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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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划结构 (2)

第三章土地使用与用地控制 (2)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3)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

第六章绿地景观规划 (10)

第七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11)

第八章环境与防灾规划 (13)

第九章“四线”规划与开发强度控制 (15)

第十章地块划分和规划指标控制 (17)

附录1:名词解释 (17)

附录2:文本用词说明 (18)

附表3: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用地兼容性一览表 (19)

附表4: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与建筑适建规定表 (20)

附表5: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标准表 (21)

附表6: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一览表 (21)

附表7:非正南北向布置建筑物间距折减系数 (21)

附表8: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1、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11)《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

(12)《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13)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2、河南省有关经济社会与城市发展的法规政策与规划

3、济源市有关经济社会与城市发展的法规、政策与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第三条规划年限

第四条规划法定效力

本规划是##地块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河南省、济源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下一层次规划(如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五条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

本规划经济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济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划结构

第六条城市发展定位

1、总体定位

港口、产业、居住环境协调发展的临港新城,山河秀色与城区建设融为一体的首善之区。

2、区域定位

四川一流、西部最好的临港经济区,成渝经济区、川滇黔接合部最具发展潜力的增长极,宜宾向东扩展的新引擎。

3、功能定位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是集港口物流、先进制造、高新产业、商务商贸、生态居住、科研培训、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等多种区域副中心功能、城市服务功能、决策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新中心区。

第十条建设用地规模

通过分析地形、基本农田、地灾等三部分条件对规划区建设用地的限定,可以得出,本规划区内适宜进行城市建设的用地面积约为42~48平方公里。

第十一条人口发展规模

综合西部城区与东部产业园区和港口区的人口容量预测,确定整个临港经济开发区的人口容量约为26~30万人。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按这个规模或以上标准进行相应配套。

第十二条规划结构

规划县城将形成“一轴、一核、两带、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第三章土地使用与用地控制

第十三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部分用地细分至小类。

第十四条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的基本用地构成包括了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广场用地(S)、对外交通用地(T)、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水域及其它用地(E)等。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四条对外交通规划

快速路:东环路(寨子山路)、新宜南快速路、城南快速路与李庄快速路共同构成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快速环路,向东通往南溪、泸州,东南与长宁、贵州相连,西南与赵场组团、攀西地区相通,北与象鼻组团、自贡相接。

高速公路:正在修建中的宜泸高速公路从规划区东北部穿过,在旧州组团实现与内宜高速公路的互通。在规划区内设置沙坪互通等高速公路出入口与规划区进行连接。

铁路:从规划区东北侧设置一条进港铁路连接宜宾志城港与内昆铁路。

水运:规划区东南侧靠近长江处设置宜宾志城港,通过港口水陆运输实现宜宾通江达海的目标。

第二十五条道路系统规划

在明确“东西带状路网+以港口为核心的发散型路网”的道路设置思路下,规划形成“一环、四横、多纵”的道路网骨架:

一环:由东环路——寨子山路段、城南快速路、李庄快速路、新宜南快速路组成环绕着规划区的快速道路环。作为规划区与外围区域性干道的交通联系纽带,并起到快速交通疏散的作用。

四横:东西方向上规划四条主干道,分别为沿江路、白沙路(老宜南快速路)、新宜南快速路、南坝路。其中,沿江路、白沙路、新宜南快速路作为联系“港——园——城”的三条东西向主干道分别承担着景观性、生活性与交通性等不同功能。南坝路为规划区北侧各组团之间快速联系通道。

多纵:南北方向上形成红星路、学堂路、寨子山路、长翠路、犁湾路、商贸大道、临港纵一路、疏港大道、站前路、李庄快速路等多条主干道,将临港经济开发区与旧州、象鼻、李庄、盐坪坝组团连接起来。

第二十六条道路等级

规划区道路共分为主干道(包括交通性和生活性)、次干道、支路三个等级。

交通性干道:主要包括新宜南快速路、寨子山路(东环路)、李庄快速度路,此三条快速路与长江南岸的城南快速路形成环状的交通干道系统,其中新宜南快速路、李庄快速路按照双向8车道、50米道路红线宽度进行控制,两侧控制15米绿化带;寨子山路(东环路)按照双向6车道、40米红线宽度进行控制,两侧控制15米绿化带。

生活性干道:主要包括其它东西向主干道和南北向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米,老城区局部路段为30米,两侧控制10-15米绿化带。

次干道:次干道是联系区内各功能区内部与各片区主干道交通的道路,是主干道的延伸。区内次干道交叉口距离控制在400~700米左右,次干道红线宽度24~30米。

支路:支路是各功能区内部的道路,是划分地块的主要道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支持服务各用地单位,支路网交叉口距离控制在250~300米左右,支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2~20米。

道路等级

宽度

(米)断面布置形式

A-A 交通性主干道50

5.0米(人+非)+3.0米(车)+15.0米(车)+4.0米

(绿)+15.0米(车)+3.0米(车)+5.0米(人+非)B-B

主干道(白沙

路)40

5.0米(人+非)+15.0米(车)+15.0米(车)+5.0米

(人+非)

C-C

主干道(工业

区)40

5.5米(人+非)+11.5米(车)+

6.0米(绿)+11.5

米(车)+5.5米(人+非)

D-D

主干道(生活

区)

40

7.0米(人+非)+11.5米(车)+3.0米(绿)+11.5米

(车)+7.0米(人+非)

E-E

次干道(工业

区)

30 3.0米(人)+12.0米(车)+12.0米(车)+3.0米(人)

F-F

次干道(生活

区)

30

4.5米(人+非)+10.5米(车)+10.5米(车)+4.5米

(人+非)

G-G 次干道24 4.5米(人+非)+15.0米(车)+4.5米(人+非)

H-H 支路20 3.0米(人)+14.0米(车)+3.0米(人)

I-I 支路12 2.5米(人)+7.0米(车)+2.5米(人)

注:“人”指人行道宽度;“非”指非机动车道宽度;“绿”:指绿化带宽度;“车”:指机动车道宽度。

第二十七条路网的刚性与弹性控制

所有主、次干道作为规划区中必要的、维护总体结构的道路网,原则上不得调整,以保证规划区路网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考虑到支路主要在所处交通分区内发挥重要作用,对整个路网的整体性影响不大,规划从可实施的角度出发,允许部分支路的线形走向可根据开发用地规模、进驻时间等因素灵活调整。但一定要保证支路网的密度和所占用地面积率,以保证对相应交通流量的输导。

在市政建设上,尽量保证主管、干管随主次路网布局,次干管、支管沿支路网布局。

第二十八条货运交通规划

——在宜宾志城港作业区东侧500米处设置铁路站场,将铁路线延伸至港口码头,实现港口与铁路直接交通联系。

——规划中的疏港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将港口、宜南快速路与宜泸高速公路相接,快速化疏解港口交通,是最主要的货运通道。

——通过(新)宜南快速通道、东环路、城南快速路、李庄大桥连接线组成环状快速货运通道。

——规划区内部货运系统,通过主干道将中部产业组团、西部产业主团与快速路、港口、高速公路及铁路站场联系起来,形成规划区内部的货运交通系统。

——在仓储物流区中部设置货运枢纽。

第二十九条公共交通规划

——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BRT)规划

规划建议在宜南快速路设置公交快速道BRT。公交快线以1000~1500米的距离设置站点,与普通公交网络相衔接,将极大地方便组团间的快速出行。

——公交首末站规划

新建大型居住区内用地面积大于20公顷的,除需要通达公交线路外,还应有专用场地和配套设施用以设置公交首末站,在条件困难情况下,至少要保证必要的调度用房和公交车辆调头、候车亭等用地。

根据公共首末站的服务规模(3~5万人/处)及本次规划区的功能分布,在本规划区内设置7处公共交首末站。

第三十条水上交通规划

——打造一条水上旅游通道

分别在志城作业区、临港之心、中央服务核与创意水岸区规划四处码头,将规划区22公里长江航道串联起来,并将水上观光线路延伸至上游的合江门广场以及下游的李庄古镇等城市景观区,打造一条水上旅游通道。

第三十一条道路设施规划

(1)长途客运站

规划结合近远期的发展需求共设置两处长途客运站,近期在白沙路与寨子山路交叉口西侧建设一处长途客运站场,占地面积约7.59公顷。中远期在中央服务核东侧建设一个长途客运汽车站,占地面积约7.98公顷。

(2)货运站场

规划在临港经济片区结合物流园设置一个货运交通站,占地面积4.25公顷。

(3)社会停车场

在本规划区规划建设中,停车场规划以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辅助为原则,充分估算各类用地及建筑的配建停车场面积指标,满足其自身功能需求,保证地区的静态交通需求。

——配建停车场(库)

停车标准应符合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各地块的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社会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设施布局兼顾空间分布的均衡性,重点布置在城市商业区、城市中心、分区中心、交通枢纽点及城市出入口干道过境车辆停车需求集中的地段。

规划根据服务半径300~500米的要求,共设置社会停车场20处(详见下表)。

表4-3 临港经济开发区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标准表

类别单位机动车(位)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车位/户 1.0

中小学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2 公建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5

类别单位机动车(位)商业金融业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1.0

文化娱乐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4

体育用地车位/每百座 3.0

医疗卫生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4

教育科研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6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6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3 二类工业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3

仓储用地普通仓储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05

道路广场用地

广场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3.3

对外交通用地公路用地车位/每千名旅客容量 3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车位/100 M2建筑面积0.13

绿地

公共绿地车位/每公顷用地面积 2.0 生产防护绿地————

注:1.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2.本表不包括单位内部职工的停车指标;

3.本表为最低指标。

表4-4 临港经济开发区独立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统计表

地块编码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ha)

LG-A03-06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35

LG-A11-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15

LG-A14-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56

LG-B04-08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99

LG-B13-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24

LG-B16-01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37

LG-C05-03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44

LG-C10-04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35

地块编码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ha)

LG-G05-01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37

LG-G06-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43

LG-I01-07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69

LG-I05-03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70

LG-J03-07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1.40

LG-K08-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1.10

LG-L04-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79

LG-M04-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91

LG-O05-07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74

LG-P04-05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51

LG-P11-04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0.38

LG-S03-03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 1.08

(4)加油站:根据加油站规划的相关要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在本次规划中,保留黄桷坪路南端和学堂路东端现状2个加油站,并根据相关要求,增设7个加油站。加油站选址均尽可能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并且尽量避开居住用地及重要的城市设施用地。

表4-5 临港经济开发区加油站统计表

地块编码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ha)备注

LG-A04-03 交通设施用地U2 0.46 现状保留LG-A14-03 交通设施用地U2 0.69 现状保留LG-H07-02 交通设施用地U2 0.46 规划新建LG-J07-05 交通设施用地U2 1.00 规划新建LG-K06-03 交通设施用地U2 1.28 规划新建LG-P11-03 交通设施用地U2 0.29 规划新建

地块编码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ha)备注

LG-Q06-01 交通设施用地U2 1.26 规划新建LG-R05-04 交通设施用地U2 0.77 规划新建LG-S07-06 交通设施用地U2 0.45 规划新建

(5)广场:规划结合开发区西部入口、中央服务核、西部滨水空间设置六个广场。为区内居民提供休憩、娱乐的场地。(详见表4-5)

表4-6 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广场统计表

地块编码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ha)备注

LG-A14-05 广场用地S2 1.33 规划新建LG-C07-03 广场用地S2 1.37 规划新建LG-B06-07 广场用地S2 1.69 规划新建LG-H08-01 广场用地S2 0.60 规划新建LG-I08-06 广场用地S2 3.75 规划新建LG-O07-02 广场用地S2 0.86 规划新建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三十二条设施分级

规划区公建配套分级分区配置,整个公建设施配套规划结构为:一个主中心,两个次中心,多个社区级中心;

一个主中心:即中央服务核,是临港经济开发区中部公共服务中心,既包含为城区的生活服务职能,又具有为港口、园区服务的商贸、总部办公职能,是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未来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布局市和区级行政办公机构、体育演艺中心、会展中心、文化创意中心,以及区域级商贸金融中心、总部办公区等大型公建服务设施。

两个次中心:在开发区东西两侧各形成一个次一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是靠近宜宾港志城作业区的临港之心和临港经济开发区西侧的城市次中心。

多个社区级中心:是指规划区组团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布局街道级、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设施构成与布局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人口按照30万人进行控制,由此确定本规划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

本规划的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和教育科研设施用地等,合计用地609.1公顷。

1)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

包括市一级的行政管理部门与街道级、社区级的社区服务设施,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处等,其中市级职能部门主要集中在主中心——中央服务核。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约56.9公顷。

2)商业金融设施

包括市一级以及片区大型商贸区及重要商业设施,同时设置居住区一级商业服务点。集中的肉菜市场25个,分别位于各社区中心。规划区商业金融用地约317.2公顷(其中市场用地与旅游服务业用地分别为172.5公顷和60.1公顷)。

3)文化娱乐体育设施

临港新区中部形成较为集中的文化娱乐用地,包括市一级的文化娱乐设施:青少年宫、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影剧院、城市建设展览馆等设施;分别在各功能区布置的居住区级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规划区文化娱乐用地约25.4公顷。

在城市中心区结合中央公园,布置一处大型综合体育演艺中心,在各居住区与工业区统筹布置居住区级的运动场和游泳池等设施。规划区体育用地约16.96公顷。

4)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现状的市传染病医院、白沙镇医院,规划在新城区和居住区共设多处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院占地面积不少于25000 m2,每处建筑面积15000 m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500~2000 m2。

规划区医疗卫生用地约14.7公顷。

5)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结合临港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在规划区西北侧设置教育城1处,为宜宾乃至川南地区提供教育科研服务;规划区内设置为居民服务的教育设施包括8所中学、16所小学;托儿所与幼儿园在居住用地中统筹布置。中学用地面积不少于22500 m2,建筑面积8000~10000 m2;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12000 m2,建筑面积3500~7000 m2;幼儿园每处建筑面积1500~2500 m2,托儿所每处建筑面积450~800 m2。

表5-1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数量

(个)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

教育设施

幼儿园

(小区级)

1500~2500

9班>3000

12班>3600

30

0.5~0.8

0.5~1.2

按45座/千人计算,每0.5~1.2万人需设一处,幼儿园规模为9班、12班、18班,每班30座,建筑面积6~10 m2/座,用

地面积8~15 m2/座,不足0.5万人的独立地段宜设一处幼儿园,规模为6班。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一般为100~300m。

小学3500~7000 30班>12000 16 1.5~2.0

每所18~30班规模:用地面积7.81~12.86 m2/座,建筑面积3.39~4.22 m2/座,服务半径500m,校舍平均层数4层,设置

篮球、排球(兼羽毛球)场地和器械场地,一般宜设250~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

中学8000~10000 30班>22500 8 2.5~4.5

每所18~30班规模(18班为下限):用地面积9.6~20.1 m2/座,建筑面积6.15~7.02 m2/座,每班50座,服务半径1500m,

校舍一般4~5层,设置篮球、排球(兼羽毛球)场地和器械场地,设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

大专-- -- 2 -- --

社会福利设施托老所

450~1000

(30~50床)

800~1500

(30~50床)

4 3~5

每居住区(街区)建一所托老所,规模30~50床,每床建筑面积15~20 m2/人,用地面积25~30 m2/人。宜独立用地,可

与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合并设置。

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15000~30000

25000~50000

(300~500床)

2 10—20 独立占地,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安静、无污染的地方。建筑面积按45~55 m2/床计算,用地面积按60~75 m2/床计算。卫生服务中心1500~2000 1500~200 8 5

一般每居住区(街道)一所,宜独立设置。是集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及妇幼卫生服务于

一体的综合性机构。

卫生站(小区级)300 -- 20 1~1.5 卫生站可结合居委会或其它建筑设置,全部或一半以上的面积应设在首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口。

文化娱乐设施

青少年宫300~350 12000~18000 1 20~30 --

文化宫30000 30000 1 20~30 --

文化活动中心

7000~9000 5000~8000

7 3~5

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

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等。宜结合或靠近同类中心绿地安排。

2000~3000 4000~5000 独立设置。

图书馆3000 3000 3 6~10 --

影剧院2000~3000 -- 6 3~5

每千人25~30座,宜独立设置,可在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区内设置,也可分几个小型影院设置。区级影院规模宜考虑大型文

艺活动、会议的需要。

老年活动中心500~800 -- 7 3~5 宜与文化活动中心合设。

文化活动站

(小区级)

150~300 -- 30 0.7~1.5 宜结合或靠近小区中心安排,也可结合会所设置。

体育设施体育中心-- 80000~100000 1 20~30 含标准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

运动场300 10000~13000 5 3~5 包括200m跑道、小型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游泳场300 2000~3000 5 3~5 设50×25m游泳池1~2个,宜与运动场联合设置。

行政管理设施

行政中心-- -- 1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街道办事处800~1000 -- 3 5~10 每行政街设一处,宜与有关机构形成综合楼。

公安派出所1000~1500 -- 3 5~10 同上

社区服务受理中心500 -- 3 5~10 同上

市政管理所300 -- 3 5~10 每行政街设一处,宜与有关机构形成综合楼,包括环卫、绿化管理用房。

商业设施肉菜市场2000~2500 -- 10 3~5 新区独立用地,旧城区允许结合非居住建筑设置。凡设综合商场的居住区不重复设置肉菜市场。

表5-2 临港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邮政及市政公用设施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数量

(个)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一般规模数量(个)

110kv及以上变电站

A型:1058

B型:630

2000~4000

1000~1500

11 5~10 应独立占地,用地面积:2000~4000 m2。

天然气供应站

(或煤气站)

200~300 750~1000 3 3~5 独立设置。

公交总站-- 1500~3000 6 3~5 用地面积大于20公顷的居住区,应设置一处。

加油站(U29)

300车:0.12 ha

500车:0.18 ha

800车:0.25 ha

1000车:0.30ha

用地面积一般为

2500~3000 m2

9 -- 独立占地,占地面积:2500~3000 m2。

邮政支局1500~3000 -- 6 3~5 平均服务半径中心区为0.5km;郊区为1.5km;远郊区为3km;农村为4km。

垃圾转运站大于100 200~500 6 3~5 小型转运站每0.7~1km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设置一座。

消防站(U9) 1000 2000 5 5~10 独立占地。

社会停车场3500~5500 -- 20 3~5 服务半径在300~500m之间,停车泊位100~150辆。

公共厕所(小区级)30~60 -- 60 0.25~0.5 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客运站-- -- 1 -- --

货运站-- -- 1 -- --

第六章绿地景观规划

第三十四条规划原则

尊重自然、生态引领;科学引导、协调兼顾;合理布局、凸显特色;城乡一体、景观融合;以人为本、倡导体验;分步实施、切实可行。

第三十五条规划目标

努力为规划区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环境,并努力提高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将它建成人工绿化景观和生态环境和谐稳定、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共乐、共雅”的生态型园林式城区。

第三十六条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通过“插入一点、辐射一片”的布局方式,将外部生态环境通过河流、绿道引入规划区内,并形成若干功能复合的公共绿珠,构成“珠联绿带、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提升规划区整体环境水平。

1、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区紧邻长江,被绿色山体屏障所簇拥环绕,同时内部穿插生态绿地、城市公园、社区公园、防护绿地等节点绿地和带型绿地,形成相互交织的绿色网络。内部和外部的绿地系统和城市紧密地融合在一起,绿色溶解到不同的城市分区之中,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绿地系统。

规划区内绿地(G)面积为428.9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9.05%,人均绿地面积约为15.3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58.1公顷,包括公园绿地和街头绿地;防护绿地270.8公顷,包括高压走廊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和部分市政设施周边的防洪绿地。

同时由于规划区内有众多的自然山体,规划建设时要注意留出适当的绿色通廊,使得自然景观与人工景观能够有机融合,为园区的居民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憩、交流空间。

2、开敞空间规划

区内拥有城市绿地、自然山体和滨江水域等主要开敞空间,还要积极地创造充满绿意和活力的城市重要节点。从山林、水体到城市公园、广场,从带状绿楔到地块内部庭院等,提供环保和亲和力的开放空间网络,营造积极的外部空间交流场所。

3、滨水岸线利用规划

在水岸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人与水的关系,进行水岸组织。顺应腹地用地性质,运用不同的水岸处理手法,将岸线划分为自然生态岸线、城市居住岸线、创意文化岸线、滨江商业岸线、生产岸线,共同构成色彩斑斓的盈彩水岸。

第三十七条景观风貌规划

规划由南至北营造出滨江风貌景观、城市风貌景观与生态休闲景观等三类不同特性的景观区域,体现南(繁)华、中(秩)序、北悠(然)的景观风貌特色。

1、景观结构规划

利用规划区“山、水、港、城”相互交融的景观特质,形成“三轴、两线、多节点、多通廊”的景观结构。

◆三轴

生态休闲景观轴:位于规划区北部,保护和利用原有的生态资源,进行低强度开发,形成一条充满绿色生态的休闲景观轴;

城市风貌景观轴:位于规划区中部,为主要开发建设区域,建筑特色明显,风格协调统一,形体一条具有现代气息的景观轴线;

滨江风貌景观轴:位于规划区南部,充分利用优越的滨江资源和港口资源,建设出一条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景观轴线。

◆两线

通过两条南北向的景观联络线将东西向的三条景观轴进行有机的联系,形成纵横交织的景观格局。

◆多节点多通廊

规划在每个功能组团都会形成景观节点,同时也作为地标成为地区性的标识。各景观节点带动周边地区,形成一个个景观区。这些标志性建筑和开敞空间之间形成的景观视线,将自然要素、人文建筑与山水宜宾联系在一起,让城市与自然完美融合。

2、城市景观元素构成

规划区内景观基质优秀,景观元素丰富,“山、水、港、城”相互交融,形成“山水环绕、港城辉映”的景观格局。在进行具体的景观设计过程中,要充分从科学的角度分析城市景观设计要素的自然属性和其它特征及城市生态平衡的机制,运用现代的艺术理论和创作手法,创造一种源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城市景观来满足人们审美需求。

3、城市景观风貌分区

结合规划区的功能分区和界面控制要求,形成生态住宅、休闲旅游、商务办公、滨江休闲、现代工业、商贸展示、现代港口和自然山体八大景观风貌区,根据功能的差别在不同地块采用不同的空间布局模式,突出各区景观特点,塑造丰富的城市景观风貌。

4、景观界面

针对规划区的特点,可细分成:滨水景观面、生态绿化景观面和城市沿街景观面。规划区内的城市沿街景观主要分布在贯通东西的交通干道和各个组团的核心区域,通过连续景观的塑造和节点景观的建设,体现临港经济开发区的现代与活力;滨水景观和生态绿化景观主要利用长江水体和山体进行景观塑造,建设中应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格局的完整性,突显山水城市风貌特征。尊重和利用地形地貌、植被等自然生态要素,使得自然形态和人工建设在空间上达到和谐组合并相互衬托。

5、视线通廊

规划区建设要体现“显山露水透绿”的景观特点,在山与山之间、山与江之间、城与江之间,保证主要景观控制点间的视线通廊,让山景、江景、城景连通,进一步突出城市的自然特色。充分利用白塔山、挂弓山和龙头山的优质山体资源,建设局部的景观至高点,同时注意同规划区内的其它景观节点形成视线通廊,使规划区达到“处处有景、步移景异”的效果。

第七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三十八条给水工程规划

根据规划预测,临港经济开发区远期最高日给水量取25万m3/d。

规划近期在位于沙坪镇中心南面临江边新建一座给水厂,水厂设计总规模为21万m3/d,占地6.0ha,首期供水规模6万m3/d,以满足临港经济开发区近期建设用水;同时保留现状规模可达2.5万m3/d的白沙加压泵站,联合第二水厂的管道供水,则规划区近期可提供水量约10万m3/d。远期视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而扩建水厂。同时近期位于下游建设一座取水泵站,泵站占地0.3ha。

规划给水厂现状距离上游天原化工厂只约有1公里,远期该地块将会作为居住用地使用,两者距离约有1.6公里。必须对水厂取水点上游水源保护区的污水进行百分百的收集,严禁沿程两岸有未达标的污水向长江排放。切实做好水厂源水保护措施,取水点须向下游延伸,偏向长江南岸取水。

规划自规划给水厂引出一条管径DN1200的给水主干管沿水厂东侧道路由南往北穿过宜南路敷设至沙坪路。给水干管西与宜南路、沙坪路现状或规划给水管线相连成环,管径DN400~DN600;东沿沙坪路东段敷设,为规划区东北部工业地块供水,管径DN400~DN1000。沿宜南路南北两侧各敷设一根管径DN300的给水管,为宜南路两侧地块和近期的港口建设供水。

规划区内给水干管管径DN400~DN1000,支管管径DN200~DN300。给水干管与支管连成环状管网,以确保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给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应满足最不利点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不小于0.28 MPa。生活、生产、室外消防共用一套给水管网,给水管网按最高日最高时水量进行管网平差计算,并按最大时水量加消防流量进行校核。

第三十九条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区域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根据预测,规划区远期平均污水总量约为16万m3/d。

本规划区共分五大排水分区,污水分别排往四处污水处理设施:白沙街道西南侧部分污水与挂弓山南侧、长江大桥东西侧现状污水经收集后,通过压力管道输送至杨湾污水处理厂;

规划区中部、白沙镇以东、以沙坪镇为中心的规划核心地带污水排至1#规划污水厂,污水厂位于规划龙头山隧道与沿江路交界处;规划区东北部工业用地污水排至铁路站场东面2#规划污水厂;港口自建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港口工作区内生活和生产污水。同时,位于1#给水厂附近设一座1#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规模600 m3/h;位于天原化工厂门前临江位置设一座2#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规模20 0m3/h;位于港口西部设一座3#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规模600 m3/h。

杨湾污水厂收纳临港经济开发区污水范围为长江大桥东侧现状建成区。沿江敷设截污管截取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达标排放的污废水,通过2#污水提升泵站输送至长江大桥西侧匝道路高点,重力流向1#污水提升泵站,压力管管径DN300。1#污水厂纳污范围为临港经济开发区中间核心地段,由西往东,沿化工路、护国路、沙坪路敷设至梨湾路。2#污水厂纳污范围为规划区东北部工业污水,污水由北往南排放。

第四十条雨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共分三大排水分区:东部片区、中部片区和西部片区。其中东西部雨水通过管渠直接排入长江,中部雨水通过现状或规划河涌进行收集,最终排入长江。规划雨水管道分散出流,以长江作为最终受纳水体,排水方向结合道路顺坡排放,采用重力流自排。

规划主干道(红线宽度大于50m)在道路两侧各设1条雨水管线,一般干道(红线宽度小于50m)可只设1条管线。

第四十一条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根据国家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规划区属中等城市三级防洪标准,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为10年一遇。城区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的排涝标准设计。

沿规划区内山体脚下敷设截洪沟,洪水分段就近排入附近水体。保留区内现有河涌,并定期进行疏导,确保洪水期排水畅通。

第四十二条电力工程规划

根据预测,规划区远期负荷约为74.9万kW。则220kV和110kV变电站安装容量预测:220kV变电站容载比取1.8,则220kV变电站安装容量为134.8万kVA;110kV变电站容载比取2.1,则110kV变电站安装容量为157.4万kVA。

本次规划区内电压等级采用220KV/110kKV/10kV/380V/220V五级电压。

目前规划区内电源主要由现状220kV的白沙站供应,按照每站3×24万kVA的安装容量计算,到规划期末还要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并将白沙站在原址上扩容。区内现状仅有一座110KV沙坪站,将其在原址上扩容到3×50MVA后,还需要新建八座110KV变电站。

区内规划新建的220KV和110kV变电站电源进出线采用架空的形式。规划新增的220KV 高压走廊有2路,另外对三路进行了迁改。新建的110KV线路为9路,对两路现状线路进行了迁改。单双回共杆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28m,单双回共杆220kV高压走廊宽度为40m,架空线结合道路绿化带敷设,以减小架空线对地块使用的影响。

10kV配电线路供电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低压配电线路供电半径原则不超过400米。重要用户至少具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电源供电。10kV线路及变电所低压出线应沿规划区内道路按规划线路走廊敷设,非中心区的主干道、商业街可采用架空形式;中心区域10kV 主干配电线路前期可架空敷设,后期在市政道路施工改造时,一并随道路施工改造埋地敷设。

第四十三条通信工程规划

移动用户容量选取标准取75线/百人,预测本规划区移动通信用户的总容量约22.5万线,因移动通信多家企业自主经营,规划初定移动通信设施的数量和位置。

预测住宅有线电视用户容量约10.3万线。随着本规划区的开发建设,逐步在区内构建完整的双向化的有线电视光纤传输网络,每300~400用户设置一个光接收点,将光缆架设到小区、大楼,有条件的架设入户。

按照固话容量预测规模及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在区内新增3座电信局,同时,应配套建设多个电信模块机房,其位置宜设于用户密度中心和线路网中心。

电信管道宜与道路施工同步建设,管道主要沿快速路、城镇主干道两侧敷设,另外在新建的道路两侧均应预留电信管道的管孔,通信管道的管孔数应满足各类通信业务的要求,并合理分布管孔资源。

第四十四条邮政工程规划

根据本次用地人口规模,除了现状邮政支局外,需要在规划区内新增一座邮政总局,另需新增5座邮政分局。此外,还需按服务半径0.8~0.9公里在区内设置多处邮政营业所、邮政报刊亭等服务设施。

第四十五条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

本规划区供气气源选择管道天然气。近期由白沙配气站供应,并沿宜南快速路南侧敷设一根次高压管线,为港口供气。中远期将在规划区中部和东北部各新建一座天然气配气站,进站管线接自宜南路次高压管。

2、用气量预测

根据《宜宾市2020年天然气发展规划》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规划区年总用气量分类预测如下:(单位:万人、万标准立方米/年)

表7-1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年总用气量分类预测表

人口居民商业工业CNG 其它总计近期15万1310 328 1825 1095 330 4888

远期30万2933 9451 9386 2147 2606 26523

年总用气量日平均用气量高峰小时用气量近期4888 17.0 2.44

远期26523 92.2 13.25

3、燃气管网系统规划

为保证近期宜宾港口的用气,自白沙配气站接出一根DN200的次高压天然气管道沿宜南路南侧敷设至港口,并在中期、远期为宜南路上的调压站和东北部调压站供气。

随长江一三四桥的建设,分别沿桥架设二根中压燃气管道从长江南岸至规划区,与区内中压燃气管道相连,形成环状供气管网。

第四十六条竖向工程规划

本次规划道路的设计坡度采用0.2%为主。低洼地区为减少填方,最小坡度不低于0.1%。山体挖方区域,道路最大坡度控制在6%。

规划区内随其地形规划成平坡式,河岸用地为了满足美化环境和城市景观的需要规划为与植被绿化相结合的混合式。

第八章环境与防灾规划

第四十七条环境保护规划

1、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保护的目的是在规划区工业发展的同时,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充分保障规划区良好的空气质量,从而创造一个清洁、安静、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大气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为:保护现有环境,严禁设置Ⅲ类污染企业;采取技术、经济可行的大气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措施,削减大气污染物最终排放量;加强环境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严禁超标排放;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环境保护法规。

2、水环境保护规划

在港区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应加强环境监测,依法对各种污染源进行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尤其要重视从总量上控制水体污染物的排放,认真做好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港区废水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需处理后才能排放入水体。禁止港区在开发初期工业污水和废水不经处理向外,特别是向现状村庄、农田和河流灌渠排放。

园区的污水首先通过各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排入到位于规划区内各污水处理厂。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宜宾市相关规定。

3、声环境保护规划

噪声排放指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依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把规划区内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四类:0类标准区、Ⅰ类标准区、Ⅱ类标准区、Ⅲ类标准区、Ⅳ类标准区。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合理布置噪声源;合理布置道路绿地,减低规划区环境噪声;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第四十八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环卫设施配置

在规划期内,临港经济开发区共规划配置公共厕所60座。公共厕所主要布局于人流较为集中的广场、主要干道两侧、车站、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附近及住宅区内部。

在规划期内,设环卫管理站1处,负责本次规划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近期规划区垃圾以集中收运为主,,按不大于100米距离设置垃圾桶或非露天垃圾池。规划区内根据组团设置垃圾转运站6处,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规划远期在资金、人力等条件成熟时,推行上门收集垃圾。

2、固体废弃物处理

规划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议与生活垃圾分开处理,不进入垃圾处理厂。一部分物料充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适宜作低洼地或作填埋覆土堆填用。

规划区内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后主要采取以卫生填埋为主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现状生活垃圾主要由石包湾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远期将在白沙组团以西、象鼻组团以东进行新的垃圾处理场选址。

第四十九条消防工程规划

规划区设消防站5处,紧邻主次干道,各占地4500 m2以上。

规划区供水采用生活与消防用水相结合的给水系统,并采用联网供水形式。给水管网形成环状,最不利点市政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流量不应小于15 l/s。

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120米,十字路口50 米范围内设置市政消火栓,距宽大于或等于60 米的城市道路,应在道路两旁按不大于120 米间距要求设置消火栓。

第五十条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指挥所工程:结合港区管理中心,设人防指挥中心,位于规划区管理中心大楼内。

◆人员隐蔽工程:按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设置防空地下室为人防隐蔽。

◆防空专业队工程:根据需要设立防空专业队、通信专业队、抢险抢修专业队、运输专业队、消防专业队、治安专业队。

◆医疗救护工程:设立医疗机构。

第五十一条抗震规划

主干道两侧的房屋高度,应考虑地震时房屋倒塌可能堵塞交通。在县城场地较好的地段,适当多建抗震性能较好的多层建筑,达到降低建筑密度的要求。

结合城市道路、抗震、消防和人防规划的要求,设立城市疏散通道。城市主要疏散通道包括主要单位交通道路和城市主干道,在两侧建筑物倒塌后,应该仍然保留7米的宽度,两侧建筑物的倒塌宽度按照建筑高度的一半计算。

规划要求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建(构)筑物除必须按规定设防外,还应对可能遭到的破坏制定应急方案,进行必要的仪器设备储备,保证地震时仍能正常运行或很快修复。对那些破坏后会给整个城市造成严重影响、短时间内又难以修复的要害部位,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提高一度设防。

严格控制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存有病菌的单位,要妥善保管,确保地震时不溢散;整治河道,加高加固防洪大堤和水库堤坝;加大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等城市管网的投入力度,并统筹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章“四线”规划与开发强度控制

第五十二条“六线”规划控制要求

1、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控制黄线

根据供水、雨水、污水、供电、电信、燃气、环卫等市政规划所确定的设施用地范围。根据供水、雨水、污水、供电、电信、燃气、环卫等市政规划所确定的地面管线用地范围。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黄线控制范围。黄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

绿线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对绿线范围内已有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已有建设项目应逐渐转为开敞绿地。

3、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控制紫线

规划区内主要对东山白塔、白塔寺、玄义玫瑰教堂等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紫线控制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紫线控制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

4、地表水体规划控制蓝线

规划将“蓝线”分为生活居住岸线、港口码头岸线、工业生产岸线、旅游观光岸线、乡村农业岸线和生态保护岸线等六类加以协调、控制。具体措施为:

1)严格保护白沙堰、长江,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

2)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需设施以外的建(构)筑物。

3)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域及环境造成污染的工业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

第五十三条建设容量分区控制引导

规划将临港经济开发区按开发强度划分为五个强度等级与18个地块控制单元。对于各地块控制单元,规划给出平均容积率、建筑限高与平均建筑密度三个指标对控制单元进行控制引导。

1、一类强度区:平均容积率≤1.5,包含休闲旅游控制单元、科研教育及生态居住区控制单元、中部一类工业区控制单元、中部二类工业区控制单元、港口物流区控制单元、东部一类工业区控制单元、中部二类工业区控制单元

①强度控制指引:以低层建筑(1~3层)为主,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6层。主要包括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和以低层为主的高尚居住用地,其中工业、仓储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45%,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40%。

②区划方案:此类强度控制区在规划区内主要集中于两处,分别为西北片的休闲旅游组团、科研教育与生态居住组团以及中、东片的工业组团与港口物流组团。其中,工业组团根据具体产业类型不得低于国土资源部关于工业用地最低容积率的要求。

2、二类强度区:平均容积率≤2.0,包含台地生活区控制单元、环挂弓山生活区控制单元、生产资料专业市场及火花片区控制单元、顺南片区控制单元

①强度控制指引:以多层、小高层建筑(4~11层)为主,属于高层限制发展地区,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18层或者54米,建筑密度控制在30%左右。

②区划方案:主要指地形条件受限的区域、东北部的村庄集中安置点、及部分专业市场用地。包含台地生活区控制单元、环挂弓山生活区控制单元、生产资料专业市场及火花片区控制单元、顺南片区控制单元

3、三类强度区:平均容积率≤2.5,包含白沙生活区控制单元、新城生活区控制单元、滨水生活休闲区控制单元、临港之心控制单元

①强度控制指引:以中高层建筑(11~18层)为主,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24层或者72米,建筑密度在20~30%之间。

②区划方案:主要指新建居住区,商住用地及分布在临港经济开发区主、次服务中心以外的商业金融业用地。包含白沙生活区控制单元、新城生活区控制单元、滨水生活休闲区控制单元、临港之心控制单元。

4、四类强度区:平均容积率≤4.0,包含次中心生活服务区控制单元

①强度控制指引:以高层建筑和中高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32层(小于100米),建筑密度在20~25之间%。

②区划方案:主要包括中央服务核控制单元、次中心生活服务区控制单元,及部分商业金融业用地和商住用地。

5、五类强度区:平均容积率≤4.5,包含中央服务核控制单元

为临港经济开发区重要节点地区及标志性地段,不设建筑限高,容积率控制亦可突破4的上限限制,但应通过建筑密度控制来调节上述两者指标的控制。

表9-1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分区导则控制一览表

开发强度等级平均容积率平均建筑

密度

最大建筑

高度

包含地块控制单元备注

一类强度区≤1.5 工业用地

不大于

45%;居住

用地不大

于40%

30米

休闲旅游控制单元、科研教育及

生态居住区控制单元、中部一类

工业区控制单元、中部二类工业

区控制单元、港口物流区控制单

元、东部一类工业区控制单元、

中部二类工业区控制单元

根据具体产业类型不

得低于国土资源部关

于工业用地最低容积

率的要求;居住用地容

积率不得低于国土资

源部规定的1.0

二类强度区≤2.0 ≤30% 54米台地生活区控制单元、环挂弓山生活区控制单元、生产资料专业市场及火花片区控制单元、顺南片区控制单元

三类强度区≤2.5 ≤25% 72米白沙生活区控制单元、新城生活区控制单元、滨水生活休闲区控制单元、临港之心控制单元

四类强度区≤4.0 ≤35% 100米次中心生活服务区控制单元五类强度区≤4.5 ≤35% 不限中央服务核控制单元

第十章地块划分和规划指标控制

第五十四条地块划分及编码

临港经济开发区划分为20个分区,并对各个分区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次级分区和细分地块。相应的分区和地块编码采用一级分区、次级分区、细分地块等三级编码方式;次级分区和细分地块编码采用二级编码方式。

第五十五条地块控制

本次规划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进行分类,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规划区中的每一地块均给出单一的用地性质。本次规划确定了每一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规划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能随意更改,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本次规划依据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及其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控制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人口密度、现状用地性质、征地状况、规划建设状况、实施建议、配套设施、相关详细规划以及备注等方面的内容。

用地分类建筑密度(%)容积率

一类工业用地≥30且≤45 ≤1.5

二类工业用地≥30且≤45 ≤1.5

表10-2 公共设施用地技术经济控制指标表

用地分类建筑密度(%)绿地率(%)备注

行政办公设施≤35 ≥30

商业金融设施≤35 ≥30 建筑面积≤20000 m2≤40 ≥20 建筑面积>20000 m2

体育用地≤40 ≥35

医疗卫生用地≤30 ≥35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30 ≥35 注:本规划中各地块的指标控制及其它相关内容详见细分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

附录1:名词解释

1、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2、日照标准: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3、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

4、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

建筑用地总面积

5、用地红线: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

6、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7、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8、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附录2:文本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划文本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划文本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表3: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用地兼容性一览表

可相容用地类型用地类型二类居

住用地

行政办

公用地

商业金

融用地

文化娱

乐用地

体育用

医疗卫

生用地

教育科

研用地

文物古

迹用地

一类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

用地

仓储用

港口用

道路用

广场用

社会停

车场库

用地

市政公

用设施

用地

公共绿

生产防

护绿地

域R2 C1 C2 C3 C4 C5 C6 C7 M1 M2 WT S1 S2 S3 UG1 G2 E1

二类居住用地R2●△△△△△△╳╳╳╳╳╳╳△△△╳△行政办公用地C1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文化娱乐用地C3 △△△●△╳△╳╳╳╳╳╳△△△△╳△体育用地C4 △╳╳△●╳╳╳╳╳╳╳╳△△△△╳△医疗卫生用地C5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文物古迹用地C7 ╳╳╳╳╳╳╳●╳╳╳╳╳╳╳╳△╳△一类工业用地M1 △△△╳╳╳╳╳●╳△╳╳╳△△△△△二类工业用地M2 ╳╳△╳╳╳╳╳△●△╳╳╳△△△△△仓储用地W ╳╳╳╳╳╳╳╳△△●╳╳╳△△△△△港口用地T ╳△╳╳╳╳╳╳╳╳△●╳△△△△△╳道路用地S1 ╳╳╳╳╳╳╳╳╳╳╳╳●△╳╳△╳╳广场用地S2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公共绿地G1 ╳╳╳╳△╳╳△╳╳╳╳╳△╳╳●╳△生产防护绿地G2 ╳╳╳╳△╳╳╳╳╳╳╳╳╳△△╳●△水域E1 ╳╳╳╳╳╳╳╳╳╳╳╳╳╳╳╳△△●说明:●允许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以设置;×不得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宜昌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开发东站片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地位,促进伍家岗区和谐发展,顺利实施宜昌市总体规划和伍家岗分区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宜昌市伍家岗分区规划》、《宜昌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其他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适用于宜昌市东站片区规划范围内各街坊、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规划范围为西至宜黄高速公路,南至柏临河,东至花溪路,北以宜万铁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27平方公里。 第五条宜昌市东站片区开发策略 1、完善城市结构、协调整体发展、明确片区性质,合理进行片区用地布局。 2、强化片区的交通枢纽功能,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方便、快捷、多层次的交通体系。 3、营造片区特色,加强绿地系统规划,塑造城市景观特色,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对片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强化基础设施的配套,满足宜昌市建设现代化城市和分区副中心的要求。 5、充分挖掘宜昌城市历史与人文内涵,继承城市文化精华,体现地方特色,同时兼容并蓄,融合现代文明,与时俱进,创造都市生活新文化,引领城市文化的新潮流。 6、采用“刚性”和“柔性”结合的空间规划结构,体现市场经济下土地开发的适应性弹性原则,更确实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六条规划建设目标 将东站片区建设成为宜昌市的城市交通枢纽和区级副中心,承担宜昌市东部金融、商贸、交通枢纽等功能,打造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综合型、生态化的中心商务区,建设城市副中心,形成宜昌市东部门户的标志性形象地区。 第七条规划区性质 宜昌市交通枢纽和城市综合居住片区之一,是以城市交通运输及其配套设施、商贸和居住为主的城市片区。 第八条规划区规模 规划提出控制东站片区人口密度,适当提高该区人口总量的原则。 规划总用地727.25公顷,其中城市可建设用地660.71公顷。严格控制该地区的人口密度和总量,人口净密度控制在90人/公顷以内,人口总量控制在9万以内。 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九条规划原则 本规划应在宜昌市总体规划和宜昌市伍家岗分区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满足规划科学、手段超前、成果实用、实施灵活的要求。具体贯彻以下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宜昌市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立足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现实要求,在尊重总体规划的原则基础上,科学发展,合理规划。 2、以人为本的原则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子成果数据标准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局部调整方案电子成果标准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详规处 重庆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月

目录: 1总则 (2) 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电子成果标准 (4) 2.1光盘内容及文件命名 (4) 2.1.1成果光盘盒格式: (4) 2.1.2光盘成果内容及命名: (4) 2.2规划图规范 (7) 2.2.1土地利用规划图规范 (7) 2.2.2道路交通规划图规范 (11) 2.2.3管网规划图规范 (12) 2.3分图图则表达 (13)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局部调整方案 (15) 3.1成果光盘盒格式 (15) 3.2光盘内容及规划图规范 (15) 4附表 (20)

1总则 1.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下简称“控规编制”)及控规局 部调整方案电子成果(以下简称“电子成果”)数据是规划 档案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规划空间数据库的数据来源, 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规范性。 1.2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成果的表达,提高编制质量,同时满足 规划成果数据建库要求,特对《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 制技术规定》中“附录F电子文档数据标准”作进一步细 化和补充。 1.3电子成果中所有图纸和文档在表达上必须遵循如下规定 1.3.1规划成果矢量图统一采用AutoCAD R14/2002/2004/2005软件绘制。 1.3.2文件和文件图层命名以中文为主,用全称。 1.3.3 DWG文件涉及宽度、半径和方向的标注,如道路路幅 宽度、转弯半径、坡度方向、管网走向等其标注样式 中“箭头”选项用“实心闭合”即“Clsed filled” 样式。

1.3.4 DWG文件涉及填充的对象必须要具备闭合的填充边 线,在绘制闭合多义线(pline)时,不应出现节点 叠压(一节点连续多次绘制)的情况,如土地利用规 划中的地块边线、地块中配套设施的填充边线等。1.3.5 规划图纸中出现的各类保护线、保护范围必须用引线 加文字说明方式表示。 1.3.6 规划图在规范“CAD层名”所列出的图层中涉及文字 对象的必须是“text”类型,对于多行文字(Mtext) 的必须炸开。 1.3.7 除土地利用规划图地块和配套设施的填充外,规划图 中出现的其余对象,必须保证在炸开后是点、线、文 字三种CAD图元类型。

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腾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区位 (1) 三、规划范围 (1) 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 (1) 一、自然条件 (1) 二、土地使用现状 (2) 三、现状基本特点 (2) 四、现状建筑高度 (2) 五、现状建筑质量评定 (2) 六、现状道路交通 (3) 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 (3) 八、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目标与重点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4) 四、规划重点 (4) 第四章规划范围、规模与功能定位 (4) 一、规划范围 (4) 二、规划规模 (4) 三、功能定位 (4) 第五章规划理念 (4) 一、基本单元理念 (4) 二、缓冲带理念 (5) 三、城市设计理念 (5)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5) 第一节规划结构 (5)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6) 一、规划原则 (6) 二、居住单元划分 (6) 三、居住人口预测 (6) 四、社区中心规划 (6) 五、中小学规划 (6) 六、表6-2-5 小学用地和建筑标准 (7) 七、幼儿园规划 (7)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7) 一、规划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便利中心的建设模式 (7) 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7) 一、工业布局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就业岗位推估 (7) 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8)

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第七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8) 一、物流用地 (8) 第八节绿地、特殊用地与其他用地规划 (9) 一、绿地用地规划 (9) 二、特殊用地规划 (9) 第七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9) 一、现状分析 (9) 二、工业发展指导思想 (10) 三、产业择定 (10) 四、产业布局规划 (11) 五、工业发展政策 (11) 六、都市工业发展理念 (12) 七、工业发展实施措施 (13)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3) 一、规划原则 (13) 二、对外交通规划 (14) 三、道路系统规划 (14) 四、道路衔接规划 (18) 五、城市交通瓶颈解决措施 (18) 第九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8) 一、绿地规划原则 (18) 二、规划措施 (18) 三、绿地系统规划 (18) 第二节水系规划 (19) 一、规划目标 (19) 二、规划布局 (19) 三、规划策略 (19)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19) 第一节城市设计原则 (19) 第二节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20) 第三节景观规划 (20) 一、景观规划原则 (20) 二、景观带规划 (20) 三、景观节点规划 (20) 四、城市景观轴线 (20) 五、滨水景观建设 (20) 六、居住景观设计 (21) 七、工业区景观 (21) 八、标志系统 (21) 九、桥梁景观规划 (22) 第四节广告规划控制 (22) 第十一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 (22) 一、现状概况 (22)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原则 (22) 四、规划用水量 (22) 五、水源选择 (23) 六、给水管网规划 (23) 七、消防用水 (23)

宁乡县灰汤镇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1 区位条件 (2) 1.2 自然与文化资源 (2) 1.3 核心区现状分析 (3) 第二章规划原则、目标和指导思想 (5) 2.1 规划编制依据 (5) 2.2 规划思想 (5) 2.3 规划目标与原则 (5) 第三章规划区功能与人口规模 (7) 3.1 环境容量分析 (7) 3.2 主体功能区规划 (8) 3.3 人口规模预测 (9)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11) 4.1 布局原则 (11) 4.2 规划结构 (11) 4.3 用地规模 (11)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12) 5.1 交通规划策略 (12) 5.2 道路网格局 (12) 5.3 对外交通规划 (12) 5.4 核心区交通规划 (12) 5.5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3) 5.6 停车场规划 (13)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15) 6.1 居住用地总体布局 (15) 6.2 居住组团规划 (15) 6.3 居住建筑风貌控制 (15) 6.4 居住区配套设施 (15)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17) 7.1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7) 7.2 商业用地布局 (17) 7.3 旅馆业用地布局 (17) 7.4 休疗养用地布局 (17) 7.5 文化娱乐用地布局 (17) 7.6 非市属办公用地布局 (18) 第八章绿地水系与景观规划 (19) 8.1 景观格局 (19) 8.2 绿地系统规划 (19) 8.3 水系蓝线与防洪规划 (19) 第九章土地开发管理与控制指标 (21) 9.1 土地利用要求 (21) 9.2 开发时序 (21) 9.3 开发控制指标 (21)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23) 10.1 整体空间设计要求 (23) 10.2 建筑设计 (23) 10.3 环境景观控制 (24) 10.4 附属设施配置引导 (24) 第十一章度假旅游策划 (26) 11.1 整体旅游特色定位 (26) 11.2 度假旅游开发策略 (26) 11.3 旅游项目策划 (26) 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8) 12.1 给水规划 (28) 12.2 排水规划 (28) 12.3 雨水规划 (28) 12.4 供电规划 (29) 12.5 通信规划 (30) 12.6 燃气规划 (30) 12.7 环卫设施规划 (30) 12.8 管线综合规划 (30) 12.9 消防规划 (31) I

控规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2) 第三章整体控制 (3) 第四章街区控制 (4) 第五章附则 (7) 第六章名词解释............................................................................................................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落实三大公共设施及规划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范围指以滨湖核心沿湖片区为依托,由上海路-杭州路-衡山路-云谷路-湖南路-珠江路-环湖北路形成的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6.28平方公里。 第三条文本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规模的变更,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拆建、新建和城市道路及工程管网设施的新建和改造等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文本与图纸及图则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控制体系规划地块控制体系包括指标控制体系和要素控制体系 1、指标控制体系 指标控制通过量化指标对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环境质量进行控制,规划指标控制体系主要由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环境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等构成。 2、地块控制要素 要素控制是对地块三大设施、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等要素提出控制要求。 1)配套设施 地块配套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配置,一方面落实上位规划所提出的配套设施,另一方面完备规划地块自身的配套设施。包括各类配套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位置和建设控制要求; 2)公共开放空间 包括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规划根据地块的区位环境特点,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围合类型、用地面积等提出控制要求; 3)建筑形态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 内容修改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规处时间:2012-9-12 渝规发〔2012〕71号 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2〕2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规划修改通知 重庆市规划局办公室2012年9月10日印发 校核人:罗杨杰(共印50份)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规划局对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其他区县(自治县)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应当遵循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修改由市规划局审查、批准,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备案。 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修改分为规划行政许可前的修改和规划行政许可中的修改。 第六条进入规划行政许可程序前,因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相关地块规划指标、控制要求和

边界修改的,方可认定为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 (一)在不增加容积率的前提下,根据专项论证或已批准规划,修改道路、轨道、管线的相关设计参数和其它规划指标或根据土地权属修改用地边界的; (二)经专项论证,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绿地的; (三)结合具体情况对交通及公用设施的用地范围或其他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 (四)经市规划局认定属规划编制失误需对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 (五)在不增加容积率的前提下,减少居住建筑面积; (六)其他可以作为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情形。 第七条规划行政许可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修改可由相关区政府、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也可由市规划局主动进行修改。 市规划局在批准修改前,应当将修改方案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第八条对已进入规划行政许可程序的建设项目,在不涉及重大利害关系、不改变土地出让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 2 -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 - 2 -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 - 5 -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 - 8 -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 8 -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 - 9 -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 10 -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 12 -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 12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 13 - 第十二章附则 ....................................... - 13 - .................................... - 13 - 附录一、名词解释 ................................ - 14 -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1 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8、《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 9、《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6-2020年)》本文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11、《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6) 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七条规划指导思想第一章总则1、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年)》为指导,科学分析紫阳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职能,合理确定其功能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完善城市结构。第一条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 2特编制《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指导片区的城市建设和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各项基础设施,管理。)(下称“本规划”。 3、高标准、高起点地规划符合需求的公共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建、市政公用设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施等,完善片区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片区的服务功能。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 4、优化路网结构、强化片区的交通功能,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方便、工的依据。

01-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增城市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石滩镇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前言 增城市石滩镇是广东省的中心镇,是广州市确定的2003年首批重点建设的五个中心镇之一,重要的地理区位和巨大发展潜力使其成为广州市近期发展的热点地区之一。 石滩历来重视规划工作,并十分注意规划的实施和安排,2005年8月份,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的《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广州市规划局的终审,进入实施过程中。目前,许多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还在推进,石滩新城区的建设成为建设新石滩的重点。 为了切实推进石滩新镇区的城市建设,尽快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土地的开发,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受石滩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石滩镇新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在规划过程中,增城市石滩镇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十分重视,给予项目组极大的方便和支持,同时,也为项目的规划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规划背景 石滩地处增城市南部快速发展区,北部紧邻增城市区,南部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大市东莞一江之隔,是广州产业东移的主要阵地之一,直接接受广州,东莞的辐射。近年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石滩旧镇区位于广深铁路以北,增江河以西,增滩公路以东,由几个村庄聚合而成,镇区面积狭小,道路狭窄,功能混乱,村镇混杂,城市面貌落后,不能起到中心镇应有的服务和辐射功能,也不能满足新时期石滩经济大发展的需要。 另外,改造旧镇区涉及面广,成本高,且旧镇区不能充分体现石潍中心镇区的新面貌,因此,在合适的地方建设新镇区,提升石潍的中心镇功能,以增强石滩的辐射和吸引作用十分必要。 石滩镇总体规划已就石滩新城区的选址做了安排。新镇区位于旧镇区以北,增滩路东南侧,增江河以西,交通便利,有旧镇区的依托,且地势低平,景色秀丽。 目前,围饶新城区的开发,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已开展,如增江河堤,东西向主道和南北向主干道的建设等。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新城区的建设,建造21世纪具有石潍特色的新型城区,对新城区做控制性详细规划就且得既必要且迫切。 石滩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就在此背景下展开。 第二章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05.6) 5.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增城市石滩镇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三章现状条件分析 一、区位分析 规划区位于增滩公路东侧,增江以西,北部与郑田工业区隔广惠高速公路相邻,南面与石滩镇元洲村隔江相望,规划范围约4.08平方公里。 规划区现状人口约3000人,其中仙塘村1230人,顾屋村1882人。 新区周边环境优美,地块分布较为完整,是理想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且新区与旧镇区紧密相连,是旧镇区的自然延伸,易于接受旧镇区的辐射,形成新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重庆市茶园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重庆市茶园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书 一、背景 2005年6月至9月,市规划局和茶园新区联合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茶园城市副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国际咨询,邀请了四家国内外设计机构参与竞标。经过专家评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方案被评为优胜方案,本次规划以中规院方案为基础,充分吸纳其它三个方案的优点,通过对茶园城市副中心规划布局、建设规模、交通结构以及景观要素等的进一步分析研究,编制完成了《重庆茶园城市副中心城市设计》。 为了跟上茶园城市副中心日益紧迫的开发步伐,适应土地使用和有偿出让的需要,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继续对该方案进行深化,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具体规划控制与管理的依据。 二、规划依据与原则 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J137-90) (4)、《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2.8 (6)、《重庆市茶园城市副中心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专家评审意见》2005.8 (7)、国家相关规范及重庆市相关地方法规。 2.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紧密结合重庆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功能、城市交通、城市景观等多方面整体思考,合理衔接,使茶园副中心成为东部新城的“动力核心”,并使整个新城成为城市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2)特色突出原则:突出重庆地方特色,体现山城、江城风貌,保持和发扬城市山水格局,注重城市肌理的延续。 (3)可持续性原则:规划理念应有创新,吸取国际国内新城副中心规划建设的成功经验与教训,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以人为本。 (4)结合自然原则:从保护和营造生态环境的高度,尊重重庆山地城市的自然环境,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空间,整合用地结构,确定开发建设模式并组织绿地系统,逐渐形成环境优美的生态型新城区。 (5)与城市经济相协调的原则: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同时具有经济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与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相吻合。 三、现状条件分析 1.区位条件 茶园城市副中心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境内的铜锣山东麓,坐落于规划的东部新城中茶园—鹿角组团的中心位置,向西穿过铜锣山,距离中央商务区即城市中心约9.5公里(行车距离约15公里),距离已形成的南坪城市副中心约8.7公里(行车距离约11公里)。茶园副中心在重庆市六个城市副中心中位置最靠东的。 2.自然要素 区内为浅丘地貌,山丘台地脉络清晰,主要形成三条脊线。基地地形总体呈现出西高东低的态势,西侧是铜锣山的余脉,另外还有两座南北走向的小山。“川”字形的山体把场地分为两条谷地和一块台地。 苦溪河及其支流从基地内穿过,平时水流较小(通过拦坝可扩大水面),两条河流向北汇入长江。基地植被条件良好,尤其是几座山体和河谷地带,植被繁茂,环境优美。 3.景观条件 场地山水环境优越,远处有铜锣山和明月山作为背景,近景有樵坪山郊野公园。基地内有两条河流从中穿过,形成滨河景观线,沟谷地带是重要的开放空间。 茶园工业园管委会大楼是现状重要的地标性建筑。 现状范围内有三条较为明确的景观视廊,一条是两个山体之间,另一条是对着远处的铜锣山,第三条是东部小山体对着苦溪河。 4.交通条件 基地紧挨着城市内环线,建立了茶园副中心与老城区的快捷联系,世纪大道在基地内路段已建成通车。总的来说,片区与老城区联系程度还比较低,可达行较差,随着南山隧道和慈母山隧道的开通,将得到较大改善。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概述 (4) 一、规划背景 (4) 二、规划内容 (4) 三、技术路线 (4) 第二章现状解析 (5) 一、现状基本情况 (5) 二、规划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 (5) 三、现状建筑评价 (6) 四、规划区发展特征及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6) 第三章上位规划、相关案例解读及规划对策 (7) 一、上位规划要求及解析 (7) 二、相关案例解读 (8) 三、纯化镇镇区发展趋势判研 (10) 四、现状土地资源供给分析 (10) 五、规划对策 (11) 第四章规划总则 (12) 一、规划依据 (12) 二、纯化镇中心区范围 (12) 三、规划原则 (12) 四、规划目标 (12) 五、规划区功能定位 (13) 第五章土地使用规划 (13) 一、规划构思 (13) 二、规划结构 (14) 三、用地布局规划 ......................................................................................................................................... 14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17) 一、规划原则 (17) 二、对外交通规划 (17) 三、道路系统规划 (17) 四、交通设施规划 (18)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19) 一、绿地规划目标与原则 (19) 二、绿地系统布局 (19) 三、绿化种植 (20) 第八章道路竖向规划 (20) 一、规划依据和原则 (20) 二、竖向规划设计 (20) 第九章给水工程规划 (21) 一、编制依据 (21) 二、用水量预测 (21) 三、水资源现状及利用方案 (22) 四、供水水质与供水水压规划 (22) 五、供水系统规划 (22) 第十章污水工程规划 (23) 一、编制依据 (23) 二、编制原则 (23) 三、排水体制 (24) 四、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24) 第十一章热力工程规划 (25) 一、规划依据及原则 (25)

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doc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成都分院2008.02 1 第一章现状概况一、区位关系及规划范围 1、区位关系 **区位于**镇镇区东西两侧,是**镇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318国道穿境而过,西距天全12公里,东距雅安市区26公里。2、规划区用地范围 **区分为**片区和思经片区,**片区用地范围北至土地堂,西至**大桥,东至切山三级水坝,南至盐水岩,面积2.58平方公里。思经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思经河,东到思经路,西邻思经乡,南到思经路,面积为0.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 1、**区基本情况。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带相间地带,**片区自然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整体起伏变化不大,局部有陡坎,平均海拔在650~720m,其用地大部分为农田。规划区内现有**110kV变电站,沿凤阳大道两侧形成汽车修配及商业小店铺。**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已将**镇作为建材及食品加工区。同时工业区也是未来**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经片区现状用地属思经河冲击平地,主要为农田、村镇用地,现有思经乡政府、思经小学等单位,基础设施主要有思经水厂、35KV变电站等。

2、天全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区内现有工矿企业有年产量70万吨的治权水泥厂、年产量为20万吨的二郎山水泥厂、琼雅工业硅等20多家工矿企业,年产值约2亿元。三、**区开发建设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A、区位优势。**区地处雅安与**城的经济发展轴上,地理区位优越。 B、资源优势。**镇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区靠近天全河,取水方便,并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区内已建成**110kv变电站,电力得到保证。 C、依托旧镇,开发新区。**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及生活服务设施由**镇统一安排。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D、用地较平坦,有满足区用地规模,且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 2、不利因素 A、**区涉及部分拆迁企业和居民区,拆迁补偿投入资金较大。 B、**110kV变电站虽能对工业区开发建设有利,但高压线走廊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 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控规)12.06.12

第一章概述 一、规划背景 商都县属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位于乌兰察布市东部,属后山地区。北部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镶黄旗为邻,东北部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接壤,东部与河北省康保县、尚义县相连,南部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衔接,西部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毗邻。 商都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冀、蒙交汇处,是连接京、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部和北部以及东三省和蒙古的重要枢纽;是承接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环渤海经济圈”辐射大西北的前沿地带。集通铁路贯穿全境,呼满省际通道、商张、商集、商化、商土等级公路四通八达。 集通铁路及省际通道、商都—张北、商都—乌兰哈达、商都—土牧尔台、商都—化德五条公路干线穿过县城七台镇。依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城区规划总用地为28.5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17.3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区位于七台镇城市建设用地及部分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12.76平方公里用地。 商都县有电力、重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和矿产品四大主导产业。农村经济发展势头正劲,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以物流运输和商贸餐饮为重点的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2亿元,同比增长16.3%;财政收入完成7088万元,同比下降38.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49元,同比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54元,同比下降20.2%。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商都县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2009年,投资4.1亿元,新建混凝土道路13条,面积7.6万平方米,同步铺设了排污管道6632延长米、供水管道。7900延长米、供热管道6000延长米;更新和栽植各类树木2.8万株,安装路灯332机,对街道两侧路林中毁坏枯死的树木进行了更换补植,新建道路全部实现了绿化亮化;在七台大街绿化带建防护栏4200延长米;完成了府前广场和文化公园广场改造任务;新建了华都、廉租房等住宅小区,实施了万福花园、新都佳苑等商住小区二期工程。城镇承载能力和聚集能力的增强,有效地促进了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县全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24.4%。通过全方位建设,城镇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城镇人口由2008年的12.18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12.38万人,城镇化率由去年35.8%提高到今年的36.4%,提高了0.6个百分点。 2010年紧紧抓住全市“两个文明”现场会明年将在商都县召开的契机,大力开展以“兴城建、上水平、塑形象”为主题的“城镇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全县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旧区拆迁改造与新区扩容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实施好七台镇市政建设工程,以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旧区更新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形象,落实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所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为七台镇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的开展,特编制《商都县七台镇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上位规划要求 在上一轮《商都县七台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论述商都县七台镇的城市总体空间发展目标是:以经济繁荣、生活小康为目标,解放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加快发展的新路,把商都县建设为商贸繁荣,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城镇。构建以城市现状及自然地理条件,城市布局发展呈集中团状的空间布局形态。以“一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解读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控制性详细性规划修改的相关规定,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市规划局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12年9月10日公布,将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一、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市规划局对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管理。其他区县(自治县)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二、阶段划分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避免行政程序的反复,?办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修改分为规划行政许 可前的修改和规划行政许可中的修改。 规划许可前的修改指未受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或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 修改,规划许可中的修改指受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后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的修改。 三、对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界定

?办法?对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情形进行了严格的界定: (一)进入规划行政许可程序前,因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相关地块规划指标、控制要求和边界修改的,方可认定为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 1、在不增加容积率的前提下,根据专项论证或已批准规划,修改道路、轨道、管线的相关设计参数和其它规划指标或根据土地权属修改用地边界的; 2、经专项论证,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绿地的; 3、结合具体情况对交通及公用设施的用地范围或其他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 4、经市规划局认定属规划编制失误需对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 5、在不增加容积率的前提下,减少居住建筑面积; 6、其他可以作为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情形。 (二)对已进入规划行政许可程序的建设项目,在不涉及重大利害关系、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内容、不增加计容建筑面积、不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土地用途、公共绿地面积和公共设施配套条件的前提下(市政基础设施除外),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认定为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 1、对用地范围内各类用地边界进行修正的;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前言 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 2003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回顾与总结

回顾与总结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 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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