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国际广场租户服务指南

前言

1公司简介

2大厦概况

3物业管理原则

4设备设施的配置5物业管理服务

6公共服务指引

7楼宇公共管理

8消防安全指南

9紧急事件处理提示

结语

本手册为大厦全体业户编制,内容包括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及业户须知的资料等,力求业户能充分使用大厦的设施及享用所提供的服务。

保利物业将竭诚为各位业主、用户提供热情、周到、及时、优质、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努力营造一个“安全、便捷、舒适、融洽”的商务空间和办公环境,同时真诚地希望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得到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借此机会,谨代表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同仁欢迎贵公司入驻大厦,并预祝贵公司生意兴隆!

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公司简介

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广州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总资产超10亿,旗下分、子公司25家,业务遍及全国45个大中城市,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超过200个,管理面积超过5000万平方米,员工总数15000余人。管理的项目涵盖普通住宅、高端住宅、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公寓、会展场馆、政府办公楼等多种业态。

公司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下属子公司中有四家国家物业管理一级企业、四家二级企业,湖南保利物业和成都保利物业是物业管理金钥匙国际联盟成员。目前,公司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单位、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

自九六年发展至今,公司已经建立一整套的有自己特色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致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超值的服务,努力满足客户的每一个需求。作为央企保利地产下属企业,公司在发展和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始终不忘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忘回馈社会,与客户共创和谐社区,坚持诚信服务,维护客户利益,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二十年来,公司秉承保利地产“和”文化理念,在管理和服务中始终坚持“和谐”文化,从“满足需求、诚信服务”--“务实创新、追求卓越”--“用心服务、追求更好”--“超越期望,共建和谐”-- “守护您的幸福”--“相伴一生的幸福”,形成有深厚底蕴、有鲜明的保利特色的品牌文化,全力打造一个“中国最具人情味的物业服务品牌”。2010年,为了践行保利地产“和者筑善”品牌理念,公司提出了在全国保利社区倡导亲情回归生活,牵手保利业主共建“亲情和院”,打造中国最具人情味住宅物业服务品牌的远大目标。“情满和院,善传天下”已成为保利社区业主和保利物业共同的美好愿景。

公司二十年的发展历程,造就了一个具有专业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富有团队意识和坚韧开拓精神的管理服务团队。“成长比成功更重要”,是保利的核心企业文化理念,公司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提供丰富的成长要素,建

立完善的成长机制,令员工与企业一起成长,“专业、奉献、和谐、成长”已成为保利物业与员工的共同目标。

公司和全体保利物业人将珍惜客户给予的每一次服务机会,致力于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期待在您的赞美中不断前行!期待我们的服务,能让更多的亲情回归我们的生活!

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成立,其前身为保利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商业事物部,主要负责北京大型社区和商业写字楼项目。经营范围涉及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酒店管理、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等,公司在上级公司的领导和协助下,已经建立一整套适合自身特色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公司持续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超值的服务,努力满足客户的每一个需求。

2大厦概况

保利发展中心推广名为保利国际广场,位于北京市大望京商务中心区域的核心地块,犹如钻石般的灯塔屹立在机场高速旁,是进入五环率先引入眼帘的地标建筑。周边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紧邻城市主干道,地理条件极其优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十分完善。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7974.00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51996.5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2801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15977.44平方米。由3栋椭圆形塔楼组成,犹如溪流里卵石散落布局在城市绿地带中。其中主塔T1高161米,以中国传统的灯笼造型设计,亦如钻石的切割面,尊贵、大气。其余两座副塔T2/T3 高度分别为80米、66米,为世界企业构筑最具影响力的国门商务平台。

楼宇内设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坡道融雪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等,并设有员工餐厅、咖啡厅、超市等设施。共配有41部垂直电梯,其中各楼设转换电梯2部,负责地下至首层的交通;消防电梯2部,可由地下室直通楼上各层。

3物业管理原则

3.1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业户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一站式”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户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3.2专业管理与业户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户的

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户的要求,通过物业服务中心对物业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和引导业户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户规约,共同创建文明、绿色的办公环境。

3.3以物管为主、广泛开展延伸服务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延伸服务,既满足广大业户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户服务。

4设备设施的配置

4.1电梯系统

楼号电梯功能

数量

(部) 载重量

(Kg)

电梯内轿厢

净尺寸

(宽mm×深mm×

高mm)

电梯门尺寸

服务楼层

(层)

T1

客梯16 16002000*1600*2850 1100*2400

1-14(6部)

14--26(6部)

26—31(4部)消防客梯 1 16002000*1650*2850 1100*2400 B3--31

消防货梯 1 2000 2000*1800*2850 1100*2400 B3--31

转换梯 2 16001900*1700*2850 1100*2400 B3--1

地下室

客梯兼人防

货梯

1 1000900*2100*2400 900*2100 B3--1

备注因装修及搬运货物,部分电梯需做成品保护,净尺寸可能有所减小4.2中央空调系统

夏季制冷集中统一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冬季供暖热源由市政供热公司统一提供,通过空调系统送至各供暖区域。T1采用VAV变风量中央空调,供冷、供暖温度按政府要求的标准提供。

为了避免本中心冷、暖气流失,业户必须在空调供应时间内将通往非空调供应区间的门紧闭,离开时请自觉关闭空调,以节约能源。物业服务中心员工有权进入单元进行检查纠正工作,对于屡次违反规定或不合作的业户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控制措施。

由于增加照明和用电设备(如射灯、网络机房、办公电脑等)其放热量会降低冷气在单元内的有效范围。如客户的设计要求增加大量的此类设备,应该考虑到这些设备对整个冷暖空调系统的影响。

物业服务中心可为客户提供正常办公时间以内的空调服务,但非办公时间的空调供应客户需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做好相应配合工作,另付超时空调费。

4.3供电系统

各楼均为双路供电,配有独立变配电室。另配有T1专用的发电机房,在市

政供电出现故障时,可随时转换自用供电,各层的照明、动力电源及计量表已预留在各层强电间总配电箱内,客户可由此接驳。所有由总配电箱接驳至各区的工程需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在收到书面批准书后,由合格或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并需符合国标电气施工规范,所有费用由租户负责。施工临时用电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并遵守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各楼的消防通道及电梯厅等公共区域均已安装应急照明,为了保证发生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照明,请各业户不要自行更改。

公共用电由物业统一提供,业户如需使用,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按安装计量表收取押金后方可使用。

4.4给排水系统

给水由市政给水引入,为了保证业户用水楼内设置了二次供水系统,排水至市政排水系统。各楼层的供水及排水系统,均已安装及接驳至各楼层的茶水间和洗手间。

4.5通信与网络系统

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卫星电视信号线已引入各层弱电间内配线箱和电视箱内。各楼已引入的通信运营商包括: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业户可根据需求向运营商办理相关手续。

4.6消防系统

各楼内的消防楼梯, 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烟感/温感自动报警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火门、紧急逃生出口指示牌、消防楼梯间、应急照明、消防水管、手动报警按钮、排烟系统、灭火器等,均遵照政府防火规定安装。如有意外火情发生,消防控制系统将自动发出火警信号,另在大厦的16层设置了避难层,在出现火警、火灾时,业户可就近到避难层避难直到解报。

4.7安防系统

公共区域已安装24小时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首层大堂闸机系统、首层玻璃幕墙破碎报警系统及各层门禁系统。所有业户及雇员得到物业授权后才能凭“出入卡”进入本楼宇。业户如在公共区域加装个别的门禁、报警、监控系统、智能控制系统,事先应得到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及由原施工单位施工,费用(施工、并网、值班费用)由业户承担。

4.8楼宇自控系统

中央空调、呼吸式幕墙排风机、公共照明、新风系统等均纳入楼宇自控系统管理,任何更改均需得到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后由合格的施工单位施工,费用由

业户承担。

4.9新风系统

各楼已在每层预留新风送风、回风口,如业户因增加隔断需对区域内增加或变更送风口、回风口,必须由经物业服务中心推荐或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费用由业户负责支付,施工设计图需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此变更不得影响各楼新风系统的风压平衡。

4.10公司名牌

本中心在首层大堂已预留入驻业户的公司名牌位置,物业服务中心将为入驻本中心的企业及商户统一印制名称及店铺号。业户须先向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格,制作费用由业户承担。各单位楼层内名牌由物业服务中心审定样式、安装位置,严禁在电梯厅内等公共区域随便安装。

4.11标准层设计配置

在写字楼每层标准层(4.2米)配置:男女洗手间、茶水间、清洁间、强电机房、弱电机房、空调机房等。非标准层配置以现场实物为准。

卫生间

4.12楼内装修

在楼内公共区域已经装修,地面架空地板已铺设完毕,业户办公区内顶棚已经装修,如需在公共区域内进行二次装修时,施工前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提出申请,完工复原前需先办理单项、隐蔽工程验收,半退租时必须恢复原装修,并达到原标准。

4.13落客区

各楼室外设有临时落客区。落客区仅限于中型以下车辆临时停放以便落客或上客使用,候停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以免影响其他业户车辆正常落客。

4.14茶水间

各楼层配有茶水间。

4.15空调机房

各楼层配有空调机房,为业户IT机房预留冷却水接口,24小时,如需使用请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按IT机房面积收取相关费用。空调在供冷季供冷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8:30;在供热季供热时间:24小时。

4.16停车场

本中心停车库共有三层,全天24小时开放,内设有767个车位。其中B1层是产权停车位和货运车位限高2.8米;B2、B3层是固定车位和临停车位,限高1.8米;限速5 公里。停车场仅用于停放中型以下车辆,请业户严格遵守车

场的有关管理规定。B1设自行车库,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存放在自行车

库内。

4.17 卸货平台

卸货平台位于地下一层,业户运载货物的车辆须从3A 口进入到达卸货平台,

楼内运载必须使用软轮运物车(黑色软橡胶除外),垂直运送必须使用消防货梯。

4.18 公共紧急广播

整个系统以有线广播形式提供办公楼层及电梯大堂背景音乐与广播重要消

息。本系统同时连接消防控制中心,有火警时发布紧急广播。

4.19 本楼使用活荷载

5

物业管理服务 5.1 驻场服务机构

保利发展中心(推广名:保利国际广场,以下称“本中心”)内的一切物业

服务管理事务由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楼宇物业服务中心是保

利物业驻本中心的常设管理服务机构,下设客服部、安防部、工程部、财务部、

综合事务部五个部门。业户的一切物业服务事宜由客服部负责接待、受理、协调、

落实及反馈,提供“一站式”服务。 功能

活荷载标准(KN/㎡) 功能 活荷载标准值(KN/㎡) 办公区

2.0 停车库 单向板4.0,双向板2.5 大堂

3.5 设备机房 7.0 走廊

3.5 卫生间 2.5 楼梯

3.5/2.5 库房 5.0

5.1.1客服部为了方便业户服务在首层大堂设立前台。重点接待业户和访客对本

中心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日常事务办理及接待、咨询、访客身份识别。5.1.2在物业服务中心设立物业服务前台,受理各楼前台业户反馈的建议、报修、

投诉事宜,接待业户交费及来访。

5.1.3为业户配备专业的客户主任,跟进处理业户反馈的一切相关事宜,使问题

得到及时解决。

5.2物业服务时间

本中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30 ;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日休息,业户如有任何日常事务需咨询或处理,请于物业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内查询、办理。

5.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我们将依据《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协议》、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三大类服务:公共性服务、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依据《物业服务协议》,提供的公共事务性管理服务。包括:物业公共综合管理服务、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环境绿化管理、环境清洁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消防运行维护及电梯的运行维护等服务,此类服务由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事项和标准?。

代办服务:业户日常与不同专业厂商及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业务关系,由于受自身空余时间和设施使用功能的限制,需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理其办理和缴纳费用的服务。业户需向物业服务企业事先支付相应专业厂商及服务机构所需的费用。如代叫出租车服务、代联系保险经纪人服务、雨伞临时借用服务、报刊、信件接收服务等。

特约服务:业户日常生活中,由于个性化需求,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项的服务。此类服务为有偿服务。我们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在您自愿的前提下,提供特约服务。《有偿服务项目表》中详细介绍了服务的内容,或者您可以直接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查询。如:入室维修、入室保洁等。

5.4沟通方式

5.4.1物业的联系方式

各楼大堂前台与各业户前台有直通电话,

上班时间各楼大堂前台有专人值班;

物业前台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

各楼层客户主任24小时手机开机;

物业服务中心设有热线电话:010-********

办公地点:地下一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保利国际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通讯邮编:100102

5.4.2业户的联系方式

各业户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一份负责处理紧急事务的联系人名单,按联络先后次序排列。如发现业户单元于非营业时间没有锁门或遇其他紧急事务时,物业服务中心将根据业户提供的紧急事务联系人名单进行联络。

如有任何联络资料的更改,请及时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作出修订,请填妥紧急联络名单并尽快交回物业服务中心存案。

若遇紧急事故发生而又无法取得联系时,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即不经业户许可而进入现场,以防事态的扩大,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将及时向业户通报,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5.4.3意见及建议反馈

业户如有关于改善各楼管理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方面的投诉或建议,请书面向物业服务中心客户主任、前台值班员反映,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会依据相关工作规程立即受理您的投诉或建议,并及时回复您的投诉处理情况或建议的落实情况。

5.5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5.5.1物业服务费

为保障各业户在本中心的长远利益,达到投资保值乃至升值的目的,各业户需承担本物业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和公用部分水电费用等开支。

5.5.1.1物业费的用途及明细表

物业服务中心对本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本中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

◆本中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所耗用的水、电等费用支出;

◆本中心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本中心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垃圾的收集、清运费用(不含装修垃圾);

◆本中心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

◆本中心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管理公司为管理本中心所支付的办公费用;

◆管理公司为其在本中心内的管理服务人员提供宿舍的租金等费用;

◆管理公司为恰当及有效管理本中心,购置或租用的所有必需的设备、机

械、车辆、管理用房等费用;

◆管理公司为管理本中心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

◆在节日期间装饰本中心的费用及开支;

◆本中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管理公司为履行物业管理权力和义务而支付的法律、会计、审计或其他专业

费用等;

◆按有关法规规定物业服务费收入所应交付的税费等。

办公楼及商业物业服务费支出明细表

5.5.1.2物业服务费标准:

区域收费标准备注

标准层33元/㎡.月

含共用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的费用。

不含业户自用水、电的能耗费用(标准层层高4.2米)。

首层商铺43.65元/㎡.月

含共用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的费用。

不含业户冬季取暖费、自用水、电的能耗费用。

地下商铺43.65元/㎡·月

含共用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的费用。

不含业户冬季取暖费、自用水、电的能耗费用。

顶层33元/㎡·月或

49.5元/㎡·月

加隔层的部分上下均按33元/㎡·月收费,未加隔层的部

分按49.5元/㎡·月收费。含共用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

运行、维修、保养的费用。

不含业户自用水、自用电的能耗费用。

备注:取暖费按市政热力公司收费标准收取。

5.5.1.3缴费提醒

◆物业服务中心将在每月提供的《缴费通知单》中列明业户应缴交的各项费用。

业户收到《缴费通知单》后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

◆业户应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十日内交清通知书上所列明应缴交的各项物

业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的物业服务费及上月的中央空调加时费、自用水电费、有偿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为避免延期付款,确保您的信誉,请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及时处理。如

您未按规定期限付款,物业服务中心将作为拖欠款处理,根据相关约定按业户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二收取违约金。

◆业户可直接到物业前台以现金、支票、刷卡等形式缴费。为节约业户时间,

业户也可到就近银行以电汇的形式缴纳。物业公司帐户信息如下:

帐号名称: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银行账号:1100609006018010130801

5.5.2有偿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中心为业户户内提供的清洁、维修等特约服务需另收费,有关项目及价格请参见《有偿服务项目表》(物业服务中心现场公示价目)。

5.5.3其他费用

5.5.3.1水费:8.15元∕吨(冷水)

水费为物业服务中心代收代缴,水价(热水、冷水)随政府的变动而作适当的调整。

5.5.3.2电费:1.21元∕度

装有插卡电表的业户自行购电,电价随政府的变动而作适当的调整。

5.5.3.3加时空调使用服务费用

指本中心正常供应中央空调时段外,根据业户的要求而额外提供的中央空调供应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此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业户承担:

加时空调服务申请使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算。(标准层层高4.2米以下)

标准层500㎡以内:450元/小时标准层500㎡以上0.9元/小时·平方米

层高超过4.2米以上的按标准层的双倍收取。

该服务属于特约服务性质,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效能比选择性提供服务。

6公共服务指引

6.1收楼手续

因产权转移或出租等原因而由新的业户/使用人接收物业的,应与物业服务中心预约办理收楼手续,主要流程包括:①核实、登记业户资料;②缴纳相关费用;③签署物业管理相关文件;④移交相关钥匙;⑤办理计量表结转手续;⑥检视物业单元设施设备状况。

办理手续时,业户请携带租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非业户本人或非公司法人代表,请出具业户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手续。

6.2入驻准备

业户如有搬迁入驻计划,请提前两天将有关安排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以便物业服务中心能调配人手、安排货梯及车位,为业户提供便利。

业户在搬迁时须亲自控制整个搬运过程,搬家过程中如有物品丢失,责任须自负,搬迁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从指定路线进出本中心,做好途经区域及所使用设施设备的必要防护,保证路径畅通并避免损坏物业服务中心建筑及公共设施设备。所有包装箱、废物等须做适当处理,不可弃于公共地方。

6.3装修指南

业户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以不危及、不损坏楼宇结构、公共设施及他人利益为原则。业户须认真阅读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装饰装修工程须由具有承建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本中心的公共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规,先申报后施工,持证上岗,并购买足额保险。一切违反规定的工程,物业服务中心将会制止。因业户或施工单位的装饰装修行为违反规定而引起的责任及费用由业户负责。

6.4迁离手续办理

6.4.1由业户出具《客户迁离通知书》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中心迁离;

6.4.2结清单元的相关物业费用;

6.4.3业户按物业服务中心的相关物品放行管理规定,办理搬迁单元物品预约;

6.4.4业户、物业服务中心两方到现场进行迁离检查,确认计量表读数,对入驻

后进行重新装修的,确定是否按入驻前的装修标准进行恢复;

6.4.5退还公共钥匙、相关出入证、门禁卡,结算各项保证金;

6.4.6业户共同签署《客户迁离确认书》。

7楼宇公共管理

7.1楼宇使用管理

7.1.1不可切割或破坏本楼的内外承重墙、梁、柱、玻璃幕墙、楼板等主体结构

及其它构筑部分;不得切割、改动、损坏或干扰各楼层的水、电、空调、通讯等公共设施设备。

7.1.2业户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以不妨害物业结构、公共设施及他人利益为

原则。进行施工前须先获得物业服务中心及/或有关政府部门(包括消防等部门)书面批准,并交纳有关费用,方可动工。

7.1.3不得在物业内改动、安装、放置、增加任何超出楼宇定额配置的设施设备

或物品,定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负荷、楼面荷载、冷量负荷等,否则须负责赔偿因此而引致的所有损失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7.1.4不得在天台、外墙、窗户等任何影响各楼外观的位置架设或安装独立天线、

冷气机、灯饰、照明、窗花、遮光帘、遮篷、花架、杆、旗帜、广告、招牌等附着物及设施设备。为确保各楼外观整体统一,持续提升楼宇外观整体形象,各业户及物业使用人安装于玻璃幕墙内侧的窗帘需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颜色及式样进行安装。T1两道幕墙中间属公共区域,为了您的安全,除物业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严禁放置任何物品。

7.1.5不得污损任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7.1.6不得占用、阻塞任何共用部位或通道,不得在走廊、楼梯间、消防楼梯或

其它共用部位放置、存放或弃置任何垃圾、家俬或其它物品。

7.1.7不得做出任何对各楼的给排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造成阻塞、不畅的影响

行为。

7.1.8各业户须按照有关供电规定更换、维修、使用物业的电

线、电器设备和装置等;不得在物业服务中心批

准前擅自改变、扩大电线、电器设备负荷等;不

得使其拥有或使用物业内的电器总电流量超出

该单元最大电流负荷容量。

7.1.9各业户在使用物业期间,需承担因疏忽、过

错或该物业内的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业户、物

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中心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

人身伤亡,及其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

7.2公共环境管理

7.2.1业户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注意卫生、不随意丢弃杂物,不污损公共

环境。

7.2.2业户须自行负责其单元内的清洁工作。为方便统一管理,物业服务中

心建议业户选用本中心公共清洁服务供应商为业户进行室内清洁服

务。

7.2.3如业户聘用其它清洁公司,须将相关资料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办理

服务人员出入卡并要求服务人员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7.2.4单元内及公共区域不得积存废弃物,所有日常垃圾须用垃圾袋分类装

好并放入设在清洁间的公共垃圾筒内,切勿污染公共地方。

7.2.5任何大型废弃物料(例如:办公家具类、电器类等)不得阻碍任何公共

地方,须自行及时搬离本中心,业户可有偿委托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搬

运清理服务。

7.2.6在本中心生活垃圾房不予放置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放置于物业服

务中心指定的地点并做好现场保护。业户未向物业服务中心委托清运

的,废弃物应自行负责清运,并注意维护途经区域的成品保护和环境

卫生。

7.2.7业户有义务制止任何污损本中心的花木、绿化设施及水景的行为,共

同爱护本中心的花草树木、绿化及水景设施,维护本中心的美好环境。

7.2.8不得跨越、践踏绿化带,禁止踏入水景,禁止在水景取、用水。

7.2.9请看护好未成年人,以免发生危险事件。

7.2.10不得在绿化带堆放任何物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在绿化带设

置广告招牌,插广告旗帜等。

7.2.11人为造成本中心绿化植物、绿化设施、水景设施及设备损坏,由当事

人负责赔偿绿化植物种植费及设施修复费用;未成年者,由其监护人

负责。

7.2.12业户应避免产生噪音、粉尘、异味等会对其他业户或公共环境造成影

响或滋扰的行为。

7.2.13本中心楼内严禁吸烟,如有吸烟者请到室外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并妥善

处理烟蒂,以免发生火灾或污染环境。

7.2.14双层幕墙之间为公共区域,物业相关人员,定期维修、卫生清理等,

需要进入业户办公区到达该区域,请您提供相应的方便,在此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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