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WAT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_刘玉卿

基于SWAT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_刘玉卿
基于SWAT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_刘玉卿

第28卷第10期农业工程学报V ol.28No.10 1242012年5月Transactions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May2012

基于SWAT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

刘玉卿1,2,徐中民1※,南卓铜3

(1.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生态水文与集成流域管理研究重点实验室,兰州730000;

2.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兰州730000;

3.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兰州730000)

摘要:为了明确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与生态系统服务供给之间的关系,该文以黑河流域上游为研究区,基于SWAT(soil and water assessment tool)模型和最小数据法分析了补偿价格变化对禁牧比例以及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的影响。研究表明:1)放牧与禁牧情景下水源涵养服务产出率平均为25.27m3/hm2;2)SWA T模型能够较精确地模拟流域的水文过程,模型率定期和验证期的Nash-Sutcliffe效率系数分别达到0.81和0.88,R2分别为0.94和0.93,年平均径流量的相对误差分别为16.3%和15.6%。3)不同子流域内禁牧的机会成本存在差异,禁牧的平均机会成本为289.99元/hm2;4)不同补偿价格下新增草地禁牧比例及其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量不同。当所有子流域内的低质量草地全部禁牧后,1990-2000年间可提供水源涵养服务的总量为7.79×108m3,新增水源涵养服务量达到7.66×108m3。该文为生态补偿对象的空间选择与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生态,补偿,水源,SWAT模型,最小数据法

doi:10.3969/j.issn.1002-6819.2012.10.020

中图分类号:X171.1;X17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6819(2012)-10-0124-07

刘玉卿,徐中民,南卓铜.基于SWAT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12,28(10):124-130.

Liu Yuqing,Xu Zhongmin,Nan Zhuotong.Study o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upper stream of Heihe river basin based on SWAT model and minimum-data approach[J].Transactions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Transactions of the CSAE),2012,28(10):124-130.(in Chinese with English abstract)

0引言

生态补偿又称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PES),是一种将外部的、非市场化的环境价值转化为现实的财政激励措施的有效方式[1]。它强调增加环境的正外部性,让环境保护者受益,这种保护环境的正面激励措施更能得到民众的支持与配合。目前生态补偿涉及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有4类,即流域水资源服务[2-3]、生物多样性保护[4-6]、碳蓄积[7]和景观文化[8]。是直接对服务本身支付还是对某种相关行为进行支付,这是生态补偿研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9]。由于直接测量生态系统服务存在困难,而人类通常通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因此现有的生态补偿研究大多是将补偿与看得见的土地利用变化相联系,而不是直接和所提供的服务挂钩。生态补偿研究中一个共同的不足是没有考虑生态系统服务供给的空间异质性,

收稿日期:2011-10-18修订日期:2012-03-29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黑河流域生态补偿研究”(40971291);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群“地表过程集成系统研究”(KZCX2-YWQ10-4-03)

作者简介:刘玉卿(1983-),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学。兰州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生态水文与集成流域管理研究重点实验室,730000。Email:liuyuqing02102123@https://www.360docs.net/doc/7e19105019.html,

※通讯作者:徐中民(1973-),男,湖南华容人,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兰州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生态水文与集成流域管理研究重点实验室,730000。Email:xzmin@https://www.360docs.net/doc/7e19105019.html, 缺乏生态系统服务产生的内在过程信息方面的研究。在很多情况下,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系统服务之间的自然过程没有得到很好地理解,使得生态补偿缺乏科学的基础,有可能导致一些错误的决策[10]。

生态系统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何它的供给没有达到社会期望的水平?生态系统服务的生产(或退化)需要通过自然过程与个体决策者的行动之间的互动来实现[9]。为此,本文以生态补偿为研究框架,以黑河流域上游为研究区,以草地的水源涵养功能表征生态系统服务,考虑放牧与禁牧2种土地利用方式。基于SWAT(soil and water assessment tool)模型模拟水源涵养服务产生的自然过程,通过牧民禁牧机会成本的调查,获取不同补偿价格下牧民选择土地利用方式的人文决策过程,基于最小数据法模拟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曲线,将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和牧民微观经济行为连接起来,研究结果可为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1研究区概况

黑河流域上游位于甘肃河西走廊中段,介于E98°34'~101°09',N37°43'~39°06',集水面积约为10万km2,流域上游控制站点是莺落峡水文站(图1)。包括青海省祁连县大部分地区、肃南县马蹄乡、白银蒙古族乡、大河乡与康乐乡。年平均气温为–3~7℃,年降雨量介于300~700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流域内主要植被覆盖类型包括草地、林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等。土壤类型主要有风沙土、寒漠土、高山草甸土、山地栗钙土及山地沼泽土

第10期刘玉卿等:基于SWA T 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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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气候的持续干旱,草地的超载过牧等导致草地资源不断退化,草地植被的水源涵养功能下降,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遭受威胁,生态环境趋于恶化。严重影响了黑河流域

上游的水源涵养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出山口的径流

量,加剧了中下游地区土地潜在荒漠化的危险。

图1黑河流域上游示意图

Fig.1

Sketch map of upper stream of Heihe river basin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黑河流域上游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进行草地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包括“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和“退牧还草”等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以肃南县为例,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实现退牧还草68.87万km 2,其中禁牧26.67万km 2。由于国家在实施退牧还草后的饲料粮补助上实行统一标准,禁牧草地补助为37.125元/km 2,现行的补助无法平衡牧民当前的收入。这说明需要重新审视生态补偿的激励机制问题,以提高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研究建立祁连山生态补偿试验区”。目前甘肃省已经研究编制了《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规划中建议提高草原退牧还草和禁牧的补助标准,确保牧民收入不因保护生态而减少。

2

研究方法与数据

2.1

SWAT 模型

本文采用SWAT 模型模拟水源涵养服务供给产生的自然过程,具体操作平台为ArcSWAT2005。SWAT 模型是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可以在具有多种土壤、土地利用和管理条件的复杂流域内,预测长期的土地管理措施对水、泥沙和农业污染物的影响[11]。模型自开发以来在水资源和环境等众多领域中得到了应用[12-16]。

SWAT 模型输入参数包括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空间数据包括研究区DEM 、2005年1:10万土地利用图与1:10万土壤图。属性数据包括气象数据、土壤的物理属性和莺落峡逐日径流量(1990-2000年)。其中气象数据由祁连、山丹、张掖、野牛沟和肃南5个测站1990-2000年的日最低和最高气温、逐日降水量、相对湿度和平均风速的数据组成。在模型构建时,依据SWAT 模型的输入数据要求,将数据源的分类代码转化为SWAT 模型可以识别的代码。为分析草地禁牧对水源涵养服务产生的影响,本研究中对草地类型进行了细分,将草地分为低、中和高覆盖草地3种类型(图2

)。

a.禁牧前

农业工程学报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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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禁牧后

图2禁牧前后土地利用分类图(2005)

Fig.2Classification of land use for grazing and grazing

prohibition in 2005

土壤物理和化学资料均源于全国第2次土壤普查后汇编的《甘肃土壤》、《甘肃省土种志》、《张掖土壤》及张掖地区分县汇编的土壤统计资料。采用3次样条函数插值法进行土壤质地的转换。基于上述构建研究区的土壤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天气发生器数据。

利用100m×100m 空间分辨率DEM 数据,将研究区划分为31个子流域(集水面积阈值为13000hm 2)。基于多种水文响应单元法(土地利用面积阈值取4%,土壤数据面积阈值设置为10%)划分水文相应单元(hydrological response unit ,HRU )。采用彭曼(Penman —Monteith )方法计算潜在蒸散发,采用SCS 径流曲线数法(soil conservation services )计算地表径流,采用马斯京根方程(Muskingum )法计算河道汇流。采用LH —OAT 灵敏度分析法进行敏感性分析,确定影响径流过程的主要参数。使用1990-1995年的数据进行参数率定,1996-2000年的径流数据验证模型。模型的效率评价指标使用相对误差(E r )、决定系数(R 2)和Nash—Sutcliffe 效率系数(E ns )。E r 为径流相对误差,可反映总实测值与总模拟值之间的偏离程度。R 2为相关系数平方,可评价实测值与模拟值之间的数据吻合程度。E ns 用于衡量模型模拟值与观测值之间的拟合度,该值越接近1,则模拟流量过程越接近观测值。这3个评价指标都要达到相应的规定标准,即相对误差应小于20%、E ns 和R 2分别达到E ns >0.5与R 2>0.6[17]。2.2最小数据法

最小数据法(minimum-data approach ,MD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供给的机会成本推导生态系统服务(ecological services ,ES )的供给曲线[18]。由于ES 的供给和牧民的经济行为都具有空间异质性,通常需要开发不同尺度上集成的经济和环境模型。这样的研究一般需要大量的数据,并且特定地点的经济数据只能通过特定目的的经济调查获得。一般而言,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源去收集这些详细的数据。最小数据法对生态补偿问题的结构进行了分解,通过相对简单的二手数据(如统计

数据)推导ES 的供给曲线。MD 模型假设牧民以最大化经济福利为目标进行土地利用管理。一般在模型中假设存在2种竞争性的土地利用方式。因此,在每个子流域内考虑了两种土地利用方式a 和b ,即放牧和禁牧。假设放牧情景下产生的水源涵养服务e 为0,禁牧情景下可产生e 单位(m 3/hm 2)的ES ,e 为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率,即SWAT 模型模拟的放牧与禁牧情景下的月平均土壤含水量的差值。牧民提供1m 3的e 将获得p e (元/m 3)的补偿。有关最小数据法的详细介绍可参考文献[19]。这里对牧民禁牧的机会成本进行分析。

祁连县大部分地区无人居住,禁牧机会成本的调查只涉及上游的肃南县。以村为调查单元,共涉及25个村。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0份,收回137份,问卷有效率为91.33%。其中,康乐乡(70份)、白银乡(17份)、大河乡(26份)以及马蹄乡(24份)。牧民禁牧的机会成本通过放牧的收益与放牧成本之差估算。其中,放牧的收益主要包括卖母羊、羊羔、羊毛等收入,而放牧成本主要包括买饲料、剪毛、转场费用、防疫等支出。对机会成本数据的分析表明,不同子流域的禁牧成本不同,平均禁牧成本为289.99元/hm 2,最低的为130.50元/hm 2(子流域1),最高的为580.80元/hm 2(子流域9),图中的数字表示子流域的编号(图3)。机会成本的高低与

草场质量、到草场的距离等有关。

注:图中的数字表示子流域的编号。

图3禁牧机会成本的空间分布

Fig3.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opportunity cost for grazing

prohibition

2.3

情景设置

土地利用/覆被变化是区域短期水量平衡的主要影响因子。其变化对水量平衡的各个分量都有重要影响。SWAT 模型本身不具备预测土地利用变化的能力,需要预先设计或采用其它模型生成变化情景。选取肃南县进行土地利用变化情景的设置。通过GIS 空间分析,设计了2种土地利用情景:放牧和禁牧。应用SWAT 模型来研究草地禁牧对提高区域水源涵养供给量的影响。将2种情景下每个子流域内的月平均土壤含水量数据(1990-2000年)输入到最小数据法模型中,基于每种情景的经济特征模拟新增草地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曲线。

第10期刘玉卿等:基于SWA T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127

3结果与分析

3.1水文模拟结果与分析

选取黑河流域上游出山口的莺落峡水文站进行模拟结果的对比分析。图4为参数率定前研究区1990-2000年月径流量模拟值与实测值的对比结果。经过计算,模拟值与实测值的R2为0.92,E ns为0.75。可见模型对径流量的峰值模拟较好,但对枯水期的径流量模拟结果相对较差,其径流模拟值普遍低于实测值。因而需要对模型进行敏感性分析,找出影响径流模拟的关键参数,使模型的模拟结果更为合理,以精确估算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率e

图41990-2000年莺落峡水文站月径流观测值与模拟值

Fig.4Observed and modeled monthly discharges at Yingluoxia hydrological station from1990to2000

采用LH—OAT方法进行敏感性分析,该方法能

够从所有参数的所有可行空间中根据OAT的设计进

行精确抽样,保证在模型每次运行的输出的变化归结

为输入参数的变化[20]。表1为SWAT模型参数率定结

果。参数的状态值反映影响径流模拟的敏感性大小。

状态值越大,参数对模型越敏感。敏感性排序为Sol_Z

>Cn2>Alpha_BF>Canmx>Esco>Sol_AWC>

Sol_K>Ch_K2>Gwqmn。

表1SWAT模型参数率定结果

Table1Results of calibration of SWAT model

输入参数参数含义状态值参数值域参数调整值Sol_Z土壤深度参数0.180~35001~2000

Cn2初始SCS径流曲线系数0.120~10035~90 Alpha_BF基流消退系数0.210~10.011

Canmx植被冠层截留0.110~1004

Esco土壤蒸发补偿系数0.080~10.95

Sol_AWC土壤有效水容量0.060~10.1

Sol_K土壤饱和水力传导度0.050~200030~1500 Ch_K2河道有效水力传导系数0.030~1273

Gwqmn

回归流发生要求的

浅层地下水阈值深度

0.010~50004950

利用调整后的参数重新运行SWAT模型,对比

流域出口莺落峡模拟径流量与实测径流量。结果显

示,率定期和验证期年平均径流量的相对误差分别为

16.3%和15.6%,符合规定的标准[17]。月平均径流量

实测值和模拟值之间的决定系数R2和E ns均在0.6以

上,其中R2分别达到0.94和0.93,E ns分别为0.81

和0.88。说明SWAT模型能够比较精确地模拟该流

域的水文过程(图5

)。

a.率定期

农业工程学报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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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验证期

图5率定期和验证期莺落峡水文站径流观测值与模拟值

Fig.5

Observed and modeled discharges at Yingluoxia hydrological station during calibration and validation period

图6为SWAT 模型模拟的不同子流域内放牧与禁牧情景下月平均土壤含水量的模拟结果。图7为1990-2000年放牧与禁牧情景下莺落峡水文站月平均产水量的模拟值。从图7中可看出,中、低覆盖度草地禁牧后,在丰水期(7-9月)径流量明显减少,在枯水期(12-次年2月)径流

量相对增加,可见草地禁牧对涵养水源的积极作用。

图6不同子流域内放牧与禁牧情景下的月平均土壤含水量

Fig.6Average monthly soil water content in sub-basins under

grazing and grazing prohibition

scenario

图7莺落峡水文站1990-2000年放牧与禁牧产水量月模拟值Fig.7Modeled water yield at Yingluoxia hydrological station from 1990to 2000under grazing and grazing prohibition

3.2

最小数据法模拟结果与分析

表2为研究区各子流域经济分析的输入参数。从表2中可看出每个子流域的面积、禁牧的机会成本、放牧与禁牧情景下的月平均土壤含水量及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率e 。不同子流域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具有差异,经分析禁牧前后水源涵养服务平均产出率e 为25.27m 3/hm 2。利用Matlab 对数据进行检验分析后,确定子流域内的机会成本服从正态分布。限于篇幅,仅以子流域1和子流域18为例,基于MD 方法,模拟补偿价格与禁牧比例及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之间的关系(图8),分析不同补偿价格对禁牧比例以及对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的影响。其它子

流域的分析暂不列出,可依此方法模拟得出。子流域1内禁牧的机会成本的均值为130.5元/hm 2(见表2),标准差为54.60元/hm 2。子流域1内的e 为15.80m 3/hm 2。经计算,新增草地提供单位水源涵养服务的均值为8.26元/m 3,标准差为3.46元/m 3。子流域18内禁牧的机会成本的均值为154.05元/hm 2,标准差为53.11元/hm 2。新增草地提供单位水源涵养服务的均值为5.71元/m 3,标准差为 1.97元/m 3。依据正态分布的均值和标准差,在Matlab 中绘制提供单位水源涵养服务机会成本的空间分布曲线。进而基于最小数据法模拟在不同补偿价格下禁牧比例及其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曲线。

表2各个子流域内经济分析的输入参数

Table 2

Input parameters for the economic analysis per sub-basin

子流域编号面积/hm 2禁牧机会成本/(元·hm -2)放牧情景下的月平均土壤含水量/mm 禁牧情景下的月平均土壤含水量/mm

生态系统服务

产出率e

/(m 3·hm -2)110888130.5011.0212.6015.80614607213.1510.4212.7923.7076477210.008.7511.5327.80825801258.458.3310.4921.60930803580.809.1711.1820.101041616340.20 6.758.9622.101111140322.357.9211.0431.201214578381.607.089.7126.30134054174.457.7510.8430.901415467424.357.5310.6831.5018

80945

154.05

8.33

11.03

27.00

从图8中可知,随着补偿价格的提高,禁牧草地的比例与新增草地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量增加。在子流域1内,当补偿价格为8.26元/m 3时,牧民禁牧的土地单元比例为49.63%,新增草地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供给总量为8.6×104m 3;当补偿价格达到20元/m 3时,子流域1内禁牧的土地单元比例达到99.59%,新增草地提供的水源涵养供给达到最大值为1.72×105m 3。在子流域18内,当补偿价格为5.71元/m 3时,牧民禁牧的土地单元比例为49.97%,新增草地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为1.09×106m 3;当补偿价格达到12元/m 3时,子流域18内禁牧的土地单元比例达到99.90%,新增草地提供的水源涵养供给量达到最大值2.18×106m 3。

第10期刘玉卿等:基于SWA T 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黑河流域上游生态补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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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子流域1

内补偿价格与禁牧比例的关系

b.子流域1

内补偿价格与水源涵养服务总量的关系

c.子流域18

内补偿价格与禁牧比例的关系

d.子流域18内补偿价格与水源涵养服务总量的关系

图8子流域1和18内补偿价格与禁牧比例、水源涵养服务总

量之间的关系

Fig.8Relation between payments and ratio of grazing prohibition and the supply of water conservation services in sub-basin 1and 18

上述分析表明,实现期望的水源涵养服务所需要的投入不同。由于不同子流域内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和禁牧的机会成本具有空间差异,不同的补偿价格即可产生不同比例的禁牧土地单元和新增的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SWAT 模型和最小数据法的结合解决了水源涵养服务供给的空间异质性问题,为生态补偿中针对生态系统服务本身进行支付提供了基础。

图9为研究区1990-2000年新增禁牧草地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总量。没有生态补偿补偿时草地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的基线为 1.29×107m 3。当补偿价格为11.48元/m 3时,新增草地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为3.92×108m 3;当给予牧民足够的补偿,所有子流域内的草地全部禁牧,1990-2000年间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总量为

7.79×108m 3,经计算(水源涵养服务总供给量与基线服务供给量的差值)可新增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为7.66×108m 3。

可见生态补偿能够提高上游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

图9不同补偿价格下研究区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曲线Fig.9Supply curve of water conservation services under different

payments in research area

4结论与讨论

1)本文应用SWAT 模型和最小数据法分析了补偿价格对黑河流域上游禁牧比例以及对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的影响。研究表明草地禁牧前后水源涵养服务平均产出率为25.27m 3/hm 2。SWAT 模型校准期和验证期的年平均径流量的相对误差分别为16.3%和15.6%,月平均径流量的E ns 分别达到0.81和0.88,R 2分别为0.94和0.93,符合模型评价规定的标准。本研究中的禁牧情景设置较为简单,进一步工作可设置多种禁牧情景,基于不同的情景探讨其对增加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率e 的影响。

2)不同子流域禁牧的机会成本具有空间异质性。平均禁牧机会成本为289.99元/hm 2,禁牧机会成本最高的为子流域9内的580.80元/hm 2,最低的为子流域1内的130.50元/hm 2。本文仅对上游的肃南县进行禁牧机会成本的调查,未涉及占上游较大面积的祁连县这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进一步工作将基于DEM 和夜间灯光数据等,空间化禁牧的机会成本。同时,由于机会成本受经济发展水平、畜牧业发展投入、畜产品价格和政策环境的不同而有差异,这些都是今后确定机会成本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影响因素。

3)当补偿价格为8.26元/m 3时,子流域1内有49.63%的草地禁牧,其1a 内提供的新增水源涵养服务供给量为8.6×104m 3;当所有子流域内的低质量草地禁牧后,在1990-2000年可提供水源涵养服务的供给量为7.79×108m 3,新增的水源涵养量可达到7.66×108m 3。

致谢:感谢肃南县畜牧局提供肃南县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面的相关数据。感谢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生态经济小组成员宋晓谕、邓晓红、沈红燕对牧民禁牧机会成本数据的收集与处理。文中的空间数据均来源于中国西部环境与生态科学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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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upper stream of Heihe river basin based on SWAT model and minimum-data approach

Liu Yuqing1,2,Xu Zhongmin1※,Nan Zhuotong3

(1.China Key Laboratory of Ecohydrology and Integrated River Basin Science,Cold and Arid Regions Environmental and Engineering

Research Institute,China Academy of Sciences,Lanzhou730000,China; 2.College of Earth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730000,China; 3.Cold and Arid Regions Environmental and Engineering Research Institute,China Academy of

Sciences,Lanzhou730000,China)

Abstract:Relationship between land use change and supply of ecological services is a key for payments of environmental services.Based on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upper stream of Heihe River Basin,the effect of payments prices change on the ratio of grazing prohibition and its provision of water conservation services was analyzed.The results showed as following:1)the average expected rate of water conservation services between grazing and grazing prohibition was25.27m3/hm2;2)the constructed SWAT model was shown well to simulate hydrology processes in upper stream of Heihe River basin and relative error of average annual discharges reached16.3%and15.6%, E ns reached0.81and0.88and R2reached0.94and0.93in the model calibration and verification period respectively;3) difference of opportunity cost in grazing prohibition existed in each sub-basin,and the average opportunity cost in grazing prohibition was289.99Yuan/hm2;4)the additional ratio of grazing prohibition and the supply of water conservation services were difference when the payments were different.When all low-quality grassland shifted from grazing to grazing prohibition the total supply of water conservation services amounted to7.79×108m3and the additional services could reach7.66×108m3during1990and2000.This paper provides a scientific foundation for determination of compensation standard and space choice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object.

Key words:ecology,compensation,water resources,SWAT model,Minimum-data approach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科才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政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乡的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草原和牲畜基本情况 全乡土地总面积1063平方公里,拥有天然草原145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45万亩。截至目前,全乡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74.5万亩,共有各类牲畜12万头(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动态监测和技术推广为支撑,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牧区人、畜、草的关系和牧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牧民收入增长,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牧民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明确农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3.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制定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大落实和执法监督力度,构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补奖政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平,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补奖标准。参照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保底。 5.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主要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加强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三、实施任务和要求 (一)实施禁牧补助。 1.划定禁牧区域。按照国家“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对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天然草原实行了禁牧封育,共落实禁牧草原面积74.5万亩。并按照《甘肃省禁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植被恢复。 2.兑付禁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规定,青藏高原禁牧区补助标准为20元/亩,对实施禁牧的农牧户给予补助。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摘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重点讨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基金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保障措施。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要性;可行性;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S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 0107-01 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 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严重。所以,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与我国的可持 续发展方针相适应,有利于中国未来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森林生态效 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 之急。更是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调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一 个重要里程碑,它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 生产力。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 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为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 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国家投资、向森林生态效益受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 费用等途径设立的森林生态效益保持基金,它是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修改制定了《森林法》,首次提出了构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体制 的初步设想。认为目前应由国家担任资金拨付主体,凭借细化的林业部门预算这 一载体,引入民营机制。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资金制度。2001年,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央财政选择了11个省区的685个县和24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森林生态效益保持资金的试点单位。这是我国探索建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良好开端。 2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必要性 2.1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开垦了许多荒地,加上森林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 致使野生动物资源锐减,生存环境严重恶化,水土流失严重。 2.2 生态公益林它不是以生产木材和林副产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空气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农田牧场保护、护岸固堤、护路、护渠、美化 环境,以及以国防、科研服务为主要目的。其本身的价值很难直接用经济效益指 标来衡量。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是以活立木群落的整体形式发挥作用的,活立 木本身是其生态效益的载体。 2.3 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盈。我国广大的生态公益林区大多是贫困地区,贫穷依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生态公益林区居民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面临着生 存危机。通过国家运用财政补偿的手段扶持为贫困地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也 标志着我国长期无偿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历史已经结束,开始进入一个有偿 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新阶段。 2.4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弥补我国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已严重制约了森林生态建设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首先,造林初期投入受到限制。其次,是森林管护费用投入错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以创建生态、美丽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有计划地对重点公益林实施补偿,促进重点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构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二、补偿原则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应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 (三)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四)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督权责界定清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 (五)坚持保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

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三、补偿范围 根据我镇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和国家核定下达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全镇应落实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含纳入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国有林),省级生态公益林。本方案所指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是经林权所有者同意纳入公益林范围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四、管护形式 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补助,公益林的管护由林权所有者负责,按照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管护合同,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将生态效益补偿金和管护费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组建专业管护队,通过群众“一事一议”将公益林交由专业管护队管护,统一签订管护合同,统一筹集管护费。 五、实施步骤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共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镇公益林管护模式、工作经费筹措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公益林界定协议书、公益林管护合同和兑现花名册、面积确认表等文本资料,完成前期批准的公益林区划图、补偿政策文件和必要的工作用具的准备,落实林业站联系联村干部和10个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动

最新整理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生态绿心保护,提升绿心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步伐,根据《省长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生态绿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法〔20xx〕1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上级转移支付两型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生态补偿资金补偿范围为《长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xx—2030年)》确定的位于本市范围内生态绿心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总面积82.36平方公里。 第四条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的项目分为生态基础补偿和绿心地区重点项目补偿。 1.根据绿心地区生态基础评估结果,给予生态基础补偿。 2.绿心地区重点项目补助 (1)生态绿心保护标识设置和日常维护。 (2)森林生态、生态农业、生态村镇、生态廊道和旅游休闲产业建设。 (3)生活污水管wang系统、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养殖业结构进行控制性调整。 (5)工业产业退出,含采矿企业退出。 (6)林业、水利、矿产资源的保护。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补偿事项。 第五条生态基础评估市两型办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国土、水务、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制定《绿心地区生态基础评估考核办法》,依据《绿心保护条例》对补偿区域基础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对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按照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开发区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4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考核结果评为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3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考虑;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的,分别给予每平方

有关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有关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要:森林具有独立的内在的价值,并且一片森林其本身也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对于森林生态的补偿也是间接的对生物多样性的维护。但是,由于长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造成了森林资源被过度开发和利用的问题。单一的“污染者负担”原则已经不能适应日益严重和复杂的环境问题,生态补偿的理念随之产生。本文从森林的价值、森林生态补偿的含义、森林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补偿的途径和对策等方面来阐述对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和意见。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补偿 一、森林生态补偿的定义 众所周知,森林具有诸多价值。森林最传统的价值,也就是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木材、薪材。森林内在的价值,我们应该承认自然环境(当然包括森林)是拥有一定权利的,它自身也具有其自身独立于人的存在的价值。作为在理论上探讨和思想进步上的一种指引,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独立价值对于我们崇尚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环境伦理学、生态哲学等学科,都在解释和证明这样的一个结论。在美国,这类代表非人类自然事物的公益诉讼已经形成了一种判例。比如其中比较有名的:格兰德河鲦鱼诉美国垦务局局长约翰·W·基斯案(美国上诉法院第十巡回法院,20XX年)。森林社会价值,所谓森林的社会价值,是指森林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意义。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包含着人类社会的自然生存、自然发展与社会生存、社会发展两层含义。生态价值,森林被人们誉为“地球之肺”,缘由基本上是因为森林能够吸附有害气体和二氧化碳,并释放出氧气的功能。森林对于我们而言价值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如何保护好森林,养护好森林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当下我国森林补偿方面法律问题的凸显,笔者以此为角度阐释一些看法。 在定义“森林生态补偿”之前,先要解释什么是“森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没有对“森林”的含义作出解释,而只是根据人们对森林的使用用途的不同,将森林分为了: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个类别。究其原因,依然是没有跳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古希腊哲学家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

林业经济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摘要】:森林资源补偿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近年来,森林生态功能的退化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逐渐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森林资源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现状,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对策探析等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效益,生态公平,BOT模式 【正文】: 一、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 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全新理解《环境科学大词典》曾将自然生态系统补偿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式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这一概念强调的是生态系统自身的补偿,不包括环境法学所说的对环境资源保护付出代价者的经济补偿。环境法学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是指,环境资源受益人、国家、社会、其他组织对因生态保护而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结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可以定义为:为缓和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其所生长的自然环境所受到的干扰,国家、社会、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受益人及其他组织以资金方式给予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付出经济代价的人适当的经济补偿,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资源自我调节的法律制度。此种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定义将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扩大到社会和其他组织,有利于拓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与筹措途径;同时,这一概念将森林资源作为一个生态有机体看待,强调森林资源自身的生态补偿和自我调节的功能,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从被动走向主动。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 1.公共产品价值补偿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而纯粹的公共产品具有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的特征。共享性决定了生态物品消费领域的“公地悲剧”问题的出现,非排他性决定了“搭便车”问题的存在。森林资源所产生的生态产品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其价值很难通过市场交换得以实现。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受益方必须给予森林经营者补偿。同时国家和地方可以通过经济补偿、财政转移、征收生态补偿税等方式给予生态建设者补偿,避免“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现象的出现。 2.经济外部性理论 当某种活动所产生私人成本或收益与总的社会成本或收益不一致的时候,就会出现经济外部性问题。森林的管理经营一般具有正的经济外部性,因此需要将其内部化进行补偿,来弥补市场价格未能反映生态服务的价值。一般有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公共财政补贴与市场化工具支付。在现实中,消费者与生产者在决定需求或供给时,很少考虑其行为的外部效应,使得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常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利用公共财政对森林管理外部性进行补偿是必要的。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目标。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横向补偿类型、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确保补偿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初步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公平合理、运作规范、相互衔接、积极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 1.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加快形成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机制。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将生态保护补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泉水保护、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扶贫等紧密结合,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促进绿色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着眼于解决当前紧要的实际问题,在重点区域开展试点,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间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

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拓宽补偿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 1.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完善破坏森林资源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凭证运输制度、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遏制毁林开山和乱占林地行为,杜绝林地非法流失。继续实施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2.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落实国家、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在济西湿地、黄河玫瑰湖湿地、白云湖湿地等国家级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并逐步在市级及以上湿地公园推广。(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 3.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锦绣川、卧虎山、狼猫山等城乡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流域面源污染治理补偿和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区域生态保护补偿,重点支持水源涵养林、污染治理、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鼓励村民科学施肥,使用低毒、低残留易降解农药。(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1、支付意愿法(WTP)支付意愿法,又称条件价值法是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调查,了解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或者他们对产品或服务的数量选择愿望来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往往会低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最大支付意愿的补偿标准是利用实地调查获得的各类受水区最大支付意愿与该区人口相乘得到,估算公式为: P=WTP u×POP 式中:P为补偿的数值,WTP为最大支付意愿, POP 为各类人口, u表示各类受水区。 意愿调查评估法直接评价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理论上应该最接近边际外部成本的数值,但结果存在着产生各种偏倚的可能性,如不进行细致足量的问卷调查,则可能出现重大偏差。 2、机会成本法(OC)机会成本法是指水源保护区(投入主体)为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而放弃一部分产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获得相应效益的机会,即财政税收损失。我们把放弃产业发展所可能失去的最大经济效益称为机会成本,作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公式为: P=(G O -G)*N。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G0为参照地区的人均GDP(元/人);G为保护区人均GDP(元/人);N 为保护区的总人口(万人)。 或者:P=(R O -R)*N t+(S O -S)*N f。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R0为参照地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R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t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口(万人);S0为参照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S为保护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f为保护区农业人口(万人)。 当流域水生态的社会经济效益不能直接估算时,可以利用反映水资源最佳用途价值的机会成本来计算环境质量变化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或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但机会成本法所计算出来的标准往往会高于补偿者的支付意愿,甚至超出他们的支付能力,且水源保护区损失的效益全部被受水区承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水源保护区在保护过程中也获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 3、收入损失法:该方法主要利用流域水生态变化对健康的影响及其相关货币损失来测算流域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从流域水源区居民角度来看,因保护水资源投入的成本以及限制高耗水、高排污企业的设立而使其发展权受到限制,会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 TC=DC+IC, DC=TDC+FDC+XDC+SDC+JDC+WDC, IC=TIC+GIC。 式中:TC为总成本, DC为直接成本, IC为间接成本, TDC为退耕还林直接成本, FDC为封山育林直接成本, XDC为新造林投入, SDC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JDC为水质监测站的投入,WDC为水质改善的污水处理场建设投入,TIC为退耕地损失的机会成本,GIC为限制工业发展损失的机会成本。 从受益区的角度来考虑,考虑其支付水平、取水量以及排放污水量的情况,并得出补偿分配系数。补偿分配系数为: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流域积极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有效的合作平台,联防共治的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为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策引导和沟通协调,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积极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使得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区际公平、权责对等。流域上游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环境付出的努力作出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2.地方为主、中央引导。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主要由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自主协商确定,中央财政对跨省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给予引导支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3.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在积极推动各省(区、市)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同时,扩大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范围,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扩展至跨多个省份的流域,并不断探索在其他生态环境要素开展补偿的可行性及实现路径,不断增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效能。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在具备重要饮用水功能及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上下游补偿意愿强烈的跨省流域初步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跨多个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到2025年,跨多个省份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机制基本成熟定型,对流域保护和治理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补偿基准。将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流域跨界断面水质只能更好,不能更差,国家已确定断面水质目标的,补偿基准应高于国家要求。地方可选取高锰酸盐、氨氮、总氮、总磷以及流量、泥沙等监测指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其中部分指标,以签订补偿协议前3-5年平均值作为补偿基准,具体由流域上下游地区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二)科学选择补偿方式。流域上下游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及操作成本等,协商选择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鼓励流域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 (三)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流域上下游地区应当根据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成本投入、水质改

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措施

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不足及完善措施 我国森林资源有限,并且大多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然而森林生态效益的受益者主要是江河中下游地区,一般属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因而如何给森林生态效益提供者实施补偿,实现生态公平,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显得十分必要。这也是当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从我国生态不产工作的不足之处着手,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措施。 标签:生态补偿机制建立 目前,国内学者对生态补偿概念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补偿,包括污染环境的补偿和生态功能的补偿,即包括对损害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对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以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狭义的生态补偿是指生态功能的补偿,即通过制度创新实行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1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存在的不足 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才刚刚起步。已实践多年、取得了很大成绩的退耕还林,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贯彻“生态目标不到位”和“给农民的补偿不到位”的问题。前者表现在护林环节上,农民出钱出力确保生态效益的动力不足,后者表现为经济补偿没有及时全部兑现给农民,加上后续产业开发未跟上,一些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贫困面增大的趋势。作为中国第一个大规模生态补偿实践。“生态目标”不能实现,将影响到这一政策的成败。由于生态林的成长和生态效益发挥需要近十年的时间,生态效益又主要是公益性的,因此生态目标在其他目标中最为脆弱,很容易成为急功近利的牺牲品。而“经济补偿”落实不到位,不仅会使退耕还林难于持续或出现反复,还可能在一些地方加剧社会矛盾。这也说明,真正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一种远比想象深刻的社会利益大调整和制度创新。 退耕还林政策只是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还有许多方面都需要生态补偿机制。城市水源地的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江河上游水资源利用与中下游用水的矛盾,生态屏障的建设与投入的矛盾,喀斯特地区过度开垦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沙漠化问题,草原过度放牧或过度耕种带来的风沙问题,以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问题等。虽然已有许多政策措施,但由于没能从机制上解决生态价值补偿问题,即使一些地方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得到协调,也还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影响可持续发展。这正是近年来人们纷纷呼吁解决生态补偿问题的原因。 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

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项目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评价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组织方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单位(盖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上报时间:2017年9月30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0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0 (二)项目背景 0 (三)项目依据 0 (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 0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分析 (1) (二)项目的完成情况分析 (1)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3)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3)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3)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3) (一)社会效益分析 (3) (二)环境效益分析 (3) (三)经济效益分析 (4) (四)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件) (5)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 (一)主要经验及作法 (6) (二)存在问题 (6) (三)建议 (6)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 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7)

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的函》要求,我们接受委托,现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的“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以下简称“保亭林业局”)隶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林政股、营林股、森林植物病虫害检疫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工作总站、种苗站等10个股级机构,核定财政预算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具体负责全县造林绿化、林业事业发展以及森林资源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等工作。 (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建设,加大生态效益补偿,优化林业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和增加森林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和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翻番为目标,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在此背景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推进低碳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县建设,保护和巩固森林生态环境指标居全省前列,同时,使森林生态受到保护,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真正使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三)项目依据 本项目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为实施依据。 (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 1、项目性质:本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

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

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 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中办发〔2016〕58 号),进一步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 号)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内12 条主要流域,其中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由省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市、县范围见附件)。 不跨设区市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办法,由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于2017 年底前另行制定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多方筹资。根据我省流域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办法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筹措力度,促进流域上游地区可持续发展和 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责任共担,区别对待。流域范围内所有市、县既是流域水生态的保护者,也是受益者,对加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投入承担共同责任。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受益程度、保护责任、经济发展等因素,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三)水质优先,奖惩分明。将水质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建立奖惩机制,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反之则少予或不予补偿,进一步调动各市、县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四)规范运作,公开透明。按照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的要求,用标准化方式筹措、用因素法公式分配生态保护补偿金,明确资金筹集标准、分配方法、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分工及监督检查办法等,实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筹措与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化。 三、资金筹集 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61 号)提出的“力争到2020 年补偿资金比2015 年翻一番”的要求,主要由流域范围内市、县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集中,省级政府增加投入,自2018 年起 分三年逐步到位。资金筹集方式如下:

森林生态补偿论文: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方法评述

森林生态补偿论文: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方法评述 摘要: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森林生态服务这个概念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中。由于森林生态服务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性质,所以对其进行补偿在森林生态建设中就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文章通过对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方法的总结和对比,得出中国现有森林生态补偿模式和方法的不足,并针对性地借鉴了国外三方面成熟的经验,以求丰富和完善中国的森林生态补偿体系。 关键词:森林生态补偿;补偿方法 一、引言 “生态补偿”虽不同于科学术语,但却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在国外,生态补偿的内涵,从最初的自然生态补偿,即自然生态系统对干扰的敏感性和恢复能力,渐渐演变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和机制;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前期的文献中,生态补偿通常指:生态环境加害者付出赔偿;到了90年代后期,则更多地表示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的财政转移补偿机制(谢剑斌等,2008)。 二、国内生态补偿的方法 与世界其他国家横向相比,国内重视生态问题时间较晚,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发展不全面,在这方面仍处于萌芽探

索阶段。但是,随着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主旋律以来,中国也加速了对生态补偿政策和方法的探索和借鉴,主要实施方法如下: 第一,按gdp进行分摊的方法:经营者对水资源的使用应缴纳水资源补偿费。可以将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按全省gdp进行分摊,经营者按其产值缴纳水资源补偿费。其计算公式为: 森林水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补偿费基准×价企业产值 森林水资源补偿费基准价=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gdp 第二,按全省水资源蕴藏量进行分摊的方法:可将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按全省水资源蕴藏量进行分摊,以求出单位水资源的补偿价格,再按经营者的水资源消耗量收取其水资源补偿费。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森林水资源补偿价格=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全省水资源蕴藏量 三、国外生态补偿的方法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实践,国外生态补偿的方法多样且较成熟,主要有: 第一,公共支付模式。主要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直接投资或各种补贴和优惠的税收等政策手段进行森林生态补偿改善森林生态服务。接受补偿者通常是生产、经营森林,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研究现状及趋势分析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研究现状及趋势分析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生态环境已经成为限制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需要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就是为了鼓励社会与人们共同参与到森林生态保护中的政策。文章介绍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内容及其重要性,并根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内容分析其研究现状,以社会与生态环境作为基础探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研究的发展趋势。 标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展望 引言 森林的生态效益属于公共性效益,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同时,森林生态效益也无法以商品价值进行计算,因此就需要国家政策对森林管护者予以一定的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就是对管护者进行补偿的一项重要的政策。而如何有效、合理的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成为了其需要研究的内容,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研究中,主要对其标准、范围、资金等进行科学的制定,从而保证补偿政策可以起到应有的效果。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内容 中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的补偿,其一是补偿遭到破坏的森林生态资源,对破坏人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其二是对属于个人的森林面积予以一定的补偿,包括国家森林和一些已经趋于灭绝的森林资源采取有效的拯救措施,并实施保护性补偿。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狭义的角度而言,就是对森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从制度上实施控制性管理,包括森林损害以及森林保护等等,都要从制度的角度出发明确责任和义务。要使森林生态系统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要根据中国森林资源情况以及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不断地完善。 由于国家的对生态的重视,加上逐年人工成本的增加及物价上涨等因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逐步提高,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标准已提高到每亩林地15元,其中14.75元直接补给林农,0.25元用于林业部门检查验收经费。这些资金都是专款专用的,不可以擅自挪用,且这些资金都受到法律保护。关于资金的补偿方式,都是使用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进行统一发放,同时还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到位。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 我国近些年来森林覆盖面积逐渐增加,而这些森林主要的分布地区以山区为主,森林资源的主要作用为改善生态环境,森林生态效益的主要受益者为经济发达区域,而实际的森林保护者所享受的森林生态效益较小,根据森林保护的情况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摘要: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0 引言 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严重。所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方针相适应,有利于中国未来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森林生态效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之急。更是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调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

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为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国家投资、向森林生态效益受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费用等途径设立 的森林生态效益保持资金,它是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制定了《森林法》,首次提出了构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体制的初步设想。认为目前应由国家担任资金拨付主体,凭借细化的林业部门预算这一载体,引入民营机制。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2001年,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央财政选择了11个省区的685个县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森林生态效益保持基金的试点单位。这是我国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良好开端。 2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必要性 2.1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开垦了许多荒地,加上森林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致使野生动物资源锐减,生存环境严重恶化,水土流失严重。

中国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历程及展望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包括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以及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等措施。这些要求将对中国生态补偿的综合性立法和制度建设的体系化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国生态补偿的制度建设及其发展 所谓生态补偿,是指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用行政、市场等方式,由生态保护受益者或生态损害加害者通过向生态保护者或因生态损害而受损者以支付金钱、物质或提供其他非物质利益等方式,弥补其成本支出以及其他相关损失的行为。其中,‘‘生态保护受益者或生态损害加害者”,是指从维护和创造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生态保护活动中受益,或者开发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生态环境的个人、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生态保护者或因生态损害而受损者”,则是指为维护和创造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或者发展机会受到限制,或者因生态损害遭受损失的个人、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 从世界范围看,生态补偿的概念为中国特有,在国外相类似的概念是‘‘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forEcosystemServices,PES)。目前部分国家已有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成功范例。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实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为此多数场合下国家是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自然环境要素的所有权主体,同时也是依靠自然资源获益的主体。为此,代表国家行使自然资源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在不同生态系统条件下既可能成为生态补偿的支付者、也可能成为生态补偿的受偿者。此外,个人只在少数场合下可能成为生态补偿的支付者(如作为环境税和消费税的缴纳主体),多数场合下他们只会成为生态补偿的受偿者。另外,从侵权责任法的意义上讲,因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情形,都不属于生态补偿活动的范畴。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首次要求政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此,生态补偿开始在中国全面开展。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确定要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涉及生态补偿的法律有《草原法》(2013年)、《农业法》(2012年)、《水土保持法》(2010年)、 《海岛保护法》(2009年)、《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畜牧法》(2005年)、《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土地管理法》(2004年)、《渔业法》(2004年)、《水法》(2002年)、《防沙治沙法》(2001年)、《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森林法》(I8年)、《矿产资源法》(1996年)。除《森林法》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外,其他法律只是简单地规定应当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行为征收费用、对生态保护行为予以补偿。 国务院发布的生态补偿法规与政策约有80篇之多,主要涉及行政法制、宏观经济、资源与能源、建设业、农牧业、水利和环保领域,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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