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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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原因(一):A、自查补缴 B、稽核补缴 C、审计补缴 D、监察补缴 E、其他
缴费方式:
单位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财务经办人: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
报表日期: 年 月
补缴原因(二):1、新参保单位补缴 2、个人补缴 3、补基数差额 4、月报补缴 5、个体工商户 6、自由职业者 7、农转居补缴 8、农转居趸缴 9、农转自 10、农转非 11、其他
4、5栏=2栏+3栏+4栏;8栏=6栏+7栏;10栏=1栏+5栏+8栏+9栏;14栏=11栏+12栏+13栏;17栏=15栏+16栏;20栏=18栏+19栏;24栏=20栏+21栏+22栏+23栏;25栏=10栏+14栏+17栏+20栏+24栏。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此表由单位补缴时汇总填报,一式三份,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业务、财务各一份。
2、此表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财务收款依据。
3、按补缴原因分别汇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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