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工牌的通知及规定

佩戴工牌的通知及规定
佩戴工牌的通知及规定

办公室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及规定

为了维护和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现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牌,不得有议。现将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强调和重申,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一、第一次办理工作牌有公司免费办理、工作证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

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二、佩戴工牌必须正面朝外悬置于前胸。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它位置,不得

以外衣遮盖。

三、如未按公司规定佩戴工牌之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并交由财务作为“快

乐基金”:

1、上班时间未佩戴工牌者,忘带或未带给予20元/次的罚款。

2、丢失工牌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同时必须及时补办理新的工作牌。

3、未正确佩戴工牌者,三次提醒后给予10元/次的罚款。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严格督促本部下属员工执行以上规定。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时对各部门员工佩戴工牌情况作随检,检查中如发现有员工违反规定的,人力资源部将给予相应的罚款,敬请大家配合!

五、该规定将于年月日起开始试行,年月日起正式实施执行,其中10天时间为公司考虑实际情况,给大家的适应过渡时间。以上各项规定请全体员工相互知悉、相互监督。特此通知!

年月日

主题:关于办公室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呈送:总经办

抄发:各部门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内部资料】 **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 时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 工 本费。以上处罚金额一律从员工工资中提取并划入员工基金池账号中。 人力行政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登记公示,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公司将依据以上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乐捐处罚。请各中心部门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物流部操作人员名单》

人力行政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佩戴工牌通知 主送:各中心 抄送:公告栏 印发:人力行政中心印发时间:2014年10月10日批准:校对:起草:共印:1份 【内部资料】 **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 时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 工

公司关于统一着工装的通知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着工装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公司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加强全体员工着装规范管理,公司各部门员工每周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参加各种活动、培训、会议等,必须统一着工装,并佩戴工作牌。试用期员工须自行准备与公司标准工装颜色相近服装。 着装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详见附件: 签发人: 行政人事中心 2016年5月24日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着装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着工装体现的是员工本人仪容、仪表,反映个人的素养,同时还体现着公司形象,传递着优秀的服务理念和浓厚的企业文化内涵。为此,我公司员工应按本办法的要求着工装。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三、着装管理。 ㈠、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牌。 ㈡、公司有统一活动时,各部门必须按行政人事中心通知的着装要求着装。 ㈢、外出参与活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洽谈业务三人以上(含三人)须着工装出席。 ㈣、着装时必须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㈤、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服装、鞋袜的洁净得体和整齐; ○2、衣、裤口袋尽量不装物品,以免变形,影响美观; ○3、员工不允许穿拖鞋。 ㈥、工作牌佩戴,应用绳带等方式将工作牌挂在脖子上。不得将工作牌揣在衣兜内或用手把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按未佩戴工作牌处理。 (七)、女同志怀孕期间,可以不着工装。 (九)、着装必须得体、大方、整齐、清洁,不得穿着破损或不整洁的工装上岗。 (八)、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日常着装的监督检查,并会同财务部对不按规定着装的人员,进行以下处罚:上岗不着工装或未佩戴工作牌,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加倍处罚。其他不按规定着装的行为,比照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四、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工装。 五、工装折旧 1、工装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工牌佩戴规范

工牌佩戴规范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工牌佩戴规范 一、员工工牌的管理 1.工牌的制作和发放 (1)工牌由企业文化部和行政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员工制作或发放工牌。 (2)工牌首次发放时,员工在本公司试用期3个月以上并录用者可领取。 2.工牌的补办 (1)工牌损坏或丢失,员工应立即通知项目助理,由项目助理每月10号上交行政部,新工牌的成本费用应由员工本人负担。 (2)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归还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销毁。 (3)严禁私自调换、更改或转借工牌,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人员口头警告;如多次违犯或经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 (4)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工牌,不得工牌上随意安置,黏贴其他装饰物品,内页不能手写、图画,平时需妥善保管,工牌仅作为员工身份之证明,员工不得将工牌用作他用。 二、工牌的使用 (1)员工参与甲方会议、渠道门店、招商或公司会议等工作期间均需佩戴工牌,工牌应正面朝外,佩带在上衣左胸,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为避免歧义,员工在案场或和客户沟通的时可不佩戴工牌。) (2)员工如果忘记携带工牌,应与该项进行登记,填写《工厂进出登记表》,经保卫人员与员工所属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工厂。 (3)如有员工拾的工牌,请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或交还给员工本人。 三、佩戴工牌管理和监督 (1)公司员工佩戴工牌的的管理、监督、处罚工作由各项目助理、项目总,事业总等负责,后台不定期检查和通告。 (2)对上班期间为佩戴工牌、随意挪用他人工牌等行为,罚款20元每次。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内部资料】**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时 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 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工 本费。以上处罚金额一律从员工工资中提取并划入员工基金池账号中。 人力行政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登记公示,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公司将依据以上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乐捐处罚。请各中心部门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物流部操作人员名单》 人力行政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主题词:佩戴工牌通知 主送:各中心 抄送:公告栏 印发:人力行政中心印发时间:2014年10月10日 批准:校对:起草:共印:1份

关于员工同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的通知

关于员工同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的通知 各位同事: 工作服/牌是工作时一种统一规范的标志,它代表着一种职业,一种精神,象征了一种专业而优质的服务。目前工作服/牌已逐步发放到位,为规范员工行为,展示北变人良好的精神面貌,提升公司整体形象,现就统一着工作服/牌上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16年6月12日起,所有员工统一着工作服/牌上班。 二、着装时间 1、一线生产员工、仓库及物料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在岗期间均应穿着工作服/牌; 2、其他职能人员周一至周四在岗期间均应穿着工作服/牌,周五、周六可着便装; 3、公司会议、培训或其它集体活动时间均应穿着工作服/牌,若特殊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1、员工着工作服/牌时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着工作服/牌时,应搭配与工作服/牌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等。

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因接待、出差不便、孕期等特殊情况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临时着便装。 5、员工工作服/牌人为损坏的,公司予以补发,成本由员工自行承担。 6、在规定时间内及要求场合内未着规定工作服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违反规定3次及以上者,取消月绩效评定或扣发部分7S绩效工资。 7、行政部将对着装行为规范进行不定期抽查,请大家积极配合,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要宣导到位,发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情形及时纠正。 8、为加强对员工工作服的管理,行政部将对公司《服装管理办法》【WI-A-02】进行修改并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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