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 基本建设资金。

2. 更新改造资金。

3. 财政预算外资金。

4. 粮、棉、油收购资金。

5.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 期货交易保证金。

7. 信托基金。

8.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 住房基金。

12. 社会保障基金。

13.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 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二)支行应要求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5.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6.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金融机构许可证。

7.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客户有关的证明。

8.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9.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各支行不得受理单位客户为粮、棉、油收购资金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申请。

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各支行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第十七条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客户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各支行应要求其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外国及港、澳、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准入证明。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5.本款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国及港、澳、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除外。

6.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7.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

账户。

8.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9.单位存款人因增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持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第二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分专用资金的性质规定其现金支取。

(一)单位银行卡账户、财政预算外资金账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和收入汇缴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二)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三)粮、棉、油收购资金账户、社会保障基金账户、住房基金账户、党、团、工会经费账户、业务支出账户可以支取现金,但应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

(四)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五)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怎样开设基本存款帐户

怎样开设基本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基本存款帐户的当事人资格条件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①企业法人;②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⑥外国驻华机构;⑦社会团体;⑧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⑨外地常设机构;⑩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基本存款帐户开立所需的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③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⑤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基本存款帐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帐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颗图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 表2-1中国××银行开户申请书 申请开户单位全称地址电话号码主管部门名称上级管理部门名称账户资金来源性质已开账户情况开户银行账号账户名称上级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申请开户单位公章年月日以下各栏由银行填写业务部门意见会计主管意见科目账户名称账号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开户日期编号

基本存款账户与一般存款账户

基本户和一般户 基本存款账户与一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与“一般户”)此概念仅有对公账户会使用,个人账户不涉及此概念。以下分别为您进行下介绍: 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定义: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对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的非法人。 企业开户原则: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变更或撤销其他三类账户,必须凭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许可证办理相关的手续,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进行登记,便于全面反映和控制存款人的各类银行账户的开、销户情况,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此,体现了基本存款账户在四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处于统驭地位,是单位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其他三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则作为其功能和作用的补充。开户条件: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A). 企业法人;B). 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C). 机关、事业单位;D). 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E). 社会团体;F). 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G). 异地常设机构;H). 外国驻华机构;I). 个体工商户;J).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K).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L). 其他组织, 二、其他规定: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 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如果该账户由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入的,存款人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如由 其他银行转入或由一般存款账户转入的,该账户应自“开户许可证”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当存款人在同一开户银行撤消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3、“正式开立之日”为当地人民银行的核准日期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 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定义:一般存款账户是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

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2015湖南农信社考试资料: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4. 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付及其工资、资金和现金的支取。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他组织。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①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②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3)存款人的专用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4)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更多2015年湖南省农信社考试信息详见>>>湖南农信社招聘考试网

账户管理题库

账户管理题库 一、判断改错题(正确的在题目后的括号内“√”,错误的在题目后的括号内“×”,并进行划线更正) 1、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在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而且开户数量不受限制;存款人可以选择任意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根据资金性质也可以不受数量的限制。(×)国家所规定的一些特殊行业资金账户只能在指定银行开立并监管(如粮棉油收储企业的账户只能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由于专用账户的资金性质不是由存款人自行认定的,都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且具有特定用途需进行专项管理,因此是受数量控制的。 (中央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文件有明确规定) 2、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3、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4、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5个工作日 5、银行收到存款人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办理销户手续。(√) 6、持票人为个人且未在汇票解付行开户的,代理解付行按持票人开立“其他应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应在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帐户 7、单位协定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时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小于或等于50万元,按活期存款利率按季在结息日计付利息;存款超过50万元部分按季结息日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8、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和支取。(×)不可支取现金 9、久悬户款项按规定转入损益、久悬户转入“201各种挂账款项”管理后,其验印系统印鉴应作销户处理,全套印鉴卡与开销户资料一并保管。(√) 10、已结转久悬账户不得办理支付业务,但可以办理收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不得办理收付业务(答案:出自09年最新久悬户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与原先操作规定有所改变) 11、对列入非重点账户的且日均存款余额在300,000元(含)以上到500,000元(不含)以下的账户,应每年进行两次余额对账单邮寄对账,且对账回收率不低于80%;同一开户单位余额对账单连续二次未收回的,则必须进行面对面对账。(√)(答案正确:出自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银企对账管理办法) 12、对列入非重点账户的且日均余额在50,000元(不含)以下的账户,每年进行一次(9月30日)余额对账单邮寄对账,且对账回收率不低于70%考核。(×)不纳入对账回收率考核 13、银企对账范围包括开户单位结算账户、定期(通知)存款账户、其他存款账户。对零余额无积数的存款账户和已转入久悬未取款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样本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样张) 存款人名称 ☆必填项 电 话 ☆必填项 地 址 ☆必填项 邮 编 ☆必填项 存款人类别 ☆必填项 组织机构代码 ☆必填项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必填项 证件种类 ☆必填项 证件号码 ☆必填项 行 业 分 类 A( )B( )C ( )D( )E( )F( )G( ) H( )I ( )J( ) K( )L( )M( )N( )O( )P( )Q( )R( )S( )T( ) 注 册 资 金 币种: 金额: 地区代码 290000 经 营 范 围 ☆必填项 证明文件种类 ☆必填项 证明文件编号 ☆必填项 国税登记证号 ☆必填项 地税登记证号 ☆必填项 关 联 企 业 关联企业信息填列在“关联企业登记表”上。 账 户 性 质 基本( ) 一般( ) 专用( √ ) 临时( ) 资 金 性 质 社会保障基金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以下为存款人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信息: 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名称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以下栏目由开户银行审核后填写: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代码 账 号 账 户 名 称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开户日期 本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 结算账户,并承诺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 存款人(公章)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人民银行审核意见: (非核准类账户除外) 经办人(签章) 人民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1.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必须填列有效日期;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必须填列资金性质。 2.“行业分类”中各字母代表的行业种类如下:A :农、林、牧、渔业;B :采矿业;C :制造业;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E :建筑业;F :交通运输、仓库和邮政业;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H :批发和零售业;I :住宿和餐饮业;J :金融业;K :房地产业;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O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 :教育业;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 :文化、教育和娱乐业;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 :其他行业 3.带括号的选项填“√”。 4.申请开立核准类账户,填写本表一式三联,三联申请书由开户银行报送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加盖审核章后,一联开户单位留存,一联开户银行留存,一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留存;申请开立备案类账户,填写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存款人留存,一联开户银行留存。 填写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 填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 填写营业执照、批文、法人证书、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号 国税与地税号一致,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等单位不需提供 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标注 填写,若无标注可不填 填写办公地址、邮编与联系电话 按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类型填写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代码号

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区别

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区别 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每个企业都必须设置的,通过基本户核算的每笔业务,企业都应详细记录。在开设基本户的同时多数企业为了方便企业的日常工作,也会在企业 的附近或其他合适的地方重新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有时也是因为向银行借 款而在借款银行开设一般户。基本户和一般户基本成为企业核算往来的主要银行账户。 国家对一般户有一个限制,就是不得提取现金。实际工作中企业为了方便或急于用现 金也会通过其他方式从一般户中支取现金。其中主要方法是填开转账支票转存到个人户再 提取出来(因为一般户不能提取现金,所以不能办理现金支票)。 刚参加工作的会计或出纳普遍会遇到这种情况,而且时常不知该怎样处理,弄的手忙 脚乱。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不知道一般户不能提取现金的规定;二是不能理解企业为 什么还能给个人开支票。其实业务很简单,就是由企业填开一张转账支票,收款人为个人(在银行开设个人账户的个人,一般是经理或其亲属)。按照支票填写要求填好支票。由 会计或出纳持转账支票和个人存折到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将款项由企业转到个人存折上,然后再以个人的名义把钱取出。 企业这样处理若是单纯为了方便工作,而且所提取现金完全用于企业正常经营开支, 那么企业这样处理算不的上违法,只能说是违规操作。但是企业若是利用这种操作将企业 资金转存到个人账户(小金库),隐瞒收入就属于违法行为。 例题:某公司因急需现金,通过一般户转存提取现金8350元。首先填开一张转账支票收款人为王小飞,王小飞持支票到开户行后将支票转存到个人户中,然后有填写了取款单 将款项从个人户中提出,收到现金8350元。 借:库存现金 8350 贷:银行存款—**建设银行 8350

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材料

一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地税务登记证(陕税联)正、副本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二代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二代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则不需出具); 7公司公章、财务章、私章(即预留印鉴); 8如预留印鉴中私章所有人非法定代表人,请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注意: 1所有证件均需经过年检; 2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请使用A4纸复印清晰。 二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地税务登记证(陕税联)正、副本及复印件; 页脚内容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二代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二代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则不需出具); 8公司公章、财务章、私章(即预留印鉴); 9如预留印鉴中私章所有人非法定代表人,请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意: 1所有证件均需经过年检; 2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请使用A4纸复印清晰。 三预算内专用存款账户: 1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的复印件;(如报税则有税务登记证,如不报税则无税务登记证,需要在具体经办时与单位沟通,判断) 4如有基本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5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批文; 页脚内容2

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目的是保证特定用途的资金专款专用,并有利于监督管理。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要专户存储和使用的资金,才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针对不同的专用资金,《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了不同的使用范围: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人。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人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上述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 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1.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条件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2.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基本户和一般存款户、储蓄账户和结算户

企业基本户和一般存款户 基本存款账户与一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与一般户)此概念仅有对公账户会使用,个人账户不涉及此概念。以下分别为您进行下介绍: 基本存款账户: 定义: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对象: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 和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的非法人企业。 开户原则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变更或撤销其他三类账户,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办理相关的手续, 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进行登记, 便于全面反映和控制存款 人的各类银行账户的开、销户情况,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此, 体现了基本存款账户在四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处于统驭地位, 是单位开立其他银行结算 账户的前提,其他三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则作为其功能和作用的补充。 开户条件: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A). 企业法人; B). 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 C). 机关、事业单位; D). 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E). 社会团体; F).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 G). 异地常设机构; H). 外国驻华机构; I). 个体工商户; J).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K).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L). 其他组织。 其他规定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 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如果该账户由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入的,存款人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如由其他银行转入或由一般存款账户转入的,该账户应自“开户许可证”下发之日起 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当存款人在同一开户银行撤消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 重新开立的银行结 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3 、 正式开立之日 ” 为当地人民银行的核准日期 一般存款账户: 定义: 一般存款账户是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 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 行以外的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 开户条件: 1 、存在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根据需要自主 选择银行。但存款人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2 、其他结算需要是指:一方面存款人为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如某银行清算系统汇划快,结算速度快,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程序文件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程序 一、开立银行账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法人代表明(及其授权人明)及下列证明文件: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2)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3)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4)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5)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6)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组织还应出具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7)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8)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9)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10)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1)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批文或证明。 (12)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批文。 (13)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此外,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2、存款人申请开户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3、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3)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4)证券交易保证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银行存款账户的类型

银行存款账户的类型 银行存款账户的类型《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主要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该账户按规定可以支取现金,最长得超过两年。 (四)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开户行出具相应证明账户。如企业的社保基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都

属于该类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售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基本存款账户的申办文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同的存款人应按下列要求向就近商业银行相关网点出具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公司的一般账户与基本账户的区别

公司的一般账户与基本账户的区别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同时,还规定: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3.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公司账户分为:验资账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开设步骤为:先开验资账户,然后开基本账户,最后开一般账户。每个账户的使用方法及关系如下: 验资账户主要是注册公司的时候为了验资所使用的,此账户只能将资金存入,不能将资金取出,只有等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好,开完基本账户方可将资金取出。

基本账户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每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基本账户,此账户为公司正常使用账户,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取出资金的方式要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支取。 一般账户主要是用来转账使用,一个公司可以分别在每个银行开多个一般账户,一般账户必须在基本账户的前提下才能开设,一般账户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

单位用户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提供哪些资料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提供哪些资料? 2011-09-06 06:29:34 信息来源: 答: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提供如下资料: 存款人证件资料 存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其他证明文件 1、存款人证件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机关: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以及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4)事业单位: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以及财政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 注: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年代久远,批文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的,可凭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可以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5)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以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6)宗教组织: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书等 (7)民办非企业组织: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8)军队:军队单位开户核准通知书 (9)武警部队:武警部队单位开户核准通知书 (10)外地常设机构: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文或办事机构登记证书。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1)外国驻华机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文或外国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12)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3)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4)居民(村民、社区)委员会:主管部门的批文或由民政部门和乡、镇以上政府的批文 (15)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主管单位同意设立附属机构的批文和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

专用存款账户及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及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及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的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0(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 基本建设资金。 2. 更新改造资金。 3. 财政预算外资金。 4. 粮、棉、油收购资金。 5.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 期货交易保证金。 7. 信托基金。 8.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 住房基金。 12. 社会保障基金。 13.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 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二)支行应要求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5.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6.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金融机构许可证。 7.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客户有关的证明。 8.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9.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各支行不得受理单位客户为粮、棉、油收购资金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申请。 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各支行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第十七条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客户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各支行应要求其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外国及港、澳、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准入证明。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5.本款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国及港、澳、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除外。 6.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7.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须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需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5.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6.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7.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8.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9.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10.QFII特殊账户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和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无须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的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可以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分别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录入账户管理系统时,如该类单位有两个组织机构代码,可分别录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名称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如该类单位只有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则只可录入一个组织机构代码,且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与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名称一致。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后加资金性质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向银行出具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填写的“账户名称”为单位名称后加资金性质。 开立结算账户时客户须填写开户申请书,并与开户行签订账户管理协议,预算单位需出具经市财政局审批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国库单一账户同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审批。 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戳,双人签章确认。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企业账户办理流程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及办理程序 一、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先到拟开立账户的银行领取《开户申请书》, 按申请书的内容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少2套,由开户银行负责审核开户资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在开户申请书上填写开户银行的相关信息及开立基本户的账号,并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 由开户银行留存1套开户资料的复印件, 另1套开户资料复印件及《开户申请书》送交至人民银行, 经人民银行审查符合开立条件的,核准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其中法人企业还需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 加盖企业公章和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临时存款账户 1、异地企业在我县辖内从事建筑施工及安装等临时经营活动, 需提供建筑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等资料2套,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由开户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核准开立。 异地建筑施工安装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名称也可以单位名称加项目部名称构成, 其预留签章应当与账户名称一致。 异地企业若以项目部名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应同时填写《开户申请书》和《申请书附页》, 除应提供前面所要求的资料外, 还应提供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单位授权该项目部开户的授权书, 授权书应载明:项目部名称、项目部负责人姓名, 以及项目部因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承担等内容。 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 可以根据不同合同开立不超过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2、开立公司注册验资临时户时, 由企业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由开户银行自行开立验资临时存款户。 3、公司因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户时, 企业应出具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内银行为境外央行类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716916195.html, 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内银行为境外央行类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作者: 来源:《金融周刊》2015年第40期 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就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指出,允许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其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双边本币互换交易、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日常资金管理以及依法开展其他业务等相关资金往来。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确有需要支取现金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此外,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出具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签字页等文件。尚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可凭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开户表,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通知明确,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填写开户申请书,与开户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预留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有权签字人的签章,办理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信息暂不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管理。 通知要求,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账户信息以及跨境人民币资金收支信息。 此前,为进一步提高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效率,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7月14日,人民银行就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 事宜发布通知。通知要求,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应当通过原件邮寄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递交等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备案表。备案完成后,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存款账户和储蓄账户的区别

存款账户和储蓄账户的区别 存款账户和储蓄账户,这两个概念在国外的银行业务中有很严格的区分。下面我们来详细的看看吧。 存款账户和储蓄账户有什么区别储蓄存款(Savings Account)是相对于活期存款(Current Account)而言的,两种账户都是没有期限,可随时支取的,是M1的概念。储蓄存款是有利息的,但不能开支票;活期存款不但没有利息,还可能会加收账户管理费,但可以开支票。如果储蓄存款账户有钱,而活期账户没有钱,你开的支票也可能被退回。因为国内没有个人支票,国内银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活期存款,只有储蓄存款。 而定期存款(Time Deposit)是有期限的,利率相对高于储蓄存款利率,国内这种存款很常见。定期存款应该是M2的概念。 一般银行存款账户和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区别一般银行存款账户,专用银行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

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 4.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 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区别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每个企业都必须设置的,通过基本户核算的每笔业务,企业都应详细记录。在开设基本户的同时多数企业为了方便企业的日常工作,也会在企业的附近或其他合适的地方重新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有时也是因为向银行借款而在借款银行开设一般户。基本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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