合技术攻关,围绕生活服务领域,构建一批数字生活服务运营平台,开展应用聚合开放服务平台运营示范;推进科技与文化产业融合,加快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消费服务业;继续支持发展软件服务业;加强新技术与新模式的集成研究,促进物联网、智慧架构、云计算、网络身份认证等技术研发、应用模式创新和示范应用,积极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新兴服务业态,将中关村建设成为基于信息技术的国际新兴研发和产业化中心,支撑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改造提升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加强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技术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创新与模式创新,提升系统研发、金融支付、信用保障、物流仓储、现代运营管理及人才培训等电子商务支撑环节的技术服务水平;扩大电子商务模式应用覆盖领域,支持电子商务云服务、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社区电子商务示范及发展、培育网络支付、供应链金融、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等新型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物流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水平,推进现代物流业结构升级和发展壮大。

(三)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转制科研院所研发服务业,发展软件、生物医药等研发服务外包服务业,推动国家级产业化基地聚集研发服务资源;做优做强工业设计服务业,建设中国设计交易市场,实施设计提升产业工程,打造“红星奖”国际设计奖项品牌;加快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培育检验检测新兴业态,发展科技咨询业,完善科技孵化体系,建设中国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转移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国际技术转移。

(四)培育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提升节能服务公司的技术集成和运营能力,培育壮大一批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落实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创新商业模式,集中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企业开展联盟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在京建设一批高端示范项目,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以中关村科学城为技术辐射源,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节能环保的金融创新支持。

(五)财政部等中央部委规定支持的其它试点项目。

试点扶持资金年度支持重点,以正式发布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第十七条以下各类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一)通过使用关键技术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引领或提升服务业现代化的示范项目;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特色明显、发展基础好、影响力大、显示度高、社会经济效益良好的龙头项目或重大项目;

(三)能够有效整合中央与地方、国有与民营、政府与社会投资等各类资源,形成合力且对产业促进提升起到关键作用的项目。

(四)本资金已扶持项目,承建单位管理严格规范、原项目实施进展顺利、绩效特别突出的,在承建单位组织实施持续分期建设项目时(项目建设内容应与前期申报的建设内容不同),或组织实施试点范围内其他建设项目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试点资金可优先进行扶持。

第五章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第十八条资金支持方式包括财政补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扶持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品牌提升、人才培养和市场开拓项目,优先采用财政补助方式扶持。

新兴产业培育及优势产业提升或示范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模式、运营模式、商业模式创新项目,优先采用股权投资或贷款贴息方式扶持。

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实现增长目标的重点项目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原则上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

融资平台项目及融资创新服务项目,优先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扶持。

第十九条试点扶持资金支持额度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的,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的,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按照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计算给予贴息,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重大项目,经试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项目支持额度可以上浮。

第二十条财务处理

以财政补助、以奖代补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企业收到拨款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政府股权代持机构收到股权投资资金时做“其他应付款”账务处理。

项目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特殊扶持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第六章试点扶持资金申报条件

第二十一条项目申报单位须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括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亦庄园、德胜园、石景山园、雍和园、通州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及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其他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从事现代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联盟团体。

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应符合本条上述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申报项目符合第四章规定的支持范围,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可行性,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需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有自筹经费来源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

(一)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三)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四)参加项目申报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六)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七)同一项目在试点期间内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获得中央、市级政府其他扶持资金的。

第二十五条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接受国家及市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负责试点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库管理、资金拨付和试点扶持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对试点扶持资金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重点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点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实行项目奖惩和黑名单制度。相关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或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特别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试点扶持资金的,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停止资金拨付并保留追回资金的权利,同时将违法单位列入项目黑名单,取消申报资格。

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动等情形除外),市财政将收回全部或部分试点扶持资金。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规划思路认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加强版)

规划思路认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加强版)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陈兵 2015-2-12 【2015-2-5探讨一】产业部分如何做? 【陈兵答】 产业部分,我的想法是找产业机会,这产业机会,来源几个方面:一是产业升级,新兴技术领域,迎合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比如医疗器械,智能高端化。二是国家和地区地方重大发展需求,比如,物联网,智慧城市建设,新城镇建设,这些都能催生一些新的新兴产业。三是合作途径,比如保坻跟中关村的合作,在电子商务方面,做农产品电子商务,先满足天津,北京两个城市的食品需求,然后做大到全国,这个领域也有很多的机会。 【2015-2-5探讨二】 农产品电子商务,宝坻已经有位回乡人士已经做了精品营销和网络营销的事,但现在的问题是:大蒜的品质下降了、种植面积也缩减了、大蒜作为宝坻“三辣”中最具影响力的产品,科研项目给过不少但经费有限,时断时续,根本做不到精种改良的研究,而其它的品种还没有它的境遇好呢。说到底,社会的财富意识被引导到了快速致富、不劳而获、炒房子等方面,科技还是曲高和寡。 【陈兵答】 我一直觉得各地在房地产业运作上很成功,其实房地产业本来是有很多障碍的,投资大,审批多呀,涉及的部门也多,协作方也挺多,但发展获得金钱回报,钱可以打通一切,我一直很想研究这其中的一些值得借鉴的地方。产业运作确实是需要有钱,才会有活力,现在北京中关村在产业运作上很牛了,天津市就是需要有更好的产业运作能力。个人小打小闹,很难,需要专业的机构和体系,这正是自创飞可以努力的一个方向。 之所以提房地产,不是说它都好,我想研究这个里面,有很多模式上创新的地方,比如样板房,预售机制,招投标机制,也许是国外经验,但应用和借鉴很快,这些机制和运作模式上的创新,值得其他产业借鉴。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通知》(成财外〔2014〕108号)文件精神,制定《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生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支持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正常经营三年以上,从事农产品经营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经统计部门核定,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蔬菜、水果、猪肉、水产品、禽蛋)在500万元以上(其中销售我市生产的农产品不低于50%);与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关系,签订有效期1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设立本地农产品专销区(柜)。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标准:经评审合格并按销售额排序,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500万以上、1000万以上、3000万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社区便利店和乡镇直营店建设。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村日用品直营连锁建设规范》,在崇州城区社区或农村镇(乡)、村、新型社区建成的日用品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贴; 支持标准:经验收合格的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分别给予3万元/店的资金补助。 (三)支持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或改建 1.支持对象及条件 (1)乡镇农贸市场的运营企业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试行)》建成或改建完成并投入营运。 (2)对于2014年1月1日前由中央、省、成都市、崇州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修建的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工程建设款项给予补贴。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经验收合格的新建乡镇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营运补贴;对于验收合格改建的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 (四)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冷链配送体系建设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1).doc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服务业标准化是服务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要素,为建立统一市场规则、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基本依据和抓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部署要求,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服务业标准化要先行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发展引领。 一、充分重视标准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一)深刻认识标准化对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标准作为技术和管理规范,既是服务质量的依据,又是服务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条件。服务业标准化是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的根本手段。服务质量、安全由标准保障,服务市场秩序因标准规范,政府加强市场监管以标准为主要依据。标准化建构服务业发展的市场规则和秩序环境,为服务业发展健康有序、安全节约、提质增效、品牌诚信、国际接轨等提供全方位技术基础,并引领其创新发展。 (二)正确把握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业标准化以建立和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提高顾客满意度为根本目标,应当有利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战略,有利于服务业市场规则的统一、公平、简化、透

明。要贯彻“质量兴省、标准先行”及“系统构建、有序推进”的标准化发展理念,通过标准化手段保证服务质量安全、节约生产交易成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技术进步和服务创新。 (三)明确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建立和完善服务行业标准体系,通过制定和实施服务业标准,解决生产、服务、技术和经营管理中的现实性和潜在性问题,做到服务活动规范、服务过程可控、服务内容(产品)实现、服务质量安全保证等预期目的,从而健全市场规则、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自律,以便服务提供方与顾客之间利益均衡、信息对称、建立互信、达成交易,提升服务业发展秩序和整体效益,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四)加快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行业标准体系是按标准的内在联系形成的有机整体,是该行业标准的综合集成。要科学构建服务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体系规划,形成适合行业发展的体系框架,实现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均衡性,各标准之间密切衔接、互相协调、互相补充,能够支撑和引导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要研究构建行业标准体系,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标准研制,优先制定符号、图形、标志、术语类的基础标准,重点制定设施、环境、信息、技术、程序、安全、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北方网消息:根据规划方案,“一区二十一园”用地总面积244.67平方公里。核心区(包括华苑科技园、北辰科技园、南开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和塘沽海洋科技园)用地面积55.24平方公里,未来科技城为核心区的拓展区。21个分园(共31个片区)用地面积189.43平方公里,其中,市内六区各分园用地面积9.15平方公里;滨海新区(包括开发区、空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临港经济区)各分园用地面积46.03平方公里;其他区县各分园用地面积134.25平方公里。依据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31个片区认定为市级高新区。 天津频道日前,天津市政府正式印发《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一区”即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二十一园”即在各区县、滨海新区有关功能区分别规划建设21个分园。天津市将统一产业布局、统一管理创新,鼓励和促进各分园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要素合理流动,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大力建设“一线、两带、一城”的产业聚集区。到2020年,“一区二十一园”将成为富有创新发展活力的创新型园区。 根据规划方案,“一区二十一园”用地总面积244.67平方公里。核心区(包括华苑科技园、北辰科技园、南开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和塘沽海洋科技园)用地面积55.24平方公里,未来科技城为核心区的拓展区。21个分园(共31个片区)用地面积189.43平方公里,其中,市内六区各分园用地面积9.15平方公里;滨海新区(包括开发区、空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临港经济区)各分园用地面积46.03平方公里;其他区县各分园用地面积134.25平方公里。依据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31个片区认定为市级高新区。 “一线”即京津科技新干线,从北京中关村到天津滨海新区,借重首都创新资源,构建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轴线。沿线重点布局武清区、宝坻区、北辰区、东丽区各分园及空港科技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2个分园,重点建设京津协同创新载体,承接首都科技成果和资源溢出。依托特色园区、大院大所和龙头企业,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区域主导产业,做大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特色优势产业。 “两带”即围绕京津科技新干线主轴延伸形成的两条高新技术产

国家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国家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

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8、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有减速设施及禁鸣标志。 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不少于12次,对住宅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管护好公共财物,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

北京中关村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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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大厦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7号楼 中间建筑海淀区杏石口路50号售价:17500 元/平米物业费:2.60 元/平米*月 中联世纪大厦海淀区彩和坊路(紧邻苏州街,海淀图书城南侧) 新海大厦海淀区丹凌街10号 中关村环保园原动力空间海淀区北清路156号 售价:15000 元/平米 租金:3.90元/平米*日 万柳新贵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租金:3.20 ~ 3.80元/平米*日物业费:0.80 元/平米*日 首享科技大厦海淀区学院路51号租金:5.00元/平米*日 北京国际信息产业基地昌平区回龙观镇国际信息产业基地高新 二街 售价:5500 元/平米 物业费:2.00 元/平米*月 新西环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租金:5.50元/平米*日物业费:24.10 元/平米*月 泰鹏大厦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北二街10号租金:6.50元/平米*日中关村金融中心海淀区中关村西区IV区23号 光大懿品海淀区西土城路与学院南路交叉路口,明光桥西北角 永泰园新地标海淀清河小营桥东南角售价:7300 元/平米 物业费:1.55 元/平米*月 中关村SOHO(原金和国 际) 海淀中关村高科技广场4号 融祥.华门中心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与赵登禹路交汇处 西北角(平安里西大街31号) 售价:15180 元/平米 庚坊国际发展中心海淀花园路甲13号售价:13500 元/平米 租金:4.80元/平米*日物业费:20.00 元/平米*月 北大科技园创新中心海淀区白颐路北端北大东门北边 中铝大厦海淀区西直门桥东北角租金:5.50元/平米*日创辉国际中心海淀区苏州桥西北角售价:16000 元/平米国际财经中心(IFEC)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售价:18000 元/平米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doc

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背景与目的】为全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加快新增优质创新空间,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深府〔2013〕3号)及其配套文件、《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府办〔2016〕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集建设、运营管理、交易、资助和监督调剂。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细则所称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为满足坪山区创新型企业(机构)发展的空间需求,由政府主导或权利主体为社会力量并按政策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产业用房。 第四条【主导原则】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多方共建、标准明确、精准资助、严格监管”的原则,通过政府做好统筹规划,引导各方力量建设符合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并促进产业载体的高效配置,集聚创新资源,吸引优质企业(机构)落户,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加快形成优质产能。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管理主体及主要职责】区经济主管部门、投资推广部门和科技创新服务部门作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共同管理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企业的资助条件的拟定工作,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企业资助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投资推广部门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各类管理制度的拟定工作,负责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登记、备案及监管工作; 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负责权利主体为科技创新企业和各类平台载体等的科技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 其他类别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平台由投资推广部门统筹管理。 第六条【运营主体及职责】区属国企及社会力量作为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主体,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建、持有和日常运营工作。 其中,使用区国有资金筹建(含建设、回购、统购、统租、改造、接收)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由区属国企运营,使用社会资本筹建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由社会力量运营。 第七条【租购主体及职责】区创新型企业作为创新型产业用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请书 (“春耘计划”) (2013版)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日期:年月——年月 责任单位:(盖章)项目责任人:职务: 固定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件: 项目方向: 所在分园:(分园管委会盖章)推荐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科委代章)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请书使用。 二、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项目申请书等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四、报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管理机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另定)。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五、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2)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如近两年内项目申请单位申报过财政资金资助的其他类别项目,需主动申明相关申报情况,包括申报财政资金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六、本申请书由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订。

承诺书 1、本单位申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的材料真实、有效; 2、本项目实施内容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本单位保证配备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员、自筹经费等保障条件,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的修订,是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制修订的项目(计划编号:20080388-T-469 )。 本国家标准项目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二、标准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一)修订本标准是推动我国向“服务经济”转变内在需求 随着全球经济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我国服务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结构逐步改善,为增加就业和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 服务业快速发展,对标准的需求日益增强。近年来,国际标准化组织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推动服务标准化工作,以期达到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效率的目的。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需求,纷纷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服务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通过修订本标准,推动服务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从而助推我国向“服务经济”转变。 (二)修订本标准是指导服务标准化工作实践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标准化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健全服务业体系,推

进服务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已被置于战略发展的高度。 在此指导下,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服务标准化工作,服务标准化在全国蓬勃开展。但是也应看到,由于缺少有效指导,各地工作还处于无序、盲目和探索的过程,未能发挥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最大作用。因此,为了推动我国服务标准化工作有效、顺利开展,迫切需要修订本标准。 (三)修订本标准是满足标准化工作规律的内在要求 标准是实践的最佳总结,应与实际工作保持同步,及时进行更新。对服务标准而言,如标龄超过4.5年,或者标准所包括的技术和服务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对标准进行复审,进而进行修订,以保证标准的技术内容能有效指导实践。GB/T15624.1-2003GB/T 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制定距今已有7年时间,由于近年来服务标准化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迅速,因此,原标准存在较大局限性,已无法有效指导当前的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必要予以及时修订。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编写; GB/T 24620-2009 服务标准制定导则考虑消费者需求; 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文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4) 第三章功能定位与规模 (5) 第四章规划空间管制 (5) 第五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6) 第六章用地规划 (7) 第七章产业用地规划 (9)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0)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10) 第十章园林绿地规划 (11) 第十一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1) 第十二章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2) 第十三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2)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十五章原住民安置规划 (15) 第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15)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16) 第十八章附则 (16)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文本简本)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为深化落实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的宏观战略以及东湖示范区发展战略,落实东湖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支撑;实现东湖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和东湖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指导东湖示范区各项城市建设,特编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作为东湖示范区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东湖示范区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东湖示范区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1、区域协调,示范带动:在武汉城市圈武鄂黄城市带的区域背景下,坚持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周边区域特别是鄂州西部的发展,加强其在产业、生活、生态环境、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 2、创新特色,开放平台:充分挖掘“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内涵,塑造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 (服务)认定管理办法 创新平台发〔2012〕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精神,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工作,加快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应用推广,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带动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产品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产权明晰、质量可靠的有形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服务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

由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依靠自有高新技术与专业知识,为应用方提供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稳定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形式。 第四条本办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产品(服务)。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申报单位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登记并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产品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产品应获得国家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标等知识产权。 第七条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度。 (一)产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

(二)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同时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 (三)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同时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四)产品已投入批量生产,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第八条产品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应掌握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第九条申报的服务应具有明确的技术方案及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周期、服务目标,并具有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明显经济效益的特点。 第十条申报的服务上一年度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性收入应达到20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提供服务的单位应获得相关行业资质认证;对于特殊行业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提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政策解读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17年9月22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52号)、《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央城市工作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促进分园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 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制定了《实施细则》,对支持内容、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进一步的明确细化。 二、《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 支持对象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绿色生态园区、特色园区、创新社区、军民融合园建设和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

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服务示范区企业的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的投资、建设或管理单位;向园区辐射转移和落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精尖”产业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的创新主体;开展智慧中关村示范试点的项目单位。 三、《实施细则》的支持主要内容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基础上,对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等9个支持方向在支持内容和申报材料方面进行明确和细化。 (一)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建设 细化支持条件:1.明确生态建设项目领域包括建筑节能、海绵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照明、绿色交通、生态景观、生态智慧管控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生态修复等。2.对第三方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或中关村示范区政策范围内注册企业,且为项目出资方,出资金额须高于项目生态建设投资的40%。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生态园区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评审会议纪要等复印件、相关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复印件、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效益分析报告等。 (二)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 细化支持条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企业用)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

前言 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出台了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政策、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为了方便企业、相关人员清晰地了解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下简称税收优惠),正确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我们编写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享受示范区税收优惠的具体操作流程;第三部分为适用示范区税收优惠应注意的问题。三部分均详尽、细致地介绍了有关内容,会对读者全面了解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正确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起到指引作用。 《政策指南》中如有疏漏之处,望请批评指正。

为提升中关村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加快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3号)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90号),明确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现将其中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以下简称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第一部分、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示范区的范围 目前,示范区现总面积为232平方公里,包括海淀园(133.06平方公里)、丰台园(8.18平方公里)、昌平园(11.48平方公里)、电子

【附件】中关村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空间布局 中关村科学城。 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力度,聚集产业创新要素和高端业态,调动高校、院所、企业等主体的积极性,推进协同创新,大力发展高端研发和楼宇经济,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制一批新标准、转化一批重大成果。重点建设以中关村大街为核心的"中关村生命科学与新材料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区",以知春路为核心的"中关村航空航天技术国际港",以学院路为核心的"中关村信息网络世纪大道"。把中关村科学城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体制机制创新的前沿阵地、科技成果转化的辐射源和区域创新的先行示范区。 未来科技城。 突出生态环保、科技示范作用,高标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建设一流科研人才的集聚地、引领科技创新的研发平台和全新运行机制的人才特区,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创业机制,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基地。 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 以海淀区平原地区、昌平区南部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进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集聚,加速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孵化转化,建设"生态良好、产业集群、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城乡一体"的世界领先的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 有效整合亦庄、大兴为主体的城市南部产业空间资源,拓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加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带动房山高端制造业基地联动发展,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成为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和对外辐射合作的重要承载区。

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精神,省级财政设立“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为加强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导资金是由省级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导向性资金。自2006年起至2010年,省财政按上年度全省GDP的万分之零点五安排引导资金。 第三条 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公开透明、科学评审、择优扶持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第四条 引导资金应重点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新领域。主要用于扶持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现代流通、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新兴行业和薄弱环节,支持发展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和品牌建设,落实省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奖励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同时,用于

国家引导资金支持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 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引导资金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制订项目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研究确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和金额,对支持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批复引导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和金额,由省财政厅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审核拨付项目资金。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引导资金的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企业按隶属关系向同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申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引导资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每年4月底前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2006年的项目安排另行规定。省级项目由省属企业或省直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第七条申请使用引导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策略比较分析及经验启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策略比较分析及经验启示 摘要: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利用搜集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数据资料,梳理分析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策略,并以此为基础,归纳总结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策略中的共性特征、经验启示,即“八个注重”。 关键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比较分析;发展策略;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4-19-4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8.04.004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analysis,this paper used the data collected from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to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the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Based on this,this paper summarizesd the common characteristics and empirical enlight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the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namely "eight emphasis". Key words: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comparative analysis;development strategies;empirical enlightenment

工业和服务业项目评价标准

附件2: 引入工业和服务业项目评估标准 1.产业政策:10分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10分 (2)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的项目:6分 2.环境影响:10分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可行的:10分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不可行的:0分 3.水资源利用:10分 (1)在地下水允许开采区投资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10分(2)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投资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6分 (3)不符合水资源利用的投资项目:0分 4.节能评估:10分 项目建设投产后,单位产值能耗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规定。 (1)能耗等级较高的项目:3分 (2)能耗等级中等的项目:8分 (3)能耗等级较低的项目:10分 (4)项目能耗等级未能通过节能评估:0分 5.企业自身实力:10分 (1)企业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效专利)或产品具有全国知名品牌,资金实力雄厚:10分 (2)企业在全国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8分 (3)企业信誉良好,有能力投资本项目:6分

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国500强、央企、上市公司等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此项另加10分。 6.项目总投资:8分 (1)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1分 (2)总投资达到1亿元:3分 (3)总投资达到2亿元:5分 (4)总投资每增加2亿元增加1分,最高8分 7.投资强度:8分 (1)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5分 (2)投资强度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高8分 (3)投资强度低于300万元/亩:0分 8.容积率:8分 (1)容积率达到1.0:5分 (2)容积率每增加0.1,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最高8分 (3)容积率低于1.0:0分 9.税收贡献:6分 (1)税收强度达到20万元/亩:2分 (2)税收强度达到25万元/亩:4分 (3)税收强度达到30万元/亩:6分 10.项目建设:6分 工业项目: (1)工艺、技术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造价合理:6分 (2)工艺、技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造价合理:4分 (3)工艺、技术符合行业标准,造价合理:2分

2019年北京海淀区重点小学排名榜

2019年北京海淀区重点小学排名榜 2019年北京海淀区重点小学排名榜 1.中关村第三小学 小学点评:生源多元、教育设施、师资在北京市。 2.清华大学附属小学 小学点评:“1+X课程”育人模式的构建与实施,开创学校课程建设新时期。 3.人民大学附属小学 小学点评:人大附小的学生知识面广、基础扎实、思维活跃、个性张扬。 4.海淀实验小学 小学点评:管理科学化、育人优质化、教师专业化、校园数字化、环境人文化、社区一体化。 5.中关村第一小学 小学点评:植根海淀特有的文化科技沃土,从外显的校园环境到内涵的学校文化精神,向着多元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全国乃至国际的品牌学校迈进。 6.万泉小学 小学点评:社团活动是万泉小学最为突出的亮点。让艺术弥漫校园、让艺术走进生活、让艺术成就人生。 7.中国科学院附属玉泉小学

小学点评:这是一座弥散着浓浓童心味的校园,学校践行“幸福教育”,让每一个孩子拥有幸福人生。其开设的“超学科”课程走在中国基础教育的前沿。 8.上地实验小学 小学点评:创新,成为上地实验小学办学理念和战略思维以及发展不竭的动力。 9.五一小学 小学点评:“红色”出身,集优良传统和时代特点于一体的现代化学校。 10.北大附小 小学点评:北京大学教职工子弟学校,冰心老人为之题字“专心地学习,痛快地游玩”。 中关村第三小学的简介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始建于1981年,地处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带,这里是高科技和人才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得天独厚的地区优势,浓郁的学术氛围,形成了学校优越的办学环境。承载浓厚的学术文化基因,持续超越的精神积淀,是学校不断发展的核心动力。办学三十多年来,以改革创新的先进理念,学校获得了快速发展。以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高品质的教学追求,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家长的信赖,成为北京市人数最多的小学。在2015年6月红山小学并入中关村三小,称作中关村第三小学红山校区。所以学校现在是一校三址,中关村校区、万柳校区和红山校区。目前已开始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巴沟处,与万柳校区相隔不远。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2021年) 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聚焦服务功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和辐射带动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经研究,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 1、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5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19〕43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国家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本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申报资料要求 (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8、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1、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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