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解读

细则解读
细则解读

2.1市场分类、准入电力用户要求、退出惩罚(1.1倍目录电价)、最短执行期限(6个月)、售电公司违约对用户的影响(无人接盘需要自担当月偏差)。

2.2.4辅助服务(发电机组、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

2.3.1.5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增项成立的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时,应按照不同市场主体类型分类注册管理。

2.3.4 市场主体注册所需材料:申请表、信息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入市协议。——之后可能要向客户要求相关资料

2.5市场退出管理

2.5.6自愿和强制退出的市场主体,原则上3 年内不得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由电力交易机构进行注销,并向社会公示。

3. 价格机制与出清算法

3.1.3 批发市场直接交易用户的市场购电价格包含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与附加三部分,其中,市场购电价格指用户的到户电度电价,市场交易价格指发电企业的售出价格(上网价格)。现阶段,对于省内直接交易,暂按顺价模式执行,采用市场交易价差传导方式,即用户的市场购电价格与目录电度电价的差值(市场交易价差),等于对应发电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与其政府批复上网电价的差值(市场交易价差)。

3.1.5 现阶段,对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功率因素调整电费等继续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用户的市场购电价格作为平段电价,

3.1.6 在电力批发市场中,发电企业与用户或售电公司的市场交易价格(价差)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

双边协商交易的市场交易价格(价差)由发电企业与用户或售电公司自主协商确定,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集中竞价交易的市场交易价格(价差)由电力交易平台出清计算确定,出清算法原则上采用统一出清法(高低匹配法)。

定价方式挂牌交易

竞价方式挂牌交易

3.2 集中竞价统一出清算法

3.2.1 出清计算以“价格(价差)优先、时间优先、环保优先”为原则。

4. 批发市场交易组织

4.1.6.2 电力批发交易实行顺价交易模式,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的申报均采用价差申报方式。

4.1.6.3 如果外省发电企业参与湖南省电力市场集中竞价交易,需要将其上网申报价格折算为湖南电网落地电价,再减湖南电网购电均价折算为湖南市场售电价差,

4.3 合同转让交易

4.3.2 现阶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标的为湖南省年度基数合同电量和双边协商交易合同电量,4.3.4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按月组织,原则上每月23 日前完成次月及以后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现阶段,合同转让最小周期为月度。

4.3.5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应符合以下要求:

4.3.

5.1 受让方应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资格。

4.3.

5.2 经审查,受让方确实具有真实的受让需求和直接受让能力,防止买空卖空。

4.3.

5.3 受让电量暂不允许再次转让;发生转受让关系后,禁止受让方再转让,禁止转让方再受让。

4.3.6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两种方式,出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前述交易规则参加年度、月度的双边与挂牌交易。挂牌交易通过湖南电力市场交易平台集中开展;双边协商由出让方、受让方线下商定,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

5.批发市场合同管理

5.1.2 批发市场合同以电子合同为主,市场主体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入市承诺书、批发市场电能交易合同、电量转让合同等均应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形成电子合同。集中竞价交易以市场主体的入市承诺书和发布的交易结果为依据,可不再另外签订有关合同;厂网间购售电合同仍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

5.4.2 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签订的交易合同不能进行合同变更。

6. 零售市场交易管理

6.1.1 零售用户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只能选择与一家售电公司绑定购售电关系,

6.2.7 《市场化零售业务协议》到期后,未办理续签,且未重新选择售电公司建立购售电关系的零售用户,转为非市场化用户,用电价格按照湖南中长期规则规定执行同类非市场用户目录电价的1.1倍。

6.2.9.3 售电公司到电力交易机构申请购售电关系签约登记,提交以下资料:

(1)双方签署的《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意向协议》;

(2)售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售电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零售用户入市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3-2);

(5)零售用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6)零售用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5.1 零售用户到户电价暂按顺价方式确定,顺价方式的到户电价=目录电度电价(含政府性基金)+ 市场交易价差。市场交易价差由售电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可以逐月调整。如果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未调整市场交易价差,初次结算以三方《市场化零售业务协议》中约定的市场交易价差计算电费,以后各月按照上一结算周期的市场交易价差计算电费(即沿用上月市场交易价差)。

7.安全校核与交易执行

7.1.5 电力交易机构按月组织预挂牌上调、下调招标交易。现阶段,参与预挂牌招标交易的发电企业为省内统调公用火电企业,

7.2.1 预挂牌上调招标

7.2.1.2.1 实行上调交易申报价格(价差)限制,……如果预挂牌上调招标与月度集中竞价合并组织,则采用相同的申报价格(价差)区间。

7.2.1.2.2 实行申报电量总额限制,……如果预挂牌上调招标与月度集中竞价合并组织,则采用同一个申报电量限额。

7.2.1.2.3 ……现阶段,申报价差应小于或等于0。

7.2.1.2.4 如果预挂牌上调招标单独组织,每次交易只能申报一组电量及其电价(价差)。7.2.1.3.2 按照申报价格(价差)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各发电企业的上调申报电量排序,

7.2.2.3 预挂牌下调招标交易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环保逆序”为原则。申报截止后,按照以下算法进行出清计算:按照补偿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各发电企业进行排序,

8. 计量与结算

8.1.2 电费资金收缴、支付管理执行湖南中长期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至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各市场主体保持与电网企业的电费结算和支付方式不变,并由电网企业保障交易电费资金安全。

8.1.6 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合同偏差分开结算,因电网事故、不可抗力、临时性重点工程及市政建设等原因,电力调度机构调整系统运行方式造成的偏差电量免于考核。

8.4 售电公司预付款管理

8.4.1 为保证电力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市场交易秩序,防范交易结算的风险,设立售电公司交易预付款制度。

8.4.3 交易前预付指的是每次电力交易开展前,售电公司需交纳一定额度的预付款,未按时交纳预付款的售电公司,不得参与市场交易。预付金额标准由电力交易机构发布,与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中可申报购电量关联。

8.4.4 执行前预付指的是交易组织完毕,交易出清计算结果出来以后,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中的交易电量及相应市场交易价差,按照市场交易价差的50%至100%计算预付款。当售电公司对零售用户的让利幅度明显高于市场交易价差平均水平时,应追加计算预付款额度。

8.4.5 各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机构发布预付款金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付,预付款形式为现金。售电公司交易预付款可以用于售电公司的月度结算,并根据批发市场交易情况滚动支付、使用。

8.5.2 常规燃煤公用火电企业结算

8.5.2.1 概述

每月1 日16:00 前,电力调度机构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每个燃煤公用火电企业因自身原因(包括设备故障、非计划停运、缺煤或煤质差、不服从调度命令等)导致的少发电量Q i 自身少发和多发电量Q i 自身多发,以及详细说明。

对于可以参与预挂牌上下调招标交易的燃煤公用火电企业i,当月的结算电量(记为Q i 结算)首先结算合同电量,然后结算基数电量,再结算超发电量(自身原因造成的多发电量),最后结算上调电量;如果提供了下调减发服务,获得下调补偿费;自身原因造成的少发电量将被考核。对于发电企业,电费为正数表示收入,负数表示支出。

8.5.3.1 概述

8.5.3.1.1. 对于除燃煤公用火电企业外的的其他发电企业j,当月的结算电量(记为Q j 结算)首先结算合同电量,再以政府批复上网电价结算其余上网电量(优先发电量)。对于发电企业,电费为正数表示收入,负数表示支出。

8.5.3.1.2.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非自身原因不能全部完成其当月市场交易合同电量时,相应的未执行电量视为提供下调服务的减发电量,按8.5.1 节计算的强制下调补偿价格P 强制下调获得补偿。

8.5.3.1.3. 对于除燃煤公用火电企业外的的其他发电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其当月市场交易合同电量时,未完成部分(负偏差电量)应承担市场合同价差产生的电费,3%以内免于承担。

8.5.3.1.4. 对于除燃煤公用火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外的其他发电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超发电量先按其批复上网电价结算,再按其批复上网电价的15%支付偏差考核费,3%以内免于考核。

8.5.4 市场上调下调均价计算算

8.5.4.1 计算市场上调电量均价P市场上调。

8.5.4.1.1 假设参与了上调结算的燃煤公用火电企业数量为I,则市场上调电量Q市场上调为该类发电企业所有结算的上调电量之和,市场上调电量均价P市场上调为发电企业结算的上调电费之和除以上调电量之和……

8.5.4.1.2 如果当月未发生发电企业上调,则市场上调电量均价P市场上调为月度集中竞价出清价差P统一出清与省内火电脱硫脱硝除尘标杆价P 火电标杆之和……

8.5.4.1.3 如果当月未发生发电企业上调,且没有集中竞价统一出清价差,则市场上调电量均价P 市场上调为当月双边协商合同(含年度合同分月安排)的加权平均价。

8.5.4.2 计算市场下调电量补偿均价P 市场下调。

8.5.4.2.1 假设参与了下调结算的燃煤公用火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数量为I,则市场下调电量Q 市场下调为这些发电企业所有结算的下调电量之和,市场下调电量补偿均价P 市场下调为发电企业所有结算的下调补偿电价的加权平均值……

8.5.4.2.2 假设当月未发生发电企业下调,则市场下调电量补偿均价P 市场下调为当月发电侧市场合同(含年度合同分月安排)的加权平均价的10-20%。

……K 补偿系数暂定为0.15,具体取值以市场交易公告为准。

8.5.5.5.5 以下情况导致的用户-3%以上的负偏差电量,经认定后可按照8.5.5.4 节计算的用户市场合同均价差P m合同均价差计算偏差电量价差电费,即免于考核:

(1)不可抗力导致的用户用电设施受损;

(2)实际运行中出现计划外的公用输配电设施向用户供电受限;

(3)用户按政府要求参与有序用电安排;

(4)国家中长期经济政策调整,并经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认定。

8.5.5.8 结算异常管理

在直接交易用户市场化电量电费结算中,发现用户合约均价、偏

差电量、偏差电费等存在明显异常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异常工单,

并做好记录。

(1)用户合同均价差大于0 的;

(2)用户偏差电量大于当期合同电量百分之二十及以上的。

最新交通法规解读文档

最新交通法规解读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第一,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第二,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第三,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第四,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第五,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第六,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问:听说闯黄灯也扣分啊?会不会太严? 答:要扣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您可以继续通过。如果还没越过停止线,就应该减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1.教学目标:使学生明确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了解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 2.知识点: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幼儿园的经费保障; 3.教学重点: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4.教学难点: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 5.教学过程 一、概述 (一)《条例》颁布的意义 1.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 条例的颁布,使我国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教轨道,推动幼教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2.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推动和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幼儿园保育、教育和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忽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的现象。条例的颁布,有助于使广大幼教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及社会人士明确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建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条例》的特点

1.是重要的教育行政法规 2.旨在保护幼儿教育权益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幼儿园的举办 举办幼儿园的条件 1. 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举办幼儿园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第9条)(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教师法》修订建议稿中的规定: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版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监督员俱乐部 2018-01-14 19:50 说明:关注卫生监督员俱乐部,及时接收新文章,投稿方式:270384821@qq、com,所有打赏作者拥有,图文同步搜狐新闻、天天快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2月5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任李斌 2017年12月26日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将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三)删除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四)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九项。 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与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证监会新颁法规解读

第三部分金融篇 第十一章证监会新颁法规解读 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在新股发行停了一年多、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后,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股票发行制度这一体制性问题也伴随着进行了数次大的历史变革,从带有浓厚色彩行政性质的审批制到目前的辅之以保荐制和发审委审核制的核准制,市场化倾向不断加深的过程反映出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过程,也反映出我国证券市场向国外成熟市场靠拢的过程。近年来,伴随着保荐人制度、股票发行试行询价制度等若干实质性措施的实施,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正逐步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旨在适时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提高审核效率,培育和强化股票发行的市场化基本约束和自我调节功能,缩小与国际成熟市场的差距,以迎接资本市场即将开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挑战和竞争。《意见》的发布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 1.制度种类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目前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是核准制和注册制。 (1)审批制: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2)注册制:注册制强调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是将发行人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判断。注册制的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遵循“买者自行小心"理念。注册制的代表国家是美国和日本。这种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最高,其监管理念是只需将资本品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公开,相信投资者都有足够强的判断能力,

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解读讲座稿

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解读讲座稿 课程改革,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一严峻的挑战,面对新课标,新教材,如何实施,给我们教师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为了帮助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语文课标》提出的基本理念,目标、要求和实施建议,使广大教师尽快领会《课标》的精神实质,文教体育局举办了这次新理念、新教材培训,我承担的是小学语文《语文课程标准》解读,在这里我着重从.关键词,新理念、课程目标、教学这四个方面对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关键词点击是对与课程改革精神息息相关一些 重要词语的解释,理念解读是对语文课程的解释,理念解读是对《语文课程标准》中涉及到有关小学语文教育理解进行了深入浅出 的分析,并安排了有关教学案例,课程目标解读是与大纲对照起来进行解读。为老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提供感性材料,希望通过这次对《课程标准的解读》,能够帮助广大教师系统、全面深入地把握《语文课程标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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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1版小学数学课程标准》 南康市第三小学古岳龙 2011年12月28日,国家教育部在总结数年来全国课改实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发了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并将于2012年秋季开始实施。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各个学科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蓝本。 最大的改变: “双基”→“四基”四基: 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六个核心词”→“十个核心词”十个核心词: 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创新意识 从更多方位拓展了数学基础教育的内涵,在更高层面增益了数学课程教学的价值,让课程标准的内容、精神和理念都更好地反映了数学教育教学的本质。 一、《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修订的主要内容 《课程标准(2011版)》从体例结构、文本表述、具体内容和实施建议等方面都做了修改。主要修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体例与结构的调整。 在保持《课程标准(实验稿)》基本体验不变的前提下,在结构上做了以下调整。 (1)重新撰写“前言” 在“前言”部分除了修改了对数学的意义与价值、数学教育功能、课程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的表述外,增加了“课程性质”。强调了“数学课程能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整合三个学段的“实施建议” 为了避免行文的重复、进一步突出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育的完整性,《课程标准(2011版)》将原来分三个学段撰写的实施建议进行了整合,统一撰写了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和教材编写建议,并增加了“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3)将“行为动词”和“案例”等统一放入附录 增加了课程目标中的有关“行为动词”的解释,这些行为动词分为两类,一类是描述结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6修订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发布,2016年1月19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新课标解读发言稿

新课标解读讲座稿 驻马店市第七小学刘峰 尊敬的各位同行: 在教研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对《新课标》进行了再次研读,每一次研读都会有着不同的收获。今天既然是以“诗”为课例,我就结合《新课标》谈谈小学诗歌教学的一些体会。 我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孔子曰:“不读诗,无以言”。在传统的古诗教学过程中,我们一直沿着这样一种教学模式:释题目——解难字——译全篇——说情感——齐背诵。结果,本来意蕴深厚、营养丰富的古诗大餐,被简化成解词、背诵这样一个简单的设计,效率低下而无趣。我校以“激行、探行、导行、行动”为模式开展“行为课堂”的研究,我进行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探索: (一)激行——以情感做引领,激发学生学习古诗的热情 《课标》指出:“语文课应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这热爱之情需要教师用情感去点燃。要想使学生具有激情,首先教师要有激情。在古诗教学过程中的每一课、每一节,都要找准激情点,并以此为契机,激发学生学习古诗的热情。比如,《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元二使安西》充满了朋友之间依依惜别的情绪;《赠汪伦》充溢着对深厚友情的赞美之情。在学生学习的时候,老师以情激情,找准情感的基点,才能使学生在情感的驱使和感召下去学习语言,去获取情感与人文精神的营养,进而起到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作用。 (二)探行——着眼语言的积累,重视语文素养的培养 《新课标》中明确指出要丰富学生的语言积累,培养语感。积累诗文,《课标》有了具体要求。语感从何而来?古诗词是最好的教材。我在“行为课堂”中,注重学生自己进行探究,用自己的方法进行积累,培养语感。比如,我在班上鼓励学生主动背诵,开展每周一诗、每日一诗、每节课前3分钟诗词句积累的活动,并且鼓励学生在说话或习作时也能用上一两句古诗。教学过程中还采用讲诗词中包含的故事、诵读接龙和诵读比赛等多种方式,来激发学生读诗、背诗的积极性。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中,我们学校开设了每周一次以诵读古诗文为主的晨读活动,由全校语文老师来承担这个任务,每周通过学校广播给全校学生推荐一首唐诗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修订2015)全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0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解读

一、为什么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一)进出口贸易形势发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署令第71号发布)自1999年6月实施以来,对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鼓励企业守法自律、合理配置海关管理资源起到了积极而显著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迅猛发展,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现代海关制度推进步伐加快,以及中国海关参与国际事务逐步广泛深入,其合法性、合理性以及适用性、有效性等都有待改进和完善,需要补充、细化、修改相关内容,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适应海关管理模式变革的需要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是建设现代海关制度的重要基础。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是实现海关监管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是解决目前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和日益增长的业务量与有限的人力资源矛盾的根本办法,其基础地位和守法便利导向作用日益重要,是海关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 (三)整合便利措施,统一海关执法的需要 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总署及有关海关相继出台了一些通关便利措施。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将这些通关便利措施进行整合、规范,统一海关的执法。 二、新修订的《办法》的办法有何特点? 与原制度相比,《办法》有以下特点: (一)将中国海关签署的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转化为国内制度。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的实体要求、贸易便利措施和认证程序纳入其中,明确了贸易安全与验证稽查的内容和要求。 (二)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并明确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也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分类管理。同时为国际贸易供应链上的没有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其它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预留了相应的立法空间。 (三)增加了企业类别。在原有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AA类管理类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解读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解读 IP讲座讲稿 东北师范大学李淑文 第二讲《标准》的基本理念与核心概念 《标准》的理念是构建整个《标准》的基石,对《标准》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从它的基本理念开始。 一、《标准》的基本理念 1、对数学课程的认识 《标准》指出:“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一提法反映了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的基本精神,代表着一种新的数学课程理念和实践体系。 (1)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 是指作为教育内容的数学,应满足学生未来社会生活的需要,能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并有益于启迪思维、开发智力。 就内容来讲“有价值的数学”应包括基本的数学的概念与运算,空间与图形的初步知识,与信息处理、数据处理有关的统计与概率初步知识等第,还包括在理解与掌握这些内容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数学概念和能力,如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推理能力和应用意识等等。 (2)人人都获得必需的数学 是指“有价值”的数学应该、也能够为每一个学生所掌握。它意味着《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及教学要求是最基本的,是每一个普及义务教育的地区、每一个智力正常的儿童,在教师的引导和学生自身的努力下,人人都能够获得成功体验的。 (3)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是指数学课程要面对每一个有差异的个体,适应每一个学生的不同发展需要。因此,数学课程涉及的领域应该是广泛的,这些领域里既有可供学生思考、探究和具体动手操作的题材,也接触、了解、钻研自己感兴趣的数学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学生的数学需要,最大限度地开启每一个学生的智慧潜能,为有特殊才能和爱好的学生提供更广阔的活动领域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2、对数学的认识 因为数学不仅是一门知识,更是人类实践活动创造的产物,是有诸多元素构成的多元结构;社会与文化不仅推动着数学的发展,同时数学也是推动社会与文化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对数学的认识不仅要从数学家关于数学本质的观点中去领悟,更要从数学活动的亲身实践中去体验;因此,《标准》没有采取简单定义的方法,而是从数学与人类社会生活、数学与人类文化等方面指出,数学是人类生活的工具;数学是人类用于交流的语言;数学能赋予人创造性;数学是一种人类文化等。 (1)《标准》强调在数学课程中应充分体现人类生活与数学之间的联系; (2)《标准》强调作为数学课程内容的数学也要作为一种人类活动来对待。 3、对数学学习的认识 (1)数学课程的内容不仅要包括数学的一些现成结果,还要包括这些结果的形成过程; (2)数学学习活动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03-24 还在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注册管理办法全方位解读

注册管理办法全方位解读 全方位解读最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一、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改重点 28号局令针对原有章节的框架作了部分调整,对临床前研究、 临床试验等在其它规章中已有规定的内容,本次修订予以简化;对药 品标准、新药技术转让等将制定其它具体办法进行规定的,28号局 令不再重复规定。 28号局令由原来的16章211条变为现在的15章177条,重点 修订的内容主要在3个方面(见后)。 二、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第三条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十条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第十二条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三十一条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 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 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 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 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 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 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 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 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 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 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 试验。 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不予再注册的规定

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解读讲义

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解读讲义 专家讲座 一、小学科学课程改革的背景 1、世界各国科学课程改革情况介绍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一次次的科技革命,广泛而又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体现了它的综合国力、竞争潜力及国际地位。然而,科技水平的提高,科技人员的培养都必须扎根于教育,尤其是科学教育。同时,基础教育是一项“明天工程”,今天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将决定明天全体公民的科学素养、社会质量和国家前途。这问题已引起许多国家的重视,成为各国教育改革的重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各工业国进入了工业发展的高峰。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各方面、各层次人才的需求急剧上升,标准也不断提高。工业界对本国的教育状况开始表现出普遍的不满,纷纷要求改善教育质量,尤其要求提高学生在科学、数学和技术方面的质量,为企业输送合格人才。一时间,教育改革、特别是科学教育的改革成了西方各国的热门话题。 同时,一些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的国家,一方面受到西方先进教育思潮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为了培养自己的科技人才,发展独立的民族经济,摆脱对西方的依附,也开始了对基础科学教育的改

革。所以,科学教育的改革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潮流。其中比较系统并对世界具有较大影响的当数美国和英国的科学教育改革。 2、当前国际科学教育的主要发展趋势。 科学教育作为知识形态的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环节,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许多国家都把它作为核心课程,从目标、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特征与要求。其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 (1) 教学以学生为中心。 (2) 强调手、脑结合。 (3) 进行“真实”问题的学习。 (4) 采用探究法。 (5) 重视交流技能的培养。 (6) 实施写实性评价。 3、自然教学取得的经验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小学“自然”教学改革的主要趋势是拓宽了学科教学的功能,加强了科学与技术、社会的联系,从过去单纯的学科知识教学发展到进一步关注学生知识、能力与态度等多方面发展,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教学观念的转变,大家在教学中更加关注从学生的经验出发组织教学内容,强调所学的自然科学知识与技术、社会的联系,与学生身边有关事物与现象的联系,从中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培养目标上除了知识技能以外,还关注学生与社会有关的

通信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通信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制度概览 需要关注岗位:工程建设部、网络部、计划部全体人员,管理信息系统部、业务支撑系统部工程建设相关人员。 、、制度解读 问题一:《通言工程管理办法》发布的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全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全公司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工程规范体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统筹兼顾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安全五个要素,确保全公司工程建设合法合规,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建设精品网络,将建设需求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问题二:立项环节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立项阶段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总体进度要求、业务需求、建设方案、设备配置及选型原则、维护部门、投资金额等内容。建设内容根据专业情况应至少包含站点、路由等信息,应与规划录入数据进行对照, 以保证立项与规划的一致性。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九条。 问题三:一阶段设计需要完成哪些工作?答:1?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一阶段设计,一阶段设计依据项目建议书或可研进行。一阶段设计主要包括工程概述、 网络资源现状及分析、建设方案、设备配置、工程实施要求、施工注意

事项、验收指标及要求、运行维护、预算编制、图纸、工程进度安排等内容。 2?—阶段设计编制完成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一阶段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一阶段设计批复。 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 问题四:当具备什么条件时,工程项目才可以开工? 答:为杜绝为批先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立项批复已经完成。 (二)维护部门已经明确。 (三)设计批复已经完成。 (四)施工费、监理费合同订单)按要求完成签订。 (五)项目主要设备已到货。 (六)项目所需的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条件已具备。 (七)安全生产费已经支付。 (八)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已履行。 (九)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现场交底工作。 (十)开工报告已经签署。 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问题五:如果不具备如上十个条件,工程进度需要开工,有 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呢? 答:不具备开工的十个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如有特殊

解读《2011版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讲座稿

解读《2011版小学数学课程标准》 2011年12月28日,国家教育部在总结数年来全国课改实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发了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并将于2012年秋季开始实施。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各个学科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蓝本。 最大的改变: “双基”→“四基”四基: 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六个核心词”→“十个核心词”十个核心词: 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创新意识 从更多方位拓展了数学基础教育的内涵,在更高层面增益了数学课程教学的价值,让课程标准的内容、精神和理念都更好地反映了数学教育教学的本质。 一、《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修订的主要内容 《课程标准(2011版)》从体例结构、文本表述、具体内容和实施建议等方面都做了修改。主要修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体例与结构的调整。 在保持《课程标准(实验稿)》基本体验不变的前提下,在结构上做了以下调整。 (1)重新撰写“前言” 在“前言”部分除了修改了对数学的意义与价值、数学教育功能、课程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的表述外,增加了“课程性质”。强调了“数学课程能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整合三个学段的“实施建议” 为了避免行文的重复、进一步突出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育的完整性,《课程标准(2011版)》将原来分三个学段撰写的实施建议进行了整合,统一撰写了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和教材编写建议,并增加了“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3)将“行为动词”和“案例”等统一放入附录 增加了课程目标中的有关“行为动词”的解释,这些行为动词分为两类,一类是描述结果目标的行为动词,包括“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术语;一类是描述过程目标的行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 消除与控制 一、海因里希法则 1941年,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对大约55万件的机械事故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受伤和不安全行为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死亡:受伤:人的不安全行为=1:29:300 就是说330次不安全行为中,可能出现29次伤害事故,一次死亡事故。 死亡占不安全行为的3‰,伤害事故88‰,其余909‰为侥幸。虽然看起来好像违规行为发生死人事故的概率很低,但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违规行为不会像买彩票一样中大奖! 虽然这个法则不具备普适性,但他提供了人们研究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关系的一种方法,对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后来,国际石油生产联合会(OGP)根据这一方法,对石油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进行了分析,同样得出数量关系: 在整个OGP系统,死亡:受伤:人的不安全行为=1:25:67 死亡率11‰,伤害269‰,侥幸720‰ 在石油公司,死亡:受伤:人的不安全行为=1:43:74 死亡8‰,伤害364‰,侥幸628‰ 承包商,死亡:受伤:人的不安全行为=1:22:66

死亡11‰,伤害247‰侥幸742‰ 生产行业死亡率(‰)伤害‰侥幸‰ 机械制造行业 3 88 909 OGP 11 269 720 OGP石油公司8 364 628 OGP承包商11 247 742 海因里希法则说明,没有那个行业的违规行为都会一直平安无事,在不同的行业,违规行为付出的代价不同。 二、事故原因分析 海因里希通过对美国75000起工业伤害事故调查发现,98%的伤害事故可以预防,有2%的事故发生超出人的能力能够达到的范围,不可预防。也就是说伤害事故98%属于人祸,只有2%属于天灾。 对于这98%的人祸,完全可以通过安全管理避免,找出发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是避免事故的唯一选择。所以,对安全事故,《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拟定了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针对事故责任者没有收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分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法律责任、附则5章43条,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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