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香港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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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香港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王书成

2012-07-06 22:40:28 来源:《法人》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治,除了要不断完善目前的监管制度外,也许最终仍要落脚于法治政府的建设上来。如果实现了服务政府、公开政府和责任政府,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也许就水到渠成了,这正是香港的经验所在。

目前内地涌现的诸多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视。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虽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进行了诸多探讨,但现实中的问题仍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很多在内地出产的“合格”产品,到了香港,一经检验便成了“问题”产品。比如,之前由香港检验的中国内地四款拉面塑化剂超标53倍,以及香港前不久刚刚检验的一种来自广东的胶囊,其中所含药用胶囊铬超标41倍。而且从调查来看,内地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已成为深圳居民近年来赴香港消费不断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深圳居民在港消费也逐渐从原来单纯的中高端消费向高、中、低消费全面转型。为何很多在内地已经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到了香港会遇到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呢?为何在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下,人们更加信任“香港”标签下的食品呢?这些问题的求解在一定程度上都涉及到两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具体设置与运转方面的差异。当然,至少从社会效果来看,香港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某些方面具有自身独特的成功经验。且比较来看,对内地监管机制的完善也有一定的启示。

自2006年香港成立单独的食品安全中心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管以来,成效显著。与内地比较来看,香港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至少有三方面较为独特的经验。

食品安全中心在食物环境卫生署下单独设置

香港食品安全中心在食物环境卫生署下单独设置,专门负责食物监察、管制、风险评估等事宜。食物安全专员下设有三个部门,分别为:食物监察及管制科,负责监督食物的进出口、所有食物方面的事故、联系国际食物机构、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及对输入食物进行化学检测,等等;风险评估及传达科,负责进行风险分析,其中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传达三个方面,从而为监管提供科学的依据;食物安全中心行政科,负责监督食物安全中心的行政支援服务,包括办公地方、人事及编辑、财务及会计,等等。当然,从人员的分布来看,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分散在各个管辖区域,具体负责这些区域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工作。

比较来看,中国内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并非采取香港的模式。《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

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内地采行的是一种“各管一块、统一协调”的监管模式。虽然这种监管模式在文本逻辑上具有自洽性,即在法律规范上各个政府部门应该在各自管辖的职权范围履行监管职责,从而防范食物安全方面的问题,但在现实中则容易出现多头与重复执法,或责任推卸而致使出现监管真空等情形。比如,虽然现实中某企业可能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但在未建成责任政府的情境下,如果诸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可能由此并不会带来实际的部门利益,那么,由于“各管一块”并不要求其中某个政府部门对整个安全监管负责,这便容易沦落为“怠工履行”的情形,从而出现监管上的真空。相反,如果履行监管职责会给政府部门带来巨大的部门利益,那么“各管一块”又会诱使各个监管部门积极介入乃至扩展至对整个食物安全性问题的监管,进而又容易出现重复执法、多头监管等混乱情形。比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此,很容易出现在某些情形下,诸多监管部门都认为有“必要”,而在有的情形中,可能这些部门均认为没有“必要”的迥异情形。

当然,在目前内地的监管体制下,各类产品在经过生产前的诸多监督环节之后,如许可审查、资质认可、质量标准认定等,再进入到市场流通环节,产品所具有的食物安全性问题往往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所谓隐蔽性,即其中的安全性问题一般不易为消费者所直接觉察,而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消费之后,才会慢慢地凸现出来。如社会中出现的毒奶粉等事件即是如此。而所谓复杂性,即经过诸多过滤后进入流通环节的产品所内含的安全性问题往往兼具化学性、生物性等诸多特征,进而所涉及的监管职权往往不限于其中一个监管部门,而是多个监管部门。对此,香港单独设置的食物安全监管机制可以从容以对,但是在“各管一块”的监管模式下,安全监管会在制度上逻辑上会出现一种悖论,因为在安全性问题被引发之前,由于其中的问题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一时尚难以分辨出

其中问题所具体涉及的监管领域,由此,除非有特殊情形,各个监管部门一般会怠于监管,难以积极介入。因为在问题尚未被诊断的情形下,一旦积极介入监管,很有可能会出现徒劳而无功的“越权”或“无权”监管情形。当然,由于发生了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从而将问题爆发出来之后,那么各个监管职能部门当然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积极介入监管、履行应尽的职责。可见,“各管一块”的监管模式一般难以发挥事前预防或积极介入的监管效果,而往往扮演了事后追究责任的功能角色。同样,这种模式下的“统一协调”也往往都体现在事后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的过程当中。

食品安全中心的组成人员一般具有很强的专业背景

在香港,食品安全中心的组成人员一般具有很强的专业背景,均是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具体包括公共卫生医生、护士、兽医、卫生监察员、化验师、营养学专家、食物生物科技专家以及食物毒理学专家,等等。比如,现任食物安全专员陈汉仪为医学专业背景出生。这种人员配备截然区别于目前内地执法监管机构的情形。内地监管机制整体上采行的仍然是一种“执法监管”与“专业检测”相分离的格局。如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自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等措施。然而,对于专业性的检验、检测等问题,则一般交由非执法监督的食品检验机构来负责。与香港的情形相比,这种制度设计会使各个执法监管机构在专业性方面较为薄弱。但是,由于食品安全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复杂性,并且在问题解决上要求监管上的强专业性,可见,这种“各管一块”且执法监管与专业检验相分离的制度设计会让很多安全性问题成为执法监管中的漏网之鱼。

香港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完备、法律责任严格

从法律规范来看,目前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涉及诸多领域,其中包括《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V部、《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规例,如《奶粉规例》(第132R章)、《食物内甜味剂规例》(第132U 章),等等。且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非常严格。其中明确规定,任何人士售卖不适宜人类食用的食品则属犯罪。无疑,这种严格的法律责任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相比较而言,内地法律目前在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诸多规定,但主要体现在行政处罚层面,具体包括罚款、责令停产营业、吊销许可证。与香港的重罚制相比,这种主要以行政处罚为制裁手段的责任制度,如果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很容易出现责任虚置的情形。比如,某企业从事违反食品安全方面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在市场中实际盈利了一百万元,但自己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之后,而只需在法律层面实际承担二十万元的法律责任,那么,对该企业来说,法律责任的设置只是一种虚置,而达不到遏制违法行为的实际效果。也就是说,这种法律责任的设置并没有很好地结合市场运行的规律,而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沦为一种没有“实际”制裁效果的道德性说教。

香港食品安全监管在以上三方面的经验,虽然可能并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也可以从某些方面反衬出目前内地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日后的制度完善带来一定的启示。当然,值得注意的是,香港食品安全中心的有效运转是以香港所具备的法治政府为制度依托的。这种法治政府至少应内涵三个要素:首先是服务政府,即政府应当履行其在法律规范上应履行的职责;其次为公开政府,即政府应当将其所实际履行的职责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这样便可以让公众来监督其是否符合了服务政府的要求;再次是责任政府,即对政府未能履行应尽职责的情形要追究政府的法律责任,除非政府可以举证证明所产生

的法律后果并非是由自己未履行职责而造成的。

概言之,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治,除了要不断完善目前的监管制度外,也许最终仍要落脚于法治政府的建设上来。如果实现了服务政府、公开政府和责任政府,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也许就水到渠成了。

作者简介:王书成,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食品流程 三、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经理执行,董事监督指导。 四、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 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

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 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 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 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接收。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实用版

YF-ED-J760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 考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当前国际 国内社会舆论所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据资料报 到,在20xx年8月下旬至20xx年12月底所开 展的全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 作中,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 的领导下,共出动执法人员929万多人 (次),检查各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 56.86万个(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7.9万件;全国县城以上城市16835个批发市

场、50318个集贸市场、25444个商场、80462个超市100%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127.3万个乡镇食杂店,103.6万个街道食品食杂店,38.7万个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进销货台帐。通过各级工商部门的努力,“一个彻底”和“两个100%”的目标已经实现,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的检查和验收。我作为一名基层工商管理干部,也参与到了这场整治活动之中。回顾这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集中整治攻坚作战的胜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仅围绕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表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食品经营行业中无证无照现象成因分析 食品经营行业是工商部门所划定的高危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为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卫生部起草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该办法分七章,包括:总则,规划、计划和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和发布,修改和复审,附则,共计四十二条。 《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和制(修)订计划的内容及制定程序、标准起草过程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标准审查程序、标准批准发布形式及实施后的管理等。 《办法》从内容上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了标准制定过程的科学性,要求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制定标准的主要依据,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是在标准起草、审查等环节均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要求标准在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经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初审通过的标准,要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突出标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为了保证标准审查质量,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将审评委员会内的审查细化为秘书处初审、专业分委员会审查、主任会议审议三个环节,同时增设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审核环节。该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对各专业卫生标准报批材料的审核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增设此环节,有利于保证报至卫生部的标准报批材料的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77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编辑本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培训讲学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此话道出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新时期的食品安全有两重内涵,一是食品供给保障安全,即“粮食安全”,为宏观性食品安全概念;二是以保障人民个体健康安全为内涵的食品安全,即“食品质的安全”,为微观性食品安全概念。近几年来,象“三鹿奶粉”、苏丹红事件”、“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数见不鲜,这些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着严重问题。也大大提高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度,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重大社会焦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1.食品质量安全性总体上有所提高 我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积极改善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现状。2009年6 月1 日,我国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法》,随着本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性总体上有所提高。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是首要问题。 近年来卫生部每年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数百起,中毒人数几千人,上百人死亡,据调查除意外事故外,大部分是由致病微生物引起的。据卫生部统计,2008 年,我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431 起,中毒13095 人,死亡154 人。其中由微生物污染造成食物中毒共172 起,占总数的39.91%,中毒7595 人,死亡5 人。统计表明由微生物污染引起食物中毒仍然是食物中毒的最主要原因。 (2) 农药、兽药残留引起的食品质量安全性问题。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但农业生产技术较为落后,过量地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农用化学品,造成农产品中有害物质残留严重超标。由此而引发的食物中毒时有发生,不但损害了人民健康,而且影响我国经济发展。 (3) 种植业和养殖业源头污染及加工、运输、贮藏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工业污染造成的环境恶化对食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工业污染、环境的恶化是影响食品安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水源污染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海域污染直接影响海产品的卫生质量,土壤污染造成农作物成为有害物质的富集体。“二恶英”污染的问题,是由于焚烧垃圾而造成,“二恶英”是环境检测中很重要的一级致癌物质。 我国种植业中普遍存在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的问题,养殖业中大量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性激素”造成我国食品生产的原材料有害物质残留严重超标,进而导致食品安全性问题。同时,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有些企业未能按照工艺要求操作,微生物杀灭不完全造成食品残留致病微生物,继而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此外,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有些企业未能按照食品冷藏链的要求进行低温保存和运输,使有害微生物大量繁殖,最终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4) 容器和包装材料不合格 食品的包装是防止微生物污染的重要方法。各种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可能在食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经营过程中造成食品污染。新的食品包装材料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疑问 wk_ad_begin({pid : 21});wk_ad_after(21, function(){$('.ad-hidden').hide();}, function(){$('.ad-hidden').show();});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供啊,人们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下面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

食品安全学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总结

第一章绪论 一、如何理解食品安全的概念? 1、食品安全完整的概念和范围应包括两个方面:⒈食品的充足供应,即解决人类的贫穷,饥饿,保证人人有饭吃。⒉食品的安全与营养,即人类摄入的食品不含有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的污染物、无毒、无害,并能提供人体所需要的基本营养元素。 2、食品安全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 3、食品安全可具体理解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4、食品安全具有相对性,绝对安全性或零风险是很难达到的。 二、为什么说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 作为一“种”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 作为“属”概念的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通常被理解为部门概念或者行业概念)均无法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和全部环节。 三、安全食品包括哪些层次? 我国目前生产的安全食品包括以下层次:常规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四、食物链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不安全因素。 英国(1993)对当代发达和较发达社会或国家提出的一张饮食风险清单: ①微生物、寄生虫等生物污染。 ②环境污染。 ③农用、兽用化学物质的残留。如化肥、农药、兽药等。 ④自然界存在的天然毒素。 ⑤营养素不平衡。 ⑥食品加工和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毒素。 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⑧食品掺伪。 ⑨新开发的食品资源及新工艺产品。 ⑩包装材料。 ⑾过量饮酒。 ⑿其他。 五、简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一)食品标准化工作正在不断完善 食品标准化体系的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二)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健全 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网络,其中

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一轻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一、基本情况 一轻系统现有与食品生产安全相关企业43户(津酒6户,食品事业部11户,生物集团12户,塑料1户,直属蜡笔小新、万事达、红堡、日升),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3户;涉及食品包装企业5户;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4户;食品检测单位1户。现在食品安全是分段负责,多头管理,集团有关部门承担协调、督促及指导职能,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主要依靠行业自律。 二、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一轻集团经济运行部负责监测分析全系统经济运行态势并对运行质量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运行调度,协调落实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平衡,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结合分管工作,对全系统食品安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督促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及时传达部署国家及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加强对农产品原料的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原料使用的安全质量检测。督促企业加强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及时掌握非食品原料污染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督促企业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力争使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积极支持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3、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针对突发社会食品安全事件,及时与企业沟通,督促企业严禁使用危害食品安全的违禁原料及添加剂)。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创造食品安全诚信文化。逐步完善企业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逐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进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5、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督导企业严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完善食品安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逐步探索完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督促企业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规范完善食品现代流通网、社会监督网和监管责任网,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6、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在对食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充分运用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督促进出口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督促企业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7、建立例会制度,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食品安全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核心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法律条文 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相继出现,严重威胁着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凸显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不少漏洞。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不少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一、受消费水平的影响,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还有一些价值较低的假冒伪劣小食品,维权成本高,经济不划算,也是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部门联系松散,联合监管存在真空。目前在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实行的是分环节监管,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管理,但是每一个监管部门管辖环节具体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还不够明确。由于许多具体职能交叉,界线不清,容易滋生职能部门相互

推诿、扯皮的现象,工作存在漏洞,监管出现真空。比如饭店饮食安全现在就没有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管理,地沟油、过期变质等许多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被广泛使用,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各职能部门间也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管各的,造成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力,形不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局面,导致“五龙治水”都管不好老百姓的一顿饭。 三、监管手段有限,执法人员水平不齐。目前,基层食品安全的技术监管水平有限,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比较落后,在查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难以提供精确有效的检验结果。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和巡查的过程中,仅靠经验和以有效期、保质期、商标包装等方面凭查证、询问、手摸、眼观等方式做出粗略判断,大大降低了食品的安全率。与此同时,一些监管人员安于现状,不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低下;巡查时走马观花,发现不了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还有少数执法人员缺乏责任心,或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借口人手不足、点多面广、社会风气不好等原因,对生产、销售、贩卖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管不问。还有的部门以罚代管,光顾关心自己的利益,忽略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监管缺失,埋下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据调研了解和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卫生监督等部门采集的数据显示,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商业道德,只图经济利益,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规划、计划和立项 第六条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卫生部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及制(修)订计划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起草 第十四条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第十五条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标准。 第十六条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如何做到严监管的几点思考

食品安全工作如何做到严监管的几点思考(赵国兴) 市局食品科赵国兴 近段时间以来,通过反复学习牛局长的工作报告和《严监管就是优服务》的文章,自己对严监管就是优服务的工作理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结合食品监管工作的实际,我认为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到严监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识要深。市局党组书记,牛育才局长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确定了“提升监管水平,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树立“严监管就是优服务、严监管就是促发展、严监管就是第一要务”三大理念、和实现“从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向严监管为第一要务转变,从工作机制不健全向严规范为第一保障转变,从一般性的批评教育向严问责为第一落实转变”的三大转变。民以食品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和政府威望。对食品安全严监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关注国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必要措施,它对进一步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思路要明。2009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局和市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要求,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既: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责任;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既:认真组织食品生产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整治、区域化集中生产食品的整治以及食品小作坊的整治等“三个专项整治”。 三、问题要清。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从我们监管的主体来说食品工业化水平较低。近年来我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相对而言我市的食品工业化水平仍然较低,骨干企业、有规模的企业少,食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低的食品小作坊还大量存在,这成为我们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工作的难点问题。二是从企业经营者来说缺乏诚实守信的道德观。为了获取利润,偏要昧着良心在食品制作工艺上超范围、超标准滥用食品添加物质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这成为我们实施食品生产监管的重点问题。三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覆盖面、可操作性以及惩处力度等,在实际运作中远远不能适应实际监管工作的需要,已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四是监管体制不顺和监管能力不足。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较多,长期以来既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同时又存在着部门之间的监管漏洞和真空;另一方面,我们现有的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测设备以及各种经费等数量严重不足,与大量的监管工作不相适应。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和提高监管能力已成为当前的焦点问题。五是对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存在“五个不到位”。具体是: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分类不准,普查建档不到位;部分地区无卫生许可证和无营业执照的黑作坊非法生产,取缔不到位;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制品企业无证生产,查处不到位;部分获证食品企业不能持续按照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组织生产,证后监管不到位;许多食品小作坊不具备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监督规范不到位;企业产品不执行强制检验制度,执法检查和检测不到位。这是我们当前落实严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四、措施要严。针对晋城的实际,我认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要做到六个到位。一是依法构建监管机制到位。围绕《食品安全法》和“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和责任边界,依法承担有限的法定监管责任,实施依法有效监管,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监督企业建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落实企业主体、各级政府和质监部门各自的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同时,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容易产生质量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并进一步深化落实分片定责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职责,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基层监管模式,实施新的科学、便捷、有效的监管方法,提高监督检查效率。二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到位。以《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送审稿) 发布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 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添加剂的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标准作为基础。 基本要求 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保质期内产品应保持应具有的功能性。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应的国 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酶制剂、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的选址、厂区 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要求应符合的相关要求。附录适用于产品标准中有微 生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酶制剂类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鼓励可用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选址 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便利,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安全的区域。 不应选择对产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厂区环境 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 厂区应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的道路应硬化。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预防虫害控制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的孳生。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排污沟渠等设施应保持畅通。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废弃物的存放不应对产品生产造成污染,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 生产区不得生产和存放有碍产品卫生的其他物品。 厂房和车间 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生产场所、包装场所、 仓库、检验场所等生产用房,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产品生产操作要求,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 合理,既能保证生产的连续性且能防止生产中或工序间发生交叉污染。 1 / 6

(调查报告)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自6月起*县食药监局承担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新的监管领域和新的职能,如何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我部门面对的一项新课题。我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调查研究当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问路石”,集中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摸底调查、重点抽查、座谈走访、典型分析等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全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行业具体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64.9%。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体检了的走了,新来的未经体检随即上岗,特别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甲肝、肺结核等)的人员上岗,给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这些患病从业人员成为餐饮业的“隐形杀手”。 (三)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众多的小餐饮单位受自身经营规模、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难以做到分间操作,有的甚至生熟案不分,也不能达到远离厕所、粪堆、污水沟等污染源的要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核心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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