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案例分析

税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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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案例分析

一、股权转让,处理不当挨罚,多缴税

1、案例背景资料:

甲公司于200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万元,三位股东在接下来的三年中因公司经营需要,陆续共注入公司资金1150万元,但未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等变更手续。目前公司的总资产是2100万元,净资产是1380万元。2008年5月,张姓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份转让给李姓股东,转让价为350万元,随后李某以现金248万元支付给张某,两人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9年10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张某补交个人所得税67.5万元,滞纳金17.5万元(按日息万分之五计),并处罚金85万元,合计170万元。因数额太大,遭张某拒绝,随后张某将其个人财产进行了转移和隐匿,使税务机关无法强制执行。2009年底,张某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犯罪被捕入狱。

张某不服,委托其律师申诉,其主要理由有二:一是其投入公司的原始资本实际是300万元,其获利仅48万元,即使不计资金的利息成本,其获利部分按20%的所得税率计也仅仅只有9.6万元,再加上滞纳金等也不过10万元出头,税务机关的补税金额计算依据有误;二是如此高的罚金远远超出法律规定。张某承诺愿意按重新计算调整后的结果补税和接受处罚。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2、案例分析要求:

A、税务机关的补税数据是怎样计算得出的?请列出计算式并计算结果进行比较。

B、税务机关的补税和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为什么?

C、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D、你从这一案例能得到哪些教训和启示?

二、欲虚假注资偷逃税,枉费心机尝恶果

1、案例背景资料: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虚假注资的情况较为普遍,有的伪造银行资金进账单骗取虚假验资报告,也有的与负责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合谋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有的先出资再抽逃资金,有的注册资金形式上到位实际不到位,有的用实物出资者先虚夸投入资产价值再委托验资,也有的验资后资产不办理产权过户等,手法五花八门,目的是骗取银行信用以方便融资或加大折旧以偷逃税款。

刘某于2005年底注册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刘某手头资金仅200来万,但公司登记的注册资金1000万,系刘某利用他人的10辆汽车、5台数控机床设备等作为实物投资作价800万虚增了注册资本,以加大折旧额进而达到降低应税所得额的目的。2008年9月该公司又注册了两个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公司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或微利边沿,引起了税务机关的关注。

经检查,该公司2008年实现主营收入约563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约5617万元,经营毛利率为0.28%,毛利率和税负率等指标显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税务人员深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注册时投入的固定资产并未投入经营使用,三年多时间里,共计多计提折旧等达370万元,少纳所得税约92万元。且刘某的公司三年来一直存在部分销售收入账外循环和虚增广告成本等行为。最终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做出了查补增值税及所得税款共计约385万元,并处三倍罚金的处罚,刘某本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求其偷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2、案例分析要求:

A、依据计税原理,解析公司虚增注册资本的利弊有哪些?

B、本案例中,假如你是刘某,你会怎么做才能不至于违法且有可能减轻公司的税负?

C、从本案例中,你得到哪些启示?

三、节税筹划方案设计

1、背景资料

甲、乙、丙、丁四家私人企业的经营规模均满足不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条件,无法取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许多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于是,经磋商,决定四家企业联合起来组建一新的实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各自的业务仍然按原有的归属关系分别经营,互不干涉,自负盈亏。为此,有人提出了如下两种设想:

方案一:以甲为主体,吸收乙、丙、丁入股,在合资入股章程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股份公司实施“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统一一块牌子对外,内部以分公司或部门形式分别实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的共同运作管理费用按股份分摊。

方案二:以甲为主体,乙、丙、丁成为甲的经销商,均以甲的名义对外。乙、丙、丁的进货和销售均以甲的名义操作,凡需要开具增增值税发票的业务逐单清算,财务核算统一由甲对外,甲按每单业务的固定比例提取管理费。

2、案例分析要求

A、请就上述两种筹划思路分别指出其涉税业务操作时的利与弊,以及其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税负减免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B、假如请你来筹划,你将提出何种运作思路?与上述思路相比,你的思路有哪些好处?

四、促销策略实施筹划方案分析

1、试比较下列三种促销方案有何不同?

A、购价值2000元的电冰箱送价值200元的电饭锅一个;

B、购2000元的电冰箱,加1元钱可购价值200元的电饭锅或其他等值的商品;

C、购2000元的电冰箱即送200元购物券;

D、购2000元的电冰箱,返还200元现金;

E、购2000元以上的电冰箱统一按八折计价销售。

2、分析要求

分别就五种方式所可能涉及的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做出详细测算,依据测算结果分析比较其优劣。

假如你是商场的营销策划负责人,你将如何向你的上级推荐最佳的促销方案?

五、以楼抵债的涉税处理问题讨论

1、法律及政策知识点概述

财税【2003】第016号《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或个人出售房产时,以全部收入额减去购买成本的余额作为计缴营业税的税基;

财税【2008】第174号《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出售非普通住宅时,购买不足2年的,以转让全额计缴营业税,超过2年的按全部收入额减去购买成本的余额作为计缴营业税税基;出售普通住宅时,购买不足2年的,按全部收入额减去购买成本的余额作为计缴营业税税基,超过2年的,免征营业税。

国税函【1998】771号《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债务,无论是协商、法院裁定或拍卖等形式发生产权转移的,均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缴营业税。

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作固定资产使用,或用于捐赠、奖励、福利、投资、抵债或换取非货币资产的行为,均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2、案例背景资料

事件一:2008年初,张某向朋友王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自身公司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一年,现无力及时归还。拟将其4年前购买的市内目前正用于出租的145㎡的商品房作价200万转让给王某,除抵顶债务外,王某即时支付给张某现金100万,双方于2009年4月去相关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事件二:2009年中,A房地产开发公司欠B工程公司工程款400万已逾一年,B公司反复催收,A现决定以新开发的市场评估价约500万的五套商品住宅作价400万(开发的账面成本约320万)抵顶B的债务,随后双方签订抵债协议,去相关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A公司就此业务计缴了营业税20万元。2010年初,税务机关在例行检查时对此业务的处理提出异议,认为A公司应调增应税所得额60万元(500-320-20-100),补交所得税15万元及相应的滞纳金,免于处罚。

3、案例讨论要求

A、事件一中,张某和王某分别应缴纳哪些税?数额几何?

B、事件二中税务机关为什么会提出异议?依据是什么?

C、你从这两起案例中获得了哪些启示?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办法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日常税收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和有 效防范税务违法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是指税收管理部门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过程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行为的日常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类(税务登记、注销、停歇业、非正常户和漏征漏管户的清查),税源管理类(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个 体税收定额变化、申报情况核查、纳税催报、税款催缴、税收优惠 政策检查),税基管理类(发票管理与使用检查、税控装置推广与 使用的检查、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核查、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查、纳 税评估问询和疑点情况的核查、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移送)等。 第三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基本业务流程:检查确定、检查实施、检 查审理、检查执行、移交稽查、整理归档和报告制度等组成。 第四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分为:简易程序与审理,一般程序与审理。对涉及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必须进入ctais系统检查模块操作的 检查,要实行一般程序与审理;其他类型检查处理允许使用简易程 序与审理。 第五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要与其他征管工作协调一致,做好与 流转税、所得税、稽查局、法规等工作的衔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局征管处、稽查局 负责全省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设区市国税 局征收管理科(处)、稽查局负责本辖区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的 业务指导和管理;各县(市、区)国税局负责本局税收管理日常检 查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实行内部查、审分离。各县(市、区)局 的征管科、税务分局承担日常检查工作的检查、执行工作。各县(市、区)局的税政法规科或税务分局的法规或综合业务岗位负责 税收管理日常检查的审理。 第八条各级国税机关的征管部门要加强对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的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题(学生用)教学文案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1】 案情:某税务所2011年3月15日实施检查时,发现国力商店(个体)2011年2月19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11年3月16日作出责令国力商店必须在2011年3月19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2】 案情:某税务所2011年3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3月16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11年1月22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月25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3月18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3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3】 案情:广西来宾县国税局稽查分局的稽查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两年前有一份缴款书因税务人员的粗心大意、计算错误而少缴了1.5万元的税款。为此,稽查人员把情况对该企业作了说明,要求该企业补缴少缴的1.5万元税款,并下发了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该企业对此予以拒绝,理由是:造成少缴1.5万元税款的责任是税务机关,而不是企业,而且该企业实现的那笔税款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因而有理由拒绝补缴这笔少缴的税款。 请问:该纳税人拒绝补缴这笔1.5万元的税款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例4】 案情:纳税人甲自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欠缴税款30万元,经过对企业应收款账户进行检查,发现A企业尚欠甲的货款12万元,按照购销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应付款,B企业尚欠甲的货款8万元,约定在2011年4月5日归还,甲欠C企业货款10万元,2011年2月1日到期。甲企业现有财产是:价值45万元的房屋2010年12月5日已经设置的抵押;价值5万元的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因加工费未付于2010年12月31日被留置;价值10万元的股票于2011年4月10日质押在C企业;未设置抵押的其他设备价值15万元,现税务机关要归甲企业欠税进行清缴。 请问: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怎样搞好税务检查的调查取证工作-最新范文

怎样搞好税务检查的调查取证工作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正确履行纳税人义务进行审查、审核的具体行政执法活动。其中调查取证是税务检查实施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税务检查职权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调查取证需掌握的基本内容 (-)税务检查工作中调查取证的特点 调查取证概括地讲就是税务机关的检查人员在税务检查中依照法定程序获取、收集、保存的,以此证明涉税违法事实是否存在,责任的轻重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的行政活动。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调查取证始终贯穿着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等一系活动,因此它具有以下特点: 1.调取收集的证据是客观存在的。涉税违法案件的违法行为必然会以某种形态客观存在,记载着某一具体事实及案情的各种消息,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因此这些作为证据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检查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2.调取收集的证据与案件存在必然联系。在税务检查中所获得的证据事实必须与被调查事实 有客观联系,即事实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证据事实能够据以证明

违法事实情况。但有些事实虽然与案件事实有某种客观联系,因其无法证明违法行为真实情况的不能当作证据使用。 3.调取收集的证据应符合法定程序。在税务检查中所取得的各类证据从形式及来源上应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法律事实的性质,即检查人员必须依照合法程序和方法收集、取得;必须具备合法形式;必须经合法程序。 (二)税务检查工作中调查取证的作用 调查取证是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的必经程序,在税务行政执法中起着重要作用。 1.从实体上看,确定某一涉税违法事实的结论均要以经查证属实的证据为基础。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依法对某一涉税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必须要通过调查取证,以此证明涉税违法事 实的存在,只有彻底查清涉税违法案件事实,才能正确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此,调查取证工作对税务机关作出正确税务处理决定是实体上的首要条件。 2.从程序上看,调查取证是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前置性程序。税务检查的调查取证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度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明确规定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不履行就是失职。因此,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首先要调查取证,确认违法事实存在后再作出处理决定,所以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必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这也是依法行政对税务机关提出的基本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二、调查分析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

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三、询问核实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刘某解释:1、电费消耗量过大。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安徽国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主讲人:陈玉琢教授 纳税评估的目的,依据,方法,载体,地位,税收敏感性 一、企业所得税评估通用指标 (一)税负类指标 1.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如3%),或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等于25%,或为0,则可能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异常。 数据来源:本期企业所得税额可取自主表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或第30行“应纳税额”,或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取自主表第13行。 分析运用:一般地,如果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利润总额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会大于利润总额,第27行/利润总额计算出的税负率应大于税率。 本企业不同年度税负率比较——纵向比较 与同行业相同年度的税负率比较——横向比较 25.93%

3.13%——25.93% 30行/利润总额=26% 33行/利润总额=26.8% 30行/营业收入=6% 33行/营业收入=6.8% 第27行4166040.25 第30行4166040.25 第33行4166040.25 4166040.25/14617787.87=28.50% 连锁超市:4166040.25/=0.78%——28.50% 第27行3602427.24 第30行3602427.24 第33行3602427.24 3602427.24/18967643.61=18.99% 房地产:3602427.24/=1.48%——18.99% (3602427.24-7491576.75+)8249328.0425/=3.40% 7491576.7525 2.企业所得税贡献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营业收入×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

税务检查知识

税务检查知识 【内容提要】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税务检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本章主要介绍了税务检查的主体、内容、形式、方法等,列举了税务机关和检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提出有效防范税务检查风险的方法建议。 第一节税务检查概述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的一种审查、监督活动。通过税务检查,既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纳税监督,查处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确保税收收入足额入库,也有利于帮助纳税人端正经营方向,促使其加强财务核算,规范生产经营管理。 一、税务检查的主体 (一)税务机关。包括具体对外税收执法权的各级税务局及其稽查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税务检查只能以征管法所赋予税务机关的名义对外开展,并由税务机关内部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税务人员具体实施。 (二)检查对象。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凡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都是税务检查的对象。税务机关有证据认为非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行政机关)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进行必要的税务检查。其他当事人主要指直接与检查对象的涉税事项有关联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税务检查的分类 按照检查内容和侧重点的不同,税务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税务稽查。 (一)日常检查 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开展的一种日常性的税收检查行为。日常检查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布置开展,主要涉及对纳税人财务核算凭证的检查,以及对纳税评估疑点进行的实地检查等。日常检查一般由各县(市、区)税务局的征管、税政或法规部门、税务分局(所)组织开展,主要目的是了解掌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质量,加强日常征管。 (二)专项检查

税务管理与策划

税务管理与策划 具体案例的分析,并结合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把纳税筹划的理念和方法具体运用到企业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节约企业的纳税成本。培训收益 了解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手段 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掌握分税种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了解其他税种的最新政策变化 了解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培训对象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财务经理、主管;税务经理、主管 课程大纲 一、税收筹划的相关知识 税收筹划的动力机制 降低税收成本 实现涉税零风险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本质:事前性、合规性、可行性 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合理避税 合法节税 税负转嫁 税收筹划的基础 相关税收法律知识 相关会计基础知识

风险评估与防范 二、税收筹划的平台及技术手段 价格平台:转让定价的运用 优惠平台:税收优惠的运用 漏洞平台:政策遗漏的运用 空白平台:政策未规定的运用 弹性平台:幅度的运用 规避平台:临界点的运用 技术平台:减、免、退、抵免的运用 三、税收筹划的策略技巧及案例分析 流转税的税收筹划及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分散经营等 营业税:混合销售、营业额等 关税:完税价格、保税制度等 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企业设立:公司类型、设立地点的选择等 投资和融资:资金拆借、租赁等 销售环节:产品价格、销售返利等 内部核算: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等 新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居民和非居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反避税、过渡期 新所得税法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企业身份、适用税率、优惠条件、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工资薪金:工资与劳务的转化等 劳务报酬:分次、分项等 财产、行为税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印花税:合同金额、人数等 契税:房屋购买、土地权属等 土地增值税:增量、收入、成本等

纳税检查案例题

案例习题 一、某稽查局工作人员王涛、李静在对M公司2007年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的手段进行偷税,偷税数额为7,0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补缴所偷税款,征收滞纳金,并准备依法对其偷税行为按所偷税额处以50%的罚款。在履行了告知程序后,该公司第二天即要求举行听证会。税务机关接受了这一请求,并在规定期限内由王涛主持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激烈争辩,听证主持人认为M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不好,不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当场决定对其偷税行为按其所偷税额罚款1倍。税务机关当场开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宣告后交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当场收缴罚款5,000元,其余罚款限期缴纳。就此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税务机关的行为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什么原则? (2)该税务机关举行的听证会存在哪些问题? 解:(1)税务机关经听证,对M公司偷税行为由原来处以偷税额50%罚款变更为1倍罚款的决定,违背了"不因申辩而加重处罚"的原则。 (2)该税务机关举行的听证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①听证会不能由负责调查本案的王涛主持,而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②听证会不能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③对M公司的罚款不符合当场收缴的条件,不能当场收缴。 二、2007年6月,某市地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决定对陈凯在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陈凯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为个人承接工程,在上述期间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应税工程收入近1100万元,应缴纳各项税费56万余元,但陈凯只申报8.5万元,还应缴地方各税费近48万元。稽查局并于6月15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送达该通知书时,由于无法找到陈凯本人,税务机关便委托工程所在地乡政府送达,乡政府叫来陈凯工程队的一个部门负责人张某签收了该法律文书。但陈凯一直未申报。稽查局决定依法按偷税处理处罚,理由是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以及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陈凯不服,依法申请听证,税务机关决定于2007年10月25日举行听证会,并于2007年10月21日送达《听证通知书》。听证会举办之后,税务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请回答下列问题:(1)该稽查局存在哪些执法程序问题?说明理由 (2)该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是否准确?说明理由 解:(1)第一,送达程序存在问题。当事人为自然人,应当送达给本人,本人不在,交同住成年家属。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应当公告送达。即使委托送达给自然人,也应该由当事人本人签收。第二,听证程序存在问题,2007年10月25日举行听证会,最迟应当在2007年10月17日送达《听证通知书》。 (2)该稽查局对当事人定性准确。本案中,稽查局认定当事人有两种偷税手段,一是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二是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由于法律文书送达存在问题,当事人这一偷税手段不成立。但当事人进行了

纳税评估案例与(DOC)

关于对××贸易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 一、确定对象: 2008月5月,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发现××贸易公司2 007年度销售收入26386197.64元,而2006年销售收入为32842394.37元,20 07销售收入较2006年大幅下降,降幅达19.66%。而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88000多元左右,相差不多,因此产生了该公司是否存在少计收入、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将该公司列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分析: (一)了解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查得,该贸易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金100万元,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及财务报表了解到该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263 86197.64元,营业成本22020681.3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91.15元,销售费用3790120.31元,管理费用306943.57元,财务费用16928.67元,营业外支出15616.56元,利润总额269485.36元,应纳税所得额269485.36元,未有纳税调整项目。 (二)分析比对 在征管信息系统内调阅该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表,比较分析近两年主要税收和财务指标。 企业近两年税收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所属期 2006年2007年增减比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32842394.37 26386197.64 -19.66% 营业成本28487250.10 22020681.36 -29.37% 营业税金及附加258.72 291.15 12.53% 销售费用3823997.98 3790120.31 -0.89% 主营业务利润530887.57 575104.82 8.33% 管理费用265615.39 306943.57 15.56% 财务费用16462.39 16928.67 2.83% 利润总额268368.80 269485.36 0.42% 应纳税所得额268380.79 269485.36 0.42% 缴纳企业所得税88565.66 88930.17 0.41%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16.68% 15.46% -7.31% 所得税负担率33% 33% 0 通过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税务稽查案例——某投资管理公司隐匿股票投资所得偷税案分析

某投资管理公司隐匿股票投资所得偷税案分析 本案特点:本案是税务机关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成功案例。在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对解决海量数据的计算、对证据完整准确的固定、对投资所得的确定较有特点,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9月,某区地方税务局接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安部分别转来的税务稽查督办函,反映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买卖投资,投资收益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所有的运作资金均计入企业的内部账簿中,涉嫌偷税。中纪委的调查人员提供了该公司在两家证券公司进行股票交易的部分流水清单。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经济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经营管理咨询(中介服务除外),非金融机构。该公司在检查期间主要从事股票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 二、检查过程及采取的稽查方法和手段 (一)检查预案 区地税局在接到中纪委、公安部的督办函后,首先向市局领导作了汇报,就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初步分析了该案主要涉及的税收问题以及在政策方面可能出现的一些困难。研究决定,以专案组的形式对该单位2004-2006年的财务、纳税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要把重点放在股票交易的检查上。在工作中要积极与中纪委、公安部的同志配合,根据检查的情况定期向

中纪委和公安部进行汇报,彼此交换意见,做好沟通工作。在正式实施税务检查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缜密的工作计划、着手政策法规的查询。对于检查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确保检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稽查方法和检查过程 区地税局在市局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迅速组成了专案组,并根据案件的进展,补充人员力量,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协调与市局相关业务处室、中纪委和公安机关的工作。 1.调取全部财务资料,了解企业财务状况 在接手该案件时,中纪委的调查人员就已经提供了企业的部分账簿和股票交易的流水单,但为了更全面的了解企业的全部财务状况,专案组决定调取企业的全部财务资料。在实施税务检查开始前,局领导和专案组的检查人员就形成共识,尽管该案属于中纪委交办的重大案件,但是无论怎样,在采取任何行政措施的时候都必须保证各项程序合法。因此,专案组在中纪委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得到了该单位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由该单位的财务人员全权协助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为后续的检查做好基础工作。专案组调取了该单位2004-2006年度的全部账簿(包括对外公开的外部账簿和记载隐匿财务情况内部账)、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等。 与此同时,专案组的人员到该单位开户的证券公司调取其股票买卖的流水明细单。开始时,证券开户公司以保护客户的信息为由不愿意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为此,检查人员耐心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讲明利害关系,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得到了企业进行股

税务自查报告情况说明

税务自查报告情况说明 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一: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自查报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

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

赞助收入和赞助支出的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赞助收入和赞助支出的税务处理案例分析请问:B公司的赞助的现金50万元会产生哪些税?100双球鞋是否需要视同销售?100双球鞋的成本是否能在税前扣除?应如何区分赞助支出和广告费?作为接收赞助的A公司,赞助的现金和商品是否都要确认收入?A公司是否需要向B公司开票?应该开什么票? 案例分析: B公司的赞助的现金50万元会产生哪些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4条进一步解释: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对赞助支出,可划分为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与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两类,税法上的赞助支出一般是指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赞助活动确实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根据交易的实质确定支出的性质,不能笼统地再以“赞助”的名义或“赞助支出”方式进行扣除。如:企业以宣传其形象、扩大其产品、服务等知名度为目的进行赞助,接受赞助的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媒介公开地为其进行宣传服务,如果接受赞助的单位为专门从事广告业的单位的,该支出的性质

则属于广告性支出;接受赞助的单位为非从事广告业的单位的,该支出的性质就属于业务宣传费支出。 如果企业的赞助确实和生产经营有关,那么企业需要在证据方面做好完备的准备以支持自己的赞助实质。 而该50万现金赞助是否能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则要根据其实质来判断。本案中,虽然合同中没有规定需要为B公司进行宣传,但实际展会的宣传材料中的确为B公司做了一定的宣传工作。而B公司作为运动装备生产企业,其专门为A公司举办的大型运动商品展销会进行赞助,由此可判定B公司终极商业目的还是为本公司产品进行宣传。因此,在理论上,该笔赞助可以被视为业务宣传费在所得税前列支。但最终以主管税务机关判定为准。 A公司收到50万现金赞助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该收入需纳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00双球鞋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100双球鞋的成本是否能在税前扣除? 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缴纳增值税。

税务稽查案例——某物业管理公司虚假申报偷税案分析

某物业管理公司虚假申报偷税案分析本案特点:本案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纳税人为阻扰税务稽查设置了重重障碍,整个案件经过检查、定性、处理、陈述申辩、再处理、移送、复议、诉讼多个环节,历时一年半。税务检查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有理有据,不松懈不放弃,对稽查实务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5年7月,某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取得和转让在建的“某某大厦”项目过程中,存在未缴营业税及其他税费问题。市地方税务局将该案交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进行专案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A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 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某。经营范围:某大厦开发、物业管理。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东分别为: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某汽车储运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 A公司2004年申报营业收入为零,利润总额-6,393,021.41元。2005年1月至6月申报营业收入为零,利润总额-8,202,008.83元。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检查预案 接到检查任务后,稽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研究制定检查预案。由于举报内容具体,业务单一,专案组研究后决定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查企业,直接到户检查

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具体方法 1.送达检查通知 专案组2005年7月6日到户后,发现企业注册地址是一处“半截子”工程的工地,办公用房是工地的临建房,只有一名留守人员、一名出纳员。专案组在向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及税务检查证后,要求企业提供账簿、记账凭证、印章、其他涉税资料准备进行检查时,出纳员史某称其法人代表白某及企业所有涉税资料均已调回北京,无法提供。专案组立即按法定程序向其下达了《限期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限期三天提供所有涉税资料。史某要求宽限几天,回北京将涉税资料带回后再进行检查。鉴于此种情况,专案组同意延期一周实施检查。一周后,专案组通过各种方式一直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检查工作中断。 2.正式实施检查 2005年7月25日,史某通过电话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告诉涉税资料已由北京取回。专案组于2005年7月26日对该企业正式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按《限期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要求提供全部资料,一些重要涉税资料如转让协议、申报表、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均未提供,且公章未带,专案组无法对取得的证据履行法定认定程序。无奈之下,专案组要求史某于2005年8月5日前提供全部涉税资料并履行确认手续。经多次联系,A公司仅于8月11日、12日、15日通过邮寄方式送来转让协议四份,其他资料未提供,检查工作再次中断。 3.调整调查工作方案 专案组将企业不配合检查的行为及已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市局进行了汇报。专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格式一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检通一〔〕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 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 (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 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 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篇二:税务检查 通知书(二) 格式二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检通二〔〕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 前往你处对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 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 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 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 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 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 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篇三:企业应

税务会计案例分析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上月委托加工收回的5吨葡萄酒,4吨加工成药酒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25万元;剩余1吨本企业招待客户使用,按同类葡萄酒的不含税销售价折合为6万元。 (2)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并同时收取白酒品牌使用费37.44万元。 (3)销售干红酒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将10吨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 (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16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5)接受乙企业提供的价值10万元原材料,委托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交货时向乙企业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并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 (注:消费税税率为10%;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3)计算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

解析: 业务一: 1、为避免重复征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抵扣,允许抵扣的税目不包括酒、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 2、增值税中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

税务检查后帐务调整实例(小规模)

税务检查后帐务调整实例 (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增值税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没有“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等账户。我们建议增设“应交税费——增 《小企业会计准则》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但可增设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增值税具体业务实例 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入账申报(属帐外循环、漏进漏出) 本年度: 属于以前年度: 需补入库,如果有合法凭证可以列支,如果没有合法凭证再作纳税调整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现金) 补出库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现金——应收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查补增值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查补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补提附加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补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查补所得税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一会计结转过程,如果会计上以前年度是亏损,就相应弥补了。 但所得税上弥补(调增所得额涉及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要根据稽查报告调整CTAIS。 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利润分配 企业应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包括补缴流转税后涉及补缴的城建、教育费附加等,及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费用,经过上述调整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最后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如计提的盈余公积等。 属于本年度: 入库(看在哪一环节落了)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贷:应付账款(生产成本)(现金) 出库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销售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查补增值税

税务检查方法有哪些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610199507.html, 税务检查方法有哪些 第一章税务检查方法与技巧概述 一、税务检查方法 税务检查方法,就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时,所采用的检查顺序、步骤、形式等程序的总称。 税务检查方法包括详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核对法、审阅法、查询法、观察法、盘存法等。 二、税务检查技巧 税务检查技巧,就是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进行检查时,总结出的查账技术与窍门。

税务检查技巧分为涉税报表的分析技巧、账簿的检查技巧、凭证的检查技巧等几大类。 三、税务检查方法与技巧的关系 税务检查方法与检查技巧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 1、税务检查方法具有普遍性,不同人使用同一检查方法,其检查程序基本相同。税务检查技巧则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征。 2、在一项检查工作中,在同一检查方法下,可能使用不同的检查技巧。同一检查技巧,也可能在不同的检查方法下使用。 ★当前讲授★ 第二章税务检查方法 一、详查法 (一)详查法的概念 详查法是对被检查单位在被查期内的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信息

资料,进行细密周详的审核检查。 (二)详查法的优缺点 1、优点:能全面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能较全面的查出问题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 2、缺点:工作量大、费时费力、查账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长。 (三)详查法的适用范围 详查法适用于经济业务少、会计核算简单的纳税人或者为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项检查。 二、抽查法 (一)抽查法的概念 抽查法是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资料中,有针对性的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 (二)抽查法的优缺点

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所谓的售后返租,就是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约定以购房合同的折让优惠后的价款为成交价,同时与购房者签订该房的租赁合同,要求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房屋无偿或低价交给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统一经营,经营收益归开发商。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下面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分别给予介绍。 [案例]: A公司是一家外资商业地产公司,采用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品房。开发商与购房者同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约定商品房按优惠价85万元(即总价100万元的85%)出售,在未来5年内,该商品房归开发商出租,收益归开发商。开发商在销售时,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并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对未来5年内转租房产能收取多少收益并不确定并假设当年A公司将商品房转租取得租金5万元(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请问A公司售后返租行为涉及到哪些税收问题? [分析] 1、营业税的涉税分析 (1)政策法律依据 ①《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应作为营业的纳税人。 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③《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④各地税务机关出台售后返租的相关具体规定。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返租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8〕135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不动产,采取优惠方式要求购房者无偿或低价将不动产交给开发公司使用若干年。这一经营方式名义上是开发公司让利给购房者,实质上是优先取得了购房者的不动产的使用权,即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此方式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核定其营业额。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查的意义: 税务检查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制度。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税务检查,对于加强依法治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检查中容易出现的五问题:一是重查轻管、二是重大轻小、三是重外轻内、四是重实体轻程序、五是外行查内行。 二、税务检查的种类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8) (一)查前准备: 1、查阅被查对象的纳税档案,全面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会计制度等,进行预测和分析。 2、通过“地税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被查对象的基础信息和 纳税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存、减免税手续、税务检查等情况。 3、结合资料分析判断被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疑点,确定检查 期间、检查实施步骤、采用的方法、检查重点和实施检查的策(二)对个体户的检查: 由于个体户帐制不健全,在对个体户实施现场检查时《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发票换票证》、《调验空白发

票收据》、《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等文书应携带齐全,同时税务执法人员每人要携带税务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 1、现场取证要“快”。成功取证是检查环节的关键。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取证过程要单刀直入,防止纳税人的干扰,要及时控制“双定户”经营场所收银台、吧台等关键位置,调取经营场所所有涉税资料。 2、声东击西。要了解“双定户”的经营收入,可以先询问纳税人的必要开支,通过房租、原材料、员工工资、水电费以及其他必要开支和纳税人自己反映的盈亏状况,反推纳税人的营业收入,证明是否足额申报流转税。 3、询问该店负责人营业收入情况,要抓住被询问对象的心理,并及时做好询问笔录,以免导致后面检查出现不必要的困难。 4、调取该快餐店保存的所有涉税资料(以往年度)。涉税资料包括:点菜单(酒水单)、进货领料记录本、营业收入流水账簿等与经营有关的所有资料。如果是当年的资料就应当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5、通过对取证的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后,发现问题还要继续对业主、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不放过一点可疑迹象,进一步核实纳税人营业收支的真实性。 6、查补税款要“准”。一方面,要确保查补税款依据正确。按照《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纳税询问的线索和现场取得的证据,发现有记载经营收入流水帐的,根据账簿记载的营业收入计算;未取得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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