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局部修订版)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局部修订版)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局部修订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 1499.3。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冷轧扭钢筋》JG 190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均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根据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本条第1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强屈比”,第2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超屈比”,第3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匀伸长率”。

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3 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2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

表5.3.2A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注:1 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

2 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0-W d)/W0×100计算,其中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m),

W 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

3 对直径为28mm~40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1%;对直径大于40mm的带

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个试件。

检验方法: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和1g。

【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钢筋调直包括盘卷钢筋的调直和直条钢筋的调直两种情况。直条钢筋调直指直条供货钢筋对焊后进行冷拉,调直连接点处弯折并检验焊接接头质量。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对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

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等。表5.3.2A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

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对于场外委托

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

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100℃沸水中煮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

一般项目

5.3.3 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加工过程控制要求。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调直方法,其设备不应有延伸功能。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应按规定控制冷拉率,以免过度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本条规定的冷拉率指冷拉过程中的钢筋伸长率。

起重机验收标准

起重机验收标准(行车、行吊、天车、天吊) 行吊(音hángdiào),又称行车、吊车、天车,都是人们对起重机的一个笼统的叫法,行吊和我们所称的门式起重机基本一样。行吊按驱动方式基本有两类:一类为集中驱动,另一类为分别驱动。按形状也可分为两类,即门式起重机和桥式起重机。 设计制造标准及检验验收标准 现代起重机厂生产的“恒起”牌系列起重机械,其整机性能符合现行标准要术,零部件符合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和各项技术要求,关键性能优于国家标准。 CD、MD型电动葫芦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JB/T9008.1∽6199钢丝绳电动葫芦 JB/ZQ8004 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分等 JB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 电动悬挂单梁起重机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安全规范 JB/T2603-94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JB ZQ8012-88 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质量分等 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1005.1—188 起重吊钩 通用门式起重机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范 GB/T14406—93 通用门式起重机 GB10183—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GB1005.1—5—88 起重机吊钩 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架桥机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4406-93 通用门式起重机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Q/HWAQ010-2000 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分等

行车梁验收资料

行车梁验收资料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厂区车载钻修机总装工间 (钢结构) 桁 车 梁 验 收 资 料 编制: 审核: 批准: 江汉石油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石油机械厂;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设计单位:; 建设规模:约; 二、桁车梁制作及安装说明: 桁车梁采用Q345型钢材制作,单根长度约为8m,截面尺寸为 H1000*350/280*10*16/12,单根重量约为,中间加6*90*922@840的加劲板,安装在设计标高为▽处即钢柱牛腿的上表面,采用Φ22、高强螺栓紧固连接, 50mm重轨用压板和高强螺栓连接在桁车梁上面,设计为:双梁空操吊车2台 S= Gn=30t。轨顶标高米。 桁车梁制作工艺如下: 1构件制作 加工部署 1.1.1 加工制作管理体系 工厂加工制作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由项目总负责对钢结构公司、板材公司等进行综合协调和控制,各专业部门和下属专业加工公司根据综合计划按工艺特点对钢结构、板材进行加工制作,具体由各专业车间完成加工任务。 1.1.2 加工图控制 从设计施工图到生产制作加工图和安装图的转换过程由公司设计部完成,设计和翻样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生产制作、质量控制、安装施工的进度和质量,须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工作由总工程师为主负责,具体再由技术部主任主持,并负责同业主等的协调工作。公司将配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翻样、校对、审核、加工工艺性分析,努力保证翻样的进度、质量。 本工程结构设计图、加工设计图纸在加工前,公司技术部、生产部的结构工程师、焊接工程师、工艺师、质量工程师应对加工图进行复核、校对,待复核正确后按需要份数复印并盖上加工图专用章后,提供车间正式生产和预拼装。加工图的控制应严格按

行车验收标准规范全解

车间桥式起重机验收标准 1使用范围: 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梁面、轨面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3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行车梁、垫铁、轨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mm)

1.4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械零件部位。 1.4.3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滚动。 1.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1.5.2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1.5.3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5.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续表 注:L为测量位置的车轮弦长。1.6桥式起重机吊装前,对机械部套应进行下列检查并符合规定: 1.6.1各传动装置于减速机齿轮的检查,应按本部分4.8节的规定进行。 1.6.2走轮悬空,用手旋转各传动机构,走轮和各传动构件应旋转灵活,无卡涩。

起重机产品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设计制造标准及检验验收标准 钢丝绳电动葫芦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JB/T9008.1 s9008.2 钢丝绳电动葫芦 检验、验收标准 1、JB/T9008.1-9008.2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JB/T2603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JB/T2603-2008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2、GB/T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4、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5、GB10051.1?5-88 起重吊钩 LD电动单梁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JB/T1306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电动单梁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JB/T1306 电动单梁起重机

2、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3、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5、GB10051.1?5 起重吊钩 通用门式起重机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GB/T14406 通用门式起重机 4、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5、GB10051.1?5 起重吊钩 6、JB/T6128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GB/T14406 通用门式起重机 2、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3、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4、GB10051.1?5 起重吊钩 5、JB/T6128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LH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JB/T3695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3、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LH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3、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1.1起重机的安装 1.1.1桥架组装 1.1.1.1起重机桥架分两片到货,组装时利用50吨吊车分别将两片桥架吊至已安装好的轨道上,然后进行组装,且应保证大车行走的四个车轮底部在同一个水平面上。 1.1.1.2桥架组装以端梁螺栓孔或止口板为定位基准,按起重机安装连接部位标号图,将起重机组装起来,拧紧螺栓。组装用螺栓按下表要求进行连接。 1.1.1.3 桥架对角线检测方法:(见图6) 用弹簧秤拉钢卷尺测量L1、L2的距离,把钢尺上的读数加上附表的修正值,作为桥架对角线的实测数据。 1.1.1.4 主梁水平旁弯的测量:(见图7) 将钢丝绳固定在所要测量的主梁上盖板中心线上,作为测量中心线,测量两边缘的距离X1,X2(此值应该在离上盖板100mm的腹板处测量)两距离的平均值,即为主梁的水平旁弯,计算公式为: X=1/2(X1—X2) 1.1.1.5 主梁上拱度(下挠度)的测量方法:(见图8) 选用一根直径为0.49~0.52mm的钢丝,一端固定在带有滑轮的固定架上,另一端通过滑轮并坠有重锤(15Kg)拉紧,主梁跨中上拱度(下挠值)可通过测量并按照下式计算:上拱度:F=H—(h1+h2)当F为负值时说明有下挠度。 H------固定支架的高度(包括滑轮径),一般为150~160mm; h1-----测得任意点钢丝与上盖板间的距离mm h2-----钢丝由于自重而产生的垂度mm 以轨道为基础,对准车轮踏面中心划一条直线,沿直线吊一线坠,将坠尖对准所在的直线打洋

冲眼A11,A22,A33,A44,然后把车开走,将弹簧秤拉钢盘尺量L1、L2车轮的跨距,以及对角线 L3、L4 的距离,都加上修正值,就是实测的数据。 1.1.1.6 车轮对角线、跨度的检测方法:(见图9) 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施工方案(四) 1.1.1.7 车轮水平方向偏斜的检测: 选择一条平直的轨道为基础,在同一端梁上,与轨道外侧相平行拉一条钢丝(距车轮踏面的中心线均为a),然后分别测量车轮在水平方向的直径最外侧b2、b3和最内侧b1、b4的距离,车轮水平方向的倾斜数值为: ΔL1=b1-b2 及ΔL2=b3—b4 同一端梁的同位差为:δ=(b1—b2)/2—(b3—b4)/2 1.1.1.8 大车运行机构已在制造厂与桥架组装在一起,不需在现场组装。桥架组装前后对大车运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检测数据应符合相关要求。 附表1:钢尺测量桥架跨度的修正值 1.1.2 小车运行机构的安装与检测 1.1. 2.1 小车运行机构重量为6.227吨,小车已在制造厂组装试车完,安装时采用50吨吊车吊装就位。 1.1. 2.2 小车在安装前后按照下表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测方法与大车相同。 1.1. 2.3 组装小车的质量标准 1.1.3 起重传动机械部分检查 1.1.3.1起重机各传动机械部分已在制造厂安装完毕,起重机安装后应对其进行检查,各项检查

行车验收规范

桥式起重机 1.1本节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交付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梁面、轨面标高和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3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行车梁、垫铁、轨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mm) 项目允许偏差 轨距和设计尺寸偏差跨距<19.5m ≤3 跨距≥19.5m ≤5 单轴中心线 平直度偏差≤3和基准线偏差≤3 轨道纵向水平度<1/1500柱距 横向水平度<1/100轨宽 全程轨顶标高高、低差±10 轨道同断面两轨顶标高偏差±10 轨道间隙 一般接头1~2 温度接头4~6 温度接头间隙设计偏差值≤1 轨道接头横向错口≤1 高低差≤1 1.4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械零件部位。

1.4.3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滚动。 1.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1.5.2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和图纸相符; 1.5.3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5.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目允许偏差值 主梁跨距偏差≤5 主梁挠度0.9~1.3 桥架对角线允许偏差 箱型梁≤5 单腹板或桁架梁≤10 箱型梁旁弯度<1/2000跨距 单腹板、桁架梁旁弯度跨距L≤16.5m ≤5 跨距L>16.5m L/3000 箱型梁小车规矩偏差 距端﹢2~﹣1 跨端跨距﹤19.5m 1~5 跨中跨距≥19.5m 1~7 续表 项目允许偏差值单腹板和桁架梁小车轨距偏差≤3 小车轨道高低偏差轨距≤3.5m ≤3 轨距≤4m ≤5 轨距>4m ≤7 小车轮跨距偏差≤3 大车轮端面偏斜度≤L/1000,且两主动轮(或从动轮)偏斜方向相反 同一平衡梁上两车轮同位差≤1

GB50256-96《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ic device of crane electr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6—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 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1.0.11.2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 ×4mm。 1.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0.12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滑接线和滑接器

起重设备备件验收标准

起重设备备件验收标准 一、目的 为了保证起重设备的产品要求、供货范围、标准规范及安装和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设备制造商应根据技术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产品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特制定此验收标准。 二、范围: 1、设备的生产制造、技术标准等应符合GB或ISO标准。 2、起重设备应根据所承受的应力进行材料选择,设计压力和安全系数应符合GB3811标准。 3、所有起重设备的安全性、方便性及耐久性均应符合GB6067标准。 4、所有设备操作都要符合国家制定的工业、企业噪声标准(GB12348 三、概述 1、制造商应按要求提供工程所需起重设备,包括行走机构及起吊设备,如主机、电动机、电动葫芦及钢 绳、随机附件、配套电缆等。应保证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检查等符合本规范要求。制造商同时应提供相应的现场服务,包括起吊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并负责办理设备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 2、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行、维护及备品备件方面的标准化,要求所有同类型的设备及部件应尽量为同一厂 家的产品。 3、所有设备产品在出厂前应按GB标准进行性能试验。如前所述,制造商提供出厂产品检验证书及产品 合格证,随带产品说明书及装箱单,包括附件、备品备件的清单。 4、所有起重设备的电动装置应由起重设备制造厂商配套,使之形成完整的起吊设备。 四、验收标准 1、大车车体 大车车体车体为刚性结构,不能有不正常弯曲。 大车驱动靠电动机通过减速机驱动小车驱动轴完成。 单梁车体要有一个滚轴稳定器,防止大车在工作时倾斜。 大车轮子的材料为经过热处理的轧钢、锻钢。轮子踏面的硬度最小达到200布氏。 轮轴材料经过精制加工和磨光,能装配内轴承垫圈。当使用旋转轴时,轮子要安装压力器和键,或单独安装键。 所有齿轮均是螺旋齿、直齿或人字形齿,齿轮由轧钢或铸铁制造,并加工成20度压力齿合角。 轴承为径向和止推型、双排,角接触球轴承,或者为排推型滚子轴承。轴承在安装前要润滑和封密。 大车的制动器按所指定的工作等级装配,大车还要配备脉动阻尼器。 起重设备上的所有部件如小车车轮、轮轴、减速机、轴承等都要符合GB/T14405-93标准或等同标准。2、起吊葫芦 起吊葫芦机械部分由卷筒、驱动设备、负载箱、吊钩、钢索、滑轮和制动器组成。当吊钩在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有两圈钢索。 卷筒尺寸和钢索长度依据设计图纸确定。负载箱采用封闭式,要防止干扰。钢索应有足够柔性和韧性。吊钩符合标准或等同标准。要求有足够的韧性,使过载时,吊钩失效前有足够的自由度。在额定荷载下,吊钩可旋转360o。 起重机要配备电动制动和机械制动,两种制动均符合GB3811-83标准,并能进行调节以补偿耗损。 3、动力设备 起重机制造商要在起重机上装配电气装置,包括电机、电机启动器、悬空控制及导线管等。 电机为鼠笼式,符合GB755-87标准。运转30min以上,温升符合标准。鼠笼式电机应配有抗磨轴承,设计符合GB标准。在全负荷时,具有低启动电流和高启动扭矩。交流电机各相均需配备过载继电器。 轨道导线为滑触线型。当建筑物系统设计电压的偏差为5%时,轨道和大车导线从控制起重机的电机轨道电源到运行之间的偏差为10%。 滑触导线为封闭在绝缘材料箱中的镀锌钢带组成,集电器为滑块式,弹簧压紧。

行车梁验收资料

厂区车载钻修机总装工间 (钢结构) 桁 车 梁 验 收 资 料 编制: 审核: 批准: 江汉石油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石油机械厂;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设计单位:; 建设规模:约24244.8m2; 二、桁车梁制作及安装说明: 桁车梁采用Q345型钢材制作,单根长度约为8m,截面尺寸为H1000*350/280*10*16/12,单根重量约为 1.3T,中间加6*90*922@840的加劲板,安装在设计标高为▽10.78m处即钢柱牛腿的上表面,采用Φ22、10.9S高强螺栓紧固连接,50mm重轨用压板和高强螺栓连接在桁车梁上面,设计为:双梁空操吊车2台S=28.5m Gn=30t。轨顶标高12.0米。 桁车梁制作工艺如下: 1构件制作 1.1 加工部署 1.1.1 加工制作管理体系 工厂加工制作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由项目总负责对钢结构公司、板材公司等进行综合协调和控制,各专业部门和下属专业加工公司根据综合计划按工艺特点对钢结构、板材进行加工制作,具体由各专业车间完成加工任务。 1.1.2 加工图控制 从设计施工图到生产制作加工图和安装图的转换过程由公司设计部完成,设计和翻样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生产制作、质量控制、安装施工的进度和质量,须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工作由总工程师为主负责,具体再由技术部主任主持,并负责同业主等的协调工作。公司将配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翻样、校对、审核、加工工艺性分析,努力保证翻样的进度、质量。 本工程结构设计图、加工设计图纸在加工前,公司技术部、生产部的结构工程师、焊接工程师、工艺师、质量工程师应对加工图进行复核、校对,待复核正确后按需要份数复印并盖上加工图专用章后,提供车间正式生产和预拼装。加工图的控制应严格按ISO9001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设计控制”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1.1.3 组装及焊接工艺文件制订 由技术部工艺科负责,生产部、质管部配合,主要内容包括: ⑴根据《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单梁起重机验收标准

单梁起重机验收标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行车验收标准 一、技术文件及资料: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合格报告等相 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2、与采购设备相符的设备安装图、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机 械结构图、使用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清单(可以提供电子版情况下提供电子版,如若不可则提供2份纸质文档)。; 二、实物验收: 1、比对装箱单,确认设备配件及随机附件数量; 2、安装尺寸、位置要求:以我方议定的设备安装图为准; 3、所有部件外观油漆检查,确认各部分无漏喷、无明显色差; 检查方式:目测 4、所有部件焊缝检查,确认各部分无开焊,焊缝平整光滑; 检查方式:目测、戴线手套手摸 5、滑触线安装验收标准及工具: 1)滑触线之间的水平或垂直距离应一致,偏差≤10mm(卡尺) 2)接触面安装在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高差不能大于1mm(激 光水平仪) 3)滑触线长度超过50m时,为适应温度变化应设补偿装置; 三、使用功能验收: 1、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机的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检查方式及标准:现场操作,方向相符 2、依次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转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不 应卡轨;各制动器能准确及时有效动作,极限位置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灵敏有效。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保护有效; 测试方式及标准: 1)防碰撞装置、缓冲器有明显缓冲作用,每台测试2次; 2)大车和小车运行时无卡轨现象,每台往复运行5次; 3)制动器在控制停止后立即制动,每台测试5次; 4)极限限位开关在接触后大车立即停止运行,每台测试2次。 3、空载运行先开动提升机构,进行空负荷升降操作,使小车在全 程上往返运行,空载试运转应不少于3次; 检查标准:无异响、无停顿。 4、额定负荷运行测试; 测试方法及标准: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分别加负荷 做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全程上 往返运行数次,各部正常,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无异常。 5、超额定负荷载重试验(倍额定负荷); 测试方法及标准: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缓慢提升倍额定起重的负荷离地面高度为100mm~200mm时,悬吊停留时 间不应少于10min,起重机应无失稳现象;然后卸去负荷,将

天车验收标准

天车验收标准 天车楼梯、走台、司机室标准 1、操作室内物品按定置要求摆放;设备完好整洁,各类电器导线要集束,整齐、美观。 2、四壁干净,顶上无灰吊。 3、操作室内外地面保持整洁,做到无纸屑、烟蒂、杂物等。 4、窗户干净,灯具无尘; 5、照明设施完好整洁,张贴、悬挂物与其环境和谐、统一。 6、天车楼梯、走台地面平整,无垃圾、烟蒂、纸屑、痰迹,保持洁净通畅; 7、楼梯扶手、楼梯做到无尘,无油污现象。 天车机械梁6S作业标准 1、机械梁门不能上锁,地板、相关设施要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每天进行巡查、并且有《日常巡检表》的记录。 2、危险区域要设有“特别警示牌”、地板上要划有警示线、防止他人靠近。 3、各区域要有区域线、区域《标识牌》,其字体要规范,表面要保持干净。 4、区域线内放置的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超(压)线。 5、地面垃圾、废备件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净。 6、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做好日常保养、点检,导轨表面无堆积物,设备表面保持光亮,无污迹、油泥。 天车电气梁6S作业标准 1、电气梁门上应贴有“非工作人员勿进”的“标示牌”、并且要有相关的制度来规范。 2、电气梁门不能上锁,地板、相关设施要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每天进行巡查、并且有《日常巡检表》的记录。

3、危险区域要设有“特别警示牌”、地板上要划有警示线、防止他人靠近。 4、电器设备上要有相应的《操作规范》或《作业指导书》,配电箱上各种指示灯、显示器上不得有灰尘、损坏,发现异常问题须及时处理。 5、不同的线管、气管要涂有不同的颜色表示,便于识别,防止误用。 6、消防器材要齐全、通道保持畅通,配电室周围不能堆放任何物品。 安全管理作业标准 1.天车工接班之前要检查所使用设备的状态;一旦发现设 备异常,要马上停止使用,并报车间维修; 2.物品堆放、悬挂、安装、设置不存在危险状况; 3.特殊部位无上岗证严禁上岗; 4.正在维修或修理的设备贴上标识; 5.危险物品、区域、设备、仪器、仪表特别提示; 6.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 全; 7.要养成安全防患的习惯,安全事故重在预防。杜绝事故 苗头,避免事故发生。 8.天车工点检时须按照点检要求及点检标准认真进行检查,不得遗漏,如因点检不到位或漏检出现设备事故将严厉考核。 9.每班点检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不能够处理的迅速上报作业长。 10.点检表必须每班班后会之前按要求及时上交,不得迟交或不交,由作业长汇总9点前交给车间技术员,中班的设备点检表由中班作业长交给夜班作业长,由夜班作业长转交技术员。 11.点检时间、天车编号、点检人员名称、内容必须认真

行车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车间桥式起重机验收标准 1 使用围: 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 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 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 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 梁面、轨面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 10mm。 1.3 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 的焊接符合设Array计要求,限位装 置应牢固、可靠。 行车梁、垫铁、 轨 道压板、轨道之 间的接触应密 实无松动。

1.4 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 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 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 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 械零件部位。 1.4.3 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 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 滚动。 1.5 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 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 动; 1.5.2 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1.5.3 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 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 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6 桥式起重 1.6.1 各传动 装置于减速机 齿轮的检查,应 按本部 分 4.8 节的规 定进 行。 1.6.2 走轮悬 空,用手旋转各 传动机构,走轮 和各传动构件 应旋转灵 活,无卡涩。 注:L为测量位置的车轮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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