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调

查最终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5年 7月23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5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取向电工钢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6年4月1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中国取向电工钢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中国取向电工钢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6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

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

被调查产品名称:取向电工钢,又称冷轧取向硅钢。英文名称:Grain Oriented Flat-rolled Electrical Steel,“GOES”。

具体描述:取向电工钢按重量计含硅量至少为0.6%,含碳量不超过0.08%,可含有不超过1.0%的铝,所含其他元素的比例并不使其具有其他合金钢的特性;厚度不超过0.56毫米;呈卷状的,则其可为任何宽度;呈板状的,则其宽度至少是厚度的十倍。

主要用途:产品广泛应用于变压器、大型发电机及其他设备。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2251100、72261100项下。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日本的公司:

1.JFE钢铁株式会社39.0%

(JFE Steel Corporation)

2.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45.7%

(Nippon Steel & Sumitomo Metal Corporation)

3.其他日本公司45.7%

(All Others)

韩国的公司:

1.株式会社POSCO 37.3%

(POSCO)

2.其他韩国公司 37.3%

(All Others)

欧盟的公司: 46.3%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16年7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取向电工钢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自2016年4月2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征收。

对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自2016年7月23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复审

对于日本、韩国和欧盟未在调查期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依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调查机关书面申请新出口商复审。

七、期中复审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调查机关书面申请期中复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最终裁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公告自2016年7月23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略)

商务部

2016年7月23日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842831670.html,/fg/detail2024155.html

欧盟对华奥康皮鞋反倾销案分析

欧盟对华奥康皮鞋反倾销案分析 摘要:2015年11月15日欧洲法院下达判决书,最终裁定欧盟普通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例上,判决中国奥康鞋业胜诉。这标志着中国奥康皮鞋公司不仅在行政上,而且在法律上取得了抗辩欧盟皮鞋反倾销的双重胜利。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在欧洲法院获得胜诉有望彻底解决这场官司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中国鞋企未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问题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对中国鞋企国际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欧盟奥康反倾销 反倾销是一种被各国普遍认可的限制进口和保护本国产业的贸易措施。随着出口贸易额的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是全世界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我国家电、鞋业、光伏等多个行业在扩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遭遇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不公正的对待。 2012年11月15日,欧盟高等法院裁定中国奥康鞋业公司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胜诉,致使浙江奥康公司历经六年时间最终赢得了胜利,给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树立了榜样。本文详细阐述了奥康鞋业公司胜诉欧盟反倾销案例的始末,分析了奥康公司胜诉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建议。一、奥康鞋业公司胜诉案始末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皮鞋开始大量出口到欧盟各国,由于质优价廉,每年的销售额都较大幅度增加。1995年至2005年,欧盟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2006年10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面对欧盟反倾销的制裁,在国家商务部、中国皮革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奥康公司于当年10月23日正式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从司法程序上对这一明显不公平的贸易决策向欧盟初级法院提起诉讼。随后,温州泰马、广东金履、新生港元、万邦4家鞋企也跟随奥康联合上诉,理由是欧委会对中国企业出口欧盟鞋类产品的成本分析不准确,成为中国入世5年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辩”。然而,欧盟的反倾销制裁并没有因为中国鞋企的奋起应诉而结束。原本征收两年的反倾销税到2008年10月就应终止,尽管大多数成员国反对,但是欧盟委员会仍然决定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案展开“日落复审”。2009年12月,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欧盟复审决定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制裁再延长15个月,

关于欧盟和我国光伏产业的分析

欧盟对中国开启光伏大战的原因 事件概述: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范畴超过此前美国“双反案”,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这对已入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是致命性打击。而欧盟为何对中国开启光伏大战,在我个人看来,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经济原因。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希腊等欧盟国家发生了债务危机,欧盟成员国经济发展不景气,各产业包括光伏产业也受到了一定的打击与影响,与之相反,中国经济一直稳步增长,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光伏产业对外出口额度大,抢占了许多欧盟本土市场,这难免使欧盟方面眼红,心态不平衡,而且光伏产业是一个创新性全球能源产业,欧盟国家不想中国在这新兴产业里占据主导地位,不希望中国能从这个产业链中分得原本应属于他们的利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是欧盟的1/20,但我们的光伏企业在整个全球的光伏产业链中处于中下游,主要从事的是电池块的生产和组装环节,因此我们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价格低廉,这导致了我国产品在欧盟市场上价格低于其本土产品,全部的中国企业占据了欧盟光伏市场的80%,这使得欧盟本土光伏产品难以打开销路。欧盟为了保护其内部本土市场及产业而对中国光伏产业发动反倾销大战。 二、制度原因。 欧盟与中国是不同的国家制度,在欧盟国家眼里,中国始终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经济也不完全是市场经济,是有条件的市场经济,而欧盟一直以来则崇尚的自由的市场经济,欧盟害怕中国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之后,害怕其政治影响通过这种经济占据的方式得以传播感染,降低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其盟国国民心中的地位,影响其政治制度的稳固性。 三、外部原因。 从欧盟方面来说,它本身的经济结构与经济发展存在缺陷,为了弥补这些缺

1境外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境外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境外工作人员行为,确保境外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境外中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商合发…2010?313号)、《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境外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苏色华东地安字【2011】155号)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为守则。 第二条本行为守则适用范围:局或局属单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局或局属单位临时委派出境工作人员;局属单位承担境外项目施工工作人员。上述工作人员包括局机关或局属单位员工、局或局属单位返(外)聘人员(以下简称“境外工作人员”)等。 第二章遵纪守法守则 第三条境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相关义务。 第四条境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境外工作所在国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所在国及所在地的民族习惯和民风民俗,不做有辱国格人格的事情。

第五条境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局及所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保守局及所在单位商务、技术及其它应当保守的秘密,坚决维护局及所在单位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境外工作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要求,充分履行本人职务(岗位)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出入境及境外生活守则 第七条境外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色华东地境外字【2011】219号)以及《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外事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苏色华东地办字…2010?184号)的有关要求,充分履行相关的出入境程序。 第八条境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外事部门有关出入境的相关规定,学习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编印的《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海外安全常识》、《海外文明指南》、《中国国民出国提醒》等实务性材料,并切实规范自己的出入境和境外行为。 第九条境外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海关、机场、码头等出入境口岸的治安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各种安检工作。不得私自携带违法、违禁物品出入海关、机场、码头等出入境口岸。

商务部规章制度

商务部制度、工作流程 一、商务部管理制度 (一)商务部行政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2、商务部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和工作风格,为下属树立一个良好的表 率形象。 3、设立商务部商务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汇总商务部门各类报表汇总,负责各部门绩效 考核的进度、考核、与实施等工作。 4、协调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5、具体各商务部各部门负责人需每周、每月主动认真总结本部门工作情况,并在交向 商务办公室报告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思想动态及意见建议等。 6、凡商务部人员需要请假者,必须与假期头天办理请假手续,非特别原因,杜绝当事 人在外电话请假现象(商务经理监督审批)。 7、基本工资、提成、销售特价的保密制度。 8、商务部人员在公司上班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9、严格遵守时填写出访工作制度及请假制度。 10、严格遵守打印、传真、长途电话登记制度。 11、签单、回访经验总结。每签单、回访回来写签单、回访报告,一定要在当天写总结。 13、凡是有泄漏公司商务机密的,一律辞退。 14、对客户的商务费用由商务经理来处理。 15、商务人员在项目操作过程中若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商务部有权立即辞退并不予 给付其提成,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商务部会议制度及内容 (1) 部门会议:1、部门工作的安排;2、发挥团队的力量来协助分析或跟进; 3、领导 对部门成员会员单、网站单分析支持;4、会员单、网站单成功及失败的总结。5、商务技巧 探讨及学习;6、解决疑难问题。7、会议召集人为部门主管。 (2) 周六会议:1、部门主管做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2、部门主管 做部门及个人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3、商务部的领导就下一步工作的成 绩及问题深入分析。 4、对于本周重要跟进会员单、网站单失败及成功的会员单、网站单提供书面项目总结并 在会议期间分析给全体人员。5、会议的召集人为商务部助理。 (三).作息时间 1. 商务部采取6天工作制; 2.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值日人员7:30 (四).商务部纪律 1. 做好业务规划,踏踏实实工作,培养自己对工作的兴趣,提高工作效率; 2. 不可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聊天,随意串岗等,有事外出要向 主管报告,填好出访记录; 3. 爱护公司办公设施,珍惜公司资源; 4. 不可随意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禁止打长途; 5. 客户或者公司客户来访,要热情接待,安排座位,提供茶水; 6. 保持商务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做好自己 桌面和周边卫生; 7. 离开公司前,关掉所有门窗及电器电源;

欧盟光伏反倾销

欧盟光伏反倾销分析 一.起因: 欧债危机的爆发让欧盟各国用于建光伏电站的补贴大幅削减,这不仅影响到了国内光伏市场的出口,更让其本土的光伏企业生存受到直接冲击。据统计,去年以来,迄今全球光伏领域的60家顶级厂商,已有12家关闭和破产。此番对华光伏“双反”的主角Solarworld 状况同样不容乐观,去年全年亏损额达39.365亿美元(约合235亿元人民币),去年以来已先后关闭了美国和德国的多条光伏组件生产线。欧美光伏企业破产潮的涌现或将倒逼针对中国产品的“双反”举措成为现实,以缓解其企业的生存压力以及破产倒闭后可能引发的就业和人员生活等一系列问题。 7月24日,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正式向欧盟递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按照欧盟的反倾销调查程序时间表,在收到反倾销申诉书后,欧盟委员会将在45天内向欧盟各成员国征询意见,在27个成员国中,有14个或以上国家投赞成票,就可以立案。 从法律技术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欧委会接受申诉的贸易案件最终都立案了,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军表示“立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二.该反倾销案与美国双反的比较 1. 申诉方,均为SolarWorld公司。 2. 目前申诉内容有所差异。 2011年美国的双反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而此次提交给欧委会的申诉内容,还仅限于“反倾销”一项。但一般反倾销的调查期是15个月,而反补贴的调查期为13个月。如果9月初欧委会立案,那么两个月后,SolarWorld很有可能再向欧委会提出反补贴的申诉,到时中国企业在欧盟市场将遭遇与美国市场一样的“双反”调查。 3. 此次反倾销调查的范围更广。 美国案件的调查范围是“原产于中国大陆的多晶硅电池片生产的电池组件”。而中国企业的规避方法是把硅片送到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例如台湾等地,加工成电池片,再拉回大陆进行组装,这样就成为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电池片组装成的电池组件,从而规避了30%多双反税率。因此SolarWorld在向欧委会提交的申诉书中,调查范围指向所有中国大陆生产的多晶硅电池和电池组件,不管其生产过程中应用的是来自哪里的电池片。 4. 影响更大。 美国市场只占到了中国光伏产品20%甚至更低的出口份额,而欧洲则占到了60%-70%的份额。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总金额约为204亿美元,如果该反倾销案件立案,将成为中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产业是个巨大打击。 三.有关反对立案的有利力量 1. 欧盟当地的上下游企业是反对立案的主要力量, 但对立案的影响有限。目前,大量中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是从欧盟进口原材料和生产设备,同时其销售和安装也主要是依靠欧盟当地的企业,如果中国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欧盟当地的上下游企业的利益,都将受到牵连。 中国光伏企业推动行业上下游的相关利益方企业在欧洲成立了AFASE联盟(太阳能协会),这一联盟由70多家光伏原材料、设备制造商和项目开发商组成。但欧委会在立案之前只会向欧盟当地的电池片生产企业征询意见,因为他们是案件的“利益相关方”,因此上下游企业并不能直接影响到欧委会的决策。 2. 部份欧盟成员国反对立案。像保加利亚、荷兰和希腊等欧盟成员国均没有光伏电池生产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信用字[2008]1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5.12 【实施日期】2008.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 的通知 (商信用字[2008]1号) 各有关商会、协会: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由商务部承担,由原全国整规办组织实施的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相应转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商务部信用办)负责。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3号)要求,截至2008年3月,共有53家商会协会提出试点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确定52家商会协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现将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 行业信用评价是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商会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和《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心组织好试点工作。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正确把握信用评价的方向,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正透明的评价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各试点商会协会要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跟踪了解被评价企业情况。被评价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应立即宣布原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相应的证书、标牌;被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书面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委协会办)备案。 二、严格界定评价范围,防止重复交叉 参加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商会协会要严格界定

欧盟对华双反调查

目录 绪言 (1) 一.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现状 (1) 二.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分析 (1) (一)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贸易背景 (1) (二)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原因 (2) (三)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性质 (2) (四)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特点 (2) (五)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影响 (3) 三. 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的反思 (3) (一)政府方面 (3) (二)企业方面 (4) 结论 (5) 参考文献 (5)

浅析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案 【摘要】“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一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联合调查。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热点话题。本文简述了欧盟对华“双反”调查的现状,,分析了调查的贸易背景、原因、性质、特点和影响,指出欧盟与中国的贸易依存关系,以及在产能过剩、国内经济低迷的情况下欧盟对华光伏产业“双反”调查,这对双方的工业产值、就业等造成了严重影响;文中并提出了对这次“双反”调查的反思,强调政府要调整内部经济结构和企业要注重增强自身实力等。 【关键字】“双反”; 国际贸易; 出口; 内需

ANALYSES “DOUBLE REVERSE” CASE OF THE PHOTOVOLTAIC INDUSTRY OF EUROPEAN UNION TO CHINA ABSTRACT "Double reverse" survey refers to import products from a country anti-dumping and anti-subsidy investig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double reverse" survey of photovoltaic industry has become the current economic hot topic.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ouble reverse" survey of European Union to China, analyzes the survey of the trade background, cause, nature, characteristics and influence, points out that the European Union and China's trade dependence, as well as in the case of excess production capacity, domestic economic downturn the European Union does "double reverse" survey of photovoltaic industry to China. The both sides of the industrial production, employment and so on are caused serious influence; In this paper, and puts forward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double reverse" survey, said the government should adjust the structure of internal economic and enterpris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enhance their strength, etc. KEY WORDS:"Double reverse", international trade, export, domestic demand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案例分析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案例分析 组长:周星雨 组员:白忠伟荆世煜李飞袁瀚杜磊郭常虹 【案情】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根据规定,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盟须在9月6日前决定是否立案。 7月26日,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四大中国光伏企业,代表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和中国光伏行业正式发表联合声明,强烈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对华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呼吁中国政府积极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力求阻止欧盟立案。 8月17日,商务部受理了对欧盟多晶硅企业的双反申请,将在一个月后宣布是否立案。 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

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欧盟的反倾销“大棒”将给中国光伏业带来致命打击。中国光伏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竞争优势不复存在,约30万从业人员将受到冲击。 【分析】 1,什么是倾销?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2,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3,什么是“双反”? 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服装工厂员工作业行为规范

服装工厂员工作业行为规范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执行力,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作业行为规范。 原料仓库 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离岗串岗。 二、合理堆放物料。面里料和毛纱要根据成份和颜色的不同分区堆放。 三、面里料和毛纱入库。必须要有采购清单和凭质检科出具的检验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其它物料入库要凭采购申请单办理入库手续。 四、生产车间领取原料。必须严格根据生产部的生产指令单上计划数量进行发放。并要开具出库单双方签字确认。 五、新进库的面里料和毛纱要进行编号并建立色卡,并把此信息传递到开发部和生产部及商务部。每天新入库的原料要及时通知生产部。以便安排生产。 六、每季度要配合财务部对原料仓进行盘点。每月做报表交财务。同时要做到当日帐当日清。 七、退料。裁剪车间和针织车间退料,必须要根据裁剪报表和报表上反映的数据进行办理。其它部门退料必须要提供物料使用清单方可办理。 八、补料。裁剪车间和针织车间补料,必须要凭部门主

管申请生产经理签字确认的补料申请单方可办理。其它部门补料料必须要提供其部门经理签名的补料申请单才可办理。 裁剪车间 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离岗串岗。 二、安全生产。上班开启电源开灯,下班断电源和关灯。 三、每天下班前打扫车间卫生。保持车间环境整洁。 四、根据生产部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每批订单裁剪工作开始前,先由裁剪主任到生产部领取生产指令单和裁剪资料(样衣,样板和工艺单),然后凭生产指令单到面料仓库领取此款订单所需用料。 六、每批面料要先进行复码和检查面料的品质并将面料放开预缩。如果发现有缺码和色差及布疵现象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待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开裁。 七、每次新款在排版前要先将样衣和样版及工艺单进行核对,面里料的实际门幅和工艺单上门幅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误之处应及时报知主管部门,待主管与技术部沟通解决后方可排版。排版结束如果单耗超出计划单耗要及时报知生产部 八、排版结束后应先自行检查再由主管核查后方可拉料开裁。 九、做到拉料和裁片编号及分包准确无误。每包裁片捆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 事件概述 2012年7月,一些欧盟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根据规定,欧盟须在9月6日前决定是否立案。[1]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范畴超过此前美国“双反案”,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这对已入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是致命性打击。[ 事件详情 7月24日,欧洲光伏制造商向欧盟提起对华“反倾销”调查申请。由于欧盟市场的重要性,中国光伏企业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7月26日,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四大中国光伏企业,代表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和中国光伏行业正式发表联合声明,强烈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对华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呼吁中国政府积极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力求阻止欧盟立案。8月13日,商务部紧急召见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等中国光伏企业入京,共商对策。四巨头提交《关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将重创我国产业的紧急报告》。8月17日,商务部受理了对欧盟多晶硅企业的双反申请,将在一个月后宣布是否立案。8月30日,在距离欧盟是否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不足10天的关键时刻,默克尔4年之内第6次访华,当天,与外界“默克尔将避谈光伏”的猜测截然相反,利好消息最终传出:中国与德国同意通过协商解决光伏产业的有关问题,避免反倾销,进而加强合作。8月31日,欧盟却向中国驻欧盟使团发出照会,确认将对中国企业出口欧洲的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9月4日,商务部临时取消与四大巨头的光伏业会议,业内揣测事情可能有所转机。9月6日,中国等来了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的正式立案。[3]9月10日,中国商务部援引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的话透露,商务部近日将派出副部长级代表团赴德国、法国和欧盟,就光伏电池案与后者交涉。[4]欧盟贸易总司司长表示,此案是欧委会根据企业申请并依法律程序立案调查,不对结果有任何预判;欧方愿意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欧盟法律框架下,在立案调查的同时与中方进行磋商讨论。[5]9月14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布鲁塞尔与欧盟贸易总司司长德马迪就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反倾销案进行磋商。[5]9月17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欧盟委员会已经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但她仍然坚持通过对话政治解决中欧光伏贸易争端。[ 事件影响 对国内 光伏产业命悬一线欧盟的反倾销“大棒”将给中国光伏业带来致命打击。中国光伏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竞争优势不复存在,约30万从业人员将受到冲击。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表示,仅在美国对中国实施的“双反”案后,中国就有80%以上的多晶硅企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川商商贸〔2012〕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1〕1241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城市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前期德阳、绵阳两市已经完成了家政体系建设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抓紧制定招标后的项目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范,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二、抓好培训工作,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2011年度家政服务培训项目承办企业(机构)已经确定,各地要及时向承训企业下达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培训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会同当地财政、工会部门,认真检查承办企业(机构)开展家政培训及就业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和学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要加强后续管理,对参加培训人员要及时开展电话回访、就业推荐、服务质量反馈等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地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在采取的政策措施、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要加强对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1月31日前上报年度家政工作总结,德阳、绵阳两市商务局于1月15日前上报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厅商服处许剑波 电话:028-*******,邮箱:swtsfc@https://www.360docs.net/doc/842831670.html,。 特此通知。

欧盟对华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例分析

欧盟对华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例分析 摘要:随着中国不锈钢无缝钢管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上对中国出口的该产品的反倾销事件也越来越多。2010年9月30日,应欧盟不锈钢无缝钢管工业保护委员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12月2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3%~71.9%的反倾销税,中国不锈钢无缝钢管对外贸易造成了损失。 关键字:反倾销不锈钢无缝钢中国欧盟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9月30日,应欧盟不锈钢无缝钢管工业保护委员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1100、73042200、73042400、73044100、73044910、73044993、73044995、73044999、73049000。这是欧盟2010年发起的第7起对华反倾销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初步选定美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欧盟给出了以下经认定的调查结果: 1、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持续地以低于欧盟产业产品的价格在销售。此外,在调查期,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达21%~32%,中国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增长了7.9个百分点,占整个欧盟市场份额的18%以上。因此,一方面,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对欧盟产品产生了价格抑制;另一方面,进口产品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市场份额的不断提高也使欧盟产业扩大生产、提高产能利用率和增加销售量的目标成为泡影。 2、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份额增长是以损害其他国家进口市场份额和欧盟产业市场份额为代价的。中国进口产品所增加的7.9个百分点的市场份额可分为欧盟产业失掉的3.6个百分点以及自其他国家进口失掉的4.3个百分点。 3、如果没有倾销进口,欧盟产业的产量和销量本来会比实际的产量和销量高很多,因此,不能认为导致欧盟产业遭受损害的主要因素是欧盟产业单位生产成本的上升,而不是倾销进口,因为欧盟产业单位生产成本的上升与不断增加的倾销进口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4、在调查期就业人数减少了8%,并且每名雇员的平均劳动成本削减了2%。 2011年6月2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0%~71.5%的临时反倾销税。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 2011年12月2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3%~71.9%的反倾销税。 案件分析: 一、知识点链接 (一)倾销:指出口到东道国市场上的产品价格按低于国内的价格销售,致使当地市场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企业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和威胁。

商务部员工KPI考核

商务部部门员工绩效评估表姓名:职务:考核日期: 项目及考核内容配分评分标准评价分数 工作业绩50% 本月业绩: 30 本月到访(上门拜访)数量: 20 工作态度20% 日常职业行为规范 5 执行力:对于公司和部门安排,公司 制度的执行情况 5 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同事沟通合作 10 工作能力15% 收集,整理客户情况 5 对产品及相关行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5 其他销售能力提升情况:(部门制定 的培训计划和安排) 5 纪律性15% 迟到/请假一次(一天)扣2分 15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次,本分全部扣 完 评分人 点评 合计评分 评分人:本人确认: 说明: 1.考核人员:试用期员工入职当月没有kpi考核。当月入职为正式员工的从入职的当月列为考核对象。评分人为直属领导。 2.业绩考核:试用期考核为8000.00元。正式员工考核指标为20000.00元起,具体的由部门总监和经理制定考核标准。 3.当月到访:每月完成的到访或有效拜访数量为13个以上。具体的由部门总监和经理制定考核标准, 4.评分标准:按每项工作完成率或执行情况确定最后的实际得分。 5.考核标准:当月kpi低于60分以下,当月薪资中涉及kpi部分全部扣完;当月kpi在60-89,当月薪资中涉及kpi部分按分值比例得分。90分以上不扣KPI。

商务部部门经理绩效评估表姓名:职务:考核日期: 项目及考核内容配分评分标准评价分数 工作业绩40% 本月业绩:30 本月到访(上门拜访)数量: 10 团队建设40% 部门团队职业行为规范执行很出色 5 合作精神:与他人或其他部门沟通协 调情况 5 培训:每月组织2次部门产品、销售 技能、心态等方面的培训 10 团队建设:团队人数标准配置为1+4, 少一人扣2分,入职一个月以上每流 失一人扣2分, 20 纪律性20% 团队考勤:部门成员迟到/请假一次 扣1分,本人成员迟到/请假一次扣1 分 20 评分人点评合计评分 评分人:本人确认: 说明: 1.业绩考核标准:部门正式人员数量×20000.00+未转正人员数量×8000.00。当月入职的新员工不参与考评,当月入职的属于正式人员参与考评。部门考核的底线为6万。 2.当月到访:部门人数×13×80%,部门考核的最低底线为25个。 3.评分标准:按每项工作完成率或执行情况确定最后的实际得分。 4.考核标准:当月kpi低于60分以下,当月薪资中涉及kpi部分全部扣完;当月kpi在60-89,当月薪资中涉及kpi部分按分值比例得分。90分以上不扣KPI。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贸字〔2006〕180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举办(包括主办、参与主办和支持)展览会工作的管理,切实发挥展览会的效益和作用,我部制定了《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送外贸司。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加强对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和组织协调,根据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优势资源,完善管理规则和运作机制,加强规划协调,促进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扩大商品流通与消费,推动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本办法所称展览会是指在境内举办的经济技术贸易及投资领域的博览会、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采购会等。 本办法所称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是指需要以商务部名义作为主办、参与主办、协办或支持单位的内部审批、管理和评估工作。 四、商务部举办的展览会应符合商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商务部工作重点方向。 五、商务部根据集中资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和市场化导向的原则,按照展览会对推动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的重要程度,对展览会实行分类管理。 六、除采取申办制的展览会外,商务部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举办的展览会不超过一个,已有商务部举办展览会的省

市不再新增; 商务部新增举办展览会的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向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 新增展览会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与商务部现有举办展览会没有重叠。 七、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由对外贸易司和商业改革司分别归口管理,对外贸易司负责涉外领域的展览会,商业改革司负责非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下统称归口管理单位);相关司局按各自职能分别牵头组织实施(以下统称牵头主办单位)。 第二部分展览会分类标准 八、重点发展类展览会是指由商务部单独主办或作为第一主办单位的,对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展览会。具体标准如下: (一)对全国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和意义、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或配合外交外贸多双边工作的需要; (二)具有全国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国内参展商来自全国一半以上省(区、市),且展位比例达到30以上;综合性展览会参展的主要行业在3个以上,专业观众总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50;专业性展览会专业观众总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90;涉外领域展览会境外观众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30; (三)综合性展览会展览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专业性展览会展览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例不少于40; (四)如非商务部发起举办的展览会,应已连续举办3届以上。 九、参与主办类展览会是指对促进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全国或区域性展览会,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其他副部级以上单位为主举办,商务部作为共同主办单位;非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其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原因及我国对策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原因及我国对策(吕召华,广西大学商学院,13国际商务;学号:1399392011) 摘要:近年来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不景气,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入市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开始采取各种贸易壁垒,遏制我国经济的发展,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中国面数量临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的反倾销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和国内经济的发展。本文阐述了国外华反倾销的现状,分析了这种现状的原因以及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反倾销;贸易;应对措施 1. 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Dumping)是一种价格歧视,即出口厂商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销售商品,对进口国的某些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是一种不正当的贸易行为。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进口国依法对给本国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或减轻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是低于其正常价值,确有倾销的存在; 2.损害存在。即产品的倾销对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是因进口产品的倾销所致,而非由其他因素所致。 2.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 反倾销制定的初衷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秩序,也是世界贸易组织赋予缔约国抵制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主要措施之一。但现在由于发展中国家国际竞争力增强,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贸易保护做法受到严重约束,反倾销这种“合法”的贸易措施被一些国家滥用,成为限制国外产品的贸易壁垒,日益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律武器。 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遭受反倾销投诉始于20世纪80年代,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和盐类进行首次反倾销立案调查,自此后,我国企业不断遭到国外企业甚至政府的反倾销调查,遭受反倾销案件数量急剧增加。迄今为止,我国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居世界之首,是国际反倾销中最大的受害者。 截止到2012年,共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和出口商品提出反倾销调查, 案件总计412起,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其中欧盟99 起, 美国78起, 两者

浅析欧美对中国光伏”双反“

浅析欧美对中国光伏“双反” 文/母龙盼 2013.03 摘要:随着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出口不断扩大,继而引发了国际贸易摩擦。近期欧盟、美国分别对中国光伏产业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使我国光伏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国的光伏企业一方面应该积极应对,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应该努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勇于和国外先进技术产品竞争。 关键词:光伏欧盟美国“双反”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日益紧密,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国力的逐渐强盛和国际影响力的逐渐增大;另一方面,诸多的大国贸易问题也凸显出来。面对中国的崛起,各个贸易大国开始对中国作了更深层次的贸易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贸易诉讼。从近些年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等一系列要求可见中国大国崛起路将充满挑战。而最近的光伏“双反”则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一、中国光伏产业遭遇“双反”的背景 由于近几年国际石油、天然气、煤炭价格频繁暴涨,这促使各国开始寻找替代能源,于是太阳能成为不二之选。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称作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简称光伏。至2010年,全球太阳能光伏电池年产量增长约6倍,我国抓住发展新能源的契机,加大发展新能源产业,基本提供了世界光伏产品需求量的将近一半,主要出口地则是欧盟、北美。其中约70%出口至欧盟,约10%出口美国。而近来欧美经济不振,世界光伏市场随之萎缩,欧美光伏企业不约而同地将责难抛向中国企业,于是便有了针对中国的“双反”调查。面对欧美光伏“双反”,即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中国光伏产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大量企业出现关停、倒闭潮。据估计此次欧美光伏“双反”会对中国70多家光伏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关系这些企业的生死存亡,同时更是关系着中国新能源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与前途命运。我们不得不引起高度的重视,所以对欧美的光伏“双反”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并寻找相应对策使中国光伏产业度过严冬期。 二、光伏“双反”的经过及后果分析 1、美国光伏“双反”的经过及后果分析。光伏“双反”起于2011年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2012年10月美商务部终裁:反倾销税幅为18.36%-249.96%,反补贴税幅为14.78%-15.29%。而高幅度的税率,很有可能使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生产企业全线停产这不仅事关中国光伏企业的生死存亡,更关乎一个国家新能源产业的后继发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旦企业停产,那么将会减少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和相关机器设备,这样一来势必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由于中美盘根错节的复杂贸易关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所以“双反”实际上对中国和美国的经济发展都是不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关于美国对中国的光伏“双反”,不仅中国企业在抗争,美国本土相关企业也加入中国企业对“双反”的抗争行列中。 2、欧盟光伏“双反”的经过及后果分析。2012年7月,德国光伏制造商向欧盟提起对

欧盟反倾销新规对中国的挑战与对策

Modern Management 现代管理, 2020, 10(2), 164-170 Published Online April 2020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842831670.html,/journal/mm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842831670.html,/10.12677/mm.2020.102020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EU’s New Anti-Dumping Rules to China Yatong Ni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Jiangsu Received: Mar. 6th, 2020; accepted: Mar. 20th, 2020; published: Mar. 27th, 2020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EU anti-dumping regulations,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new regulation,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the old and new regulations, and takes the European commission’s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on steel sheet piles from China as an ex-ample to study its challenge to China, and comes up with coping strategies such as enterprise di-rect investment, industry standard management and the government and EU member states signed FTA and so on, from three levels including the enterprise, industry and government. Keywords EU Anti-Dumping New Regulation, Market Distortions, Surrogate Country Approach,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 欧盟反倾销新规对中国的挑战与对策 倪雅彤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 收稿日期:2020年3月6日;录用日期:2020年3月20日;发布日期:2020年3月27日 摘要 在欧盟出台反倾销新规的背景下,本文从新规的主要内容出发,通过对新旧规则对比,以欧委会对来自中国的热轧钢板桩发起反倾销调查为例,研究其对中国的挑战。并从企业、行业和政府三个层面得出企业直接投资、行业规范管理及政府与欧盟成员国签署FTA等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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