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

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纪委、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五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任职前考核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定期考核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形式进行。

没有明确届期的,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九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

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

(三)工作实绩

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地方县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对部门领导班子,还要重点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等。

第十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

小平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情况;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联系群众,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己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

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

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

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四)工作实绩

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第十一条逐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以此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根据。

各级考核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特点,结合考核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准备;

(二)述职;

(三)民主测评;

(四)个别谈话;

(五)调查核实;

(六)撰写考核材料;

(七)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

(八)反馈。

第十三条考核准备:

(一)拟定考核方案;

(二)组成考核组;

(三)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

(四)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召开述职会议:

进行考核动员。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同时作个人的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本人的述职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有的也可以进行书面述职。述职报告应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领导班子或个人的情况,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

第十五条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由考核组参照如下范围确定:

(一) 考核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人大党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所属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主要领

导干部;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干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考核党委、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中层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的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第十六条民主测评包括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

民意测验应根据考核内容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次,由参加民意测验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民意测验表由考核组回收,并对不同层次人员填写的民意测验票分别进行统计。参加民意测验人员的范围应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范围基本一致。

民主评议由考核组主持,采取召开小型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个别谈话要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一般包括:

(一)考核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的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机关党组织的有关人员;

(二)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代表;

(三)考核对象本人;

(四)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八条考核组根据需要可采取下列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工作总结、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

(二)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三)审计。委托审计机关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核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四)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五)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六)征求意见。采取面谈或发函的方式征求上一级分管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和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理论学习情况测试。在与考核对象个别谈话时,可以测试了解领导干部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和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九条考核组在考核对象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工作结束时,应就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与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或个别交换意见。

第二十条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并向考核机关报告考核情况。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四)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领导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情况。包括优点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二)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三)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机关提出意见,报党委(党组)决定。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第二十五条定期考核时,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应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工作实绩要进行定量分析,要把握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对领导班子的考核要作出整体评价,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建议。对存在问题应督促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顿,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是否划分等次,由考核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二十七条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二十八条评定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要把民意测验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考核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等次的得票率标准。

第二十九条领导干部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组织领导能力强;

(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民意测验优秀和称职票的得票率要达到

考核机关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条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三) 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

(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五)能做到廉洁自律。

评定为称职等次的,民意测验称职和优秀票得票率要达到考核机关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民意测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得票率超过考核机关规定标准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

第三十二条领导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五)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

(六)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民意测验不称职票的得票率超过考核机关规定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评为不称职。

第三十三条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第三十四条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按有关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

第三十五条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机关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

第三十六条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三)降职。

领导干部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后,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第三十七条考核意见反馈后,领导班子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考核机关报告。同时将有关内容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考核机关应根据考核结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考核工作结束后,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有违纪问题的,应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六章考核机关

第四十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机关,是指党委的干部主管部门。

干部主管部门在党委(党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十一条对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考核组由考核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核机关负责。

需要时,考核机关可约请或抽调其他单位的人员,参加考核

组的工作。

第四十三条考核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

(三)具有胜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考核组组长应由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七章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考核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

对考核人员还应实行一定范围内的地域回避。

第四十六条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四十七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四十八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

(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

第五十条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办法。

第五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保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第二章任职回避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领导班子、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二)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条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 回避。 第七条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任职回避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应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第三章公务回避 第八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不准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因专利、特许经营等原因具有经营项目的独占性,企业必须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其经营的项目及项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标应当列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创新管理)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创新管理)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田国华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组织部重庆黔江409000) 摘要:重庆市黔江区探索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经历了从“定性评价”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考核”且重、从“顺向了解”到“顺向了解和逆向评价”且重、从“单纯的班子和干部考核”或“单纯的目标考核”向俩者且重、从“统壹考核标准”到“共性考核和岗位职能考核”且重转变的历史进程,通过创新考核步骤和方式,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质量,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今后,仍应从完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考核认证、强化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进壹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关键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考核创新 考核是“风向标”和“指挥棒”,上面怎么考,下面就怎么干。近年来,重庆市黔江区不断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机制,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壹、关于黔江区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历史进程 (壹)从“定性评价”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考核”且重的转变 黔江改革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式起源于原开发区时期,1998年原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划票打勾”转化为定量分值,将定性评价转换成定量考核。2000年新区成立后,区委再次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进壹步调整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黔江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分值计算、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对于区县归且、乡镇机构改革以后,加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间的磨合,推动黔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从“顺向了解”到“顺向了解和逆向评价”且重的转变 到2004年底,由于机构改革频繁,人员积压严重,干部的职级待遇难以解决,不少单位出现人浮于事,工作积极性下降,“黔江精神”严重滑坡的现象,为了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区委于保留考核等次评价和顺向了解的基础上,增加了“逆向测评”,即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作七个方面的了解:团结协作不好、选人用人不公、工作作风不实、依法行政较差、决策不够民主、廉洁自律不好、开拓创新较差;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作六个方面的了解:政策理论水平低、民主意识不强、协作不好、工作作风不实、创新能力弱、廉洁自律较差。同时,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了解,仍增加了提拔、继任、改非、降职四个方面使用意向的测评。这壹考核办法,对于区委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收集到了“顺向了解”难以掌握的情况,从而为区委决策提供可靠参考。 (三)从“单纯的班子、干部考核”或“单纯的目标考核”向俩者且重的转变 为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2005年区委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区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目标考核成绩、民主测评分值按壹定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结合年度考核小组座谈走访的情况,提出领导

领导班子年度考评方案

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年度考评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公开、透明的公司领导班子副职成员考核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效益、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范围 公司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三、考核方式:年终述职考核和民主评议(百分制量化考核测评)。 四、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员工,自觉为员工谋利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情况;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处事公道,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 围绕公司的改革发展思路,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和解决企业生

产经营管理问题;具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协调,管理有效,执行力好;掌握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实践经验丰富,改革发展意识强。 3、工作作风。 坚持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树立领导班子和谐共事良好形象;工作中有计划性、预见性,勤奋敬业,善于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讲究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调查研究,求真务实。 4、工作实绩。 完成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情况;在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在推进企业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企业生产经营的效益、职工生活福利、工资水平不断完善的情况;对企业文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推行司务公开制度、企业财务监督制度等实施情况。 5、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从业,干净干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五、考核方法步骤 1、每年一月份前召开年度评议会议,考核方法采用述职报告和民主评议(百分制量化考核测评)相结合。 2、述职报告。 在年度评议会议上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结合“德、能、勤、绩、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评价

提高领导班子的民主决策能力,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 ,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努力成为学习型领导 ,提高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能力。 下面是爱汇给大家整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评价,供大家阅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评价篇1一、领导班子成绩方面1、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能严于律已、廉洁奉公。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 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改革创新意识,战略发展明确有力的推动了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4、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主要问题。 1、领导应多下基层关心基层,了解基层干部的实际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基层的想法,切实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增加领导与一线干部的交流。 2、建议加大对管理人才(文体干部)、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缺体育、文物干部)。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及建议主管领导,思想觉悟高,业

务素质强,善于把握大局,驾驭全局,在政治上、思想上、觉悟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丝不苟地贯彻省公司的决策部署,对待下属员工平易近人,不摆架子。 书记思想水平高,知识面宽广,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作风优秀,成绩显著。 同志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 运用领导智慧和才能,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知人善任,协调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勤于思考,善于发现和探索文体系统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考虑问题着眼长远,关心干部职工。 同志: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工作负责,扎实肯干,工作能力强。 同志:能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较好地开展了分管的各项工作。 同志:政治觉悟高,工作协调能力强,积极性高,注重创新,思想观念先进,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为基层解决困难办实事,工作作风优良。 (三)、对党员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存在不足及建议:(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要注意从战斗在信合第一线的职工中发展党员,而且要注意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避免盲目发展而降低党员的标准。 要严格党的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决不姑息。 (2)、对各总支、支部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了解不充分,对基层经验和做法宣传力度不够。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2篇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2篇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annual performance assessme nt of leading group and its members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 案2篇 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 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2、篇章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篇章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 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区“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

提出20xx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20xx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具体考核单位见附件一)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 (中纪办发[2003]18号 2003年9月23日)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承担负着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现提出如下意 见 : 一、明确任务,切实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为为重点,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新世纪新阶段,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和新的变化。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出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新的实践,坚持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 根据发展变化了的新形势,不断赋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新任务新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监督, 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正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其主要任务是: 在继续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着重落实 2003 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项要求 ( 以下简 称“五项要求”), 即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

分管领导考核评语

分管领导考核评语 xx船舶检验处:x月中旬合并到农委工作积极性高、主动性强, 业务工作、党建、文明单位建设同步跟进,船舶检验、水上安全、渔业船舶互助保险各项工作均完成签定的目标,今年晋升为区级文明标兵单位。处长:王志文。工作有能力、有热情、有责任心,干事扎实,为人忠厚,单位有什么事情经常与大家商量讲民-主,服务意识强, 对渔民热情主动解决各种问题,职工信任。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人员不足,编制x人,实有x人,其 中一人患精神疾病长期病休,一人借出。在岗的只有5人,单位承担着全市渔业船舶的检验、水上执法、水上安全,内页处理,突显人力不足,急缺财务和内勤人员。二是单位经费短缺。办公设备陈旧,工作用电脑、打印机都是个人的,有好多费用现都由个人垫付。三是工作设备短缺落后。没有车下去执法检查出行不便;水上快艇已用23年,部件老化,水上执法检查开出去很危险。 测评情况:职工参加测评x人 班子测评:好x票。 王x:优秀x票 (1)、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特别是金融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我们今天的不断发展壮大,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2)、领导班子敬业心、责任心强,经常无休息日,尽心尽职为信合事业发展作贡献,不计个人得失。

(3)、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强,大胆探索现代农业改革创新思路。大力发展支农政策,努力寻找新农村和农村合作组织的利润增长点,制定合理的年度农民征收工作计划目标,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4)、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口碑良好。 (5)、总体评价。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普遍较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能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对领导个人考评意见: 1、x书记整体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x书记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思路清晰,现农委系统的党建工作的发展和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3、x书记敬业心,责任心实,经常无双休日,尽心尽力为自己分管的农机工作做贡献,不计个人得失。 1、x主任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面对新形势下新农村工作思路方法。能了解农民的想法为农民做实事。 1、x主任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口碑良好。 1、x主任整体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x主任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基础良好。

评语大全之班子成员考核评语

班子成员考核评语 【篇一:对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范文】 对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范文 1、同志政治上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水平,善于学习,有较强的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他处事果断,思路开阔,注重谋长远、抓大事,开拓进取精神比较强。他坚持开拓进取,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难问题,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敬业、作风务实、严谨细致、 坚持原则,待人坦诚宽厚,团结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在干部群众 中有较高的威信。某某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经历过多个岗位的锻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他工作思路清晰,有开拓创新 精神,负责和分管过的工作面比较宽,适应工作能力比较强, 2、某某同志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有协作意识,注意与有 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他作风民主,工作放手,为人正派、朴实, 敢于直言,对自己要求严格。 3、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务实、充满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 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进去,不断创新1、发扬民主团结务实 4、该班子是一个精城团结的班子,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决策民主化,班子成员经常开展谈 心活动,交换意见和心得。努力做好分管的工作,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分工不分家,精诚团结。 5、廉政高效作风优良 6、该班子是一个廉洁高效的班子,班子成员从我作起,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从政,加强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向 社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努力打造服务型oo形象,社会各届对ooo 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7、勤于思考开拓进取 8、该班子是一个开拓进取的班子,班子成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 断提升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结合工作和社会实际,审时度势,创 造性地提出“六个不让” 即:一是不让领导交办的事在我手中延误; 二是不让经办的事在我手中积压;三是不让工作失误在我身上发生;四是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五是不让不良习气在我 身上出现;六是不让oo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并以此作为班子成员和 全体同志立身立行的标准,在全局力倡导,取得了明显实效。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4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1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保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2第二章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

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领导班子、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二)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条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七条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任职回避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应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3第三章编辑 第八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不准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因专利、特许经营等原因具有经营项目的独占性,企业必须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其经营的项目及项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标应当列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第三条所列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以外的亲属和其他来往密切的亲属,本人或代表其所在单位与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时,企业领导人员应申请公务回避。企业领导人员无法回避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

xxx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

Xxx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讲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参照《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结合开发区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年度与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 第三条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科学发展,注重经营绩效原则;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原则; (四)分层分类考核,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五)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原则。 第四条综合考核评价要结合企业实际,引导企业加强结构优化、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领导

班子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及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五条坚持德才素质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任职考核与年度考核(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主要考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任务情况。定量指标主要指企业经营业绩,定性评价主要指政治素质、基础工作、团结协作、党风廉政建设等。 第六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4类12项指标。具体是: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企业意识形态;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科学管理、持续发展;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 各项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1。各指标权重为:经营业绩占60%,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三项占40%。经营业绩中,业绩成果占70%,直接采用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结果;科学管理和持续发展占30%。 第七条对领导人员的考核,应根据其岗位职责的要求,实行分层分类考核。

对领导班子个人的评价意见大全文件.doc

对领导班子个人的评价意见大全 篇一:《对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范文》对领导班子的评 价意见范文1、同志政治上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善 于学习,有较强的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他 处事果断,思路开阔,注重谋长远、抓大事,开拓进取精神 比较强。他坚持开拓进取,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 众看病就医难问题,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敬业、作风 务实、严谨细致、坚持原则,待人坦诚宽厚,团结同志,严 格要求自己,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某某同志政治 立场坚定,经历过多个岗位的锻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和协调能力。他工作思路清晰,有开拓创新精神,负责和分 管过的工作面比较宽,适应工作能力比较强,2、某某同志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有协作意识,注意与有关部 门加强沟通配合。他作风民主,工作放手,为人正派、朴实,敢于直言,对自己要求严格。3、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务实、 充满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进去,不断创新1、发扬民主团结务实4、该班子是一个精城团结的班子,始终坚持贯彻党 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决策民主化,班子成员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换意见和心得。努力做好分 管的工作,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分工不分家,精诚团结。5、

廉政高效作风优良6、该班子是一个廉洁高效的班子,班 子成员从我作起,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从政,加 强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向社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努力打造服务型OO形象,社会各届对OOO的满意度不断 提升。、7、勤于思考开拓进取8、该班子是一个开拓进取 的班子,班子成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 领导水平。结合工作和社会实际,审时度势,创造性地提出 “六个不让”即:一是不让领导交办的事在我手中延误; 二是不让经办的事在我手中积压;三是不让工作失误在我身 上发生;四是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五是不 让不良习气在我身上出现;六是不让OO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并以此作为班子成员和全体同志立身立行的标准,在全局力 倡导,取得了明显实效。9、履行职能业绩突出10、该班子是一个业绩突出的班子。200*年以来该班子团结带领全局 人员认真履行OO职责。OOOO行风建设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特别是OOOO都走在了全市前列,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 项任务指标,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篇二:《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领导干部个人评价王某政治上成熟,党性原则、大局观念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各项政策规定;处 事稳重,待人谦和,思维缜密,虑事周全,能够把握好工作 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严谨求实、一丝不苟;有群众观念,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集团公司党组要求,推动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目标的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适应企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为建设世界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3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3.1 党管干部原则; 1.3.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1.3.3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1.3.4 组织认定和职工群众认可原则; 1.3.5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原则; 1.3.6 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原则; 1.3.7 民主集中制原则; 1.3.8 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1.3.9 依法管理原则。 1.4 本规定所称领导班子为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为公司各级管理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管理职责。

2 体制与管理 2.1 公司党委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党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办法等;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 公司党委组织部、领导人员管理部(处)(以下简称组织部)是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分别对公司党委和行政负责。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应归口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受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共同领导。 2.3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2.3.1 公司党委协助管理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管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公司机关部门领导人员及其他需要管理的领导人员; 2.3.2 公司组织部经授权管理公司直属车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公司机关部门下设正副主管(部长、科长、主任,以下简称主管)及相当职务人员; 2.3.3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协助管理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根据公司党委授权管理本单位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单位机关部门领导人员及其他需要管理的领导人员。 2.4 领导人员在管理岗位从事领导工作,按管理层次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领导人员。高层领导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正副职及相当职务人员;中层领导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机关部门正副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正副职及相当职务人员;基层领导人员为公司机关部门正副主管、直属

精编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谈话3篇 员工对领导考评的谈话(四)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谈话3篇员工对领导考评的谈话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谈话3篇员工对领导考评的谈话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权力观,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工作作风深入。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谈话1 1、请评价一下你单位领导班子一年来发挥职能作用和班子运行情况。主要特点有哪些? 存在的问题不足有哪些(必谈) ?主要有哪些表现? 2、请逐一评价一下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和适应现职情况。有哪些主要特点,具体表现是什么? 有什么缺点或不足,体现在哪些方面,举例说明(缺点和不足必谈)。 3、请推荐 X 名正科级、 X 名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并简要说明其特点,包括优点和不足; 请从班子成员中推荐出 X 名优秀等次人选。 4、班子成员中,你认为相对较弱的是谁? 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必谈) ? 5、请你进行一下自我评价(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谈优缺点及一年来工作亮点和工作中的不足。 6、有什么需要向组织反映的问题。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谈话2

地委考核组各位领导你们好:根据考核要求,对现任领导班子总体运行情况和主要特点以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谈谈自己的具体想法。 一、班子总体运行情况 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党委、班子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 二、现任班子主要特点 1、班子的团结统一。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特别是企业转型,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我们今天呼中的繁荣景象,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2、政治素质方面。重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企业平安稳定大局,注重加强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3、工作表现方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企业发展战略,明确辅发展思路,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人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解决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人民政府监察厅(局)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二)违反规定决定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借贷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七)偷逃国家税费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家税费,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九)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二)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1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保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职务名称表的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2第二章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 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领导班子、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二)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三)需要回避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条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由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七条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任职回避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应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8.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 求”政纪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惩处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中由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以委任、派遣、提名、聘任等形式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七)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第四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者关联交易为本人或 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本人经营或者为特定关系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业务的; (二)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属于本企业商业机会的; (三)利用本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资质、品牌或者商业信誉,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四)与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 (五)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的; (六)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或者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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